被温柔攻养大后—— by常安十九画
常安十九画  发于: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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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然想起来了,林简从进门到离开,视线从未落到那件衣服上一秒。
就如同,从未正眼看过自己一样。
林简坐在车上,看着道路两旁的建筑景物在车窗中不断后退,回想着刚才发生过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幕,半晌,终于轻声开口问:“……这都是他安排的吗?”
开车的宋秩仿佛心情绝佳,从后视镜中看他一眼,笑道:“不然还有谁啊,少爷他——”
正说着,手机铃声响起,宋秩看了一眼液晶屏,心说还真是不禁念叨,随后按下蓝牙耳机,与电话那边交谈:“是……都办完了,嗯……没有意外……”而后看见林简脸上掩饰不住的期待,说,“看样子……应该还不错……”
林简忍不住小声问:“是他吗?”
“您自己跟他说吧。”宋秩笑了一声,干脆打开车载电话扬声器,下一秒,就听见沈恪的声音出现在车厢中。
安静两秒,沈恪带着笑意问:“现在开心了?”
林简用没受伤的那只手轻轻摩挲着座椅面,想到之前那些刻意排挤他的同学刚才的脸色,压一压嘴角,才故作矜持地说:“你怎么还欺负小孩儿啊?这也太幼稚了。”
可说不出口的后半句,却是被这份“幼稚”所补全满足的欣喜。
“不是欺负。”沈恪嗓音中带着笑,“我这明明是在哄小孩儿。”
被哄了半天的小孩终于笑了一声,然后对着液晶屏,认认真真地说了一句:“谢谢。”
“不客气。”沈恪仍旧笑着,在挂断电话前告诉他——
“不用谢我,更不用羡慕别人,别人家孩子有的,你全都有。”

林简的新学校是一所公立重点。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沈恪在确定学校前,特意正式征求了一次他的意见,林简认认真真听他分析完不同学校之间在办校方式和培养侧重方面的区别,最后斩钉截铁地说:“想去一所同学都好好学习的。”
沈恪不禁莞尔。
这小孩儿表面上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实际上那些不服输的倔劲儿都在筋骨里藏着。
于是最终选定了全市唯一一所省级重点小学,校史百年波澜壮阔,教学底蕴深厚优良。
毕竟是公立普教系统的名校,为了顺利转学,沈恪还特意为小林简大手笔地……买了一所学区房。
没办法,在绝对原则面前,钞能力不值一提。
沈恪以为,进入这样一所顶级学府,林简必然会再有一段适应期,直到转学不久后,林简将第一次月度考试的成绩单拿给他签字时,他才发现这孩子还真是个天纵奇才。
虽说小学考试得满分并不新奇,但是对于一个转学不到半个月,之前基础并不占优势,且身边尖子生环绕的孩子来说,能考出不仅主科全部满分,就连副科都全部是A+,年纪排名第一的成绩,就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沈恪沉思半晌,忽然想到普通家庭的孩子一般考试得了第一,是不是都要奖励的?
于是他问林简:“想要什么?”
林简似乎没明白,愣了一下,反问:“什么要什么?”
毕竟之前,他从未有过享受这种福利的机会。
沈恪笑着指了指他的成绩单:“考得这么好,是有资本提要求的。”
林简静静看了他片刻,忽然摇了摇头,语气平静得不像是一个八岁的孩子:“你不是教过我,学习好坏都是我自己的事,我只需要对自己负责就行了。”
沈恪失笑道:“话是这样说,但是——”
林简神色不变:“去学校不就是为了学习?考得好是应该的,既然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为什么要奖励?”
沈恪登时一噎,心说其实你倒也不用对自己要求这么高。
半晌,沈恪摇摇头,声中带笑:“小孩儿,你也不用这么这么听话,你这个年龄……不正应该是刁皮赖骨捣蛋生事的时候?”随后又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雪娃娃,忍不住开始忧心,“你得该疯疯该淘淘,别只顾着学习吧,啧,这万一以后要是变成个小书呆子……”
小林简眸色平定,只是用手指指了指那些得了A+的副科成绩,冷淡回击道:“不会,我全面发展。”
沈恪:“……”
行,你分高,你有理。
虽然林简嘴上说什么都不要,但当他在学期末又依次捧回了年纪第一的成绩单、“智力之星”“超越之星”甚至还有一张“卓越创新奖”的奖状时,还是收到了沈恪的礼物。
一匹血统纯正的Welsh pony小型马,通体雪白,鬃毛染灰,性情温良又聪明。
在马场见到这个新朋友的时候,林简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愣了好半晌,才问:“这……给我的?”
“是,给你的。”沈恪笑道,“现在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了。”
林简嘴角轻抿着,虽然已经在竭力控制着表情,但还是被亮晶晶的眼睛出卖了一份惊喜,不知想到什么,问:“它几岁了?”
“五岁了,小公马。”沈恪说。
“哦……”林简若有所思地喃喃,“那是弟弟啊……”
沈恪:“……”
“那就叫……就叫林小白吧!”林简仰起头,说话间呼出一大团白雾,忽闪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问,“可以吗?”
“……”沈恪哽了一下,低声失笑,“还真跟你一个姓啊……”
小白……这又是什么化繁为简的起名方式?
不过最终还是被天真无邪打败,马场工作人员拿来赁养合同,沈恪先签了单,又在马匹昵称那一栏停住了笔,对林简说:“你的马,你起的名字,这个你来填。”
林简接过笔,工工整整地在项目栏填上了“林小白”三个字。
沈恪的空闲时间着实有限,所以那天也只是让马场的教练牵着“小白”溜了两圈,下马后林简意犹未尽,频频回顾,沈恪只好答应他,寒假如果有时间会再带他来。
年底时期,正是各项资金回笼、项目收尾的时候,沈恪又开始了很长时间都难得回家一次的工作节奏。
北方的冬天大多阴寒,林简自从放了寒假,每天窝在沈恪的书房里看书练字。当初他看见沈恪一手毛笔字写得骨力道健清劲如松,便说自己也想学。
沈恪四岁开始习字,只因为大人们常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外公觉得他幼年时期性子就过于粗粝冷硬,便想让他在笔墨之中浸一浸。若说后来沈恪的性格中多了几分从容平和,那必要感谢这么多年的墨香熏染。
林简说要学字,沈恪起初并未放在心上,毕竟练字这件事绝非是朝夕之功,点墨方寸背后要下多大的苦功夫,只有自己知道,于是只让宋秩送来了入门的笔法字帖,自己也没多挂心。
直到过年前几天,沈恪深夜回家,林简和裴姐早已经睡下了。
他今天带着董事局审阅了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此刻极度疲累之下却半点困意也没有,冲过澡后本想到书房看看书酝酿睡意,没想到就被长案上那叠厚厚的熟宣惊了眼睛。
随手翻了翻,沈恪眼底不禁浮起笑意。看得出来,一开始林简连控笔都是难题,纸面上画的不管是“枣核”还是“倒8”俱都歪七扭八不成形状,但是越往后翻,下笔就越稳,提落顿挫之间,已经有了起锋初势。
沈恪站在墨香犹然的书房中,不由触目兴叹,没有老师,没有指导,不管是学习练字还是做其他的事情——
这小孩儿,也未免太让人省心了。

第二十章
翌日清晨难得出了太阳,天气晴媚,林简起床后决定先去别墅后面的小公园里跑两圈晨练,回来再吃早饭。
结果刚出卧室门,隔着错层处落下暖阳光影,就看见许久不见的那个正坐在餐桌旁边吃早餐的人。
听见开门声,沈恪放下手里的报纸,说:“起来了?过来吃饭。”
林简那句“先去跑步”就骨碌一下滚回了肚子里,“哦”了一声,乖乖去洗漱吃早餐。
沈恪先他一步吃完,却没有离开,只是继续坐在旁边看报纸,林简拿瓷勺搅着碗里的粥,总觉得沈恪像是有话要说。
果然,等林简放下勺子,沈恪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林简愣了愣,摇头说不知道。
沈恪放下报纸,看他片刻,告诉他:“还有一个星期过年了。”
林简错愕半晌,大脑飞速运转,最终“啪”地一下,停在了一个让自己心惊肉跳的点上。
按照他们老家的风俗,年前这一个礼拜,是要给故去的亲人上坟烧纸的。
沈恪像是有几分犹豫,毕竟林简此时已经完全脱离了之前的成长轨迹,而且新生活处处向好,曾经那段失去至亲的惨烈回忆似乎也在一点点变淡……但是,那毕竟是他父亲,如果林简想,他没有任何理由拦着不让。
深思片刻,沈恪试探性地问:“要回去一趟吗?”
林简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很久,直到沈恪就要忍不住说要不然算了的时候,他才淡声回答:“去吧。”
沈恪大概已经猜到了他会这样说:“去换衣服,我去开车。”
“你送我去?”
“我送你去。”沈恪昨晚特意回来,为的就是这件事,毕竟人家孩子养在他这里,再加上林江河和沈长谦之间那份说不清的“恩情”,怎么说他都该亲自去上柱香,给人家一个交代。
他们清早出门,依旧是五个小时的车程,担心林简会像上次回来时一样长途晕车,裴姐特意让他提前吃了晕车药,又切了果盒让他带上。
在车子驶离市区之前,沈恪在一家花店里选了一大捧马蒂莲和百合的混扎花束,那样一大束的纯质洁白,像是纯粹而无声的哀思。
这一路,车上的两人都格外沉默,一个比一个惜字如金,唯有舒缓的纯音乐徜徉在车厢之中。
行至半途,沈恪忽然问:“要回去看看吗?”
林简闭着眼睛靠在车背上,没有一秒犹豫:“不。”
当初他离家时说过,走了,就不会回来。
再年幼的誓愿也一字千金。
于是沈恪就说好。
下午一点的时候,他们到了林江河落葬的那片坟地。
北风呼号而过,四野空旷,唯有黄土漫沙。
林江河的碑前摆着一个火盆,然而盆里空无一物,连片碎屑灰烬都没有,唯有四壁焦黑,徒留当时下葬时焚烧的痕迹。
并不是没有手足血亲,到头来,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在焚寂哀思的日子里,却没人来给他烧上一叠纸钱。
从站在林江河的坟前那一刻起,林简就再没说过一句话。
沈恪将手中的花束放在墓碑前,又拈起一小柱祭香点燃,递给林简三根,等林简默不作声地将香插在坟茔前的香炉里,他才躬身将自己手里的香插在旁边。
然后他就看见,退回到坟前的林简又默默站了片刻后,直直地对着墓碑跪了下去。
墓碑上没有林江河的遗照,只写着“先考林江河之位”几个刻字,林简俯身,对着青石白字重重磕了三个头。
沈恪在林简旁边蹲下,将拿起地上的纸币元宝,点燃一叠递给他,低声说:“跟你爸爸说说话。”
说什么呢?林简接过纸钱,等烛红色的火苗烧上来才放进火盆中,而后轻声喊了一声:“爸爸。”
天苍地茫,凛冽寒风席卷而过,没人回应这声微弱的呼喊。
沈恪叹息一声,而后起身走开,将独处的时间留给这个眼眶通红却执拗不肯流泪的孩子。
林简跪了半晌,终于缓缓开口,声音轻得像只说给林江河一个人听:“爸,你放心,我现在过得很好。”
“你救的那个爷爷姓沈,他找人把我接回家了,现在我就住在沈家,和他儿子住在一起。”
“他们家人都很好,对我也很好……还送我进了一所特别厉害的学校念书。”
“我学习成绩也很好的,和在这儿一样,总是考第一……”林简轻飘飘的声音停顿一下,又低声说,“但是我没法再让你给我签字了……”
四面八风吹来的冷风摇曳着眼前的火光,林简拾起一串“金元宝”放进火盆,又说:“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就是沈爷爷的儿子,按辈儿论我得叫他小叔叔,但是我叫不出来……他岁数太小了,就比我大一轮,哪有这么年轻的叔,是不?”
“不过他对我特别好,教了我很多之前没听过的道理,虽然他总是忙,也不经常回家,但他找了一个阿姨照顾我,我叫她裴姨,裴姨对我也特别好,总是给我做好吃的,怕我吃不饱……”
“爸,我现在每天都好好吃饭,吃得穿得都是好的,比在大姑那强,你放心……”
“我还学会了骑小马,现在学着写毛笔字呢,嗯……练字比骑马难,但是我挺喜欢。”
“我知道你惦记我,我也想你……你在那边也得好好的,别舍不得给自己买好东西……”
眼前跳动的火苗渐渐势微,冷风一吹,冻得人发颤。林简跪了太久,直到手中的纸钱还剩最后一叠,身后有脚步声渐近。
沈恪低头看了一眼那张被吹得微微发红的脸,等了许久,才问:“说完了?”
林简“嗯”了一声。
沈恪从口袋里拿出一方手帕,蹲下来,递给林简:“过年了,给你爸爸擦擦墓碑。”
而后,沈恪将林简手中最后那叠纸钱拿过来,亲自放进火盆中,火光骤然窜起,沈恪凝目许久,直到盆中黄纸化为烟烬,才对着墓碑上的那个名字低声说:“请放心,孩子会好好长大,我保证。”
终不见,泪自知。
再多的哀情也尽在这匆匆一面。
要回去了。
林简将墓碑上的浮土从上到下擦干净,从地上慢慢站起来,轻声说:“走吧。”
他们还要驱车返程,确实无法再多留。
沈恪点点头,和他一同往墓地外走。
脚下尽是土块碎石,林简刚才跪得太久,膝盖又酸又麻,刚走了两步就踩着了一块土疙瘩,重心一歪,差点又跪下去。
好在沈恪眼疾手快拉住了他的胳膊。
“怎么了?”
“腿麻。”
沈恪问:“还能走吗?”
林简点点头。
而沈恪却没真的放开手让他自己走,原来拉住林简胳膊的手移开一瞬间,下一秒便把他的小手握在了掌心。
“领着你。”
青年的手劲瘦却温暖,能将他整个小手都握住。林简被他牵在身边,步履蹒跚地跟着他,一步又一步,像是迷失了方向了孤鸿,忽然就有了栖息之处。
走了两步,林简忽然转身,用另外那只手冲着林江河的墓碑奋力挥了挥,扬声喊道:“爸爸再见!”
沈恪笑着问:“刚才怎么不说?”
林简有点不好意思:“……忘了。”
冬日的宁静午后,空旷寂寥的荒野之中。土地上的脚印被寒风席卷就消失不见,一碧如洗的天际挂着一轮冷太阳。
云净天空,唯有一大一小两道身影,相依走远。
慢慢又漫漫。

第二十一章
离最后一节晚自习下课还有十分钟,几个课代表从老师办公室回来,手里各自抱着一摞试卷,学委手中拿着一沓成绩单,几个人一进门,原本安安静静正在上自习的教室突然爆出一阵哀嚎——
“不是吧不是吧!昨天刚考完最后一科,今天成绩就出来了?!这是什么赶尽杀绝的附中速度!”
“大礼拜五的发成绩单,我仿佛看见了自己跪着在家里过周末的样子……”
“我爸说这次摸底考名次要是能前进五名,下个月就给我买终极千年隼的乐高!我看看……靠,没戏了……”
成绩单和各科试卷一张一张发下来,教室中几家欢喜几家愁。
坐在前桌的秦乐转过头,对后桌低着头安安静静做题册的男生说:“林神,你成绩单呢,让我瞅瞅。”
后座的男生半垂着头,这个角度看过去,额前细软乌黑的发丝稍稍遮住了眉眼,只能看见他清晰白皙的下颌线,和那张微微苍白的薄唇。
五月的天已经初现暑意,男生上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搭在课桌上的小臂劲瘦修长,被头顶的白炽灯一照,皮肤泛着一丝冷白。
林简闻言头也没抬,一只手继续写着最后一道大题的解题步骤,另一只手拎起放在桌角的成绩单,递了过去。
秦乐双手接过,姿态恭敬端庄,两分钟后——
“卧槽——嫉妒使我面目全非啊!啊啊啊啊!”秦乐捧着林简的成绩嚎得惨绝人寰。
附中是省内远近闻名的重点初中,校风端肃,治学严谨,不管是学校自己组织的普通考试,还是像这种全市统一的摸底联考,成绩单上除了会印着学生的各科成绩之外,还会附印三个等级排名。
班级、年级、市级。
而林简的三项排名中,分别印着一个“1”字。
秦乐的同桌叫朱然,是个带着眼镜的逗比,此时对着林简的成绩单也连连咂舌,难以置信地转头问:“林神……你这个成绩……你真的比我们还要小一岁,只上了两年初中吗……”
林简,十五岁,附中初三毕业班学生。
林简闻言依旧没抬头,只是好看的嘴角微微勾了下,淡声道:“给你看身份证?”
“那倒不用,我就是有点……”朱然痛苦哀叹,“每次看见你的成绩,我都替我爸妈怀疑人生……不知道他们生了一个什么玩意儿出来,哎!”
“算了吧然然,坚强一点。”秦乐搭上同桌的肩膀,开始菜鸡安慰,“林神和我们不是一个等级的生物体,咱不和他比智商,比别的。”
朱然:“……比如?”
秦乐:“乐观!你看看,看看!智商虽高成绩虽好,但是林神他不快乐啊!每次都考第一,但是他开心了么,愉悦了么,微笑了么——”
“……”林简清清淡淡地嗓音飘过来:“你看我打你了么?”
周围的同学一阵善意的哄笑。
晚自习放学铃声响起,同学们终于如释重负地收拾书包,三俩成群地往教室外走。
秦乐一边将几科试卷往书包里塞,一边和那个与自己素未谋面的“终极千年隼”乐高诀别:“拜拜我的爱,总有一天会回来……”
林简收拾好书包正要从后门出去,闻言脚步微顿,想了想,说:“我拿给你吧。”
“嗯……啥?”秦乐愣了愣。
“千年隼。”林简将书包轻轻甩到左肩,“下周一我带过来。”
“卧槽……卧槽卧槽卧槽!”秦乐怔了半晌突然反应过来,瞬间立正站直,神色凛然,“林神,你平时比较喜欢哪种磕头方式?只要乐高到位,什么姿势我都会!”
林简失笑,转头出了教室。
附中只有初三的学生需要上晚自习,晚上八点半,学校附近的学生并不算多,林简顺着甬路走了几步,还没到公交站,路边就传来一声汽车鸣笛。
林简下意识停步看过去,果然看见了熟悉的车牌,来都来了,林简轻声“啧”了一下,也只好走过去。
拉车门,上车,林简将书包放到一边,音量不大地喊了声“宋叔。”
来接人的正是宋秩。六年间,宋宋秩已经从原来的沈长谦特助,摇身一变成为了沈恪的私助,除了是沈恪业务上的得力心腹,像这种接孩子放学的私事更是全权包揽。
车子滑入主干路,宋秩笑道:“一见面就喊我叔,我这正当年的青春年华都让你喊老了。”
他们之间太过于熟稔,所以说起话来更显得随意,林简偏头微微笑了下,说:“三十六,十五,叫叔应该的,要不显得没规矩。”
“……”刚刚过完本命年生日的三十六岁宋叔十分无语,向左打了一圈方向盘,不满道,“那你怎么不喊沈总叔?要不就是没个称呼,要不就偶尔平地一声雷地来声‘哎’……哦,合着你那规矩就对着我一个人吧?”
林简眼底划过一丝极淡的笑意,风吹涟漪般,转瞬消散,他说:“喊过的。”
宋秩:“我怎么没听见过?”
“又不是喊你。”林简刚过变声期,嗓音有种少年人独有的清泠质感,“宋叔叔要是喜欢,我下回多喊你两声。”
宋秩:“……”
宋叔叔就多余问。
行至半路,林简想了想还是没忍住,说:“不是说不用接我,我坐公交回去就行了么。”
“嗐,不是特意接你,我今天刚好顺路,再说你每天坐公交,下了车还得走那么一大段路,不累啊。”
“不累。”林简说,“我一般都计时,竞速跑回去。”
小学霸的锻炼方式就是这么与众不同。
别问,问就是你们中年人不懂。
到了家,宋秩将车停在花园别墅大门口,对林简说:“我就不进去了,阿姨应该做好了饭,你晚上看书别太晚,早点睡啊。”
这话的意思,就是沈恪今天也不会回来。
林简点点头,等车子开走后才走进大门。
原来照顾林简的裴姐在两年前辞职了。说是老家的小孙子要去外地上中学,父母平时工作都忙,身边没人陪读做饭不行。裴姐在沈家做了将近二十年的工,又照顾了林简好几年,走的时候沈家给了她好大一笔养老钱,裴姐出门前拉着林简的手哭得眼泪横流,说舍不得。
林简也有些怔忪,但似乎只是由于某些常年养成的习惯被骤然打破之后而产生的不适,说不舍得似乎不恰当,可能是幼时经历所致,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亲缘,他总是比同龄孩子要淡漠许多。
裴姐走后,沈恪本想再从大宅调过一个阿姨来,但是林简却拒绝了。
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他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得心应手,而且他白天在学校上课,说到底这个“照顾”,也无非是一餐一饭的事。
家里的草坪花园、喷水池和阳光房有工人定期上门维护,这些用不着谁来操心。
何况沈恪还经常不回来,所以属实没有这个必要。
这么多年来,沈恪对于林简基本就是“任其生长”的态度,从不会在细枝末节的小事规范或者干涉他的选择,或是违背他的意愿,给他最宽松充裕的成长空间,就像很多年前沈恪应允过的那样“原则之上,怎么样都可以”,随他高兴。
而大事……林简从来到沈家那一天就太让人省心了,除了早年间刚转到私立学校和同学动刀子那件事外,再没出现过什么需要沈恪出面解决的大事。
因此两人“协商”过后,沈恪只找了一个钟点工阿姨,负责林简学习日的晚餐和假期的三餐,做完就走,不需多留。
五月的初夏,晚风清凉又温柔,林简进了院门没直接进屋,而是将书包放到院子里的长椅上,绕着喷水池速跑了二十圈。
今天的锻炼日程完成,才拎起书包进了门。
屋子里的客厅和厨房灯亮着,可能是阿姨走的时候忘了关。
林简没在意,将书包放在玄关处换鞋,准备先去洗手再吃饭。
而刚从一楼的洗手间出来,一抬头,就愣住了。
沈恪端着阿姨做好的饭从厨房出来,站在餐桌边,抬头瞥了他一眼。
林简一时有点懵,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回来了?”
其实想问的是,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时过七年,二十七岁的沈恪眉目依旧,曾经的青年之姿愈发英挺颀长,周身混沌着介于青葱和成熟之间的边界感。
这种感觉近些年常常让林简产生一种很奇特的矛盾。
就像他原以为,普遍肤色偏白的男人总会让人联想到羸弱,就像自己小时候那样,谁见了都爱说他是个糯米糍。然而放在沈恪身上却截然相反,这人也白,这么多年哪怕是盛夏时节,林简就没见他晒黑过,但是周身气度却又硬朗苍劲,宛如一株扎根生长在皓月山巅的青松,韧而拔擢。
“在你跑圈之前进来的。”
沈恪答了他那个问题,放下煲汤的小砂锅,见他还傻站在错层台阶下,忍不住“啧”了一声,好笑道:“这是等喂呢?”
“哦,来了。”
林简回过神来,快步走过去,眼尾不自觉地弯了起来。

第二十二章
吃过晚饭,林简一言不发地开始收拾。沈恪从小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富贵里长大的少爷,端来做好的饭菜就相当于屈尊降贵了,此时也有点看不得林简这个自觉的勤快劲儿。
“放着吧,明天阿姨来了再收拾。”
厨房的灯影给少年挺拔的身影镀上一层光晕,林简站在厨台前,头也不回地说:“你知道洗次碗一共分几步么?”
沈恪靠在沙发上,笑了一声,随口问:“几步?”
“第一步,把洗碗机箱门打开。”林简一步一动,“第二步,把碗放进去。”往凹槽里倒了适量的洗涤剂后,他转身结案陈词,“第三步,把箱门关上。”
沈恪膝上放着ipad,修白的手指随意滑动屏幕,像是忽然心血来潮一样,逗小孩儿玩:“瞎说,刚才不是还倒了洗涤剂,还要按运行按钮,这两步怎么没算进去。”
林简看着沙发上姿态慵懒的那个人,面无表情地回答道:“洗涤剂不用每次都倒,有低量提示,洗碗机是自动感应的,不需要按按钮。”
所以,一个人平时是要多不常回家,才会连家里的洗碗机怎么用都不知道呢?
“哦,是这样。”沈恪的视线依旧停留在页面上,脸上仍是那副漫不经心地笑意,“真厉害。”
林简:“……”
林简目光平定地看了不远处的那个人半晌,忽然在心里叹了口气。
冲澡的时候林简才开始自我反省,认为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情绪来得着实别扭古怪。
他一开始就知道沈恪非常忙,当年不依不饶地要跟他回来,这些都是提前说清楚的,沈恪必然不会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他身上,这是一早就达成共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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