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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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小帅哥,你可真漂亮!”胖乎乎的白色母马看着我,两眼含情脉脉,扭着屁股使劲摇尾巴,“别嫌弃我年纪大,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

老实说,面对这么个肥壮的风骚娘们儿,以我现在的特殊状况,还真有点把持不住。如果她没有那么多嘴,用那粗俗的口音,说上这一通倒胃口的大实话,也许我还能闭上眼,屈尊纡贵,自欺欺人地跟这个愚蠢的村姑来上几下。

没错,村姑!多萝西,这土得掉渣儿的名字。那个为非作歹的小子说得没错,这附近确实没有比得上我的名贵好马。既然我是王子,就算找不到“公主”,起码也得配一位得体的“大家闺秀”吧!伊索尔德在哪儿?吉涅芙拉*呢?

“我说唐纳,下次把你那匹结实的栗色小母马牵来怎么样?”

罗宾把我牵到母马身边,又对她的主人说话道。

“‘焦糖小玛丽’?”被称为唐纳的“蛤蟆脸”先生挺诧异地问,“要干嘛?那可是我的亲亲小宝贝!半个阿拉伯种,还是个雏儿呢!”

“我知道。”罗宾不耐烦地说,“就是要那匹好马。等她下次发情了,让我借个种,给崔斯坦生一匹小马,你要便宜卖给我,以后庄园里的公马随便你挑,我照办。”

“这算盘打得不赖嘛!”唐纳低声吹了个口哨,“你想干嘛?自己当老板?怎么啦?这么想干一番事业,看上谁家大姑娘想娶了?”

“你甭管那么多!”

他把我牵到跟多萝西一起的树干旁,缰绳挽在手里,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皱巴巴的卷烟,用提灯里的烛火点燃后放进嘴里。

“喂,你一个人能行吗?”他问另一匹马的主人,“我还有点事儿要办,过个几分钟再回来——别打歪主意!”

“行!我可是老手!”唐纳信心十足地说,忽然又冲对方挤眼贼笑,“你说你要干什么?哈,我知道了!你是趁半夜去那林子里偷猎!你这挨千刀的小滑头!”

“你去死吧!”

罗宾把缰绳交到他手里,嘴里衔着烟,没再理会这多嘴的老家伙,很快转身走进对面黑漆漆的树林里。凭着我的眼力,我看到他似乎从背后的外套底下拿出一根棍子之类的东西,看上去挺沉,铁做的。如果我没猜想错,这玩意儿应该是配合捕兽夹子使用的。

“过来过来,可爱的帅小伙!”

这一头,那位养马为业的陌生人揪住我的笼头,兴高采烈地把我送到母马身后。也许是看我这段时间表现安静,他倒不怎么怕我了,得意又放肆地拍我的肚子。

多萝西冲我热情地叫了几声,毫无羞涩地冲我抬起尾巴,露出她那神圣的隐私部位。

呃……我咽了几下口水。

不!我才不稀罕这么个肥咚咚的老村姑!不是我挑三拣四,很明显,那个带我出来的家伙根本就是为了一己私利,搞出这场下流买卖——换在你们人类身上,我可就成了那什么男了。这是违背了主人意愿的,如果我服从了那小子的安排,等于是跟他串通起来背叛主人!

可是,我们毕竟跟人类不一样啊。说起发情,在我看来,成年的人类好像随时都是那么回事,但似乎又不会真的被那种念头操纵了自己的全部行为。确切点讲,他们的欲望基本上是可控制的,而且是因对象而异的。而我们马,或者说主要遵循自然习性的动物们,根本就考虑不了那么仔细,感官决定一切……嗯,她闻起来还真不错!

总而言之,就在我胡思乱想这一通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脑袋凑上了多萝西女士的臀部,嗅着她后面的味道,两条前腿慢慢爬上她的背。

“干得好!孩子!干得好!”

老唐纳高兴地夸赞我。我居然因此受到鼓舞,激动地用后腿更加靠近,前半身完全趴在了母马软绵绵的背上。

然后呢……

等等,我要怎么办?当然,我早已欲火焚身,下面某个部位也达到了所谓蓄势待发的雄壮之态。可是谁来告诉我,我要怎么动作,才能跟她实现那种所谓欲死欲仙鞠躬尽瘁不能罢休的活动?!就我生活的环境而言,庄园里的马都是被马夫们带到专门的隐秘场所进行调教,我可从没亲眼见过哪怕一次那种神秘的行为啊!只有人类的,我是说,主人他们……

“哟!你干嘛呢?!”

多萝西尖叫一声,不自在地使劲扭了扭,甩开我。

“嗨,怎么了!你这傻大个儿,东西往哪儿搁!”她的主人在一旁看到我的动作,大声呵斥。

“真是蠢得要命,难道还是个雏儿?”

他走近过来,嘴里不耐烦地嘟囔着,趁我没注意,一只手用力按住我的臀部,另一只同样脏兮兮胖乎乎的手伸进我的身下,往里摸到了我的——

哇!这一下的感觉可真非同小可!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本来就心急火燎,这会儿更加乱了方寸。理智已经离我而去了,我不假思索,抬起后腿用力蹬了一下。那胆敢冒犯我的冒失鬼发出一声可怕的惨叫。

“嘿,臭小子!你对我的主人干了什么?!”

多萝西着急地大声嚷嚷。我才懒得理会她!

13.陷阱

我从母马身上下来,转身一口气蹦进了树林里,头也不回。身后传来养马人痛苦的连连呻吟。好吧,至少刚才我蹬的那一下子没有杀死他。一时冲动是怎么不好,不过我是清白的。

没多久,罗宾赶回了那里,不知是不是听到了动静。然后他也跑进了树林里,一路喊我的名字。老实说,那种时候在那林子里可真教人毛骨悚然,到处都是陌生动物的可怕叫声,光线昏暗,潮湿阴冷的气息。我慌乱又害怕,可是怎么都不会想要回去他身边。听到他的声音,只会令我跑得更快。

很快,我甩脱了他,独自漫步在黑暗陌生的环境里。这一带是我从未走过的区域。虽然很勇敢——我真的很勇敢!——可说到底,我毕竟是一匹家养动物,说起来也稍稍有那么一点娇生惯养的。这种幕天席地的氛围确实颇有情趣,可我却更怀念自己每晚居住的舒适小木屋。

接下来,我发现自己迷了路。不过放心,这对我们这类灵敏的动物来说,这根本不构成什么问题。只要等会儿天一亮,风向一改,我就能凭阳光和气味找到回去的路。

回到主人身边。

唉,我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离开他这么远过,哪怕他其实就睡在或许不到两三英里远外的那栋房子里,哪怕他每年冬天都在那座百里之外的城市里,至少他可以确定,他心爱的崔斯坦就住在温特伍德,接受马夫们的精心照料。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孤零零地行走在一片刺腿的灌木丛里。

这些枝条坚硬的野蔷薇可真是讨厌!我是怎么走进这鬼地方来的?每跨几步就要甩甩腿,摇尾巴,摆脱那些把我勾住的尖刺。

喀嚓——

一个响亮干脆的声音,这是非自然物的响动。不用揣度,我已经知道了一切。

我的后腿,一股被猛火烫了似的剧痛蹿遍全身告诉我那是怎么回事——

捕兽夹子。

罗宾·艾洛斯通!你这个该死的混蛋!

14.千钧一发

我不想回忆那段痛苦的经历。

夹子紧紧钳住我的左后腿,刚好卡在脚趾上方的关节处。锋利的铁齿咬住骨头,弹簧相当结实,哪怕我是有着一双巧手的人类,也拿不出力气将它掰开。

深更半夜,在那荒无人烟的密林里,伴随着凄厉的风吹,猫头鹰可怕的啸叫,再加上一点忽远忽近的野狼和狐狸嗥,更不要提四周那些毫无友善之感的陌生气味……恐惧和伤痛令我放弃了作为马的天性,虚弱得盘腿跪卧在草地里,绝望得浑身瑟缩发抖,然后不知怎么的,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嘈杂的说话声把我吵醒,睁眼看到一群熟悉的人脸,以及来自温特伍德的友善气味。是庄园里的人出来找到了我。

我为自己总算熬过危险的夜晚感到庆幸,可眼下的现状丝毫没有值得乐观的一面。

“老天爷,这也太惨了!”

“少爷知道了会心疼死的。”

“别看了,先把夹子取下来吧!听话,小乖马,别动——”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那些话惹得我更伤心了。要是被主人看到我这样子,他该多难过啊?如果真是那么爱我的话。

他们用一条铁棍帮我撬开了腿上的夹子,除此之外别无它法了。我不是狗,单凭三条腿可站不起来。当时那些人谁也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没有合适的工具把我这超过一千磅重的大块头送回去,只好暂时守在我身边,派人去向主人报告。

小半个钟头后,主人来了。

一看到他、闻到他的气味,我的眼泪马上就流出来了。是的,马流眼泪,你们该知道当时我有多伤心了吧。不光是因为自己受着伤,眼看主人拄着手杖,身上沾满露水和靴子满是泥巴和草叶。于是我知道,凌晨的时候,他也加入了搜索队,拖着病腿漫山遍野地走着,找我。

“真可怜。”一名随他而来的仆人也这么说我道。

主人一言不发,两眼红彤彤的。我觉得,他是不是也快要哭了。

他把手杖递给身边的仆人,上前一步来到我身边。我咴咴叫了一声,下意识地抬起身想要站起来,但是办不到。主人单膝跪在我的脑袋旁,一只手轻轻抚摸我的脸和耳朵。唉,这挠耳朵的甜蜜感觉。

经过这一夜的折腾,这几天里折磨着我的身心,原来看似使不完的旺盛精力,这会儿就像被暴雨熄灭的火一样没了踪影。再加上主人温柔的抚摸,我的头脑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躺在这湿漉漉的草地里,又难过又欣慰,忍不住小声哼哼。

主人的脸色沉得厉害,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嘴唇抿得紧紧的,好像忍受着一股莫大的情绪。我毫不怀疑他在为我的遭遇感到伤心,可是这样子,依照他那后来养成的阴沉脾性,一点不肯流露自己的内心哪怕一丝一毫,无疑让我更难过了。

然后,他站起来,离开我,走到一位我不记得名字的车夫身边,从对方手里拿过那杆猎枪。

这是要干嘛?!我紧张起来,立刻看到他端起那支武器,用那黑漆漆的可怕枪眼正对准我的脑门!

不,别这么绝情!我还不想——

“不——”

一个激动异常的声音大喊道,紧接着,那个我所熟悉的高大人影突然飞快地扑倒在我跟前。

是罗宾。

“别杀他!求求你!别!”

他扑倒在地上,双手抱住我的脖子,用身体护住我的几处要害。在他身上,我闻到汗水和泥土的味道,还有那种说不出来,似乎因情绪激动而萌发的强烈气息。

“这都是我的错,我来负责养好他的,求求你别这么干……”罗宾大声恳求主人,脸上泪水横流,哭得一塌糊涂。

当然是你的错!混蛋!你这个该死的罪魁祸首!居然还有脸出现在我和主人面前!

一想起这场惨剧全是因这家伙造成,我火冒三丈了。还用说吗?除了贪财把我私自牵出庄园搞那种勾当,现在这个捕兽夹子也不是凭空出现的吧!我生气地大声叫起来,挣扎的同时踢腾两条前腿,连伤痛都不顾了。

哪怕现在就被主人痛快送去安息,我也不需要你这龌龊家伙的求情!动手吧,主人!别让我的名誉再受玷污了!

主人依然一言不发,尽管慢慢放下了枪,却始终没有离手,手指也没离开过扳机。他定定地站在那里,两眼瞪着眼下这个屡教不改的混蛋小子。他的鼻尖在发抖,我看得出来,真担心他会不会一时冲动,将就手里的武器把那小子给结果了——那样的话,接下来我倒可以安心瞑目了。大仇得报,阿门。

周围的人全都不说话了,不知所措地看着这场悲惨的闹剧。

咔嚓一声。我下意识地心揪了一下,却看到主人把枪丢还给身后的仆人。他转身,看都没再看那个趴在我身上的家伙一眼,只对其他人说:

“用床单做个担架,找几个强壮的人把他抬回去,顺便快些把兽医请来。”

就这样,差不多两个钟头,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才被累得气喘吁吁的人们抬回到庄园,重新住进我的马厩里。

这时候,住在镇上的兽医格拉斯顿先生早就闻讯赶来,为我诊断伤势。

“球节上端骨裂,当然,还有一些皮肉伤。”

这位面相和蔼的老兽医如此下结论道——上次也是他给我放的血,人不可貌相啊!主人问他这之后的结果会怎么样,也就是说,关于治疗后的效果。

“伤得不轻,但肯定能治好,如果照料得当是不怕有后遗症的。”医生说着,用温暖的手心轻轻抚摸我的伤腿上部分,嘴里还嘟囔着安慰我的话。这里的每个人都那么喜欢我,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被他们给宠坏了。

他接着解释说,幸好当时我没有吓得到处乱蹦,安安静静地躺了下来,这就避免了更严重的进一步伤害。

“聪明的乖孩子!”医生夸奖我说,然后看着主人,忧心忡忡的样子,“我听说您差点就要‘送他一程’,真是太冲动了!对了,那个照料崔斯坦的小伙子在哪儿?我有些话要吩咐他……”

听到对方提起罗宾,主人板起了脸。格拉斯顿先生先是愣了愣,有点惊讶,不过很快似乎就明白了什么。

“真教人难过,这么一匹好马……”他似是而非地喃喃道,继续为我看伤。

有个刚才那千钧一发的经历,此时的我深刻感受到生命如此宝贵,活着的分分秒秒都如此美好。重要的是,可以继续跟主人……

真可怕。主人居然会生出那种可怕的念头,我完全相信,一向珍爱着我的他,之所以如此冲动,走极端,肯定跟那小子的背叛行为脱不了干系!他准是气急败坏了。要是当时真的丧命在那杆枪下,我一定会努力变成幽灵,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作祟,踢那混球的脸!照你们的说法,地狱里的烈火一定能为我烧出一副最最牢实的铁马掌来!

老兽医为我的伤腿安了一副夹板,用绷带缠了一圈又一圈。那期间疼得我不住地呻吟哀号,主人跪在我身边,轻轻挠我的耳朵,安慰我,都不怕我会突然发狂,分不清好歹,咬到他。

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罗宾跑到马房来了,被人堵在我住的马厩外面大吵大闹。主人当然不会允许他靠近我。有人建议说,最好把他抓起,送到郡属的警察局去。根据那家伙昨晚的所作所为,这样的处罚并不为过。

可是主人好像根本不关心那些。他不顾马厩里的潮气和污秽,盘腿坐在麦草堆里亲手喂我吃利于康复的新鲜草料和蔬菜。虽然伤口疼得我头晕目眩,搞不好还会落下残疾,可要说像这样得到主人殷勤的关爱,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难过还是高兴了。

然而经过这一整天的奔波劳累,再加上室外的阴冷天气,这样下来早就超过了他那条腿的极限。当他后来站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主人扶着右腿,皱起眉头,咬着牙。

“换我来照顾他吧!我会照顾好他!”

又是罗宾。这小子怎么还没被送去坐牢呢?

这会儿没什么人聚在外面,他很容易到达我们所在的地方,趴在栏门上激动地嚷嚷,眼看就要打开门进来。偏巧胖汤姆路过,从后面一下子捉住他的肩膀。

“嘿,臭小子,我要叫人了!”

说着,他扭头喊了几个马夫的名字,让他们过来对付这个倔强的闯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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