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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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俩一唱一和得挺带劲儿。他们刚才已经把那四匹马套好车,由车夫驾走上路,为主人把行李和车马运到南方的城里去,据说这一趟跑下来,差不多要一整天的时间。

“老天爷啊,下辈子让我也长俊俏点吧!”

“说这话得当心!想想烧红的铁棍子吧!”

最后那句话的意思我不太明白,可是看到他们嘿嘿笑起来的怪样儿,知道这准不是什么好东西!罗宾也终于被惹恼了——刚才他可一直都忍着的——一下子站起来,打开门冲出去,吓得那伙人连忙闪开。

“你想干嘛?!臭小子,找死吗?”

汤姆威胁喊道。我抬头看着他那副虚张声势的蠢样儿就觉得好笑:要知道,那个所谓的臭小子手里,可是紧握着那柄尖利发亮的干草耙子呢!

虽然占了优势,可罗宾好像并不打算报复。他站在马厩门口,大概只是在凶巴巴地瞪着对方,对峙片刻下来,结果却连一句话也没说,忍气吞声地回到我的身边里。

两个胡说八道的家伙松了一口气,好歹识趣没有纠缠上来。其他一些人自以为没惹什么是非,等到事态平息后,又三三两两凑过来看热闹。我看着来气,凶恶地对他们喷鼻息。罗宾没搭理那些家伙,一边拿蔬菜哄我,一边轻轻抚摸我的脖子,好像知道我是为什么生气似的。

这一天,我没能吃上河边的新鲜苜蓿。确切地说,罗宾这一整天都没怎么离开我的马厩,蜷坐在他那张小床上,失魂落魄到了极点。

18.大伤初愈的考验

不过那之后的第二天,一切就恢复如常了。

那天早上,我一觉醒来,看到罗宾跟平时一样围在我身边忙忙碌碌。红彤彤的脸上挂着汗珠,朝气蓬勃的样子,连我都差点忘了昨天发生过的伤心事儿。

干净的宿舍,鲜嫩的饲料,细心得当的医疗……如此精心的护理之下,令我对自己的完全康复充满信心。到了第二月结束,受伤的部位已经复原得差不多了。拆开绷带后,我看到外面的表皮已经完全愈合,毛也基本长回来了;而且骨头什么的,即使医生配上夹板使劲缠绷带也不会像一开始那么疼得厉害了。

说不定我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呢!我跃跃欲试地想。呃,算了,还是别太大意,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后来罗宾从钉马掌的支架得到启发,用帆布、麻绳和皮带,为我做了一副简单却相当舒服的支撑,从房梁上吊下来。这下子,我终于可以安全地站立起来了。除了受伤的后腿受夹板限制,始终悬空;其余三条健康的腿,只要稍稍伸长就可以踩在地面上,偶尔还能踢踏几下,使使劲儿。

格拉斯顿医生非常鼓励年轻马夫的这个点子,称赞他脑瓜想得妙。

“不过你得当心点,千万别让受伤的那条腿触地,一点都不行!目前伤势恢复得相当好,再过一个月应该就可以痊愈了。”

听了这话,我高兴极了。罗宾更是别提有多激动了,那天医生走后,他满怀深情地抱住我的脑袋,凑在我脖子旁边小声说:

“看吧!我就说你会好起来的,我的好伙计!我要把这件事写信告诉他,塞西尔知道了也会高兴的!”

听他这么说,我也十分期待,虽然上次不辞而别让我,主人对我的关心是。不过,老兄,你会写字吗?

很快到了冬天,天气一天天冷得越来越厉害,外面下起了雪,有时候连水槽里都结上了冰,喝进肚子里透心凉。没有毛发御寒的人类,全都裹上他们从别的动物剥夺来的御寒物——毛衣或皮衣——晚上必须住进密不透风,烤着火的房子里。

可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罗宾还是没有搬出我那间单薄的马厩。他得到管家的特许——我想,这位先生事先一定得到了主人关于这类事的叮嘱——在里面生了两口炭盆,用厚毛毯盖在我背上。他自己还是睡在那张麦草堆起来的简陋小床上,虽然也有保暖的厚被盖,可在夜间,我时常被他的牙齿打颤声吵醒。

即便如此,这家伙居然一点没生什么病,也没变得虚弱,看那神气活现的模样,倒像是越来越结实了。真不是一般强壮,简直有着骡子般坚韧不拔的体魄!我不知道这么比喻对不对。

与此同时,我的伤势依然持续稳定地好转着。十二月初的时候,格拉斯顿医生经过确认,为我拆除了绷带和夹板。但他仍然不许我下地,让我继续保持在支撑担架里的样子,说是还要观察一段时间。我也谨遵医嘱,不敢马虎,只偶尔小心翼翼地用那条腿踩在地上,小试身手。嗯,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了。

果然,又过了一个星期,医生为了做了复诊,痛快地宣布了我的痊愈。

“不错,他确实完全好了!”医生说,“就是现在,你骑上他在场子里跑个一两圈都没问题!骨头已经完全长好了,恢复如初。”

如此坦率真诚的语气真教我高兴得要命!当时就恨不得腾空而起,来个痛快的前滚翻!好吧,我确实有点得意忘形了。

当然还有罗宾。虽然没做出什么夸张的举动,我却毫不怀疑他对这消息的由衷欣喜。也是正是因为太激动了,结果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一个劲儿地拍我的脖子,抚摸我的鬃毛。

“太好了,伙计!太好了!”

他得到医生的许可,把那副吊架撤下来。经过三个多月的漫长煎熬,我的四条腿终于跟从前一样平平稳稳地站在了地面上——久违的脚踏实地啊!罗宾为我套上笼头——还真有点不适应了——小心翼翼地牵着我走出马厩。

这天刚好是个大晴天,冬天里温暖又和煦的黄色阳光照得我眨眼不停。我张开鼻孔贪婪地呼吸到室外新鲜空气,再也按捺不住,欢欣雀跃地嘶鸣个不同。

罗宾激动地看着我安安稳稳走在松软的地上,迈着跟从前一样优美坚定的步子。善良的老霍普也赶来看热闹,乐呵呵地抽着烟斗,也提醒他赶紧去镇上,请铁匠来为我上全套的新马掌。

“对的!我马上就去!”年轻的马夫听从他的建议,把我牵回马厩里重新拴好,取下挂在木墙上的厚外套和帽子,一边穿戴一边往外跑。

“这么说,我们总算可以摆脱掉这个碍眼的家伙了?”

又是那个人——胖子的徒弟。真奇怪,我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大概是这家伙太不起眼了吧。

罗宾听到他的话,停下步子,站在饲料棚旁边慢慢转过身。

“你说什么?”他皱起眉头,眼神稍稍有点凶。这会儿他正在兴头上,可不会像前段时间那么耐得住性子。

对方撇着嘴,满不在乎地说:“你还想怎么样?早说过,勋爵心软给你一个机会补偿罪过。现在事情也差不多了。说实在的,我要是你,有点自觉的话,早卷铺盖自个儿滚蛋了!”

“是他这么说的吗?”

罗宾问道,不慌不忙走上前。他的表情这会儿看起来很随和,微微眯起双眼倒也不像要惹事。可是那沉着的一举一动配上那副高大的身材,似乎说不出的威严架势,吓得另一个人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

“什么?你说谁?”

“勋爵。是他吩咐你们,等到了这时候,就要把我赶走的吗?”

“是又怎么样?!”

这是胖汤姆的声音。好啊,我就琢磨着他是不是该出来了。罗宾的目光转移过去,刚才的自信心一下子降低了不少。

“克莱姆说得不错!”汤姆给徒弟撑腰说,“是少爷他说的,等那马的伤势一好,就得把你辞掉。”

瞧他说得一板一眼,我不禁紧张起来。虽然以目前的情况看,似乎不太合情理,可是再仔细想想,好像不是不可能——谁能说清主人的心思呢?

“你是委屈还是怎么的?”汤姆接着说,“好吧,咱们现在就给你算工钱,不会少你一个子儿!”

“我不信!你去找管家,让斯蒂尔先生来说说!”

“呸!少得寸进尺了!管家先生才懒得理睬你这种小流氓!”

马房总管厉声喝斥道,可一看到对面罗宾那阴沉凶悍的脸色,马上收敛了些,视线转向一旁。

“老实讲,我们根本不信任你这个劣迹斑斑的家伙。要不是因为那马差不多快废了,谁敢把他交给你养?”

什么?!

废了?是这么说的吗?你给我记住,蠢胖子!

听了他这么说,罗宾好像也受到影响;毕竟,这里面有些话还是站得住脚的。可令我没想到的是,他没有就此发作跟对方卯上。看上去好像费了点劲儿,可他到底按捺住了激动,貌似平静地点了点头。

“好,我明白了。”他说,“工钱的事明天再说。对,我明天就走,不过今晚还得再过一夜。”

“随你便!”

一拨人没吵起来,就这样散开各干各的事去了。罗宾转身,按照原来的路线,出了马房,一路走出庄园,驾了一辆马车朝镇子驶去。

照刚才那势头,我可真担心他会不会旧病复发,又跑去什么地方喝酒,然后醉醺醺地回来胡闹一通。好在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他顺利回来了,还带来了镇子上最好的铁匠师傅。

打好马掌后,罗宾劳驾一位相熟的车夫,顺道把铁匠送回镇上。他留在马房里一如既往地干活,为我打扫马厩,喂食喂水,梳理体毛,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他也像往常那样去河边打来新鲜的草料,然后按时去吃晚饭;那之后,却没有像平时那样立刻回来陪在我身边,好像真是去收拾行李了。

一想到他说的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我还真有点不是滋味,就像是牙缝里卡了一根又硬又细的草茎。如果这真是主人当初决定好的,他是不是太冷酷绝情了点?毕竟,以我的严苛标准,这小子现在的表现虽不至于让我有多钦佩,倒也还过得去了。

接下来,隔壁的玛德琳和我闲聊,也说起了这件事。

“说实话,崔斯坦,我倒不觉得这样子有什么不好。”她说。

“那当然,他又不是专门照料你的。”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在屋里踏了几步,听着新马掌清脆铿锵的声响,忍不住低头去看:银光闪闪的,真漂亮!只是稍稍有点不习惯这重量。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笨瓜!”玛德琳有点生气了,“我是说,如果离开这里,对罗宾他的自己也好,特别是对主人,并一定是什么坏事。”

“好吧,您又有什么高论了?”

母马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得了,你这个自以为是的笨蛋处男!要我说多少次你才明白?他们这种关系根本行不通!就算眼下,主人不会因为你的事儿跟那小子计较下去,可迟早有一天,他们总会因为其他人其它事儿,必须散伙——在人类的世界里,男人得跟女人结婚!”

“什么是‘结婚’?”我天真地问。

玛德琳仰天长啸。

好吧,我可不是故意装傻气她。如我后来逐渐了解到的,初看之下,“结婚”跟我所了解的“爱情”或者“相亲相爱”有那么点关联,可实质上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有时候——这种情况很少——这三者中的两位、甚至三位都可以同时存在。简单一句话:只有人类,才能结婚。

而且必须是男人跟女人。

也就是说,迟早有一天,主人或者罗宾,也要进行这样的活动。这样一来,根据人类的习俗,他们原本相爱的关系就必须解除。可是为什么?哪怕我和白毛村姑多萝西干成了那晚的事,或者一时无聊搅上了帅气的老鲍勃,这些事情并不妨碍我思念着帕拉迪啊?

人类总是把简简单单的念头搞得既复杂又僵硬。所以他们成了人类。

另外说一句,玛德琳是我认识的,思维方式最接近人类的马了。不过我一点也不觉得她别扭,只是很讨厌她总拿我的私生活说事儿。谁是“笨蛋处男”?!

那天晚上,我在马厩里等了好久,罗宾都没回来。我以为他会不会因为明天的事,要在别处过夜了——不!我宁愿独处也不要别的那些坏心眼儿的家伙来陪我!

可是到了深夜,这个不走运的年轻马夫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因为白天的特大喜讯,我兴奋地睡不着——算下来,我这是第几次失眠了?真是多愁善感啊!一抬眼,我就看到那个身影,站在马厩对面空地的另一头,背后朦朦胧胧的银灰色月光照出一个挺拔颀长的漆黑轮廓,显得既孤独又倔强。

他的肩上背着一包东西,等走近了,我发现他的脸也变了许多。我是不说他这会儿看上去像一只长耳猎狐狗什么的。嗯,他把头发剪短了,嘴边蓄了好几天的胡子茬也刮得干干净净,一下子精神了许多。可是那表情,尤其是那副眼神,微微垂下的眼皮,显得任何时候都要深沉忧郁,仿佛隐藏着某些深思熟虑。

“嗨,伙计!”

他轻声对我打招呼,慢慢走到我跟前。

“怎么样,你还好吧?”隔着栏门,他抬手抚摸我的脸颊,又抓了抓我的耳朵——这感觉,有那么一小会儿,我差点以为是主人……

真奇怪,怎么他的身上还有主人的一点气味?

瞧他这会儿说话的声音和动作,怎么这么温柔礼貌?一点没了平常那个毛毛躁躁的闯祸精样子。今晚虽然没有下雪,风也还算温和,就算是脆弱的人类,应该也不会感到太难受。罗宾身上的炭火味道,让我了解到他是刚从屋子里出来的,清洁干净的头发里的还有一股暖融融的气息。

“看样子,你已经原谅了我,对吧?”他说着,似是而非地微笑了一下。

有吗?我可没说过。

“以前我这么摸你,你总是朝我连上喷口水。”

胡说!我怎么会使那种没档次的伎俩?!

“可是……”

他低下头,使劲皱了皱眉毛。

“要知道,打一开始,我就不会对你做任何不好的事!一丁点都不!那天晚上,我本来是想带你出去痛快痛快——那种时候很辛苦不是吗?”他轻声苦笑一下,“可是我搞砸了,我不该中途离开,不,根本就不该带你离开庄园!害你遇上那种不幸!尽管那不是我干的——是的,我从来没在林子里放过夹子!”

什么?!

“是的,以前我也偷猎过。”

他老实承认道。然后就好像知道我此时的重大疑问,不慌不忙地继续说下去。

“可是,自从跟塞西尔在一起,我就再也没有干过那种事——我怎么能做那些让他不高兴的事,他要是生了我的气,我会恨死自己的!而且我打猎都是靠着自己的枪法,才不会使那种下流阴险的东西!”

他咬牙切齿,气愤地使劲叹了口气。

“其实我一直想去东边的林子。”他接着说,“那里多的是狐狸,到了秋天又肥又大,毛皮也特别好!人人都知道。他们在里头设满了套子和夹子,我怕伤了你,就趁晚上去把它们找出来撬掉。等你那事儿过了,我们就可以……”

好了,他总算意识到自己对着一匹马滔滔不绝的荒谬,打住话头,自嘲地笑了笑。

“说这些也没用,他已经恨透我了,不是吗?”

他摇头叹气,打开栏门走进来。我以为接下来像往常一样,他该睡觉休息了——已经这么晚了,不是吗?而且这床铺也没搬走呢。当初主人的不告而别让我难过了好久,至少这次,这个家伙会再陪我过这一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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