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冷情知青的佛系妻—— by袅袅雾月
袅袅雾月  发于: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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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对了,老江,小文什么时候回来啊?”看见桌上空的位置,江母想许久不见的大儿子江文了。
江河咽下嘴里的米饭,“应该就就快回来了。”
江秀秀想到自己这个大哥江文,好像是他们家最有出息的人,反正她死的时候,听对方已经调到省里当官去了。
不过江文能有这般境遇,除了是他本身有能力以外,还是因为有一个好岳父的缘故。
目前江文在农场工作,好像是在当他岳父的办事员,他岳父是农场里的书记,不过江文才去农场工作不久,还没有结婚,江秀秀记得上辈子江文结婚的时候,她已经跟何彦回城了。
“爹,上次大哥说的那事,能不能成啊?”江武兴致勃勃地问江河。
江河笑了笑,眼里难得流露出自豪,“上次小文去公社,告诉了你大伯,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哦吼吼,那太好了,等那大哥把拖拉机借来,到时候咱家在村里肯定能出尽风头。”
江武一听大哥江文能从农场顺利借来收割机,脸上笑容灿烂得不行,甚至还放下了碗,起来蹦跶了几下。
江秀秀一听这事,心里就莫名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开始回想起上辈子的事。
想起来了,上一世确实有这么一件事,江文借来机械之后,江家在村里的威望更甚了一会儿,可是最后她二哥江武爱出风头,以为看了几次就会开了。
结果上手后,果然出了问题,不仅让江文受到了处罚,江河也差点被撸掉了大队长的位置,最后还是公社里大伯江海求情才勉强保住了大队长的位置,但是从那以后江家在村里就变得异常低调。
村里人当着面没说什么,但是背地里一直嘲笑江家,全然忘记了是江家借来的收割机。
想到这里,江秀秀咬了一下筷子,看了一眼兴奋的江武,对江河说道:“爹,到时候收割机到村里来,肯定有人羡慕,保不定有哪些好奇心重的想上手,万一收割机哪里磕到碰到出了问题,大哥回去可不好交代,到时候你记得叫人看紧了,别到时候出事。”
江河闻言,觉得很有道理,笑道:“秀秀果然越来越懂事了,这个问题我都没想到,等收割机借来,闲杂人不能碰。”
说完,又对江母说道:“秀秀也是大姑娘了,待会儿给她多拿点钱,去供销社好看的衣服。”
听到有钱拿,江秀秀心里高兴地不行,连忙谢谢她爹,看得旁边的江二嫂羡慕不已。
因为江家并没有分家,所以像江二嫂跟江武两个人平时上工赚的工分,年末分钱的时候都要交给江母,自己手里根本没有闲钱。
江武平时像买什么东西,跟江母说一声就有了,而江二嫂作为媳妇,想买什么东西,除非是家里必须的,或者给孩子用的,才能从江母那里拿到钱。
而如果是她本人想买什么,江母是一个子都不可能给她的,而她只能从江武手里得了几分几毛,就这点她还舍不得花掉。
这天,裴行之忙完了上午活,隔着老远就听见了孟延春叫自己,不过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一开始的不习惯,他已经能以同样的声调喊回去了。
“行之,回家吃饭了嘞!”
旁边跟他一块儿的皮景轩见到裴行之有人喊,心里有些羡慕:“行之哥,结婚是不是真的很好啊?”
回家有人做饭,饿了累了都有人在意,不像他们,回去后还得自己做饭,平时也没人关心。
以前还有行之哥在,现在行之哥结婚后搬出了知青院,他干什么都是一个人了。
裴行之一愣,仔细想了一下,“看情况吧。”
皮景轩低头没做声。
注意到皮景轩心情有些不对,裴行之沉默了一下,还说开口:“我就在孟家,要是有什么事你尽管过来找我。”
到底年纪还小,能照顾就多照顾一点吧。
闻言,皮景轩抬起脑袋,有些激动地道:“真的吗,行之哥,会不会不方便啊?”
裴行之摇摇头,“不会,你来吧。”
那边的孟延春走过来了。
裴行之:“我先走了,你也早点回去。”
皮景轩笑:“嗯,行之哥再见。”
孟延春过来后跟皮景轩打了招呼,皮景轩也友好地跟回应,以前他是不敢跟村里这些牛高马大的人说话的,但是孟延春现在是行之哥的大舅子,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你跟皮知青关系好?”孟延春走到二十米开外后,才跟裴行之打听。
裴行之:“还好,他年纪小,平时我比较照顾他,有点依赖我。”
“这样啊,他性子怎么样?”孟延春托着下巴突然问了这个问题。
裴行之诧异地看了孟延春,问这个干什么,但还是客观地说了,“性子挺不错的,不惹事也不娇气。”
孟延春点点头,又问了裴行之,“唉,今天晚上我们要去抓黄鳝,行之你去不去?”
抓黄鳝。
说来他来清河村那么多年了,什么活都干了不少,但是淳朴的乡间娱乐,譬如抓黄鳝,挖泥鳅什么的一次也没干过。
主要也是因为知青点跟村里的年轻人有隔阂,村里人认为知青们都清高,一天天用鼻子看人;而知青们觉得村里人太粗俗了,又不爱干净,整天就瞧不起他们。
久而久之,两方就维持着表面的和谐,内里却互相嫌弃。
现在,孟延春突然邀请他一起去抓黄鳝,说实话裴行之有点心动。
“可以吗?”裴行之语气里竟然有些无措。
“当然可以了,你是我妹夫,又不是什么外人。”孟延春理所当然地说。
裴行之:“谢谢!”
下一秒,一击熟悉的铁掌拍到裴行之背上,裴行之迅速换气才没有呛到。
“哎呀,说什么谢谢啊,肉麻兮兮的,咱们是一家人。”给了裴行之一击铁掌后,孟延春搓着手上的鸡皮疙瘩嫌弃地说。
裴行之嘴角弯起,忽的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压平了嘴角。
转身望去,发现皮景轩还在看他们,眼里是藏不住的艳羡,发现裴行之回头看他后,还笑着挥了挥手。
裴行之抿了抿嘴,转身问孟延春,“大哥,能带上景轩吗?”
孟延春无所谓,点头:“当然可以了,你不是说他性格不错吗,就一起呗。”
裴行之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那我去告诉他。”
“嗯,你让他等着,我记得刘爱民家离知青院近,到时候加刘爱民喊他。”孟延春叮嘱了一声。
裴行之点头,他知道刘爱民谁,是‘爱打听’刘婶的儿子,他爹是副队长,转身小跑到了皮景轩面前。
皮景轩疑惑地问:“怎么了行之哥,是不是落下什么了。”
“没有落下,晚上我们要去抓黄鳝,你要不要去。”
皮景轩震惊,用手指指着自己,语气颇有些语无伦次,“什什么,抓黄鳝,我吗,我可以去吗?”
“去不去?”
“去,当然去!”皮景轩发出一道高昂的声音。
“到时候有人去找你,你等着就行。”裴行之眼里带笑,叮嘱完就转身离开。
孟延春看过来,皮景轩对着他挥挥手,大声喊道:“谢谢孟大哥,晚上见。”
孟延春也给面子挥了一下,对回来的裴行之笑道:“那小子很兴奋吧。”
裴行之抿唇一笑:“他在村里没什么朋友,大哥邀请他一起去玩,他很高兴。”

第14章 抓黄鳝
晚上,皮景轩吃完饭,一直兴奋得不行,一会儿摆弄摆弄雨靴,一会儿又去看看他的铁皮手电筒亮不亮,跑出跑进地看到其他人眼都花了。
杨雪斜晲了皮景轩一眼,自从上次皮景轩说过她之后,她就一直记着皮景轩。
“我说你走出走进干嘛呢,精力没地儿使,白天就多干点呗。”
张秀清拍了一下杨雪,“小雪怎么说话的。”
杨雪没说话,不屑地撇撇嘴。
张秀清无奈,对皮景轩笑了笑,“景轩你到底在干嘛?是有什么事吗?”
皮景轩可不在乎杨雪的找事,听见张秀清问他,还茫然地摸摸脑袋,“我没有说吗?”
丁恒无奈道:“你说什么啊你说,一回来就跟打了鸡血一样,问了你好几遍你都没有说。”
“是吗?”皮景轩不好意思地揉揉鼻子,“我没注意到。”
“所以,你——”到底在干嘛。
“皮景轩皮知青在吗?”
知青院响起了一道陌生的声音,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张秀清嘀咕,“谁啊?”
“啊啊啊,找我的,我来了。”皮景轩激动地冲过去开门。
门打开,刘爱民看见皮景轩的装扮,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皮景轩有多么夸张呢?
脚上穿着长腿雨靴,手上挂着桶,腰间还系着一个竹编篓子,脖子上挂着手电筒,头上竟然还戴着草帽,俨然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
“刘大哥你好,你看我这样怎么了,还缺什么吗?”皮景轩被笑也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还在问少了什么。
刘爱民笑着摇摇头,“够了够了,不过大晚上又没有太阳,你戴草帽干什么。”
皮景轩一愣,随后摸摸头顶的草帽,自己也觉得有点好笑,“哈哈,忘记了,我这就放回去。”说完又跟一阵风一样离去。
丁恒拦住皮景轩:“景轩你要干什么去?还有门口那位是谁?”
皮景轩语速像放鞭炮一样,快得不行:“我要去抓黄鳝,外面是刘爱民刘大哥,我跟他一起去。”人到了门口,还不忘补充一句,“秀清姐,记得给我留门,我晚点回来。”
大门关上,院里知青还能听见两人的对话。
“叫我爱民哥吧,等会儿人齐了,还有姓刘的。”
“好的,爱民哥。”
“你也有手电筒,到时候咱们可以分开找,争取多抓点。”
“好啊,好啊,我们去哪里抓啊……”
张秀清跟丁恒对视了一眼,心情都有些复杂。
张秀清勉强地笑了一下,“看来景轩也认识新朋友了。”
丁恒哼了一声,“是啊,人家不跟我们一起喽。”
丁恒心里清楚,肯定是裴行之的作用,不然以皮景轩的性格不可能去主动去认识村里的人。
现在裴行之成了孟家的女婿,在清河村村民眼中自然就成了自己人,而他又向来照顾皮景轩,所以肯定是他给皮景轩牵桥搭线的。
至于心里不点不明的酸涩,丁恒绝对不会承认他妒忌起了皮景轩跟裴行之关系好,裴行之人都搬走了也还记得照顾皮景轩。
天色昏沉,月亮已经高高挂起,漫天的星星闪闪发光,想来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约着一起去抓黄鳝的人都来到了村口,皮景轩也跟着刘爱民认了一圈人。
大伙儿对皮景轩印象都不错,以前远远看着觉得这人心高气傲,目中无人,聊了句话之后,发现人还挺懂事的,逢人就喊哥。
问他什么问题,人也认真地回答。
不像某些人,他们好奇问了一下城里的事情,对方就看不起他们,爱答不理的,看着就来气。
“大春在干嘛呢,怎么还不来。”刘爱民估摸着时间,觉得孟延春有点晚了。
“再等等吧,应该快了。”有人说着。
又等了一会儿,才见到了远处的手电筒灯光。
“欸,孟大哥他们来了。”皮景轩指着光亮处。
灯光走近,大家才发现除了孟延春、裴行之以外,竟然还有其他人。
两个小时之前。
孟延春跟裴行之回到家里,在院子的水井边,一边洗脸一边商量晚上抓黄鳝的事情。
“黄鳝晚上都会出来找东西吃,都在水田里面,最近插完秧苗,下田的时候注意别踩到了。”
裴行之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去年我们去抓黄鳝的时候,刘爱民那个家伙运气好,竟然被他找到一根血鳝,好家伙足足有半米长,三指那么粗……”
裴行之挺喜欢听孟延春说这些事的,这对于他来说属于陌生领域,男人嘛,骨子里就对这些事情感兴趣。
“你们要去抓黄鳝。”
就在两人说得正起劲的时候,背后突然响起来孟晚秋的声音。
裴行之回头,发现孟晚秋就在他背后,只隔了一点空隙,他竟然没发现她的靠近。
嗯,对于孟晚秋的话,两人默默对视了一眼,没啃声。
不是不想带她去,而是这次都是男人,怕孟晚秋不好意思。
正当裴行之和孟延春想着怎么拒绝孟晚秋的时候,她又说:“我要去。”
孟延春苦笑了一声,求助的眼神投向裴行之,意思很简单,谁的媳妇谁负责。
裴行之轻咳一下,转过身去,面对孟晚秋,语气温和:“不是不带你,这是这次去的都是男人,你一个女的过去怕不方便。”
孟晚秋拧眉,不乐意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又不是去洗澡,况且就算去洗澡,我又不会偷看。”
裴行之一愣,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自然知道男女平等的道理,觉得男女一起行动也没什么,但是在农村,大部分人还没有这个意识。
他不在意,但是他不知道那些人在不在意,有人可能嘴上不说,但是背地里会说一些难听的话,传出去对孟晚秋影响。
见裴行之跟孟延春都不说话,孟晚秋难得委屈了,不是说结婚之后就能随便出门了吗。
那为什么大哥不肯带她,越想越觉得委屈,孟晚秋眼睛都红了,用控诉的眼神看着两人。
裴行之一看孟晚秋竟然要哭了,顿时有些无措,相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他知道孟晚秋的性格,肯定不是动不动就哭的人。
这结婚才没天,他就把人给弄哭了,见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眸迅速变得湿润,裴行之只好揽住她的肩,笨手笨脚地安慰。
而孟延春作为孟晚秋的大哥,自然比裴行之更了解孟晚秋,当然知道孟晚秋从小到大都没哭过,这次竟然被他俩惹哭了。
心里那个后悔,那个心疼,简直要汇成一潭池水,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流。这时候哪还在乎外人,眼里只有他妹子。
“小晚别哭了,大哥带你去,看哪个王八羔子敢说闲话。”
“可别在哭了,被你大嫂看见,你大哥我得掉一层皮。”
孟晚秋听到孟延春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其实她只有一开始的时候委屈,后面就是故意的。
因为上辈子的经历,孟晚秋其实比谁都坚强,也知道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只有在爱你、在乎你的人面前,眼泪才是有用的。
这辈子被家人宠着长大,孟晚秋也变得脆弱了。
见孟晚秋笑了出来,裴行之这才松了一口气,这才注意到两人的动作有多么亲密。
裴行之站在孟晚秋侧面低头看她,双手揽着孟晚秋的肩膀,而孟晚秋的头靠在他的胸膛上,裴行之的鼻子蹭到孟晚秋的耳缘。
温热的气息吹到孟晚秋的耳道里,酥麻的感觉瞬间萦绕全身,孟晚秋竟然一下子腿软了,整个人靠在了裴行之身上。
感受到孟晚秋的变化,裴行之默默搂紧了她的肩,眸色一暗,意识到耳朵是孟晚秋的敏感地带。
这几日的同床而眠,裴行之早已不像第一次那么手足无措,每天晚上熟练地抱住乱动的孟晚秋,每天早上起来,面对香、艳的画面,也不会吓到,而是默默找被子给她重新盖上。
但是在白天那么亲密地拥抱在一起还是第一次,无论是裴行之还是孟晚秋都是新奇的感受。
知道孟晚秋的敏感点是耳朵之后,裴行之默默移开了位置,等孟晚秋慢慢恢复,才放开她。
而孟延春早在他俩腻歪的时候,就进屋找他媳妇去了,既然带妹子去了,自己媳妇也不能落下。
在夫妻俩的房间,董含韵在整理晒好的衣服,孟延春在她身后,抱住她的腰,前胸后背紧紧贴在一起。
“媳妇,晚上我们去抓黄鳝,小晚也去,你要不要一起去?”孟延春鼻子蹭着媳妇的耳朵,瓮声瓮气地说。
“走开,别在这里捣乱。”董含韵先是嫌弃扯开孟延春,没扯动,这才继续说:“我就不去了,你们看着点路,别踩到蛇了。”
“真不去?”
“不去。”
“去嘛去嘛,我们好久没一起出去玩了。”孟延春抱着董含韵的腰晃来晃去。
弄的董含韵干不成活,无奈道:“我去了,壮壮怎么办?”
“让爹娘带他睡一晚。”孟延春有点烦他儿子,谁家孩子三岁了,还要跟娘睡觉的。
董含韵托着下巴想了一下,觉得出去玩一下也不错,就点头答应了。
孟延春一听,高兴地叭叭叭地直往董含韵的脸上亲。
“嗷——媳妇,轻点。”

看着迎面走来的四个人,一伙人看傻了。
最后,刘爱民忍不住说道:“不是吧,你们这一个个专门带媳妇出来玩啊,早知道我也带我媳妇出来了。”
“我去,大春你特么也太会儿。”
“就是,大家都是大老爷们,就你孟家人出门还不忘带媳妇。”
“羡慕死了,我也想我媳妇了。”
“你想屁吃,有对象了吗?”
“想我未来媳妇不行啊。”
见大家反应都很正常,裴行之觉得他之前有点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了,见多了坏人,看谁都下意识用最坏想法去揣摩,看来他也需要改变一下了。
孟延春的这些朋友性格都很好。
都热情喊董含韵嫂子,喊孟晚秋小晚,提醒她们注意事项。
董含韵他们很熟,一起长大的嘛,这里面不少人都被她打过。
孟晚秋虽然才认识,但她好兄弟的亲妹子,当然也当成自家妹子一样。
“嫂子好!”皮景轩走过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打招呼。
裴行之凑到孟晚秋耳边轻声解释:“这是皮景轩,跟我一样是知青。”
敏感的耳朵一下子就红了,孟晚秋捂住耳朵躲开,大眼睛里面都是控诉,不知道这人是不是故意的,发现她耳朵敏感之后,就有意无意地碰了她好几次。
裴行之低头,拳头挡在唇边,“景轩看你呢?”
孟晚秋这才看向皮景轩,抬手放到脸边,做了一个招财猫的动作,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叫她呢,真稀奇。
“你好呀!”
皮景轩有些脸红,觉得这个嫂子有点可爱,但是又说不上来哪里可爱。
裴行之微微挑眉,眼里闪过一道隐晦的光,手放到了孟晚秋后颈上,推她往前走:“跟上,大家都走了。”
因为人数多,大家决定两两一组,能抓到多少看运气,到时候一组的人平分。
而带媳妇的自然跟媳妇一组,譬如裴某人和孟某人。而皮景轩就跟刘爱民一组。
两个人一个手电,一个竹篓,然后各自分散。
裴行之跟孟晚秋也寻了一个方向,裴行之拿着手电走到前面,怕孟晚秋踩到蛇,孟晚秋揪着裴行之的衣摆,拎着竹篓走在后面。
他们这个方向过去是一片芦苇荡,周围全是各种水田,田埂上有很多杂草,还有很多癞蛤蟆。
裴行之看见就无视过去,但孟晚秋不一样,因为穿着雨靴,只要在路上看见一只,她就脚痒给人家癞蛤蟆给踹田里去了。
裴行之:……
总感觉癞蛤蟆会说话,一定骂得很脏。
(癞蛤蟆:兄弟你懂我。)
“等等,我看见了。”孟晚秋忽然拉住裴行之,指着左边的那块水田。
裴行之听见,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往左边一看,果然在一根稻苗旁边看见了一条拇指粗的黄鳝,被灯光照到了这条黄鳝也没有一点动静,安静待在水里。
“让我来。”裴行之说。
孟晚秋无所谓地点头,接过手电帮他照好位置,裴行之步伐轻轻地靠近,因为这条里岸边很近,不用下水就能够到。
手来到水面上,裴行之停止呼吸,他来之前已经跟孟延春学习过动作要领,要用到中间三根手指。中指在上,食指跟无名指在下,将黄鳝横在中间地空里,用力钳住不要放松。
只是,理论知识跟实践向来是两码事。
裴行之手探在水下后,立马用标准动作钳住黄鳝,那一刻他感受到黄鳝的湿滑的皮肤了,但是后续的变化让裴行之措不及防。
黄鳝挣脱了,并且扰浑了水面,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裴行之:……
孟晚秋:……
保持刚才动作,裴行之还没反应过来,搞不懂他明明是标准的抓黄鳝动作,为什么还是让黄鳝挣脱逃掉了。
重新站起来后,看着孟晚秋,裴行之面无表情的解释:“第一次,动作不熟练。”
孟晚秋没有笑裴行之,她也觉得是意外。
第一次吗,新手失误很正常。
但是,后面裴行之亲手打破了这个结论。
当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十次放跑之后,孟晚秋忍不住说道:“下次让我来吧。”
裴行之垂头没说话,只是默默接过了孟晚秋手里的竹篓,孟晚秋觉得他头顶的发丝都没精打采地,看来连续失误那么多次,给他打击得不轻啊。
只是孟晚秋觉得裴行之有点可爱,让她忍不住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别在意,人人都有不擅长的地方。”
裴行之抬眸看了孟晚秋一眼,眼底的情绪有些复杂。
孟晚秋没看懂,两人继续找黄鳝,这个季节正是黄鳝出没的时候,所以走了没几步他们就遇到两条。
孟晚秋把手电给裴行之,这次距离有点远,她需要下田去。
裴行之安静地做个工具人,心里在猜孟晚秋能不能成功,之前他们聊过,两个人都是新手。
这两条挨得很近,裴行之觉得孟晚秋就算抓到一条,另一条肯定会跑掉。
直到,他看见孟晚秋两只手都伸进了水里,默默瞪大了眼睛。
下一秒,两处水花弹起,眼前画面一闪,孟晚秋竟然一手抓到了一条。
裴行之:……
“快快快,竹篓竹篓拿过来!!”
等两条都放进去了,孟晚秋才甩甩手,“力气还挺大,差点就放跑了。”
裴行之:……
裴行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觉得这句话侮辱性好强。
但是,看到后面孟晚秋的一系列操作后,裴行之已经学会安慰自己了。
没关系,不用跟人比较,想想之前孟晚秋抬洗澡水的时候,将近四五十公斤的重量,人都不带喘的,这绝对是天赋异禀。
虽然力气比不过媳妇,有点不好意思,但是裴行之不在意,这样他就不用担心孟晚秋会被人欺负了。
就这样,孟晚秋主攻,裴行之辅助,手里这个本来就不是很大的竹篓很快就一半了。
“呼,真爽。”孟晚秋叉着腰,好久没有玩得那么开心了。
裴行之没说话,失神地看着半空中。
“喂,你在看什么?”孟晚秋走过去手肘碰了他的手臂,顺着裴行之的视线看过去。
他们现在这一块儿,离那个芦苇荡很近,而芦苇荡这一圈都是水沟,今天月光很凉,映在水面上,又倒映在芦苇丛上,有的芦苇东倒西歪,奇形怪状的,乍一看还以为有个人站在那里。
“你到底在看什么?”第一眼有点被吓住,但是第二眼就看清楚了。
裴行之转过头,“你不怕吗?”
裴行之是有一点远视的,无意间看到那个形似人形的芦苇堆之后,真的给他吓到了。
说来也是,他不怕坏人,反而害怕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孟晚秋脸上有几个泥点,微微挑眉,反问道:“难道你怕?”
裴行之也跟着挑眉,“我怕啊。”
这样的回答反而让孟晚秋愣住了,仰头直直的看着裴行之。
白净的脸颊上,沾上了几个泥点,眼睛清澈见底,裴行之在孟晚秋的眼睛里看见了月亮和点点星辰。
明明那么清纯的眸子,此时却充满了诱惑,裴行之鬼使神差地抬起手,缓缓放到了她的脸上。
就在快要触碰到那粉唇时,那边的芦苇荡里突然响起了‘嘎’一声。
两人如梦惊醒,瞬间各退一步。
裴行之耳根发烫,解释:“你脸上沾了泥。”
孟晚秋擦了一把脸,用手抠了几下凸起的地方,“哦,谢谢。”
裴行之见孟晚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暗自松了一口气。
“走走走,去那边。”孟晚秋才不管裴行之怎么想,拉上他就往芦苇丛跑去。
裴行之低头看了一下孟晚秋牵他的手,抿唇跟上。
“肯定是野鸭子,真是稀奇,这片芦苇荡里面竟然有野鸭子,竟然没人发现,哈哈,这下好了,便宜了我们。”
裴行之看孟晚秋脸上毫不掩饰笑容,脸颊两边的肉肉又鼓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孟晚秋好像瘦了一点。
以前她脸上的两团婴儿肥,只要一说话就会鼓起来,现在只有孟晚秋大笑的时候才能看见。
两人跨过芦苇荡的边上的水沟,扒开挡路的芦苇,动作轻轻地游走在芦苇荡里,免得惊动野鸭子,让到嘴的肉逃掉。
“啊,跑掉了!”
孟晚秋气得扯掉了旁边的一根芦苇,连根拔起。
野鸭子到底是野生的,能待在这里那么久都没被人发现,自然是有几分本事在身的,不可能轻易地就被抓到。
眼前是一个不到半米的窝,里面还沾着许多羽毛和细小的绒毛。
裴行之注意到这些羽毛有浅棕色的,也有黄色上面带着斑点的,心中有个猜想,于是开始在芦苇荡里四处翻找。
“别找了,这野鸭子狡猾得很,这会儿肯定跑远了,当心踩到蛇啊。”孟晚秋跟在裴行之后面,不放心地说道。
“找到了。”
“找到什么……”孟晚秋不知道裴行之找到什么,走上前去才发现,“啊,是鸭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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