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村有一对对照组。
大队长家的江秀秀,和村支书家孟晚秋,前者长相白皙漂亮,勤快能干,是多家求娶的姑娘。
后者,傻了十几年,虽说后面好了,但性子又懒又馋不说,在农村这个人人都面黄肌瘦的地方,孟家竟然养出了面色红润的胖闺女。
哎呦,天啊,这种条件那家敢娶哦!
所以,一个是江家有女百家求,一个是孟家有女,家家避之不及。
孟晚秋上辈子被杀手组织收养,因为天资愚钝,没能成为杀手,反倒成了后勤人员。
好在孟晚秋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开,没什么目标,只要吃好穿好,万事随意。
谁料,杀手组织内乱,没有自保能力的她意料之中的噶了。
死后没喝到孟婆汤,直接投胎成了清河村支书家的小闺女!
结果孟晚秋几个月的时候作了个死,突发奇想检测一下这世的体质,结果练出了岔子,平白无故傻了十几年,直到十五岁才清醒过来。
江秀秀重生了
临死前,她见到与前夫同在清河村当知青的裴行之,如今对方功成名就,成为了有名的商业大亨。
淅淅沥沥的雨天,裴行之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肩上披着黑色大衣,大步地往前走,旁边的秘书举着伞紧随其后,在众人拥趸下消失在江秀秀的视线里。
江秀秀心想,当时她要是在知青中挑中裴行之该有多好。
得命运眷顾,江秀秀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得到裴行之。
可裴行之怎么娶了村支书家那又懒又馋傻闺女孟晚秋!
裴行之身世坎坷,父亲被下放农场,母亲改嫁,祖父母不堪受辱相继离世,十四岁房子被夺后流落街头,跟扫大街的相依为命,十六岁被母亲接回,却是为了替继兄下乡。
下乡四年,日日与人为善,仍被人抢走大学生资格,如今加害者还要逼他娶他女儿,不然就让他永远走不出农村。
裴行之冷笑,转身就进了大队长的死对头——村支书的家门。
裴行之看似和善,实则冷心冷情,谁都不在乎,为了躲避麻烦才娶了孟晚秋,他不爱她,但孟晚秋会是他一辈子的责任。
孟晚秋(懒懒打了个哈气):您随意,按时上交工资就行。
裴行之最厌恶的事就是他人试图掌控他,可是有一天,当他的喜怒哀乐全被孟晚秋掌控时,他却甘之如饴。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甜文 现代架空 萌娃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晚秋,裴行之 ┃ 配角:孟家人,清河村村民,七一五厂众 ┃ 其它:养娃,生活,先婚后爱
一句话简介:冷情知青与咸鱼娇妻先婚后爱日常
立意:不忘历史,不忘初心
《投胎当国宝了》
上辈子当社畜,这辈子当国宝,熊猫界顶流。
《开局敲了大佬闷棍[八零]》
穿到港城大佬年轻时候。惊!大佬年轻时竟是杀马特。
《渣受成了男妈妈[快穿]》
耽美,生子+养娃,看渣受如何攻略主角他爸,生下主角!
1.女主是古穿今,女配是重生平行世界。
2.1V1,SC,甜,爽,渣渣可能没那么多,主要是夫妻俩过自己的小日子。
3.目前有三个地图,清河村,机械厂,后面大学生活。
4.男主是天才,女主在杀手组织养大,怎么没点技能呢,点进来吧小天使们。
5.女主前期是白白胖胖的水蜜桃,中后期是前凸后翘的性感大美人。
第1章 倒霉知青
恰逢五月上旬末,清河村的村民们忙着移栽最后一批秧苗,一个个汗流浃背,老爷儿们不顾及的直接□□着胳膊上阵,姑娘婶子们头上围着头巾,不停地用脖子上挂着早就被汗水浸透毛巾擦擦脸。
清河村是属于红山公社旗下的第一大队下面第一生产队,也叫清河生产队。
时间快到中午,还没干完责任区的都撒开了膀子埋头苦干,争取能早点回家吃上热乎的中午饭。干完了自己责任区的也终于可以歇息一下了,这不,几个大妈大婶们凑到一块儿,摆起了龙门阵。
清河村最近趣事频频上演,先是大队长家闺女江秀秀原本喜欢知青点的何彦何知青,后来发了一场烧醒来后,竟然改喜欢裴行之裴知青了。
何彦当然不乐意了,以为是趁着自己回家了几天,裴行之勾引了江秀秀,于是跟裴行之打了起来。
闹得可大了嘞,后面连大队长和村支书都去了,找了两人谈话,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两个人暂时相安无事了。
可闹是没闹了,那江秀秀就开始整天缠上了裴行之,何彦又缠着江秀秀,这波大戏唱的,都快成清河村每家每户饭桌上的谈资了。
直到几天前,村里有了一个工农兵大学生名额,开始了投票,结果出来后,裴行之票数最多,而何彦前三都没排上。
“可是你猜最后怎么着了?”
“最后怎么了,你可别打什么马虎眼,赶紧说说。”
说话的是村里出了名‘爱打听’刘婶,她爷们儿是生产队的副队长,虽说没什么实权,但是村里举荐大学生这种事情,还是会叫上他一起开会。
这不,昨晚刚得出的消息,他媳妇刘婶马上就知道了。
“嘿,怎么着,最后这大学生的名额被何彦得到了。”
“什么?”
“怎么回事?”
“怎么变成何知青了?”
“不会又是你胡咧咧的吧,这么重要的事情,就算不是第一的裴知青,那么也是第二的皮知青,或者张知青,怎么也轮不到何知青啊,他连前三都没到。”
见有那么多人捧场,刘婶高兴地双腿张开,大咧咧地坐在田埂上,兴奋地一拍手掌:“说到点子上了,这人选是怎么从裴知青变成何知青的呢?”说到最后,刘婶声音都跟着小了下来。
“哎呀,刘婶你赶快说啊?”
“是啊,别吊人胃口,再这样回家我回家了,饿了一上午了,别耽搁我们回家吃饭。”
“是啊,刘菊花你再这样,我们可不等你了。”
都是同一个村的人,大伙儿都了解刘婶的得性,故意说这些激她。
“哎呦,着什么急吗?”刘婶神神秘秘往四周看了一眼,继续道:“我可只告诉你们几个啊,你们可别告诉其他人啊?”
“放心,放心,我们肯定不告诉其他人。”
听到保证之后,刘婶这才说了出来:“我听说啊,是大队长家的江秀秀,她啊,不是喜欢裴知青吗,所以就不想人家裴知青离开农村,于是就去求了她爸,也就是大队长,让大队长把人给留在村里。”
“至于人选怎么变成何知青我就不知道了,听说公社后面给出的名单里面就是他。”
“嘁,这江秀秀怎么能这样干呢?这不是害人吗?”
“是啊是啊,这秀秀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听她二嫂说,自从上回落水发烧好了之后,突然就喜欢上了裴知青,在家里也是什么都不干了,成天就知道追着男人跑。”
“唉,她这个样子,现在谁还敢娶她哦,都快赶得上支书家那傻妞了。”
“嘿,谁傻了,人家小晚好那么多年了,哪里傻了,再说了小晚小时候只是反应慢,又没干过什么傻事,别嘴上没门瞎放屁。”说话的还是刘婶,她向来跟村支书的媳妇李兰香关系好,听见有人说兰香闺女不好,当然得出面维护了。
大家也都知道,所以没人不识趣的反驳刘婶。
到了饭点,大伙儿也散开了,扛着自己的农具就往家里赶,只是步伐比平时快了一点,毕竟刚吃了新鲜热乎的大瓜,得赶紧回去告诉家里人。
于是,一个下午过去,整个清河村都知道了江秀秀为了把裴知青留下,把人大学生资格整没了。
晚上,刘婶家。
“你这个大嘴巴,什么时候才能给治好,也不看看什么事,你就往外说。”
刘叔指着刘婶气得说不出来,村里面的名额还没公布,就已经闹得人尽皆知,而且还牵扯到大队长,说他帮自己女儿把裴知青资格整没了,万一找上他们刘家该怎么办。
“你也不怕,大队长记上你啊,到时候给你穿小鞋,我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
刘婶不客气地打开刘叔的手,“瞎指什么指,别人怕他是大队长,我可不怕。”
刘婶自己还委屈呢,一个个跟她保证得好好的,结果一下午过去全村都知道了。
等着吧,她记住他们了,下次有什么事都不告诉他们。
而且,刘婶是真的不怕,她男人是副队长,她跟村支书的媳妇兰香玩得好,兰香自己也是村里的妇女主任,他江河还想动她,门都没有。
“大队长你不怕,那他大哥江海可是公社的领导,你也不怕。”刘叔斜看了一眼刘婶,幽幽地说道。
“那你就看着他们给我穿小鞋喽。”刘婶放了个白眼,掀开帘子走了出去,决定待会儿去找兰香聊一聊。
刘叔无奈叹了一口气,娶了这么个媳妇,孙子都几岁了,还能怎么办,只能替她收拾烂摊子了。
清河村,知青点。
流传整个清河村的事情,自然也没落下知青点的知青们,几个人聚在一起,有男有女,都在为裴行之鸣不平。
“简直太过分了,明明投票结果都已经出来了,凭什么变成何彦,这对行之哥也太不公平了。”说话是皮景轩,脸上还带着一丝稚气,他刚来清河村还不满一年,一直很受裴行之照顾,所以他也是知青里面听到消息后,反应最大的。
“是啊,怎么能这样呢?行之肯定很难过,都已经板上钉钉的事了,谁知道最后又出了这事。”这次说话的是一个长相温婉的女生,她梳着两个马尾辫垂在胸前,她是张秀清,比裴行之晚来一年,但比对方还大了两岁,今年已经二十二了。
同时,张秀清也是知青里面对裴行之有好感的女生,但是碍于自己比裴行之大了两岁,她一直不敢表露自己的心思,但是知青点的人都心知肚明。
“都怪那个江秀秀,说什么农村人淳朴,都是扯淡,一个个的,心比谁都坏。”杨雪脾气暴,向来有什么说什么,这话虽然绝对了一点,但是放在现在,却也是事实。
“我觉得最可恶的是何彦,怪不得昨天他那么开心,感情是因为提前得到了消息,我问他他还说家里人给他寄东西来了,要去公社办点事,合着是办理工农兵的手续啊。”
丁恒对何彦很不满,明明他的排名比何彦高,这个资格怎么也轮不到他何彦啊。
如果是裴行之他不介意,因为裴行之资历高,而且平时为人处事一直被人赞叹,当时宣布裴行之票数最高之后,没有一个人出来闹事,就已经能说明一切了。
可恶的何彦,简直是个卑鄙小人,丁恒认为大学生资格从第一裴行之略过,跳过好几个人直接变成何彦,肯定是他在背后搞了小动作,公社公示的名单上才会变成何彦的名字。
“哼,要说这里面跟何彦没有关系,鬼都不信。”皮景轩嗤笑道。
砰砰——
这会儿,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几人对视了一眼,随后皮景轩起身去开了门。
“孙哥,你怎么来了?”
孙哥是知青队里面年纪最大的一个,如今已经28岁了,同时他还是清河村知青里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跟本地人结婚的知青。
不过孙哥的老丈人在本地有些势力,再加上娶的是独生女,所以老丈人在小夫妻结婚的第二年就把孙哥弄到公社里面去了。
这会儿,孙哥气喘吁吁地趴在门上,胸膛剧烈起伏着,皮景轩连忙把人扶到院子里坐着,张秀清贴心地递上了水。
喝了一口水之后,孙哥扫视了一眼四周,问道:“行之人呢?”
“行之哥刚才才回来,去洗漱去了,应该快出来了。”皮景轩回答。
说曹操曹操就到,只见知青院子的侧后方走出一个身材消瘦,皮肤白皙的男子,穿着白衬衫,黑色长裤,在月色的照射下,更突显其清冷的气质。
因为刚洗完澡,头发还滴着水,前额的头发有些长了,遮挡了深邃的眼睛,打下一片阴翳,显得对方的五官更加精致立体了。
裴行之没想到大家都聚在院子里,微微一怔,随即就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孙哥,连忙叫了一声:“孙哥。”
裴行之的声音跟他的人一样,都是清清冷冷的。
孙哥:“行之啊,你过来我跟你说点事。”
裴行之点点头,也不着急问,带孙哥来到了自己房间,才不急不缓地问道:“孙哥,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来了?”
“行之,你知道你的大学生资格没了吗?”
裴行之面色如常,说:“知道。”
孙哥见状,愣了一下,后苦笑道:“你那么淡定,到显得我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裴行之淡然一笑:“没有那么淡定,只是我几天前就已经知道结果了,已经伤心结束了,现在已经能够坦然接受了。”
“那你知不知道,人选为什么会从你变成何彦?”孙哥道。
裴行之从墙上取下一张干毛巾,盖在脑袋上擦着头发,“这个到不清楚,应该是他在背后走关系了吧?”
“他走个屁。”孙哥没忍住骂了一声,接着气愤地说道:“我从我老丈人打听到,这家伙那是走什么关系,他是去公社举报你,举报你的成分有问题。”
话说道后面,孙哥的声音徒然变得很低,似乎怕被什么听见。
裴行之擦头发的手顿住,被毛巾遮挡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暗芒,这一瞬间,他人浑身的气压都低了,空气开始凝固。
他的身世整个红山公社大概也就孙哥知道,因为孙哥的父亲曾经是他父亲的下属,但是孙哥不可能告诉何彦,所以,何彦到底是从哪里知道的。
“行之,虽然你父亲的事跟你没关系,但是那些人不知道会用你的身世做什么文章,后面你的日子,可能不会像现在那么平静了,所以,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或者,你考虑一下我的办法,虽然那什么了一点,但很有用,你看我现在多潇洒!”
办法,找个有实力的岳家吗?
孙哥走之前的话,一直回响在裴行之的大脑里,直到午夜时分他也没能入睡。
平静了四年,又要回到以前那种日子了吗。
搜不完的家,砸不完的东西,批不完的斗……
一时间,裴行之控制不住地回想到儿时的场景,一群手臂上带着红袖套的人闯进他的家,翻箱倒柜砸东西、烧东西,他被年迈的爷爷奶奶护在身后,惊恐地看着这一切。
这些人,为什么要破坏他的家,年幼的裴行之不解地想道。
后面,那群手上带着红袖套的人把爷爷拽出去,在他身上拳打脚踢,剃了半边头发,他听别人说这叫‘阴阳头’,只有坏分子才会被这么对待。
然后,爷爷被那些人赶到大街上,脖子上挂着一张大纸牌游街示众,上面写着什么,被奶奶用手盖住眼睛的裴行之没有看见。
好多人往爷爷身上砸东西,裴行之还看见那些砸东西的人里面,有爷爷曾经的学生。
漆黑的夜里,裴行之此时再无白天里的温和,他浑身都散发着刺骨的无形黑气,任谁看见这样的裴行之,绝对会认为这与平日里的他一定是两个人。
接下来该怎么办,是面对还是逃避。
翌日,江家。
“啊啊,到底是谁传出的这些东西。”江秀秀用力扯着衣角的布料,她简直要恨死传出这些的人了,本来她追求裴行之就不顺利,到这个节骨眼上,竟然还出了这种流言蜚语,让她的追夫之路更加坎坷了。
话说,上辈子也没有那么多幺蛾子,这辈子怎么出了那么多事,江秀秀烦得不行,重生之后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
先是跟何彦分手,当时是成功分掉了,哪知道何彦这个蠢货竟然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后面还跟裴行之打了起来。
导致裴行之一开始对她的态度还很友好,起码每次见到都能打个招呼,结果现在见到直接无视她了。
然后是工农兵的大学生资格,江秀秀明明记得上辈子是一个姓张的知青得到了,怎么这辈子变成了裴行之。
这让江秀秀大惊失色,她记得上辈子裴行之是自己考上大学之后才离开清河村的,这辈子竟然现在就要离开了吗?
江秀秀不想让裴行之离开,如果裴行之的命运轨迹开始改变,那么他还会像上辈子那样成功吗。
虽然不想让裴行之离开清河村,但是江秀秀也没傻到直接让她爸直接扣下裴行之,外面那种流言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因此她并没有着急去找裴行之解释。
只是,人选为什么会变成何彦,这让江秀秀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何彦也重生了,江秀秀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猜想。
不,不可能,如果何彦重生了,他一定会来找自己,毕竟这辈子在她的影响下,许多事情已经改变,只要稍微一查,就知道是她做的。
所以,何彦不可能重生。
何彦,上辈子是江秀秀的前夫,她记得何彦家里是把他妹妹嫁给了一个上了年纪的领导,这才走通关系把何彦弄了回去。
当时她已经跟何彦领了结婚证,何彦也没有抛下她,而是把她一起带回了城里。
只是最后,见识到城里的有钱人的富贵生活之后,江秀秀开始对平庸的何彦开始不满,她劝何彦上进,可何彦偏偏要守住厂里那点死工资,住在那转身都困难的小房子。
最后,他们还是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离婚后,江秀秀凭着不错的长相,成为了一个富二代的情妇,过了几年好日子,但是最后的结局并不好。
死之前,她见到了功成名就的裴行之。
那天,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裴行之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肩上披着黑色大衣,大步流星地往前走,旁边的秘书举着伞紧随其后,在众人的拥趸下消失在江秀秀的视线里。
这一幕,深深的印在临死前江秀秀的心里。
如今重来一回,她当然不能走上辈子的老路,选择没有出息的何彦。
而是要得到,会让她变成总裁夫人的裴行之。
今日是个阴雨蒙蒙的天气,隐在大山深处的清河村被绿意包围,栽种得整整齐齐的稻苗,踩踏得结实的田埂上,裴行之挑着满满的秧苗走过。
如今春种已经结束,裴行之挑着的是多出来的秧苗,他还需要把这些种到另一处偏僻的水田里,那处水田形状不规则,面积又小,谁都不愿意跑这一趟。
最后,还是裴行之接下了这份苦差事。
皮景轩本想跟裴行之一起来,但是被他拒绝了,他想单独待一会儿。
把用干稻草捆好的秧苗扔进田里,挽起裤脚下田,埋头弯腰劳作起来。
这里四面环山,阴雨天的雾气笼罩着,新鲜清凉的空气,周围安静得只能听见山里的鸟叫声,这样的环境让裴行之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布谷——布谷——
不知过去了多久,裴行之站起来,捶捶酸痛的腰,擦了一把汗之后,赤脚走到岸上,拎上浅绿的解放鞋,走到另一边溪流里,洗干净脚穿上鞋子,坐在一块光滑的石头,拿出凉透的粗面馒头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想到今早发生的事,裴行之嗤笑一声,眼底冷意愈发浓郁。
今早,江秀秀来到了知青队,说要找裴行之聊一聊。
不过这次她学聪明了,并没有一个人来,而是带上了她二哥江武。
裴行之对江秀秀已经厌恶到了极点,之前他早清河村一直很低调,不知道江秀秀发什么疯,竟然甩掉何彦突然追求起他来了。
然后何彦跟他打架,闹得人尽皆知,把他以前经营的低调全毁了。
江秀秀为什么找上他,裴行之心知肚明,但是他一点也不想见到江家的人。
但是他想知道,何彦到底是从谁那里知道他的身世的,裴行之知道何彦跟大队长的儿子,也就是江秀秀的二哥江武关系很好,如今江武也来了,就想试探一下江武的口风。
结果,裴行之还没打听,江武先一步自爆了,原来是他告诉何彦的。
而江武竟然是从江秀秀哪里知道的,裴行之记得当时江秀秀的样子,眼神躲躲闪闪完全不敢看他。
而江武更好笑,说:“你也不要怪我了,到时候你跟我妹妹结了婚,我们就是一家人,后面再有大学生名额,到时候肯定是你的。”
江秀秀羞恼道:“二哥,你胡说什么呢?”随后又对裴行之说:“行之哥,你别听我二哥的。”
江武则不满意:“我哪有胡说,你跟裴行之那些事情附近的村子都传遍了,你名声都坏掉了,他不娶你谁娶你。”
“哎呀,我跟行之哥还不到那个程度,别听他们胡说,什么名声不名声的,清者自清,我才不在意。”
说着,又对裴行之说道:“行之哥你也别在意。”
裴行之被这兄妹俩的一唱一和给逗笑了,“江二哥你说笑了,我跟江秀秀什么关系都没有,都是村里那些人谣传的,你别放在心上。”
“那可不行,都是因为你,我妹妹名声都坏了,你必须负责。”
裴行之面色冷了下来。
“而且来之前,我爹都说了,让你晚上来我家吃饭,顺便商量一下你跟秀秀的婚事。”
江秀秀注意到裴行之脸上寒意,心有些慌了,连忙阻止道:“二哥,你别说了,什么婚事我怎么不知道。”
江武打开江秀秀的手,抱怨道:“还不是都怪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天天跑人家知青队来,又闹出那些事情,爹和娘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但是谁叫你是江家的女儿呢,爹娘疼你,这才让我来叫裴行之回家吃饭。”
“二哥,你回家,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眼看裴行之眼中的嘲弄越来越重,江秀秀嗓音里都带着哭腔了,她二哥这猪队友能不能别给她添乱。
“江二哥麻烦你弄清楚情况,我裴行之才是受害者,自始至终我没有对江秀秀表示过任何好感”
“自古以来没听过受害者要给加害者负责的。”裴行之站的笔直,语气低沉有力。
只是脸上毫不掩饰的嘲讽,让江武恼怒不已,他江武在清河村从来没被谁丢过面子,今天却在裴行之这里一而再再而三丢脸,他气也上来了,额头青筋暴起,语气恶劣:“裴行之你这是不想娶我妹妹的意思了。”
裴行之可不怕,清河村江家虽然有些话语权,但也不是他江家一家独大,“从来没有的事,哪来的想不想。”
江武面目狰狞,怒瞪着裴行之,“告诉你裴行之,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别忘了你的成分。”
见江武拿他的成分说事,裴行之眼神冷得足以让人打寒颤,身世是裴行之想隐瞒的事情,但是裴行之平生最恨的事情就是被人威胁,身世会给他带来一些麻烦,但是绝对不会成为他的把柄。
如果想用这个逼裴行之就犯,那么就注定让人失望了。
裴行之淡淡说了一句:“你可以试试。”随即就准备转身离去。
裴行之蔑视的口吻,让江武彻底压不住火气,几步上前就拽住了裴行之的衣领,在他耳边警告道:“裴行之你别太嚣张了,看在我妹妹的份上,我今天不跟你打嘴仗,但是丑话我说在前头,你今晚敢不来,今后就别想离开农村。”
说完,江武狠狠松开裴行之,阴着脸拉着哭闹不已的江秀秀离开。
裴行之眼神不变,认真整理了一下衣服,就回了知青院,面对大家的关心,裴行之温声感谢,并没有露出任何异样。
吃掉最后一口馒头,裴行之用手捧起一口从山上流下山泉水,喝进嘴里。
真是奇怪,山里的水明明那么甜,为什么有些人却那么让人反胃呢。
“喂,你是裴行之?。”
寂静的山林之间,响起的声音一道软绵的女声,裴行之瞳孔一缩,仰头寻声望去。
小溪上游处,一个背着竹篓的女孩从灌木丛里走出,对方穿着粉色的薄衬衣,下面是黑色灯笼裤,肉肉的脸上两个眼睛圆溜溜的,两颊的婴儿肥凸出来像小孩子一样,皮肤是粉白色的,看着就像一个粉嫩嫩的水蜜桃。
女孩子的身材并不纤细,四肢跟脸一样都是肉嘟嘟的,但是因为身体比例好,仍然能看出轻微弧度的腰身。
女孩手里还拿着一根笔直的树枝,走到哪里哪里的花花草草就沦为‘刀下亡魂’,就裴行之打量她的这会儿功夫,对方身边的膝盖高的野草已经看不见了。
同时另一手在裤兜里摸索着什么,裴行之只看到一点红色,应该是山上的野果。女孩的手不停地往返于裤兜跟嘴之间,动作有条不紊的,站在裴行之上面的草埂子上,大眼睛眨也不眨地打量着他。
裴行之不认识这张面孔,但仍猜出了对方的身份,清河村鲜少露面,又被养的那么圆润的只有一人——村支书孟爱国的女儿孟晚秋。
“接住我啊。”胖姑娘对着裴行之喊道,一点也不客气,莽撞地冲了下来。
雨后的泥土松松垮垮,稍微一用力就散开来,加上惯性,如果没有及时卸力,很有可能摔倒。
不过,见对方直冲冲地就往自己这里来,似乎认准了自己会接住她一样。
裴行之微微一怔。
下一秒,嘴角上扬,竟是抬脚往旁边生生挪开了两步。
当然没有。
就这点高度,对前世经历过各种跳马、甚至跳悬崖的孟晚秋来说,简直不是事儿。她对说的那句让他接着她,也不过是为了试探对方的性情而已。
如果裴行之接住了她,跟村里人说的那样,是一个性子温和的好人,那么她也就不必再进行后面的计划。
而如今裴行之不仅没接住她,反而还望旁边挪了几步,孟晚秋意识到这裴知青的性子绝不像外表那般无害,反而十分具有攻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