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冷情知青的佛系妻—— by袅袅雾月
袅袅雾月  发于: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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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干嘛?”裴行之语气震惊,忍不住后退。
“今天是新婚诶?”孟晚秋手撑到裴行之的枕头上,平日编成辫子的头发松开,变成性感的大波浪,挡在胸前,语气有些哀怨,有些委屈。
她等他等了好久,都睡着了,结果他人回来竟然还不叫她。
裴行之压根不敢看,也不敢碰孟晚秋,盘腿一点点后退,结果就被孟晚秋这娇、媚的声音弄的身体一颤。
她是想干那事,裴行之一想到这个,身体浑身上下都开始发热,喉咙也越来越干涩了。
孟晚秋见他还是不动,猜想他是不是不会啊,难到要让她主动,可是她知道的也不多诶。
咬咬唇,孟晚秋把手放到了裴行之肩上,揽着他的脖颈,她能感受到她碰到他的一瞬间,对方的身体变得僵硬。
果然,他肯定是不会,看来真的要靠她了。
孟晚秋缓缓抬起腿,跨坐在裴行之腿上,如今两人面对着面,鼻尖都是对方的味道,气息开始交融。
裴行之胸膛起伏得更加厉害了,呼吸也变得急促,甚至吹起了孟晚秋胸前的卷发。
感受到裴行之的变化,孟晚秋默默叹了一口气,看来他真的很紧张。
她以前听说,做这个的时候,要学会安抚紧张的另一方,这样两个人才会舒服,可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想着,孟晚秋试着把唇贴到了对方的脸上。
额头,眉心,鼻尖,最后是柔软的唇瓣。
可是还是没有用,他变得更紧张了,孟晚秋感觉对方身上的热气要把她热出汗来了。
突然,黑暗里响起了裴行之沙哑低沉的声音:“你今年多大了?”
抱着裴行之的脖颈,坐在他强健的大腿上,孟晚秋歪头思索,“唔,好像还有两个月就到我生日了。”
“几岁生日?”裴行之的声音更加沙哑了,嗓子像是被火烧伤过一样。
“十八岁。”
“确定吗?”
“当然了。”
孟晚秋感受到裴行之松了一口气,她不知道他问她这个干嘛,正向继续刚才的事,忽的感受到一双火热的把手放在了她的腰间。
下一秒,天旋地转。
孟晚秋整个人就躺在了床上,身上盖好了被子。
她试着挣脱出来,却发现被子被裴行之死死的压着。
“你还没成年,这事以后再说。”
孟晚秋不可置信的瞪裴行之,“哪里的说法?”
原谅孟晚秋是个小古董,家里的女性不可能跟她说这些,村里面女孩子也都是十六、七岁就开始定亲了,她一直以为这里跟前世是一样的。
“专家说的。”
“专家是谁,我去找他?”

第11章 诱惑
裴行之沉默,这就是他跟孟晚秋之间的代沟,他虽然身世坎坷,但出生也算显赫,从小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
而孟晚秋出生农村,傻了十几年,连学都没上过,他跟她讲那些专家,生理知识,对方也不会明白。
对上孟晚秋固执的眼睛,裴行之叹了一口气,“专家就是医生,大夫,他们说女性的身体在十八岁之后才发育好,孩子也会更健康。”
孟晚秋自己也算半个大夫,以前在组织的时候,因为无法习武,比不过其他人,只能努力学习其他的东西,医术就是一种。
她会大部分比较常见的脉相,也知道很多常见的药方。
听完裴行之的话,她仔细思索,觉得确实有几分道理。前世那些难产而死的女性,很多都未满十八岁,想来是因为母体的本身没长好,怀胎十月,孩子在体内消耗了母亲大部分的体力,生产时气力不足,才导致的难产。
一想到死,孟晚秋也不再纠结这事了,还是等她再长长吧,她可惜命的很,万一怀了孩子,难产了可没人能救她。
孟晚秋终于安静下来,裴行之才松开她身上的被子,躺在另一边去,喘着气看天花板。
身体依旧很燥热,某处又有了异样的反应,幸亏当时动作快,不然就要被她发现了。
在孟晚秋跨在他腿上的时候,裴行之有一瞬间被她诱、惑到,跟那双清纯懵懂的眼睛完全相反的大胆举动。
穿着清凉惑人的肚兜,下身是一件只在大腿长度的短裤,大咧咧地坐在他身上,腿挨着腿,手挂在他的脖颈上。
而且,她竟然还主动亲了他。
还不止一下,脸颊,眉心,鼻尖,还有唇。
每一个落在他身上的吻,就像一簇火苗,蚕食他的身体,燃烧他的理智。
虽然一直都知道孟晚秋是一个大胆的人,但是他仍被她今晚的举动给吓到。
裴行之闭上眼睛,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这些。
孟晚秋这会儿到没了睡意,她偏头看了裴行之,他正面躺着闭上了眼睛,高挺的鼻梁特别明显,她还记得刚才亲这里的时候,对方吐出的热气,让她不自觉出了汗。
忽的,孟晚秋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裴行之的身体状况到底怎么样。
刚才他掐她腰的时候,感觉他力气好大,她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摁倒了。可是之前他又气得身体发抖,抬洗澡水也抬不动。
这一好一差的情况,让孟晚秋很疑惑啊,裴行之的身体到底是好还是坏啊。
如果没问题当然最好,如果有问题那她也能早点给他调理。虽然答应了等成年之后再做那事,可是万一这是裴行之为掩瞒身体状况的借口怎么办。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孟晚秋默默伸出手,朝裴行之慢慢伸过去。
只是刚碰到裴行之的指尖,孟晚秋又被掀翻了,这一次她被裴行之狠狠吓到,嗓子里发出了一声惊嗬。
孟晚秋双手被裴行之禁锢到头顶,裴行之压在孟晚秋上面,用一只手臂支撑身体,两人中间只隔了一张毯子,和不足一拳的距离,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体温。
孟晚秋不舒服地挣扎,她不喜欢这杯被人完全掌控的姿势,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只是她的挣扎,让裴行之误会了,他默默加大了力道,压着声音问她:“你到底想干嘛,都说了等你成年,别来招我。”
孟晚秋实在不喜欢这个动作,“知道了,我是不小心的。”
“在乱动,我就把你捆起来。”裴行之凑到孟晚秋耳边,小声警告她。
孟晚秋撇嘴,就他这两下子还想捆她,如果不是怕误伤他,她早就动手给他弄下去了。
“快放开我,手疼了。”
裴行之这才松开孟晚秋,在她身上翻身下去,在黑暗中,他背过去对着外边,开始了轻微地喘息。
孟晚秋瞪了他背影一眼,也翻身过去背对着他。
哼,不让她把脉,那他就直接吃药吧。
注意到后面的动静,裴行之眼皮颤了颤,努力压下身体里的燥热,可是属于孟晚秋的气息一直源源不断地侵袭着他的身体,捂住鼻子也没有用。
原本就精神的地方,此时更加耀武扬威了,昂首挺胸彰显存在感,裴行之不好意思再正面躺着。
黑暗中,裴行之揉揉发烫的耳朵,想要借它努力散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眼皮才重了起来。
一下一下,终于成功睡过去。
清晨,天空泛着鱼肚白,月亮还能见到一道虚影,当第一道鸡鸣声响起后,村里人就开始陆陆续续地起床了。
裴行之眼皮颤了颤,后缓缓睁开眼睛,露出那双深邃眸子,因为刚醒,眼底竟有几分单纯,不过短短片刻,就消失了。
变成了熟悉的深沉,看着陌生景象,裴行之蹙眉,手臂酸痛感沿着神经漫延至大脑,他侧头一看,吓得他半个身子都伸到了窗外。
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深夜的气候还是很凉,加之两人盖被子都不怎么安分,被子被踢到了床尾,两人下意识寻找热源,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抱在一起了。
而孟晚秋的肚兜系得不来就不紧,经过一晚上的时间,直接变得摇摇欲坠了,半个肚子都露了出来。
她枕在裴行之手臂上,侧着身体躺他怀里,大半个浑圆露了出来,就贴在裴行之的胸膛上。
裴行之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掉下了床,凭借着不错的腰力才堪堪稳住,没有掉下去。
一早起来就受到暴击,裴行之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床尾拿起被子给孟晚秋盖上,换上衣服,在门口的洗脸架拿上脸盆跟毛巾,就推门出去。
裴行之特别满意孟家院子里的这口井,干什么都很方便,里面的水清甜可口,夏天刚打出来时也是凉的。
不像在知青院,因为人多,用水量大,每天都需要人去村口的井边打水,一次还不够,一般一天都要提四桶水才勉强够他们使用。
不过现在就方便了,从水井里提出水,倒进脸盆里,裴行之擦着脸,心里突然冒出结婚真不错的念头。
嘎吱——
孟父孟母也起床了,孟父拿着一个沉甸甸的木盆,往裴行之这边过来。
裴行之连忙让开位置,“爸,这里有水。”
孟父乐呵呵的答应,“好嘞,行之起这么早啊?”
裴行之帮孟父到好水,“还好,平时都是这个点醒。”
这时候农村没通电,下午四五点就吃晚饭了,有时候吃完饭还得出去上工,回来也没什么娱乐,七八点就睡了,五点起倒也不算早。
“小晚呢?”孟爱国问他闺女。
“还在睡呢。”裴行之往房里瞥了一眼,默默转过身体,准备帮孟母提水到厨房的大水缸里。
“行之,我家这是个懒姑娘,你不要介意啊。”孟爱国带着点歉意对裴行之说,他就那么一个姑娘,前十几年受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好了,他也舍不得说她。
“瞧您说的,小晚在家里该怎么样,结了婚照样怎么样,不能跟我结婚后过得更差吧。”裴行之对孟晚秋没有多少要求,这些在外人看来难以忍受的毛病,恰恰是裴行之最不在在意的。
既然娶了一个能吃能喝的懒姑娘,他就没指望把对方教得很勤快。
娶孟晚秋的时候,他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就是你惯的,你看看行之都醒了,她还在呼呼大睡。”孟妈从房里出来,她虽然也宠孟晚秋,但是还是希望结婚之后,能帮裴行之分担一下家庭的压力。
虽然目前孟晚秋跟裴行之住在家里,但是结婚就是结婚了,他们两个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是家庭就有家庭的责任,而作为妻子的孟晚秋,必须要承担她的那一部分责任。
“哎呀,等她长大了,慢慢的就懂了。”孟父还是舍不得,但也不敢跟媳妇对着干。
裴行之可不打算介入岳父母之间的争吵,默默打水,抬水,一句话也不多说。
厨房里,大嫂董含韵在在灶台前烧火,见到裴行之进来,打了一声招呼。
裴行之也叫一声大嫂,环顾了一下四周,“大哥呢?”
董含韵摇摇头,笑道:“兄妹两个都是大懒虫,早饭不做好起不来。”
裴行之客气一笑,“昨天大哥一直忙里忙外的,应该累到了,多休息一会儿也是应该的。”
董含韵听村里人说过裴行之的性子,都说他性情温和,待人有礼周到,从来不跟人结怨。听他这一番话,才是真正了解到他。
看这话说的,果然是读书人,话说的就是好听,滴水不漏。
照顾了孟延春,顾忌到了她,也表达了自己对他们帮忙的感谢。
不过,董含韵还是有些话想跟裴行之说一下。
“行之,你来村里多少年了?”董含韵往灶里扔了一根柴火,不经意地问道。
“快四年了。”
“四年,那你应该不知道我们家的事吧?”
裴行之一愣,“什么事?”
董含韵侧过头来,灶里烧起来的火光映在她的侧脸上,看向裴行之的眼睛里也似乎燃起来了火苗。
“我呢,其实逃荒到咱们村的,然后被小晚捡了回来,这才活了下来。”
裴行之看过去,对上了董含韵的眼睛,淡淡地道:“所以?”
董含韵露出一个笑容,“所以,小晚对我有大恩,在我心里,小晚比壮壮,比我自己都重要。如果有人欺负了她,我豁出命也要那人掉一层皮。”
裴行之脸上没了温和,面无表情地俯视着笑容灿烂的董含韵。
董含韵笑容不变,仰头看着裴行之。
厨房安静下来,只要灶里的柴火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极了风雨来临时的喧嚣。
“你们在干什么?”

声音一响起,裴行之跟董含韵默契地低下头,再次抬起时变成了大家熟悉的模样。
孟延春穿着粗布麻衣,手上还系着盘扣,狐疑地看着两人。
“没什么,我跟行之说当初小晚捡我回来的事。”
董含韵看都不看孟延春,自顾自地加柴。
“对,我听大嫂说小晚小时候的事呢。”裴行之对孟延春笑道。
孟延春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气氛有些寂静。
裴行之:……
董含韵又放了几根柴火,灶里的火大得快要烧出来了。
“嗨,你们说这个啊,问我啊,我知道的比你们都清楚。”
孟延春忽地咧嘴一笑,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了孟晚秋小时候的事情。
旁边的两人没有打断他。
孟晚秋六岁那年,孟逢冬还小需要孟奶奶照看,孟延春已经开始帮家里干活了,所以只有孟明夏带着孟晚秋。
孟明夏觉得妹妹天天待在家里可怜,就瞒着孟奶奶把孟晚秋带出去了。
但是孩子嘛,见到其他小孩子在玩,也忍不住跟过去玩,就把孟晚秋忘记了。
孟晚秋自己到处晃悠,就来到了村口,遇到了浑身破破烂烂、脏兮兮的董含韵。
那几年大旱,不知道多少人被迫离乡,只为在外面讨到一口饭吃,能够活下去。
家里孩子多的人家,拖家带口就更困难了,于是很多人做出了这样的举动,每到一个村子,就把一个孩子扔到村口,至于这个孩子能不能活下去,那就看天意了。
董含韵就是这么被父母扔到清河村的,当时她一觉醒来,家里人全都不见了,孤零零地在清河村门口大哭。
吸引了不少村里人,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但是谁家条件都不好,自己家都吃不饱饭,怎么可能再捡一个孩子回去。
一天,两天,三天。
董含韵在村口晃悠了三天,饿晕了过去,再次迷迷糊糊地醒来,就见到孟晚秋蹲在她身边,她扎着两个羊角辫,像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一样。
那一刻,董含韵以为自己已经死了,遇到了小神仙,她奄奄一息说:“小神仙,我好饿。”
小福娃偏偏头,从衣服前的小兜里,拿出了一个小锦囊,取出了一小块绿豆糕,颤颤巍巍地放进了董含韵嘴里。
整个动作下来,时间都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但是在董含韵心里,这个漂亮的小神仙深深地印在她的记忆里。
小锦囊里面的绿豆糕,也没有多少,并不够填饱董含韵的肚子。
最后,孟晚秋白馒头似的小手牵住了董含韵脏黑如柴的手,带着人就往家里走。
半路上,遇上了来找妹妹的孟延春,他也可怜这个小乞丐,可是他不敢带人回家,怕被家里人骂。
可是小孟晚秋不肯撒手,小乞丐也不肯放手,最后孟延春咬咬牙,两个都带回去了。
可怜后面的孟明夏,反应过来之后发现妹妹不见了,急得满村子找,可是人还是找不见,最后吓哭得不敢回家。
最后还是孟父孟母出门找到了他,说妹妹在家里,给了一顿男女混合双打后,孟明夏才被拎回了家。
而董含韵被兄妹两个藏在家里,整整藏了一个星期才被孟奶奶发现。
最后董含韵被孟家收养,长大后又嫁给了孟延春,生下了儿子孟壮壮。
裴行之一开始并不太感兴趣,但是听着听着也听进了心里,甚至脑补一下孟晚秋小时候的样子,肯定是胖乎乎的小丫头吧。
看来从小到大胆子都挺大的,小时候就敢往家里捡人,长大了见到一个陌生人就敢提结婚,好像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哈哈哈,最好笑的是媳妇你,来家里一年了都一直认为小晚是小神仙,还在小晚睡觉的时候,给她上香磕头,哈哈——嗷”
董含韵一巴掌拍到孟延春背上,瞬间止住了孟延春的笑声。
“噗——抱歉,我先出去了。”裴行之被孟延春说的话逗笑了。
想想那个画面,胖乎乎小女孩躺在床上睡觉,床底下差不了几岁孩子,在地上摆着香炉,插着三根点燃的香,烟雾缭绕向上飘,床下的小孩一脸虔诚地叩拜,这画面这么想都让人很想笑。
裴行之出去后,董含韵红着脸又打了孟延春,怒嗔,“叫你说,叫你说,什么事你都——唔。”
孟延春揽着媳妇的腰,乖巧地站着任她打,嘴上道歉:“好好好,是我错了,媳妇你别打了,我皮厚别把手打坏了。”
可是媳妇不听话,万一手打疼了心疼的还是自己,孟延春决定牺牲一下自己,低头含住了那张呶呶不休的小嘴。
六点半,清河村人开始上工,开启一天忙碌乏累的工作。
而被关了两天的江秀秀,终于被放出来了。
江母打开房门后,蓬头垢面的江秀秀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见女儿这个样子,江母有些心疼,想去摸摸她的头,却被江秀秀躲过了。
江母手一顿,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你这是怪我喽,都跟你说多少遍了,不要去找裴知青,他心里没有你,你去多少次都没用,人只会越来越烦你。搞坏了你的名声,到时候害的是谁,心痛的是谁。”
江秀秀并不在意江母说了什么,从两天前江母关她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不再把她当母亲了。
如今这个人,只是阻挡她前进的绊脚石,“知道了娘,给我弄碗面吧,我饿了。”江秀秀拉着江母的手晃了晃,柔声撒娇道。
江母擦了把眼泪,“先去洗把脸,娘去给你做。”
看着江母忙活的背影,江秀秀眼里全是冷漠,哪还有几分刚才娇俏的样子。
她现在还不能离开,在江母面前必须装得讨喜一点,不然再被关两天,她真的会疯的。
不过这两天也不是白关的,江秀秀想清楚了很多事情,她决定放弃裴行之了,这个家伙耍了她那么多次,还骗了她消息。
有机会的哈,她一定要报复裴行之。
还有那个孟晚秋,江秀秀打算找个机会试探一下地方,但是不能暴露自己,不然她会失去很多优势的。
想想她江秀秀从未来回来,掌握的东西又岂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她为什么要靠男人,她凭借自己也一样可以闯出一片天地。
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搞到一笔钱,然后离开这脏兮兮的农村。
看着水盆里自己年轻的面孔,江秀秀眼神暗了下来,心中默默涌上一个计划。
中午,干完活的江武跟父亲江河并肩走着,一边走一边抱怨裴行之不给他们江家面子。
“爹,你是不是应该想个办法惩治一下裴行之那个小子,也太不把我们家放在眼里了。”
“上午我让他来我们家吃饭,结果下午这家伙就跑到孟家去了,这不是纯纯打咱家的脸吗?”
江河目不斜视,肩上扛着锄头,“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不要意气用事,说话要动脑子,跟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那裴行之是城里来的知青,向来清高,不能来硬的。”
“可是爹,是他先不给我面子的,前面我语气挺好的……”
“好个屁,我还不知道你。本来那裴知青就不喜欢你妹妹,你语气再好他也不会给你面子。况且你那个性子,不打人就不错了,哼。”
江武挠挠脑袋,这会儿也意识到他的错误了,可是他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那怎么办,爹,你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吧,咱们不是知道那小子的底细吗?要不要……”江武做了一个写字的动作,这是举报的意思。
江河没好气地踹了江武一脚,“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做事能不能多用用脑子。县里那么多领导都知道了裴行之底细,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你让我一个生产队的队长去举报,有没有想过后果。”
这裴行之的背景玄乎,公社的领导好像都还在观望,他大哥也叫别管,这时候冲上去,他的大队长不想干了。
瞧了这个冲动鲁莽的二儿子,江河暗地里摇摇头,还是比不上小文,不过也够了,一个家庭里面能有一个有出息的儿子,就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他现在只需要看好江武,不要让他给大儿子江文惹麻烦。
“那真的什么也不做吗?”江武不甘心地问。
江河看向江武,嘴角向两颊咧开,露出一个诡异的笑:“不对付裴行之,不代表不能对付其他人,你说现在裴行之在乎的人是谁?”
江武拄着下巴思索,“裴行之那个家伙会在乎是谁,结婚了,结婚”,江武激动地拍手掌,大声道:“结婚,那裴行之那家伙肯定在意他媳妇,孟家那个傻子。”
江河一巴掌拍到他头上,“蠢货,还没到家,小声一点,你要全村人都听见我们江家要欺负那个小傻子吗?”
“噢噢,我知道错了”,江武顾不上打痛的脑袋,迫不及待地问:“爹,你打算怎么收拾那个小傻子啊。”
江河神秘一笑,“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回到家里,江母见到江河,立马递上了水,还叫江秀秀打水来给她爹洗把脸。
对于家里的大家长,江秀秀对她爹自然是殷勤得很,打完水之后,还贴心地给江河按起了肩膀,这一手她上一世为了更好的伺候人,可专门跟推拿师傅学过的。
果然,江河被她按得很舒服,说话语气都柔和了下来,要知道这两天他可是一点都没理过江秀秀。
“秀秀懂事了。”江河喟叹一声。
“爹,之前是我不懂事,放心我现在已经不喜欢裴行之了,不会再给你们丢脸了。”
江河拍拍江秀秀的手,“你知道我跟娘的良苦用心就好,裴行之不适合你,到时候我跟找一个更好的,保证那裴行之八匹马都赶不上。”
江秀秀感动地点点头,心里却不以为意,她爹能认识什么有出息的人,不就是这个村那个村的,要不就是县里那些领导家的儿子。
说实话,重来一回的江秀秀眼光高了不知多少倍,在她心里,除了像裴行之那样的未来首富,也就只有省长家的儿子配得上的。
“对了,秀秀你读书的时候,老师不是教过你们算盘吗,现在可以重新练起来了。”

第13章 上工
“爹,练习算盘干什么?”江秀秀问江河,她现在可有很多事情要做,哪来的时间练习算盘,而且过了那么久,她早就忘干净了。
“事情是这样的,咱们村的会计老吴,一直以来都兼任会计跟记分员的工作,最近他跟我说干两样活太累了,忙不过来,要求村里再选一个记分员,你平时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做,上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这次你把握好机会,把记分员这个工作拿下。”
会计老吴虽然要求选一个记分员,但是狡猾的江河当时并没有同意,说要考虑一下。
但在心里江河已经开始计划记分员的人选了,就是他的女儿江秀秀。
记分员,江秀秀撇嘴,如果是前世的她肯定会心动,毕竟记分员拿的工分高,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不用卖力气,动动笔杆子就够了。
只不过她现在想的是怎么多攒点钱,然后离开农村,早点去城里发展自己的事业。
可惜现在还不能做生意,还要等好几年了,不过据她所知,县里好像有一个黑市,里面很多做倒爷的,很多人照样赚的提盆满钵,江秀秀有点心动。
可是她现在没有本钱,江秀秀眼珠子一转,手里的力气大了点:“爹,记分员是个好差事,但是会不会有很多人想干啊,万一我抢不过怎么办?”
江河眉头拧紧,虽然他是大队长,但是也不能直接把记分员的差事给他女儿,老吴之前也说记分员是一个细致活,不仅要有文化还要会使用算盘,计划在全村里选一遍。
而村里的年轻辈们,小时候也跟江秀秀一起上过学的,自然也学过算盘,虽然很少人跟江秀秀一样上到初中,但是也不是没有。
都知道记分员一份好活,其他人自然也不会轻易放手。
所以到时候可能还要比试一番,能力最强的那一个才能得到这份记分员的活。
但是江秀秀是他女儿,比村里人更早知道这个消息,所以可以提前练习,比其他人做更充分的准备。
“你已经比其他人先知道了,这样也不过其他人吗?”江河偏头瞥了一眼江秀秀。
江秀秀咬咬牙,有些不服气,“爹,不能这么说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可不敢保证一定是最好的。”
“那你想怎么办?”
成了,江秀秀嘴角上扬,“爹,要不我去县里找以前教我算盘的老师学习一下吧,交点钱,让人教我几手绝活。”
江河沉吟了一下,“也不是不行。”先交点钱,到时候秀秀拿下这份差事,最后过年的时候也能赚回来,而且等江秀秀嫁人之前,可以一直给家里挣钱,这个投资不算亏。
“谢谢爹,那我今天就去找老师学习。”江秀秀笑语晏晏,心里却想着才不去,先把钱搞到手再说。
“好了,你们父女两个别聊了,赶紧过来吃饭吧。”江母端着菜路过。
饭桌上,江秀秀没滋没味地嚼着嘴里的菜,上辈子她虽然下场不好,但是也是享过福的,山珍海味跟着那些男人也吃过不好。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江秀秀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江母看了江秀秀一眼,以为是她胃口不好,也没在意,在农村不饿肚子就不错了,江母猜不到江秀秀心中竟然还想着她都没见过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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