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by猫不皂
猫不皂  发于: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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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感觉如何?”他低下头,凑在对方耳边轻声问。
苗笙喉结上下一转,闭着眼喃喃道:“舒服……”
游萧淡淡一笑,目光落在他恢复了血色的红唇上,忍不住轻轻靠近,停留片刻,最终并没有吻下去,只是温声道:“那就好好睡一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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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笙:我有一个田螺小伙。
游萧:考虑一下娶了我?
苗笙:风太大我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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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春节快乐呀!兔年大吉,新年行大运!
比哈特!飞吻~~~

第12章 十二 巧遇
游萧站起身,把床帐放好,端起陶罐返回厅中桌边,将自己的上衣解开,查看侧腰的伤口。
虽然封住了穴道,又洒了止血的药粉,但是方才被压到了,还是有血液从伤口处溢了出来。
游萧用汗巾将血渍拭去,然后把汗巾放进嘴里咬着,把平小红带来的桑白皮穿进针里,毫不迟疑地将针尖刺入伤口旁边的皮肤。
苗笙遇到危险能够果断出手,这让他感到放心,受这点皮外伤对他来说毫无关系,甚至还希望对方下手能更重一些。
他咬紧牙关,忍着痛一针一针将伤口缝好,缝针的手始终不曾抖动过,等伤口缝合完毕,他浑身已经湿淋淋的,像被水洗过一般。
游萧长长出了一口气,擦干身上的汗,穿好衣袍,搬了把椅子坐在床边,靠着床架缓缓闭上双眼。
隔着一面薄薄的床帐,里面的人安稳睡着,外面的人也安心小憩,气氛相当温馨和谐。
初秋天色亮得仍旧比较早,没过多久,远远传来钟鼓楼亮更的钟鼓声,便是到了卯时。
游萧睁开眼,轻轻撩开床帐看了看熟睡的苗笙。
床上的人面朝外侧躺着,修长双腿夹着被子,寝衣的袖子卷了上去,露出白皙的手臂,估计是有些热,两颊微微泛红,无意识地抿了抿嘴,很是可爱。
游萧勾唇笑了笑,收拾了自己来过的痕迹,拉开窗跳了出去,从外边把窗户轻轻关好。
又过了一个时辰,苗笙才缓缓醒来。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望着床顶发了片刻呆,才想起来昨晚的经历,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低头发现自己身上的外袍被人脱掉了,随即还隐隐有被人喂药的印象,顿时开始紧张。
不会吧,那店伙计服务这么周到?
他在床边找到外袍,发现装钱的小荷包还在,袖箭和轻刃也都在,小小松了口气,又跳下床,光着脚跑过去打开衣柜,确认那些银票没被人动过,这才彻底放心。
还好还好,没有人趁他病要他命,这家客栈还算是规矩。
一切安然无恙,身体也好了很多,感觉很是神清气爽、通体舒泰,苗笙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心情又好了起来。
他心想,果然昨天就是给累着了,喝过药,好好休息一夜,元气全都恢复过来了,今天就要吸取教训,不能太过疲惫。
那就只做两件事,在附近逛逛,然后找找人牙子,给自己选个合适的小厮。
就自己这虚弱的身板,身边不能没有人帮衬。
“笃笃笃”,外边传来敲门声,有伙计声音传来:“客官,您起了吧?小的给您送热水来了。”
苗笙惊讶地起身开门:“你怎么知道我醒了?”
小伙计肩上搭着布巾,端着一脸盆水,笑呵呵地说:“您忘了?是您昨夜叮嘱小的,让我今天辰时左右给您送热水来,顺便叫您起床。”
这种没做过的事,苗笙自然是一点印象没有,但他能记得自己昨晚上确实让店伙计帮自己忙来着,就当是自己吩咐过,然后忘记了。
“多谢你昨晚的照顾。”他侧身让开,返回床边从荷包里掏出一钱银子,拉过小伙计的手塞进去,“一点心意,请笑纳。”
一钱银子是他好几天的工钱,小伙计当然笑纳,而且游萧也打点过他,给得更多,他更加殷勤,连冲苗笙鞠了几个躬,问了对方早点要吃什么,才喜滋滋地离开。
苗笙觉得胃口还行,点的是清汤面,外加一个水煮鸡蛋,吃饱之后,换了件白色广袖袍,戴上帷帽,再次出了客栈。
昨天便看见了不远处的唤笙楼,他特意没过去,今日想想,突然改了主意。
既然这家茶楼是特意为自己开的,那若是连自己都没去过,岂不是很遗憾?
茶楼自己也会觉得遗憾吧!
左右现在游萧不在,去了也不会撞见,而且自己戴着帷帽,谁也认不出,悄悄过去体验一下也是好的。
打定主意之后,他便向唤笙楼的方向走去。
有了昨夜前车之鉴,苗笙走得很慢,生怕自己再累着。
经过一个街口,没走几步,他右手边突然变得开阔起来,转头望去,这是一处极大的院子,门口宛若小型广场,大门约莫有三十丈宽,足足有五扇门,中间那扇关着,左边两扇只进不出,右边两扇只出不进,有大型拉货的马车进进出出,显得很是繁忙。
大门的门楣上挂着三个大字——“万客楼”。
这就是游萧开的那家名满全大曜的邸店!
苗笙看过关于这邸店的介绍,知道这是游萧做生意起步的地方,眼前这家就是大曜最大的一家,比京城的分号还要大,能够容纳数万客商和数不清的货物。
正是凭借这家万客楼,汀洲十年间从一个靠海的小府城,变成了东边的经济枢纽,还会定期举办贸易活动,听说不仅有大曜和周边邻国的客商来参加,甚至有远方的国家远渡重洋,带着自己的特产来进行交易。
亲眼看过之后,苗笙才知道这万客楼有多气派,站在门口往里打量,能够看见里边还有一大片广场,再往里,便有一栋巨大的楼,那楼并不算高,约莫也只有四五层,每一层的面积很大,看起来甚是宏伟。
游萧年纪轻轻,能有如此成就,确实不简单。
但他心里只是这么毫无感情色彩地感叹了一句,接着便继续向前走。
谁知道看山跑死马,看着唤笙楼像是离得很近,但他走走停停过了快半个时辰,才走到了唤笙楼门口。
累得气喘吁吁,停在门口喘了一会儿,苗笙心里哀嚎,今天一定得找一个会赶马车的小厮!
店伙计看见有客停留在门口,赶忙出门搀扶:“公子,您是要来喝茶吗?我扶您!”
苗笙虽然不太喜欢被陌生人触碰,但他现在确实力有不逮,也便不再逞强,由着对方扶着自己的手臂,将他搀进茶楼里。
“您不便爬楼,若是不怕吵的话,可以坐一楼的座位。”店伙计非常热情地说。
茶楼中庭有一棵高高的树,枝繁叶茂,显得室内空气十分清新,有小桥流水的景致布置在周围,夏天感觉非常清爽;
座位不是横平竖直地摆放,而是顺着那弯弯曲曲的小径随意安置,非常养眼,而且保证了一定的私密性,叫人站在门口扫一眼,不至于全都看了去。
苗笙环顾四周,看到的地方都坐了人,好奇道:“听说你们这里生意十分兴隆,一楼环境如此清雅,还有空座吗?”
“有的有的,快到午膳时间,有人去附近食肆饭馆用膳了,这个时候店里都不算太忙。”店伙计搀扶着他缓缓向前走,经过一座小桥,转了一个弯,往前方一扬下巴,“正好有个靠窗的座位,公子可满意?”
那座位在大厅内算是比较隐蔽,临窗却不晒,很是透气,窗上有纱帘迎风轻飘,也能挡住脸,正合苗笙心意:“就那儿吧!”
落座之后,他又问:“你们店里可有饭食?”
“我们只有茶点。”店伙计介绍道,“老板说茶楼就要有茶楼的样子,不卖其他无关的东西。”
苗笙不禁腹诽,这茶楼刚开的时候,是赔钱的吧?!
“我胃口不大,中午吃些茶点也可以。”他问道,“不知道能不能卖拼盘?就是把你们店里不错的茶点各选一样,六种就够了。”
店伙计殷勤点头:“没问题!小的另给您上两壶店里最好的茶水,如何?马上就要有说书先生来讲故事了,包您在这儿坐着不会闷!”
这安排很妥当,苗笙很满意,不一会儿茶点和茶水全都端了上来,店伙计还细细讲解了哪款茶水配哪款点心更相得益彰,待说书先生开讲之时,便利索地退下,绝不打扰到客人。
唤笙楼中庭从一楼到四楼都是空的,二楼用绳索和竹子搭了索桥和悬空的平台,说书先生站在那处说书,他原本就声如洪钟,声音通过空旷的空间传入楼中各个角落,令人听得十分清楚,又不觉得吵闹。
苗笙帷帽没摘,喝一口茶,吃一口点心,听着有趣的故事,享受着他为数不多的轻松时光,觉得生活真是惬意。
他打量着周围的顾客,有的低声聊天,有的聚精会神听说书,神态都相当放松,楼内有绿树流水,天然凉爽,也难怪大家喜欢来这里坐着。
茶点也好吃,有甜的有咸的,还有一些是甜咸半口,配上回甘浓厚的茶水,怎么吃都不会腻。
这游萧做生意果然有一套,也是用足了心思。苗笙吃着一块梅花形状的咸点心,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心里一直在肯定地点头。
然而安静的时光没享受多久,他就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一个大嗓门嚷嚷的声音直直冲进他的耳朵里。
“小人名叫姜阿宝,亲爹不幸因病去世,可小人身无分文,无法给爹收殓,替他选个安身之所。天气炎热,尸身不易保存,若有善心人肯出钱帮忙,小人愿给恩公当牛做马!”
“小人今年十七岁,身强力壮,幼时家境还过得去,因此略通文墨,也学过一些拳脚功夫,后家道中落,小人跟着同乡叔伯外出做生意,也曾见过些世面,会驾马车、做饭食、煎药、捏肩捶背,当小厮、书童甚至护院都能胜任!”
“小人出身良籍,身家清白,从未卷入过任何祸事官非,请诸位放心,只求诸位给个机会,让我能替亡父尽孝,将他老人家安葬!”
苗笙想给自己找个小厮,原本是要去找人牙子,至少那里的人能问清楚来历,不至于被人欺骗,但眼下这“姜阿宝”什么都会,一众技能正好迎合自己的需求,实在令他动心。
他撩开纱帘向外望去,便见不远处一个少年正跪在地上,面前草席上躺着一个人,用白布蒙着脸,应当就是对方死去不久的父亲。
这确实是卖身葬父无疑了。
只是说来奇怪,唤笙楼附近本来往来行人不少,偏偏这个时候人少得可怜,走过路过的看起来也都是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什么富家公子。
因此,任凭那姜阿宝把那段话来回说了好几遍,只有人驻足停留看看热闹,却没有人真的掏出钱救他于水火。
苗笙歇得差不多,身上有了力气,便有心出去看看,不管要不要将这姜阿宝留下来,至少能帮先帮一把。
他往外走了两步,遇上了方才的店伙计,便交代对方:“我去看看那卖身葬父的,座位替我留着。”
“好嘞!”店伙计友情提醒,“现在苦命人多,骗子也不少,公子可千万擦亮眼睛。”
这店伙计殷勤又体贴,着实让人宾至如归,苗笙对唤笙楼的印象又好了一些。
他轻轻一点头,快步出了茶楼,走到了那姜阿宝面前。
少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重复着方才的话,说得口干舌燥,神情明显萎靡不振,看到有人前来,穿着打扮像个有钱人,立刻满怀希望地抬起头。
“公子,求求您可怜可怜我,我在这世上已经没了亲人,只剩下自己一个。我只想最后为爹尽一尽孝心,求您成全,求求您了!”
透过帷帽薄纱的缝隙,苗笙对上了他一双明亮的眸子,这少年相貌普通,长得很朴实,眼睛不大,写满纯真与悲伤。
这眼神可怜巴巴的,令他一下子就心软了。
我也在这世上没了亲人啊,但我总算不是孤身一人,比他要强多了。
苗笙当即把自己荷包掏空,凑出了十五两碎银子,蹲下去摊开手心递到他面前,温声道:“我给你二十两,但现在身上只有这些,你先收着,将你爹厚葬,晚上去有朋客栈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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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阿宝”:计划通。
苗笙:江湖里有坑。

第13章 十三 小厮
姜阿宝颤抖着双手接过钱,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人,可能是太激动了,一时之间竟没能说出话来。
苗笙善意地笑了笑,想起他应是看不到自己的脸,笑了也白笑,于是把笑容又收敛了起来,拍拍他的肩膀,站起来准备离开。
“恩公!”姜阿宝在他身后激动地喊,“敢问恩公高姓大名?!”
苗笙负手而立,微微转身:“我姓苗,去了客栈,你说苗公子让你来的就行了。”
说罢他大步离开,深藏功与名,走了好几步还能听见那憨厚孩子在地上咣咣叩头的声音,口中连连高呼“谢谢恩公”!
第一次做了善事,苗笙心里非常高兴,一时得意,忘了自己还要回唤笙楼,径自从那门口走了过去。
“公子!”店伙计从里边追了出来,“您不是还要回来的吗?”
苗笙:“……”
“不好意思,我忘了。”他努力掩饰尴尬,淡淡解释,“心里想着这姜阿宝的事,被分了神。对了,能不能麻烦你们派个人去照应他一下?他一个人守着尸体,不方便去找人帮忙。”
店伙计笑容爽朗:“没问题,这城里我们熟,马上派个人去帮他,您尽管放心!”
苗笙回到自己座位,这下没心思吃点心听说书,心里全都琢磨姜阿宝,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去人牙子那边选一选,实在挑不出来了,再让这人跟着自己。
买货还得货比三家,要选近身伺候的,怎么也得挑个最合适的才行。
心意已决,他掏出身上的银票,让店伙计帮忙去旁边钱庄兑换了,付了钱,又打听了附近人牙子的所在地,便打算一边问路一边找过去。
“公子,要是您不嫌弃的话,小的可以陪您跑一趟。”店伙计突然道。
苗笙愣了愣,心想还有这种好事?这唤笙楼未免服务太周到了吧!
“会不会太麻烦了?”他客气了一下。
店伙计连连摆手:“不麻烦不麻烦,那地方离这儿不远,去去就回来了,再说店里还有别人,忙得过来。主要是看公子您人生地不熟,人牙子他们住的那个胡同鱼龙混杂,怕您去了被人坑。”
想到昨天晚上在春生馆的经历,苗笙有些齿冷,立刻道:“那就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我们老板说了,一定要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店伙计乐呵呵地说。
他可真是服务到家,知道苗笙身体不好,还叫唤笙楼的壮丁抬了顶简单的步辇出来,笑道:“公子身体不适,其实在客栈也能提供步辇,以后可千万别一个人随意上街乱跑。”
苗笙:“……”
你当我是不想吗?也没人跟我说啊!
等他们离开,唤笙楼那边窗下的“姜阿宝”立刻站了起来,整个人的形态气质发生了明显改变,人还是那个人,但看着脊背挺直了,比先前高了两寸,身形十分挺拔,神情严肃,有一种上位者不怒自威的威压。
平小红从唤笙楼顶楼施展轻功跳了下来,一把掀开白布,在那“尸体”穴道上点了两下,“尸体”立刻睁开双眼,站起身对“姜阿宝”作揖:“楼主。”
这位“姜阿宝”正是游萧,现在他心里庆幸,此前没有跟苗笙说过自己还擅长易容的事,现如今才能利用别的身份陪在对方身边。
“辛苦各位了。”游萧淡淡道,“小红,放开道路,恢复通行吧。”
平小红立刻抱拳道:“是,师父!”
游萧望着苗笙离去的方向,眼底隐隐有些笑意。
笙儿没有一时冲动就让姜阿宝跟着他,说明他行事谨慎,是好事。
另一边,苗笙被步辇抬着,已经到了一处偏僻窄巷中。
寻常大户人家买下人,都是让人牙子把人带去家里,这么上门来的,虽然也有,但是不多,见这么一个贵公子找上门,人牙子们都愣了一愣。
不过这些人都是常做生意的,反应快得很,立刻就把现有的年轻小伙都叫了出来。
好几个人牙子围着苗笙,舌灿莲花地开始介绍各自的人,吵得苗笙脑瓜子嗡嗡的。
眼前站着十几个少年,要么看起来精神萎靡,要么就是贼眉鼠眼,再有的就是他看着不合眼缘,好容易有几个看上去还可以的,有的不识字,有的不会驾车,还有的看起来比自己还孱弱。
总之挑来挑去,这些人都没有姜阿宝合适。
跟他来的唤笙楼店伙计把他拉到旁边耳语:“公子,要是没有合适的,您可千万别勉强。你身体不好,身边陪着的必须得是可心人,最好什么都能干,免得您自己事事操心。若是今天没选中,改天再来也行。”
改天?苗笙心想,自己也待不了几天了,而且现在这个情况,他只希望能尽快找到一个使唤人,免得自己走半道晕在什么地方。
“你觉得这些人里边,有谁合适?”他实在没人商量,只能问店伙计意见。
店伙计觑了眼那些候选人,撇了撇嘴,压低声音道:“我看哪个都不太合适,还不如那姜阿宝。那人不是说自己什么都会么?身体又强壮,万一公子哪日身子不适,他也能照应着,眼前这些小鸡崽子,有几个能背得起您的?”
苗笙沉吟着,没有接话,店伙计又连忙道:“是小的多嘴了,我不认识那姜阿宝,不敢替他作保,总之就是建议公子您再多选选,尽可能避免选错了人。”
“明白,多谢了。”苗笙不动声色道。
这事儿确实不能急,不如晚上先跟那姜阿宝聊聊,再做判断。
店伙计很殷勤地让壮丁直接将苗笙抬回了客栈,苗笙自然也不会小气,给了他们几个赏钱,然后又吩咐客栈的伙计,说若有个叫姜阿宝的人来找他,先给对方弄点吃的,再带来自己房间。
一切都吩咐妥当,他觉得有些疲惫,便上床睡了一觉,醒过来之后躺在床上看了会儿话本,不知不觉就日头西沉了。
天还没彻底黑,从窗外出去,能看到漂亮的火烧云,苗笙倚窗欣赏了一会儿,便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房门被敲响了。
外边传来伙计的声音:“苗公子,姜阿宝带到了。”
“进来吧。”苗笙懒洋洋地说。
不知道怎么回事,身子又有些沉,倒不是不舒服的那种感觉,就是没什么力气,或许是睡多了。
游萧跟着店伙计进了门,便看见苗笙一袭白衣倚在窗边,窗外那红得近乎热烈的美景全都成了他的陪衬,将美人衬得更美。
他连忙垂下眼,生怕自己的眼神透露了不该透露的情愫。
刚一进去,他便立刻跪倒在地,朗声道:“小的见过恩公!”
苗笙不习惯这个,连忙道:“起来吧,别跪我,我也只是举手之劳罢了,用不着叫什么恩公。”
光听游萧那小子叫恩公就够膈应了,可不能再来一个。
他走到桌前坐下,倒了杯茶水喝:“父亲已经安葬了吗?”
“是,家父已经入土为安,多谢恩、多谢苗公子,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也一定会感谢您。”游萧站起身,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展开后平铺在桌上,推到苗笙面前,“这是小人的卖身契,请公子收好。”
苗笙垂眸,瞄了眼那已经按下了手印的契约,不动声色问道:“你家中的确再无别人了?”
“小人不敢欺瞒恩公。”游萧做这事自然不是临时起意,他早就给“姜阿宝”编了一套合理的身世,此刻便详细地讲了一遍。
苗笙听来,找不出什么破绽,而且他越看眼前这老实巴交的少年越觉得满意,尤其跟人牙子手里的那些比,能找到姜阿宝这个小厮,真算自己捡到宝了。
“这样,你的卖身契我先留几天,我三日后离开汀洲,这三天就算试用,你觉得如何?”他问道,“若这三天我们都觉得合适,我便将你留在身边,如果彼此间相处不来,大家都别勉强,我会把卖身契还给你。”
游萧假装惊慌,仰起头看他:“可、可钱我已经花了,一时半刻还不上——”
“不用你还,我这是行善,怎会把钱要回来。”苗笙露出淡淡笑意,“你放心好了。”
游萧连忙抱拳:“多谢公子。”
苗笙指了指一旁书桌上放着的药:“你先去替我把药煎了吧,看看你药煎得如何,顺便自己找地方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对了,再去帮我点些吃的,我不太饿,点些容易消化的清粥小菜便好了。”
“是,公子。”游萧拿出一包药,“小的这就去办。”
苗笙目送他离开,心里突然轻松了许多,莫名其妙觉得自己能跟对方相处融洽。
这人办事果然靠谱,没一会儿店伙计就送来膳食,有肉茸粥,爽口的小咸菜,还有一碗虾仁香菇鸡蛋羹,淋了一点香油,闻着就令人食指大动。
苗笙开心地享受着可口晚膳,刚吃完,就有人敲门进来,正是姜阿宝。
他应当是洗过了澡,身上有些澡豆的清香,穿了一身浅灰色的短打,将那张平凡的脸衬得精神了些。
游萧端着汤药进来,看到了苗笙来不及收回的淡淡笑容,知道他吃得开心满意,自己也觉得欣慰。
“公子,药煎好了,你尝尝看。”他将托盘放在苗笙面前,“按您的吩咐,这药浓了些,怕您口苦,小的便自作主张要了一碟果脯。”
苗笙这下更高兴了,在云闲山庄的时候,每次吃药也会有酸梅解苦,没想到不用自己说,姜阿宝就知道准备。
果然是个贴心人儿!
“好,有心了。”他弯了弯眼睛,拿过药碗来闻了闻,气味浓郁,跟之前喝的差不多,尝了一口,浓稠度也没有问题,确认这少年是会煎药的。
游萧看着他一勺一勺地喝着药,又问:“公子,听说热水沐浴可以让身体血液加速运转,我想您要不要喝完药也泡一泡澡呢?如果需要的话,我这就让人准备热水。”
苗笙这两天也出了些汗,一听沐浴,立刻点头:“要的要的,你去吧。”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热水浴桶便被抬进了房间里,他看着姜阿宝帮他准备屏风、放澡豆,又把换洗衣服放在一旁,心下越发满意,于是很高兴地脱去外袍,只穿着里衣走进了屏风里。
游萧努力控制自己不往里看,背对着屏风道:“公子,身体虚弱不能泡太久,一盏茶的时间便好,我在这里守着,一会儿提醒你。”
“嗯,有心了。”苗笙站进了浴桶里,才把里衣脱掉,扔在了外边凳子上。
他把头发在头顶盘了个松散的发髻,仰头靠在浴桶边缘,闭上眼睛享受被热水蒸腾的感觉,浑身上下舒服得不行,感觉全身的乏气都被蒸了出去,身体变得松松软软,莫名脑中钻进了一句诗——“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呸呸,什么承恩,怎么想到那里去了。
但是顺着这个,他联想到了游萧,想想对方可能也快回汀洲了,不知道见了自己做的那只小兔子会有什么反应。
这么大个人,肯定不吃这一套,但自己的心思也算说明了,拒绝和歉意,那人这么聪明,肯定能领会到。
迷迷糊糊的,时间转眼便过,外边传来姜阿宝的提醒声:“公子,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了,再泡要晕的。”
苗笙的确开始觉得呼吸有些困难,恋恋不舍地从浴桶里站了起来,伸手拉过放在一旁的浴巾,一边往腰间围,一边迈出了浴桶。
“哗啦啦”,有水被带了出来,他赤着脚刚迈了一步,便觉得脑仁晕乎,脚底打滑,突然之间,就要往浴桶里栽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悄无声息地窜到了他身边,有力的手臂一下子箍住了他的腰。
苗笙发觉自己向后弯折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手里的浴巾还没系好,缓缓散落开。
他与“姜阿宝”四目相对,脸顿时“腾”地一下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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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萧:笙儿就是身娇体软。
苗笙:那天晚上轻易被推倒的可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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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白居易《长恨歌》

第14章 十四 防范
俩人贴得很近,下半身什么都看不到,浴巾虽然散开,但也不是什么都没遮上,其实这个暴露程度,对于两个男人而言,没什么可害羞的。
可苗笙是断袖,那就不太一样了,原本被热水蒸得泛红的脸,几乎变成了一个红苹果。
好在“姜阿宝”非常自觉,几乎是搂住他腰的同时就闭上了眼睛,轻声道:“抱歉,公子。”
游萧在心里道,幸亏是我。
这要是真有别的小厮,我笙儿岂不是要吃大亏。
苗笙缓缓直起腰,又觉得跟姜阿宝靠得实在太近,结结巴巴地说:“好了,你、你放开我吧。”
谁知那人却说:“这地面上已经湿了水,不宜赤脚站立,公子,抱歉了。”
游萧闭着眼睛,拉住浴巾一角扯起来,呼啦一下,裹在了苗笙的腰臀部,接着便将他打横抱了起来,转身面对着屏风。
“公子,替我指路。”
以前被游萧抱就抱了,没想到刚认识这小厮没到一天,就被人再度用这样羞耻的姿势抱起来,苗笙觉得自己的脸都丢尽了。
但找小厮来,就是为了照顾自己的,这不争气的身体时不时都要犯病,被人背着或抱着,都是早晚的事,就当提前习惯吧。
况且这姜阿宝看起来也不像是断袖,应当没事。
苗笙看了眼屏风:“向前三步,向右两步。”
游萧稳稳地抱住他走到了屏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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