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by猫不皂
猫不皂  发于: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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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笙看了眼不远处的床铺:“直走吧,我说停就停。”
游萧是实打实闭着眼,一点都没偷看,他不是不想占便宜,而是不想看了让自己受煎熬。
毕竟笙儿此刻刚出浴的白皙胸口,也是一片绝好春色。
一生好强的唤笙楼主头一次把主动权交出去,完全听着别人的指令行动。
“好了好了,停!”苗笙看见他再迈一步就要被床前的台阶绊倒,连忙喊停,“放我下来吧。”
游萧缓缓弯腰,将他轻轻放下,闭着眼温声道:“站稳。”
苗笙抓着腰间浴巾,踮着脚尖站在地上,伸手扶住床框,利索地把床帐放了下来,将自己掩盖得严严实实。
“好了,你可以睁眼了,去帮我把衣服拿过来。”
“是,公子。”
等脚步声走远了,苗笙才晕晕乎乎地想,既然他不睁眼,为什么出了屏风不让我自己走过来,非要抱?
不过有的时候,紧急关头人的脑子并没有那么好使,只会下意识选择自认为最保险的方式,这个不用纠结。
他迅速用浴巾擦干身体,接过姜阿宝伸手递进来的亵裤和里衣,换上之后撩开了床帘,对上了对方一双关怀备至的眼睛。
“公子,您现在身体是否有什么不适?需不需要我去请郎中?”
苗笙摆摆手:“不用,就是泡澡泡得有点晕,现在已经没事了。”
“那就好。”游萧轻声道,“公子休息吧,我就在外边榻上睡,有什么需要只管叫我一声。”
“嗯。”
一听要跟一个陌生男人睡同一个房间,苗笙突然就开始不淡定了。
之前没考虑这件事,现在看来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总不好把人赶出去,只能自己调整适应。
姜阿宝十分安静,待在外边就像没有人似的,这点让苗笙很满意。
在床上辗转了半个时辰,他估摸着对方已经睡着了,于是轻手轻脚地下了床。
游萧自然是没睡着,他还等着苗笙睡着了好去号个脉,因此只是躺在榻上装装样子,苗笙那边一有动作他就觉察到了。
对方没喊人,他也没打算主动吭声,想看看对方要干什么。
苗笙下了床,往姜阿宝的方向望了望,见他一动不动,更笃定他睡着了,于是快速地踮着脚跑到衣柜边,从里边拿了个小包袱,然后迅速再返回床上,把床帐拉好。
游萧眯着眼,将他这举动尽收眼底,先不说他在干什么,只觉得这人偷偷摸摸的样子像是个晚上跑出来偷粮食的小老鼠,很好笑,又很可爱。
忍不住想过去抱抱他。
他枕着手臂,支着耳朵听着床帐里的动静,不知道苗笙在里边窸窸窣窣弄了些什么,大约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才消停下来,再过一会儿,床帐里边的呼吸声变得轻柔绵长,显然对方已经睡着了。
于是游萧便从榻上起来,悄声靠近床铺,认真倾听苗笙的呼吸声,确定他真的睡熟了,才去撩床帘。
房间里多了一个陌生人,他知道苗笙一定会紧张,并不想在这个时候吓到对方,但他又放心不下,怕这人方才头晕是因为身体问题,必须要号一号脉才能心安。
打开床帘后,游萧故技重施,迅速点了苗笙的昏睡穴,然后才坐在床边,拉起他的手。
刚一碰到那细瘦的手腕,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撸起袖子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
苗笙手腕上绑了袖箭,两只手腕都是。
再往别的地方一摸,游萧更是忍俊不禁。
枕头底下边藏着全部银票和轻刃,身侧靠墙的位置藏着那落地会发出恐怖笑声的鬼娃头,总而言之,苗笙把所有防身工具和值钱的东西都藏在了自己身边——甚至还有刚买的那些风月话本。
很好,防范意识很足。
更像一只囤货的小老鼠了,可爱得让人想亲一口。
游萧轻手轻脚帮他把袖箭拆掉,号过脉后放了心,又把袖箭原封不动地装了回去,将床帐恢复原样,悄悄离开。
退到窗边,他打开窗户,无声地跳了出去。
平小红在客栈后院的院墙外已经百无聊赖地等了好久,见游萧出来,兴奋地迎上去:“师父!”
面对自家徒弟,游萧虽然顶着姜阿宝的脸,但瞬间便恢复了自己的气质,对她轻轻一点头。
“师父,要不你让苗公子再多招一个人手,我易了容过来跟你作伴,免得每次都要暗戳戳接头。”平小红激动提议,“我的易容术得你真传,现在不比你差多少。”
游萧冷笑一声:“别这么自信,我的易容术是跟左叔叔学的,在他眼里,你现在的水平完全不过关。”
“我不信!”一代女侠才不怕打压,自信满满道,“什么时候左前辈再来汀洲,我要他亲自考察!”
游萧摇摇头:“现在笙儿对我一个人都提心吊胆,再来一个他恐怕是整夜都无法安眠,我得想个办法让他对我放下戒心。”
“又要用苦肉计吗?”平小红简直一点就通,“你腰上的伤好点没?”
游萧下意识地捂了捂伤口:“这点伤无妨。除了日久见人心外,最快能建立信任的只有生死考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不希望他每日怀着担忧生活。”
“好吧,那我找几个人,装成什么江洋大盗袭击你们一次呗。”平小红抱着胳膊若有所思,“苗公子没有仇家,又不能把事情引到你身上,这只能是一次意外。”
游萧想到了什么,不由笑了笑:“我阿爹曾经对闲爹爹这么做过,没想到十年后,我竟要跟他用同一招。”
平小红没大没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摇头叹道:“这就叫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废话还是那么多。”游萧肩膀一抖,抖掉她的手,正色道,“笙儿为了避开我,三日内肯定要离开汀洲,至少明天就会往渡头方向赶路,你一路跟着我们,看准时机安排人手。动手时间和计划不必告诉我,免得我还得掩饰,笙儿很聪明,一点小纰漏都有可能被他抓到。”
“世上最聪明的人,不是师父你吗?!”一代女侠拍起马屁来也是十分真挚。
游萧凉凉地看了她一眼,转身足尖一点,施展轻功高高跃上院门房顶,无声地返回了客栈房间。
苗笙对这一切毫无察觉,他原本没睡踏实,但是被点了昏睡穴之后,就一夜无忧地睡到了大天亮。
睁开眼第一件事,先检查自己的细软有没有被人动过,发觉一切无恙,这才松了口气。
有明亮光线从床帐外透进来,应当时间不早了。
怎么能睡这么沉呢!他在心里责怪自己,也太没有警惕性了!
苗笙支棱着耳朵听了听,外边没有动静,便把床帐拨开一条小缝,向外看去,目光所及之处,没有姜阿宝的踪影。
“阿宝?”他清了清嗓子问道。
“我在!”
游萧应了一声,从窗边快步走到他床前:“公子醒了?”
苗笙迅速低头检查了自己是否衣冠不整,把领口拢紧之后,才从床上下来:“现在什么时辰?”
“想必是昨夜泡过澡放松许多,公子您才睡得沉了些。”游萧笑道,“现在刚过辰时初,不算太晚。”
苗笙放了心:“确实不算太晚。”
“我已经给您点了早膳,这就让他们端上来。”游萧跑出去召唤店伙计。
苗笙看着他麻利的身影,心里更加满意。
他双手掐住后腰,向后弯了弯,想要活动开身体,突然就想到昨晚被姜阿宝搂住腰的那幅画面。
之前没什么感觉,现在他才意识到——我的身子骨这么软么?
苗笙试探着继续往后下腰,虽然腰肢略感酸痛,但他几乎能够弯折得向后伸出双手触碰到地面。
哇,我好厉害!
他心里感叹,能有这种柔韧度,不是学过武就是学过舞,前者肯定是没有,八成是后者。
阿闲说我以前开的是乐馆,看来我更年轻的时候,是学过舞蹈的。
苗笙一边琢磨,一边试探起身,然后发现——不好!起不来了!
一动就疼,可不敢胡来,万一闪了腰怎么办!
游萧端着盛着早膳的托盘一进屋,目光下意识地寻找苗笙的身影,一眼就看见床前有一座“桥”。
苗笙终于等来了救兵,忙不迭喊道:“阿宝,你快来!”
游萧:“……”
笙儿的小脑瓜里都在想什么?
他按捺住心中复杂的思绪,将托盘放在桌上,跑过去托住苗笙的后背,轻轻将人扶着站起来,主动替对方找了个借口:“公子是在活动筋骨么?这么大幅度的动作还是得小心。”
苗笙脸上充血,红得娇艳欲滴,露出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应道:“嗯嗯,今天有些大意了。”
洗脸、刷牙完毕,坐在桌前用早膳,是一屉小笼包,外加咸香扑鼻的豆腐脑,包子有荤有素,味道都很不错。
游萧坐在一旁看他吃得很香,笑问:“可还合公子的心意?”
苗笙连连点头:“不错,比昨天早上吃的面条可口多了。”
“实不相瞒,这是我做的。”游萧假装小心翼翼,“公子身娇肉贵,我怕这里的饭菜有差池,便一早下去借了他们的厨房,做了这些,若是公子不喜欢,我以后不再这么任意妄为。”
苗笙听着心里一暖,连忙道:“我没那么挑剔,你不用这么麻烦。”
“我是公子的人,为公子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的,您千万别跟我客气。”游萧低眉顺眼地说。
苗笙心中感叹,懂事、体贴,什么都会,这姜阿宝,真是个大宝贝!
就是什么“是公子的人”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或许因为自己是断袖,听男人说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就会过分敏感。
都怪游萧这熊孩子,要不是两人这样那样过,他也不至于事事都往这方面琢磨。
苗笙愤愤地想,对,就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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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云汉:传承。
卓应闲:呵呵。
游萧:受教了。
苗笙:你倒是学点好的!

第15章 十五 购物
游萧望着苗笙那张表情瞬息万变的脸,知道他又在心里瞎琢磨,不知道又琢磨出什么新花样。
以前从不知道他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的人,脑子里有三千世界,着实可爱。
但他觉得自己耳朵有点热,猜想苗笙是在骂自己。
骂得倒没错,刚才就是故意那么说的,谁叫笙儿逗起来好玩呢!
游萧低着头,按住上扬的唇角,低声问道:“公子,今天可有什么打算?”
“哦,对了,一会儿吃过饭,收拾收拾,咱们得往渡头那边走,要尽快离开汀洲。”苗笙道,“我身子骨经不起折腾,只能早点上路慢慢走。”
汀洲是个岛,东边靠着广袤无垠的大海,有一处海港,西边跟内陆也隔着一段距离,建有渡头,可以驶往对岸。
苗笙想,他们现在在城东,渡头在城西外几十里的地方,稍后出发,估计今天晚上能到城西,明天出城,约莫傍晚就能坐上船,这个赶路的速度估计自己能撑得住。
计划很完美。
游萧点头道:“是,公子。”
苗笙穿了件宽松的白色大袖衫,把装着银票的信封塞在怀里,什么袖箭啊、轻刃啊都带在身上,其他不值钱的东西装进包袱里,让姜阿宝背着。
游萧按照他的指示,先去马厩套马,然后再去套车。
那匹马是长于拉车远行的河曲马,枣红色,今年三岁多,雌性,名叫落梅,它性情温顺,是游萧从小喂到大的,跟他十分亲近,嗅出了主人的气息之后,高兴得龇牙咧嘴,鼻孔呼呼地喷着气。
“好姑娘,接下来拉车稳一些,别颠坏了笙儿。”游萧轻轻抚摸她它的鬃毛,温声道。
落梅低头亲昵都蹭蹭他的脸,前蹄轻快地在地面上踏了踏,似乎是在表示同意。
套好那辆铁马车,游萧拉着车在客栈前院等着,片刻后便见苗笙戴着帷帽,脚步轻快地走了过来。
“这车很特别吧,是朋友送的。”苗笙扶着姜阿宝的肩膀,踩着矮凳上了车,为这马车特别的造型解释了一句。
游萧淡淡笑道:“确实特别,不过我以前也听说过,这是汀州府鼎鼎有名的游公子设计的马车,用珍珠铁和上好的木材相结合,坚固又轻便,轻易不会散架,据说还内藏机关,遇到袭击能够自保,确实是长途行走最好的交通工具。”
哦,这么出名吗?苗笙心里想,是我无知了。
“不过这马车造价不菲,很少能有人买得起,公子居然有这样的车,您是不是跟游公子相识?”游萧跳上车辕,拉动缰绳指挥着落梅缓缓驶出客栈院子,假装不经意地问,“莫非是挚友?”
苗笙坐在车厢前端,摘了帷帽,靠在靠背上,面无表情道:“不认识他,有钱朋友送的。”
游萧:“……”
全身上下就嘴最硬。
马车在人潮涌动的街道上走着,走走停停,确实也走不太快,按照这个速度,傍晚也就将将能到城西。
苗笙对这个没有概念,一路靠在窗边,好奇地向外张望,路过一家看起来规模不小的成衣铺,他突然喊道:“阿宝,停车!”
游萧勒停马:“怎么了?”
“我要买新衣服!”苗笙戴好帷帽,很利索地从车里出来,正心大地想往下跳,刚刚蹦出去,就被人接住了。
游萧稳稳地箍住他的腰,然后将他轻轻放在地上:“公子,还是当心点好。”
苗笙没来由心跳乱蹦了几下:“……啊,好。”
两人进了成衣铺,小伙计便热情地迎了上来:“两位客官,想买些什么?”
“看看衣袍。”苗笙道,“大袖、窄袖和短打都选几套,不要白色的。”
“得嘞!客官随我来!”
小伙计带着他俩往楼上走去,游萧忍不住问:“公子,为什么不要白色的?”
到了二楼,苗笙望着挂了满墙的各色男式衣袍,眼中露出喜色:“不喜欢白,惨淡得要命。”
游萧怔了怔,记得他以前最爱穿白,因此自己给他准备的衣衫大多都是白色。难道失忆之后,喜好真的都会改变?
小伙计指着一面墙上挂的衣服殷勤地问苗笙:“客官想要什么颜色的?这些款式都有多种颜色可供选择。”
苗笙盯着几款大袖衫,毫不迟疑地指着它们一一道:“这款要红色的,正红;这一款要黑色,那款……石青色吧,还有这边这款窄袖的,苍蓝色有吗?”
“有有有,都有!客官稍等!”
小伙计一溜烟地跑去旁边的库房,按照苗笙的要求,把几款衣袍全都抱了出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指向角落处隔出来的小房间:“客官可以去那里试穿!”
游萧主动接过那些衣服,随着苗笙走到试衣间外:“公子,我随你进去吧。”
“嗯,也好。”苗笙心想,反正又不脱光,有人帮忙快一些。
但是一进试衣间,他就后悔了。
在外边看着没觉得小,站两人绰绰有余,可是进去之后才发现,里边立着一面大镜子,还有长凳可以坐下,另有一个橱柜,上边放着帽子、折扇甚至宝剑等可以用来参考搭配的物件,能站人的地方就显得十分狭窄。
他现在跟姜阿宝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尺,近得可以嗅得到对方身上的气息。
是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味儿,倒是挺好闻。
也让他有点拘谨。
游萧见状,抱着衣袍尽可能退开一步,后背紧紧贴着门口,先拿起放在最上边的红色那件抖开:“公子,先试这件?”
这姜阿宝果然有眼力见,距离一拉开,苗笙轻松了些,脱掉身上穿的那件,试了试这红色大袖衫。
游萧垂眸帮他系衣带,只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
笙儿皮肤白皙,被这极正的红色映得像沾染了胭脂,一张本就漂亮的脸显得越发浓俨,尽管现在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是端庄华丽,风华绝代。
苗笙转过去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红色热烈,将自己气色衬得好了些,虽然有些过分艳丽了,但自己的容颜总算是撑得起来,若是白日穿太招摇,那就晚上穿好了。
“好看吗?”他下意识地问。
游萧站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对面的铜镜,望着镜子里他的眼睛,认真回答:“公子天生一副好颜色,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了。”
不穿白就不穿吧,别的颜色更与笙儿相得益彰。
苗笙得意道:“我也觉得是!快,试试其他的。”
红色热烈,绿色清雅,蓝色华贵,黑色低调雍容,果然正如姜阿宝所说,什么衣服他穿上都好看,试完一遍之后,他脸上笑意明显了许多。
“还是这些丰富多彩的颜色看着让人心情好。”苗笙自言自语,“以后再也不要穿白了。”
游萧帮他收好换下来的衣服,听到他这么说,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失去了记忆,脑中一片空白,又拖着虚弱的身体,人生就像惨淡的白色,毫无生机,因此他才想追求绚丽多彩,好显得自己更有活力一些。
笙儿没有自怨自艾,他会疼自己,会想着办法让自己开心,这样挺好的。
江湖人穿的短打就都是灰黑蓝褐这样低调的颜色,苗笙没有再试穿,选了几件让小伙计包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打量了一下姜阿宝的身材,也替他挑了几件银白色和黑色的窄袖衣袍。
游萧没有拒绝,毕竟下人穿得不好,也会丢主人的脸,他客气了几句就笑纳了。
一通买买买之后,苗笙心情大好,两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城西赶路。
中午在城中的大酒楼用了午膳,听了卖艺的唱了曲儿,今天表演的这位功夫显然不到家,唱得没有那春生馆的小唱好听,于是苗笙也没有留恋,吃过了饭麻溜走人。
躺在车里睡了会儿午觉,起来发了会儿呆,再没过多少功夫,他就感觉马车速度降了下来,听见外边姜阿宝说:“公子,到了城西比较不错的客栈,离西门不远了,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一晚吗?”
既然这样,那就歇吧,苗笙迷迷糊糊应道:“好。”
有了小厮在,很多事不需要他自己操心,只管跟着走就行。
姜阿宝替他选了一间上房,价格不贵,位置也好,环境比较清净,入住之后,这勤快小厮又将房内用具一通擦洗,收拾得干干净净,苗笙心里十分满意。
“阿宝,歇会儿吧,别太累。”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我没那么挑剔。”
游萧抬手蹭掉额上汗水,憨厚地向他一笑:“公子身体不好,接触的东西更要干净才行。现在都擦过一遍,您尽管放心用。”
苗笙点头:“放心,我自然放心。”
“对了,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能不能答应?”游萧将抹布扔回盆里,小心翼翼地问。
“说来听听。”
游萧低头道:“我会些拳脚功夫,但遇上歹人,没有兵器还是会落了下风,所以我想……去附近买把刀随身携带——不过若是公子觉得不放心,那就算了。”
其实他会很多种兵器,刀剑,甚至是软鞭,但普通草莽或者乡间百姓大多是先学刀,毕竟刀没有剑那么多讲究,拿着会砍人也算有用,按照姜阿宝的身份,应当是用刀。
苗笙听了,心里沉吟,这人要是想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用刀,因此有或者没有对我影响不大,既然他会武,那确实有兵器防身是最好的。
“成,你去买吧。”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游萧自然不会去买些普通货色,他让平小红送来了自己收藏的最不起眼的一把宝刀,这刀的刀鞘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连花纹都没有,刀身呈灰色,看不出锋利,但实际上削铁如泥,非常好用。
这把刀的刀铭就叫“无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兵,曾经消失多年,后来被他千辛万苦寻到,从此收为己用。
回来之后,游萧跟苗笙说这把刀只值一两银子,把剩余的九两还给对方。
“这么便宜?”苗笙好奇道,“会不会不好用?万一打着打着劈了、断了该怎么办?”
游萧笑道:“应当不至于,希望公子路上平安,根本用不着这把刀。”
“还挺会说话的。”苗笙勾了勾唇角,好奇道,“拿给我看看。”
身为下人,不能拒绝主子,游萧迟疑片刻,把无锋放在了桌上,叮嘱道:“刀口锋利,公子小心。”
苗笙想,只值一两银子的刀,刀口能有多锋利,他才不想被自己的小厮看不起,一手拿起这把刀,掂了掂觉得挺沉,握住刀把,“唰”地一声将刀抽了出来。
游萧看着他,就像看着小孩玩剪刀,心里直哆嗦。
苗笙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端详着黯淡无光的刀刃,微微皱眉:“你是不是上当了,这刀也太钝了吧。”
一边说着,一边伸手轻轻在那刃上抚了一下。
游萧:“……”
下一刻,苗笙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手指尖被豁了个大口子,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这刀快得他根本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疼。
再下一刻,他的手指就被含进了一个湿热的口腔里。
来自他的贴心小厮姜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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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笙:什么白月光,老子是七彩的!
游萧:笙儿什么颜色的我都喜欢,最爱黄的,还有粉的,红的……

游萧可能机关算尽,但也算不到现在的苗笙性格是这样的。
十年前这人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每天活得都不开心,像是每一刻都想要去寻死似的,他是真没想到,失去了记忆的笙儿居然好奇心这么大。
说来也合理,毕竟什么都忘了,整个世界对他而言都是新奇而陌生的,令人难免好奇,只是好奇到这个地步着实有些……过分可爱了。
方才不得已把刀给出去,游萧便悬着一颗心盯着苗笙那双修长漂亮的手。
这双能弹出天籁之音的手,在大杀器旁边流连,搞得他也不敢伸手阻止,生怕自己不小心,害得对方碰着刀刃。
谁能想到这人会伸手指主动去摸呢!
看到白皙指尖冒出豆大的血珠,游萧都心疼坏了,想都没想,一手夺过无锋,一手抓住苗笙那受了伤的手指,当即便送进了嘴里吮吸。
苗笙:“……”
对上姜阿宝关怀备至的眼神,他无端觉得非常熟悉,心脏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下,不知道是因为那触感,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这个感觉很复杂,很难解释。
所幸游萧反应快,立刻松开了他,努力找回姜阿宝的状态,假装紧张:“公、公子,手指破了,唾沫可以、可以——”
“我知道,不必多说。”苗笙觉得耳根发烫,指了指衣柜,“包袱里有伤药,拿来给我包扎一下。”
游萧赶紧把无锋收回刀鞘里,快步跑过去找出了装着药的小包袱。
给苗笙的那些行李都是他准备的,里边各种常用药膏、药粉一应俱全,都是最顶级的,瓶子上全都贴了醒目的标签,就怕对方用错。
他拿着“止血粉”那一瓶和一卷白布条跑过来,小心翼翼地给苗笙上药。
锋利的兵器有一点好,就是创口干净利落,利于愈合。
“看不出来这刀竟然这么快,这一两银子确实值了。”苗笙为了缓解尴尬,开始絮絮叨叨,“但你功夫行不行啊?可别没伤着别人,倒把自己给划伤了。”
“怎么会,我又不会用手去碰刀刃。”
苗笙:“……”
呵,贴心小厮,阴阳怪气起来也挺在行哈!
出了“含手指”那事,他有一阵子都避免去跟姜阿宝对视,伸着手随对方包扎,直到听见“好了”两字,才把目光落在自己的食指上,然后就哽住了。
一点小口子,用得着用上一卷布吗?!
把手指包得有擀面杖那么粗,丑到伤眼!
游萧看着他盯着手指郁闷得额角抽搐的样子,心里又气又乐,还要装作可怜巴巴地认错:“抱歉公子,小的粗手粗脚包不好,只能先这样,刚上好药最好别拆,明天小的一定替您仔细包过。”
苗笙望着少年担惊受怕的表情,无奈地叹口气,挥挥手:“先这样吧,别担心,我倒不至于为这个生气。”他望了望窗外,眼珠一转,“你说你刀法还不错是吧?不如咱们去花园里,你耍几招给我看看。”
游萧犹豫了一下:“还是别了,刀剑杀气太重,唯恐冲撞了公子。”
“我躲远些不就行了?”苗笙显得兴致很高,“晚上闲来无事,打发打发时间也好。我看看你的功夫,对你多些了解,心里也踏实些。这么藏着掖着,莫非阿宝你还想藏锋?”
身为神出鬼没的唤笙楼主,很少有人见过游萧的功夫,但是现在作为“姜阿宝”,他只能说:“小的不敢,就按公子的意思办吧。”
于是他拿起无锋,一手扶着苗笙站起来,主仆俩慢悠悠地下了楼,溜达到了这客栈的后花园里。
这家客栈不小,估计平时也会常常招待贵客,才修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供人散步,但也只有住天字号上房的客人才能被允许来这里。
现在显然是没几个人住上房,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们两人。
月朗星稀,夜空墨蓝如洗,院子里各种昆虫交织着发出活泼的叫声,衬得此处越发清净。
苗笙看见凉亭,快步走进去,靠着廊柱坐下,往跟前的空地一指:“阿宝,这里地方宽敞,尽情展示吧。”
游萧装作笨手笨脚,从刀鞘中抽出无锋,对他抱拳道:“献丑了。”
让一个内功深厚、能将快刀用至化境的人,装成入门级别,就好像让一个丹青圣手画出儿童初学笔墨时的模样,实在很难。
他单手握着刀,活动着腕子,努力跟自己已经刻进肌肉里的本能反应做对抗,根本没用四府盟盟主传给他的快刀,而是用了自家阿爹的行伍刀法,就这还放慢了几倍的速度,感觉自己像只学跳舞的笨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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