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舞花开(穿越)下----似曾相识颖归来
  发于:200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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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声音听着有些耳熟,只是这一夜又惊又怕,再加上伤口痛得厉害,实在无心多想。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马蹄声已清晰可闻,狼群可能也发现了不对,接二连三地后退、离开。
文大哥他们仍不敢大意,都手持武器注视着狼群的一举一动,我也不断地往火堆里添柴,保持着火苗的旺盛。直到一群和那几人同样打扮的人出现在视野里,我们才觉得松了口气。一直紧绷着的弦松了下来,我立时没了力气,瘫坐在地上,这里才觉出伤口的疼来。我伸手一摸,手上顿时湿漉漉的,凑到火光前一看,红艳艳的一片,尽是鲜血。
文大哥此时也看出了不对,走过来蹲下,将我搂在怀中,问道:“二弟,你……你受伤了?”
“没事。”我强挤出一个笑脸:“刚刚被狼挠了一爪子,没大碍。”
说话间,那群人已跑到了身前,只见还隔着几步路,领头之人已滚鞍落马,曲膝半跪在会说大璟话的那人面前,一阵叽哩咕噜。那人无甚表情地听了,突然转身朝我们走来,说道:“多谢两位的救命之恩。这位小兄弟看似受了点伤,我们的营地不远,不如请二位一起过去,一来小兄弟也好疗伤,二来我们也好尽一尽地主之谊,以报答两位的大恩。”
我直觉这群人不简单,不知道这一去会不会惹上些麻烦,我看了眼文大哥,两人已是通了心意,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找个借口推辞了,就近找个牧民人家养伤好了。可文大哥还未来得及开口,那三人中一直被另两人护在身后的那人冲了过来,一扫刚刚无精打采的模样,脸上带着笑,小嘴如机关枪般一开一合:“两位哥哥真是神勇,简直不像大璟人,却像是我草原上的英雄男儿。两位哥哥请一定要去我家玩,让我好好招待两位。”
我本已有些头晕目眩,一听这声音身子不由一抖,神智顿时清醒了两分。怪不得刚才那人说话我就觉得耳熟,天啊,我跟这无敌兄妹二人组怎么这么有缘呢?不过可惜,是孽缘。很多迷团也迎刃而解了,我是说在和那两兄妹初见面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那泼辣妹妹当时虽和普通大璟少女打扮无异,却一口一个你们大璟,明显表明了她并不是大璟子民的身份。而那英俊哥哥,言谈举止中虽彬彬有礼,眼神里的狠厉和凛冽却是怎么也抹杀不了的,那是如这草原上的狼一般无二的野性啊!
我一把抓住文大哥的手臂,刚要开口拒绝,不料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竟然丢脸地昏倒在文大哥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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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草原儿女,少年英雄,一见如顾,二见倾心,昨日挚友,明朝仇敌,恩怨难了,情仇两难……

第六十章 风云之雄霸草原

“小英雄,身子好了吗?来,喝碗羊奶。”
“小英雄,你大哥呢?把他喊上,咱们喝酒去。”
“小英雄,你的衣服洗好了,拿去。”
“小英雄,……”
我脸上带着尴尬的笑,与各位纯朴热情得过分的草原大妈、大嫂、大哥一一点头致意后,逃也似地回到了目前居住的小帐蓬里。
文大哥不知道又跑到哪去了,多半又和那个安卡——就是那夜和我们(是和你们吗?是和文大哥吧)一起大战狼群的三人中除去超级无敌兄妹二人组的另一人——打猎去了。
话说自从那晚我受伤昏过去后,再醒来已经躺在了这个帐蓬里。后来才得知,这是阿什加族一个最大的部落,那对超级无敌兄妹二人组也不是普通人,那哥哥是部落族长最引以为豪的长子哲得烈尔,而那妹妹是族长最疼爱的幺女阿达娜拉,安卡则是哥哥的侍卫。我本来只受了一点皮肉伤,连骨头都没伤到,将息了两天也就无事。本打算和文大哥待两天就走的,没想到一来这些马背上的民族确实待人热情,得知是我们救了他们少主和小姐的,个个把我们奉若神明,每日里都是东家请,西家约的。二来他们为人也够纯朴直爽,大多是些直来直去的粗鲁汉子,倒是很对文大哥的胃口,一天到晚混在一起打猎摔跤,猜拳喝酒的,好不热闹,我们也就一天天地住了下来。
我盘腿坐在地毯上,给自己倒了杯水,心里才稍稍平复了一点。想不到我程之蝶也有被人追着喊“小英雄”那一天,我好笑地摇了摇头,刚把杯子端到嘴角要喝,忽听帐蓬外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叫声:“蝶哥哥,你在不在?”那口水立时“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我立时凝神屏气,不敢发出一丝声响,虽然知道可能性极低,也暗暗企求苍天,指望这小祖宗能以为我不在,就此离去。
可惜事与愿违,随着“蝶哥哥,蝶哥哥”几声越来越近的呼喊声,那与我孽缘颇深的泼辣少女、阿什加族的掌上明珠已是闯了进来。
“蝶哥哥,你在啊,怎么都不应一声。”阿达娜拉立马厥起嘴,不高兴地说道。
我尴尬地一笑,正待岔开话题,只见门帘接着一动,阿什加族的少主、阿达娜拉的哥哥——哲得烈尔跟着走了进来。
我算是松了一口气,既然哥哥跟在后面,谅这个刁蛮公主今天也闹不出什么新花样来。我微笑着为两人斟了杯水,道:“哲得烈尔、阿达娜拉,抱歉,我这里即没有马奶酒也没有羊奶茶,只有委曲二位喝点白水了。”
“程公子不用客气。”哲得烈尔矜持地端起杯子,啜了一口。
阿达娜拉却是端着杯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蝶哥哥,你一口一个哲得烈尔、阿达娜拉不觉得拗口吗?不如就叫我们的大璟名字吧。”
“大璟名字?”我奇怪地问道。
“对呀。”阿达娜拉得意地一笑,指指她哥哥,再指指自己道:“他叫风,我叫云,这个名字如何?”
风、云,不会吧?我使劲憋住笑,一本正经地问道:“你们俩的师傅或者父亲不会叫雄霸吧?”
“你怎么知道?”云拍着手儿笑道。
不会吧,卖糕的,这样也能让我猜中?看我一脸讶色,风解释道:“教我们习武的师傅大璟名字叫雄,而父汗的大璟名字就是叫霸。”
我张大了嘴,本以为这一对超级无敌兄妹二人组已经是极品了,原来还要加上他们的师傅和父汗才是极品中的极品啊。汗!整个一风云之雄霸草原。
“天天待在帐蓬里闷不闷啊。”云扑上来,一把抢过我手中的杯子放在桌子上,拉着我向外跑去:“走,骑马去。”
我们三人纵马离了营地,不时有三三两两的部落男儿背着弓箭、扛着枪,马鞍上挂着成串的大雁、野兔甚至黄狼之类的猎物往营地走。我这段时间注意观察了阿什加部落的人,只觉得不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个个彪悍无比,凶猛好斗。闲时纵马携犬牧羊,和一般牧民无二,一到战时,穿上盔甲提上武器,就是一支完整的军队。幸而这大草原上部落民族众多,争斗不断,要不然,这阿什加族定能称霸一方。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倒是问起了我一直悬而未决的疑惑:“风,据我看来,贵族个个骁勇,况且又不是第一天在草原上行走,怎么会在那天吃了那么大个亏?”
风自然知道我所指何事,叹息一声道:“程公子有所不知。我兄妹两人易妆潜入永平本是秘事,连我族中知道此事的也不超过五人。幸好一路无事,待回到边境后,就顺利和安卡他们会合。那一夜,我们本来安排下了轮流值夜的守卫,不料有敌人竟趁深夜来袭,虽然来的不过数十人,可是武功奇高,竟在不知不觉中灭了值夜的人,摸进帐中来。幸好我们几人的警觉性甚高,及时醒了过来,将他们全歼,可也原气大伤。可能是血腥味引来了狼群,因为没有值夜的人示警燃火,这才被重创,幸亏贵兄弟出手相助。”
“不敢。”我微侧身,让过风的一揖:“不知所来何人?”其实我更想问的是,你们潜入大璟的国都做什么?
“应该是其它部落的人。”风含糊答道。
我知道他们部落之间必定有些事,不愿我这大璟人知道,当下微微一笑,也不追问。心中却暗惊,看来这阿什加部的少主野心不小啊,草原上还是七零八落的,就已经打起了大璟的主意,更是坚定了要早日和文大哥脱离这个是非圈的念头。
信马由缰了一阵,我和风云回到营地,婉拒了两位共进晚餐的好意,回到帐蓬里,正碰到文大哥正一脸兴奋地清点满地的猎物。
“二弟,你回来了。”文大哥不无炫耀地举起手中的两只长毛野兔:“你看,今晚我们把它剐了皮就着酒烤着吃,可好?”
“哥,你是乐不思蜀了吧?”我似笑非笑的抱着手看着他道。
“嘿嘿。”文大哥略带尴尬地一笑。
我敛了笑容,凑近他的耳边,把下午与超级无敌兄妹二人组的闲话细细说了一遍,果不其然,文大哥的脸色一下凝重了起来。
“如此看来,阿什加人的野心着实不小。”停顿了好一会儿,文大哥接着说道:“好在,现在他们内忧外患,否则只怕……”
文大哥没有说下去,与我交换了一个眼色,两人都已懂了。一旦塞外大草原统一之时,只怕就是大璟大难临头之日。
“哥,现在怎么办?”我担忧地望着他道。
“还能怎么办?”文大哥无奈地一摊手:“难不成你还想当个孤胆英雄?算了,早日离开吧,我们有我们的路要走。”
我沉默地一点头。
听说我们要走,风是万般挽留,云一脸的不舍。拗不过他们,我和文大哥又多待了半个月,离别的日子终于到了。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风特别为我们开了个那慕达。那慕达是阿什加语,意为集篝火、烘烤、对歌及饮酒为一体的狂欢会,大意如此吧,我也不是很搞得清楚。唯一清楚的,就是我和文大哥作为族里的贵客、那慕达的欢送对象,是众人所指的敬酒对象,怕是难逃不醉不归的宿命。
天刚擦黑,在离营地不远的一片缓坡上已燃起了一大堆篝火,三四只宰杀洗剥好的羊和十多坛马奶酒放在一旁。
虽说是离别宴,草原上的男女本就就是大大咧咧的性格,谈不上什么离愁别绪,个个眉开眼笑地畅饮着马奶酒,扯咬着烤羊。偶有个小伙或是姑娘大大方方地扯开嗓子高歌一曲,其它人必是轰然叫好,一手端着酒碗,一手打着拍子,齐声高歌。
我和文大哥喝了个七七八八,正有些头晕,风和云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风一手拎着酒坛子,一手端着一大碗酒,道:“雄鹰终究要飞回草原,鱼儿迟早要游回海洋,我敬二位一碗,祝两位早日顺利回到你们的家乡。”
我和文大哥含笑点头,端起手中的酒碗正要一饮而尽,云突然伸出手压住我的酒碗,红着眼问道:“蝶哥哥,你可不可以……可不可以留下来,不走?”
“不可以。”我心中一紧,强笑道。
“为什么?”
对着云泫然欲泣的双眼,我几乎说不出决绝的话,我轻抚着云那长及膝盖的发辫,轻声但坚决地答道:“因为,我不是草原上的雄鹰,云儿也不是笼子里的金丝雀。以后,一定会有草原上的大英雄来照顾我们漂亮的云儿的。”
云听了我的话,终是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转身跑了。
风眼神复杂地看了眼我们,欲言又止,什么都没说地追着云跑开的方向去了。
我偷望了眼文大哥,见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双眼里,却是波涛汹涌,不由暗地里吐了吐舌头。
第二天早上离开的时候,不出我所料,来送行的只有风。
我们一路无话地一直走了好久好久,他突然停了马。我和文大哥对望一眼,也同样勒了马,转身,三人相对无言。
“两位保重。”风学着我们拱手道:“还有,其实昨天小妹所说的话,也正是我所想问的。”
我听得有些糊涂,正想细问,突然听到远处风中传来一阵呼喊声,抬眼望去,只见天地一线间,一人一骑正朝我们疾驰而来。
“蝶哥哥,别走,等等我。”
我们三人下了马,望着那小小的一点黑影越来越清晰,风和文大哥的脸上已十分不好看。
“蝶哥哥,等等。”离我们还有十来步的样子,云一下勒马跳下,一边喘着气儿跑过来,一边问道:“我还有句话要问你。”
我定定地看着她,眼中是从未有过的温柔。
她抬头望着我,脸上没了平时的娇纵和彪悍,有的,只是少女的羞涩和纯真:“再见面,我们还是不是朋友?”
“当然,我们永远是生死与共的好朋友!”我笑着伸出手,毫不怀疑地答道。
云也笑了,一把握住我的手。一直紧绷着脸的风和文大哥两样笑了,两只手覆盖上我们的,四只手紧握在一起。
我想,那个时候,我们四人,没有谁会怀疑我说的这句话。更没有人会想到,再见面时,竟然已经是桑田沧海,势同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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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江南之行。

第六十一章 烟花六月下江南

怀着结识了新朋友的喜悦和匆匆离别的淡淡惆怅,我和文大哥离开了大草原。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在草原上盘桓了将近两个月,待我们行到泰山脚下,已经是五月底了。
我对爬山这种极费体力的运动向来是兴致缺缺,要不是文大哥一直在旁鼓励我,再加上对大海的渴望,怕是早已打了退堂鼓。
当我坐在泰山山顶,倚靠在文大哥身边,看见那一轮红日喷薄而出,从海平面上冉冉升起时,我不禁概叹,这一趟山,爬得值。
无比兴奋地下了山,我们又把两匹马换成了辆朴素的马车,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江南之行。
前世在上海住了十年,期间也去过苏杭、无锡这些周边城市,可惜当时年纪小,有限的记忆里除了小笼汤包和海鲜馄饨这些美味吃食外,其它的,尽是一概都想不起来了。今生,终于可以得偿所愿,看一看江南烟花,游一游秦淮河畔,还有那钱塘潮起、雨中西湖、苏州园林、小桥流水,哪一样,不令我魂牵梦萦?
“江南好,风景旧曾谱。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我打起帘子,看着窗外的一派水乡模样,轻声呤哦道。
“那个……”文大哥挥了一鞭,扭头支唔道:“二弟,那个……”
“哥,你怎么了,便秘啊?”我抬头看向文大哥,颇有些无辜地问道。
“二弟,我知道你的文采好。”文大哥的脸顿时绿了:“可是,这首诗你今天已经念过二十二遍了。”
“切!”我恨恨地瞪了眼文大哥,一甩帘子坐回车里:“没情调!”。
不多会儿……
“唉……”我幽幽地长叹口气,呤道:“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萧。”
“二弟……”文大哥刻意拖长了声音道:“第一,现在是春末夏初不是秋天,第二,这首诗你今天也已经念过一十五遍了。”
我不理他,我不和这种粗人一般见识,我继续:“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叠山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半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首词,你今天也……”
“也已经念过一十二遍了!”我忿忿地接过话来,刷地一下拉开帘子再次窜了出去。和文大哥并排坐下,我狠命地瞪大眼睛,道:“哥,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吗?”
“不敢。”文大哥眼里脸上满是笑意:“我只是想请二弟来点新鲜的,或者,还我个清静也好。”
我瞪着他,再瞪,又瞪,终于憋不住,“扑”地一声笑了出来。
文大哥望着我,一双眼中盛得满满的温柔和宠溺快要溢出来了,他突然用手捧着我的脸,有些痴痴地自言自语道:“终于又笑了,二弟。你要是一直都这样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地,多好!”
我也痴了,看着文大哥的眼,任凭文大哥的手在我的脸上轻轻抚过,心里微微一动,许是感动,许是依恋,我也说不清楚。不知道过了多久,忽听马嘶了一声,我才回过神来,“啊”了一声,红着脸重新躲回马车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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