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暮笑着承认:“师傅眼神真好。”
“嗳,你倒是大方,但你替郡主照顾那乌骓马,一个月便也是这些银子吧。”
——的确,朝笙在钱上十分一视同仁,绝不因对于池暮的偏爱而给他多出的工资。
一个月八两银子,与她的护卫们是一样的月钱。
魏巡在那叹气:“八两银子,给便给了,池暮啊,不是师傅说——你也得攒些银钱娶媳妇啊。”
他苦口婆心,忘却了自己曾喜提白银三千,此时感慨池暮的薪资,已颇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觉。
池暮失笑,心情却很好,因此漫无边际地想,他要挣出怎样的功业,才足以作为聘礼?
他似乎有了答案。
待看到池暮等人走远了,张平安才抱着小竹慢慢走回去。
银钱被他拢进了袖里,他眉头紧锁,张小竹抱着荷叶,懵懵懂懂看向父亲,不知他在思索什么。
春日负暄,本该是安逸的好光景,流民们三五成群,聚坐在一起,有的望着曲江发呆,有的看向不远处的城池。
而城阳公主的车驾,早已经不见踪影。金吾开道,华美的梨木镂金蟾马车经过,也不过往他们身上溅满了泥点子。
星夜兼程三千里,他们来到了这样的洛都。
张平安抱着小竹,把荷叶封拆了开来,那小郎君买了不少,肉也格外肥美。
大人们围坐在旁边,做出一副闻不到肉味的模样。有几个小孩凑了过来,他耐着心思把肉分开,给小竹并这几个孩子吃了。
是真的很辣,小竹吃得满嘴红油,她仰脸望向父亲,发现一口都没尝的父亲,生生被呛出了眼泪来。
她伸手,咿咿呀呀地找张平安要水喝。
等送回魏巡夫妇,回到芳汀馆时,已到了日暮时候。
花木扶疏,满院霞光,一瞬把他与城外的经历隔了开来。
隐隐约约听到朝笙懒散的声音,还有宿从笙变声期颇为变扭的嗓子。他站在贴着桃符的门外停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了进去。
见到池暮进来了,原本在那百无聊赖的朝笙眼睛亮了亮。
院中梅树一半的影子落在她身上,她朝他挥了挥手,问道:“怎么才回来?”
他抬了抬手中的荷叶封,解释道:“回来时碰到了流民,耽搁了一点时间。”
他神情并不见不快,因此朝笙知道,想必没有遇到什么事情,遂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封荷叶上。
倒是一旁的宿从笙听了,颇为嫌恶的拧眉:“年年如此。”
他不知边关疾苦,把流民笼统归成不安定的因子,朝笙闻言,轻描淡写的抬眼看了他一眼,他便莫名怂了,隐隐约约知道自己也许是不对的。
池暮和这不知为何在此的小世子行了礼,径自便去了朝笙身前。
宿从笙向来知道朝笙与这马奴亲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小马奴眼里向来只有他的姐姐。
他先搁下了刚刚软磨硬泡了大半天的事情,一双清越的眼睛落在了红彤彤的吃食上。
老板包的严实,池暮拿得小心,展开荷叶来,里面的吃食还是热的。
“是蜀州的小吃吗?”朝笙眼前一亮,她曾在某一天随口和池暮提过,她对洛都的吃食无甚兴趣,却好奇其余十四州的风味。
“师傅今日带我去的。”他笑了笑,“我先前也不知道城外有一家蜀菜馆。”
宿从笙支着耳朵听,忍不住转脸望了过去——他也没吃过蜀菜。
只看到那玄衣的少年净了手,取出把银锋凛冽的匕首来,他手腕翻转,利落的将骨头剃了个干干净净。
他指节修长,刀法流畅,简直不像个被随意捡回的马奴。
宿从笙对于他姐姐某种事情上的懒散有了新的认知。
譬如嫌麻烦,因此就算他刚刚絮絮叨叨了半天,也还没答应教他骑马。
譬如吃一份吃食,须得有个刀法利落的人替她剔骨。
他悠悠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很想骑一骑那四蹄踏雪的砚白,想在春猎的时候打马过山岗一回的。
他还是不甘心,干脆凑到了朝笙面前。
“真不能让我骑一次砚白吗?”
池暮手中的刀并不停顿,只看了眼从小世子。
朝笙一边吃着,一边拒绝:“砚白性子很傲,而你甚至都不会骑马。”
“所以你教我啊。”宿从笙理直气壮。
他看林坚就是他兄长教的,何荀则是和他弟弟们一起学的。
“我们好像不太熟吧。”朝笙也理直气壮。
宿从笙委屈上了:“怎么不熟!你不会还记恨我吧!你骗我!上次都说了原谅我。”
“一码归一码。”
“可是我们都姓宿,你是我姐姐,你不能总这样。”他羡慕那种因相同的姓氏与血脉而联结的感情,因为人人都有,独独他很多年来都没有。
朝笙接过池暮递来的温茶,她头一次吃蜀地小吃,明明春日的傍晚很温和,也吃得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那你也可以找宿云秋呀。”朝笙喝下早已凉好了的阳羡雪芽,顺口又逗了宿从笙一句。
一想起宿云秋,宿从笙就不自在,他和那位堂姐实在处不来。
但他没话说了,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朝笙。
朝笙陡然的觉得,血缘真是神奇。
宿从笙的面容与她实在相似,有着同样潋滟的丹凤眼,这个便宜弟弟模样生得很好,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杨氏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朝笙投桃报李,终于决定松口——春猎时教他骑马也能解解闷子。
一旁,慢条斯理收拾着匕首与骨头的池暮忽然开口。
“我来教从世子骑马吧。”
他直起身子,落日的余晖投射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宿从笙发现这个年纪只比他大个几岁的马奴已长得如修长的青竹,微微低头时,居然是俯视着他。
“我的骑术尚可,砚白也一直是我照顾。”他的声音分外诚恳。
宿从笙刚想拒绝,朝笙已乐得轻松的拍手:“可以啊。”
宿从笙只好悻悻然地点头称是了——四舍五入,也可以吧。
池暮露出个极轻的笑来,宿从笙转过脸去,有些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
啊——忽然好内疚一开始找这小马奴的麻烦。
第71章 郡主与马奴(25)
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自古以来,帝王向来借田猎以讲武。宣朝开国时,四海初平,便用声势浩大的狩猎来夸耀武功,这个传统留存两百余年,至今已变了味。
当朝的皇帝对外一力主和,维持虚假的和平,对内则极力打压武将,将权力收归宣朝的中枢——洛都。
因此春猎的意义已变成对地位的炫耀,对君恩的夸誉。
金吾开道,香车满路,御道两侧,百姓远远避着前去九巍山汤泉宫春猎的王公贵族。
池暮送朝笙上了马车,才返回来接这位小世子。
朝笙走前还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叮嘱了句:“别让宿从笙惹到砚白。”
有姐弟情,但是不多。
池暮露出笑来:“放心。”
她也觉得自己多虑了,便摆摆手让池暮去了。
宿从笙的纨绔兄弟们今日可以公然在御道骑马,已经疾驰而去。
砚白轻踏马蹄,俯视着这小少年。
它实在是一匹很神骏的名马,哪怕是林坚那样的混球,也不敢去奢望一匹乌骓。
宿从笙已经开始畅想他骑在砚白上的模样了。
池暮翻身上马,而后对宿从笙伸出了手:“上来吧,小世子。”
朝笙不在的时候,小马奴的神情也淡了许多,无端让宿从笙觉察到一点压迫感。
真奇怪。
他伸手,又有点犹疑,觉得自己被池暮带上马就更加奇怪了。
但他自己无法爬到砚白身上去,只好把手放在了池暮的掌心。
掌心满是疤痕与薄茧,他感觉这小马奴大概过得很苦。
池暮垂眼,看着一脸犹豫的从世子。
他淡声道了句“抓紧”,而后手臂用力,便把宿从笙干净利落地提到了马背上。
从世子的发带都在半空甩出了一道有力的弧度。
“嗷!”宿从笙立刻收回了心里的内疚。
前几天在朝笙面前,这小马奴明明看起来很好相处的。
公报私仇!绝对的公报私仇!
“走了。”
池暮他似乎知道为什么朝笙爱逗这个弟弟了——简直是只河豚,一激就炸。
砚白放开了马蹄驰前而去,宿从笙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很快,耳边是呼啸的风声,池暮在他身后,声音沉稳。
“握好缰绳,世子。”
他刚刚对池暮升起的怒气早就被冲上天灵盖顶的刺激打散,宿从笙感受着马鸣风涌,依从身体的本能,握住了缰绳。
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
疾驰的快感让他兴奋。
宿从笙感觉整个人的意识都凝聚在了一起,原来骑马是这样的感觉,在乌骓的背上是这样的感觉。
纵然身后还有一个池暮,他也感到了清楚明朗的快乐。
以前,宿从笙其实没想过要学骑马,他出行都是马车,规制也远胜过其余纨绔。
至于林坚他们抱怨家中长辈弟兄教他们骑马时的严格,他也不过随意听听。
因为他的父亲不会陪他做这些事情。
宿文舟只会在王府最内的殿中问卦占卜,坐忘炼丹,诸如此类。
宿从笙不明白宿文舟为什么这样沉迷于修道,而不想着做称职的父亲,合格的丈夫。
——尽管,若他想学骑马,昌乐王府能替他找来洛都最好的马术师傅,那些人因为他的身份,会恭敬而尽心的教会他。
他固执地认为他不需要。
直到看到朝笙打马过长街时,他忽然意动,没有父亲教又如何,他的姐姐也善骑马。
耳畔响起池暮的话,他的声音总是有点哑。
“世子,还请专心一点。”
宿从笙一个激灵,陡然又意识到教他骑马的是他姐姐的马奴。
——还是有点生气!
他就知道朝笙爱敷衍他。
但这马奴身手很好,明明年纪相差不多,他的手臂却格外的遒劲有力,虽然不想承认——但确实是因为他,自己才能骑在砚白的身上。
宿从笙默默将缰绳抓得更紧了些。
一开始主动请缨教宿从笙骑马,其实是因为某种占有欲。池暮很坦然的知道,他希望朝笙更多的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有点幼稚,但他只需实现这一点点的占有心,就可以了。
不过,既然答应了朝笙教这小世子骑马,他自是教得十分尽心。
一路上或疾驰,或缓行,他耐心地告诉宿从笙如何驭马,如何保持平衡,因着他上心,宿从笙居然骑得尚可,砚白也十分给面子的带了他这段路程。
直到到了九巍山,宿从笙还有些不可置信,自己竟真的骑完了这么长的路程。
池暮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世子,你学得很好。”
宿从笙开心极了,又觉得自己和池暮还是有些不大对眼,遂绷着脸道:“尚可,尚可。”
池暮微微一笑,点头称是,反倒弄得宿从笙有些不好意思。
砚白的耐心终于告罄,九巍山下春草连绵,青翠欲滴,它甩了甩乌黑的大尾巴,表达着自己的急切。
“骑得了砚白,想来在春猎时,世子可以试一试猎场上的马了。”池暮翻身下马,轻抚着砚白的鬃毛,砚白抖了抖黑亮的大耳朵,稍稍安静了些。
宿从笙低头看着池暮,问道:“那我若是想骑一匹和砚白一样的马呢?”
砚白似乎听懂了这小世子的话,它的鼻孔重重的喷出气来,马蹄轻踏,干脆地抖落了背上的宿从笙。
——拜托,它这样神勇的马,很常见吗?很常见吗?
池暮伸手一捞,无可奈何地接住了陡然坠落的宿从笙。他放下挂不住表情的从小世子,却没责备砚白的玩闹。
宿从笙对于池暮的身手又有了进一步的认知,他悻悻然地站稳,嘟哝道:“马似主人。”
和朝笙一样性子不好。
“若我等会儿得空,可为世子选一匹合适的马。”
宿从笙闻言,长眉微挑,一双和朝笙相似的丹凤眼里露出明晃晃的疑惑:“现在不行吗?宴会还没开始,先去马厩那看看呗。”
素来,春猎的第一夜都会举行盛大的宴会,以显皇恩浩荡。
池暮声音淡淡的,垂眼道:“既已到了九巍山,我当先去回禀郡主。”
宿从笙了然,自己忘了这一茬——这是他姐姐的马奴。
他摆摆手:“你去吧。我等会自个儿去马厩看看。”
池暮不去便不去,他也没那么稀罕这小马奴的本事。
他现在只想赶紧选到一匹同样神骏的马!
宿从笙眼底藏不住事,池暮只消一看,便知道了他的心思。
此时暮色四合,金乌西坠,砚白的注意力已全然落在了连绵不绝的春草上,他微微颔首,向这位世子道了别。
宿从笙只傲气的哼了声,这次神情却不见任何不快了。
“嚯,世子殿下,可以啊!”
林坚他们到得早,远远便看到了策马而来的宿从笙。
这群纨绔们懂得乌骓的难得,尽管与朝笙有龃龉,也丝毫不掩饰对于砚白的喜爱。
“你姐姐的那匹马,实在很难得。”他们拥上前来,望向砚白魁梧健硕的背影。
“是不是比一般的马要快上许多?”
“我听闻乌骓全力以赴,翻山越岭,三日不必停歇。”
但那是一匹极为烈性的马,洛都本就不尚武,他们更无能力去把乌骓驯服。
林坚摸着下巴,啧啧道:“不过,春猎时女郎们向来是在帐中等待的,就算有这样一匹马,你姐姐也不可能去狩猎吧。”
他委实替那匹乌骓感到可惜,再神骏又如何,臣服了一个洛都的贵女,也许疾驰在朱雀大街就已经是朝笙能做到的极限了。
若是他的马,就能随他在春猎一显身手了。
宿从笙闻言,挑眉笑道:“那不如你去试一试?”
林坚不说话了。他虽然浑,却感觉到这一刻,这个往日和他们玩在一块的昌乐王府世子,像极了城阳公主——在洛都,宿家的人天然就要高他们一等。
他哥俩好似的搂住了宿从笙的肩膀,朗声笑道:“我也就说说罢了。”
“走走走。耽搁了这么久,过会就要开宴了。”林坚只字不提去马厩的事情。
第72章 郡主与马奴(26)
次日清晨,九巍山上布满乳白色的日光。林鸟被钟鸣鼓震惊起,飞出枝桠之外。
青衣的道人在汤泉宫前挥剑,剑尖挑起一张朱砂黄符,他的剑划过宫前的泉水,朱砂黄符立刻燃烧成烬。
臣子们为这幕啧啧称奇,皇帝也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瞧着还怪唬人。”朝笙的脸掩于扇后,轻声道。
池暮仍是玄衣,却在今日充当了护卫的职责。他望向那鹤发童颜的道长,他的“仙法”令鎏金龙椅上的皇帝都目不转睛。
“是白磷。”他低声回朝笙,“汤泉宫的泉水都是热的,把白磷涂在剑尖,划过温热的泉水时,白磷就会自燃。”
智慧全点在猜灯谜上的朝笙一脸似懂非懂。
池暮第一次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桃花眼微弯,解释道:“就是火石。”
朝笙这下明白了,她望向那道人,声音带着点嘲弄:“诡术而已。”
确实是诡术,但伴之以似真非真的占卜、神明的暗示,似乎便让人相信它其中蕴含的“法力”。
一张符咒凭空燃烧殆尽,象征着君王召开春猎,已获上天的认可,必将顺利。
青衣的道人动作行云流水,剑花一挽,利落将剑负于身后。恰好有晨风起,他衣袂飘飘,颇有谪仙模样。
“祝符既燃,吉有天鉴。”道人向皇帝长拜,“陛下春猎,当耀武功,满载而归。”
皇帝最是信这道法,连连称好,春猎自此拉开了帷幕。
自有皇帝一马当先,向山中驭马而去,身手骁勇的金吾卫拱卫在他身旁,护送他猎到头一只猎物。
臣工们极尽溢美之辞的赞扬,颂他帝王威仪。
有皇帝身先垂范,余下的人也立志要在春猎中一展身手了。
朝笙对于春猎兴趣不大,然而砚白却跃跃欲试。她与杨氏说了一声,也不管宿文舟什么表情,去换上了骑装。
她本就高挑,利落的绯红骑装在身,原就凛冽的眉眼更添几分英气。
众人纷纷出发,林坚等人不由得驱马前来。
他们仍然有些怵这位行事嚣张的郡主,今日她腰上别着的,就是那日鞭笞过他们的马鞭。
可她生得实在太美,微挑的丹凤眼纵然冷淡,也带着难言的风情。
“郡主也要去春猎吗?”林坚端着面容,明知故问。
他想和这位郡主套点近乎:“女子终究不擅骑射,郡主不若去帐中休息,坚愿替郡主猎一只兔子,如此岂不美哉?”
温顺乖巧的兔子,最讨女郎的欢心。
林坚没好好读过什么书,咬文嚼字时分外别扭,配上他那张平庸的胖脸,实在惹人发笑。
朝笙望向他,他一身薄甲,骑着一匹枣红的马。那马比砚白还要矮上半头,以至于纵然都在马上,也仍是朝笙微微俯视着他。
“若你那日没被我的马鞭吓晕,或许我还会信上一信。”她声音百无聊赖,说出来的话一点情面也无。
陆嘉木按捺住落在她身上的目光,他知道,林坚上前来,只会引得朝笙的嘲讽。
她依然厌恶林坚等人,也连带着同样厌恶他。陆嘉木并不后悔那日欺辱朝笙身后的马奴,只是后悔,做得不大干净罢了。
林坚有些挂不住脸,梗着声音道:“郡主别不信!骑射对于女子实在艰难,您的马再好又如何。”
蠢货。陆嘉木淡淡的想。
但林坚蠢,对他却没什么坏处。
过去很多年,他在这群纨绔们身后做军师,料理了许多他厌恶的人。他激起事端,而后隔岸观火,抽身而去,其余纨绔的长辈还觉得他与他们玩在一起,会时时劝诫这群混球。
若那次朝笙来得晚些,也许她还会对他感恩戴德。他看向朝笙冷淡的神情,不无遗憾的想。
他开口,声音从容:“先前与郡主有些误会。”
这副狐狸面上挂着温尔的笑,又有一身温润的气质粉饰皮囊,说出的话更是有礼有度,“阿坚说话莽了些,实则只是想猎只兔子向郡主赔罪。”
锦衣的郎君骑在高头大马上,玉冠佩钩,确实是洛都女郎们会亲睐的对象。
他三言两语,就扮出翩翩的风度——贬了林坚,把当日的错归给他,却把自己说得豁达坦荡。
林坚觉得陆嘉木圆场得十分及时,挺直了胸膛,道:“正是。”
朝笙终于正眼望向陆嘉木,露出个浅淡的笑来:“竟是这样?”
一旁的林坚急切地点头。
朝笙笑意愈盛:“大可不必。”
她扬起马鞭,林坚对她这样的笑仍有些发憷,下意识驱着身下的枣红马退去。
砚白早已跃跃欲试,想在猎场上尽情驰骋,它长嘶一声,扬起前蹄,惊得其余的马向后踱步。
马鞭落下,却只拍落一树春花。
“走了,池暮。”
一匹白马跟在砚白的身后,玄衣的少年疾驰向前。一黑一白两道身影行如电掣,扬长而去。
林坚有些怔愣,觉得很没面子,却又生不出气来。
他揉了揉鼻子,控制住身下的枣红马,掩饰大声喝道:“驾——”,急不可耐地与众纨绔往山林中去了。
陆嘉木的目光望向早已远去的黑白两道背影,半晌,他喉间溢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来。
“茂之,你怎么还在这儿?”宿从笙的声音忽而响起。
他因选马耽搁了好些时候,现下与他的几个堂兄弟一道。
陆嘉木同这些世子郡王见了礼。
宿从笙随意摆了摆手,觉得他实在见外。
也许是因为喜爱砚白,宿从笙挑来挑去,也选了一匹四蹄踏雪的马。
池暮教得用心,宿从笙亦聪敏,此时骑着这马,竟也像模像样,丝毫不乱手脚。
他驱马踱步到陆嘉木身旁,随口问道:“林坚他们呢?”
“先策马而去了,阿坚说还想替你姐姐猎只兔子。”
宿从笙闻言,颇觉无语:“发什么疯。”
朝笙近来才对他有些好脸色,遑论是对林坚他们。
陆嘉木道:“阿坚的祖父到底也是曾经的云麾将军,如今的晋康伯。他有一番好心,不过,郡主带着那马奴先离去了。”
宿从笙神情不变,陆嘉木提醒他:“马奴到底卑贱,恐累及郡主声名。”
宿从笙看向那山林,只觉得无所谓:“能累及什么。”
他听得出陆嘉木话里的暗示,若被人传堂堂郡主宠爱马奴,似乎很不好。
“左不过是个马奴,昔年新城公主不是还有面首二十又一。”从平康坊中,看到呼延明迦伏于陆嘉木的膝头,宿从笙忽然想起来,洛都的女郎都很喜欢他这位好友——
女郎们都不在乎他与舞姬间的风流事。陆嘉木出身清贵,性情温和,知礼有度,又时时劝着纨绔们行事不要过于嚣张,怎么看都是良配。
至于妾室外室,舞姬伶人,男子觉得拿不上台面,身份高贵的女郎们则觉得那都是能随意发卖的玩意。礼法在那里,各自的家族在那里,何须对那些出身卑贱的女子挂怀。
宿从笙由此开始缓慢地觉得这是一种错误。
但世道如此。
既然男子拥美妾,流连秦楼,他的姐姐不过是喜爱一个马奴,又何须介意。
她是宣朝的郡主,他会是以后的王侯,谁能比他的姐姐高贵,她的丈夫又敢不向她低头吗?
“找林坚他们去吧!”宿从笙略过了陆嘉木的未竟之意,扬鞭笑道,“我可不想最后只猎到只兔子。”
陆嘉木应了下来,他握紧了手中的马缰,感觉到自己心中阴暗的渴望翻涌——一朵花开在高高的枝头,若能攀折,看她零落成泥,才值得赞咏。
他跟在宿从笙身后,一并向山林策马而去。
第73章 郡主与马奴(27)
“再努努力,猎宫就在前面了。”九巍山下,衣衫褴褛的流民相互搀扶,往上爬去。
他们于昨日看到了浩浩荡荡的车队往洛都外驶去,中心的鎏金雕龙车蔚为壮观。
听洛都的百姓说,这是圣人出行,将去九巍山春猎。
流民们跋山涉水,仍对君王抱有幻想。
张平安背着张小竹,默不作声地走在流民之中。
那日,一位公主的车驾差点碾过他的女儿,他便意识到,圣人和他的女儿大抵不会有任何差别,但他仍然想亲眼看看。
终于依稀看到了汤泉宫的轮廓,从下往上仰视时,可见它翼角如飞,脊上吻兽威严逼真。
这座数丈高的重檐歇山的宫殿,如皇权一样高不可攀。
玄裳金甲的士兵听到了山下来的动静,手中的长枪一转,朝向了前方。
见是流民,为首的金吾卫神情一肃,冷声道:“圣人春猎,九巍山戒严,尔等速速离去。”
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上前,躬身道:“草民李六合,建昭九年霖州青山镇秀才,欲见圣人,以求生路。”
李六合花甲之年方考上秀才,在边陲的青山镇当了许多年教书先生,算是当地德高望重之人。
然而金吾卫不会把他看在眼里。
“若往前,视尔为刺客,杀无赦。”
圣人本就烦心流民,这些从边关跑到了洛都的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看一眼都嫌晦气。
李六合不可置信,上前一步,痛声道:“狄人犯边,圣人难道要置黎民百姓于不顾吗!?”
狄人年年秋天来犯,冬天退兵,霖州地险,他们越不过的。宣朝既纳岁供,何须与狄人起兵戈?
金吾卫冷漠的神情说明了一切。
读圣贤,顺教化,应试三十五年,从及冠韶华到垂垂老矣,李六合以他的秀才功名自豪。
他一生的抱负,一生的志向,都寄予那句“学成文武艺,货于帝王家。”
但跋涉三十个日夜,圣贤书没有告诉他,君王会弃百姓于不顾。
他浑浊的眼中骤然迸发出凌厉的光来。
张平安似乎知道他要做什么,他挤开人群,向前冲去:“夫子——”
张平安的算术是他教的,青山镇的大半数人,读书写字都是李六合开的蒙,他没能做成官,治理一方,却也有满镇桃李。
李六合迎头上前,金吾卫呵斥:“再进一步,杀无赦!”
李六合没有犹豫,没有畏惧,直直地撞向了银光烁烁的长枪。
他那样瘦,老得只剩一把骨头,一点皮肉。长枪贯穿他的胸膛,殷红的血迸射而出。
张平安愣愣地睁着眼,满面都是黏腻温热的血。他用尽全力接住了李六合,病弱的身体硬是站得笔直。
“君不仁……君不仁!我以我血谏圣人……”
李六合的声音破得像是残旧的风箱,失焦的瞳孔空洞地望向头顶灿烂的春日。
这是农耕的好时节,但他的麦田已被狄人烧成焦土。
不重要了,因为他再也看不到,看不到青青的麦苗蓬勃向上,看不到暮色里袅袅的炊烟,看不到放学的孩童跑过他身前。
张小竹胡乱抹着脸上的湿热,却发现怎么也抹不干净——那是李六合的血,是她懵懂的眼泪。
有人呜咽着,低声唱起边关的民歌。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歌声越来越大,哀极痛极,金吾卫列阵,握紧了手中的长枪。
九巍山里,一群锦帽貂裘的年轻男子驱马向前,形成了围合之势。在逐渐缩小的包围圈中,一头年幼的鹿四处乱撞,却发现往哪都跑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