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南岳北关—— by施定柔
施定柔  发于: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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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孩子多半是留不住了。
皮皮由最初两天的痛心疾首、彻夜难眠、到之后的麻木不仁、恍恍惚惚,到了峻榞后终于全面进入抑郁状态,情绪出现奇怪的波动:忽尔低落,忽尔亢奋,忽尔自怨自艾,忽尔歇斯底……
她心中仍然残留着一线希望,祭司大人法力无边,或许有什么特殊办法不需要魅珠也能保住孩子。就像以前她身中无明之火,只要靠近祭司大人就立刻不疼了。
或许有些能量是可以隔空传送的呢?
在沈双成看来,直到进入沼泽,皮皮的神智才开始恢复正常。
因为她吓到了。
开始的时候沈双成没敢告诉她沼泽地有多大。第一片沼泽很浅,淌水过去,最深之处也没有没过膝盖。皮皮就在稀里糊涂之中跟着双成用两天的时间走了过去。
沼泽里有很多蚊虫,泥很稀,有一大部分是水,里面草根缠脚,皮皮索性把鞋脱了背在背上。
越过这片泽地,来到一座小山,他们找到一处泉水,连忙生火做饭,皮皮一连吃了两大碗泡面,意犹未尽,一抬头,看见沈双成从附近的林子里跑出来,腰上别了一只野兔,变戏法般地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鸟蛋,高兴地说:“吃饱了吗,再来个水煮蛋吧?”
就这一句话,两碗泡面白吃了,皮皮一股脑地呕了出来。
次日翻过小山,眼前又是一大片泽地,无边无际,只看得见远处的山影,皮皮心中害怕,不禁悲从中来:“这片沼泽……也得过去?能绕道吗?”
沈双成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这里曾经是个湖,叫索伦湖,现在叫作索伦泽地,是峻榞最大也是最危险的沼泽。”
“呃?”
“里面曾经淹死过一个军队。”
“明明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干嘛你非挑这里?”
“狼族怕水,这里肯定没有狼族。”
“你来过?”
“没有。”
皮皮忽然想起了金庸的小说:“那你会不会凌波微步?”
“不会。”
“铁掌水上飘?”
“不会。”
“至少会点轻功吧?”
“我会有什么用?”沈双成抱起了胳膊,“你又不会。”
“那你的功夫比起贺兰觿,还是要微微地差一点。”
“何以见得?”他一脸的不服气。
“这种地方,祭司大人应该是可以带着我飞过去的。”
“你是发烧了,还是电影看多了?”
“真的,我亲眼看见他飞过!就这么‘噌’地一下,一掠十丈……”
“第一,这片沼泽不止十丈。第二,这里没有祭司大人。”
皮皮一咬牙,将鞋带紧了紧:“走吧。”
才走了半个小时皮皮就明白沈双成的话不假,这片沼泽的确危险。
首先是它的泥很粘,浓稠沾脚,踩下去不见底,拔出来又很费力,半天走不了一步。
其次是它深浅不一。前一脚没过膝盖,下一脚就到腰际。有一次一直淹到皮皮的脖子,她吓得尖声呼叫,沈双成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她拖出来。
最后也是最可怕的,沼泽里的水不能喝,而带来的水很快就喝光了。他们只能一直往前走,也不敢睡觉,完全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淤泥里有很多野兽的尸体,发出一股强烈的恶臭,皮皮第一次闻到,觉得不可忍受,忍不住干呕了几次。
连续走了三天,才走到沼泽的中心,皮皮心情一振,对面的山影越来越清晰了。据鹆门酒吧的人说,按原定计划,花霖的大营会扎在洛塔河的河弯处,明乾率领的北营分队在黑熊岭上有一个据点,里面有很多储备。贺兰觿目前应当就在这个地区。由于狼族正在迅速南移,南岳北关都在追打狼族,所以总的方向是往南走。
沈双成掏出地图看了看,告诉皮皮,淌过这片沼泽,穿过一座山谷,再翻过四座大山应当就到黑熊岭了。
运气好的话也许只用翻过两座大山就能遇到祭司大人了。
连续三天没合眼,皮皮已经困到不行了。所幸这两天的沼泽不算深,虽然淤泥仍然很粘,走起来比第一天快多了。
第四天的晚上,夜里下了一场雨,皮皮又饿又冻又渴又困,实在站不住了,沈双成只好说:“皮皮,你可以我背上睡一会儿,我背着你。”
皮皮苦笑:“你也累呀,你不困吗?”
“我还好。”
皮皮说了句“那我就不客气了”,立即爬到他的背上,哪知刚一闭眼,身子迅速往下沉,沈双成连忙将她放下来,“不行不行,两个人太重了,淤泥承受不住。”
皮皮早已经困到神智不清了:“双成,再不躺一会儿我就要死掉了……”
说罢身子一倒,直挺挺地向沼泽扑去,被沈双成赶紧抱住:“醒醒,皮皮,醒醒!你看——”
他指着不远处一个黑魆魆的影子。
皮皮勉强睁开眼睛:“那是什么?小山吗?”一面说一面摸出怀里的手电,被沈双成一把按住。
“别用。夜晚能见度太强,灯光会被狼族发现的。”说罢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她往黑影处走去。大约埋了太多的动物,沼泽中四处可见绿色的磷火,忽明忽灭,令人毛骨悚然。走到近前借着附近的磷光一看,是只巨大的死马,烂得只剩了一些皮毛骨架,因为体积高大露出泥面。
“爬上去睡一会儿。”
沈双成将她抱起来,放到死马的骨架上。天太黑,也看不清上面有些什么,只听见一阵苍蝇的嗡嗡声,皮皮顾不得许多,死死地抱住一根裸露在外的马骨,立即睡着了。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皮皮被双成叫醒,原来死马驼着个重达百斤的活人,又开始渐渐下沉,最后皮皮的半条腿都淹进了泥里,睡得死沉的她居然浑然不觉。
两人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跋涉,找到另一匹死马,皮皮爬上去又睡了二十分钟……
再次醒来时皮皮发现自己睡在沈双成的怀里,两人共同骑在一头死鹿上,互相倚靠,脸挨着脸,彼此用呼吸温暖对方,就这么睡了近一个小时,算是沼泽地上最温暖的一次睡眠。
凌晨四点,皮皮终于被冻醒了,她伸了个懒腰,叫醒双成,从死鹿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那只鹿也完成了此生的最后一项任务,骨架再也支撑不住,哗哗地塌了下去。
“你看——”皮皮指着天空中的几颗飘浮的元珠。
峻榞战况十分惨烈,他们在C城就听说了。元珠喜欢聚集在空旷的地方,所以在沼泽上看见元珠也不奇怪。
“听说死了不少人。”沈双成叹道。
夜雾渐渐地散了,月光宁静如水。他们手牵着手向前走了几步,沈双成忽然站住,轻喝一声:“别动。”
皮皮立即止步,转头看了一眼双成,见他指了指天空。
一道巨大的黑影向他们掠来,快到头顶时忽然分成了两道——
“玄鸟!”
两人立即蹲下来,将整个身子都淹没在泥中,只露出半只脸,一双鼻孔。
双鸟显然发现了他们,不停地在附近的上空盘旋——
皮皮紧紧地握住双成的手,急得直冒冷汗。如果双鸟选择在这里攻击他们,那是根本跑不掉的。
“怎么办?”她悄声问道。
为了防止再次遇到玄鸟,进入峻榞时,皮皮带了一个小型的太阳能驱鸟器,号称红外线感应、变频超声波二合一。连日在沼泽中跋涉,害怕失手掉入水中,就一直没有拿出来充电,现在想用都来不及了。
“不怕,我有马脑。”沈双成从背包里摸出一只弹弓,将一块石头放进皮筋上。
皮皮悄悄地松了一口气,马脑是狐族著名的暗器,乃妖魅群凶之血凝结而成,能杀掉修行不到八百年的狐仙。玄鸟由狐帝亲自繁殖蓄养,从本质上说也是狐仙的产物。
“你有几颗?”
“一颗。”
“WHAT?只有一颗?没多带一点儿?”
“这东西很珍贵好吗。”沈双成低声道,“这一颗是贺兰翚送给我的定情信物。”
皮皮只好不吭声了。
双鸟在天上飞了片刻,忽然间不见了。
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冻得浑身发颤,又觉恶臭熏天,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双鸟突至,向他们俯冲下来。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
“嗖!”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突然金光四射,如焰火般璀璨一现,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眨眼间消失殆尽。
“糟了。”皮皮暗叫不好。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那鸟早已先发而至,向皮皮的头顶啄去。
皮皮挥刀猛砍,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根本不怕刀刃,皮皮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就被啄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皮皮从泥中爬起,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定睛一看,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玄鸟拼命挣扎,双翅用力煽动,空中刮起了大风。
皮皮一咬牙,向玄鸟猛冲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那鸟吃痛猛地一挣,双爪朝空一抓,沈双成吃痛松手,皮皮还想再咬一口,却咬了一个空。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迅速消失了。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
她的心猛地一沉。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否则必死无疑。
“双成——”她叫了一声。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猛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猛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叹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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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呼。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
修鱼稷向前走了一步,鼻子几乎戳到了修鱼彬的额头,目光如铁锤般打在他的脸上,沉默了几秒,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别碰她。”
“唐晚荻现在是我的女人。”修鱼彬“呵”地一声笑了,搓了搓手,“自己的女人想怎么碰就怎么碰——”
话音未落,脖子已被修鱼稷的双手死死地掐住。
“她不是你的女人,这辈子都不是!”
修鱼彬用力地挣扎了一下,修鱼稷的手指扣得更紧,只听掌中的颈骨“喀喀”作响,几乎要被拧断了。
“别碰她。别靠近她。别跟她住一个帐篷——”修鱼稷一字一字地说,虎口用力收拢,修鱼彬的脸顿时紫涨起来,“你要敢动她一根毫毛,我就会狠狠地收拾你,让你后悔生出来,让你不得好死。”
他的气根本喘不上来,双腿乱蹬,青筋乱爆,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完蛋了。
修鱼稷猛地松开了手。
他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大声地喘气。
一只脚重重地踩在他的脸上,将他半个头都踩进了泥土中,修鱼稷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跟我说,你听见了。”
他抱着脑袋咬牙抵抗。忽然惨叫一声,身上又被修鱼稷狠狠地踹了一脚。
“听见了吗?”
“听,听见了。”
修鱼稷终于挪开了自己的脚,冷冷地看着修鱼彬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歪歪倒倒地向旁边的一棵大树走去,抱着树杆低头呕吐,末了,还吐了一大口血。
正要转身离开,忽听修鱼彬嘶声吼道:“是你杀了我父亲!别以为我不知道。”
他身子猛地一凛,闭上眼睛,垃圾箱里的那一幕浮现出来。一时间,浑身的血都涌到了脑中。他冲过去一把将修鱼彬扯到面前,咬牙切齿地道:“是的,是我杀的。”
“为什么?”
“因为他做了不可饶恕的事。”
“修鱼稷,我爸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修鱼彬冷笑,“有种跟我到大王面前——”
“砰!”修鱼稷又给了他一拳,“我是大王的儿子,你是他的侄儿,你说大王会相信谁?”
“你以为你真是大王的亲生儿子?当年族里所有的男人都碰过你妈,我爸也玩过,硬要算日子的话……”
修鱼稷二话不说,抽出猎刀就向修鱼彬砍过去——
与此同时,两个人影飞扑过来,死死地拉住了他。
“还不快走!”修鱼浩一面抱住修鱼稷,一面对修鱼彬喝道。
修鱼彬捂着肚子离开了。
另一边,修鱼筀也松开了手,拍了拍修鱼稷身上的灰尘,叹气:“老六,打谁不好非要打他?万一打死了呢?”
修鱼稷默默地将猎刀插回腰后。
“他最近可是大王跟前的红人呐,我们都不敢得罪。”修鱼浩递给他一壶水,“小心他在大王面前说你坏话。”
“呸!说得还少吗他?”修鱼稷骂道。
“跟安平蕙联盟就是他怂恿的。”修鱼筀说,“大王也是鬼迷心窍,咱修鱼家几时这样低声下气过?”
修鱼稷没有附和,只是叹了一口气:“巡逻的时间快到了,走吧。”
在六营视察了整整一天后,唐晚荻发现情况比自己想像的要严重。
首先是,大夫们全都死光了。重病患者住满了五个帐篷,基本处于等死状态。为防止发疯乱跑,全都死死地绑在床上。
人手完全不够。病轻的照顾病重的,负责给他们擦洗、打扫、喂食——很快就累倒了。
食品严重匮乏。
狼族一面行军一面狩猎,所获有限,猎物时少时多,会首先分给士兵和家属,如果有余,还会储藏一半,剩下的才会分给病人。大家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狼王禁止给重病患者投喂珍贵的肉食,只允许他们喝一些菜汤,里面配有修鱼彬调的草药,味道奇苦,无法下咽。
虽然病人们吃得少,完全不吃肯定不行。不少病人还没挨到晚期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卫生状况奇差。帐篷被病人的血喷成了红色,满地污垢,苍蝇乱飞,恶臭扑鼻。
后山有个焚尸的大坑,每天有人死去,里面的火从来不灭。
“修鱼彬每天都过来吗?”唐晚荻问其中的一位病人。
“你是指——巫师大人?”
“对。”
“常来,但不是每天。打仗的时候经常不在,大王那边也需要他出主意。”
病人是个年轻的男子,看样子是刚进来的,挺精神的,唐晚荻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你有什么症状?”
“低烧。”
“站到我面前,我给你量一下。”唐晚荻掏出红外线体温计对准他的眉心一测,点点头,“是有点低烧,但这并不等于感染啊。”
“大人说感染了。”男子指了指帐外,“跟我一批进来的有七个人,都是低烧。”
唐晚荻皱眉:“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重病区,换句话说就是高度传染区,是最危险的地方。虽然她从原庆那里知道僵尸症一般不会传给人类,视察的时候她还是全副武装:全身涂上消毒液,戴着口罩、帽子、手套,避免与病人肢体接触。
“人手不够啊,大人让我们先帮着料理一下。”男子很积极的样子,“我叫修鱼锦,排行十五,大家都叫我阿锦。五嫂,反正我们也是死路一条,趁现在还有些力气,有什么活儿需要干的,赶紧吩咐。”
“阿锦,”唐晚荻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去和那六个人说,你们另外住一个干净的帐篷,绝对不要来这里。这里不需要你们帮忙。”
“哦。”阿锦一副失望的样子。
“你们当中的一些人,有可能是健康的,也许就是感冒了。需要进一步观察,等待确诊。”
“真,真的吗?”阿锦的眸子亮了亮,“我们有可能没病?”
“是的,有可能。”
“那这些病人怎么办?谁来照顾?”
“放心,我来安排。”唐晚荻给了他三盒药,指着一个水盆子,“去那边认真洗手,然后吃药,一天一颗。”
阿锦谢了一声,拿着药出去了。
唐晚荻再次环视帐中,里面共有十张病床,全是女子,半数病人已经昏迷不醒。剩下的一半因为痛苦,发出各种□□。有些人在不停地咳嗽,有些人在拼命地抽搐,有些人在咒骂,有些人在哭泣。因为说着狼语,她也听不明白。
帐中点着几只蜡烛,当中的桌上放着一盆黑乎乎的药汤。唐晚荻盛了一碗,开始给病人喂食。头两位病人双目紧闭,咬紧牙关,滴水不进。
狼女性烈,一心求死,唐晚荻试了几次都无法撬开她们的牙关,只好作罢。
“这是止痛药,想吃吗?”她掏出一个红色的药瓶在病人面前晃了晃,病人睁开眼看了一下,闭眼摇头。
她叹了一声,正要将药瓶收入口袋,身后一个微弱的声音说:“我想吃,可以给我吃吗?”
她吓了一跳,想不到这里还有会说中文的女子,连忙转身过去。
病床上躺着一位红衣女人,面黄肌瘦,似乎怕冷,缩在一张薄薄的毯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唐晚荻倒出一粒药丸塞到她的口中,扶她起来,给她喂了一口药汤。
大约是味苦,她一脸嫌弃,但最终还是喝下了一大碗。
“能给我吃点肉吗?”她说,“我快饿死了。”
唐晚荻想了想,轻轻地道:“今天没有。明天我带一块给你。”
那人眼睛一亮:“真的?说话算数?”
“算数。”唐晚荻笑道,“我叫唐晚荻,您是——”
“方雷秀。”女人说,“咱们是亲戚。”
“哦?”
“你是修鱼彬的妻子,对不对?”
她苦笑。
“你婆婆叫方雷沁,是我的堂姐。我是夫人出嫁时跟她一起嫁过来的。”
“……是哪位夫人?”
“狼王的夫人呀,就是刚刚去世的那位,方雷燕。”
“哦。”
“你过来太好了,有空可以陪我聊聊天。”她说,“这里全是快死的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好啊。”
“你能不能帮我……松个绑?”
“这个……”
“我的病不算重,你看,说话有条有理的,干嘛绑着我?多难受啊你知道吗?”她不安地扭动着身体。唐晚荻看见她戴着一顶帽子,于是伸手过去将帽子一揭。
她的头顶上有个一指粗的枝状物……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松绑。”她帮她把帽子戴了回去。
方雷秀沮丧地看着她,叹道:“好吧,我还以为龙族的女人会比较心软。”
唐晚荻用体温计一测,发现她正在高烧,于是用一条湿巾蘸了冷水,敷在她额头上:“这样是不是舒服一点?”
方雷秀一脸无奈地看着她:“很舒服,谢谢你。”
她站起身来,打算去视察另一个帐篷。方雷秀忽然道:“你喜欢他吗?”
“喜欢……谁?”
“修鱼彬。”
她避尔不答:“我跟他……不太熟。”
“你要小心点哟。”
“嗯?”
“他有别的女人。”
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但没心情八卦:“嗯,我会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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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到了狐狸的气味。”修鱼稷说。
这一趟巡逻走得很远,目的是为即将拔营起寨的大部队探路。峻榞以前是北关的地盘,到处都有据点、深山巨谷里分布着藏兵。贺兰觿的人马也终于到达了前线,目前不清楚南岳北关是否会联盟,致使敌情更加复杂。
常年与人类混居,狐族擅长隐藏自己的气味,但大批狐族走在一起,想隐藏就难了。
“我也闻到了。”修鱼浩迎风而立,深吸一口气,“估计一百人左右。”
“两百以上。”修鱼稷很自信地更正,向空中摆了一下手。巡逻的人马立即停下来,散入林中,四下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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