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
他拉着她向树林深处走去。翻过一个山坡,绕过一片松树,空气渐渐变得好闻了,她浑身是汗,觉得有点累,步子慢了下来。
“那边有条小溪,附近空气很不错,去坐坐?” 修鱼稷建议。
他们来到溪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有烟吗?”她问。
他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递给她,替她点上火,给自己也点了一支。
两人安静的吸了一会儿烟,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远处山峦起伏,看不清树影。
明月当空、疏星点点、空气温润,有一种淡淡的松木和蕨草的味道。
“他们说,你今天去很远的地方巡逻,”唐晚荻看着远山,慢慢地吐了一个烟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必须赶回来接你。”
她向着溪水点了点烟灰:“不用,我很好。”
“是谁——派你来这里照顾病人的?”他不大习惯烟味,咳嗽了几声。
“大王说六营的病人越来越多,五哥这边需要一个帮手。我就过来了。”
“晚荻,听我说:无论修鱼彬让你干什么,你都别干。”
“你误会了。五哥向我解释了,当时他提出娶我,是为了救我一命。也算是替你解个围。”
“他有没有强迫你……做什么你不愿意做的事?”
“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没必要向你汇报。”
“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峻榞。”修鱼稷猛地抽了一大口烟,将烟屁股深深地摁进土中,“问你一个问题,行吗?”
“说吧。”
“假如修鱼彬和我之间,你只能相信一个。你相信谁?”
她“嗤”地一声笑了,看着指尖的烟头一点一点地燃烧:“高中毕业后,我妈说家里没钱供我上大学,让我去我舅的诊所打工。我在那干了两年,省吃俭用,攒了一笔钱。想用它去夜校读个学位。有一天,我妈打电话找我,说家里最近用度紧张,问我手头上有没有钱,我心一软,就把那笔钱交给她了。”
“后来呢?”修鱼稷安静地问道。
“后来,我发现我弟的房间里多了一个他一直闹着要买的单反相机。我妈说,那钱就不还了,算是我送给弟弟的生日礼物。”
“……”
“我特别生气,坚决不同意,非要我妈还钱。我妈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是白眼狼,翅膀硬了就想飞。我说我要用这笔钱去读书,我妈说我智商不够纯属浪费……”
“你爸呢?”
“我爸直接用皮带狠狠地抽了我一顿。”
“……”
“所以你看,修鱼稷:我很早就知道一个道理:这一生我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任何人。亲生父母都指望不上,何况是你?”
“晚荻,你是个明白人,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保护你。”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冰凉的指尖将寒意一直送进他的心脏,“为了你我愿意去死——”
“你愿意,我不愿意。”她冷冷地道,“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我去为他而死。包括你,修鱼稷。”
“听我一句,行吗?”他急切地说,“不要靠近修鱼彬,不要相信他对你说的话。”
“他现在是我的丈夫。”
“他不是!”修鱼稷低吼了一声。
“那你现在是安平蕙的丈夫,这总没错吧?”
“不是。”他用力地捧着她的脸,凝视着她的眼睛,“为了你,我不得不向我父亲妥协。但我绝对不会碰这个女人,我的心只对你一个人忠诚。”
她一脸漠然。
“你不了解父王。在这种情况下,死很容易,我不怕死。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丢给狼族?”他紧紧地搂住她,“你会被他们百般□□,然后撕得粉碎。当年他们怎样对待我的母亲,就会用同样的办法对待你!我……我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晚荻,听我说,晚荻……”
“嘘——”她掩住他的嘴,“你听——”
远处传来一阵狼嚎,幽幽咽咽,忽长忽短。四周一片漆黑,她摸着他的脸,指尖一片润湿:“修鱼稷,你在哭吗?”
“没有。”
夜色中她只能看见他高耸的双肩和凌乱的卷发。
“人类的套路……我不懂。但我对你,是真的。”不知如何表达,他喃喃地说了一通狼语,她听不大懂,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继续说,越说越多,她努力地听,还是听不明白,只能不断地摇头。最后她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轻轻地道:“别再纠结了,我明白,这些只是权宜之计。——我相信你。”
“真的?”
“真的。再说你也救过我的命。”
他紧紧地搂住她,不断地亲吻她的脸颊。
“修鱼稷,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嗯?”
“如果你们到了南岳,要像狐族那样潜伏下来,和人类和平共处。绝不能让你父亲血洗C城,你能说服他吗?”
他低头沉默。
“修鱼稷,你到过南岳,看过电视,知道人类有飞机、大炮、原子弹。也知道狐族的人早已经渗透到了人类的各个部门。如果你父亲一定要掀起大战、血洗C城——这对狼族来说,将是一场灭顶之灾。”
“恐怕很难说服我父亲。”他长叹一声,“他是个很霸道的人。”
“说服不了,就取代。”她站起身来,掐掉烟头,在黑暗中注视着他的脸。
他吓了一跳,半天没有接话。
“我就不信你从没想过。”她淡淡地说。
“没……没有。”
“难怪人家说你不是纯粹的狼族。”她将脸凑到他的面前,月光柔和地照着她雪白的额头,微风吹拂着细软的发丝。
“我是。我当然是!” 他大声辩解。
“这不是重点。”她的声音很冷,“你不是狼族,那又怎样?你就是狐族,那又怎样?你是半狼半狐,有什么错?你可以成为你自己,凭什么让别人的说法来限制你?修鱼稷,你的追求可不可以更高一点?”
“……”
“你不一定要做修鱼家的王,但你至少要做你心中的王。”
他的身子晃了晃,脑海中有种东西在飞速地旋转,释放着一种不可知的能量。他满脸通红、浑身发烫、感到震撼的同时又害怕被摧毁,只得握紧拳头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看着她窈窕的身影幽灵般地向前飘去。
他赶紧跟了过去。
“阿稷,这里有一片草。”唐晚荻脱下鞋子,赤着足在地上踩了踩。
他还在发呆,她拍了他一下。
“什么草?”
“很软很软的草。”
“你要坐一下吗?”他没听明白。
“我要睡一下。”夜雾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你呢?”
自从发现了驱鸟器的神奇功能,皮皮决定再也不走小道了,再也不钻树林了。
哪里方便往哪走,哪条路近走哪条,就算遇到一万只狼,能奈她何?
在她看来,由于灵墙的恢复,局势正向有利的一面迅速扭转。祭司大人不用打仗了,只要撤回鹆门即可高枕无忧。也不用担心路上有狼族偷袭,驱鸟器会大显神威。
眼看着皮皮昂首挺胸、阔步前进、只差摆出T台走猫步的架式了,沈双成终于忍不住提醒她:“皮皮,不要高兴得太早,就算你有驱鸟器,峻榞仍然是个很危险的地方。就比如昨天晚上,山里的狼叫了一夜……”
“那是狼,不是狼族。”
“他们的叫声是一样的。”
“那又怎样?”
“灵墙很快就要恢复了。你手里又有这个神器。消息传到狼族那边,他们要么加快速度,争取在灵墙封口之前赶到南岳。要么抓一个人质,逼迫贺兰给他们放行。如果我是狼族,就会抓你。”
“抓我?”皮皮笑了,指着身后的背包,“我有这个,怎么抓?”
“说句不中听的话,皮皮,咱们用这个是违反战争条例的,就算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啊?”
“就像人类战争不会动用核武器,沙澜各族之间的战争,大家都约定只用冷兵器。”
皮皮抓了抓脑袋:“是吗?”
“你想想看,贺兰在南岳几百年,也不缺钱,要想打仗,什么武器弄不到?平鲸王长驻北欧,他就不能弄点枪炮带过来?这些都不说,就说你认识的修鱼稷,他也去过南岳,偷偷地带点炸药过来也不难吧?”
“就是喔……”
“所以这个东西,”他指了指驱鸟器,“你用可以。你是人类,可以打个擦边球。我是不会用的,祭司大人也不会用,有可能他在场的时候都不让你用。”
“就不能变通一点吗?一定要这么有原则?”
“不是原则,是气节。”
皮皮一下子蔫了,嘟着嘴,将驱鸟器抱在怀里抱怨开了:“说要原则,我也有原则。沈双成,我明明是女的,你硬把我变成了男的,我何止是气节没了,连性别都没了……”
这些天为了给沈双成治伤,皮皮明显地感到自己身上的雄性激素噌噌地往上蹿。首先就是手臂、大腿长出了长长的汗毛。还好她有先见之明,出发前带了一把剃须刀,没事就刮一刮。其次是:胸彻底没了,走了好几天的山路之后,胸肌倒是有了。嘴上的毛也多了,脸开始长痘痘了,最后一点最可怕:声音变粗了。
一开始皮皮并没有意识到,还是辛小菊首先听出来的。小菊问她嗓子怎么哑了,是不是感冒了?或者没有休息好?皮皮说自己很健康,小菊又说,要保护好嗓子,不然的话卡拉OK就得唱男中音了。
皮皮越想越怕,但她更怕肚子里的孩子没了,见到贺兰无法交待。
倒霉的事全碰到一块儿了,她决定采取驼鸟政策,如果没人提起,她就假装不知道,也根本不去想。
“哎,沈双成,我觉得你套路挺多的。”皮皮一摸脑袋,又想起一件事,气不打一处来,“本来我就男不男女不女的,出发前,你还非让我剪个短寸……”
“山里卫生条件不好,短发更方便一点。”
“这是真话?”
“你的头型好,短发很适合你,看上去特别英俊。”
“能换个词吗?用‘美丽’不行吗?”
“英俊。”
“我靠。”
两人一路说闹,不知不觉,天空渐渐下起了小雨,前面山路隐隐约约,看不见尽头。
起雾了。
沈双成的步子慢了下来,皮皮也开始警觉:“闻到狼味了?”
“山风太大,气味很杂,狼味、狐味、兔子味都有。不知是本地的动物还是狼族。”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也许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不怕。先把机器打开驱赶一下。”皮皮掏出驱鸟器,摁了一下摇控器,红灯亮了。
正在此时,对面的山路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浓雾之中看不清来者何人,皮皮拍了沈双成一下,低声道:“有人过来了!”
“是狼族。”
“不可能,机器开着呢,找死吗?”
皮皮竖起耳朵细听动静,那队人马的确向他们走来,而且越走越近,她忙将驱鸟器塞进包中,闪身躲到一棵树后,举弓引箭,还没开始瞄准,一道灰影向她袭来,皮皮往旁边一让,看见沈双成挥剑猛刺了过去!
直到这时她才看清,来者的确是一队狼族,估计十人左右。其中一人紧追过来,试图抢走她的背包。
皮皮一阵心慌:神器这么快就不管用了?
再一细看,原来人人的耳朵都塞着一团棉花。当下无暇多想,一箭射出,那冻蛇被弓弦激发,又是如此之近距离,张开大口向狼人咬去。那人中箭惨叫,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其余人等立即后退十丈,观察了一下,又向他们猛追过来。那些狼大概听说过冻蛇箭的威力,对皮皮比较忌惮,都向沈双成扑来。而皮皮的箭也需要一定的射程才能有效果。
两人一路狂奔,沈双成一面抵挡,一面对皮皮说:“你先走,前面就是河。我在后面掩护你。”
皮皮一看形势,一起走都没什么胜算,落了单就更跑不掉。也来不及答话,向前猛跑了二十余米,拉开距离,躲在一棵树后专心抽箭射杀。冻蛇纷纷直飞而去,咬中目标立即返回。
靠着密集的箭雨,两人边打边跑,群狼不敢靠近,却也紧追不放。
“还有多少只狼?”皮皮喘着粗气问道。
“你射了三只,我杀了两只,还有五只。小心!” 一只灰狼从天而降,被沈双成一剑削断腹腔,鲜血以及五脏六肺如雨点般洒下,浇了皮皮一头一脸。
她顾不得许多,用袖子往脸上一抹,看清方位,正要举弓瞄准,忽觉身后被某物打了一下。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腾”地一声,后背开始起火……
沈双成发现,忙将她的背包扯下来,扔到地上:“是狼族的火弹。”
皮皮只觉背后一阵滚烫,紧接着闻到了一股糊味,估计肌肤被火灼伤了。定睛一看,沈双成的衣服也着火了,当下顾不得许多,只得将外套脱下来,帮他灭火。
更多的火弹向她们射来——
皮皮不顾一切地射出三箭,吓退狼群,然后拉着沈双成向山下冲去。
她已听见了水声。如果记得没错的话,山下就是洛塔河。狼族要是追过来,他们就跳进河里。
虽然天气很冷,皮皮对自己的水性还是很自信的。
沈双成的上衣差不多烧光了,余下的布头还冒着火星,皮皮的后背凉丝丝的,一大块布也烧没了,就连裤子也被烧出个大洞。
她很庆幸自己煎了个短发,不然的话,这么大的火,头发肯定烧光了,说不定连头皮都烧焦了。
两人一口气冲到河边,这才发现剩下的那些狼并没有追过来。又等了一会儿,确定狼群已经撤离,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们跑了?”皮皮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看样子是。”
两人互相狼狈地看了一眼,沈双成将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你有可以换洗的衣服吗?”
皮皮摇了摇头:“都在包里,包没了。”
沈双成也不介意:“快去水里洗一下,火弹的灰有毒。”
“劳驾,转一下身子。”皮皮看着河里的大雾,微微地松了一口气,脱去衣裤,将身子埋进水中。
沈双成笑着走进水里,用冷水拍了拍自己的胸:“怕什么,你是男的。”说罢向她走去。
“哎哎哎,沈双成,你别过来,”皮皮看了一眼自己,欲哭无泪,“人家很介意好吗!”
“你只用背对着我就好了。”他的声音很温柔,“你背上有伤,我看一下要不要紧。”
皮皮搂着自己的胸,点点头:“只许你看一眼喔!”
他走到她的身后,仔细地察看了一下伤势,用手轻轻地摸了摸:“痛吗?这里有一处刀伤,还好,不算太深。嗯,还有这里,轻度烧伤。……这里,怎么凹进去一块?不是骨折吧?”
“骨折个屁。要是骨折我还跑得动?”
“也是。肋骨骨折是最疼的。你要是不疼的话就没事……”
有风阵阵吹来,两人一面查看伤势一面互相说话,一抬头,发现河里的雾不知何时,已经散了。
对岸黑压压着站着一队人马,正齐齐地看向他们。
洛塔河本来是一条很宽的河流,偏偏在这一段因为地势的原因变得很窄。离他们不远处,有一座木桥。大雾散开后,两岸风景清晰可见,对面站着什么人,也是一清二楚。
皮皮猛地一惊,从水里站起身来,意识到没穿衣服,连忙缩进水中,躲到沈双成的背后。
为首的男子一袭黑色的风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辨认了半天,方迟疑地道:“皮皮?”
有人从桥上跑过来,向他们扔了两件衣服。皮皮与双成狼狈地换上,灰溜溜地跟着那人走到贺兰觿的身边。
祭司大人皱着双眉打量着他们,一时半会儿,不明白两人是什么关系。
“皮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贺兰觿问道。
“我……那个……我……”皮皮又羞又窘,刚才那一幕只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索性双眼一闭,把心一横,直接了当地说:“贺兰觿,为了让我好受一点,请你用力地惩罚我吧!”
祭司大人低下头来沉默片刻,似乎在消化眼前发生的一切,然后慢慢抬头:“那好吧,皮皮。罚你凝视我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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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默默地凝视着贺兰觿。
祭司大人瘦了,而且黑了,胳膊上缠着一圈绷带,额角还有几处凝结的血痂。风衣的下摆全是泥土,靴子破得好像踏过千山万水。在这些细节的作用下,他的脸显得更小了,个头更高了,嘴用力地抿成一条直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凌厉之气,仿佛随时准备爆发,向对手猛扑而去。
峻榞的大战皮皮没有经历,从刚才与狼族的相遇中可以想象战况的激烈。人在形势的压迫下是没空想太多的,皮皮又是个天性乐观的人,虽然手表不显示祭司大人的心跳记录,她仍然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见到他。
只是没有料到会在这么一个尴尬的时刻。
说到这,倒是佩服一下祭司大人的军纪严明。几百号人看到这么“香艳”的场面,连一个大声喘气的都没有。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事情虽然有点复杂,解释起来可能有些麻烦,但归根到底,还是可以解释的。
到目前为止,除了那枚吃错了的玄鸟蛋,皮皮认为自己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及时的、必要的。就算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也是值得的。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心理变化、情绪波动、在这些天的长途跋涉中已被她渐渐地消化了。
令皮皮感到的欣慰的是:祭司大人的目光尽管一如既往的神秘,说到底还是友好的,甚至带着点笑意。
如篝火般温暖,如天空般宁静,又如大海般幽深。越看越不见底,尽头之处仿佛有个宇宙在不停地旋转。
皮皮默默地在心里数了十下,然后眨了眨眼。
“皮皮,”贺兰觿认真地问道,“你没忘记我吧?
“……没有。”
“我是谁?”
“祭……祭司大人?”
“不是。”
“狐帝……陛下?”
“不是。”
“哈,明白了,你是沈双成的前男友!”皮皮做了个鬼脸,被贺兰觿狠狠地白了一眼。
“那你是——”
“我是你亲爱的夫君。”
皮皮的眼睛顿时红了,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哭了起来:“你的手表呢?坏了吗?也不找个人通知我……呜呜呜……人家差点以为你死掉了。”
“对不起,打架的时候摔坏了。我派了个人回鹆门给你发消息,估计还没走到,还好你过来了。”说罢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手心冰凉。皮皮刚从冷水里爬出来,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寒冷,身子不停地发抖。贺兰觿脱下风衣将她紧紧地包住:“这里风大,去我的帐篷说话?”
“等等,”皮皮忽然说,“我想见一个人。”
“见谁?南岳的人马全在这儿。”
“花青旗。”
贺兰觿微微皱眉,扫了一眼身后站着的花霖,将皮皮拉过一边,低声道:“花青旗去世了。”
“去世了?”皮皮的心猛地一跳,“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
“不会吧!这么巧?我怀疑——”她一着急,嗓音明显高了一度。花霖显然听见了,面色微变,贺兰觿连忙打断她:“你饿了吧?走,去吃点东西。”说罢走过去拍了拍沈双成的肩,“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三人来到一个临时搭起的帐篷内坐了下来。皮皮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将贺兰觿走后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除了在东海用魅珠换取灵墙那一段逻辑比较清晰之外,关于玄鸟蛋的事贺兰觿听得也是一头雾水。
相比之下,花青旗的死倒是没什么戏剧性。
花青旗在队伍里负责医疗。由于伤员太多,药品不够,她经常会去山中采药。有时候是一个人去,有时候是跟着巡逻小分队一起去。今天一大早她就跟着小分队出发了,半路上遇到一队狼族,两边大打出手,狐族这边三死一伤,其中就包括花青旗。花霖知道消息后异常悲痛,为了安慰他,贺兰觿特地命令队伍休息半日,用以致哀。
皮皮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鲁莽。花青旗身上虽有很多疑点,她的大哥花霖多半是清白的,又是贺兰觿的爱将,有可能对玄鸟之事一无所知。
狐族和人类一样尊敬死者,难怪祭司大人没让皮皮把话说完。
只是这花青旗死得也太是时候了,把皮皮满肚子的谜团全部带走了。她越想越不甘心,忍不住问道:“你确定她真的死了?看见她的遗体了?”
“皮皮,花青旗是柳灯族。”
——柳灯族人没有遗体,一旦死亡,□□立即消失,只剩下一枚元珠,就像当年在银行地库里死去的赵松。
“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山里那么大的雾,你们也不找找?”
“他们带回了她的衣服和鞋子。”
“会不会是她听说我要来了,怕我找她对质——”皮皮还是不信,“金蝉脱壳,跑了?”
“我都不知道你要来,她怎么会知道?”
皮皮低头想了想,觉得也是。
“我们只是不大明白花青旗的动机。”沈双成说,“她什么要骗皮皮吃下玄鸟蛋?她跟你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贺兰觿一脸茫然,皱眉思索:“我父亲的确有一对玄鸟,曾经把它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的母亲。我母亲非常喜欢,在她去世之前,这对玄鸟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
“所以你以前也见过玄鸟?”皮皮问道。
贺兰觿点点头:“我母亲去世后,玄鸟又回到了父亲的身边,他经常带着它们出去狩猎。”
“狩猎?”皮皮心中一动,“你是指——猎肝?”
贺兰觿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快:“不错。这对鸟儿对某种肝脏特别敏感,很远都能闻到它的气味。”
皮皮“哦”了一声,顿时明白了:“所以当年……”
“是的。当年就是玄鸟首先找到了慧颜。所以何采骏说,我父亲曾用我母亲的肝脏喂食玄鸟,或许就是一种特殊的训练方式。让鸟儿们熟悉肝脏的气味。”
“这么说,你妈妈也是八字纯阳?”
“对。”
“那你以前有没有得罪过花青旗?”皮皮问道,“比如她曾经深深地暗恋过你,因爱生恨……”
“绝对没有。”贺兰觿果断摇头,“花青旗的确帮我治过病,但我和她之间只是病人与医生的关系。她外婆是我姑妈,外公是我父亲特别信任的将军,她母亲在族里很受尊敬,所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害你,或者说,害我。”他顿了一下,又说,“实在要找出一个理由而且与我相关的话,就只有一件事——”
“哦?”皮皮与沈双成同时竖起了耳朵。
“仅仅因为治疗失败就被我父亲打入沉燃几百年,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恨我吧。”
“不对吧,冤有头债有主,关她进沉燃又不是你的主意。”
“她出来的时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把老子的帐记在儿子身上也很正常。”
皮皮瞪大眼睛:“所以你也同意我们的看法,花青旗从沉燃出来,就是为了向你报复?”
“这么做也太短视了吧?”沈双成突然说,“明知道你们早晚都会相聚,谎言迟早都会拆穿,除非她今后不想在狐族里混了。”
“要证实这件事,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皮皮吃下这颗玄鸟蛋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贺兰觿说。
皮皮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圈红了:“有什么后果已经不重要了,魅珠都没了,我们的孩子多半是活不成了。”
贺兰觿忽然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你们在这坐一下,我出去找个人。”
两分钟之后他又进来了,身后跟着一名女子,二十出头、低眉敛目,很温顺的样子。
“这是谢清,昆凌族的医生。我请她过来帮你把个脉。”
把脉?传统中医?皮皮将信将疑地伸出右手,谢清将三指搭在她的腕间,凝视屏息,先静止了一分钟,又左右移动了数次。然后说:“夫人,我能摸了一下你的小腹吗?”
皮皮背过身去,抬起上衣,谢清将手心贴在她的小腹上,轻轻抚摸了片刻后将手收回。
“怎么样?”贺兰觿问道。
“除了心速过快之外,胎儿看上去很有活力,似乎没有受到魅珠丢失的影响。”谢清说。
三人同时怔住。皮皮禁不住喜形于色:“真的?我的孩子还是好好的?一切正常?”
谢清看着他们,想了想,欲言又止。
皮皮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感觉……嗯……里面的胎儿……不是狐族也不是人类……”
“那是什么?”皮皮颤声问道。
“……一只鸟。”
皮皮的脑袋已经不转了,一头冷汗地看着贺兰觿。
“你确定?”贺兰觿面色凝重。
“确定,它长得很快,已经成形了。”
“也就是说,它很快就会被生出来?”沈双成一脸好奇。
“那要看它是哪种鸟了,麻雀、老鹰还是信天翁?”
皮皮与贺兰快要窘哭了。
“麻雀的话……要两个礼拜,老鹰,三十天,信天翁,两个月。”谢清一本正经地说。
“是直接生出来?”沈双成又问,“还是先下蛋?”
“鸟类与哺乳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鸟类是卵生的,哺乳动物是胎生的。”
“可是我还有贺兰都是哺乳动物呀,就算吞了一个鸟蛋,最多也是生出一个混血吧?”
“我无法确定夫人您最后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卵生还是胎生。”谢清安静地说道,“玄鸟不是普通鸟类,它是东海的灵物,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只能说目前为止它是一只鸟。最后会变成什么,怎样生出来,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