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清与沈双成离开后,皮皮发现祭司大人也不淡定了,在她面前不安地走来走去,她自己反而冷静下来:“我觉得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肚子里的这只鸟……把咱们的小波给吃了。你这有药吗?趁它还只是一个胚胎——”
“不,皮皮。”贺兰觿用力摇头,“万一我们想错了呢?”
“你会接受你的孩子是一只鸟吗?”
“当然。”他停下来,坐到她的面前,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只要是从你的肚子里生出来的,不管是什么,我都能接受。因为它是咱们的孩子,身上有咱们的一部分,不然的话,你的身体会排斥它,它也不可能活下来。”
皮皮有些哭笑不得,祭司大人一向圣母,这一次特别严重。
“好吧,你能接受。”皮皮难掩沮丧,“我接受不了。”
“假如你生下的孩子有缺陷,就像我以前一样,白天看不见东西,你能接受吗?”贺兰觿说。
“这个我能。”
“这不是差不多的情况吗?”
“这不是有缺陷的孩子,贺兰觿,这是一只鸟!我们跟本没法和他交流。”
“那就当它有自闭症好了。”
皮皮两眼一翻,长叹一声:“我们不能要这只鸟,花青旗让我吃鸟蛋一定有阴谋。我们要是把它生出来,就着了她的道儿了。”
“你有没有想过——这只鸟也许就是你这一生中唯一可能有的孩子?”贺兰觿轻轻地说,“如果强行除掉它,有可能会伤害到你?毕竟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万一生出来了,发现有后果了,只怕你我都不忍心除掉它了。”
“放心吧,皮皮。无论你生出什么样子的孩子,我都能摆平它。”祭司大人自信地笑了,将一个布包递给她,“我让谢清借给你几件衣服,快换上。你穿着的这一套太像一个爷们了。”
皮皮这才意识到刚才在桥上,随从递过来的是一套男装,又宽又大,裤脚一直拖到地上。连忙笑道:“好的。你背过身去。”
祭司大人眨眨眼:“为什么?”
皮皮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用力地咬了咬嘴唇,支支吾吾地道:“贺兰,我还得跟你说件事……那个……你要有心理准备哦。”
“什么事?”
皮皮心想,反正也是瞒不下去的,于是当着他的面,将上衣一脱:“看见没?三围变了。”
祭司大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上身,停顿了五秒,道:“变了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你没觉得我的胸……很平吗?”
“不平啊。记忆中的你一直都是这样啊。”
皮皮伸出五指在他的眼前晃了晃:“祭司大人,你是不是过于悲痛,产生幻觉了?”
“我就喜欢这样的身体。”他忽然抱住了她,亲吻她的颈间,“好久不见,皮皮你想我不?”
--------------------
==================
灵墙恢复的消息最先是从蚁族的网络透露出来的,辗转传到狼族已是十日之后。狼王十分焦虑,为此召集众将商讨对策。
他看着满座的族人不禁有些伤感:这些人跟着他逃难到峻榞,一路上死的死、伤的伤、病的病、残的残——到如今还活着的,只有以前人数的二分之一。还能参加战斗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了。
疫情仍在蔓延,死亡人数逐日上升,每天都有新的病人送进六营。
狼王扫了一眼众人,开口问道:“方雷奕,说说你的最新消息。”
方雷奕在军中负责外交与情报,狼族和蚁族没什么交情,很多消息需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到的。他咳嗽了一声,摅了摅胡须,说:“刚收到蚁族的线报,灵墙的封口正在快速合拢,目前东、西两边已经完全过不去了。只有中间大概八百公里左右的地段还可以穿越。”
“八百公里?”狼王一抬豹眼,“八百公里是一个很宽的缺口。”
账内传来一阵嗡嗡声,众人开始交头接耳。
终于,人群中出现一个响亮的女声:“可是,以我们目前的行军速度,在灵墙合拢之前能够赶到南岳吗?”
说话的是安平蕙。她已在私下里数次向狼王抱怨修鱼家行动太慢。基本上是走三天,歇一天。狼王解释说,他们有他们的难处:军中缺乏补给,需要派大量的人手出去找水、打猎。这些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出去,却很难在同一时间回来。大队人马只能等他们到齐了才能开动。
“恐怕很难。”修鱼彬心算了一下,答道。
“不是已经在抄近路了吗?”方雷奕不信。
修鱼彬迟疑了一下,说出主要原因:“六营的病人比较多,一半以上没法起床,移动起来相当困难。”
剩下的原因他没有多说:大营里没有足够的马车,不少病人被迫步行。为了照料他们,一些健康的亲友只好过去帮忙。一来二去,也跟着病倒了。
有些情况不能明说,大家心知肚明:这群病人是行军最大的拖累,也是疫情扩散的本源。他们就像逃难中昂贵而沉重的行李,丢不下,也带不走。
“稷儿,”狼王扫了一眼一直沉默的修鱼稷,“巡逻的情况呢?
“贺兰觿的人马正向龙焰山方向移动,目前在洛塔河西岸扎营。大概有三百多人,预计三到五天之内可以到达龙焰山。”修鱼稷道。
狼王暗自着急。
龙焰山在峻榞的南部,是离南岳边境最近的一座大山。翻过它再穿过几座山谷就可以到达鹆门——也就是数万里灵墙的唯一关口。
到达鹆门,贺兰觿的军队就可以放假了。狼族想在南岳落户的计划也落空了。六营里那些等待求医的病人只剩下了死路一条。
“北关的情况呢?”狼王的脸越来越阴沉。
“不大清楚。”修鱼浩说,“北关在峻榞有驻兵,以前修过很多工事暗道,他们的人马神出鬼没、加上灵鸦和无明箭的干扰,我们很难掌握他们的动向。”
若论实力,北关肯定强过南岳。但他们至今不肯与狼族硬拼也许是因为潼海之战在平鲸王心中留下了阴影。可是这一次的两族之战与几百年前的那一次是无法相比的。
狼族不习惯南方温暖的气候、不熟悉峻榞复杂的地形、缺乏补给、还带着一批奄奄一息的病人,天时、地利、人和都处于劣势。
“看样子我们只剩下了最后一招,”狼王冷笑,“抓一个人质。”
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
“您是指——”修鱼谦揣摩着,“贺兰觿?”
“不错。”
“父王,让我去吧!”修鱼谦立即请缨,“我跟他交过手,上次让他跑了,这一次绝对饶不了他。”
“父王都说了要人质,所以得生擒。”修鱼浩抢着说,“还是我来吧。”
“别争了,”修鱼稷淡淡地道,“蚁族那边的消息说,贺兰觿已经全面继承了狐帝的灵力,不然也不会这么快修复灵墙。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位普通的狐族王子了。——父王,还我去吧。”
狼族诸子在族中的地位纯粹依靠武功。如能生擒贺兰觿,排名肯定上移。修鱼浩、修鱼谦两兄弟觊觎“老二”的位置已经很久了。但修鱼稷提名自己也是职责所在、众望所归。
像这种最大胆、最危险、最考验武功的任务,他不去,谁去?
狼王沉吟不决。
“父王——”修鱼谦督促了一声。
“算了,这一次事关重大,由我亲自出马。你们两个——”他指了指修鱼浩与修鱼谦,“负责带队改道龙焰山。稷儿,你去挑三十个人跟着我,负责掩护。方雷奕,你注意监视南岳大营的方位与动向。”
“大王,你们可能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才能追到他们。”修鱼彬提醒道,“还有就是……狐族向来狡猾,贺兰觿曾与狐帝大战三年,又常年在龙族的世界生活,他精于布局、精于战术,小心着了他的圈套。”
“我还担心另一件事,”修鱼稷忽然说。
“嗯?”
“南岳与北关会不会联手?”
这种可能性很多人都考虑过,毕竟都是狐族,细算起来还是一家人。再说南北分治几百年,大家一直过着和平稳定的生活,狼族人马一到,顿时硝烟四起,还带来了可怕瘟疫。以狼王一贯称霸的习气,在哪边定居哪边的人就不得安宁。南北联手、寻找共赢、也不是不可行。
“目前来说还没有。”方雷奕摇头,对自己的情报非常自信,“自从贺兰觿进入峻榞,就不断遭到北关的伏击,两边至少有三次交手,最后一次贺兰觿自己都受伤了。”
“但最近贺兰觿的主要目标似乎是咱们狼族。北关那边完全安静下来,不知动向。”修鱼稷反驳,“我担心有诈。如果在抓人质的途中遇到南北联手伏击,三十个人就太少了。”
狼王点头赞同:“那就带一百人。”
从狼王的大帐里出来,修鱼稷拉住修鱼筀问道:“怎么不见晚荻?”
自从唐晚荻代替修鱼彬负责六营的病区后,为了方便工作,她让人把自己的帐篷移到了六营大门的附近。由于部队不断地行军,她也跟着居无定所。唯一不变的是,在她住处十米之内,总能找到修鱼筀的帐篷。
修鱼彬则单独住在远离大营的林子里。狼族的巫师跟“神人”往来,帐篷不叫帐篷,而叫“神庙”。巫师作法时,常人不能随意打扰,会惊动天神,所以大家不能轻易串门,就连狼王光顾也会事先打个招呼。
被修鱼稷一通狠揍之后,修鱼彬一直与唐晚荻保持距离,除公事之外,从不去她的帐篷说话,见面也很客气,倒让唐晚荻略感愧意,觉得修鱼稷对这位五哥有些粗暴。
修鱼筀向他使了个眼色,带他去了个僻静之处,小声说道:“她病了,已经挪进六营了。”
修鱼稷只觉后背一凉,出了一身的冷汗:“不可能,昨晚上我还见到她了。”
这些日子修鱼稷借口巡逻,实则为了避开安平蕙,每天早早就出门了。回到大营天已黑了。只要不是太晚,他都会去六营的门口接唐晚荻“下班”,两人到林子里聊一会儿,这才各回各的帐篷。安平蕙当然不高兴,但她在狼族名声不佳,男宠甚多,这一次又是政治婚姻,自己不干不净,也不大好意思数落修鱼稷。彼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修鱼稷数次回帐,通宵不见妻子的身影,次日天亮安平蕙回来,他只是礼貌地问候一声,绝不找碴。两人过得倒是相安无事。
“早她在二营附近早餐,忽然吐了起来,挺厉害了,吓得大家扔下饭碗都跑了。按规矩报告给修鱼彬,他立即派人把她送进六营,给她派了药,说是吃完后就躺下了。我一听到消息就去找你,他们说你在狼王那开会,我连忙跟过来了。”
僵尸症初期有四大症状:低烧、呕吐、皮肤干燥、浑身瘙痒。只有“呕吐”最典型、最易被外人察觉。若是长出菌珠就是离死不远了。也不怪众人一旦发现顿作鸟兽散。瘟疫实在可怕,死亡率又高,大家不免都有些神经质。
修鱼筀还想再说两句,修鱼稷已经不见了。
修鱼稷一路跑一路想,唐晚荻刚来大营的那几天,因为吃不惯狼族的东西,几乎顿顿拉肚子,吃药都不管用。过了两天终于止住了,又开始呕吐。
这些他从没对外人说过,就怕大家把水土不服与僵尸症混为一谈。
很快唐晚荻不再呕吐了,饭量也增加了,肠胃显示出超强的适应能力。
所以这一次可能又是吃坏了肚子。
修鱼稷跑到六营找到唐晚荻时,她还在吊床里昏睡。送她过来的人急于离开,就在病区里随便找了一张空床将她放了上去。
看着一地的血水和四周捆绑在床上的病人,修鱼稷只觉毫毛倒竖,立即猜到这张床之所以空着,肯定是因为里面的病人刚刚死去。
耳旁一片嗡嗡声,抬头一看,帐顶全是密密麻麻的黑点,聚着一大团苍蝇。
他个子太高,站直身体,脑袋就顶着帐篷了,引得苍蝇一顿乱飞。
屋子里有股扑鼻的恶臭。他看了一眼邻床的病人,脸上不知为何,长着一层浅灰色的长毛,好像发霉的尸体。一根手指粗细的菌枝从鼻腔内粗暴地长出来,整张脸被它扭曲出一种奇怪的形状。可是病人偏偏还活着,一双凸出的眼珠布满了血丝,正炯炯有神地看着他。嘴里咿咿呀呀的似乎有话要说。
他自认胆大,还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想喝水,你喂她一点。”身后忽然有个声音道。
修鱼稷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唐晚荻已经醒了,从床上坐了起来。见他整个人都已经呆住,淡淡一笑,拿起一杯水给那病人喂了两口,还想再给她喂点药时,修鱼稷忽然缓过神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唐晚荻一抱而起,拔足狂奔,跑出六营,一直跑到她自己的帐篷,这才将她放下来。
“坐在这别动。”他一面说一面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扔进门外的火堆中。又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盆热水和一把刷子,命她坐在盆中,用刷子将她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刷了一遍。擦干之后,又用酒精棉将她的双手及脸部、颈部这些暴露之处涂抹了一遭,这才换上干净的衣服。
“你有低烧吗?”他将她放到床上,裹上毯子,“身上发痒吗?”
她默默摇头,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修鱼彬有别的女人,你知道吗?”
他递给她一杯热水,笑了:“怎么,吃醋了?”
“前天下午,六营里的药用完了,我带来的药都是由修鱼彬来保管的,所以我就去他的帐篷里找他。”
修鱼稷怔了怔,说:“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族里的巫师,他的帐篷不能随便进去。”
“我不知道。我在外面叫了一声,他没答应,我就直直地闯了进去。看见他的吊床里……有一个女人。”
修鱼稷想了一下,猜不出是谁,于是说:“狼族里的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也很混杂。而且,他是医生,床上躺着的可能是他的病人。”
“肯定不是。”
“你看见她的脸了?”
她摇了摇头:“她好像睡着了,身上盖着毯子,有半条腿露在床外。”
“那就难认了。”修鱼稷笑道,“怎么,你天天跟着六营里的大叔大婶在一起,也变得喜欢八卦了?”
“那条腿又白又细、肌肤光滑、脚指上还涂着鲜红的指甲油。”
修鱼稷微微皱眉。
“你们狼族除我之外,肯定没有第二个人类?”
“绝对没有。”
“那她会是谁?为什么大家都没见过她?又怎么会出现在修鱼彬的帐篷里?”
“你真的看清了?”
唐晚荻点点头。
“修鱼彬也在里面?”
“在。他没有料到我会来,表情上有一点惊慌,不过很快就淡定了。”
“你没有直接问他那人是谁?”
“我问干嘛?”唐晚荻道,“我又不傻。”
“那他怎么向你解释?——从名义上说,你毕竟是他的妻子。”
“他没有任何解释。问我过来有什么事,我说药用完了。他带我去仓库拿了一箱药就打发我回去了。”
修鱼稷看着窗外思索片刻,说:“你见到的不一定是人类的女子,有可能是狐族的女子。”
“你是指——营妓?”
“对。营里的确有几个俘虏……女的……嗯……”修鱼稷有些不好意思说,“但巫师不应当接触她们,不过,修鱼彬是个正常的男人,有这个需要……是吧……?”
“好吧。”唐晚荻眨眨眼,“那就是我想多了。”
--------------------
==========================
那一夜,皮皮睡得很沉,就像回到了闲庭街56号。她梦见自己与久违的祭司大人在那张舒服的大床上云雨。四周点着白色的香薰蜡烛,装在透亮的水晶杯中,窗外花荫帘内烛影,空气中飘浮着木蕨清婉的芬芳。头顶那盏仿绫纸镶边的老式宫灯上贴着一张剪纸:犀牛望月,昏黄的灯光将它的投影洒满四壁。他们都有些迫不及待,却又配合得淋漓尽致,她任性地享受着祭司大人的取悦,所有的细节都是美的、充满诗意的:梦回无处觅,细雨梨花湿。朱唇浅破桃花萼、夜寒手冷罗衣薄。酒力融融香汗透、春娇入眼横波留……
她实在太累了,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地行走、脚底打的泡流脓了。营养不良,吃不到蔬菜,口腔溃疡了。背上玄鸟的啄伤,痛得颈子都没办法扭动了。
这不是一般的梦,是一场身体为了疗伤而自动生成的春梦。
一缕阳光穿窗而过,照在她的脸上。
皮皮从梦中醒来,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伸到一半,腹部忽然一阵尖锐的刺痛,她“噢”地叫了一声,掀开上衣,发现肚子上面裹着一圈白色的纱布,隐隐地透出红色的血迹。
皮皮的第一反应是——她生了。就像“异形”里的那个外星怪兽从宿主的身上破膛而出。顿时心跳如狂、汗如雨下,一时间只想看个究竟,于是慌慌张张地揭开纱布,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只是被人咬了一口。
小腹上有个清晰的牙印,很深,上面不是红的就是黄的,红的是血痂,黄的药膏,四周一片青紫,似乎被人的手用力地抓过。
再往下深两毫米这块肌肤就被咬穿了。
皮皮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药膏的作用,忽然间又不那么疼了,只剩下了一点点酸麻。
结痂之处,微微发痒。背上玄鸟的啄伤已然痊愈。
“要换药吗?”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懒洋洋地。
她扭过头去,说话的是靠在帐篷一角的沈双成,眯着眼,蜷着身,抱着剑,一幅还没睡醒的样子。
“不用。”她答了一句,将纱布重新缠好,跳下吊床,穿上靴子和外套,拍了沈双成一下:“吊床空出来了,你再睡一会儿。”
他没有回答,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皮皮走到窗边,从水桶里舀出一碗水,喝了一口,又用凉水拍了拍脸,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
她记得昨天晚上贺兰觿一直陪着自己,他们聊过、吻过、抚摸过、然后……
然后她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用问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两人情到深处,贺兰觿克制不住地咬了她。为避免更多的伤害,他只好离开,让沈双成守在帐内。
聊天的时候祭司大人说过,目前整个狐族中功夫与他不相上下的只有四个,沈双成即是其一。若真出了什么事,也只有沈双成可以拦住他。
也许这一趟不该来,皮皮默默地咬了咬嘴唇,掀开布帘走出帐外,一眼看见不远处河边有一个落寞的身影。她没有直接去找他,折身去厨房泡了一杯花茶端在手上,这才大步走到贺兰觿身边:“早。”
“早。”他默默地看着她,一脸的愧疚与歉意。
皮皮笑了,举起杯子:“我泡的花茶,喝吗?”
“谢谢。”他接过过喝了一口,忽然低下头去,“皮皮,昨天晚上……对不起。”
“我没事。”她微笑着打断他,“多谢你给我治伤,这几天背上都是火辣辣的,现在一点也不疼了。”
祭司大人的目光依然充满了不安,觉得无话可说,更加沉默了。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皮皮连忙转移话题,“我看见你已经把我的行李全部打包了。”
“你有行李?”他愣了一下。
皮皮身上本来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换洗的衣物、应急药品和驱鸟器,这些都在昨天的打斗中遗失了:“就是谢清送我的那几件衣服。”
“哦,对的。”他笑了笑,“吃过早饭就走,估计十点左右。”
部队本来打算连夜行军的,贺兰觿认为皮皮和沈双成刚到,两人都需要至少一个夜晚的睡眠,就命令大家休息一天。
皮皮回头看了一眼热闹的营地,大家都在收拾营帐,准备出发。
灵墙恢复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只要狼族在灵墙合拢之前赶不到鹆门,南岳就是安全的。而按照目前狼族行军的速度,到达鹆门希望渺茫。北关也不会过来为难,因为已经联盟了。接下来的路可谓康庄大道。
鼓舞的人心带来激昂的士气,皮皮却在想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到C城。战争期间,狐族男人的荷尔蒙与腺上素分泌旺盛,祭司大人恐怕比往日更难控制自己。
“那只手表要是还在就好了。”贺兰觿叹了一声。
“贺兰,在没找到有效的办法之前,”皮皮握住他的手,轻轻地说,“我们要学会应付这件事。”
“应付?”
“打个简单的比喻。你看过《蜗居》吗?一个特接地气的电视剧?”
“皮皮,我一个有仙气的男人,不大看特接地气的东西……”祭司大人微笑着眨了眨眼。
“里面讲的是一对夫妻需要买房,首付不够,需要找父母借钱……”
“就不能等到攒够钱了再买么?”贺兰觿问道。
“不能。因为房价也在涨,而且没有房子他们还被迫与自己的孩子两地分居。”
“理解了。”
“人需要生活,不能因为不够钱就不买房,对吧?”
“对。”
“咱们现在的情况跟那对要买房的夫妻差不多。”
“是吗?”
“是啊。不能因为我八字纯阳,有可能被你吃掉,咱们的日子就不过了,孩子就不生了,对吧?咱们也得生活啊。”
“有道理。虽然逻辑有点儿绕。”
“有困难不能逃避,要积极地面对它。”
“嗯。”
“再说——”皮皮小心地看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在几百年的岁月中,这种事情你一定遇到过不止一次吧?”
“……”
“容我好奇地问一句:你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孩子吗?”
皮皮心算了一下,从十七岁到接近九百岁,祭司大人至少遇到过几十次慧颜,每一次都是以结婚为目的地去恋爱,她就不信在这些女生中,连一个怀孕生子的情况都没有。
祭司大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淡淡地说:“那边山上野花开了,愿意陪我走走吗?”
皮皮觉得这是一个不该问的问题。贺兰觿与她们是怎么交往的、结局如何——跟自己不在一个年代,也完全没有关系。
对于这些往事,祭司大人从不提及。问了也不回答,通通报以顽固的沉默。
但这一次,他居然承认了:“有的。……有一个。不是我亲生的,是她和别人的孩子。”
皮皮惊讶地看着他。
“是个男孩。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意外地去世了。我一直抚养他到成人。”
“那你有没有告诉他你是……”
“没有。”他摇了摇头,“他是普通的人类,我不想干扰他的人生,希望他像一个正常人那样长大。”
“然后呢?”
“他开始问我一些问题:比如,我为什么看上去从来不显老。我的老家在哪儿,为什么只吃花不吃肉?”
“……”
“小时候我都是各种骗他,可是他长大了,越来越聪明了,很多谎言都编不下去了……终于有一天,在他成亲后的第三年,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就决定离开了。”
“然后再也没去找过他?”
“只是偷偷地看望过,没让他知道。”
“然后呢?”
“在他三十七岁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我扮成一个郎中去送药。他又活了十年,最后死于战争。他是一员武将,也算是死得其所。”
“有名吗?历史书上有提到吗?”
“我不会告诉你他是谁,”他轻轻地叹了一声,“不过我的确为他感到自豪。”
“那他的后代呢?一定很繁盛吧?都分布在哪儿?你有踉踪吗?”
“没有。我决定彻底忘掉这件事。”
“哦,贺兰……”
“你问我喜不喜欢孩子,我当然喜欢。但让我一次又一次地面对亲人的死亡、知道什么是时间的残酷、岁月的无情、偏偏还要活着见证这一切——我不喜欢。”
“生命并不只是一种重复,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啊。”
“如果你活得有我这么长,就会知道,其实他们相当一样,大同小异。”贺兰觿看着远处的山峰,“对我来说,这些人就像一把折扇,在我面前不停地打开、关上,再打开、再关上。有时候一个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会把扇子打开得慢一些,看得仔细些。有时候我只是打了一个角,还没有完全展开就合上了,连扇面上画的究竟是什么都不清楚。”
“那我呢?”皮皮歪着脑袋看着他,“我是一把什么样的折扇?”
“你是一把精致的折扇。”贺兰觿抬了抬眉,“我看了正面还想看反面。”
皮皮噗嗤一声笑了,扭过头去,闭眼冥思:“让我想想,时间对于像我这样的凡夫俗女是什么意义。”
“你的时间过得比较慢,我的时间过得比较快。”
“呃?为什么?”
“因为你很年轻,生命中有很多的第一次需要你来体验。第一次上幼儿园、第一次春游、第一次恋爱、第一个吻……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很好奇、很兴奋、你会记住每一个细节、每一幅画面,因为对你来说它们都是独特的。时间在这种时候是缓慢的。就像家中失了火,你焦急地等待救火车的到来,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煎熬。渐渐地你长大了、变老了、日子越来越普通了、生活越来越重复了,你会觉得时间也变得越来越快了。”
“不是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一团复杂的奇迹吗?不会的,时间的流逝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
“公平吗?等你活到我这个岁数就会知道,每天都是一样的,一样到你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到来天就黑了,一天已经过去了。”
“等等。”皮皮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放到掌中吹了口气,交给贺兰觿,“为了记住今天跟昨天不一样,请收下这枚树叶,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