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南岳北关—— by施定柔
施定柔  发于: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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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贺兰翚一字一字地说,“灾难面前,谁都不会束手就擒、坐以待毙。”
“我有一个办法。”皮皮忽然说。
贺兰翚与沈双成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她。
“我去找东灵,让他帮我们恢复灵墙。”
两个男人的眉头同时皱了起来。
皮皮的逻辑很简单:既然灵族可以帮助狐帝建造灵墙,他们也可以帮皮皮建造一个。
毕竟是皮皮把他们从蓄龙圃里救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东灵欠皮皮一个人情。就算帮不了,也会指给她一条出路。
“东灵……靠谱吗?”沈双成怀疑地看着她:“你有多大把握?”
皮皮两手一摊:“试试呗。也许能成呢?”
贺兰翚看着她苦笑:“据我所知,灵族是没有办法与人类交流的。东海那么大,你怎么知道灵族在哪?又怎么能够听懂他的‘指点’?”
“我跟东灵打过交道,的确知道一点办法。” 皮皮眨了眨眼睛,“反正我留在这里对现状也没什么帮助。”说罢掏出手机开始刷携程下订单,“去东海最快的航班是明早五点。”
“订两张票,我陪你去。”沈双成道,“我得负责你的安全。”
为鸟蛋忙了一个通宵,皮皮困极了。回到闲庭街直奔卧室倒头就睡。
她从上午十点一直睡到下午六点,忽被一阵疼痛惊醒。
开始的时候是小腹,像是痛经,一阵一阵地痉挛。不严重,可以忍受。渐渐地双眼酸胀,像是有人用针从眼眶里面戳她的眼球。
皮皮受不了,只得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洗手间烫了条热毛巾敷住眼睛。
过了片刻,眼睛不痛了,小腹又开始胀痛,里面好像压着块秤砣,一直一直地往下坠。前胸后背忽冷忽热,一茬一茬地出汗。
她的心中一阵恐慌,该不是得了僵尸症吧?
皮皮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柜子里翻出耳温计。
量了体温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一切正常,没有低烧。皮肤不干也不痒,也不想呕吐——僵尸症的典型症状她全都没有。
昨晚熬夜抓鸟,又是爬树又是淋雨,兴许就是感冒了。
又或者只是一般的孕期反应。
皮皮不敢乱吃药,决定挺一挺,于是打开音乐,躺在床上安静地养神。
一连躺了两个小时,到了晚上八点,小腹的疼痛仍未消失。一会儿痉挛、一会酸胀——两者交替进行,间歇时间不到五分钟。疼痛的幅度没有增强也没有减缓,只是不断地反复。
皮皮没有原庆的微信,想了想,决定给沈双成发一条短信说明情况。一分钟后接到回复:“待在家里别动,我过来接你看医生。”
十分钟后皮皮坐上了沈双成的车,贺兰翚也在车内。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渌水山庄一如往常的宁静。人行道上有人悠闲地溜狗,两位大婶提着菜篮站在花坛边聊天,公园的儿童游乐场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就连路上的大小车辆也都开得不紧不慢……
没人知道僵尸症。
太阳照常升起,明天的C城还会和今天一样吗?
皮皮默默地看着窗外的街灯,注意到汽车并不是驶向千美医院:“我们去哪里看医生?”
“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 沈双成的回答很含糊。
“原庆还好吧?”
“有点低烧,不算严重,正忙着给病人手术呢。”贺兰翚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把这瓶水喝掉,你需要做B超。”
皮皮老实地灌下一大口,听见贺兰翚又说:“玄鸟蛋的事我问过原庆,他也不知道玄鸟有蛋,从没治过这样的病人。问你身上有没有流血或者出现其它异常的分泌物?”
“没有。”皮皮摇头,“何采骏呢?他一定知道得更多。”
“何采骏失踪了。”沈双成一面开车一面说,“我派人四处找他,有消息说他已经坐飞机离开南岳了。”
“什么?”皮皮的手猛地一抖,差点打翻水瓶。
如果何采骏在C城,她还能问个究竟。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沈双成一定有办法逼出真相。
他居然跑了,就说明玄鸟蛋真的有问题。
沈双成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皮皮,见她脸色发青,连忙又说:“你别乱想。何采骏是摄影师,经常去机场代拍,坐飞机很正常。”
“双成,”皮皮的声音开始发抖,“你能联系到花青旗吗?”
“花青旗应该已经到峻榞了,这边收不到那边的消息。”
“花青旗不大可能会害你。”贺兰翚尽量让自己语气显得平静,“且不说她跟你无冤无仇,她要真想害你办法多得很,用不着这么麻烦。”
“姜婷婷是个很厉害的医师,连狐帝都找她治过病。也许她真有什么独门秘笈传给了这个女儿。”
一路上两人用各种理由轮番安慰皮皮,说到最后,皮皮也觉得自己是过分担心了。
汽车停在一条安静的小街上,两边都是住家,道路的尽头有一幢单独的房子刷着白墙,门上竖着一个霓虹灯的招牌:“银星宠物家园”。
皮皮从车上下来,看见这六个字,身子顿了一下。
“对不起,”沈双成轻声道,“原庆本来想让你去鸿美医院,但它不是狐族的医院,人多手杂,太难保密,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办事最妥当。”
皮皮挤出一个很窘的笑容:“宠物……医院?”
“是花家开的,医生很厉害,设备也齐全。”见皮皮这么窘,沈双成也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没事,我不介意。”皮皮耸了耸肩,“从本质上说我就是只猴子。”
接待他们的医生叫花晋,是位斯文的年轻人,戴一幅金边眼镜,身上的白大褂一尘不染,好像刚刚烫过,连个皱褶都没有。
他将皮皮引到一间写有“B超”字样的诊室,做完消毒后让她躺在中间的床上,往探棒上抹了抹润滑剂,开始检查她的小腹。
他问了一些妇检的常规问题,诸如最后一次例假的时间,怀孕多久,有何反应,吃过哪些药品,饮食如何等等。与狐族的相关的问题只有两个:一,贺兰觿的魅珠在哪里?二,玄鸟蛋是怎么吞下去的。
前后检查了近五十分钟,除了那几个问题之外,全程双眉紧皱、一言不发。末了帮她穿好衣服将她带出诊室。
皮皮隐隐觉得不妙,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吓得什么也不敢问了。
“怎么样?”贺兰翚终于开口,“有问题吗?”
“胎儿还没有成形,现在还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花晋的语速很慢,仿佛每说出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也就是说,胎儿还活着?”皮皮的心“砰砰”乱跳。她做过几次B超,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肯定还活着,只是——”花晋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恰当的措辞。
三个人的心立即悬了起来。
“只是胎儿的心跳不大正常。”
“有什么不正常?”皮皮的额头开始冒汗。
“平均一分钟两百六十下,狐族的胎儿绝对没有这么快的心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皮皮的双腿开始发抖,觉得自己有点站不住了。沈双成见状连忙走过来扶住她。
“你是说,胎儿的心脏有问题?”贺兰翚也懵了。
“心脏倒也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皮皮快被这慢条斯理的态度急哭了:“那究竟是哪里有问题?”
“我也不清楚。”花晋想了想,继续补充,“一般来说,只有鸟类才会有这么快的心跳。”
“你是说,胎儿是只鸟?”沈双成也糊涂了。
“也不是。”花晋说,“鸟是卵生动物,不是胎生动物。它得先下蛋,再孵化,在这个过程中才会形成胎儿,才会有心跳。”
皮皮的脸已经白得不能再白了,开始脑补电影《异形》里的各种镜头,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那……以你的看法,这胎儿究竟是怎么了?被玄鸟蛋吃了?”
“胎儿肯定还活着。我只是觉得——”花晋想了想,终于说,“它不大可能是狐族,就算是生出来,也肯定不正常。”
一时间,大家都呆住了。
“如果你们很担心的话,我有一个建议。”花晋慢吞吞地说,“拿掉祭司大人的魅珠,让胎儿自然地死去。”
“NO!”皮皮大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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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大家都想看贺兰、皮皮的对手戏,最好每一章都是他俩在一起。不过这个故事从第一部 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一百万字了,单靠一条线来推动所有的情节是很困难的。《结爱》的每一部都有不同的主题,只有第一部是一个比较纯粹的爱情故事,如果大家只想看对手戏+情感戏,还是等我写个新的吧。这一部就让我浪一下,行不?
另外,有朋友指出故事中的一些BUG,只要是对的,我都改了,欢迎更多的指正,近来我有点“中年痴呆”记不住事儿。如果有哪个人物已经死了,我却以为他还活着,请一定告诉我改过来,不然就糗大了。谢谢!

水路,还是山路?
贺兰觿站在洛塔河边思索。营地里一片热闹的景象,一部分人正在集合,另一部分忙着收拾帐篷、吊床、睡袋和锅碗瓢盆。
他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见是贺兰鹰,于是弯腰拾起一枚石籽向河中扔去:“你不必这样跟着我。”
水流很急,卷着白色的水花滔然西去。
在上面行船是危险的,河底有很多巨石、暗礁、水流很乱,大小漩涡一个接着一个。
“我是人质。”贺兰鹰走到他的身边,也从地上拾起一颗卵石向河里扔去,“离你近点,万一出了事,你杀我也方便些。”
贺兰觿不禁莞尔。
自从住进南岳的营地,贺兰鹰就开始严格地履行“人质”的义务,与贺兰觿双宿双栖、形影不离。
其实以祭司大人的武功,就算贺兰鹰不在左右,方圆三里之内想要抓他也是举手之劳。然而贺兰鹰生怕自己做得不好,每天夜里抱着睡袋一定要睡在祭司大人的吊床之下。以至于大家都觉得这家伙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做事这么一板一眼,明显低于贺兰家人的平均智商。
花霖悄悄地问贺兰觿,这人质是不是挑错了?
目前平鲸王身边最珍贵的应当是家族的未来继承人贺兰翾吧?或者是勇猛强悍的老二贺兰翀?亦者是精明练达的老三贺兰翊?怎么着也轮不到这老实得跟木头一般的贺兰鹰啊。
贺兰觿也想不出能说服花霖的理由,只好说:“错了,就算我倒霉吧。”
“洛塔河其实是路过拉玛湖的,”贺兰鹰用力地吸了一口河边潮湿的水气,看着水中翻滚的浪花,“走水路去冰桃谷肯定快。”
贺兰觿微微惊讶,这个以前叫“老八”的堂弟,居然一下子猜中了他的心事。
也不奇怪。几百年前他只是个小孩,现在早已经不是了。
“第一,没船。第二,狼族不喜欢水。”
“走山路就远了。”贺兰鹰咬了咬嘴唇,看着河雾弥漫的对岸,“不旦地势复杂容易迷路,一路上还随时可能遇到伏击。”
这正是贺兰觿的担心。
沙澜狼族并不团结,家族与家族之间互斗、家族之中还有内讧。虽然都是往南走,每一家的路线都不一样,而且狼群可以变形,移动起来飞快,经常是骤然而至,一通打劫之后又瞬间消失。一旦诱之以利,他们也能迅速集结联合作战,跟对手打一场大规模的硬仗。
潼海血战就是最著名的例子。
更麻烦的是:峻榞本地也有很多狼群,生物意义上真正的狼。它们昼伏夜出,四处捕食,极易给正在行军的狐族造成混淆与干扰。
“把狼族赶进冰桃谷——其实并不容易。”贺兰鹰拾地一根枯枝,在地上画了个圈,“一出黑熊岭,到处都是岔口。我们自己都容易走丢,何况是狼族,错开了就碰不到了。如果我父亲派兵从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驱赶一下,会顺利得多。”
“这么干是不是太像做局?修鱼亮又不傻。”贺兰觿想了想,“狼族的探子太多,我们跟你父亲那边还是不要经常联络比较好。”
“有道理。”
“对了,平鲸王在龙焰山一带有多少驻军,”贺兰觿淡淡地问,“你知道吗?”
狐帝对两个弟弟充满防范是有原因的,就算有人质在手,他也不能高枕无忧。如果一切照计划顺利进行,南北联手消灭了狼族,他也归还了人质。平鲸王仍然可以撕破协议,借助龙焰山的驻军铲平南岳。
目前三方,就已知的兵力来说,北关最多,但也并非高出一个数量级。一对一火拼的话,谁也没有碾压性的优势。
可是,如果北关还有大量藏兵的话就很难说了。毕竟峻榞是北关的地盘,北关在这里面经营了几百年,里面到底有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不清楚。”贺兰鹰摇了摇头,避开了贺兰觿的目光。
他知道祭司大人在观察自己,想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
“嗯。”贺兰觿拍了拍他的肩,没再追问下去。他有点好奇为什么贺兰鹰会这么积极地帮他筹划,印象中他是个寡言少语的男孩,因为乖巧而被父母宠爱。他的几个哥哥年岁相当,忙于竞争储君,都没太把这个弟弟当回事儿。
“七哥,战争结束后,我能去南岳找你玩吗?”他忽然说。
“北关这么大,不够你玩?”
“冬天太长。”
“可以。”贺兰觿摸了摸他的脑袋,“你一个人来,或者带上女朋友。”
“谢谢。”他腼腆地笑了。
狼王急于获得安平蕙的人马,婚礼就在当晚进行。修鱼彬表示愿意同时迎娶唐晚荻,做个双喜临门。
安平蕙离开后修鱼稷要求单独面见狼王,向他再三陈情,诉说自己的苦衷。
“是的,我逼你娶了你不想娶的女人。”
“……”
“是的,我知道你已经有别的女人了。”
“……”
“是的,我这么做是为了狼族的利益、狼族未来!”狼王烦躁地吼道,“稷儿,我一直以为你识大体懂大局所以才委你重任,怎么会突然间地冒出个唐晚荻?她是谁呀?能给你带来什么?你是修鱼家的老二、未来的狼王、地位举足轻重,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地答应一个没背景没来历的女人呢?——跟你太不般配!安平蕙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自从进入峻榞,艰苦的环境让狼王患上齿疾,忙于战事无暇医治,这几天半张脸都肿了,吃不下东西,说话吐字不清,脾气也越来越坏。
“父亲,唐晚荻是我的妻子,我说了要一辈子跟她在一起,我不能违背我的誓言。”
“未行金枝之礼,她还不算是你的妻子。”狼王在帐内踱来踱去,压低嗓门,“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你可以有别的女人,喜欢谁尽管跟她们来往,别让安平蕙发现就好。”
“父亲,”修鱼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双拳紧握,问了一句想问却一直不敢问的话:“您喜欢过我的亲生母亲吗?”
狼王忽然沉默。
“听说她生我的时候,只吃土不吃饭,是真的吗?”
狼王猛然抬头,走到他面前,双眼圆睁,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是的,因为她已经疯了。”
修鱼稷的目光有一丝凄楚,沉默了三秒,忽然一字一字地道:“那您为什么还要让她生下我?您可以杀了她,让我胎死腹中,这样我就不必经历这一切。”
“修鱼稷——”
“您可以对不起您的女人,甚至对她残忍——”修鱼稷咬牙,“但我不会,这辈子也绝不可能这么做!”
“……”
“修鱼家的老二,我不当了。唐晚荻——无论您给不给金枝之礼——她就是我的妻子。”
“……”
“安平蕙,我坚决不娶。”
狼王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忽然爆喝一声:“来人!”
餐桌上放着一条新鲜的鹿腿。
是修鱼浩晨猎所获,为了表示孝心,亲自切了最好的一块,用叶子包着,清洗干净后送了过来。
午饭时间已过,狼王饥肠辘辘,却发现自己无法享用。
上颚肿痛、牙龈出血、狼王连张口说话都成问题,就别提咀嚼任何硬的东西了。
狼王最信任的侄子修鱼彬特地为他熬了专门的止痛药膏让他夜晚贴在腮帮子上。开始的时候非常管用,原本痛到彻夜难眠,终于可以睡上一觉了。可是随着病情的发展,药膏渐渐失去了效果。
疼痛从口腔一直漫延到耳朵和头部,严重的时候头痛欲裂、满床打滚,狼王不得不大口喝酒硬生生地把自己灌醉才能够安静下来。
在他看来,牙痛比僵尸症更糟。得了僵尸症的人起码不用装,痛到寻死觅活鬼哭狼嚎,大家只当是病人,纷纷表示理解同情。
牙痛就不同了。狼王最多只能是“略有不适”。为了不让人看见自己的惨状,他支走了身边所有的侍女。
齿疾在狼族中非常普遍,每个人都遇到过不止一次,修鱼家崇尚勇武,这等小病不值一提,说出来有伤男人的气概。
身边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大王的苦恼,尽管战事紧张,修鱼彬还是自动请缨去了趟南岳,就是为了帮狼王寻医找药。
这一刻,狼王痛得嘴都歪了,饥饿终于占了上风,他一咬用,抽出一把锋利的腰刀,将鹿腿切开,将里面的肉剔出来,再削出一条小片塞入嘴中。
虽然痛到全身发抖,他的手还是很稳,切出的肉片如纸一般轻薄平整。
他试探性地嚼了一下,稍一用力,整个牙床如遭电击,痛得他“噗”地一声,将肉全部吐到地上。
“大王。”有人在帐外叫道。
他听出是修鱼彬的声音,放下腰刀,右手用力捂住腮帮:“进来吧。”
修鱼彬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双手捧着一个奇怪的铁器。
“这是什么?”狼王沮丧地用餐巾擦了擦嘴。
“绞肉机。”修鱼彬的脸露出献宝般的微笑。他将铁器放到桌上,将碟子里的一大块鹿肉塞进机器的入口,用手不停地旋转木质的手柄。机器的另一头放着一个不绣钢的大碗,很快,鹿肉变成了一团带着血水的肉馅。
狼王的眼睛亮了亮,接过侄儿递过来的一只木勺。一勺一勺将肉馅塞入口中,直接吞了进去。
三口并作两口地将鹿肉吃完,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了帮助消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大王的牙痛好点了吗?”修鱼彬恭敬地问道,目光充满了关切。
“老样子。”狼王叹了一声,“我让你弄的药呢?”
修鱼彬看着他高高肿起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药是弄了一大箱,不敢乱给大王吃。龙族的药都有副作用,剂量上要特别小心,文字说明我们也看不懂,大王要是吃坏了就麻烦了。”
“你看不懂,唐晚荻也看不懂吗?”
“她肯定能看懂,只是……我对她了解不多,她也不是医生,大王的病还得让您信得过的大夫来瞧更妥当。”
“我信得过的大夫都死光了,”狼王宽厚的胸膛沉重地起伏着,用力地忍受着又一波袭来的牙痛,“你要没事就退下吧。”
“大王,”修鱼彬不仅没退,反而向前走近一步,躬着身子向前倾了倾,“听说您把修鱼稷给关起来了?”
“对。”
“您打算如何处置?”
“先关几天,用点刑。这孩子脾气越来越硬,不给点颜色看看,都骑到我头上了。”
若在往日,对于这位能征擅战、有勇有谋的接班人,狼王还是不吝嘉奖的。族中的长老们却对此并不赞同,认为不计较修鱼稷的出身让他带兵打仗已是十分重用了,让他做下一任的狼王……就太过分了。很多人都不服气,都希望能尽快听到他战亡的消息。
狼王力排众议地将这个珍贵的位置交给修鱼稷,一方面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更加死心塌地效忠狼族。
他觉得修鱼稷应当懂得感恩,而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忤逆。所以他恼羞成怒加上牙痛攻心,当下命人将他五花大绑,扔进牢里。
“大王英明。”修鱼彬干咳了两声,“只是,安平蕙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
“先瞒着。”狼王转动着手里的酒杯,“修鱼稷能改主意最好。改不了的话……再说。”
修鱼彬低头看地,似有话说,嘴巴动了动,却半天没吭声。
“你有什么看法?”狼王问道。
“大王,听说……修鱼稷的母亲姜圆圆是沙澜狐族首领金泽的妻子。”
“对。”
“您知道这姜圆圆的父亲是谁吗?”
狼王一脸茫然。由于他拒绝提起姜圆圆,为了配合他的情绪,大家也就不再提起这个女人以及关于她的一切,包括身世。
潼海战后,狐狼之间无外交,狼族对狐族的历史主要是通过蚁族的网络来了解的。
断句残篇、缺乏系统。
大家只知道姜圆圆是一个被狼王从战争中掠夺过来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个,而是五十多个,当时很多兄弟都“分享”过。
狼王皱起了眉头:“是谁?”
“就是在潼海大战中被您一斧削去首级的狐族大将军——姜鹤。”
这倒不是个陌生的名字,狼王点点头:“姜圆圆是个有身份的女人,不然金泽也不会娶她。”
“姜鹤的妻子贺兰芊是狐帝的亲妹妹。”
“……”
“修鱼稷是大王您的儿子,身份自然尊贵。抛开狼族不讲,他在狐族也有皇室血统,身份也相当尊贵。此外我听说姜圆圆的另一个儿子金鸐已将以前囚禁在沉燃刑区的亲属旧部全都解救了出来,相当于重振家声。在各地逃难的沙澜族纷纷闻讯回到他的身边,如今也是两百多人的大队伍了。修鱼稷怎么说也是金鸐的弟弟……”
狼王抬起眼睛,目光忽然凌厉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王,修鱼稷是个不能有二心的人。他要是对您心怀怨恨,一怒之下去了狐族……”
“他敢!”
“他当然不敢。六弟为狼族立下过汗马功劳,对大王的忠诚也是日月可鉴。怕只怕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过不了女人这一关……”
“那你还要娶唐晚荻?”狼王闻了闻杯中的酒,又轻轻地抿了一口,“为什么?——趁乱抢劫?
“大王误会了。我这么做——不过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救他女人一命而已。”
“真的吗?”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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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皮皮声嘶力竭的一声“NO”,音量足以刺破耳膜。紧接着,不知是哪间房里传来一阵杂乱的狗叫声……
沈双成的身子不自觉地僵了一下,看了一眼花晋:“附近有狗?”
“Come on,这是宠物医院。”见贺兰翚也瞪着自己,花晋双手抱臂,“二楼有两只金毛、一只比熊、一只柯基。刚做过手术,都关在笼子里。”
据说,狐族对狗有先天性的反感,特别是大型犬。也不一定是因为怕,就像有人天生讨厌大蒜,就是不喜欢不愿意接近。
三人的视线回到皮皮身上,见她目光涣散、神情呆滞,好像刚做完脑科手术,不禁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要不,过两个月你再来看一下,到那时胎儿也许长大些了,可以看见基本的骨骼了,再下定论也不迟。”花晋说。
贺兰翚点点头:“或者趁这段时间去一趟峻榞,问问花青旗是怎么回事。胎儿要是真的有问题,孩子的父亲也可以帮你做决定。”
皮皮低头一想,说得有道理。就算最后不得不决定流产,也得是祭司大人同意了才好。
“好吧。”皮皮终于缓过神来,声音也平静多了,“不过,我现在的确需要取出魅珠,你们谁能帮我?
“现在?”沈双成一怔。
“现在。”皮皮苦笑,“我需要用它招唤东灵。”
沈双成溜了一眼她的小腹,皮皮下意识地用左手捂住:“放心,我会把魅珠戴在手边,绝不会让它离开我的视线。”
“这个嘛,手术取出很容易,”花晋淡淡地说,“一个很小的切口。”
花晋果然厉害,用B超找到魅珠,只用一把小号的手术刀就麻利地取了出来,全程不过三分钟,连麻药都没打。
皮皮将魅珠系在腕上,回到闲庭街收拾了一下行李,就跟着沈双成出发去了机场。
一路飞行顺利,落地时正好是中午,两人在机场找了家餐馆,皮皮要了碗兰州拉面,问沈双成想吃什么,他表示喝点水就可以了。
皮皮这才想起一件事:在认识沈双成的这几天里,没见过他吃饭,几乎只喝饮料。
贺兰翚昨天点了三份热量充足的早餐,结果他把沈双成的那份全吃了。当时皮皮就觉得有点奇怪,想到两人曾经是恋人,互相吃东西也算正常。也许苏霓族用餐时间与大家不同。
“你真的什么都不吃吗?给你点份虾饺垫垫肚子?等下会饿的啦。”
“谢谢,我不吃饭,只喝水。”
皮皮好奇地打量他:“怎么你看上去营养很充分的样子。”
“我们主要是通过吸收对手的能量来填饱自己。”
面汤很热,上面堆了一层辣油和香菜,皮皮正在呼啦呼啦地搅面,听了这话,放下筷子:“那是不是说,假如没把对手turn过来,你们就会活活饿死?”
“差不多。”
“那你现在——”皮皮瞪大眼睛看着他,想着接下来的这几天将在大海中与他天天做伴,“有多饿?”
“还好。”
皮皮催悲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叹道,也罢,就当我送了你两个面包。
“你有贺兰的媚珠,”沈双成淡淡地喝了一口冰水,“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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