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上海滩—— by八溟子
八溟子  发于: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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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琇知道他在看她,羞赧烧得她不好意思抬头。秦定邦腹下又生出火来,待梁琇喝完水,他就着她抿过的杯口也喝了几口,沁凉入腹,那火却如何也浇不灭,情不自禁抬手,再次抚上梁琇修长的后颈,有汗。他微一顿,掌中的濡湿提醒着这个女孩刚刚经历了些什么。
他心疼了,向她探过身深深吻下。唇舌交缠间,梁琇不小心触碰到他再次腾起的欲望,一瞬疑惑过后立刻红透了脸,“我们是不是已经礼成了,你这……我们还要再来一次么?”
……也就他的琇琇,初经人事,就能说出这样的虎狼之词!
秦定邦一时语窒,随即哑然失笑。
他当然想,他想今夜,他想明天,他想生生世世都和他的姑娘抵死缠绵,可最后却只是拥她入怀,温柔道,“你是第一次,有了伤,养着,我们还有以后。”
梁琇又害羞了,但心下却是一暖。看到秦定邦眼里的深情漫溢出来,她依偎在了他的颈窝,抬眸看着自己的手指轻轻描画着他的眉毛,他的眼角,鼻梁,最后轻轻点了一下他的唇。
秦定邦顺势去咬这根调皮的手指,梁琇手指迅速弹开,躲过他的亲咬,又点了一下他的喉结。
秦定邦被激得一把按倒了她,杯子滚落到地上,不待她轻呼,便又流连辗转于那朵温软的樱唇,手则顺势滑向她的腰侧,咯吱的她笑了出来。
这个世人眼中不苟言笑、深不可测的煞神,只有在她身边,才会露出这少年般的稚气与天真。梁琇笑得露出浅浅的梨涡,漾出丝丝甜甜的笑声,秦定邦看得愣神,简直要醉死在这笑靥里。
他没有继续要她,而是搂着她躺下,扶她枕着自己的手臂,“琇琇,给我说说你的名字吧。”
梁琇不解,“嗯?”
“在花园里那回,你只笑,却没跟安郡说。”
“哪回?”梁琇更迷糊了。
“荷塘边。”
梁琇缓了好一会儿,才惊讶道,“这都什么时候的老黄历了,你还记得?”
秦定邦没言语,只微笑着看她。
他可不还记得么。
他清晰记得当初秦宅花园里的惊鸿一瞥,记得她那抹一瞬即逝的飞红和羞赧,还记得那醉人的笑是如何横冲直撞闯入他的心。
他自然是不会跟她说,那幕是如何撞裂他心上裹着的千年冰霜,将其慢慢融化成涓涓细流,再变成汹涌的浪潮。直至有一天,他心中快三十年牢不可破的长堤,轰然坍塌。
但他却真的是迫切想要了解她的一切。
她的过去没有他,他好奇。
他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经历能养出这么妙的一个小傻瓜,让他方寸大乱,让他欲罢不能,让他满心满眼都是她、愿意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她的未来,是他的。
他要天天月月、岁岁年年,全都护着她,他不要让她再受一点人世间的凄风苦雨,他是如此强烈地想要替她挡,替她扛,她只管在他身边笑着看他,就够了。
尽管,他知道他的琇琇是个战士,是不逊须眉、有勇有谋的女武神、女诸葛,不是那金丝雀,不甘做笼中鸟,他仍然希望给她更多的安定和幸福,一如此刻。
她早已不再是乱世中的孤女,她有他了,有他守着了。
梁琇并不知道此时的秦定邦,心中正装着多少和她相关的念头。她只管舒服地躺在他的怀中,开始慢慢陷入那些遥远的回忆。
“我父亲认识我母亲时啊,家道衰落。姑姑早就跑来湖南办学校了,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在浙江老家治病,已经没什么家底可言了。父亲虽然是个穷小子,但是天资非凡,又肯用功,争气地考取了庚款的官费生,去美国留洋。父亲临行前去见我母亲,带去了我奶奶留给他的那个翡翠镯子。镯子水头很一般,却是父亲眼中无价的传家之物。他郑重地把镯子送给了母亲。”
说到这,梁琇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抬起头撑起身子,在枕头上寻找起来。
“嗯?”秦定邦不解,“怎么了?”
只见她找到几根他掉落在枕上的短发,又找到了几根自己的长发,然后仔细地给拢了起来,接着枕回他的臂弯,一手捻起他那几根短发,另一只手将自己的长发,慢慢绕了上去。
红烛静静地燃着,给一切都洒上了温软的柔光。
纤手已经长出新指甲,可以捏起头发了,但因为受过刑,还是有些不太灵活。她就这样略显笨拙却满是虔诚地,将两人的头发,一圈一圈地,缠绕到了一起。
霎时间,秦定邦眼角发热,整颗心都被揉得失了形状。
“父亲当时说,镯子不名贵,赶不上那些上等的美玉,但是他对母亲的心意不输和氏璧随侯珠。他会在国外苦学,学成回国,报效国家。父亲说待到他回来时,如果母亲未嫁,他就上门求娶。父亲没有让母亲等他,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与母亲重聚。他在国外奋发苦读,是提前毕业回来的。”
梁琇轻叹一声,“我父亲当年可是个翩翩的美男子呢,学问又好,还有外国姑娘向他示爱呢。”
“能看出来,岳母应该也是风华绝代。”
“你怎么知道?”
“看你就知道了。”
梁琇听了甜笑起来,头在他颈边蹭了蹭,继续道,“我外祖父起先是不愿意的。你想他一个晚清的进士,还当过一方要员,眼里自然是看不上这么个一文不名、不知未来几何的穷小子,尤其担心父亲是个银样蜡枪头,怕母亲被这副好皮囊三言两语给诓骗了去。但是母亲性子烈,她坚持,那几年和父亲鸿雁不断,鼓励牵念,同时也推拒了好些门当户对的少年郎。最终父亲从哥伦比亚大学回来,任职燕京大学,师德学识都深受学生钦敬。上门提亲时,他的一身做派端方有礼、谦恭有度。外祖父本就爱重饱学之士,而经过历练的父亲一身谦谦君子之风,着实令人心折,最后也就欣然随着母亲了。”
梁琇挪了一下脸,在秦定邦的臂弯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我是他们的小女儿,只有一个哥哥。因为父亲喜欢音乐,母亲为哥哥起名‘璈’,那是一种古代的乐器。给我,则取名‘琇’,她说这是她最爱的一个字,终于生出个女儿可以用得上了。琇是次于玉的宝石,那个翡翠镯子虽然材质赶不上玉,但却被用在了他们掌上明珠的名字上。这是母亲用我的名字,在向父亲表明心迹——父亲对她的爱意,母亲会一直珍之重之,这珍重甚至会越过属于她的时间,继续在我的身上,延续下去。”
她把结好的发,放进他的手心,然后慢慢合上他的手掌,语气是从未有过的轻柔,“所以呀,我的名字,其实是母亲给父亲一世情书的……两世回信。”
秦定邦把那只紧攥的手,放在了心口。
他听着梁琇娓娓道来,字字句句铺展开,像清泉涓涓地浸润着他对她之前生活的想象。
原来,他的女孩出生在一个开明幸福的饱学之家,父母排除万难终成眷属,一直鹣鲽情深,对女儿又呵护备至,难怪他的琇琇这么招人喜欢,那未曾谋面的泰山泰水,也是一双妙人啊。
腮边是梁琇柔软的头发,蹭得痒痒的,他轻轻往下抚了抚这头发,脸贴了贴她的头顶,“等战事停了,我陪你北上,回去祭拜一下二老吧。”
梁琇一愣,不觉间,眼角已经洇湿了起来。
烽火连天,山河破碎,她坚信着未来,却不敢坚信自己的未来。每次新任务,都是刀山火海滚一遭,一不留神,就是十八地狱万劫不复。
等战事停了,就胜利了吧。
到那时,如果她还能活着,是不是他们的孩子,都挺大了。
良久,她终道一声,“……好。”
又过了一会儿,她仰起头看向秦定邦,轻声问,“明天,陪我去江边转转吧?”
“好。”秦定邦温柔点头。
雨渐渐停了,云也散了一些,银辉浇洒在云的边沿,显出一朵朵如意纹。
秋夜,月凉如水,照的夜晚亮堂堂的。仿佛上苍也终于生出了片刻的不忍心,施舍下乱世中的一隅安宁,给了这两个离乱人,多少年来都不曾有过的,熟睡与安眠。

整个临湘寨依山傍水,沿江而建,秦二叔家的宅子离江边并不遥远。
本来,秦定邦是打算一早吃完饭,就带梁琇去看看湘江的。
结果二人刚要出发,秦老夫人又让秦二婶喊梁琇去说话。老人家特别喜欢这孙媳妇,没事就爱把她叫过去聊天,这一聊就是一上午。
所以,秦定邦和梁琇,是过了下午最晒的时候,才一起动身的。
“三少爷少夫人出去啊!”几个家丁正迎面走来,看到两人亲昵地一起往外走,远远就跟两人打起招呼。
“嗯,出去转转。”秦定邦答道。
但此时梁琇再一听“少夫人”,突然就感觉这几个字好像又多了点无法言说,心下生出几分羞,不觉低下头轻叹了一声。
秦定邦觉察到了,“少夫人。”他又重复了一遍,心情大好。
经历过昨晚,梁琇反倒有些躲着秦定邦的目光,一不小心和他对视了,脸就开始红。
“你就成心拿我寻开心……”梁琇顿了顿脚步,低喃了一句。
秦定邦仰头大笑,又握了两下她的手,“我说错了么?”
梁琇没有回答,撇开脸看向别处,却由着他一直牵着她的手。
二人一路走走停停,一边看光景,一边聊着天,不知不觉间已来到岸边。张直和冯通识趣地在远处停下脚步,倚着一棵树聊起了天,却也不忘警觉。
被昨晚那场骤雨冲刷,此时的空气格外清新。雨洗过的天干净透亮,江风浩阔,吹的梁琇的裙摆轻轻摇晃。
见梁琇停住脚步,秦定邦也随之站定,“累不累?”
“才走了几步路,不累呢。”梁琇环望了四周,这才看到,灵雁山原来这么高。
临湘寨背靠着的山,名叫灵雁山。听秦老夫人说,相传曾有一只七彩灵雁受伤歇脚于此,后被当地人所救,伤愈后绕山飞翔久久不去,众人皆奇,所以得了这么个名字。
现在正是层林尽染的季节,整座山的色彩就像打翻了的油画颜料,美得恣意张扬,毫无顾忌。即便上海江边房子里的那幅英国人留下的风景画,也远不及这灵雁山的一半瑰丽热烈。
梁琇转回身,眼前的湘江比想象的还要宽阔。她对湘江的了解越多,就越觉得这是一条伟大的河流。
江水悠悠流淌,无凶涛恶浪,却势不可挡。江面上有船家在打渔,远远地不知喊着什么号子。
欸乃一声,山水唱和。
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良久,才睁开眼睛,“我跟我父亲游历了那么多国家,却无一处,能美得过我们的河山。”
秦定邦微微侧转头看向了梁琇。他素来知道他的姑娘胸有气象万千,满眼已是遮掩不住的欣赏,“你喜欢这里?”
“嗯,喜欢。”梁琇深深点了点头。
秦定邦抬手搂了一下她的肩膀,“等我们老了,可以来这里。”
“真的?”
“嗯。”
不远处,有几块很大的乱石,还有零星的芦苇。苇杆齐刷刷地站立,有不知名的鸟雀正抓着苇杆,一口口啄着芦花。梁琇盯着那丛芦苇看了一阵,小声问道,“它们……是不是可以编很多东西?”
“那些?是呀,那是芦苇,可以做苇编。筐,篓,席子,都能做。”
“那……可以编小马么?”
“应该可以吧……你想要?”
梁琇摇了摇头,“我想到了小时候。”
她看了看秦定邦,又低下头,“那是我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了。爸爸是名牌大学的教授,妈妈是千金小姐,我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全家上下都把我当成宝。”
秦定邦很爱听梁琇跟他说往事,微笑着看着她。
“有一次,父亲领着我路过前门那边的大栅栏现在是北京的一处景点,在西城的前门大街,读音dà shí lànr。,我一眼就看到路边有个人正在卖草编的小马。那手艺真是好,编得像极了。我就蹲下问他,‘小草马怎么卖?’那人一见来了生意,连忙说,‘四个铜板。’”
“可那时我幼稚园的同学买的小草马要更大,却只花了三个铜板。我一听就不开心了,立即站起身,指着他劈头盖脸骂道,‘你就是个骗子,专门骗小孩儿钱的!你为什么卖的这么贵?人家比你这个大的才三个铜板!’”
秦定邦惊讶,“你还那么厉害过?”
“那哪是什么厉害啊……”梁琇把跟前的一颗石子踢开老远,“那是刻薄……是得理不饶人。”
梁琇抬眼望向江面,“我当时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有多粗鲁,也没掩饰脸上的鄙夷和愤怒。仿佛自己是被从天上派下来的,可以俯瞰众生如蝼蚁……”她顿了顿,声音更轻了,“那令人作呕的优越感。”
秦定邦眉心皱了一下,他还没听过听梁琇说这么重的话。
“卖小草马的人当场就愣住了,随后一脸尴尬和难堪,紧接着就……剧烈地咳嗽起来。现在回想,他当时应该是病得很重了吧。整张脸蜡黄,手像枯树枝,骨瘦如柴的一个人。”
“我父亲非常不悦,他连忙跟那人道歉说,‘对不起,小孩子这么说话,是我没教育好。’随即掏出五个铜板递给那人,拿起一匹小草马,领着我离开了摊位。”
秦定邦朝梁琇又侧了侧身,听她继续回忆。
“走出去几步,父亲停了下来,问我为什么那样跟人说话。”
“我说,他卖的贵,他是个骗子。而且他看起来好脏,连个下人都赶不上……”
“我父亲听我说完,惊得说不出话。但很快就明白自己一向不出恶言的女儿,怎么开始变成这样。我当时刚上幼稚园不久,园里的不少同学家里非富即贵,我被有的同学,潜移默化地……影响了。”
“我父亲严厉地跟我讲,他非常不喜欢我刚才的样子。他说——”
“梁琇,是,你现在过得好。但别忘了,你父亲我也是从贫穷破败中走出来的。你的那些富贵同学,往他们祖上追溯,出不了几辈,就能找到比刚才那人,更穷、更脏、更潦倒的祖宗。”
“但他病成这样,还出来谋生。没有偷,没有抢,靠着自己的手艺求活路,他的灵魂比他的衣服干净。虽然你梁琇现在穿的贵收拾的漂亮,却没有任何可以瞧不起他,当面指摘他、评判他的理由和底气。”
“他小马卖的贵,可能是他急着治病救命。嫌贵你可以不买,你也可以跟他商量能不能便宜点。但你刚才的处理方式,既伤害了他,又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那样子说话,非常不可爱。如果那就是你同学跟穷苦人说话的态度和样子,你以后离他们远一些,也不要再跟他们学。”
梁琇盯着芦苇的方向,嘴里鼓了一口气,两腮膨膨的,像又被训了一遍似的。她就那样吹着腮,过了一阵才吐出了气,低声道,“那是我有记忆以来,父亲批评我最严厉的一次。”
“父亲教训完我,拉起我的手继续走,我垂头丧气地跟着。之后偷偷回过头看,那人还在继续咳着,像要逼出五脏六腑,整个人佝偻得像只虾。我突然觉得他好可怜,如果不是我说话伤人不讲理,也许他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我还清晰记得那天我穿的那件小袄子。我出门前,妈妈还夸我好看来着。可自打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穿过那件衣服。因为它会时刻提醒我,我当时真的……太过分了。”
“我应该感谢爸爸当场帮我买下了小草马……让我现在回想起来,能少一点愧疚。”
说完这话,梁琇陷入了长长的沉默,显然又一次被自责淹没。
秦定邦叹了口气,温声安慰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时候那样子了。”
他握着梁琇的手,把她带到前方不远处的大石头边,“累了就坐会儿吧。”
梁琇听话地靠在石头上,继续追忆着往事。
“又过了两年,我认识了一个车夫的女儿,叫五妞。五妞爸爸是拉黄包车的,妈妈在路边卖菜,她没有书念,成天跟着妈妈,菜摊子就是她的家。她家的摊子经常摆在我们必经的路旁,我每次路过,她就会盯着我看。我看见她时,会朝她笑。”
“也许是因为我不像别人那样欺负她。慢慢地,她会在我家院门外等着我。再后来,会送东西给我……都是对我来说最新鲜的礼物。她手很巧,送过我山芋藤做的项链,就是把山芋藤左掰一小段,右掰一小段,最后就成了项链的样子。她做了一大把送来,挂到我的头上,耳朵上,还有脖子上,手腕上……我那时觉得新奇又开心,觉得自己简直成了个来自西域的小公主。”
此时,江对面的天上,已经有晚霞在蜿蜒而生,梁琇望向渐渐变红的云彩,柔软的笑意爬上了眼角,“她还给我送过带着槐花的枝条,怕扎到我手,提前把所有刺都掰掉了,雪白的槐花闻起来好香,在那以前我都不知道槐花还能充饥,是五妞告诉我的,我这才尝到了槐花蕊原来那么清甜;她还送过我一把叶子梗,教我‘杠老根儿’早年一种游戏,把两根叶子梗十字交叠,向相反的方向拽,谁把另一方勒断,谁就赢。,我们俩比谁的叶梗更结实,结果她送我的都是更好的,总能把她的叶梗勒断……”
“看到我笑,她也跟着我笑。每次能等到我,和我打个照面说几句话,她就高兴的不得了。”
“她总是穿着那么一件小布衫,时常光着脚。有次我看到她脚底板都是血口子,磨得不成样子,就把自己的一双花布鞋,送给了她。”
“她激动坏了。她说她从来也没有过那么好的鞋,当即就穿在脚上,高兴地又蹦又跳,可没过一会儿又赶紧脱了下来,把鞋紧紧抱在怀里,像搂着一对珍宝。我那时衣食无忧惯了,根本无法理解就那么一双布鞋,怎么能让她开心成那样。”
“几天以后,五妞送给我一个小手串。手串里有磨得非常光滑的桃核、杏核,还有一颗磕掉了一块的玻璃珠子。她说那是她前一年捡的,她觉得可能是珠宝,那也是她最贵重的一件东西。可她只有那一颗珠子,所以只能磨了其他果核凑在一起,才能穿成一串。她把她专门磨了好几天才做成的手串,送给了我。还带着我一起把玻璃珠子对着太阳看,去看珠子里面神奇又美丽的光。”
“那也是个秋天。五妞和我同岁,眼睛亮亮的,双眼皮,有一口小白牙,整整齐齐的。她爱笑,笑起来甜甜的,很像怀恩的一个小女孩……如果好好收拾打扮一下,肯定能像瓷娃娃一样可爱。”
“我很感动,回家把手串给妈妈看。妈妈说,稚子的心意无瑕无价,于是帮我又找了一双鞋和两身衣服,等下次见着就送给她。”
“可那天之后……”梁琇突然顿住,猛地闭上了眼睛。
秦定邦轻轻抚上她的手背,梁琇睁开眼看着他的手,艰难道,“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去找她,别说她,连她妈妈的菜摊子都不在了。后来,才从附近孩子的口中得知,五妞被她爸爸卖了……卖去给人做童养媳了。再以后,就杳无音讯了。我难过了好久,却也只能难过。”
“我小时候在幼稚园遇到过顽劣的坏小孩。他们那么坏,却过得锦衣玉食。五妞那么好,干净透亮得像天上的星星,却要给他们做当牛做马……我久久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我那时就想,如果我爸妈不是现在的爸妈,而是五妞的爸妈,或者是遇到像她家一样的境遇,我会不会……会不会也被卖掉?”
梁琇的眼睛红了,那遥远的记忆让她泛起无尽的心酸。秦定邦抬手抚了抚她的后背,继续耐心聆听。
“再后来,我稍微大了一点,爸爸妈妈就开始给我讲历史。每当讲到外族入侵,百姓流离失所、人命如草芥时,他们经常会痛心疾首,讲到深情处,甚至会痛哭流涕。他们是经历过八国联军的人,读史就如同读他们不久前经历的事。但我毕竟还小,无法深刻体会他们的心境。直到日本人打进北平,我才算第一次亲眼看到了,什么叫国破之后的草菅人命。再到后来,我辗转了半个中国来到上海,目睹了一路的生灵涂炭,哀鸿遍野……”
这是秦定邦第一次听梁琇跟他说这么多话,他也渐渐明白,他的姑娘,是如何一步步成长为现在的样子。秦定邦胸中翻涌起万千情绪,多到一时无法言说,他抬手轻抚着她的脸,接着搂住了她。
梁琇靠着他的胸膛,他的心跳和温度都如此之近,让她莫名地心安。她轻轻闭上眼睛,说出的话,却无比笃定——
“我相信卖小草马的人们,有一天会有药吃,有大夫看病;我相信五妞们,会有鞋穿有书念,不再被卖掉;我更相信我们的国家肯定不会亡,有朝一日,侵略者们统统都被打回老家去。”
“但是……”梁琇仰起脸看向他,“国民党是靠不住的,打日本越来越消极,刀口向内却比谁都狠毒。我们的希望,不在重庆,也不在别国,而是在延安,在那些敌后的根据地里。”
火红的霞光照着她,映得她整个人都像在发光。她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我们回上海之前,去一趟苏北吧。”
秦定邦慢慢地笑了。
梁琇刚才说的那番话,他听到后面,便已经明白了她要说什么。他的女孩已经不光把他当成自己的男人,同时也在希望着,他能成为自己并肩战斗的战友了。
她是在这滚滚无尽的湘江边,向他发出了诚挚的邀约。
他何其幸,能遇到这样一个心怀家国大义的姑娘,与她共同奔赴一段志同道合的人生之路。
凄风苦雨也好,血雨腥风也罢,从此二人风雨同舟,携手共担。
他看进她满含着期待的眼睛,微笑着郑重点了点头,“好,我们一起去。”
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红霞如燎原的火铺向整片天,从未见过的江天美如画。
梁琇也笑了,无比畅快。
她转脸望着向那片烈焰般的绚烂,胸中忽然激荡起一股浩然之气。她倚靠在他的肩膀,抬手指向远处的天空——
“你看这片赤霞,像不像我们的十里红妆!”

第69章 竟是倪千峰
外面的战火继续肆虐着,秦二叔家的钨矿销量近来下跌得厉害,多开采已无意义。矿上的事因而逐渐陷入停滞,秦定邦能做的,也越来越少。
是时候回去了。
秦二叔本来还想挽留,却再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了。何况往回走,路上还得花一段时间,也就没再坚持。
秦定邦和梁琇在临湘寨呆的这些个月,与秦二叔这一脉的老老少少,上上下下,相处得已经非常融洽和睦。但桃花源再好,都不是他们的久留之地,不管多少难过不舍,二人最后仍是踏上了归途。
来湖南之前,梁琇一直被困在租界的孤岛里,每次执行任务,又都是行色匆匆,绝不无故多待一分钟,这直接造成了她能接触到的新四军消息十分有限。因为对根据地的发展情况了解的并不多,所以一提到上海之外的根据地,她能想到的,就是苏北。
为了先去苏北,他们在回去的路线上做了调整。没想到行至一半,阴差阳错地,竟然进了新四军的皖中根据地。
之后,便被抓了起来!
而且,还是被儿童团放哨的小家伙认成了特务坏蛋,给抓起来的。
这实在是意料之外,想来却又在情理之中。
敌人对根据地的渗透一直就没停过,明枪暗箭不断,警惕性强是不得已的求存之道。
梁琇和秦定邦,还有张直、冯通一行四人被关在了一处。梁琇已经跟看守的战士表明了身份,但却苦于无法证明,一时陷入了尴尬的窘境。
直到不久后,一位负责的同志来查看情况,才带来了转机。
因为这位负责同志,竟然是华光!
大半年前的那个危急时刻,康平药房那条线上的所有人刚完成撤离,在修齐坊看到梁琇示警信号的同志,就立即向华光传递消息,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之后,他们几番尝试寻找和营救梁琇,终于从秦家菜的后厨得到消息,梁琇已经被秦定邦成功救出,安置在了安全的地方,并且有人把守。
上海斗争形势日益严峻,暴露的风险越来越大。不久之后,经组织决定,华光这条线上的同志,也全都从上海撤离了。
种种迹象表明,老吕确实有大问题。幸亏梁琇当时冷静机敏,行动够快,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九死一生之后的重逢,两人都难掩激动和感慨。梁琇跟华光解释,此次回上海之前想先去苏北看看,本以为上海周围的根据地只有苏北那片,没想到刚进安徽,就进了新开辟的根据地。
能在这里遇到曾经一同出生入死的战友,还有不吝钱财慷慨相助的友好人士,华光非常高兴,欣然帮他们证明了身份。
这是华光第一次见到秦定邦。
当初秦定邦送的那一大包磺胺药粉,被梁琇送给了华光,华光又通过交通员秘密把药送到了皖中根据地。
那时,参谋长倪千峰正经受着肺部感染的煎熬,幸亏这份消炎药,才救了过来。但他也只舍得用一点,余下的症状,是生生靠自己给扛过来的。
根据地的消炎药是无价宝,太稀少太珍贵了,所以,他赶紧把省下来的药分给其他战士,又救了一批人。
这一大包磺胺药粉,还只是秦定邦帮的一个忙。
当时如果不是他,老吕潜逃的危机,恐怕不会得到那么及时妥善的应对。所以,尽管是第一次见面,在华光眼里,秦定邦已经是老朋友了。
尤其听梁琇讲述完她如何被七十六号抓住,又如何被秦定邦救出,华光更是已经在心底暗暗认定,秦定邦不光如梁琇所说的,是个可信赖的人,更是个可争取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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