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刚才讲到哪里了?时间?唔,说来你也许不信,长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再碰过任何一个人,包括女人。不可思议?连我有时想起来都会吓一跳。
有人说我不能算是个完全的同性恋者,因为我没有许多其他同性恋者会出现的状态——419。即便到了现在时隔这样久,我仍然没有和第二个男人有过肉体或精神上的交合。所以,不完全。
其实,这种想法对我来说实在是不太公平。为什么要出现不同?我从来没有认为过应该在同性恋或异性恋之间架起高墙之类的东西。我们都是人,没必要做这种自我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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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就不必了吧,既然是写小说总会给角色起一个名字,创造一个身份。还是希望我自己来?那——
我叫穆忍冬。一九七二年十月十六日出生,籍贯是福建,但从出生到如今一次也没去过。身高体重血型?算了吧,又不是艺人写档案。
怎么说呢,我好象天生就不是个胜利者。以后若是买彩票可千万别让我代买,绝对赔死。从小到大,我都是个不起眼的傻瓜。功课不怎么样,六七十分保平安;因为经常搬家,朋友也没交到几个,所有的同学一毕业便成了陌生人。
他恰恰不是这样。
他能把我所有的事都记得一清二楚。这也是为什么他给我的印象会那么深刻的原因。我们是迥然不同的两种人。他很细心,我比较迷糊;他爱玩,一到周末就背个包去爬山,我只喜欢看书睡觉;他可以饿肚子攒钱买张惠妹演唱会的门票拉我一起去看,而我会在整个演出中只顾发愁怎么回去。因为住处实在是太偏远了,司机通常一听我报上地名就开始像吃了摇头丸一样。
你问我如何认识他的?这个说起来也不麻烦。他是我朋友小杨的朋友的朋友,关系远的都快找不到了。新年在酒吧里聚会时,风闻那儿也是北京城里同志圈的一个常驻地。先解释一下,小杨和我曾做过一阵同事,他是个GAY。可能因为我对谁都淡淡的,彼此反倒变成比较友好的清水朋友。当时他会出现在酒吧里,都是因为小杨的邀请。
起初我不知道他的情况,但年轻人在一起很容易变得熟络。一来二去得悉各自的部分喜好后,大家就这么聊起来了。越说越亲近,我心里都奇怪怎么会和一个刚认识的男人谈得这么亲热。跳舞时小杨偷偷把我揪到一边笑着问:“他可也是个GAY,你该不会对那小子来真的了?”
我头一个感觉就是——不会吧。
我希望你能明白这纯粹是自然反应。在听到小杨的话之前我真的从未想到过这一点,即便他是小杨带来的。
该怎么说,就是,就是那样一种感觉,感觉他应该会喜欢女人,他应该是异性恋支持者,他应该——
“雷震。我朋友的哥们儿。”
小杨是这样介绍他的。我对汉语里的微妙含义有时真佩服的五体投地。
临别时我主动去找雷震要联络方式。他注意地端详着我的脸,很客气地说如果有事拜托小杨中间联系即可,连一串阿拉伯数字也没留下。
他离开后,小杨立时凑过来:“我说你啊——玩玩就行了,可别当真。”
“什么?”我笑眯眯地看他。
“跟雷震怎么玩都行,就是别认真喽。”
“你当我是啥?北京帅1?”我笑得厉害。
小杨骂了一句“你丫真够——”话刚出口也跟着我笑起来。
我没想过自己会是同志,我始终觉得这种区别并不正确。没有哪条法规规定一个男人生来就该爱女人,只不过异性之间的结合带有延续生命的任务,而同性之间则完全没有任何附属品。我所追寻的,或许只是一个想爱的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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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下我和他最初的事。
小杨把能抓到的联系方法都给了我,最后扔下一句:“好自为之。”
把雷震找出来很容易,我也没什么恐怖的动机,仅仅是喜欢同他说话。雷震给我的感觉非常特别,被那副表情那双眼睛看着,心里就瞬间萌生要把自己祖宗八代历史向他痛陈一遍的冲动。所以我开玩笑说:“你这人适合在公安局提审犯人,要不然就去做心理医生。”
他一边喝可乐一边抬起眼睛望着我,让人觉得非常暖和。
也许是被重视的感觉吧?是我一直渴望的东西。
我提议去看电影,他点点头表示同意。奇怪的是明明很想好好欣赏那部片子的我却始终静不下心,隔三岔五的,目光总是朝雷震那边跑。在结尾时他正好转过头,迎面正撞上我的视线。
互相对视——
然后,是一个最柔软的亲吻。
“没有动机?”走出电影院时我问他。
雷震回答:“对,就是很想亲亲你。”
“你厉害啊。”我说,“那么多人的地方,即便是黑灯瞎火也真真勇气可嘉了。”
乘电梯下楼时,他靠在一边,我站在对面。除此之外再没有别人。
互相对视——
于是,再一个深深的亲吻,比呼吸还自然而然。
这次,换我主动。
确定关系大概是一个月以后,他告诉我前些天和老公分手了,打算去上海找工作。我就问他说:“挺喜欢你的,愿不愿留下来和我在一起?”
他想了想说:“成啊。”然后当天就把自己的东西搬到我住的地方。我住在门头沟,是远了点,每天五点多就要爬起来赶头班车进市区。可住的是楼房,租金便宜极了。那时的北京对于我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地方。
雷震总说我是个捡破烂的,我知道他没有恶意,即便说真有什么含义,也只是针对他自己。他是这个圈里的老人了,别看年纪轻轻,待的时间比我还长。认识我之前他和另外两个人同居过,也不知怎么回事,总是他被别人甩。刚在一起时我还开玩笑说搞不好这回又会步后尘,结果真是这样。分手的话,是我先说的。他也没闹,只是坐在厨房里撕了半宿东西,把我们的照片和信,以及所有能撕的东西都撕了。
我现在总是想,或许他连自己的心也撕掉了。
2
文学这东西,描绘美好的事物永远比丑陋的多。写同性之间感情的作品我看了不少,总能发现一些奇怪的成分。似乎,即便是高呼支持同性恋者的创作人,也无法让笔下的角色是个普通人。
可我们只不过是个普通人,我们只食五谷杂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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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认为:如果两个人会想到分手仅仅是因为水到渠成,已经走到那一步了。
你应该能想到,普通的异性恋人交往之后或是分手或是结婚。但对于我和他之间,第二条路是绝对实现不了的。说性格不和实在是该遭天打五雷轰,吵架在所难免,不过能和他相遇真的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件事,到死也不会后悔。你有一些同性恋朋友,应该知道我们必须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生活在一起,迟早要考虑将来的事。我没钱,不可能和他找个法律承认的国家结婚。在这个城市里,短时间的同居是不会有人在意的,但两个男人长久地生活在一起,什么闲话都会生出来。
我所在的单位是个清水衙门,挣不到多少外快。平常一个人的日子就过的紧巴巴,如今又添了个没有固定工作却能吃死老子的半大小子;他不想同家里要钱,除了偶而帮朋友做点设计,其他时间便是走马灯一样地在各种快餐店里打小时工。满打满算下来,也没有几个大子儿;我们这回可是体会到一分钱想掰成两半花的味道了。有一整个冬天我们只能天天吃方便面,两个大男人面对面吸溜面条,吃着吃着就开始傻笑。回想起来还真是佩服我们俩,居然能坚持那么久,还能把面条的做法琢磨出那么多花样。现在可不行了,看见卖方便面的我都要绕着走,不然肯定会反胃。
雷震上学时学的是广告,业余兴趣是搞摄影,后来又迷上DV。照相机、镜头、劈出一块空间做暗室,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等等等,再加上我是个书痴,房间里半面墙全是从各处淘来的书。现在你明白了吧,之所以连正经饭都吃不上就是这个原因,钱都花到那上面去了……
我一直都相信他必定能出人头地,以他的能力绝对不是问题。雷震每每听我说起对他的无穷信心就会笑得像个疯子。他很看不起我这点,说“你实在是天真的过了头,整日里就知道穷做梦”。我隐隐觉得他讲的不是心里话。无论他的画,他做的短片,他的摄影作品,我确定自己从里面看到的是一个火一样的性灵,而不是他口中所谓闲得无聊做来玩玩。
刚刚生活在一起的我们更像是大学宿舍里的室友。真的,那次在电影院里的接吻成了空前绝后的一次,即使住到一起也看不到下文,更别说各自的身体连碰都没碰过。
我根本没心情,单身的日子和同住完全是两个世界,以前只是自己一个人转的房间变成两个人,换谁都需要适应吧。他早就想要了,不过见我没反应便只好忍着。乱七八糟持续了三个多月,如同磨合一般。等到彼此熟悉了,感情也就走上了正轨。没什么波澜起伏,你听着感觉无趣吗?又不是拍电影,哪来的那么多轰轰烈烈。什么?要听过程?简单,晚上他问我睡一张床怎么样?我说好啊,结果忙了一晚上。他好象浑身都怕痒,搞得我都不知道手该放哪里,做第二次时多蹭了蹭他的脖子,雷震居然笑得抱着我从床上滚了下去……
我们的作息时间不一样,通常他醒来的时候我已经上班了,而我准备睡觉时他还没下班。最开始也不太适应,慢慢地,我开始每晚睡两次,他开始每天早上醒两次。好象有点麻烦,却很快乐。
我曾问过他是不是只和男的做过,雷震说不是,处男终结者是大学毕业时交往的女朋友。
“怎么会喜欢上同性?”
“又没规定不许?!”他笑。“我不在乎性别,我喜欢漂亮的人。”
“这话倒是没错,现在看到美女我也会翘呢!”我跟着他起哄。
雷震长久地凝视我,最后非常愉快地笑着说:“看来咱们都很正常么,以后即便分开也能延续各家香火。”
我猜不透他到底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光是从口气和表情来推断,根本行不通。时间长了我找到一个方法,就是用开玩笑的味道同他抬杠或附和。雷震很少会生气开骂,大多时候都是一笑了之,谈话自然也就宣告结束。
我不知道你所憧憬的幸福是什么,女孩子的想法应该和我们相当不同吧。一样?哪里一样?爱人?是吗?
你所指的爱人,出于何种标准呢?拥有了爱人,是不是就拥有的幸福的动力?
或许雷震可以称做是我幸福的动力。
因为可能会失去,因为得之不易。
“如果真可以结婚,真的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你会说什么样的誓言?”我问雷震。
他的回答如我所猜想的一样。
“全心全意的爱,但绝不给对方添麻烦,若真有这样的事发生,就离开。”
“我指的是我本身发生任何意外。”他说。
我表示明白。
——人没有永远,可活的日子也不过短短几十年。所以说永远不切实际,但活一天,只要不恶意对你造成伤害,不变成沉重的负担,我就会全身心地去爱你。
其实要做到这一步几乎不太可能,可我知道他所说的那种“伤害”指什么。
※
我的工作经常要出差,而且往往一待就是十多天。这时我才发现雷震出奇的爱写信。写了也不寄,而是像日记一样,订成一叠一叠的塞在抽屉里。信也不是情意绵绵的,说是个流水帐还差不多。每封一开头都是:“忍冬,今天我做什么什么了,在打工的店里看到什么什么了,吃饭的时候怎样怎样,种的辣椒又是怎样怎样……”我起初不知道他有这个习惯,只是有次看见他在整理信时才注意到。雷震显得很难为情,但也不拦着我看。日后我们培养成了一种默契,我出差的时候他继续写信,即而又加上照片,然后把它们摆在桌上,回家一进门我就能看到。
说到辣椒。我实在弄不明白种那个他到底出于什么动机。住一层的张大爷在楼门口旁边整理出了一个花坛,冬天他中风后这里就荒了。送张大爷去医院的是他的儿子和雷震,当时我正好不在北京,回来后跟着他去看过老人几次。雷震就和那家人商量在花坛里种辣椒。我想对方肯定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别人忙得头都昏了,根本没时间考虑这个,立即满口答应。第二天下班回家我就看到他那么样的一个大个子蹲在土里像个小孩似的忙活。
他是能吃一点辣的,不过也用不了种出那么大的阵势啊。结果剩下的统统送到张大爷家,搞得人家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也许是错觉,看到那家人总觉得他们的脸都是红红绿绿的辣椒色。终究忍不住了,我向他提议要不要试点其他品种,比方说西红柿什么的;可他居然一脸正气地驳回。
“那是垃圾!”
还能怎样?!纯粹是怪癖。
说了这么些都是琐碎的事,即便写出来也会让人觉得厌烦吧?不烦吗?
你问我雷震有没有和我讲过以前同居人的事?讲过,他的坦白有时真让我害怕。住进来后第二天他就说了。一个是参加摄影比赛时认识的A(用代号吧),同居时间是两个月十九天;第二个是第一个老公介绍的B,同居时间是一年十个月零四天。
“介绍?”我难以置信。
雷震在说这些时爽快轻松得像个照本宣科的新闻播报员。
“A对我不是很满意,但他的朋友B对我倒是青睐有加。我们做了一次,彼此感觉不错,晚上我就搬过去了。最后B说腻了,想换换。我晃了一阵子,原来上海的同学打电话让我过去帮忙,准备动身的时候遇到你这个捡破烂儿的。”
“就这样?”我问。还是没回过味似的。
他自顾自地吃面条,难得抬起头对我笑。
“你在意啊?多余。大家在一起只求高兴,想那么多干吗?!”
“……说得对!”我只能这样说,然后又是抬杠一样地回应他露出笑容。
经过这次交谈,我发现我们俩也有相同点,就是非常会逃跑。在受伤害的刹那远远地躲开,等到安全了,就回来重新依偎在一起。这种平衡需要两个人来维持,如果其中一个决心不再逃了,那么,破坏力可想而知。
3
说点别的。
认识雷震几个月后我换了工作。新单位对出勤要求很严,稍有差池就扣钱。然而你也知道,星期一起床是件极痛苦的事,不光是我,单位里的几个同事谈起这个也一脸旧社会。
雷震听我连发半个小时的牢骚后不以为然地说:“要当上班族还在意这个?”
“如果不是必须打卡,我才不会那么急赤白脸地赶公车!至少可以塌塌实实吃早饭,不用半路填饱肚子。”
他听了转转眼珠,忽然笑起来给我出了个日后很馊的主意。
半个月后的一次公司会议上,副总经理在一大堆各色人等发言过后伸手抓过麦克风,语气很是不悦。
“最近我发现公司的出勤率很是问题,迟到早退现象严重!尤其是技术服务部,上周一早晨我居然看见该部一个职员拿着十几张卡站在打卡机前一张一张往里送!好么,他一个人替全部签到,其他人就可以舒舒服服迟到!这是什么工作态度?!敢拿公司纪律开玩笑……”
总之,这次会议后我和同事们星期一轮流迟到的“美好日子”一去不复返。雷震知道后却又是笑得一塌糊涂。
笑归笑,从这天起他每天都用闹钟加武力把我从床上揪起来吃早饭,态度认真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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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侯睡不着,脑子就会想起以后的事。我问雷震有没有想过,他看着天花板说:“想那些没用。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