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构成————花的小孩
花的小孩  发于:200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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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衡的家,距离我家,近得只需要步行二十分钟,我三步并为两步的跑着,花了十五分钟,干,真是破烂的身体。跑步让我的脸色好看多了,我很满意,不过看到陈衡的脸色,我知道离他的满意还差很远。
我先声夺人:「是不是惜惜告诉你的?」
陈衡哼了一声,却脸色可疑的道:「不是。」他让我进屋,他的家我早就混得烂熟,比我自己家还熟悉,我可以告诉陈衡他将他的东西乱放到哪儿,以前我甚至有他家的门匙。我很久没来了,也没什么大改变,只是多了很多原文书。陈衡的家比我的家小,因为他爸妈只有他一个儿子。
「不用考试?」我企图扯开陈衡的注意力。他淡淡的看我一眼道:「我学校比你学校早些考,我考完了。」他扔了一个抱枕给我,我毫无形象的瘫躺在他的床上,他突然抓住我的手,想扯起我的长长的衣袖,我立即反手抓住他的手,我轻轻的道:「陈衡。」
他闻声松开了手,我立即笑道:「一定是恬恬告诉你的。」陈衡静了片刻才道:「是画眉告诉我的。」
我霍然坐起来,高声的道:「陈衡﹗」我不挂心我两个妹妹的感情,我和姐姐以及所有人都会保护着她们,不让她们知道我的事,但她们从来不是温室的小花,她们有她们的人生要闯,我没有担心过。只有姐姐,她知道得太多,得到幸福的机会比妹妹们都要少,我如何忍心再让姐姐受到丝毫的伤害?
我望着陈衡,陈衡也望着我。
一会,我笑了。
我虽然多少担心着姐姐的感情路途,但陈衡是我的兄弟,我不会厚此薄彼,我笑得很快乐,真的,这么多年来,这次我真的在笑,我问陈衡:「你记得我对你说过我的梦想吗?」
陈衡愣住,然后道:「你那次发酒疯说了很多梦想,你说的是那一个?」人在十七岁的时候,实在有太多的梦想了。我记得那晚我很啰唆,说了很多废话,但有几句是真的。
「陈衡......我怕听到他的声音......我怕回家,你知不知道,我其实很怕......她们哭......」
「Jack......你醉了。」
「我没醉!哈哈,我要找到一个好像我姐姐一样的女孩子- 」
我又哭又笑,然后道:「我要环游世界-」
陈衡辛劳的按着跳上跳下的我,我高声道:「我要飞-」
我合上回忆的匣子,答道:「环游世界那个。你帮我完成它好不好?」
陈衡不作声。
陈衡,你知不知道,梦其实是灵魂的出口。我郑重的对陈衡说:「我把我的梦想分给你,你带着我的梦想和我的姐姐,去找我的人生,好吗?」我求了你太多次了,今生做我的兄弟是你倒霉,但是,请你答应我这么的一次吧。
陈衡低斥了一声:「Jack﹗你够了没有?」
我笑着说:「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苦,我求的都得到了。」
我将抱枕扔给陈衡,开始轰炸他:「你什么时候看上我姐的?啊- 我记得了,你十一岁的时候企图亲我姐姐- 」
「Jack﹗」陈衡脸红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我喋喋不休的逼迫着,陈衡终于供出原来三年来他都保持和姐姐通电话,只是姐姐都不知道我在哪儿。这就是咫尺天涯了吧?前些日子,圣诞节时姐姐终于可以回家了,陈衡也立即从M市回来,还帮姐姐一起找工作。
守候本身就是爱情。
言谈间,陈衡欲言又止,我看得出他犹豫了很久,他想问我却不敢提起。我笑,不忍他的犹豫,道:「我还会在家待一阵子,」陈衡本来期盼着我和我姐姐一样可以永远的待在家里,可惜我让他失望了,「不欢迎我吗?对了,我要到南非看野兽,去瑞士看热气球升空,到荷兰看花,南极看企鹅- 呃,」陈衡的脸色愈来愈可怕,怕是想掐死我了,我最后的声音不禁低了:「到月球看地球......」哼,我没说到火星看火星人已经很给陈衡脸子了,嘿,我也不敢说就是了。我最后补充:「一个地方都不能少,我会叫姐姐给我寄明信片的。不然,你寄也可以的。」爱情其实很短暫,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的例子太多了,不能保证什么,但这才是它的无限魅力。
陈衡肯定的说:「画眉会寄的。只是最后的那个地方,月球-」我失笑,陈衡就是有点书呆,什么都认真一番,然而这种认真,在感情上却是最动人的。
我们几乎聊到天黑,但是我不敢在陈衡家过夜,我还要顾着陈衡的小命,毕竟我是有主人的物件,我说我要回家吃饭,还揶揄了陈衡一番,问要不要到我家吃饭以「探望」我姐姐,陈衡才悻悻然的放了我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我仰望着飘浮着彩云的穹苍,我深信那片天空后还有另一个美丽的世界,至少,温暖一点的世界。
33 〈Never-never-land‧永不永不长大之地〉
**这章送给真金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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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飞侠彼得潘有一天听到爸爸妈妈在讨论他长大后要做什么,他立即十分害怕,带着温迪他们飞越伦敦大桥,找寻他的永不永不长大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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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真正的梦想我只告诉了陈衡一半。
我要环游世界,是为了找寻一个永远不用长大的地方。我希望找寻童话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永不永不长大之地。
回忆是一种永难餍足的欲望,愈是放纵愈是难以控制。在很多年前的夜晚,在我还相信童话的时候,在幽幽的黑暗中,我听见了一些声音。
一连串压抑的哭音。
美丽而温柔的妈妈,总是微笑着干活的妈妈,发出我完全不熟悉的声音。从小爸爸让我明白世界不是美丽如画的,但我还是愿意相信童话的美好与真实。直到这一连串压抑的哭音在我耳际不断的响起,我蜷缩成一团,僵硬着身体听着那声音很久很久,我很想掩耳,但我还是怔怔的听着。我鼓起勇气爬出被窝,在黑暗中摸索出面纸,悄生生的递给妈妈。
妈妈粗糙的手抚着我小小的脸,慈爱的道:「阿侠,你很乖。」
我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我要安慰妈妈,我吶吶的道:「妈妈......不哭。」那一年,我连「不哭」这两个字也未学会书写。
妈妈幽幽的叹息如幽灵:「阿侠,你懂事了。」
自从那一句开始,我就知道我要长大,不能再相信童话了。我不想再懦弱,没有人是天生坚强的,所谓的坚强,是用铺天盖地的碎片堆积成,是用一连串心灵的哭音来缝缀它光华的外表。
当我从陈衡的家回到家里,天空已由傍晚的红霞变成昏暗,而一屋子的黑暗彷如当初,一点也没改变过。我没有开灯,在镜子光影里,我拉高我长长的衣袖,那是一条又一条幼小而间杂交错的疤痕,不是杨骚干的,是我自己弄的。每到我忍不下或是捱不下的时候,我就用美工刀画上一条红痕,我这个习惯,陈衡是知道的,还因此骂个我狗血淋头,几乎弄得要断交。初时杨骚以为我要自杀,也掴了我好几个耳光,但他渐渐知道不让我划的话,我会选择从阁楼上跳下去,所以他也由得我,反正只是划出血,不是割脉。
今天,我没有再往我的手臂划刀。
「已经回不去了,永远都回不去了。我长大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不会再伤害自己了。」
杨骚让我回家,就是想让我明白这样的一个客观的事实。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只有我自己告诉自己,我才可能死心。
我死心了吗?我不知道。
在这三个月内,我做了很多事。一些我以前来不及做的,一些曾经想着要做的事。把握现在,编织回忆的碎片,即使它们如何的撕痛我,却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痛的感觉来自对世界仍然有情,乃至温柔的寄托。
那怕这寄托,是如何的徒然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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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明年花开〉
「When the woman saw that the fruit of the tree was good for food and pleasing to the eye, and also desirable for gaining wisdom, she took some and ate it. She also gave some to her husband, who was with her, and he at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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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月,我考完最后一科考试之后,在春节的联欢会上,我被一名女生偷亲了一下。看着她羞赧的浅笑,听着周遭起哄的声音,我怔怔的不能言语。偏偏陈衡不在,不能帮忙,呃,他怎么可能在?王洛他们只想着看我出糗,唯恐天下不乱的一起的起哄,耳边有人告诉我这名女生是理学院内公认的「梦中情人」。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好了,我现在知道她姓莫。但问题是,我不能掉头离开,让她独自承担难堪,这个脸她丢不起。可是,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回去阁楼后的下场也好不了多少。
莫小姐的脸色开始有点泛白了,哎,我举高手压制众人的噪音,无奈的道:「让我俩谈一下好吗?」众人又吹起口哨,见鬼!早知死也不被王洛扯来这个不知所谓的联欢会了,是我天真的以为大学的联欢会和中学的没什么不同。
在会场外,幽静的树荫,很适合谈心,可惜不适合我。莫小姐其实很漂亮,白白的瓜子脸,有点像我的姐姐......莫小姐咬着下唇的问我:「你不喜欢我吗?」
呃,我放软声音的道:「你怎么知道你喜欢我?」应该只是少女情怀而已吧......
怎么知道,她竟然哭了,天啊- 让我死了吧...我最害怕女生哭了。一阵子的手忙脚乱后,她才抽噎的道:「......你第一次走进课室......我一直的偷偷看着你......下课后......有两个女生竟然上前围住你,我第一次尝试到酸得不得了的滋味,我恨不得围住你,和你说话的是我......」
听到这里,我就知道我完了,她是真的喜欢上我,验证一段感情的最佳方法就是妒嫉,只有对一个人起了非份之想,才会生出妒忌。她鼓起勇气,亮亮的眼眸看着我道:「我喜欢你。」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却荒谬得想起娃娃脸,没错,是娃娃脸,他的出现,是杨骚授意的,而根据杨骚一向不大方的性格,娃娃脸却上了我一个星期,尔后他却没有真正的踫过我,想到这里,我就知道娃娃脸是来干什么的了。
莫小姐见我没反应,急了起来,眼泪又往下流:「你知不知道我鼓了好大的勇气才这样做,你每次下课都急匆匆的离开,和同学说话也仅一、两句,常常沉默的看着他们胡闹......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大胆,」呃,其实我欣赏你的勇敢,我静静的聆听着,她接道:「但是,你和王洛他们说话时,你的笑容......好温柔......我管不了自己......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她水伶伶的眼眸充满了企盼,我不忍心打破,但我知道,这也是一个美丽的回忆。在很多年后,在她的心中,偶尔记得我的时候,她会微笑自己曾喜欢上这么的一个人。
我只能告诉她:「对不起。」
她哭得更凶,却仍然坚持的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呢?我不想敷衍她,她认真过,付出了她的感情,我也认真的告诉她:「我憎恨爱情......」她愣住,爱情太占有,太多欲望,太多伤痕,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我轻轻的道:「今天的花儿凋谢了,明年却又再花开。」即使今天的你痛哭,明天的你可能你为了生活或者理想放弃,能够为了理想舍弃爱情的人世上不知道有多少,天荒地老的感情早就是不可思议的传奇。
况且,我连我自己的幸福也不能拥有,如何能够给予别人?我柔声道:「你不是我的花,我也不是你的花。对不起。」她哭倒在我的怀内,我不再言语。
我早已不再相信自己身上会有爱情的童话。
我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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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我孑然一身的回到阁楼。
35 〈黑色的翅膀〉
第一丝阳光射进室内。
我回到阁楼已经半个月了,而今天,杨骚也回来了。
他的手臂沉重的横放在我腰身上。蓦然一阵拉扯,杨骚已经不客气的开始攻城略地。我清楚知道今天要走堂了。
实在很不习惯。
杨骚每一下撕咬都很有力度,侵占着我的空间。不习惯力量的肆虐,不习惯毫不抵抗,甚至,不习惯去讨好他。生疏了,只有僵硬着。就算是最简单的分开双脚,也像是几百年前的事。
一切都在重组,将过去的连系而今,将这三个月来曾有过的统统排除。这过程,重复的打碎然后选择性的拼贴,重组出一个,孙侠微。
「才三个月就不习惯我了?」杨骚没什么喜怒的声音,我没空理会,这种事,怕是永远也不能习惯吧。
他抓起我的足踝挺身,道:「放松。」狭窄的入口瞬间被撑开,我低低的嗯了一声,倒抽了几口凉气,痛极却企图放软自己的身体,杨骚立即推入,占得死死的。太干涩了,我已经感到没有一丝空间,我咬牙,杨骚在等待,等待我的付出。
我需要放弃一些东西,我闭了闭眼,嘎声道:「进来吧。」杨骚轻轻的笑了,利落的抽出,我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冰冷油腻的润滑剂和着手指进来了,揉弄着。我皱着眉忍耐他的疏通,片刻后,这次十分干脆的直入,我不由得沉重的闷哼了好几声,并下意识的挣扎,但立即就被制住了。
熟悉的充塞感,熟悉的进出,熟悉的声音。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在我的喘气声中,我喃喃的告诉杨骚。他抓牢我的两手干了很久还没停下的迹象,肛道撕痛了,我忍下那逐渐深入体内的感觉,背道而驰的强迫自己的身体收紧,杨骚感觉到,双手不再抓牢我的手腕,转为握着我的脸颊吻了下来,我张开口,配合着他,完完全全地。
直到他干完,后庭充斥了热滚的黏稠感后,我瘫软在床上。杨骚没有压着我,而是翻身下床去拿了一个箱子来。他双手套上白色的手套,我觉得,很像科学怪人。他将我翻身,俯卧着,我顺势将头埋进枕头,杨骚跨坐在我腰背上。
左肩膀一阵凉凉的擦拭,酒精的味道。消毒?我忍不住扭过头看向杨骚,他压按回我的肩膀说:「别动。」只是一眼,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他手上拿着纹身专用的电针机。原来,我身上的狮子是杨骚亲自纹上的,也对,他是学艺术的。上次我连什么时候纹上、怎样纹上都不知道,而今我应该要清楚的体会了。况且,我肩膀上的纹身比起当初是褪色了。
杨骚这个行为,叫保养。或者,补色。
圣经中该隐因为犯罪而烙下的印记,现代,刺青已经成为一门用暴力破坏皮肤然后重组美感的永久性艺术了。
纹身就是把不同色素的化学物质,用针刺的方法渗入皮肤深处的真皮层中,但色素渗进去容易,要完全褪去则很困难。去除纹身的方法,以往,只能以花纹盖掩花纹,或割除该部分的皮肤来清除纹身。就算今天有各种磨皮、换肤、激光等先进科技,由于色素已深深刻在真皮层里,我知道,当杨骚再刺一遍之后,颜料已经刻得太深,即使想用雷射去完全褪除纹身的颜色,也是不可能的了。
刺青是不能后悔的。后悔的话,往往要用好几倍的痛楚和金钱来弥补,然而,有些东西,是怎样用力的刮去也必然会留下痕迹的。
痛吗?刚被上完,背部的皮肤很敏感,所以,是痛的,况且肩膀根本没有多少的脂肪。慢慢的,一整片的痛,灼热的痛。不间断的下针,擦拭。打样这个过程是最痛的,捱过了也就没什么了。过了约半小时,杨骚突然脱下手套扳过我的脸,他望着我,我知道我脸色一定是青的,杨骚的手指撑开我因疼痛而咬紧的牙关,将一颗巧克力塞进去,道:「不准晕厥。」
巧克力在口中慢慢溶化,应该是甜的,却只有苦涩,巧克力剔除了身体因紧张而血糖过低导致休克的可能,我苦笑,连痛晕也不可以吗?密麻麻的针刺又落下,专注的,持久的,花了近一个小时。纹身后的伤口就像轻度灼伤,杨骚清洁了一遍再抹上优碘,我不禁缩了缩肩膀。
杨骚淡淡的说:「别再和你的女同学拉拉扯扯。」然后吩咐道:「别碰水,不想再上色的话以后要擦凡士林,当然,我是不介意再刺一遍。」干,我已经没什么气力了,仅是模糊的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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