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架空] 双玉—— by作者:天埑无涯 完结+番外
佚名  发于: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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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的锦衣卫士是刚刚入座,一双锋眉之下黑眸弄浓郁晕不开的墨,见宋珏一副太监装扮,浓墨微微泛起涟漪,“你不必付出那么多进宫,我自己可以查明真相的。”
  四年前秦时宣从一开始打杂侍卫,靠天赋和努力爬到如今的高度已是不易。
  魏赋掌管的东厂和锦衣卫队在朝廷上共同辅佐朝廷,优势互补,秦时宣作为首领,于情于理都无法对东厂下手。
  若真下手了便是一荣俱损,秦时宣费心费力栽培的锦衣卫队也会毁于一旦。
  当今圣上年幼无知,朝廷腐败落没,阉人魏赋更是圣上哄得团团,可谓只手遮天。
  何况现在魏赋展现的实力和野心只是冰山一角,秦时宣如若查到魏赋,一定会想要报仇,到时丢性命也是轻的。
  嘴角扯开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宋珏摇了摇头,似是在否定秦时宣话语里“宋珏进宫的目的是为坞塘村民查明真相”的句意。
  登时蹙了蹙眉,询问宋珏这动作是何缘由的话语却堵在咽喉,心里泛起没由来的心慌,压下了询问的念头。
  秦时宣佯装欢快地摆了摆手,“唉,先不聊这些了。”话锋一转便向他这四年在宫里所见所闻的趣事上来了。
  书信容纳条件有限,至此宋珏又一次刷新了对秦时宣话唠的印象。
  眼前不怒自威的锦衣卫士,好像又回到了当年那个边打鸟,边叽叽喳喳把鸟都惊跑了的少年。
  秦时宣讲得绘声绘色,宋珏倒觉得有趣好笑。
  “我都光顾着说自己了,你呢?你这四年过得如何?”
  闻言宋珏哑然失笑,四年间他进往阴沟子里钻,自是吃了不少苦头,否则也不会比身处宫中的秦时宣还早查到魏赋。
  “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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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双玉
  魏赋是条阉狗,一辈子注定无法生育,便爱好收养同为阉人的干儿子,他又有特殊癖好——上自己的干儿子。
  这不,上一个刚死,下一个就无缝衔接了。
  据说是个长得十分俊俏的小伙子,名为双玉,听着悦耳,可其中的含义却十分难堪。
  双玉本出身边郊野地,理应一辈子都平平淡淡地在田野里耕作,因名字中有一“珏”,便自命不凡,认为自己天生富贵命,不甘拘泥于脏兮兮的泥田地。
  一介农夫也没什么拿的出手的本事,又慕权重利,便靠着优越的脸蛋条件爬上了魏赋的床。
  漓安宫的人都说,这双玉人美活好,自从他来了以后便日日息在魏赋那,两个阉货,玩的花样还挺多。
  “宫里的那些传闻都是真的么?”秦时宣问。
  刚入冬,气温还未冷下来,宋珏却双手紧握住滚烫的茶杯,手心肌肤贪婪地汲取着杯壁传来的热度。
  闻言慵懒地抬起眼皮,看着面前被框在斑驳红漆亭柱间,以翠绿竹林做背景的锦衣卫士,“你觉得呢?”
  虽是问句,可配上这副气血不足,似是纵欲过度的神情,便是再明显不过的肯定。
  原来一切早有预先,自第一次长亭见面,宋珏意味深长地摇头否定时起,秦时宣心里就有了疑虑的苗头,但迅速被自己给掐掉了。
  宋珏本性纯良温和,坞塘村村民仅是给予了他住所和对孩童应当的照顾,他却将这份恩情铭记在心,经常泡在田野里帮大伙儿干活,就连比他年长的秦时宣都时常被他照料。
  即便宋珏进宫不是为了查明真相,秦时宣也愿不相信四年前那个年少老成的少年人,会变成别人口中为了权势不择手段的慕权之人。
  “宋珏…”
  “啪”的一声,打断秦时宣妄图扯下宋珏伪装面具的话,宋珏将一个散发着幽香的檀木小盒放在大理石桌面上。
  物品不轻,宋珏面上若无其事地稳住双手的颤抖,打开盒盖,里面填满了闪烁的银光。
  “你这是作什么?”秦时宣诧异。
  宋珏双手又贴回茶杯,仍旧气恹恹地回话:“四年来你给的银子,还你。”
  秦时宣像是被羞辱到了,有些愠怒地关上盒盖,“你卖身得来的钱,别给我。”
  蓦地,关上盒盖的那只手上被宋珏的手覆在其上。秦时轩虽然没喝,却也从袅袅的雾气中看出茶水的滚烫,宋珏从来到时起双手就几乎未离过杯壁,可是那双手此时却冰冷得刺骨,甚至比周遭初冬的寒气还要冷上几分。
  秦时宣眉头登时一皱,“你手怎么那么…”
  余下唠叨的话尽数被宋珏突来的唇给吞了进去,秦时宣墨黑瞳孔骤然收缩,看着宋珏近在咫尺,紧闭着的双眼,睫毛纤长浓密,根根分明。
  就在秦时宣愣神之时,双唇间温柔缠绵的动作,陡然增强攻势,横冲直撞地撬开他的牙关,缠住舌头,刮过墙壁,霸道强硬地夺取秦时宣口中的空气,致使他头晕目眩,有些落不着实处。
  秦时宣喜欢宋珏,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
  第一次见他时,他穿得破破烂烂,眼神里满是带刺的戒备,秦时宣不怕,还特爱逗他。
  按秦母的话来说就是“欠”,秦时宣傻兮兮地笑了笑,吸溜了几下鼻涕,没听懂,转身就看洗干净了的宋珏去了。
  白净净的小脸,粉嫩嫩的小嘴,明明与村里其他孩子一样的装扮,在宋珏身上却好看得出奇。
  秦时宣又吸了吸快流进嘴巴的大鼻涕泡,瞪大亮晶晶的双眼,“我*,你长得可真他妈的好看。”
  受过优良教育的宋珏哪里听过这般鄙陋粗俗的污言秽语,闻言面部好一阵抽搐,后来秦时宣小小年纪在乡野间养成说粗话的习惯,在与宋珏相处过程中倒也潜移默化地移除了。
  也许是因为宋珏长的好看,亦或是他身上区别于农孩子的高贵气质,总之秦时很爱黏他。
  宋珏干农活的时候,秦时宣便在水稻的泥水里摸鱼抓虾,宋珏就连干农活的时候都与旁人不同。
  年龄小动作,却不扭捏造作,也不粗旷费劲,每一下都恰到好处。
  “你插个秧样跟写字一样斯文,以前家庭的书香气息一定很浓吧?”
  宋珏插秧的手一顿,“普通人家罢了,只不过是自己随便看了几本闲书,爱好学习。”
  手滑进水中,搅动,秦时宣眼神不住乱飘,“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我还小。”宋珏直起腰,俊俏的小脸一板一眼,“我前天不才教过你吗?何时做何事,需遵循正道而行。”
  秦时轩连忙回道:“是是是,先生说的对。”每次宋珏一副小教书先生的模样,就让秦时宣看得牙酸,嘴角却被他一句“没有”勾了起来,手在混沌的泥水中搅得更欢快了。
  年幼无知,不懂那叫喜欢,后来被仇恨冲昏了头脑进了宫,在残酷的现实打压下,被迫飞速成长,懂得了细水流长,厚积薄发,同样也尝到了相思之苦。
  每月送出宫的信件中,都承载着那迟到近十年的喜欢。
  辗转的唇舌终于分离,宋珏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将吻到发红的舌尖袒露在外,从秦时宣口中牵扯出一条银丝,暧昧至极。
  宋珏没坐回原位,仍旧保持着与秦时宣极近的距离,“银子是魏赋的,我也是,你嫌银子脏,那我呢?”眼中迅速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悲痛,“阿宣。”
  秦时宣的理智在听到宋珏久违地唤自己小名时,便猛地断裂了。
  理智告诉他应该停下,这么做只会让少年的宋珏善良正直的形象,在自己脑海中更加模糊,替换成眼前这个意乱情迷,恬不知耻的慕权之人。
  秦时宣不信一个人会在短短四年本性大变,可事实却被宋珏血淋淋地剖肚刮肠,甩在秦时宣面前,让他痛苦万分,于是他便将这份痛苦施与宋珏,想与他一同承担,却适得其反。
  即将结束之时,宋珏冰凉的手指摩挲着秦时宣不知何时落了泪的脸颊,被一记重击顶过,纤长白皙的颈脖弯成一道舒爽的弧线,“你看清楚,我是双玉,不是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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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和谐


第4章 银毒
  人间民不聊生,饥荒灾害、天灾人祸层出不穷。
  漓安宫内,上百盏琉璃灯却不知羞耻地彻夜长明,殿内金碧辉煌、极尽奢华,说是圣上住所也不为过。
  冗长的殿道以稀珍绒白鹅毛铺垫,宋珏跪拜其上。
  一袭墨衣,衣衫凌乱。
  衬着遛进宽大广袖的火光,宋珏看见自己双臂下的白绒正迅速被浸湿成血艳的猩红。
  方才与秦时宣欢爱之时,宋珏已经很小心地没用手上的力气,可最终伤口还是开裂了,幸亏今天穿的是黑衣。
  几个月前,作为太监院里新来的,宋珏被派了去端茶送水的差事,他求之不得,毕竟如此也方便行事。
  深知自己长相出众、气质淡雅,丢在一众萎恹恹的太监中更是一眼万年之人,找着机会往漓安宫差事,以增加自己在魏赋面前的眼熟度。
  在鱼龙混杂的洛阳城当了一段时间的小馆,宋珏每次与魏赋对视都能丢一个恰到好处的眼神,动人心魄。
  魏赋则一副被勾得失魂落魄的模样,像极了发情的公狗。
  宴席上宴火升平,底下的人都无一不在心中鄙夷恶心,面上却装的无甚介事,堆砌着讨好的笑容,举起酒杯对魏狗阿谀奉承。
  只有宋珏看得出来,在魏赋与他对视的眼神中,一丁点**也无,甚至有浓浓的打量,似是在挑选一件商品。
  有用便留,无用则杀,无情亦无义。
  宴会接近尾声,魏赋当众点名宋珏,要他留在漓安宫里办事。
  宋珏佯装大喜过望,感天谢地般地跪倒在地“咚咚咚”磕了几个响头,弯下腰时嘴角扯开一抹势在必得的笑。
  魏赋若真想将宋珏拐进自己宫内当禁脔,一介小太监而已,大可不必特意当众宣告。
  那么原因只有一个——这般动作是做给底下的人看的,所以有关魏赋收干儿子当禁脔的传闻也极有可能是他刻意营造的,而这般大费周章的背后,隐藏着他真的目的。
  一次次眼神交汇间,魏赋从宋珏精致漂亮的眼睫下看到了野心与狡黠。
  于是,宴会结束后,魏赋习惯性揉了揉自己的腿,从站立一侧的侍卫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哐当”一声,丢在仍跪着的宋珏面前,“你到是个聪明人,能调查透我也费了不少功夫吧?很好。”穿透笑眯眯的眼缝,看这件的商品——美丽能掩人耳目,野心能为人所用,心思缜密且聪慧过人,完美无缺。
  “想必你也知道上一个叛逃的后果,你可要想好了。”
  见过魏赋真面目的只有两种人,一是死人,二是他自己人。
  宋珏心知肚明事到如今已无路可退,更何况他也无心退缩,“孩儿仰慕父亲已久,如今终于如愿,自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言罢,支起上半身,握紧跟前的匕首,替换着朝两条小臂内侧,雷厉风行地各划了两道深可见骨的缺口。
  霎时,钻心般的痛楚自伤口涌至四肢百骸,剧烈的疼痛奋力拉扯着意识,想将它从宋珏身体里夺走,后者挣扎着动作因失血过多已经开始苍白发冷的手指,端起宫女递来的银色液体,一咬牙,尽数泼在皮开肉绽的伤口上。
  蓦地,比方才痛上数倍的灼热感叫嚣着席卷而来,只一瞬便将他的意识冲得支离破碎。
  昏死前的那一刻,他忽然意识到——这场以命相赌的生死局,他赢了第一步,却也只能赢这一步。
  “双玉,你在外面搞些什么,我会不管。”
  一句话扯回宋珏的回忆,闻言松了口气。
  魏赋疯起来谁都咬,自己又与秦时宣经常见面,怕魏赋起疑也去咬他,本计划用银两与秦时宣撇清关系。
  分明下午去见的秦时宣,一时没控制住局势,脱离了掌控,被折腾到日落西山才失魂落魄地回自己住的偏殿,都没来得及处理小臂内侧开裂的伤口和**里的粘液,就被多疑的魏赋遣人叫去了主殿。
  一口气松至一半,只听“啪”的一声,背上猛地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施暴者悠悠然地收回鞭子,魏赋慢条斯理地用指腹摩挲其上新鲜的血液。
  魏赋天生半瘫,即便寻了灵丹妙药,能在外人面前行动自如,可随着年龄的增加,日常双腿还是不甚方便。
  再加上近年来与匈奴人通敌,经常需要联系会面,要想野蛮又崇尚力量的匈奴与一介半瘫合作,简直是天方夜谭。
  因此他便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色狗的形象,在其遮掩下肆无忌惮地物色合适的代理人,可范围又太狭窄,要么不够心思缜密,要么胆小怕事,一听到是干通敌叛国的大事,便吓得屁滚尿流,魏赋还为了杀人灭口,派人将他所藏身的村落焚烧殆尽才揪出他来,费了不少心思才将这事粉饰太平。
  在计划马上要实行的紧要关头,宋珏出现了,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可也是个疯子。
  他是第一个以最快速度割肉服毒的,同样也是第一个在途中一声不吭的,甚至后来魏赋不知出于什么缘由告诉他:“银毒一旦入体,显于肌肤,从腕间始,十五月圆,伸长一截,月月如此,直至心脏,穿心而死,无药可解。”
  宋珏只是眨了眨眼,没一会儿,毕恭毕敬地道:“孩儿知道了。”
  魏赋不相信一个人慕权到连命都可以不要,于是前前后后调查过他许多次,结果次次确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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