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簋 上——潘郎
潘郎  发于: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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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活着。”

“我活着,因为我舍得死,只有我死了,他才能活。你看,故事的最后还是一滩狗血。”

“更狗血的是,您穿越过来了,成为了男人。”

“沈晨宁,我很高兴我成为了男人。如果我一开始就是个男人,就能护着他,护他一辈子。”

“如果你一开始就是个男人,你不会碰到他。”

“谁知道。我碰到了他,也碰到了你。”余谨谦扬起头,看着湛蓝的天空:“晨宁,我要出去。”

“会出去的。余谨谦,你没有任何精神病。”

第十九章:余谨谦6

余谨谦努力成为余谨谦,仔细辨认别人口中的余谨谦,很快有了六七分的样子,但他不想成为完全的余谨谦:“沈晨宁,我没办法像他那么滥交,此外,他很愚蠢。”

“我也觉得他很蠢。”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非常开心,全班的倒数第一和第二总还有那么丁点儿区别的,至少余谨谦自己认为自己愚蠢,而我本身始终都有进步空间:“但如果一下子就变聪明会让人生疑。”

“我会慢慢变聪明的。”余谨谦说话时朝着青葱水嫩的小护士坏笑,迷倒涉世未深的小萝莉。

Bin酒吧,一如既往的热闹,我缩在角落,疲倦。诊所和医院两头跑,还要应付“黄瓜菊花”党的盘问。小贵认为我对余谨谦太过关心了,她并不希望我真正的爱上什么人,而护士小姐只是单纯觉得我落下了很多BL功课。其实在穿越方面,尤其是女穿男,我起码也是个硕士了,正宗硕士。

“哟,你也在这儿。”文艺女青年端着酒坐到我身边:“上次的事儿对不住了,那男的一脚踏N船被我发现了,结果死缠烂打的不分手连累你了,不过现在好了,他疯了——”

“我知道,我还因为这事儿被调查过。”

女青年愣了一响,笑道:“我也被调查了。看来一准儿设定我是潘金莲,你是西门庆。”

“那我还有一《金瓶梅》的小情儿,你只是其中一个。”女青年不喜欢我的玩笑,估计被余谨谦劈腿劈出忌讳了。“喂,我说,你是真喜欢他吧,都三个月了还没缓过劲儿呢。”女青年拨弄着头发,眼尾红了,我害怕她哭,拿酒的手开始发抖,这辈子我就只见过两个女人哭,一个不是为我,一个是因为我,感觉都很糟。我害怕那些眼泪,虽然我自己也哭,但哭得再厉害多数也是逢场作戏,好几次我都用眼泪讨好给我钱的女人,可我总在她们真心难过的时候逃跑了。女人的眼泪再是武器,也掺了心,这个太要命了:“那个,我先走了。”我几乎是把钱扔到桌子上跳着脚离开的,狼狈的找了个丑八怪过夜,没关系,有温度就好,半夜惊醒的时候听到身旁均匀的呼吸声,整个人就放松下来了。

第二天,小贵看了我很久,没说话,我也不想说话,她来回的揉搓着我颈间的吻痕,来回的,轻柔得快让人睡着了,我就睡着了。

我和文艺女青年又邂逅了,看来,我们都挺寂寞的,叫了三瓶伏特加,不醉不归。“你说吧,我怎么就喜欢那么个贱人!除了长得帅点儿,钞票多点儿,嘴巴甜点儿,花招多点儿,还真是一社会垃圾!别人吧都以为我看上了他的钱!可余谨谦他妈的就是个上顿下顿都吃不着的穷光蛋,我他妈的也喜欢他!可丫的不是穷光蛋,一王八蛋,还他妈成了精的!我知道他外面有人,老也抓不到证据,日子久了吧,就心想骗啊什么的,骗我一辈子好了,别让我见着就成,我认了!可这犊子偷情也不选个好点儿的地儿!愣上我朋友开的酒店!你说这奸我抓不抓!人都看着呢!余谨谦这王八蛋非把我整得全世界都知道我王八戴绿帽!他王八蛋!我王八!姐姐还不陪他玩了!让他玩去!玩去!老子真喜欢他!真喜欢!可喜欢又怎么样!老子这点儿真心人家看不上!我也算看明白了,谈情哪有上床实在,边上床边谈情最实在,衣服一穿,谁都甭搭理谁,最好!”于是,我不跟她上床,因为我还想搭理搭理她,听听她喜欢的余谨谦是怎么样的。那个叫余谨谦的男人没我绣花枕头,却是地道一包草,干啥啥不行,吃啥啥塞牙,可人家追马子追成仙儿了,追一个成一个,无往不利。这文艺女青年的浪漫细胞发挥过分了,老想着自己能成为这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最后啊,不到死都不算完,何苦操着御姐脸萝莉心的命呢!报应了不是!都报应了,那余谨谦的魂儿还不知道在哪儿神游太虚呢!我问文艺女青年是不是在天涯上发了个《朋友call我抓奸,男友和小三挥汗如雨》贴,女青年相当豪气:“我有什么不开心的就扒出来让大家开心开心。”

我和余谨谦把该余谨谦的毛病一条不落的列了出来,仔细琢磨后又一条不落的套回余谨谦身上。“我准备好了,出院吧。”余谨谦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调整了神态,刚刚好的吊儿郎当的样儿,说话都带着痞性。我无比钦佩郑合氏这赛朝伟超家辉的自然演技。没有郑合氏了,这世上只有余谨谦,一个疯过又正常的男人。

余谨谦的家人开了三辆车来接他,我把车停在他们的斜对面,抽烟。余谨谦和他的家人相处得完美无瑕。上车的时候,他朝我笑了笑,隐晦又猖狂的笑法,不是余谨谦的表情。我开车擦过他身边,还他一笑。

有个人的人生,从现在开始,我旁观,插手。

第二十章:余谨谦7

余谨谦穿着prada灰蓝色三件套羊绒西装脚蹬gucci经典版皮鞋高贵优雅的坐在我的办公室里,看着我桌上的香烟。“要抽吗?”我狗腿的递了一根给他,不能不狗腿,刚签了三年的约,每年六位数的酬劳,担任余谨谦的专属心理医生。另外,他私下划了一张七位数的支票给我,算是酬谢我大公无私任劳任怨的帮他重新回归社会。

他是真正的富二代,什么什么超跑俱乐部成员,跟什么什么摄影网站的一众女模关系亲密。“沈晨宁,我又有朋友了。”他指间的烟燃得缓慢,并不抽,就看着徐徐上升的烟,看着那些烟淡淡的散在空气里,只留下呛人的香气。我恭喜他,真心恭喜,我没有任何朋友。他玩味的抬起头,望我,妄图深究其中的意思。聪明人不好,容易自作聪明。“你说,那些人算我朋友吗?”他问我。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这样的问题和类似的感情都挺陌生的。老簋说“吃软饭的男人不需要爷们儿样的朋友,因为他们会抢你的生意”。我记住了,记得很好,贯彻始终。

“沈晨宁,我们算朋友吗?”余谨谦又点了一根烟,架在烟灰缸边,就事不关己了。

以前,我们聊过相关的话题,点到即止,现在他步步为营。我无法不招架,他是我的病人,我的主子,我的上帝:“您觉得我是您的朋友,那咱们就海了去了,您要是觉得我连条狗都不如,我指定不吭声儿。”

“沈晨宁,我喜欢精神病院里的你。”

可疯的人不是我。我跟他不一样了,我们失去了平等相处的机会。实际上,我一直在盼望对他卑躬屈膝,余谨谦有钱,我喜欢钱。

报纸上认领尸体的告示多得怪异,三名年轻的男性尸体表征叙述可窥其尚好。小贵把告示都圈了出来,打了把大叉。我不由自主的颜面神经抽搐:“你是不是试验过‘双龙入洞’?”

小贵从脏兮兮的尼龙包里摸出一根暗污色血迹斑斑的按摩棒:“‘双龙入洞’好没意思,这三个人都可以被‘双龙入洞’,我想试试‘三阳开泰’,不过没成功,他们都死了。晨宁,他们好不经弄,都是MB了,按理说肛周肌应该不紧的……”我捂住了耳朵,小贵一直在说,我看着她一张一合的嘴唇,世界就开始旋转了,杀戮变成了可以被合理理解的事情。我操纵了别人的人生,同样的,被给予理解。小贵抱住了我,舔了舔我的眼角,湿热:“晨宁,你哭了。”我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哭?我不知道。我不需要知道,沈晨宁不需要,小簋也不需要。

余谨谦如他所说的,有条不紊的变聪明,逐步接管了他的家族公司,还有本该属于余谨谦的酒肉人生。他和不同的漂亮女人约会,单纯越会。“我无法跟她们做,爱。”他对我说,表情困惑:“沈晨宁,我以前是女人,所以对她们了如指掌——”

“所以呢?你完全明白她们的心声,更应该要钱就给钱要人就给人,犹豫什么?”我有些不耐烦,想认真看《浮光》的结局,明明结局已经够好了,可我总觉得不够好,好到烂狗血就好了,可惜整篇文的基调宛然悠远。

“你最好认真点儿!我付过钱的。”余谨谦微笑着合上了我的笔记本电脑:“你知道我现在是个男人,很有可能,会以这个男人的身体活下去,活到死。”

有钱的就是大爷,我低眉顺眼的,无心道:“试试男人好了。”绝对的,纯属无心,我一点儿也不气他让我猫爪似地挂着小说结尾,一点儿也不!

余谨谦沉了一刻,勾住了我的下巴:“我想试试你。”

这革命情谊整得,都快限制级了。“找个你喜欢的男人好了,真正喜欢的,也许会碰到上辈子的男人也说不一定。”我轻轻地说,确切得说,应该是说服。

他失神了,我说到了他的痛处。而且,他真的不喜欢我,表现得太过明显又让我有点儿失落,人就是贱!可死过一次的人都不看表象,而我除了一张尚好的皮囊,什么都没有。

文艺女青年端着杯酒朝我走了过来,拿笑容亲切得都有点儿恐怖了。“您——”我刚开口,就来了个经典的酒水泼头狗血戏码。女青年摔了杯子:“我什么我!你他妈德行!敢把余谨谦掰弯了!大老爷们儿的缺人干是吧!老娘送你一车黄瓜,每天变着花样儿的捅您那万寿菊!干点儿什么不好!捧着男人上男人!操不死你……”

我总算有点儿明白了,可问题在于我根本没有就没有掰弯余谨谦!老子还他妈是一直得不能再直的直男:“您先消停会儿行不行!余谨谦弯了关我毛线事!他自己乐意!您要真爱余谨谦赶忙变性去!跟我得瑟有屁用!”

“你!”女青年怒目圆睁。

“你什么你!”

“靠!把我的马甲还我!”

哦!淡定系列的温馨小马甲,永别了!“老子压根儿没用!您要稀罕,您那回去好了。您下个帖子我帮您把名字都想好了!《念念不忘的前男友被我一夜情未遂的对象掰弯了》,还成吧?够您混一百多层的水楼了!明儿我就去注册一ID,叫‘前男友的男朋友’,帮您顶贴!”

女青年咬牙切齿的:“成!你等着!淹不死你!”

我抹了把脸,去洗手间整理仪容,期间陆续被三个货真价实的gay搭讪了,我要说我是直的吧,丫都不相信!这黑锅背得,无处喊冤啊!

隔天还真有一八卦水楼火了,名字就叫《念念不忘的前男友被我一夜情未遂的对象掰弯了》,楼主嚣张的叫着“前男友的男朋友”现身,一众筒子不要钱不要命的煽风点火,我保持了万年潜水党的良好美德围观了假冒我的山寨货和楼主的嘴战,心情大好。

余谨谦请我吃饭,经过亭台水榭,一路曲折才到了包厢。“最近还好?”他抿着香片,透尽了古气。“怎么说呢噢——”我一口小沈阳的《三枪拍案惊奇》腔才刚发挥呢,就被成功蜕变成商场青年才俊外加中途弯掉gay的余谨谦打断了:“好好说话。”

“我倒是想好好说话,可别人不给我机会啊,现在我去夜店一水儿男的轮着招我,女的都跑光了,我谢谢你八辈儿祖宗!”

余谨谦沉了一刻,微笑:“那个女人一直找我复合,我只好说你让我喜欢男人。我觉得有道理,所以以后都喜欢男人好了。”

“她以为你喜欢我——”

“是吗?”余谨谦仔仔细细的看了我一响:“你长得太不让人省心了,我只想安心的找个人暖被窝。”

这样的话近似于赞扬,再加上好酒好菜,我总是容易舒心:“你真找见了?”

“找什么?”

“暖被窝的人,让你安心的人。”

“慢慢来。”

“有没有想过那个伙夫也穿越过来了,又或者他轮回转世到你身边。”

余谨谦放下了筷子,略微沉吟:“我不信这些,即使我自己经历过了,我也不信。现在我是余谨谦,我活得很好。至于那个男人,碰不碰得到都好,我真心得到过他了,不遗憾,又何必执着要想见呢?沈晨宁,你很天真,这一点,我喜欢。”

我很天真,第一次有人这样评价我,易贬易褒的中性词,也许吧。我只是偶尔会想起老簋,他也可能穿越到别的时代的地方去了,但愿有人像我帮助余谨谦那样帮助过他,但愿他还活着,活得很好。虽然多数情况下,我还是愿意他死了。

一个月后,余谨谦真的有了新欢,一个让他省心的男人。他牵着那个平淡无奇的男人过马路,我坐在车里等红灯。他是1号,很明显,气场强大。我想我得找个机会恭喜他,他做了身为女人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且时刻轻而易举。

偶尔,我也会希望他和那个男人上床高,潮的瞬间,真正的余谨谦得以回魂,真正的余谨谦啊,那个顽强到人渣的异性恋看到在自己身下呻吟的男人会不会崩溃?会不会呢?我十分期待,并且一直期待。毕竟是因为他,我才缝了二百八十八针,那样的痛,终生难忘。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太不人道了”,我讨厌这句话。我想爱一个人,爱一辈子。

第二十一章:庄聿歌1

我想搬家。看了好几个楼盘,最终选了个以私密性和独立空间着称的小别墅盘,楼与楼指间隔着好几重花园,车子都得绕着圈儿走,没有所谓的邻居,也没有小贵。

小贵不高兴:“晨宁,你为什么要搬家?我都看不到你了!“

她看不到我最好,可我无法对这样的话喜形于色,轻浮的快乐会伤害小贵,转而让小贵伤害我。而我,只不过想最大限度的保留点儿狗屁醪糟的个人隐私。她无时无刻不在我身边,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迫人:“我也想有一个人呆着的时候。“

“你一直都是一个人。“

“是吗?我知道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亲我,翻过我的衣柜,玩过我的电脑,连垃圾桶的纸屑你都要检查。小贵,我不是一个人,我甚至假装不了自己是一个人。你让我防不胜防,我现在不想防备。“

“你不用防备我,我只是爱你。“

我不懂小贵的爱,也不想懂别人的爱,但不妨碍挥霍:“那就让我感觉到你爱我。“

“你总是推开我,怎么感觉?晨宁,你真狡猾!利用我的爱,得寸进尺!我想看到你!我总能看到你的!“

我翻了翻她的约症时间表:“实际上,下周二我们又可以见面了,一周见四次还不够么?“

“不够!沈晨宁,我真想杀了你!对!我应该杀死你的——“小贵来回踱步,神经质的自言自语:”我对你太好了!我要凶一点儿,折断你的腿,这样你就不会离开我了!不!我要切除你的脑叶,这样你才不会乱想!这样你就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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