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簋 上——潘郎
潘郎  发于: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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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情了,一针见血,感情饥饿,拼命想包覆某个人,我找不到那个人。“那,如果你爱我呢?”曦琅问我。我会爱她吗?我很想爱一个人。

第三十五章:庄聿歌15

陈子桑自带了外卖的咖啡:“要喝什么?我买了四种口味。”

“谢了,实际上我不太喜欢这玩意儿,硬要选的话,我宁愿喝鸟窝牌的速溶咖啡。”

陈子桑愣了一秒,歉疚道:“抱歉,让你陪我喝那么多咖啡。”

“不,应该是我道歉才对,其实我知道你根本就不喜欢速溶咖啡。”

“有那么明显吗?我很了很多呀。”

“你每喝一口就会撇嘴角,我只是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嘴角抽筋,结果你再抽筋前就受不了了。”

陈子桑大笑:“早知道我应该更早的为自己谋福利才对,而不是默默忍受。”

“半途而废的美德不算真正的美德。”

“我实在忍受不了满是砂糖和香精的咖啡了。”

“好吧,我保证尽快改正,下次你不用再买星巴克进办公室了。”

“十分期待!”陈子桑打开杯盖,意式浓缩咖啡,他沉溺在褐色的苦涩里,表情温然:“我快结婚了。”

“你说过了——”

“我是说我跟她坦诚了自己的无能,性无能,她还是坚持要跟我结婚。”

“恭喜你——”

“不要急着恭喜我,实际上我告诉她的时候,她并不相信,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考验她。我又不是女人,不必拿这种事情试探。然后我把报告拿给她看,她看得非常仔细可还是不相信,于是我又和她一起去医院做了检查,尽管整个过程令人厌恶,但我忍受了,呵,这可比速溶咖啡难忍多了。她开始哭,开始骂,让我去死,我让一个高贵优雅的女人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泼妇,真糟糕。我们一个星期没有见面,我像是在等待最后的宣判,而我犯的罪并不是十恶不赦,对不对?可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是个死刑犯。她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一切继续,她丢不起这个人,请帖已经发了,所有人都看着,她一定要结婚。我问她是不是爱我,她说她恨我;我问她是不是爱我,她说她不知道;我问她是不是爱我,她说她会试着爱我。沈医生,‘爱’是个脆弱的东西,你看,一个星期前发誓爱我一辈子的人,一个星期后只能勉强着自己爱我,她不会再爱我,何苦委屈自己呢。”

“她不委屈自己,会有更大的委屈。‘人言’这种东西是会杀死人的,你该感激她,她保护了你的秘密。”

“我不感激她,也不愧疚。我爱她。如果她认为这个结果最好,我就陪她走下去;如果她后悔了,我尽力弥补。”

“我觉得你内疚一点比较好。”

“她的表现让我有点儿受伤,可能短期内,我都很难内疚,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内疚的。”陈子桑丝毫不掩饰人性的阴暗。

“我该说你很诚实吗?”

“完全可以。”陈子桑用完了最后一杯咖啡,拿出了一封请柬:“不介意的话,请来观礼。”

“我不喜欢没有幸福可言的婚姻。”我对应了他的诚实。

“或者,你可以那样想,看一部超长时段的电影,波涛暗涌,危机四伏——”

“不知道你的演技如何。”

“绝对不会令你失望。”

“你太自信了。”我撑着下巴,把质疑的表情装饰了无辜。

陈子桑沉了一刻:“沈医生,我必须自信,这个面具还要戴一段时间。”他指着自己的笑容,上扬的弧度刚刚好。

这个男人享受爱情,承受爱情,坏的,更坏的,还要坏的,都淡然。他离开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想过换一种活法,他说他正在换。正在换,进行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都是发生过了的,我还在琢磨余谨谦的道理,艰深。生活不是我的,爱情是我的,至少我得把握一样。

第三十六章:庄聿歌16

曦琅抱着家庭装的巧克力香草冰激凌,雀跃:“庄聿歌吃得很少,很多东西都不吃,我讨厌恶心巴拉的西餐。”

“如果她长胖了,挨饿的还是你。”我冲她吐了个烟圈儿,玩笑。

“扫兴!”她咬着汤匙,愤恨,这样的表情让我想起白天开保时捷跑车喷真我香水的庄聿歌。“我是我,她是她!”

“你说过很多遍了。”我有些心不在焉。凌晨耗到清晨,让我整个人非常疲倦,尤其第二天还要上班:“你不累么?我很累。”

“不累。”曦琅完全不解。

“嗯,你一整晚都呆在我这儿,而庄聿歌似乎每天准时开车上班——”

“你担心我?”曦琅显得很开心。

不,我不是担心你,是担心我自己,好几次开车我都差点儿睡着了,事实上,我还想活久一点儿:“我觉得你可以为庄聿歌着想一下。”

曦琅瞪圆了眼睛看我:“你担心她?”

“谁都好,我要睡了,麻烦你走的时候锁上门。”我打着呵欠起身上楼。曦琅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说过不能上二楼,对吧?在别人家就要守别人的规矩,晚安!”我却没有给她晚安的吻。

庄聿歌又一次把车超到我的车前面,她总是能淋漓尽致的表现自身的童真,超车的那一瞬还不住的朝我做鬼脸。好吧,我没什么好胜心,再者,我是个男人。

小贵摸着我的黑眼圈儿,心疼:“晨宁,你总是不能好好的爱惜自己。”

“有你爱我就够了。”我对讨好的话得心应手。

小贵埋在我的怀里,呼吸浅浅的,乖巧,让我错觉制约的双方变换了位置。她有点儿低落,少见的情绪:“晨宁,球儿死了。”

难怪对我的话无动于衷,毕竟死者为大,我使劲儿把我的眼眶抠红,认真考虑在办公室里放风油精:“是吗?节哀顺变,节哀顺变。”

“我杀死了它。”小贵沮丧极了:“球儿肥了好多!医生说它的消化系统紊乱,要花半年的时间才能调理好,我没那么多时间等它变好,我忍受不了,它好丑。”听完这话,我觉得改明儿我得给自己披麻戴孝了。她亲了亲我的头发:“我只有你了,你不要变了,晨宁,我好害怕,你一定不要变,我不想一个人孤独的活着,不要,你会陪着我的,对吗?”我说不出话,她那么伤心,伤心于自己制造的死亡,我像是走在系在万丈深渊智商的纤细钢索上,后面的路崩塌了,而前面一片迷雾,我摸索着,晃晃悠悠的蹒跚而行,每一步都紧张得快死了,却一直挣扎着活。“晨宁,我只有你了。”我只有我自己。

护士小姐递来一张便条:“一个叫‘纯姨’的人留言说想见你,我把地址记下来了。”

我攥着手里的纸,默了一会儿:“把下周二空出来,我要休息。”

我差点儿忘记这个人了,我是她名义上的儿子,可我真心想忘了这个老女人,还有她那张那是菊花褶子的的老脸,。办完财产过户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我对她说我不想见她。她说她也不想见我,一看到我就想到老簋。于是我们不见面了,甚至假装陌生,好几个社交场合,我们都把彼此当做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问好打招呼,我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会如此,我只是以为。

第三十七章:庄聿歌17

郊区的私立医院把自个儿当公园建了,这亭台楼阁鸟语花香的。我由护士带着绕过了住院部来到了VIP专区,门口立着“非请勿入”的牌子,我跟门卫登过记后确认了预约才由里面的医务人员带入大楼。“你们这儿整的跟五角大楼似地。”我讪笑。

“基于病患隐私。”穿着粉色护士服的小姐微笑着节约口水:“到了,请进。”

我在病房前杵了一会儿,开始想自己为什么要来这儿,为什么,我想不出来,只好让里面那个人帮我想。我敲了敲门,顿了下才进去,纯姨坐在病床上,又老又丑,费力地笑着,脸上沟壑纵横到把笑都屈成了哭:“小簋——”

“叫我沈晨宁,你忘记了吗?你取的名字。”

纯姨呆了一下,又笑了起来:“我怎么能忘呢,你是我儿子。”

我厌恶的转过了脸:“我是我妈的儿子,我妈死了。”

“我也快死了。”她叹气似地说着。我坐在沙发上,正对她,局促,摸出了烟,看了看墙上禁烟的标识,有些无措。“抽吧,没关系。”纯姨揉了声气:“小——晨宁,晨宁,你长得比老簋还招人。”

她盯着我,浑浊的眼球闪着精光,我只想得起“回光返照”这词儿:“因为我妈长得漂亮。”

“是啊,你妈漂亮,真漂亮,老簋只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从来不瞧我,一眼都瞧不上,我成天的呆在你妈身边,想着他看你妈的时候也能顺便看我一眼,可他只看她。”

“您要想跟我聊老簋,我就得走了,我不喜欢他。”我叨着烟,靠在窗台,对她痞笑。纯姨紧抓着棉被,低声喊着“老簋”,我讨厌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我妈,她一直叫我“老簋”,她叫着他的名字死掉。面前的女人,几欲相似,她真的要死了。我看着窗外,真正好景色:“什么病?”

纯姨沉了一刻:“尿毒症,就这一两个月了。”

“不是换肾就能活了吗?”

“我活够了。”她这样回答。

“不等老簋了?”我有些嘲讽。

“他眼里没我,我干嘛自讨苦吃。”

“我以为你很能吃苦。”我真的以为,她想方设法的引起老簋的注意,千方百计的插进那个男人的生活圈子里,二十年如一年,还是挨不过虚无,也许一开始就是虚无,那片看得见摸得着的虚无。她只是笑,长久的看我,我抽光了盒子里的香烟:“你死了我不会给你送终,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

“小簋!”她喊着熟悉的名字,胸口起伏得厉害:“小簋,为什么你不早出生二十年,要是你早出生二十年——”

“你就爱我一辈子?知道我这辈子干过最恶心的事是什么吗?就是和你上了床,我从来不捡我爸的破鞋,更何况是他更本就看不上的,你是我的刺,扎在心里,恶心一辈子。而且,没有老簋就不会有我,虽然我也一直愿意自己没出生来着,可顺序总不能乱。就不说再见了,咱们也没机会再见了。”我关上门,把她隔绝在世界之外。她喊着那个名字,小簋,叫小簋的男人消失了,尽力消失。

我整了整衣襟,又是成功人士,沈晨宁,留日心理学硕士,少年得志,一帆风顺,一帆风顺啊。

第三十八章:庄聿歌18

我迷路了,这个医院太大,走得人发昏。我嘘着眼睛看远处的女人,苍白,颤抖,衬得口红鲜嫩欲滴,真我香水的味儿溢满楼道,庄聿歌。我朝她笑,坏笑,她像炸毛的猫,狠命又惊恐的盯着我,总是这样,我讨厌过于认真的游戏,索性率先弃局。绕了几圈儿总算找到了大门,认真研究了大堂里的方位示意图和门诊分布导读,下次就不会昏头了,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妇产科?”我对照了地点,真有意思,生活从来都有意思。

Bin,苦艾酒,催情,我喜欢那个男孩儿的嘴唇,薄薄的,向下吊,永远在生气的样子。他走了过来,我拉住了他,吻他,她错愕却没有拒绝,唇齿间的纠缠掠夺让我镇静,他喘息着问我是否过夜,我问他有没有做过健康检查,他咬住了我的耳垂:“我很健康,上星期刚出的报告。”

我拉他进了洗手间,反锁了门,撕咬,进攻,最好生吞活剥了彼此。“怕疼吗?”我问他,解开了他的牛仔裤,他却只顾得上吻我,我皱着眉推开了他取来了洗手台上的洗手液,挤在手上:“宝贝儿,你最好放松点儿。”

他呻吟着:“小心点儿。”

“我会很小心的。”说话间,我进入他。

他痛得直抽气:“妈的!你想弄死我吗?明明答应我要小心的!”

是的,我答应了,我只是答应我会很小心的说“我会很小心的”这句话而已:“很痛吗?那就不要做了——”

“操!你都进来了还想半途而废!你他妈不做到我舒服了,我夹死你!”他哆嗦着威胁,只添风情。

“遵命。”我吻住了他,把他的声音都吃进了胃里。

他狂飙着眼泪,摇头,紧紧抱住了我:“我不行了!求你,不要了,唔,不要了,啊!”

男人有时候说“不要”就是“要”的意思,我这么理解,自私自利的满足自己,他失去了神智。我帮他穿回裤子的时候,他竟然问我这是哪儿,我点了根烟放到他嘴里:“现在好点儿了吗?”

“好,好一些了。”他拼命的抽着烟:“你他妈太狠了!想操死我啊!”

“你自己说不把你做舒服了就夹死我,我只是不想被夹。”我微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舒服吗?”

他缓了一会儿:“你太他妈带劲儿了!我第一次遇到半小时都不射的男人——”

“是吗?宝贝儿,你真可怜,在我之前尽碰到阳痿早泄的男人。”我亲了亲他的嘴唇:“再见了,今晚我很愉快。”

他拉住了我的衣角:“还能找你吗?”

我笑着推开了他的手:“像我这样的男人很多。”

“才没有!你功夫又好长的又帅!真的!我从来没有——”

我吻住了他的唇,我喜欢的嘴唇:“除了这两样,我什么都没有。你值得更好的,晚安。”

我丢下了他,我的东西遗留在他的身体里,时效极其有限的思念,陌生人,真正的陌生人。

曦琅坐在我的家门口,我不想请她进去,就跟她坐到一处。她的贫血症状还很明显,唇色几乎跟脸色一样白。“晨宁,我不想那样的,好痛,我快痛死了,庄聿歌这个混蛋!”她抱紧了自己。

我却觉得这软弱属于庄聿歌:“她的孩子她有权处理。”

“这是我的身体!我的!”她非常愤怒。

“也是她的身体。”我撑着头,话松懈得残忍:“我觉得她的决定是正确的,打掉未成形的生命,至少孩子不痛。”

“晨宁,你总是帮她说话,她是坏蛋!她讨厌你!只有我——”

“嘘——”我竖起了食指:“我不求证,你也不要给我求证的机会。”

“晨宁。”她挽住了我的胳膊:“你会好奇吗?”

“好奇害死猫。”

“你不是猫。”

“我比猫还不值钱。”

“才不是——”

“好了,回家睡觉吧,现在你需要休息而且刚堕了胎,最好不要吹风。”曦琅并不听话,我只得亲吻她:“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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