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妖炎薰鸭
妖炎薰鸭  发于:201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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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看见上面粘了头发——好好的收起来。”

“偷偷的上了山——没有打扰他——满足了,看看就好。”

“星期四——手不是自己的,脚不是自己的——还是,想和你说说话。”

“头发少了一根——找不到找不到——我很想他。”

吃吃的笑,收罗一地碎片入怀,而后,取一支一字螺刀,细细刻画,在台木之上。

那些碎片本该浴火焚尽,为的,只是我的一个痴念。而今,念头依旧盘符在心口,味道却不再类同从前。

从前怜悯他,可怜他,帮助他,保护他,而今——

“12月17日星期四天气阴

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然后,梦醒了。”

——

推开房门,寒风呼呼入袖,抬头亦是一片阴云横空的暗沉,我拍拍衣袖上黏着的灰尘,大步跨入灰茫中。

如果看便可以找到抉择的出路,我会去。

纵使心中尚有不甘,我需要给自己找一个理由,然后——顺应着说“是”。

“小秦啊,忙工完了去看月铃啊?小姑娘现在住的远了,两个人见面不容易吧?”

“我——”见着逮住便不放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一个字——顺,“是啊,不容易。”

“早些把亲事办了,咱们大伙都好。”

“呵呵呵。”

心头凄凄切切的笑,笑出了面庞,红了嘴角。

这是第一个。

“小秦啊,啥时候把新娘子带回队里啊,咱们可都巴望着吃她做的咸菜馍馍啊。”

“你们哪里听来的事?”

“还不承认了,整个青子村都知道了,那些大妈大婶的可不把日子都排串了。”

“哪儿啊?”

“去东家看看,那些老媒子就等你上门了。”

第二个。

“哎呦,小秦啊,来来来,大婶可给你选了几个好日子。这个月27号,31号,下个月的1号,9号,都是黄道吉日,哎呦这公历看着真是不舒服,大婶看着索性就1月1号,又赶了元旦,怎么样?”

“我没想过要——”

急急的推却,却迎来老媚人更狡猾的笑脸:“这话怎么说呢,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门两个早结了早好,生产队的那什么结婚证书咱别管,拜堂才是正理,听大娘的准没错。”

早结必定是良缘?

从什么时候开始事态居然发展成了这个样子,该怪我的不善察颜观色?还有因为——眼珠子都摆在一个人身上的缘故?

总还是想找一个值得我说“不”的答案,“四婶子,如果我不娶月铃——”

“什么!”老婆子一下蹦了老高,一双眸子和铜铃似的大,“您不娶月铃?那是不要了她命嘛,现在全村的都知道你和她这么好上了,你要不娶她,谁乐意要一双破鞋!”

“可是!”我咋舌,“她还是——”

“还是黄花闺女都不成,除非她先说的不要你,那价钱还高些,您要是不要她,哼哼,”老婆子冷笑了一声,突然又凑过身来,“小秦同志,您不会真不要她吧。”

“这哪能啊,不会不会,呵呵。”

妇人口舌多,话也不能给她说了去。不过,她说的也有几分道理——

如果是她先后的悔,或许——

“哎——”

心口苦苦一叹,圈起手指轻轻数,这是第三个。

“梁二姑,你忙什么呢?”

收拾得当的小院子里头,老人家正踮着脚往门框子上甩着鲜布红卦,赤色的绵料寒风中噗噗有声,又刺得心口一痛。

连她也——

“俺这不是给你添置点新货头嘛,大伙都知道你要成亲了,也不来和二姑说说,二姑可把你当自家孩子,如果咱小脚儿还在——”

眼见着老人家悲从中来,一双眸子又薰成了泪红,我连忙调转话头,“二姑,你也觉得我当娶沈月铃?”

“傻娃儿这说的什么话,月铃这多好的一个姑娘!”

“我知道,我只是想知道,”我斟酌些许,还是决定托盘相告,“我是不是一定得娶月铃?”

“你不喜欢人家?”

点点头,又摇摇头,不敢说,不能说。

“二姑是过来人,知道咱乡里的姑娘到底比不上城里的,不过,小秦啊,人贵要有个责任心,你要是不喜欢人家,当初就应该避的远远的。”

“我——”我当初不是一门心思在讨好山上的那位嘛,哪有什么心思打理身边的这些。

“人家姑娘也不好过,你要是推了这亲事,月铃下半辈子就苦了。”

二姑摸摸我的腮边,指头温热非常。我垂着脑袋静默,一时间喉口似有堵塞,跑了一圈,到底还是有人看透了我的桎梏,只是——

同样的无可奈何。

“二姑,我自己有分寸。”

纵使是相劝不相逼,她也不过是第四个。

然后——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第八个——

没有落日的黄昏,我跑了一圈又一圈,没有找到自己要的答案。

在这个地方,似乎从来只有“是”与“必须”的抉择,其他的,一概不谈。

没有婉转的余地,一点也没有。

连我的那点执着,都像是丢弃在寒风里的干馍馍,风化,成粉,然后——等待四散。

我不甘心。

黑云久散不去,枯枝摇曳,鬼森森的晃眼。

大雨将至,过一阵是一阵的寒,他——是不是也在那一头等着我,罢了,等我的温暖,是我给不了的身体。

那么,心呢?

“你个小丫头,收个棉襦要那么长时间,吃弹药了啊!”

一声尖利的呼喊划破耳膜,带着些粘腻的凶狠,这声音,我能认的出来。

蹑手蹑脚的踱步向屋后,贴身在光滑的墙壁之上,石灰造成的心房子,比之村里的那些破烂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只是,住在里头人,败絮其中。

“磨磨蹭蹭的,把你接回家来不是让你享福来的,扶不起的阿斗!”

树影摇晃更烈,隐了窗子,也遮去了我窥视的身形。

偷窥,只不过为了扶持我的那一点点的奢望。

奢望或许,她还没有那么的想要与我一起——生活。

“都说你要嫁了,还不知道是不是编出来骗人的,小蹄子眉眼儿飘飘的就知道勾男人,还不定人家要不要你呢!”

“庚哥他不是这样的人!”

“哎呦,”妇人尖刻的嗓音又自传来,“还没过门呢就胳膊肘忘外拐了啊,怎么,和人睡过了不成!”

“你别胡说!”

“我胡说?这村里头上上下下的谁不知道你和那小白脸在外头过了一夜,要说你现在还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鬼才相信!”

“那天我——”女孩的声音渐渐低落,喉口翻滚着不能自我说服的喏喏。

“我看那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你是一个茅坑里的屎,”手指头戳弄的声响,女孩儿嘤嘤哭泣的声响,“你还是先想清楚人家要不要你,别到后来剩个破鞋没人要!”

女孩儿哭的更凶,话语都成了断续,“嫂子,你别这么说——庚哥他,不会不要我——”

“他要是不娶你,俺门家的脸都给你丢尽了,到时候看俺不打死你个不要脸的!败门货!”

竹扫子啪啪上身的责打声飘散在夜风中,一下一下,扫出了女孩呜呜不止的痛泣,也扫去了我心头仅剩的那一丝不甘。

或许命定如此,不甘也无奈。

这一着,我要是错,毁的恐怕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她。

或许梁二姑正看出了我的软弱,那一句人贵要有个责任心便似刀剜在心头,每一下都是一片污浓的死血。

“嫂子,疼!”

最后的一声尖叫击破思绪,门扉被死死撞开,自眼前跑过一抹桃红。

少女抹泪离去,身后依然是责骂连连的怒吼,竹扫子被抛在院子里,溅起了一片泥黄。

雨,终于还是来了。

漫天透明的水串子砸在面上手上身上心上,是叫人清醒的绝好汤药,一场雨,一个人,梦醒。

彻底的醒了。

拔腿向着桃红的身影追去,泥浆飞溅。

“月铃!你等等。”

截住少女奔跑的身影,怜惜的看着她面上紫红滚烫的印记,雨水倒灌入眼中,模糊,“月铃,你想我娶你吗?”

“庚哥?”少女湿了一头一脸,眼眸里慢慢的惊讶,“你怎么来了?”

“我问你,你需要我娶你是不是?”

“我——”少女忧郁半晌,红透了脸颊,“庚哥你还不明白吗?”

我点点头,“如果给你一个壳子你也不在乎的是不是?”

“壳子,不是庚哥你吗?”

“是我,”我捧住她的脸颊,“你看好了,是我,是我这个人,这个人的壳子,不要紧吗?”

女孩子摇摇头,“俺什么都不要紧,只要是庚哥。”

“没有心也不要紧?”

一句话冲口而出,在哗哗的雨水中散成了模糊的音节,那么模糊,她却听的清清楚楚。

泪水从嫣红的卧蚕之上滚滚滑落,和雨水不同的滚烫,烧伤了我的手心。那里,我因那个人留下了一个伤疤,心痛时尽是折磨,而今又似晕眩。

“俺不要紧。”

等待已久的答案终于出口,我了然。

“好,我娶你。”

第29章:婚

新婚在即,生产队一片忙乱,好像顺应了古早的要求似的,村子里没有一个人提起除四旧的大浪潮,反都喜滋滋的忙活着拜堂洞房的繁琐尘事。

“洞房花烛明,舞馀双燕轻。一炮响平安,二炮响富贵,三炮响个子孙成堆。”

手执着二姑新扎的大红灯笼,不费力便挂上了房梁,大红灯笼高高垂垂,流苏也染情,染离情。

不知是谁在一边哼哼唧唧的咬着曲调子吟唱,拖慢了嗓子的音调特有东北的绕味,字字的,绕住了满堂人儿殷勤的笑脸,却绕不住飘散天外的思绪。

似乎,有个人也说过要和我拜堂成亲,不过,做新娘子的好像是我呢。

糟糕了,一不小心又忘成了干干净净,连那个人的影子都不剩。

事到如今,不想他忘记他,对他对我都是好事。

“根头,想什么呢?”笑盈盈的脸,苦涩涩的心,这个人,怕是也有不甘吧,“整个人都呆了。”

“在想洞房呢,哎——春宵苦短啊。”我讪笑着作势长叹,成功的引得一干人等吃吃哄笑,“师哥,你很不甘心是不是?”

“你说什么呢?”

小心的凑过身子去,“洞房花烛,我怀里的女人,你也想要吧!”

“放屁!”

“哎呦,师哥你嘴臭!”

看着矮个子顶着大锅盖头忿然远去的背影,心里头突然莫由来的一阵快然。

“小秦,你和你师哥是怎么了,总抬杠的。”

“我顺他还来不及,”我呵呵笑,“你不知道,我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他,”故意放大了嗓调,“他就是一护雏的老母鸡,哆嗦个不行!”

远处慢走的人影颓然一顿,歇了半响才想定了似的挪出几步。

“闹矛盾了?”

“没有,给我找了这么个如花美眷,我还真要谢谢他。”

我的确感激他,我也的确怨他。

怨深入心,将我心底那些美梦的影子一点一点连根拔除。逼迫,劝慰这些我一直尊为道理的言语,在这一次变故中彻底变了形,只一瞬,就满了面目狰狞的丑态。

去沈月铃家提亲的那一晚,我把那本日记黄纸的碎片用一把火烧了个精光,连同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一起,随风而逝。

只是,那桌脚刻画的一句却是怎么也去不掉,唯一的一直钢笔被划断了尖,那刻痕依旧在心。

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

末了,单剩下壳子趴伏在桌面上,和着宁死不忘的心眼,笑成了狂。

过去听大学里的讲师说过一个病症,说的是人可以控制自己的记忆,单单是想忘了谁便忘了谁,一辈子也不记起来。

讲师说这病残忍,因为忘记的大抵都是自己爱惨了恨惨了的人。

我承认我够残忍,我忘记了。

我让自己不再想起金银山上闪烁的月光,不再想起铁链铮铮的声响,不再想起那棵松树年复一年沉淀的香气。

只是,夜半梦回,却总能看见石墙上高高低低的细浅划痕,从上到下,清清楚楚的一共十七条。

梦里头有个人在那石壁前上蹿下跳,嚷嚷着叫喊“四加十七,二十一!你已经二十一岁了!我一直以为你才十六七啊。”

然后,如清风一样的笑容层层扩散,暖阳一般。

再然后,是我一身冷汗的惊醒,敲打着告诫自己——必须要忘记。

忘记他,连着心一起,丢掉。

微微张嘴,不喊他的名字。

“好了,现在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了,”得意的晃着脑袋,将双腿搁上桌面,“他叫什么,我不知道。”

只要再过几天,我就可以不再想起那个人的一切。

我们的一切。

——

“1月1日星期五天气晴

今晚上有洞房花烛,所以——改这个时候记,呵呵,春宵要抓紧,不可以因为这个而耽误了时辰。四婶子说新娘子要画妆,穿霞衣带凤冠,说一定会给我一个全世界最漂亮的新娘子,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

好了,我这里也有一套新服要换,今天就到这里。”

匆匆合上队里新送的带皮面日记本,里面记录着我准备新婚的点点滴滴。

“如果可以遮掩,就什么都不要露出来。”拎起椅背上锦缎子缝制的新郎长褂,指尖都是纺丝湿湿滑滑的触感,如此细腻,就好像——

他。

抱起丝缎搂入胸口,脸颊摩挲,双唇轻触。

这最后的一天,或许应该放纵自己最后一回,难得的记起——

那缠绕了指尖柔软的发丝,还有,嫩草清凉的香气。

最后一回,记起他的名字——

阿——

“吭朗朗——”

果然是想念不得,一想便是满心不甘的涌起,连那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都能在耳边显现。

“吭朗朗——”

幻听幻想,心不净神思不清。

“吭朗朗——”

只是,为什么着步调近在眼前,还有,双颊上那冰冷的触感,再熟悉不过的——难道!

惊慌着抬起头,呆滞,一缕黑发细软入眼,酸麻起泪。

“为什么?”冰凉的手指顺着脸颊上下摩挲,“为什么不再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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