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大概会有希望吧?新的一天,不就快来临么?
自己,还年轻,还有机会,不是么?
橱窗里,好看的美女模特,搔首弄姿,吸引了不少行人的视线,他也好奇地凑近看,会眨的长睫毛,突然改变的表情,把他吓了一跳:原来,是真人啊,这个城市,还真有意思!
临近一家简朴的小吃店,他坐下来,点了一碗刀削面,又加了一个大的锅盔,开始大块朵颐。
他不明白明明是一个简单的面饼,怎么会叫锅盔?
真是奇怪的城市。
一切,这个城市的一切,在他眼里除了惊奇还是惊奇。这是他在家乡都不曾有过的体验。
他甚至暗暗庆喜自己的离开,这里,让他有了生活的新希望。
金东万被文老大宠幸后,郁郁寡欢地来到街上散步,腰上的疼痛,屁股的火辣,没处爽的,可是,他就是不愿呆在那个血腥笼罩的房间,精子的白色,鲜血的红色,一直都在眼前晃荡,还有文老大那傲人的身材,一切,都让他窒息,让他逃离。
不甘情愿,可是却又无可奈何。
走过一家面店,面条的清香,瞬间占住他的味觉。
还真有点饿了!下意识地摸摸胃,走到一个好看的男孩面前坐下,点了一碗面,开始吃起来。雾气,在两人之间弥漫,对面男孩有着好看的瓜子脸,垂下的发线遮在脸上,有着一种魅惑的光彩。细细白皙的手指,拿起锅盔就啃,明显的不太符合他外表的那种秀气和优雅。
一粒芝麻,留在嘴边的一角,他调皮地伸出舌头,将那粒芝麻收进嘴里,眼角流露出孩子的一种调皮,嘴边,好看的单酒窝,时隐时现。
这孩子,真好看!
金东万,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口袋里,手机响了,义勇军进行曲的铃声,惊得对面的孩子差点咬着嘴唇。
他也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确定不是自己的电话后,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
【喂,谁啊?】
【我,文兔子,你在哪?我忙完了,我来接你!】
【老大啊,用不着吧?我要休息呢,明天……】
【别跟老子打马虎眼,在哪里?干脆点,乖啊,我带龙虾回来……】
【龙虾,留着自己吃吧,我不要啊……】
【亲爱的,我想你啊……】
对面的人,明显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或许是听到了一些认为好笑的,嘴角扬起的纹路,无不显示着想要流露的笑意。
【你笑什么?小样!】
金东万收起电话,板着脸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笑,不行么?】
【那你干嘛看着我笑?】
【你坐在对面嘛,真是好玩……】
【你……】
【我还没吃完,如果我让你不爽,麻烦你换个桌子,行吧?】
【小样,老子就要在这里,就不换!】
【那是你的事!老板,再来一晚刀削面!】
【敢情那是饿死鬼脱胎,吃的忒多啊。】
【你管得着吗?】
当文老大打了n个电话,问清金东万的地址,来到面店,两个帅气的男孩,在那里剑拔弩张。
三人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开始了。
第三章
漂亮的脸,秀气的鼻子,还有含笑的那双眸子,有点弯曲的头发,一切,分开也许不算太美,可是组合在一个看似淡如水的人身上,就显得十分的和谐还有一种脱俗的惊艳。
这就是文老大对郑弼教的最初印象。
反正,他喜欢辣的,野的,总之不是让他有印象的人,也不是他好的这口。他的眼睛,全部被那个辣的鼻子挂满汗珠,额头的头发俏皮地竖着的那个人身上。
那个野山椒,才是够味啊。邪媚的眼神,金东万看得心里直发怵。可是,还要装成很强悍,真他妈累。
【还没吃完啊,你也不怕晚上撑死。】
捏捏东万精致得如同女人的小脸,文老大的语气是甜死人的腻蜜。
【别管老子,老子还要吃呢,你完事了?】
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的人,依然和最后的一点面汤作战。
【嗯,那个西区的残腿金还想和老子分红呢,被老子毫不客气地挡回去了,还是客客气客气的,嬉皮笑脸的,你说……你金家咋都出怪种呢?都他妈姓金!】
【你骂谁呢?老子姓金干你屁事?你老文家就都是老人?我看就出了一个文天祥,还有谁?】
【那是……因为咱这姓少啊,多金贵!看看你家姓金的,愣没一个好人,金兀术?】
【说啥呢?你杨家将看多了吧?你那姓……贵你妈。老子吃完走了。】
拿起桌上那已经被人揪成一坨的餐巾纸尾端,豪迈地抹抹嘴,丢在了仍在满头干面的对面人跟前。惹得郑弼教猛然抬头。
【你往哪里扔呢,看着啊。】筷子差点飞出桌面。
【哦小样,脾气不小啊。】金东万的语气是明显的有点找碴。
【走吧,你他妈就一刺猬,见谁都刺。这孩子……谁啊,长的不赖啊。】
转身离开的两人,最后的一句话,让郑弼教觉得很是受用,被别人夸奖,总不是坏事,相反,他还有点沾沾自喜。
更何况,这两人长的也不赖,被好看的人夸奖,嗯,也不错。
第二天,文老大还没来得急和小情金进行第五次缠绵,一个电话,将他召唤回了老家。
文家的族地里,埋着文家的诸多族亲,在狱中,父母曾经交代过,如果命殒西天,最大的希望就是认祖归宗,回到族亲坟地入土。
可是,文家的那个老古怪族长死活不依,说啥文家当官里还没有贪官,要是让文老大的父母进了族墓,岂不让后人笑话?把文老
大气的恨不得立即将那个山羊须的老腐朽埋进黄土。
有时候权利金钱还真不是万能的,比如他父母的落土之地。可惜这点,是他经过很多年以后才领悟的。现在的他,只想着最简单最直接达到目的。
比如:让自己的几个手下,去冒充执法人员,掀了族亲里让他不顺眼的人的摊子,更甚者让族长的重孙子,见到幼儿园门口出现的那个刀疤脸吓得尿裤子。
这样提不上台面的小事,对于文老大来说,也就只能算是一个生活的调试剂,至于对别人造成的伤害,那是什么?他完全不懂。
伤害,自己锦衣玉食的小日子没了?算不算伤害?父母被迫吃牢饭,这算不算伤害?
别人的不幸是伤害,那么,我自己的呢?
文老大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不对,即使拿刀子捅人,也是情有可原的,当然,他是不屑自己动手的,一个眼神,有的是愿意为他卖命的人。不然,钱是干什么的?势力是起什么作用的?
他需要做的,只是运用一下比别人更为灵活的头脑而已。仅此足够。
族亲墓地的事,不到一个月,就有人乖乖地将他父母的位置给预留了,尽管为时还尚早,虽然他是一个脚底流脓,头顶生疮的主儿。可是,谁让他还偏偏是个孝子呢。
可恨之人,竟然还有可爱之处?这是金东万给他的一个最好的评价了。
可是,自己怎么就会越来越害怕呢?答案就在越来越了解的过程中。
郑弼教在吃饱喝足后,想到的就是好好睡一觉,回来时,看见了旅社斜角的一家中介,关闭严实的玻璃大门里,隐约可见不少的招聘信息,这让他感觉又有了不少希望。
但愿,明天会有一个好的开始吧?想到这里,抬高了枕头,将自己蜷进有点发潮,有点消毒水味道的被子。
第二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小雨,揉揉有点发酸的眼睛,尽管连日的奔波让突然放松的身体有点酸胀,咬咬牙,开始了自己未知的求职生涯。
【你能干嘛?文凭拿来,说说吧。】
翘着二郎腿的胖子,将拘束的郑弼教上下打量。
习惯性地缕缕本来柔顺的鬓角,出口的只有几句话,差点让胖子的一口茶都喷出好远。
【您看,我那干嘛?有事做就行,我不挑的,但是……不能干坏事。】
【那……我看你这孩子还算单纯,有一个送报纸的活儿,你干不?一个月钱不多,只有5张,你干不?】
心里盘算着500元的用动:要是租个房子会花三分之一吧,吃饭嘛,估计再花三分之一,其他……嗯,还有赚。
【老板,我啥时候可以上班】
【你要是同意,明天就行,只是要交50元中介费,没问题吧?】
【行咧,我交。】
假装豪爽地从贴身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票,这个城市,终于让他有了一点小小的归属感,这点,是郑弼教认为最自豪的。
【你这孩子,豪爽,我叫大山,有事就找我,看你这异乡来的,也怪不容易的,我再帮帮你吧,我这里刚好有一间很小,但是又不太贵的房子,就在西山路这边,你要不?】
【要啊,我要啊,住旅馆很费钱的。】
不一会,郑弼教就差点将大山当亲人了。
他容不得别人对他好点,这是他的个性,也是他的软肋。
送报纸,其实也不算一件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只要熟悉道路,了解订报户的一些基本情况,就足够。所以,不到一个星期,他就完全熟悉了所有的工作流程。带他的小陈直夸他聪明活络。
我真正厉害的你还没有见识到呢,可是,要低调,低调……
想到这里,一个浅浅的微笑算是对夸奖的人一个回应。
租住屋,是正对着江边的一条小巷。尽管只是一间平房,光线被临近的高楼阻挡不好,可是郑弼教很喜欢那个可以远望江水一角的窗户,家里简单的家具是70年代的老古董,透着一股原始的气息。
买了一点必需要用的东西,不外乎就是盆子啊,水壶啊,暖瓶一类的小家什。郑弼教开始了陌生城市里自在简单的生活。
一个月,很快过去,白皙的皮肤因为暴晒,泛起一层浅浅的咖啡色,曾经平滑的脸上,莫名地长出了青春痘。
他感觉真正地融入了这个有着江水枕头的的城市。
发工资那天,他去找了大山,请他好好吃了一顿小炒,算是对他的感谢。大山又好心地帮他找了一份兼差:晚上去离家不远处的一家小烧烤店打打下手,串串土豆切切肉之类的,一个月300。
郑弼教觉得自己的运气还真算不错,结交了大山这样一位真心帮助他的朋友。考虑着在下一次的见面中,直接喊大山为哥。
江里的水开始涨了,特别在六月开始的防水抗洪中,整个西山路显得格外的紧张:社区,街道到处都是防洪抗汛的口号,一条条的红色布标显示着这一区域的特别。
如果淹水,平房首先不保,这几天,社区的广播都在号召二楼以下,平房户另作打算,暂时搬迁,以防水势。
第四章
夏天的夜,闷热难熬,别说一抓一大把的蚊子,就连墙角的壁虎也来凑热闹。郑弼教不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可是看着墙上活生生的壁虎,肆无忌惮地爬行,说头皮不发麻,那只是给自己壮胆的。好几次,都快爬到他的折叠床时他都是用旧报纸赶跑的。特别
是这几天,数量更加的多了。
和壁虎作战一夜的人,打着呵欠蹲墙角刷牙时,看见了成片的蚂蚁忙碌搬家。
看来,汛期不远了。这是书本上说的。也是老人们说的。
要不,还真的要找一个高点的地方住住。水火无情,他可不想殒命异乡。
忙乎完一天的工作,趁着离烧烤摊上班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在外面胡乱地吃了一晚粉和两个烧瓶,郑弼教开始了又一轮的寻房生涯。
他这次不太想去找大山,因为是哥们儿了,提到钱多少有点不太好,所以,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愣头苍蝇似的,他走遍了西山路附近的小区和中介,就连电线杆儿和水泥墙上的牛皮癣都要看看,生怕错过每一个机会。
可是,这是市区,又是临近江边,好一点的房子都被有条件的求职白领们租去了,剩下的都还不如自己的那个平房,起码,那里自己是独处独进,相对自由。
看着不见阳光的四壁,小窗户的一角只能瞅见高楼的顶层,厕所和厨房还是共用的,房租还和他那平房一样的价,他彻底打消了念头。
初夏,柏油马路狂妄地吐着气,蒸在身上火辣辣的,汗水又憋着出不来,洒水车敬业地一天洒水三遍,还是难解空气中的暑气,相反让地上的热气更加上冒,蒸包子也不过如此。气温也在一个星期内飙升到三十七八摄氏度,让本地的市民都热的难受,吵架
次数都明显增加。更何况习惯了家乡不温不火的天气的人,一时还无法适应。
郑弼教终于扛不住这种气候,在晕晕乎乎送完一天的报纸后,在回家的路上晕倒,口吐酸水,脸冒冷汗。
他,光荣地中暑了。
中暑,是这个城市很常见的,只要把人放到阴凉地方,采取冷毛巾肤额头,再口服人丹或者藿香正气水,症状基本可以缓解。也不算什么大毛病。
可是,偏偏他是个外地人。身边又没有一个人。
人们往往在想做好事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会不会做了好事还被人倒打一耙。这是这世道害的,这样的例子,每天都会发生。人们的胆子只是越来越小,有了一点麻烦事,首先撇清的就是自己的干系。
人群聚集成圈,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张罗。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环卫工,好心地给他灌了一口凉水,边喂还边说:【你们大家看见的啊,我喂他的可只是水啊。这还是我喝剩下的。到时有问题可要替我作证啊。】
进口的水,在嘴里还没一个回路,就全部吐出来,瘦瘦的脸,白的如同一张纸。额头,鬓角的头发全部就像瀑布,汗流不停。白色的文化汗衫,前襟已经成了一片黄,那是吐出来的胆汁混合液。
【这孩子是哪的啊,长的到好看,真可怜啊,要不,打110报警吧,或者打120叫急救车。】
【真造孽啊,可怜家的。】
……
议论只归是议论,可是,就是没有一个人采取一点实际行动,哪怕拨个免费的110。
金东万晃悠悠地,准备去超市买点凉菜,天热,他也不太想做饭,加上文老大对他越来越深的宠爱,让他如同就是一后宫等待临幸的嫔妃,什么事都不再让他插手,就连带着小弟们外出收保护费的小事,也交给了傻蛋。
金东万算是完全被搁置起来,成了文老大的专用玩意儿了。
这让他很不爽,也意味着找到证据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他有时甚至还想着是不是文老大的狗鼻子嗅出了一点什么来,他的小尾巴是不是快藏不住了?这个时候,只要想到文老大对他的体贴和细心,望着他爱心溢满的眼神,他又觉得不太可能。
在矛盾和不安还有焦急中,他开始失眠了,本来就不算浓密的头发,也一根一根掉落。甚至,他有了说梦话的嗜好。这是文老大在一次的玩笑中告诉他的,吓得他现在就连睡觉都睁着眼,生怕哪天不小心,在梦里说出自己是个小警察的事实。幸亏白天文老大忙自己的事去了,自己可以补觉,不然,他怕任务完成,自己活不到享受上面分给他的江景房。
黄昏的街道,热气扑鼻,烦躁的知了没完没了地歇着树枝上,死命的鸣叫。街上的车,一水地疾驶离去,谁都想好好地回家享受空调清凉,行车的素质,在这个热浪的夏天,宛如就是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