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 秋月
秋月  发于:2009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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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天气,我只想呆在家里。小莫也辞去了工作,我们就像一对蛰伏着的懒蛇。一天到晚,一晚到天,做着同样的事情。我在等待我的天天,他在等待他的爱情。天天传来一份自己录制的DEMO给我听,里边有音乐和他读的文字。打开它的时候,小莫在我的身边嚼那个永远也不会嚼完的口香糖,我特别厌恶那种食物。


“北方的冬总是那么的干冷……”我点起一只烟,眯起眼来听他讲。阳光从窗户射进来,还有小莫咀嚼的声音,我想瞪了他一目艮。

“在华灯初上的冬夜,看着满楼灯火,却发现自己是一个孤单的人……”

“在人心、信息、知识都讯速更新的这个时代里,你还会不会相信永恒。”

“天啊,他念的这是什么名字,真是太酸了”小莫叫喊着“你听着,别打断他”我终于瞪了他一眼“当路的尽头不在是家,当你习惯了戴着面具的生活,当你不断上演不同的角色,你还会不会重新开始?……”天天的声音在里很好听他读完的时候,声音也起来了,是的。我的心,被钢琴声打乱。


“给我一块口香糖!”我对着小莫说“那你不许把它再吞进去”小莫总是在这样的时候关心我。

“这种蓝莓味道的,挺好吃。”我嚼着“收到了,听了,读得很不错。”我说“真的吗?你喜欢吗?”天真,随着电话线传导。

“今天和我老婆咱们一起吃顿饭吧!”天天打电话过来说“为什么?”我眉头有些皱“不为什么,只是熟识了,以后你方便往我家里打电话。你们也不是没见过。就当是普通的晚餐就好了。”他说“我想想”挂了电话之后,我照了照镜子。里边的人,长得还不错。有明亮的额头,尖挺的鼻子,线条分明的唇。为什么不去?


“我要去和天天和他老婆吃晚饭了,你自己在这里吃吧。冰箱里有东西,你热热吧!”“天哪!你真疯狂”小莫把舌头伸得一尺长。

餐厅的鱼刺,卡在我的喉咙里。我只能痛苦着,看着他们这对自然的夫妇。那个美丽的女人,时常投来关心的目光。但谁都能看出里边的做作,我与她无关。天天也会投来关心的目光,谁也都能看出里面的隐忍,他爱我。


妈的,三个疯子,共进晚餐。

那个女人的钻石戒指,真好看。它晃得我眼睛发花,我想我该去一趟洗手间。

我在洗手间里等了几分钟,天天进来了。在同一间隔板间里,他吻了我。

“没事儿吧!”“你说呢?”我的目光里有挑衅“你不怕我今天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吗?”

“我相信你不会的,你想让我们走得更长远,没办法”他的叹气,让我觉得假之又假。

为什么要这样?

“我为什么不能,我对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和我共用一个男人。而且会和这个男人天天睡在一起”我的声音有些大“但她得不到你得到的东西”他搂着我说,还轻亲我的嘴唇“可她得到的,我也得不到”我用力捶打隔板,咚咚作响。


“别这样,放轻松,放轻松,我的宝贝儿,你要慢慢适应,你也应该适合”他的话有些断续,他明白这些话,本不应该从他的口中道出。

我给了他一拳,在天天的肚子上。他疼痛蹲下,我走出洗手间。回到座位上,照旧对着那个女人微笑。

回家的路上,雪又下起来了。是那个女人又在补妆了,可无论如何,在阳光下,她总会残败的一塌糊涂。

三天后,与天天的朋友一起吃饭,还有那个戴着钻戒的女人。我依然微笑,喝酒,对所有人举杯,说“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放轻松,宝贝儿,你行,”我看到天天的目光,软软的眼中,那份坚定在对我说。


他们真孙子,我也一样。但我接受了。

连续第七天不能见面的那天晚上,我把房间打扫的干干净净。坐在地板上,我突然想到了可可,那尾已经在天堂游泳的鱼。我是不是该养些宠物,在这个寂寞的房间里。算了,我习惯只有一个人呼吸了。


我给天天打电话,他在一个更寒冷城市的宾馆房间里。

“我想你了,但我不能见到你”我说“是啊,我也想你。”他说“你冷吗?”我问“不冷,房间很暖和,我明天就回去,你去接我吧!”他说“我想现在就见到你,我想做爱。”我说“孩子,我现在不能回去。”他说“那你亲亲我。”


“啵,啵……”“……”“怎么了,别难过。我明天就回了。”

“……”我抚摸自己寂寞的皮肤,它们突然间变得那么陌生。我寻思不出原因,忽略天天的话语。

“你在想什么?说话?”天天问“没想什么,我觉得,我能再坚持几天不见你。”我说得有些孩子气,但是口气坚定。我真得可以。

“那说明,你学会放松了。很多事情,平淡了就好了。我们也一样。那句话怎么说来着?whatwillbewillbe!”他的口吻,还是一如往常。

认真而柔软。

“宝贝儿,说明你放松了。这样很好”他说得暧昧“我们手淫吧,在电话里”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从下到上。

“试试吧,但我不能声音太大。”他说当白色的液体,扑面覆体,喷天而落,我听到天天高潮的声音。“爽吗?”“你不在,怎么会爽”挂上电话,我把暖风打开,房间更热了,浑身湿嗒嗒的,透着本属于夏天的情色。


身体还在微微颤动,起到了四个星期前的一个多风的午后。

那天下午,我把自己关在他的车里。对着后视镜叫嚷,天天围着车走了几圈,见叫不开门,便欲上楼去。我启动了车子,我根本不会开车。我很奇怪,人是怎么掌控这个庞大的家伙的。但我还是把脚放在了油门上,车子轰响。天天飞跑回来,一脸焦急,巨大的焦急。


“别松手刹,千万别,听话宝贝儿”他的声音融着玻璃变得模糊我把手放在了手刹上,发动机被我踩得隆隆巨响。这声音很让我享受,有驾驭感。

我熄灭车,打开车门,笑声尖锐得变形。天天上车来,看了我一眼,要语出这眼波中的东西,很难。有愠怒,有温软,有叹息,有怜爱……复杂的东西,我不喜欢。


“你把自己绷得太紧了,放松吧,好吗?感情平淡下来,会更真实。”哲理在这时候的运用,一点也不科学。特别是天天自己的生活哲理。

“四乘以二十四个小时来,你都不来见我。”我冷漠地说,很多时候,我要把心底的燥热用冷漠掩盖。

“我不是不想,只是没有时间,工作忙,家里有事”他的口气,让我不悦“……难道,我就要成为永远的射线变端?不固定的总就是我”我瞪他“你别这样好吗?如果这样下去,我们不会有太长时间的。我知道,你太在乎我。但,这不是唯一的爱的方式,不是吗?”他说出来后,我楞住了。电子钟答答的声音,与我的心跳相辅相承。


我还爱吗?我是不是已经在爱和征服的十字路口上把自己迷失了。这样下去,一路走下来,我还能剩下些什么?

天天回来了,我在机场出口站了好久。在人群中找寻,目光涣散到每个男人的脸上,他们都不是。我怕,我怕我把他给丢了。有人从背后轻拍我的肩膀,是他,活生生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束鲜红的玫瑰。他的脸蛋冻得生红,映着玫瑰,惹人怜爱。从未见过一个男人,微笑如花,但是他是。


“这是给你的,宝贝儿”他依然妩媚的笑我微笑地看看左右,把他搂进怀里。

那一瞬,我知道,我们还爱。

就像世间万物,脱也脱不开一个缘字一样。人世万千,也永远不会逃避开一个变字。变化着的,就是永恒着。城市,街道,水系,楼宇,这一切都在宏观的角度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展示着不同的样子。而,人。这奇怪的生灵,以其微秒的心理变化,改变着一切,包括他周遭的所有人。那一天,是谁在说“我变,故我在”什么东西,在清晨的时候出现,而又在黄昏之间立马消失不见?是太阳,还是淡白色的云朵?都是,也都不是。而我的天天,相对于我来说,就是在清晨出现,黄昏消失的人。


他随着阳光进来的时候,我的大闹钟会把我痛快地叫醒。我们亲吻,拥抱,吃东西。他伴着阳光,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关紧门窗,不让他的气味那么迅速地散去。偶尔,会在网络上,看到他的踪影,但是只是偶尔。偶尔,他如难见的极光彻夜照耀,同样,也只是偶尔。相对,也有极夜的时候,那就是清早与入夜,都无音讯。那天,一定是他的妻子休假的时候。


我们都在分别饰演着两个角色,这充分印证了变数的道理。或者,我们都觉得一种角色,活得不过瘾,必须加入其它的颜色,这样生活才算斑斓。斑斓的生活,并不一定就等同于美好。就像美好的生活,不一定都是斑斓的一样。唯一能说明的,就是人与人并不相同。你不要的东西,我要。我不要的东西,也许你,正在寻找。


我在清晨五点的冬天,从家里出去。首先,会是一个寒颤。步行十六楼,我都裹在自己的帽衫里。那是我从小莫手里,执意夺回来的唯一一件衣服。我太喜欢它了,因为它可以节约去帽子。我会偶尔戴一片口罩,即使这样,还是会冷的呵气成冰。我通常,会向东走,沿着那条结了冰的河。


如果河水冻紧,我’会走在冰上。那种感觉很痛苦,怀疑脚下的哪一块,并不牢靠,会突然沉入水底。总是想抓住河栏,但河栏实在太冷。举步为坚,但仍继续。我朝着太阳的方向,可能我看到的,仅只是,那一颗明亮的星。


渐渐地,早市会开始热闹起来。有人把菜叶,扔到河冰上。我走人早市,那些戴着白色帽子的老妪,不停徘徊,只为了把青色的草。

一个孩子,很可爱。脑瓜儿圆的,脸红色的。他,看上去并不冷。他在用一支笔,划着后面一块白色的塑料板。在七毛一斤的白菜后面,画上了一颗,可爱的白菜,不像。我驻脚,注视半刻。问孩子边上的男人:我要买那个白色的板子。多少钱?


“那是菜价牌,不买!”他不看我,手指粗黑。但看着,很性感。我想,如果它模在身上,一定如锉般。他的阳具,可是与他的手指粗细,成比例。那应该不小。

“五十块,你把那两只彩色笔,也给我”我掏出钱了。

“你自己去买吧,我这个写菜价,而且旧了,买新得也就二十块”那个男人把脸抬起来。天色还只是朝红,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面膛很饱满。

“我不去了,给你钱,你去买吧。我就要这个旧得了。”我把钱放到摊上那人男人从小孩手里夺白板和笔的动作,很滑稽。孩子沉默,看着我,他的眼珠闪光,乘着朝阳。他瞪我,我看得出来。我,抢了他快乐的玩具。我脱下口罩,对着那孩子,微微一扬嘴角。


我提着白板,买了奶回到家来,时间是七点。我的天天应该从家里,下楼、开车门,一路赶来了。这里有他的早餐,还有后窗那一片阳光,感觉得到,却看不到的。


我把白板挂在墙上。天天已吃毕了早晨。

我拿着笔,坐出欲划出某某的样子。其实,我根本什么都划不出。他从身后抱我,亲吻我的脖子和身体。笔尖在白板上肆意滑动,却也出落得一堆乱石之景来。

天天拿起笔来,提手,出现了一片海。出现了一片礁石。出现了日出。帆船出现的时候,我说:加上两个人吧。

“我画上两个人,你说他们是什么表情?”天天问“这只笔尖太粗,根本看不清表情!”我笑着答“那你猜,他们会是什么表情?”他有问“面无表情!”我愤愤地说那个人坐在礁石上看日初的样子,很让人憧憬。因为两个人,表无面情得,却也显得些纯粹和执着。我笑着。


“天蓝,我爱你!”天天写在顶端“我要我们在一起”天天写在左边,只是他的字有些大,分了两行,才能写下……

我们习惯在下午作爱,因为全楼都很安静。中午可以稍微喝醉,叫床会更痛快,呼天喊地,大汗漓淋。之后,我们会眯起眼睛睡一会儿。醒来的时候,太阳就要落山了。我的天天,也要走了。


我们在用力紧搂着,他的手还在我的背上游移。

“我很奇怪,我有哪点好,能让你如现在这样”天天说。他的鼻子微微抽动,脸被枕头压出深深一道纹。

“怎样?”我明知故问“让你如此和我在一起,想和我在一起……”他叹气,他叹息之后总会继续说下去。我听着“是不是,你太在乎和别人在一起的感觉了。如果我这个位置,是其它人,你也会希望和他长期在一起?换了别人,时间久了,你也会这样。你是一个容易习惯的人。”他说着,手停止抚摸,抽回他自己的怀里。


“也许吧”我点上支烟,把脸贴在他的胸前。心跳动,却和我的频率不同,我知道。

“换个人,你会这样吗?”他问“你有没有想过,重新开始”我问他“我们都回不去了,如果真得回去了,我们也许就不会再相遇。”他说我再用力,把他搂紧。我含住他的唇,紧咬一口。


他痛得惨叫,痕迹就是这下烙下的。

第七章

秒针轻动,太阳落山。天天,要回家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会变得懒惰。懒得去思考,懒得去想象,懒得去面对。但,必须还要去面对。

“机缘巧合”与“百年好合”之间的区别到底有多大?是天与地,是冰与火,还是面与面且相逢不识的旧日恋人。很多事情,人都没有办法去解释,只能去接受它所带来的果。当痛的彻骨,当甜的醉人,人只能去追溯过去,把这一切,推回到第一次的眸子相撞。最后只用“好巧”加“宿命”两字了了带过。如果,甜密的不行,会怪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巧遇,如果痛苦的不行,也会后悔不该在那个时刻相遇。


我和那个女人的相遇,就是痛苦的。如此想来,我与天天的相遇,是不是也算是痛苦的开始。那个女人,是天天的妻,我和她单独在街角遇见,而且她已知道,我和她的老公有染。


天天的戒指戴在我的脖子上,是一个巧合。在他洗手的时候,把它放在洗手池边上了。他走的时候,忘记戴了。他走后,我把它用一条皮绳儿串上了。小莫上来时,把它系在我的脖子上了。一群了了之后,该来的,还是来了。


小莫在街上习惯性地牵着我的手走路,这让我们两上在街上很扎眼。这我心里清楚的很,但我们都不在乎。公共汽车上,棉袄之间相互摩擦,发出希挲的声音。这样的声音,让我起鸡皮疙瘩。


“天天的棉袄就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我靠着小莫的肩膀对他说“好,好,好,天天什么都好”小莫说“真的,他穿的虽然厚,但不臃肿,所以不会和别的人衣服蹭来蹭去。”我认真的说,窗外的树上立着几只乌鸦。谁能想到,它们就是涅磐前的凤凰。


“什么都好,可就是结婚了,不是你的”小莫玩笑的说我抬眼瞪他,却看到另一脉眼光。是她,我肯定。因为,我读不出那么复杂的眼光。

我一扬头,礼节性地朝她微笑,说“真巧”,戒指,从脖子里掉出来,在光线下闪耀。

她点头说:真是好巧。

她的目光,盯在这枚戒指上许久,眼底没有颜色。很多人说过,女人最冷艳的时候,就是她似笑却不的时候。我说,女人最冷酷的时候,就是她欲语还休的时候。她的男人生猛,这个女人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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