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山归远by红蕖
红蕖  发于:202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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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畜生,竟然咬人!”那少年显然是恼了,反手一巴掌扇在谭小五脸上,谭小五顿时脑瓜子嗡嗡的,但他依然立刻转回头,继续整个人扑上去跟少年厮打:“还给我!还给我!我的!那是我的!”
少年竟给他撞得往后倒退了两步,同时脖子给他手臂缠住,一时挣脱不开,少年一边用脏话骂他,一边用拳头去砸谭小五的头,但谭小五就是不退缩,伸长了手臂去够那半块饼。
周围不是没有人,但那些饥民只是茫然而麻木地看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地上翻滚厮打,直到一个黑影忽然掠过,然后谭小五只感到一阵劲风扑面,随即天旋地转,待他好不容易看清眼前一切,才发现他是被人拎着脚脖子倒提起来了。
他以为是少年来了帮手,来抢他的饼,他拼命挣扎着,在空中双手乱挥:“我的饼!我的饼!那是我的!”
一声嗤笑传来:“小狗崽子,倒还挺有劲儿。”
谭小五循声望去,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倒着的人脸,看起来是个中年人的模样,面色微黄,没有胡子,一双眼睛很亮,是那种天天能吃饱喝足的人的明亮。
那应该不可能是少年的帮手了,谭小五愣怔的一瞬间,拎着他的中年人踢了地上的少年一脚:“欺负比你小这么多的孩子,不害臊!”
少年爬起来,不敢吭声,连滚带爬地跑了。
谭小五登时急了:“我的饼!还我饼!”
中年人笑了起来,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崽子,你运气好,别惦记那破饼子了,一会儿让你吃到饱!”
谭小五也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只是眼前忽然又是一阵天旋地转,那中年人把他扛在了肩上,然后他就像腾云驾雾一样,忽然就越过了宽阔的场院,越过了蜿蜒的队伍,越过了粥棚,到了一处台子上。
那人把他放了下来,谭小五骤然落地,头重脚轻,差点摔倒,多亏那人手在他背上拂了一下,一股柔和的力量传过来,顿时帮他稳稳站住了。
然后那人跨上前一步,单膝跪下,毕恭毕敬道:“殿下,我把那小狗崽子带回来了。”
谭小五举目望去,只见到一个高高的人影站在前面。他身上穿着烟紫色的长袍,谭小五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料子,总之看起来漂亮极了,很柔软又光滑,上面居然还有极其精美的刺绣,绣得是很好看的大鸟,还有水波什么的。一根暗黄色的丝绦垂下,上面系着一块淡紫色的玉佩,也是他从未见过的漂亮华贵,一看就值好多好多钱的样子。
那个人正好是背光站着的,谭小五被阳光刺了一下眼睛,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了他头顶发冠上镶着的足有鸽子蛋那么大的珠子,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那个人俯下身来,凑近他,看着他笑了笑。
谭小五稍微适应了强烈阳光的眼睛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
然后在他一瞬间整个人都惊住了。
他短短的六年人生阅历中,实在没有见过这般优雅清贵的人。
要说他容貌有多么俊美出众,那倒也不至于,但他整张脸让人看了是那样的舒服,让人只看一眼都从心底生出亲切之感,他脸上那一抹淡淡的微笑,简直就像三伏天里井水湃过的西瓜,像三月里吹开桃花的春风,像寒冬里暖烘烘的炉火,让人一下子好像什么烦恼都忘记了,整个人都飘飘忽忽了起来。
那个人开口了,笑盈盈的:“哪里是小狗崽子,瞧刚才打架那劲头,分明是头小狼崽子哟。”
他的声音也是那样柔和动听,不高不低,熨贴的不得了,像腊月里喝了一大碗热腾腾的鸡汤。
谭小五呆呆地望着那个人,一时搞不清楚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却轻轻揉了一下他的发顶,语气温和地问他:“孩子,你叫什么?几岁了?”
“谭小五!六岁了!”
“你家里人呢?”
谭小五硬邦邦地道:“都死了。”
那人滞了一下,又问:“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谭小五道:“我是峡边村人!我大哥带我来找大伯的,不过没找到。”
那人几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垂首注视着他,谭小五也抬头毫不示弱地看回去,小腰板挺得直直的,双手背在身后攥成拳头。
那个人忽然直起身来,侧转脸吩咐:“董仁,拿些吃的给这孩子。”
后边一个穿绿衫子的人答应一声,转身快步去了,不一会儿功夫,捧了个长方木盘出来,上面摆着一碗粥,一碟子点心。
那个穿烟紫色袍子的人挥挥手,让摆在旁边一张方桌上,又俯身对谭小五很亲切地道:“小五,你刚才没吃饱吧?再去吃点吧。”
谭小五的目光早就牢牢粘在那只木托盘上了,听到这句吩咐,再也顾不得别的,一个箭步就冲过去,抓起一只起酥点心就往嘴里塞。
那碗粥跟刚才他们喝得那稀汤汤的也不一样,是散发着异常甘美清香的淡绿色的米粥。谭小五给点心噎着了,就咕嘟喝一大口,那自然弥散的甘甜滋味,差点让他把舌头都吞下去。
在他背后,那个烟紫袍子含笑看着他,转头又叮嘱那个刚才把他提溜过来的人:“常喜,你看着那孩子些,他饿久了,不能一气吃太多的。”
那个中年人沉稳地应了一声,走到了桌边,从碟子里又拿了一块点心递给谭小五,然后就把剩下的连碟给了别人:“就能再吃这一块了啊。”
谭小五有些急,他恨不得把那一碟都一口吞了,但东西毕竟是别人的,他决定还是先把眼前的都吃到肚子里再说。吃到肚子里才真正是自己的嘛。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身后那个烟紫袍子又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慢慢念出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人声音不大,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但他念这句话时,声音里似乎包含着很深很深的惆怅和痛楚。
谭小五压根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那个人声音里的惆怅痛楚却一下子击中了他幼小的心灵,他不知怎的,连吃都忘了,手里捧着碗,呆呆地坐着,脑海中瞬间闪过奄奄一息的大姐、老家坍塌的房舍、大哥灰暗消瘦的脸庞、漫山遍野的大水、倒在泥泞里的死尸、碗口大的蹄铁、挥舞到头顶的皮鞭……
泪水从眼眶里无声地滚落,在他肮脏的小脸上冲出了两道亮亮的痕迹。
“哟,怎么哭了?哪里不舒服?肚子疼么?”那个叫常喜的中年人注意到了,连忙弯下腰问他,还伸手搭他的脉搏。
他用力摇摇头,抬手胡乱擦了下眼睛,又狠狠咬了一大口点心,塞满了嘴,泄愤般地嚼着。
常喜看看他,摇摇头叹了口气。
待他吃完喝完后,也是这个常喜,拉着他起来,把他带到那个烟紫袍子面前,叫他跪下道谢。
谢齐王殿下的恩典。
他刚才就猜到这个烟紫袍子肯定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现在听说他叫“齐王殿下”,虽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官,但都“王”了,都“殿下”了,肯定非常厉害。最要紧的是,就因为那句他听不懂的“天地不仁”,他对这个人充满了一种莫名的亲切。
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个人好像可以理解自己,甚至可能可以为他解答他内心的那些疑惑。
他就跪下去了,按吩咐给那个人磕了个头。
他那时完全没有想到,磕的这个头,给他自己开启了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齐王殿下高启钧,是当今圣上的第三子,素有贤名,为人高洁清正,深得圣眷。
这次青河大水,高启钧主动向父皇请命前来抚恤赈灾,同时也要调查河堤轻易溃塌的原因。
前年朝廷刚刚拨了大笔钱款,调运了二十万的民力,修缮巩固堤防,怎会才过两年就这样一塌糊涂?
圣上原本不想他来出这趟辛苦费神的差事,毕竟这位三皇子打从娘胎出来就先天不足,体弱多病,从小到大,一直是全天下最好的药材将养着他,却也难治娘胎里带出的不足。
但高启钧态度非常坚决,圣上拗不过他,只好调派了太医院资深的医官陪着他,另外还特意把有大内第一高手之名的太监常喜拨给他,护卫他一路安全。
高启钧不顾自己身体羸弱,日夜兼程,赶到受灾地,立刻召集地方官员,督促展开赈灾救济。
这一日他恰好巡视到代州遥湖县,遥湖县的救济粥棚已经开到了第三天,但涌来的灾民一点不见少不说,似乎还越来越多了。
高启钧带人到粥棚查看状况,看到灾民饱经苦难的模样,让他的心头布满忧痛和不忍。
就在这时,他忽然瞥见场院的东南角上,两个孩子不知何故扭打到了一起,一个大一些,另一个明显还是个幼童,衣衫褴褛,矮小瘦弱,但在面对比他高得多壮得多的对手时却毫不退缩,一副撒开了不要命的架势。而旁边的大人就干看着,没一个去阻拦的。
高启钧不忍心,就吩咐常喜去分开那俩孩子,顺便把那小的带回来。
那小孩子居然才六岁。
他看着那孩子,想起了自己刚满四岁的女儿。
刚满四岁的王府千金从小就是金枝玉叶,娇养在绫罗绸缎堆里。
他的女儿又白又嫩,像个瓷娃娃一样漂亮可爱,娇声憨气的模样,每每都让他欢喜得心都化了。
但面前这个六岁的男孩,黝黑,瘦削,肮脏,野蛮。和他的女儿简直截然相反。
可是他的背挺得那样直,他的拳头握得那样紧,他的眼睛看起来那么凶狠,像一头小狼。
高启钧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小孩儿了。
因为这孩子身上有他没有的、最为艳羡的,粗砺又坚韧的生命力。

谭小五就留在齐王的随行队伍里了。
被捡回去的那一天晚上,回到下榻的官邸,齐王让人给他洗洗干净,换一身衣裳。
几个太监七手八脚给他洗了又洗,涮了又涮,皮都差点刷掉了一层,总算是旧貌换了新颜。再把他领到高启钧面前,齐王殿下把手里的卷宗合上,扭头看了一眼,微笑对垂手侍立一旁的常喜道:“这孩子收拾干净了,模样倒还挺俊的。”
常喜低头称是。谭小五在他们的注视下是浑身的不自在,扭扭捏捏地像全身长了刺。齐王笑了一声,叫人带他下去,找个地方安置。
谭小五只是年纪小,又不是傻,当然知道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不管以后是要他打杂还是干什么,总之在这里起码能吃饱饭,对他这么一个无依无靠、也无法养活自己的小孩子来说,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打杂的事要交给他做。
多少日子以来,第一次睡上干净柔软床铺的他,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醒转来时,看着外面大亮的天色,他慌忙跳下床来,但并没有他预想中的责备,每个人都对他很和气,很友善,有人照顾他洗漱,有人带他去吃东西。吃饱喝足了,就随他自己干什么。
他迷迷瞪瞪过了一天,到了晚上,他又被齐王殿下召过去了。
夜晚的齐王殿下不再是白天那样正式繁复的装束,头发只随意地束在脑后,身上穿了一件半旧的绫黄绸衫。
见他来了,齐王笑眯眯地招手让他走到近前,拉着他的手让他在一个小圆凳上坐下,然后慢慢地问他些关于他自己、关于他家的事。
谭小五很感激也很喜欢这位殿下,他一点大官架子都没有,说话很温和很亲切,他就顺着他的问题,有问必答,把自己能说得上来的,都一五一十说了。
他说完了,齐王殿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微微叹了口气,低着头似乎是在沉思的模样。
谭小五仰着头,注视着齐王殿下在烛火映照下的侧影,这位殿下看起来年纪也不很大呢,但他的眉宇间却印着一道很明显的皱纹,此刻眉头也是微微蹙着的,他是不是平时都有很多烦心苦恼的事呀?
谭小五的心里忽然就没来由地涌起了一股想要为这位殿下排忧解难的冲动。
但他年纪这么小,也没什么本领,他能做什么呢?他思来想去,忽然灵光一现,舔了舔嘴唇,开始说他们怎么在山里设套逮兔子,又是怎么去捉勃鸪鸟儿,年长的猎人冬天会去猎狼,狼皮能卖不少钱呢!
齐王殿下起先愣了一下,随后慢慢笑了起来,拍拍他的头:“你真是个好孩子!”
谭小五脸上倏地一热,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齐王殿下却又问他:“小五,你读过书没有?识字么?”
谭小五羞愧地摇摇头,别说他了,就算是他爹,也是大字识不了几个,村里没几个人念过书,没那个闲钱。但他虽只在齐王殿下这里呆了一日,也发现了这里来往的人似乎都是识文断字的,甚至有些人说话还文绉绉的,像先生一样,这让他不禁觉得自己实在是格格不入。
齐王殿下温和地笑笑:“不识字可不行,得识字、读书,才能长本事。明天开始,我让人教你识字好不好?”
谭小五一愣,赶紧用力点头。
他运气也太好了吧,不但能吃饱饭,穿新衣,甚至不花一文钱还能读书识字?!
这可是大哥曾经给予在他身上的梦想啊!
倘若大哥能知道他有这样的际遇,大哥一定也能瞑目安心了吧!
谭小五的识字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教他的是个留山羊胡的胖乎乎的先生,讲话之乎者也的,他有一半都听不明白。不过先生倒还挺有耐心的,哪怕就是教他人口手,一二三,也不嫌烦。
有送饭来的小太监打趣说:“宋先生,您这可是杀鸡用牛刀,大材小用了。”
宋先生则摇头晃脑地说:“教人读书是最有造化的好事嘛,何况,这孩子看来跟殿下投缘,我这是替殿下教他。”
谭小五不事生产了,他以前在家还得经常早起去拾柴啊,割草啊,喂羊啊,到这儿反倒过得像个少爷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让他颇为惶恐,念书识字上就格外勤勉,每天晚上睡觉前还要用手指蘸着水在桌上一遍一遍地练呢。
齐王似乎很忙,要么深夜才歇下,要么出去好几天才回来。但只要他有工夫的时候,都会把谭小五叫过去,问他这些日子学会了什么,还铺开雪白的纸,让他写字给他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齐王天生羸弱的身子骨终于是不堪重负,病倒了。
除了带来的太医,当地的名医都汇聚过来了,诊脉开方,抓药熬药,整个官邸上下忙成了一片。
但宋先生只管带着谭小五认字读书,谭小五心里惦记着齐王殿下,可自己不过是个被捡来的小孩,似乎并不怎么具备关心的资格。
直到有一天,常喜公公不知怎地,溜达过来瞧瞧他。谭小五对这位常喜公公也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毕竟当时出手救了他,而且他也听说了常喜公公是“大内第一高手”,一定是非常非常厉害的,所以除了亲近之外,还带了一份崇拜。
如果能像常喜公公一样有本事,就再也不会被人欺负了吧?
他逮到了机会,悄悄地问常喜公公殿下怎样了,病好了没有。还说“生病一定要多吃饭,多吃饭才有力气,病才会好”,这是他心里对治病最大的智慧了。
常喜公公笑眯眯地看着他,说:“你这小子,倒有点良心,放心吧,就是殿下叫我来看看你的,你还真讨殿下喜欢。”
听说殿下喜欢他,谭小五心里不禁有些美滋滋的,就好像在这广漠的世间,他再一次有了会关心他、而他也关心的亲人一样。
齐王殿下病好了些后,他周围的人坚决不许他再那么辛劳的奔波,要他一定先养好身体,其他事情就由他带来的臣属和幕僚先行处理。
所以宋先生就这么被抽调走了。谭小五没了老师,成了个小闲人;齐王殿下只能待着休养,成了个大闲人。大闲人干脆就把小闲人叫过去,亲自教了起来。
齐王好像真的很喜欢他,有时候干脆就把他抱在腿上坐着,看他写字。兴致来了,还会自己写个范本,让谭小五临。
谭小五刚学了几天呀,拿着毛笔能把笔画画清楚就不错了,哪能临好帖?
他看着殿下写的那清俊秀美的范本,而自己临出来的横歪竖斜,自由奔放,不禁羞愧地低下了头。
但殿下却既没批评他,也没笑话他,反而摸摸他的脑袋笑着夸他很努力。
谭小五顿时就觉得得到了很大的鼓励。
有了很大的鼓励,他心里忽然就有了一股勇气。
他搁下了笔,仰起小脸望向齐王,很一本正经地问:“殿下,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齐王殿下给他这小大人似的样子逗乐了,一边伸手擦去他脸上沾着的墨痕,一边道:“想问什么?你问吧。”
谭小五抿了抿嘴唇,还认真地蹙起了眉头很努力地思考了一会儿,才开口道:“我就是想不明白,我爹我娘都是很勤劳很好的人,我大姐和大哥也从来没做过坏事,心地都很好,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却都不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呢?好像越是努力,越是……越是倒霉似的。为什么……为什么那个什么教的人害死了我大姐,害死了我爹娘,却没人问没人管呢?我们穷,我们……没什么本事,就合该这么倒霉吗?”
对于一个六岁的小孩儿而言,要有条有理地说上这么一大篇话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谭小五想这些事实在是想得太久了,每每躺在床上,对着一片幽暗夜色的时候,这些问题就会不停地在他脑海里打转,直到他昏昏沉沉地睡着。
他问完了这一大篇话,就定定地、满怀希冀的看着齐王。齐王殿下是他觉得最有学问、最有见识的人了,他想殿下一定能解开他心中这个盘亘已久的疑惑。
但齐王殿下却没有立刻回答他。
他似乎有些吃惊,像突然不认识谭小五了一样静静地注视着他。
谭小五给他看得都有些不自在了,反思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应当的话,这个时候,齐王却忽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他抬起手,轻轻抚摸着谭小五的头发,又笑了笑,刮了一下他的鼻子:“你这小孩儿,看不出来,心思倒挺深的。”
谭小五有点忐忑,拿不准这话是好还是坏,但看殿下的反应,好像也并没有生气。
齐王殿下忽然站起了身,背负着双手在屋里踱来踱去,踱了好一会儿,他才停下脚步,仰头注视着窗外的天空,然后用很深沉地口吻对谭小五道:“小五,这个天下是有律法的。律法严明,官员清正的地方,百姓的日子就好过。律法松散,官员怠惰之地,百姓就遭殃……但这天下这么大,哪能一下子处处都律法严明呢?所以,我们还要努力。我要努力,你,你们这一代人也要努力,待到江山处处法律清明,人人依法惩恶扬善,你家这样的事情,就会少很多、少很多……甚至就不会再有了。”
他说到最后,语气渐渐有些激动起来,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谭小五的跟前,拉起了谭小五的手:“小五,你好好读书,以后跟着我,来帮助像你一样的孩子好不好?”
他的这番话,谭小五虽然不是很能明白,但也被他渐渐热烈起来的情绪感染,被齐王殿下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注视着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就重重点了点头:“嗯!”
齐王很开心地大笑起来,难得有些粗鲁又亲昵地用力揉了揉他的发顶。
“小五啊……唉,你以后长大了总不能一直叫这个名字,得有个像样的大名。本王给你取一个可好?”高启钧忽然来了兴致似的,再度坐到桌前,提笔蘸墨,在砚台上润了润。
谭小五当然没有什么反对的理由,他自己也晓得小五就是家里潦草取的小名,齐王殿下这里每人都有个正正经经的名字,他自然也想要一个,更不要说是他最崇拜最喜欢的齐王殿下亲自给取了。
“嗯……叫什么好呢?”齐王殿下提着笔微微侧脸沉思着。
“有了。”他忽然一笑,“你小小年纪,却能想到那么深奥复杂的事情,倒是有些玄机在里面的,你我之间偏生这样有缘份,也是玄而又玄的事。干脆,你就叫……”
他一边说着,一边落笔于纸,写下了两个沉沉稳稳、方方正正的大字——谭玄。
这一天,谭小五有了个正式的大名了。
这个世上,有了一个叫谭玄的小孩子。

历时三个月,齐王殿下的巡视终于结束了。
这三个月里,清查了沿岸官府修缮河堤的账目,揪出了几个拿着专用款项中饱私囊的贪吏,青河两岸受灾的百姓逐步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并且朝廷免除了他们三年的税赋。
这场天灾带来的影响在渐渐消退,百姓们逐渐回到家乡,从头收拾,再次开始辛勤劳作的生活。
谭小五——现在该叫他谭玄了,则是跟着齐王一起,踏上了返回京城衡都的路。
三个月时间,谭玄已经认得不少字了。他还很用心地把殿下每次写给他临的字都收藏起来,晚上睡觉前用小手一遍遍地描摹,一遍遍地临写。
这三个月里,他也迅速和一些小太监们混熟了。有几个小太监也不过才十几岁,也是孩子心性,得闲的时候就带着谭玄一起玩儿。有一次恰好被齐王殿下撞见他们在比赛爬树,齐王殿下非但没有责罚,反而笑着让几个侍卫在树下护着他们安全,让他们尽管比。
结果谭玄居然漂漂亮亮拿了个第一。
他爬起树来简直像只小猴子,嗖嗖地就蹿上去了,好像手脚上都带着钩子,稳当得很。爬到树顶上,还两腿夹着树枝,腾出手来冲底下的齐王直晃悠。
齐王一边叫他小心些,一边哄他快下来,要给他赏。
待谭玄一溜烟地从树上下来后,齐王在怀里摸索半天,摸出两个精致的小金花生,赏给了他。
这还是谭玄这辈子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金子,他把小金花生捧在手里细细瞧着,齐王殿下却回头对常喜公公笑道:“常喜,我瞧这孩子倒是个练武的好料子,你要不收他做个徒弟算了。”
常喜公公迟疑了一下:“那,让他入宫?”
齐王“唉”了一声,一摆手:“入宫就算了!放我府里,你有空就来教教他。”
常喜公公为难道:“习武得拳不离手,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齐王就道:“那也好办,他一个小孩子,碍什么事,等我回去跟父皇说一声。你也几十岁的人了,一身绝学,只流传于内廷,多可惜。我就做主了,给你添个小徒弟。”
小谭玄压根没留心到他们在讨论什么,也不知道他的命运在某些很惊险的地方悄然打了个转,他还在想呢,这金花生真是好看,做得像真的一样,要是娘和大姐还活着,送她们一人一个,她们一定很开心。
这时常喜公公忽然叫他:“小五,你想不想学武?”
谭玄愣了一下,仰起头来眨了眨眼,然后赶紧用力点头。
他什么都想学,学什么都是长本事,学武尤其好,要是有一身好武艺,再不怕别人欺负的!
常喜公公又道:“那你怕不怕苦?”
谭玄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怕!”
“真不怕?那可不是一般的苦!”常喜公公说着,忽然出手如电,也不知怎么的,就扭住了谭玄的两条胳膊,把它们扭到了身后,又反过来往上别。
谭玄痛得立刻“哎哟”叫了起来,小脸都皱在了一起。但他很快咬牙道:“不怕!我不怕苦!”顿了顿又道,“长本事的苦都不叫苦!想活下去却不能够……想救别人却救不了的苦,才是真的苦!”
常喜公公松开了手,谭玄稍稍活动了一下疼痛的肩膀,就把双手背在身后,在常喜公公面前站得笔直。
常喜公公低头看看他红了的眼圈,拍拍他的肩,说了一声“好”。
哎?说来也奇怪,他这一拍,肩膀立刻就不痛了。
谭玄正在奇怪的时候,齐王笑呵呵地在后头轻轻踢了他腿弯一下:“快跪下给你师父磕头!”
谭玄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双膝跪地,邦邦磕了三个响头,大声嚷:“师父!”
常喜公公“嗯”了一声,就算收下他了。
时光倏忽而过。
在习武兼读书的生活中,昔日的谭小五,现在的谭玄,一天天地长大了,从一个瘦小懵懂的孩童,长成了英挺出众的少年。
齐王殿下一直很喜欢他,赐给他一柄名匠打制的长刀,名曰朔夜。在他十五岁加入天狼卫的时候,又赠给他一块墨玉雕琢的狼头玉佩,是西域部族呈来的贡品,齐王殿下在圣上那里瞧见,特意替他讨来的。玉佩风格粗犷,只有看似粗拙的几道线条,却非常传神,尽显狼的精悍凶猛。
这两样东西,谭玄都十分珍爱,向来随身带着,不敢稍有闪失。于是这柄通身漆黑的长刀和这块如墨凝成的玉佩也就成了他很有代表性的标志。
到十六岁时,他跟着师父已经查了几桩京城里的案子,声名鹊起。只要他纵马出现在街头,那些三教九流的街头霸王、地痞混混,都立刻闻风而逃、屁滚尿流,毕竟谭小爷的左手刀诡谲莫测,谁也不想拿自己的胳膊腿去试试。
谭玄开始觉得,他现在应该算是有了点可以为齐王殿下做事的能力了。
于是,还真的有事情,交到他手里来了。
大兴隆盛六年,三月十五,越州府。
日煦风暖,春光正好。越州城郊的灿锦园里的千百株海棠竞相盛放,浅粉轻白,如云霞浮动。
越州向来是东南富庶之地,城中百姓,无论贵贱,都要抽出空来踏青赏景,不负这大好春光。所以这灿锦园中往来游客实是不少,趁此机会来做买卖的商贩也比比皆是,摊点挑子上摆着各色吃食玩意儿,引来人们不时的围观和购买。让这人间也应和着春景,显得生机勃勃,喜气洋洋。
但如此热闹的灿锦园深处,却有一处海棠环绕的空地,少有游客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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