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酒肆—— by小狐昔里
小狐昔里  发于: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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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柔章却很会抓重点:“你居然不懂男女之情?你看着,明明很讨女孩子喜欢。”
系统:……
“谢谢夸奖。”谭昭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一夸奖。
“不过仔细想想,谭兄你确实很难给女孩子安全感,你太自如了,在感情里,太过运筹帷幄的男人,会让女孩子觉得你不重视她们。”
系统:……这才对嘛:)。
“所以,周少东家就是靠这个打动你的?”谭昭反问了回去。
沈柔章:……
“我和他的事情,说来有些复杂,但他家门庭高大,我曾经跟他回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肯定不会嫁给他。”沈柔章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响起。
“江南周家,巨富之家,且还有皇商之名,家里是不是很豪奢?”
“豪奢称不上,但处处精致,五步一景,十步一阁,就连传菜的侍女都步伐优美,谈吐得宜,我在他家,顶天了就是个烧火丫头。”
“……过了哦,烧火丫头哪有你这般剑术和风姿的。”
“一点比喻,我并不畏惧他的家世,但……我有我自己的顾虑。”沈柔章叹了一口气,“随舟,应该确实与我有血缘关系,我被随家丢弃时,已经记事了。”
“他说得不错,我的父亲随庭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对亲生弟弟随舟都可以算计,更何况是不得他喜爱的母亲。我母亲出身高门,谈吐诗书乃至于女红管家,样样做得都很好。但就因为她的长相偏秾丽,他就觉得我母亲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男人多可笑啊,一点事实根据都没有,就随意给别人下了判决书,他不仅厌恶我母亲,更厌恶我,他甚至认为长相类母的我,长大后也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谭昭:……
“但因为我母亲出身高门,哪怕没有生下嫡子,他也没办法休妻。但后来我外祖家因为一些事情落魄了,他立刻就休妻另娶,哪是什么外室扶正啊,他老早就相中了一位听说是宜家宜室的女子,后来给他生了个儿子,他就看我愈发不顺眼了。”
“那位宜家宜室的女子,就很会揣摩他的心意,没过多久,出去烧香的路上,我就被丢弃了,若不是师父捡到了我,我或许已经成为了一个乞儿,或者被不怀好意的人卖进青楼,都是有可能的。”
“……你回去过?”谭昭敏锐地察觉到。
沈柔章点了点头:“年少的时候,刚学了点剑,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便想回去替自己替我母亲讨个公道,可是我记忆中的家,早就没有了。”
“没有了?”
“随庭做了点小官,好久之前就离开了那里,我找人打听过,但没有任何消息。”沈柔章笑了笑,“说起来,这还是自那之后第一次听到随家的消息,说不定再过不久我就可以实现年少时的夙愿了。”
谭昭是习剑的,他很明白一个剑客的心路历程:“它阻碍你的剑道。”
“果然瞒不过你,我原本以为我早已放下,但时隔这么久,旧事重提,我依旧难以忘怀,或许……我确实不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
谭昭却言:“沈柔章,你是习剑的,又不是修佛,记仇怎么了!剑是伤人的兵器,心有怒火,只会将你的剑打磨得更加锋利,别给自己设太多的桎梏。”
沈柔章惊得抬起头,眼里却有自己都未察觉到的光亮。
自从师父死后,她就一直都是一个人悟剑,后来有了系统,系统的定位也不是当她剑道上的引领者,更多的,还是她一个执着地走在前进的路上。
她一直认为,习剑是个人的事情,但现在,她或许应该改观了。

第300章 江湖剑雨(三一)
沈柔章刚刚习剑的时候,每次出剑都带着极强的锋芒,可以说那时候她的剑是最锋利、最不加掩饰的状态,哪怕她那时候剑招并不精湛、用的也只是最普通的铁剑,因为心里带着被抛弃的仇恨,所以她的剑是仇恨之剑。
但她师父是个出家人,慈悲为怀,一生都走在渡人渡己的路上。
很多人都说,女人就不该习剑,这当然是对女子的一种偏见,同样的也是男人对于权柄的掌控欲,他们规定了女子不能如何如何,却给自己敞开了所有的大门。
沈柔章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就认定了自己一定要习剑,并且还要成为江湖上第一的剑客,将那群自大的男人统统都踩在脚下。
幸运的是,她有些习剑的天赋,师父说她是江湖上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沈柔章没见过其他的奇才,所以她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于是她从早练到晚,哪怕没有挥剑,也会默默在脑中反复演练,很快她的剑术就小有成就。
但师父看她的眼神却越来越担忧,直到有一次她被人轻松打败,若不是师父来得够快,她或许已经成为了别人剑下的亡魂。
那时她受了很重的伤,连剑都要抬不起来了,师父抱着她在雪地里走了很久才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那时她烧得浑浑噩噩,却依稀能够听到师父对她的挂念,原来师父已经命不久矣,却还在操心她的未来,过刚易折这四个字,她不止一次听师父说起,可那时候的她完全听不进去,也无法理解。
直到师父死后,她才开始慢慢地领悟,明白幼年的遭遇并不是她的错,那也不是她全部的人生,她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她的剑也应该有更宽广的未来。
那是她第一次悟剑,不过短短三日,她的剑术就一日千里。
悬水之名,原本是以极致的挥剑斩断从悬崖上落下的流水,那是悬水剑招的最后一式,师父在她这个年纪尚未达到如此境界,她却轻松达成了。
沈柔章也是自那时起,才离开了与师父隐居的悬水庵,真正踏入了这个江湖。
一个人闯荡江湖,江湖远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精彩纷呈、波云诡谲,她到过山之巅海之崖,也见过天下第一的剑客,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心胸开阔、忘却前尘,然而等到随家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依旧……心绪难平。
有些她以为早就忘记的记忆,其实一直都记得,她记得母亲因为护着她被父亲责罚跪祠堂的场景,记得母亲被休后,在房内悬梁自尽的惨景,而她想要冲进去,却被家仆捂着嘴,连哭都不被允许,母亲甚至都不被允许葬在随家的祖坟里。
她也记得继母进门后,她被发配到一个更远的角落里,冬天冻得瑟瑟发抖,却没有人来帮帮她,她受够了那种无力的感觉,却因为年幼无计可施。
而当最后一把刀落在她身上时,她已经忘记了痛是什么感觉。沈柔章不得不承认,她是憎恶父亲的,甚至憎恶随家的所有人,母亲临死前,还摸着她的头告诉她,不要记恨父亲,是她做得不够好,可娘又做错了什么呢?她又做错了什么呢?
不过是因为没有生一张讨巧的面孔,没有生成男儿身罢了。
所谓世家大族的光鲜亮丽,在她看来,都是留着血、藏着泪的,母亲出身难道不好吗?她的性格仪态难道不够标准吗?不是这样的,在那样的家庭里,男人占据完全的主宰地位,而女子,如果没有所谓的强硬娘家,什么当家主母的位置,不过就是一盘散沙,都不用经历什么考验,就会脆弱消散。甚至哪怕有,男人们的利益交换,很大一部分都不将女儿或者是夫人放在平等的位置上。
她刚开始认识周恕之时,原以为他只是普通有钱人家的公子,但事实上,周家家大业大,进去住了一晚上,她就发了一晚上的噩梦,那样的雕梁玉砌,简直让她直接回到了年幼无力的小时候。
那时候,她就知道自己过不了心里那一关,哪怕她知道周恕之不是她的亲生父亲随庭,但她不敢赌,她也不愿意赌,相较于与人成亲、相夫教子,她当然更忠于她的剑道。
剑是不会骗人的,这是她唯一可以信赖的伙伴。
哪怕有了儿子阿辞,她也从来没有动摇过习剑的决定,可以不夸张地讲,剑就是她的人生支柱,当有一天她的剑折了,那么她的人生或许也进入了最糟糕的状态。
“如果我师父还在世,你跟她一定很有话聊。”
谭昭还是第一次听沈柔章提起师从:“聊什么?”
“唔,聊我的习剑心路历程吧,我师父经常说我心性跳脱,习剑容易伤人伤己,所以日常会让我做早课,念经吃斋,但事实上,我只觉得那些经文跟紧箍咒一样,不读反而还好,一读叫人浑身刺挠。”
谭昭:……倒也不必。
“我出江湖前,一直很向往我师父口中描述的江湖,但事实上,它有时候确实叫人牵肠挂肚,心生向往,但更多时候,它是很残酷的,话本里都说女人是柔骨刀,男儿是霸气剑,但那不过是被人臆测中的江湖。”
谭昭敏锐地察觉到,沈柔章看似是一个烈火如歌般的女侠,但更深层次的,因为幼年时的成长经历,她是一个完全的悲观主义者。但因为有剑的存在,她又富有生机,两项矛盾在她身上完美融合,才有了如今的悬水剑。
“你知道,我拒绝周恕之的理由是什么吗?”
谭昭有些如坐针毡了,因为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托过于出众的听力,他敢笃定来人就是周少东家。
好家伙,你们就不能面对面讲清楚吗?找中间商实在没必要。
“我可以不听吗?”
沈柔章自顾自说着:“其实很简单,我本江湖儿女,既有勇气踏出后宅、步入江湖,就不可能再回头,你叫我回家相夫教子,不如一剑杀了我。”
身后的脚步停住了,很明显,对方听清楚了话语里的决绝。
谭昭看了一眼沈柔章怀里的小阿辞,心想在场四个人,也就这个小家伙睡得心安理得、无忧无虑了。所以,他该说点什么来调节气氛呢?
系统:啥都别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所以,昨晚上人家逛完花灯节,你给你新任宿主做思想工作了?]
系统:才没有呢!少小瞧我!
[谁让你一直管人家叫男妲己的,你看看我这里,都被你刷屏了。]
系统:……我只是肯定了他的恋爱脑段位而已,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也可以为你取一个。
[谢谢,大可不必。]
好可惜哦,它都想好怎么取了,比如男铁树,就很符合某个苟姓宿主的气质。
正是谭昭头脑风暴之时,背后的脚步声忽然快速传来,然后周恕之的声音直接响了起来:“柔章,我喜欢你,就会喜欢你的一切,我并不是想要自私地将你拘于后宅,你可以追求你的剑道,我也不是一天到位都要粘着你的。”
“这对你不公平,而且我对自己没有信心。”
大概是因为周恕之的出现,沈柔章的心情有了非常明显的起伏,趴在她怀里的阿辞动了动,虽然脸上还带着明显的睡意,却乖巧地伸手抱住娘亲:“娘,你怎么了?阿辞摸摸,摸摸就舒服了。”
“咦?这个和阿辞长得一样的叔叔又出现了,你是谁?”
周恕之张了张嘴,难得有些词穷,因为在没有沈柔章允许的情况下,他不可能直白地跟小孩说他是父亲,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父亲。
但小阿辞可聪明了,还没等两个大人组织完语言,他就语出惊人:“你是阿辞的爹爹吗?”
吃瓜看戏谭某人:……你俩,还比不上人小阿辞呢。
“不是吗?”阿辞歪着头,“大哥哥,我猜错了吗?”
谭昭看了一眼沈柔章,见对方轻轻点了点头,于是说:“没有哦,阿辞超聪明的,一下就猜对了呢。”
阿辞就好奇地仰头看向亲爹,嗯,跟他想象中的爹爹很像:“爹爹,为什么别人家的爹爹好早就出现了,你怎么现在才来见阿辞?是阿辞不讨人喜欢吗?”
这哪里是不讨人喜欢啊,简直是叫人喜欢死了。
周恕之瞬间丧失语言能力,一阵手舞足蹈,但很可惜,阿辞无法理解他的激动,甚至扭头跟他娘亲说小话:“娘,我爹爹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周恕之:……这可真是亲儿子啊。
被这么一气,他可算找回了自己的语言能力:“对不起,是爹爹来迟了,阿辞这么可爱,爹爹怎么可能会不喜欢阿辞!”
“真的吗?”
周恕之勐勐点头:“当然是真的。”
阿辞立刻追问:“那盛姨说,我爹爹是个负心汉,你是负心汉吗?”
这个问题就有些太超纲了,周恕之抿了抿嘴唇,露出了一个跟阿辞同样的表情:“小阿辞这么聪明,肯定知道爹爹不是,对不对?”
小阿辞可不吃这种糖衣炮弹,甚至很有自己的判断力:“盛姨说得果然没错,我爹爹是个花言巧语的负心汉!”

第301章 江湖剑雨(三二)
果然,小阿辞才是调节气氛的顶级高手,一句话直接把亲爹亲娘全部干无语了,不愧是亲儿子啊,出嘴就是毫不留情。
大概是见大家一直都没说话,阿辞忍不住发问:“娘,阿辞说得不对吗?”
沈柔章伸手揉了揉儿子可爱的小脑袋:“嗯,不太对,你爹这人话确实很多,但他是个好人。”
好人吗?阿辞的小脑袋有些弄不明白,他左右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很明显CPU快要烧干了。
周恕之见儿子这般可爱伶俐,哪怕被骂负心汉,心里也实在生不起任何的怒意:“阿辞,我可以叫你阿辞吗?”
父子天性,哪怕阿辞从前并没有见过周恕之,此刻也忍不住被面前的大人打动:“可以哦,那我要叫你爹爹吗?”
周恕之伸手,想要抱抱孩子,沈柔章就微微松了松手,阿辞是个不见外的性子,很快就回抱了过去,他心想,好奇怪哦,这个人身上明明没有大哥哥那么温暖,但他很喜欢这个人的怀抱。
场面瞬间就温情了下来,至于谭昭,早就熘之大吉,毕竟再留下来,就是他没眼色了。
“诶,谭哥你怎么出来了?酒酿完了?”
谭昭一把拎住还散发着药汤味道的少年郎往外走:“酿完了,有些饿了,请我吃碗面吧,要卧两个蛋。”
好奢侈,他在长身体都只敢吃一个!
等坐到桌上,贺兰固才知道沈姐姐居然把阿辞带来跟周少东家相见了,怎么说呢,总觉得这一对好玄幻。
“怎么这幅表情?”
贺兰固想了想,低声说:“那个,我说了你可以不要告诉沈姐姐吗?我并不是想要评价什么,可能是因为听了盛夫人的话,先入为主地以为阿辞的父亲是个负心汉,谁知道等见了面,周少东家不仅不是负心汉,还是个样样出众的富家公子,江湖剑客和富家少爷,性别改一改,跟最近的江湖话本《世家小姐绝情剑》好像啊。”
谭昭:“……什么东西?”
“就是最近很有名的话本啊,街头巷尾的说书人都在说哎,我只听了一耳朵,说的是世家小姐瑛娘出门上香遭遇歹徒,然后得江湖大侠绝情剑相救,两人一见钟情,上演了一出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的追爱情缘。”
谭昭:地铁老人看手机.jpg。
“是不是很像,周少东家看着就是个很执着的人。”贺兰固说完,忍不住有些感叹,“其实如果他是个负心人,沈姐姐反而不会那么难抉择吧?”
“你怎么知道她心里难以抉择呢?”谭昭笑了笑,“再说了,如果周少东家是个负心汉,你沈姐姐早就痛打渣男,今年应该是负心汉长眠地下的第六年。”
贺兰固:……确实,以沈姐姐的性格,根本不可能被辜负还忍气吞声地离开。
哦,是他狭隘了。
“而且,习剑如修心,你沈姐姐现在的心结,不在周少东家身上。”谭昭不懂儿女情长,但他懂习剑,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不好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愈,沈柔章童年过得艰难,哪怕后来有师长引路,但有些东西不是想要看开就可以做到的。
偏偏她又是习剑,剑是最考验心性的兵器,如果系统的任务真的是帮助沈柔章达成某个剑道上的成就,那就必须跨越这个心结。
而解决童年心结最好的办法,就是解铃还需系铃人,随家的出现,对于沈柔章来讲,是一道劫数,同样也是一个契机。
“哦?那在哪里?”
谭昭指了指面碗:“吃你的面吧,操心那么多,小心变成小老头!”
“才不会呢,最近我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再没有从前那种胸口堆了块石头的感觉了,起床也不会觉得浑身沉重,四肢酸痛了。”
“快了快了,再泡大概七日,等你的经脉筋骨能够承受得住,我就帮你疏通堵塞的经络。”
贺兰固登时高兴起来:“真的吗?只需要七日?这么快?我不是在做梦吧?”
“先别高兴得太早,等经脉疏通,那时候才是对你来说,真正的考验。”
贺兰固勐勐点头:“我知道,经脉刚疏通,会有胀痛酸痛感,因为我的经脉先天闭塞的缘故,经脉形成了肌肉记忆,如果我不每天忍着疼痛运气行周天,经脉就会在一段时候后继续堵塞,我都记着的,谭哥,我不怕吃苦的。”
一点疼痛算什么,有武功内力他才可以有自卫的能力,虽然贺兰固从来不说,但他确实已经受够弱小无能的自己了。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马上疏通经脉,然后明天就修炼武功。
江南精英节预热得轰轰烈烈,却是刚开就夭折,赫赫有名的江南三侠一个离开,另外两个被废落入大牢,剩下的江湖人难聚人心,便在第二天就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禹城。
倒也有人心思灵通,想着江南三侠离开得匆忙,三侠山庄内或许留有一些江湖秘笈,可惜还没踏进山庄,就被叶管家带人打退了。
至于那柄出自屈大师的宝剑,却是不翼而飞,有人说是悬水剑拿了,也有人说是叶管家监守自盗,甚至还有人说是精英节开幕上那位一剑镇八方的谭少侠当场取走了。
反而传闻沸沸扬扬,但也没谁真敢舞到谭昭和沈柔章面前。
如果说放剑山庄一案,因为钦州地处偏僻所以传得比较慢,那么江南精英节上谭昭一力破三侠诡计,几乎是在两日间传遍了整个江南地区。
谭昭可谓是一战成名,包括他那柄快如闪电的宝剑,都叫人传得有模有样,甚至有人还给他取了个“闪电剑客”的讳名。
说实话,谭昭是拒绝的,毕竟……这还不如不给剑客呢。
但他就一个人,当然堵不住悠悠众口,倒是奇遇客栈的人,在第三天找到了他,找他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要为他绘制江湖剑客名人堂画像,其中也包括不给剑的图样。
奇遇客栈的来人是个女子,且还是个不会武功的妙龄女子,当然在她身后,有个武功不错、沉默抱剑的中年男子。
“我不过只出了一剑,便能劳动你们奇遇客栈的大驾?”
女子轻轻笑了一声:“谭少侠,你是习剑的,便该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用剑的,一剑足矣,而有些人一辈子挥剑,也不过是用蛮力打人而已。”
被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呢,谭昭心想,这奇遇客栈能踩着彩灯楼上位,果然不是没有原因的,想想羽裳兄弟那德行,当真是没法比:“秦姑娘过誉了,不过我不太习惯当个江湖名人,倒是不给剑,你可以随意画。”
秦姑娘一愣:“你这剑,剑名不给?”
谭昭干脆将不给剑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手势:“不错,它并不叫闪电。”所以,赶紧辟谣吧,闪电剑客真的听着叫人起鸡皮疙瘩。
剑客都很爱惜手中的宝剑,不愿意被不相干的人触碰,秦姑娘知道规矩,但没想到这一位行事如此随意,不想出名,却愿意让自己的剑出名,又给自己的剑取这样一个名字,如此特立独行,当真是……想不出名都难了。
而且,以她识剑的功夫,这柄剑看着实在太过普通,普通的剑柄,普通的剑鞘,甚至都没有剑穗,普通得根本没有理由上奇遇客栈的名剑堂。
但当她拔出这柄宝剑,哪怕她不会武功,不会剑,也完全能够理解一位剑客对一柄宝剑的追求。
秦姑娘已经听到了后面李叔瞬间粗重的唿吸声,很显然这是一柄叫李叔都心动不已的宝剑。
平和却锋芒毕露,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这柄不给剑会有这样一个平凡的外表了,因为它无需过多的装点,它自己的剑光,就是最好的展示。
这样一柄剑,无疑非常考验画师的功力,因为它的特殊不在其形,而在其内。
“多谢谭少侠借剑一观,我会努力画出它的形神。”
这位秦姑娘来得突然,走得也快,谭昭有些摸不准奇遇客栈的路数,不过转念一想,他好像也没必要在意那么多,水来土掩就是了。
然后,水就来了。
“随舟死了?”
“是的。”
“怎么死的?”
“被陈阳钟杀死的,然后陈阳钟也自戕了。”沈柔章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条,“其实我能猜到他俩会被灭口,但我没想到会是这样,蝶侠欧阳许出面收殓了两人的尸骨,在随舟身上,找到了这张纸条,上面写着随家现在的住址。”
谭昭看了一眼纸条:“京城?”
“是的,所以我打算立刻动身前往京城。”
“他们在引你入京。”
沈柔章点了点头:“我知道,而且知晓我身世之人,少之又少,我师父早已驾鹤西去,而我也从未对旁人诉说过,除非……是有人通过我这张脸,找到了我的身世。”
“沈家?还是随家?”
沈柔章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母亲的家族早已落魄,若非如此,随庭也不敢休妻,而随家见过我母亲的人,估计也都是老人了,恐怕得去了京城才知道。”
谭昭想了想,然后问了个问题:“我听随舟说过,你外祖沈家乃是名门,为何突然就落魄了?”

第302章 江湖剑雨(三三)
沈家出事的时候,沈柔章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她只记得那时候母亲一直抱着她哭,眼泪都要流干了,等父亲休书落下,母亲忽然就不哭了。
那天晚上热得很,母亲跟她说了好多好多话,让她听话,让她柔顺,让她不要记恨父亲,也不要去追究沈家的没落。
“或许,沈家的没落与随家有关。”沈柔章说完,摇了摇头,“我那时候还太小,我娘应该是怕我记事了,知道内情后记恨随庭,不利于我在随家继续生活,可她不知道的是,我根本没机会在随家长大,她还是太高估那个男人的良心了。”
谭昭看得出沈柔章此刻心中的愤怒,于是问了个问题:“如果随庭还活着,你会动手吗?”
系统:!!!!!
就连沈柔章也没想到,谭昭的问题会如此直白又尖锐,但这也没什么不能回答的:“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可真是祸害遗千年啊。”
很显然,她并不准备放过对方,哪怕这人是她的亲生父亲。
第二日,沈柔章就一人一骑奔赴京城,并且离开得非常早,几乎是城门刚开就快马离开。反正谭昭醒来的时候,人估计都已经离开禹城地界了。
倒是有一点有些出乎他的预料,沈柔章竟然愿意让周恕之带阿辞回家,回周家。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不算太过意外,毕竟她除了是一位剑客外,同样也是一位母亲,能有多一个人疼爱阿辞,她当然乐见其成。
而且阿辞性格不扭捏,也并不拘束,他要是不喜欢周家的气氛,他必然会直接开口,以沈柔章的能力,带阿辞离开周家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我还以为,你会追去京城呢。”
周恕之听出了对方的调侃之意,却并不觉得被冒犯:“不会,我知道我的长处不在江湖,跟去顶天给她当个钱袋子,而当钱袋子这种事,哪怕我不在场,也依旧可以做到。”
谭昭:……该死的有钱人啊。
“我与柔章之间,确实存在差距,若我有谭兄这般武功见识,此刻必然伴她左右,既没有,便只能作罢。”周恕之做事,讲究谋定而后动,前几年一直追着柔章跑,是用行动告诉她自己的决心,而现在人见到了,话也说开了,更是有阿辞这般意外之喜,他如果再穷追,反而叫人心生退意。
柔章心里有一大块寒冰,他不知道这块寒冰何时融化,但周恕之希望,他会是第一个见到寒冰融化的人。抛开他喜欢她、爱重她这一点,柔章也曾救过他的命,她也是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周恕之平生在意的人并不多,哪怕他们最后没有成为夫妻,他也希望她能够达成所愿,成为江湖第一剑客。
“明天,我就要带阿辞回镇州,谭兄可要一道?”
谭昭没想到,自己会被邀请:“其实,我们没有那么熟吧?”
周恕之有些无奈:“来之前我去见了一趟盛夫人,她虽然已经知道我不是个负心汉,但很明显不看好我和柔章的未来,乃至于我带阿辞回周家,她也不太同意。但她又有些俗务缠身,故而……”
好嘛,他被当成沈柔章的娘家人了,不过想想可爱的小阿辞,倒也不是不能跟去镇州,就是算算时间,贺兰固的七日之期就快到了。
周恕之一听这番顾虑,当即表示小问题,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
“倒是这院中的美酒,谭兄准备就这么埋着?”虽然客栈是他的,但毕竟人多嘴杂,万一被人挖了,恐怕也找不到窃贼。
有人愿意代为窖藏并且对外销售,谭昭当然不会拒绝,这酒没加什么特殊的材料,是普通人都能入口的果酒,不过因为他现在的处理手法会让食材去杂留精,所以这酒有一些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功效。
不过也需要长期服用,以他这次的酿造数量来看,除非是被一个人包圆了,否则很难达到以上效果。
禹州距离镇州并不远,快马的话一日就可以到达,若是马车,三日也已经足矣,不过马车到底颠簸,加上周家的商船刚好发船,所以这一次去镇州,他们是走水路,刚好也能完美适配贺兰固每天泡药浴的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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