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那他岂不是“错有错着”?
陈阳钟脸色当即一变,他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叫此人一下就说出这等话:“你是茶楼的人?”
“别管我是什么人了,也不用岔开话题,还以为能当一回名捕呢,谁知道根本不需要,你们江南三侠未免也太欺负人了,自导自演来我们茶楼地界闹事,陈大侠,你可以解释一下,地上的人究竟是谁吗?”
“玉侠随舟,玉郎剑从不离手,但诸位请看,这绝对不是一双习剑的手。”谭昭直接反客为主,用剑挡住欲上前的陈阳钟,“对吧,诸位之中必然有学剑的,手掌伸出来叫大家看看,茧子长在何处,一目了然。”
果然,立刻有人伸出手来,然后果然不一样啊。
也就是说,死的人根本不是随大侠?!
那……难道是早知道悬水剑要来刺杀,所以提前换了人?可是不对啊,江南三侠仁义无双,怎么可能会叫人替着去死呢?而且当时就是随大侠啊,随大侠长什么样,他们都是认得的呀。
想不通,根本想不通啊。
正是众人心生疑窦之时,谭昭用剑拨开尸体脸上的头发,入目是一张没有血色的脸。好嘛,又是易容,但再高明的易容,都很难在一张脸皮上模拟从生到死的过程。
难怪陈阳钟要如此侧躺尸体,却背对所有人,原来是因为破绽啊。
谭昭摸了摸下巴,其实要不是他胡搅蛮缠,人家这戏估计早就唱完了,以三侠的名气,也不会有人来查验尸骨,到时候尸体一埋,就是死无对证。
这计挺粗糙的,但用于煳弄江湖人,似乎也完全够了。
陈阳钟见势不妙,立刻摸了摸脸上的泪痕:“什么?竟不是三弟?这如何可能!这分明就是三弟啊。”
演,继续演~
第297章 江湖剑雨(二八)
江南三侠相交近三十年,又没有成家立业,可以说是彼此相处最多、关系最亲厚的人,随舟被人假扮了,其他二人竟半点没发现?
这说出去,是谁也不会相信的。
普通人想要识破精妙的易容术,是非常困难的事,毕竟易容乃是偏门,且多数会易容的人都习惯性敝帚自珍,旁人想要学会其中关窍,非师承不可。可如果是关系非常亲厚之人,又相处很长时间,容貌容易被模仿,但行为习惯乃至于口癖,是很难被一模一样模仿出来的。
再者,就如这位谭公子所言,剑客的手是完全不同的。
此时此刻陈阳钟所表现出来的诧异和惊疑实在不足以取信于所有人,再者随大侠在被刺杀倒地之前,是完全行动自如的,可见他是故意扮演随大侠,而之后被刺倒地,更是直接拉住了知情人陈大侠,用尽了生命最后一点力气说不要去追刺客。
如果现在死的是随舟,那么方才的逻辑还算是能够自洽,可现在他不是,这就说明所谓的刺客,恐怕真的不是悬水剑沈柔章。
三侠山庄在干什么?这一次的江湖精英节恐怕目的不纯。
江湖人就算再憨,此刻也发现自己可能被人当枪使了,再看一脸淳朴的陈阳钟大侠,就怎么看怎么不对了。
陈阳钟被看得心脏都漏跳了一拍,却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计谋失败了:“此人我根本不认得,还请诸位……”
“陈大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啊。”谭昭回头,眼底都带着调侃,“陈大侠可不要忘了,方才你一直在阻碍我靠近尸体,尸体也是朝你的方向侧躺,头发盖住脸,我走近你的时候,你下意识警惕地看了一眼尸体,这说明你害怕我接近。”
“我只是不想让不相干的碰触我兄弟的尸身。”
“这样啊,那你刚才阻拦我的时候,可是踩了一脚你的兄弟呢,喏,那边的血脚印还在呢~”
“你——”陈阳钟吓得回头看了一眼,然后,“你诈我?”
谭昭摆了摆食指:“俗话说得好,兵不厌诈,要不让我来猜猜,方才那位身穿黑红劲装刺杀‘随大侠’的刺客,会不会就是随大侠本人呢?”
陈阳钟脸色瞬间一变,心道今日之事怕是真要遭了,早知道禹欢茶楼点子这么硬,就是这场地再好,他们都不会选在此处了。
陈阳钟恨恨地看着面前之人,气得直接拔出了悬挂于厅堂之上、此次比武的头筹宝剑,这剑方一出鞘,便是剑身蜂鸣,哪怕没有上手,众人也知这是一柄无上的好剑。
“小子,纳命来!”
周恕之见此,当即喊了一声:“谭兄,小心!”
谭昭呢,他的不给剑都未出鞘,只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剑身随着一个完美的弧度直接绕过了这柄宝剑,瞬间就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而随着两人这下交锋,围着的江湖人立刻如潮水般退到了外面的高台上,不退不行啊,这飞侠虽说是轻功见长,可剑术也不算差,此刻宝剑在手,他们哪敢撄其锋芒。
唯有少数几个不怕死、胆子大的留在了里面,当然他们武功都很不错,这才有底气留下来擒住飞侠陈阳钟。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稍微有些多余,且……多余得有些过分。
就像周恕之,掌柜的刚刚直接拉着他退了出去,他不放心走回到门口,还没等他踏进去呢,陈阳钟手里的剑居然已经被击落,并且落到了谭兄的手中。
“倒是一柄好剑。”谭昭夸了一句,刚准备回剑入鞘,就看到了剑柄接缝处小小的“屈”字,这竟是一柄出自“屈大师”的宝剑。
而且这个“屈”字和贺兰固那柄小匕首上的“屈”字一模一样,但不同的是,那柄匕首一看就是老物件了,而眼前这把宝剑,至多才打了一年。
换句话说,这是一把没见过血气的新剑,隐隐还有火气残余。
新剑和旧剑,不论剑的品质有多好,内行人是完全分辨得出来的,因为剑在使用过程中,是会磨损、消耗的,就如他手中的不给剑、青鳞剑,哪怕融合了和氏璧的气息、青蛇的退鳞,该磨损还是会磨损。
除非是到了飞烟剑这种层次,拿在手上那剑气就足够震慑八方了。
但很明显,眼前的这把剑是一把全新的、未见血的新剑,剑很新,所以蜂鸣声很清脆,它没有见过杀戮,所以还保持着它的出厂设置。
“此剑竟是屈大师的作品,可惜铸剑师铸它时,太过急迫,它本可以更好,现在这般,不过寻常宝剑。”
谭昭说罢,一个回手将宝剑回鞘,然后作用力刚好又将它悬于厅堂之上。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年纪轻轻,见过什么宝剑,竟敢如此夸下海口?屈大师的剑你都敢嫌弃,你手里那把不会是什么绝世宝剑吧?”
哇,好恶毒,不给剑虽不是什么绝世宝剑,但却是他使用率最高的一柄剑。
“绝世宝剑称不上,但若你想见见它,我当然非常愿意满足你这个请求。”
陈阳钟就站在地上,旁边是那具已经无用的尸体,他刚想说我倒要瞧瞧到底是什么宝剑,下一刻,剑芒划过他的耳边,太快了,这一剑太快,他的脑子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但身体已经产生了绝对的恐惧。
是那种他初出茅庐时,被江湖高手震慑在地上根本不敢动的惊恐。
剑芒吻在他的颈部,陈阳钟闻到了从自己颈部传来的血腥气,可他半点都不敢动,因为这把剑还悬在他的脖子上,只要对方轻轻一动,他便会立刻殒命当场。
这人,简直是个怪物!
“陈大侠,这剑是不是不错?”
谭昭随手收了剑,剑上的血液瞬间滑落在地上,等血落干净了,他才慢悠悠地跟个新手似的回剑入鞘,但此时此刻,在场已经无人敢质疑他半句。
“你不说,那我就当你默认了。”谭昭笑了笑,但因为刚才的一剑,所有人都从这个温和的笑容里品出了杀意,“现在,我想听听陈大侠的一些真心话,不知道我们禹欢茶楼,配不配听啊?”
好家伙啊,你要是一开始就动剑,他们何至于绕这么久啊!他们肯定乖乖被当枪使啊,肯定指哪打哪啊。
陈阳钟却缄默了,他脸上忽然露出了从容的笑意,而熟知他的欧阳许知道,大哥是认命了。
其实在今日之前,欧阳许并不知道三弟换人了,他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大哥和三弟在谋划什么,而他被排挤在外。
对此,欧阳许的心情自然非常不好,他想尽办法去探听,可惜能打听到的并不多,只是知道在禹欢茶楼布置了一个可以偷天换地的地方。
所以,当刺杀出现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必然是大哥三弟的谋划,虽然他心里很不高兴,但他也并不愿意曝露出来,让三侠山庄名誉扫地。
是以,方才没进来前,他才百般阻止茶楼的人涉入,可惜这位谭少侠太厉害,他根本抵挡不住。
而现在,欧阳许有些急了,他跑上前挡住大哥:“大哥,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连命都可以舍弃?”
陈阳钟摇了摇头,然后伸手拍了拍二弟的肩膀:“对不起,我并不是想瞒着你什么,只是此事没必要将你牵扯进来。我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无妻无子,什么风风雨雨都见过了,此时死了,虽然不光彩,但也算是活够本了。”
“这位谭少侠,陈某佩服至极,若能死在你的剑下,我应当也能含笑九泉了。”
谭昭:……
“大哥——”
这番大哥二哥情深道别呢,谭昭却忽然朗声道:“随大侠,躲得也够久了,杀了人还要让陈大侠替你还命,做你兄弟可太惨了。”
陈阳钟脸上立刻露出了焦急的神色,很明显方才杀人者就是随舟,甚至随舟一直躲在现场,情急之下,他直接开口:“别出来——”
正是这时,高台之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笑声,周恕之第一时间转过头去,脸上的欣喜那是怎么抑制都抑制不住的。
沈柔章也第一时间看到了系统口中的男妲己,不过只匆匆对视了一眼,她就移开了目光。
哎,若不是与她有关,她真不想来禹州啊,以前都靠系统避开了周恕之,可是这一回却是避不开了。
系统:呵~
“方才我听人说,这里有人与我攀亲,那人现在何处?我倒是不知道,我竟还有个死遁入江湖的小叔叔,玉侠随舟随大侠,何不出来一见啊?”
沈柔章,竟真是悬水剑出现了!
众人开始心潮澎湃,而正是此刻,人群中有个不起眼的家伙开始慢慢撤退,但沈柔章有系统啊,系统平时虽然没什么作用,但找个人,实在是太轻松了。
她一下就跳到了这人面前,悬水剑一出,直接把人拦住了:“小叔叔,这是要上哪啊,来都来了,不坐下聊两句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这里,一时之间里面的飞侠蝶侠反而成了背景板,谭昭也懒得理会,走到周恕之旁边碰了碰对方的肩膀:“兄弟,收一收吧,再盯下去,都要把人烧穿了。”
周恕之:……才没有!你别胡说!!
第298章 江湖剑雨(二九)
随舟见自己无处可逃,便也不再往前走,只抬头看向面前执剑如火的年轻女剑客。
“你怎么认出我的?我想,我们应当没有我们真正见过面。”
沈柔章抬了抬下巴,只说:“你这双眼睛里面的妒火,可当真不配你现在这张面孔,你当真是我小叔叔吗?”
随舟接受了这个理由,然后点了点头:“当然,你姓沈,难道不是因为你母亲姓沈吗?”
“这天底下姓沈的人多去了,你与其在这里与我攀亲,倒不如说说为什么要嫁祸于我?一条人命,在你们眼里就如此不值钱吗?”
随舟却笑了笑:“你情我愿的事情,谈得上值钱二字吗?这个江湖,谁狠得下心,谁才能混的出名,我这把年纪了,出走半生,可谓是一事无成,若不是别人告诉我,我有一个名声贯彻江湖的大侄女,我还真不知道你的存在。”
沈柔章抓住了重点:“别人?哪个别人?让你诬陷我的别人?”
“或许吧,只是没想到你运道如此之旺,哪怕人没来,也有的是男人为你披荆斩棘。”
“你羡慕我啊?”沈柔章眼波一转,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别说得这么难听,我这人不怕被诟病,他之所以这么为我说话,当然是因为他是我的好友。”
“哎呀,也怪你们太蠢,在哪里办这什么狗屁大会不好,非要在禹欢茶楼办,这不是找死吗?”沈柔章笑了笑,眉眼的笑意却如同一把刀一样刻在了随舟扭曲的嫉妒心脏上。
凭什么呢,凭什么啊!他舍弃了本来优渥的人生,执意入这江湖,一入二十五年,未成家也没立业,除了空空的三侠山庄,他这辈子失败得简直无颜见祖宗。
年轻时候想得好,他立志惩奸除恶、要成为当世无双的大侠,他也结识了两位同伴,三人渐渐在江湖上闯出了一些名声,他开始变得沾沾自喜,哪怕他表现出来的态度非常平和,但随舟知道,自己心里是非常得意的。
并且因为大哥擅长轻功,二哥擅长寻人,而他作为三侠之中年龄最小的,却是武功剑术最好的一个,江湖上的目光落在他们三人身上时,大部分会自然地落在他的身上。
玉侠之名,是隐隐比飞侠、蝶侠要响亮的。
他从不将这些言之于口,但心里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年轻时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于是对二位兄长非常好。
但……好景不长,江南三侠名声确实不错,但多是仁义、热情之名,随舟尝试着去挑战江湖中成名的剑道高手,然后……次次折戟。
一次两次,他还能够安慰自己,可没有一次他翻越过那些剑道高山,甚至有一人直言他没有什么习剑的天赋,劝他早早改换门庭。
随舟气愤难当,也正是那一日,他心灰意冷,生出了回归家族的心思。
可叫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早已被家族排除开外,他那位好兄长为了独得家中资产,竟连同父母和族老将他的名字从族谱上划去,随舟之名,再也不是云岭随家的儿子了。
从前是他选择江湖,现在他却是不得不留在江湖,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江湖中浮沉,却只是一叶小扁舟,可偏偏,他那个不受宠爱、被抛弃在荒郊野外的侄女,竟有了他可望而不可即的江湖地位!
这如何叫他不嫉妒!他心里的虫子简直在时时刻刻啃食他那颗快要发狂的心!
于是,当有人告诉他沈柔章的真实身份,并且承诺他只要设计成功陷害沈柔章,就可以帮他回归家族,讨回本来属于他的那部分家产时,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随舟早已不年轻了,他武功确实不错,但江湖上称得上武功不错的人一抓一大把,他想要的是顶尖,可如今他也早已明白,他的武功没有什么可能触碰到顶尖二字。
所以倒不如诈死离开江湖,至于这位令他嫉妒到发狂的大侄女,他可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在意。
同为家族被抛弃的存在,凭什么对方能够成为一流的剑客,他却只能年华老去,成为一个默默无闻的江湖人!
他心里甚至有些快意,哪怕这份陷害并不能要了沈柔章的命,但能阻碍对方继续成长,也很是不错了。
至于如何说服大哥,这实在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大哥陈阳钟这人说是仁义,但其实更重信义,凡是他答应的事情,他才会去拼尽全力完成,且只论亲疏远近,所以他只要恳求大哥,适时露出一些为难和苦衷,大哥就一定会帮助他完成这一计划。
而二哥欧阳许,随舟干脆将他排除在计划外,这人有点小聪明且虚荣做作,但胆子非常小,若是杀人的事情,他不一定会愿意参与,而且这个计划两个人就行了,没必要多添是非。
“成王败寇,今日是我技不如人,你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沈柔章却收了剑:“你可别摆出这幅从容赴死的模样,就冲你我这点血脉关系,我今日若真一剑杀了你,明日我屠亲的名声就会传遍大江南北,你心里似乎已经笃定,我不会真的杀你。”
随舟摇头:“你误会了。”
“误会?不,我觉得我说的是事实。”沈柔章说完,出手如电直接点住了随舟的穴道,随后提着人,迅速进了厅堂。
周恕之刚要紧跟着进去,就被谭昭一手给拉了回来。
“你拉我做什么!”
“唔,有人刚才拜托我,让你暂时不要接近沈柔章,她有正事要办。”
事实上,是系统刚刚直接在他这里刷屏,不停地跳脚说男妲己不怀好意!男色害人!男人就该有男德等等,谭昭看不下去了,这才答应暂时管住周恕之,让人不要在江湖人面前泄露与沈柔章的关系。
周恕之不太想放弃五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但……他心里也知道好赖,于是继续当“望妻石”。
谭昭:……朋友你这颗恋爱脑,确实是挺上头的。
但小青蛙系统见他这幅样子,却是相当地上火啊,如果不是小青蛙成精犯法,它说不定已经跳出来直接用棒槌敲打恋爱脑了。
系统:可恶啊!千算万算,还是被他给逮到了机会!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坚持不懈呢,明明沈柔章都拒绝他了,他怎么还……(以下省略三千字吐槽)
[你知道的,我是个恋爱绝缘体。]
系统沧桑:哎,突然觉得你这一点还不错了。
[没的夸,可以不用硬夸,一个烫知识,这不算在系统年终考勤里面的。]
系统:啧,夸你你还不乐意了,不过这回……多谢你哈。
[我听着,怎么这么不情愿呢?]
系统:谢谢你!!!这够响亮了叭?
[不错,再说几声呗,我爱听。]
……垃圾宿主,熘了熘了。
主统俩说了几句话的功夫,里面的三侠面色已经灰败了俩,反倒是刚刚一脸维护的蝶侠欧阳许,脸上全是怒容。
“好啊,原来如此啊!你们俩,根本从来没有将我当过真正的兄弟!”欧阳许气得直接拔出了腰间的佩剑,“今日,我们割袍断义!三侠山庄,不住也罢!”
“说得好听,你不过就是看我们失势了,与我们撇清关系罢了。”
欧阳许却气得面色涨红:“你想这么觉得,我也没办法,今日之后,我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从此我们不再是一路人。”
说着,他朝门外的诸多江湖同道鞠了一躬,然后提着剑决绝地离开。欧阳许承认,自己是三侠之中武功最低微的,心性也算不上多好,但他对兄弟是掏了真感情的,却没想到……会如此收场。
或许当年,他就不应该踏足江湖,可转念一想,他心里又非常留恋这个江湖,只是没办法,现在的他除了离开,已经没有任何途径了。
陈阳钟和随舟的算计,哪怕与他无关,江南三侠的名声也完全臭了,他一个人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
今日的热闹看得实在有些费脑,沈柔章不杀人,但她最近从盛春芝那边学到了新的恶心江湖人的法子,于是她干脆废了两人的武功,直接丢进了禹州城的大牢里,罪名就是合谋杀人,目击证人一大堆,知州立刻就将两人收监了。
沈柔章从衙门里走出来,还没等她准备好,就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她脚下一滞,心想现在她施展轻功离开,会不会被江湖同道耻笑呢?
系统:不会!我支持你!
沈柔章却并没有这么做,怎么说呢,男人虽然麻烦,但……
“柔章,你怎么样?饿不饿?赶路累不累?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有你最爱吃的卤烧鸡,我让大厨一直热着的,还有……”
沈柔章:……系统啊,不是我意志力不够坚定,而是这人用美食计啊!
但答应归答应,她脑子还是很清醒的,并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自己与周恕之关系亲密,只对谭昭开口:“多谢谭兄替我洗清冤屈,若不是你,今日恐怕难以善终。”
“小事,你若是能叫周少东家分半只烧鸡给我,我就收下这份谢意。”
周恕之的眼刀立刻飞了过来,谭昭摸了摸鼻子,只当没看到。
第299章 江湖剑雨(三十)
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以控制住。
太罪恶了,明天早上就吃白面汤吧,最多卧一个荷包蛋。
“谭哥,那边的灯笼更好看,还有猜灯谜的,我……”贺兰固兴致勃勃地拉着谭哥挤过去,然后就看到周少东家跟个开屏孔雀似得在破灯谜博沈姐姐开心。沈姐姐还披了个斗篷,戴了面纱,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谭哥,咱们要不走吧?”
谭昭:……好家伙,不愧是小青蛙口中的男妲己啊。
“走吧,人家暂时顾不上咱们,那边我看到有卖金桔的,陪我去买一些酿酒吧。”
等走近了摊子,谭昭才发现不仅有金桔,还有些山楂、板栗、鸭梨、荸荠之类,这会儿金桔才刚刚上市,味道有些酸涩,看得出卖得不是很好,倒是其他的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就直接包圆了,还给了送货钱,叫人送去客栈。
灯会一直持续到上半夜,贺兰固却是半分睡意都没有,回到客栈还在说着江南真好啊,等洗漱完躺在床上,直接秒睡。
第二天起来,还以为又要喊谭哥起床,没想到谭哥今天居然起得意外得早。
“愣着干什么?去吃早饭,然后来帮忙。”
“哦?哦!”
沈柔章带着小阿辞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但谭昭来了酿酒的兴致,主要是囊中羞涩来着,所以他准备把昨晚买的材料都处理了,刚好也回赠周恕之一瓶酒,总不好他真的免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吧。
“大哥哥,你在玩什么呀?阿辞也可以玩吗?”阿辞今天穿了身俏皮的绿色衣衫,声音甜甜的,实在叫人很难拒绝。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把手洗干净,再把袖子束起来。”
阿辞当即点了点头,冲着娘亲甜甜一笑:“娘,束袖子,阿辞不会!”
沈柔章一个铁血剑客,开始生疏地替儿子绑袖子,等手洗干净,小阿辞高兴地投入了帮忙,反正大哥哥夸他比小哥哥干得好,他好开心哎。
不过小孩子毕竟精力有限,吃过中饭,就困得在沈柔章身上睡过去了。
“你把阿辞带过来,是准备让他见见周少东家?”
沈柔章点了点头,她是个敞亮的人,本就做不来隐瞒的事情:“不妥吗?其实我来之前,芝芝姐劝我不要让他们见面。”
“你问我,可算是问错人了,我这人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但你是悬水剑,如果你心里不开心,应该没有男人能够让你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