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不是看我脸嫩,所以讹我的吧?”
牙人一听,脸上的笑容登时收了一些:“小公子既是不信,我也不做你生意,免得你坏了我马行的名声,走走走,赶紧走!”
“诶——”贺兰固扭头,“谭哥,这人怎么这样啊?要不……”
谭昭立刻把少年郎拎了回来,仔细算算,贺兰固今年十八没到,小阿辞六岁不到,四舍五入,两人同龄人啊:“要不你个头,你信不信你现在再去问价,他能要你两百两?”
“什么?他怎么敢的!”
“因为你把好欺负这三个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走吧,这城里也不是只这一家生意,再找一家就是了。”谭昭把人拖着走,“教你行走江湖第一条,出门在外,货比三家,省钱是每一个底层江湖人的致富之道。”
贺兰固:……
“行走江湖这么费钱吗?”
谭昭见少年郎不再挣扎,随即放手示意人跟上:“不然呢,穷文富武,这人学文呢,刚开始其实不费什么银钱,就是买点纸笔找个开蒙老师,几两银子就能解决,之后若要继续往上学,贫寒学子亦可抄书挣钱。”
“但学武就不一样了,你练筋骨需要找武师或者是江湖师父吧,武学呢多半很考验天赋,多数人还会敝帚自珍,你要学好一点,就得花大钱,毕竟从小打磨筋骨,不说投入的药材和食物,就是刀剑兵器,你总得各有一把吧,不然你怎么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兵器,是吧?”
贺兰固:……
“再有,学文几年就能考童生考秀才,若是有了功名,就能免税、收学生,但习武不一样,一般普通人想要学有所成,起码十年,十年内你光支出没有任何收入,你要是没钱,你怎么坚持下去?”
贺兰固以前光听江湖人如何如何威风,也见识过风里来雨里去的江湖人,却不想一个江湖人能走出来这般困难吗?
“那一般江湖人,若是没钱,都是怎么习武的?”
“三种情况,一呢天赋好又走运,直接拜入大门派,成为江湖弟子,但相对应的,人家江湖门派培养你,你就得回报门派,是不是?”见贺兰固点头,谭昭又说,“二呢,也是很走运,多数江湖人都娶不起老婆、生不起孩子,他们到老了就会给自己找衣钵传人,如果运气好一点,碰上一个武功不错的师父,你就能继承师父的名声和武功。”
“那三呢?三应该才是绝大多数人的现状吧。”
谭昭打了个响指:“猜对了,三呢就是普通的江湖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缘际会学了一点皮毛武功进入江湖,接着摸爬滚打、熟悉一切的江湖路数,能坐在茶馆里侃侃而谈,能去参加所有的江湖盛会,但他们大多数都只能当看客的角色,当然不乏有人混出头,但这世上不管在什么地方,顶尖的人永远只有几人而已。”
“所以哪怕这样,你还要混江湖吗?”
贺兰固挠了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可能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不过感觉当看客也挺有意思的,我其实没什么雄心壮志,如果能看到悬水剑、折梅剑、抽水刀这样的江湖名人于武林对弈,等我老了,也是一笔谈资,是不是?”
“是,赶紧走吧,再不挑马离开,天都要黑了!”
不得不说,跟谭哥一起出门是一件相当令人安心的事情,一则是贺兰固知道谭哥武功非常厉害,二来是谭哥真的很懂人情世故,这几日下来,就没人是谭哥不能聊的。
“那谭哥,你是怎么学武的啊?我要是有你这么厉害就好了。”
谭昭伸手敲了敲贺兰固的头:“大人的事情,小孩少打听,不过告诉你也无妨,我的武功嘛,是自学的。”至于武功招式,大部分都是从朋友那里“化缘”来的。
“自学?还能自学?”
“嗯哼,为什么不能呢?若不然,这天底下第一个会武的江湖人,他的武学功夫从何而来?”
……倒也是,不过自学这种离谱的事情摆在谭哥身上,好像莫名其妙又合理了起来。
从钦州去江南长水县,快则十日,慢则一月,谭昭和贺兰固走得并不快,等两人到江南禹州时,天气都已经很凉了,树上的落叶都要落尽,距离入冬只有一步之遥。
贺兰固冻得抖抖索索,不太明白为什么江南的秋天能冷成这样。
这也太冷了,他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的披风,再这样下去,他得穿夹袄了。可是,他忍不住看了一眼身边的谭哥,救命,谭哥还只穿的单衣啊。
“谭哥,你真的不冷吗?”
谭昭看向裹成一颗球的少年郎:“这才哪到哪啊,你这样要是去北方,那不得穿两件棉衣啊。”
贺兰固:……其实这江湖,也不是非混不可,对吧?
“这就打退堂鼓了?”
“才没有!我也不冷!”啊,好冷,怎么可以这么冷!
谭昭笑了:“走吧,带你去买棉衣,江南的锦绣坊很出名的,只要花得起价钱,又保暖又薄的冬衣也能给你做出来。”
“这么厉害?”
“若不然呢,听说锦绣坊最好的料子,是送到皇宫里去的,连皇帝老爷都说好,那肯定好。”
贺兰固心有戚戚焉:“那肯定很贵。”
托谭某人的福,贺兰少爷终于明白了行走江湖钱财的重要性,并且在短短的一月旅途中,养成了能不花冤枉钱就不花冤枉钱的好习惯。
“贵没事啊,这是我的缺点,不是人家的缺点。”
贺兰固:……要是谭哥实在喜欢,他的荷包也不是不能出出血。
两人很快来到了禹州的锦绣坊,这里并不是锦绣坊的总店,但最近大概是因为换季,锦绣坊的生意非常好,两人等了大概半炷香的时间,才终于有人接待。
“二位公子,您来锦绣坊那可真是来对了,今日刚刚到了好料子,是要做冬衣还是秋衫?”
“什么样的好料子?”
“那可很有说头了。”伙计喋喋不休地说着销售话术,刚准备叫人拿点样料出来,他就听到了外面闹哄哄的声音,却原来是有江湖人来闹事。
这可如何是好,那江湖人还胡搅蛮缠,非说锦绣坊以次充好、用十两货的布匹煳弄她。
这怎么可能呢,锦绣坊打开门做生意,从不干这么损害名声的事。
正是这时,从后面跨院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公子,年纪大约二十五六的模样,生得面冠如玉,端的是陌上人如玉,江南好公子。
“小店多有怠慢,还请这位女侠莫要急躁,若真是小店的失误,不消女侠开口,我自会还女侠一个公道。”
怎么说呢,那女侠登时脸就红了,原本高八度的嗓音,瞬间就成了柔情似水的江南吴语:“公子既是这么说,小女子自然是相信的。”
贺兰固:……好家伙,蜀地变脸绝技?!而且好奇怪啊,总觉得这位公子看着有些面熟啊。
第289章 江湖剑雨(二十)
那江湖女侠敢找上门来,倒也不是胡搅蛮缠,她说自己托人花五十两在锦绣坊定了一身百蝶飞舞裙,乃是为了去参加秋末的精英节。
可今日她来取货,却只是普通的百蝶裙,百蝶并不飞舞,不过就是十两银子一尺的普通蝶舞锦布,这眼看着江南精英节的日子逼近,难道她就穿着这个去?她可不要,她武功本就平平,再穿得平平,那她去干什么?丢脸吗?
女侠越想越委屈,忍不住就把脾气发了出来。却没想到今日竟在这小小的锦绣坊内,得见浊世佳公子,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倘若……女侠的脸更红了。
但很显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如玉公子笑得温和有礼,但说的话就完全是公事公办了,他很快找来掌柜的,找到女侠下的订单,订单上明确写出了使用的布匹如何,且定金也就交了十两,按照入库的银两,是完全没有任何出入的。
“这怎么可能!我明明给了五十两!”女侠原本上头的情绪立刻回落几分,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脸立刻更红了,不过这回是气的,“抱歉公子,我可能有些事需要去确认一下,这件衣服……”
“无妨,锦绣坊不会出售客人不喜欢的衣裙,这件衣裙姑娘若是不喜欢,再定制便可,等姑娘弄清楚来龙去脉,明日再找黄掌柜就行。”
女侠很想说能不能直接找你,但还没等她说出口,时机就过了。而且,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办,这般想着,她提着剑杀气腾腾地出了锦绣坊,看架势就是去找人干架的。
贺兰固看得啧啧称奇:“哇,不都说江南女子温柔如水吗?”
“少给女孩子贴这种刻板印象,少年郎,还没长大呢,就开始想姑娘了?”谭昭说完,贺兰固的脸登时就红润了起来,连说话都不利索了,“才……才没有呢!”
“真的?”
“当然是真的!”声音都不自觉变大了。
谭昭伸手鼓了鼓掌:“也是,贺兰小少爷的偶像可是江湖悬水女侠,见过那等风姿飒爽的女郎,怎么可能——”
“啊啊啊,谭哥你别说了,若是让阿辞知晓,非跳起来打我膝盖不可!”
贺兰固说着便要去捂谭哥的嘴,然后他脚下一个没刹住,直接冲到了旁人身上,若不是有人拉了他一把,他可能就得栽到旁边的布匹架子上了。
“多谢……”这么近看,感觉更加眼熟了。
“无妨,不过坊内窄小,二位公子还是不要打闹为好。”如玉公子笑了笑,却让贺兰固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怎么回事,他怎么感觉到了一丝敌意,“抱歉,下次不会了。”
“方才听二位谈话,二位也是江湖人?”
这段时间,为了练胆加提高江湖经验,两人在一起大多数时候都是贺兰固开口,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不算是江湖人,就只见过几个江湖人而已。”
如玉公子楞了一下,才说:“我还以为,二位也是来参加江南精英节的呢?”
很显然,贺兰固不知道,谭昭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江南精英节。
“什么是江南精英节?”
如玉公子:……现在他信了,这俩确实不是江湖人。
这般想着,他就有些兴致缺缺,但还是礼貌地开口:“江南精英节,就是江南之地的江湖人在禹城开办的一个精英荟聚、切磋武艺的大会,整个精英节据说由江南三侠督办,这一次听说是拿到了一把不世出的宝剑作为头筹,比武最终获胜者,便可拿到这柄宝剑,名扬整个江南武林。”
江南三侠在南方江湖上很有名声,他们或许不是武功最高强的江湖人,却是最侠义无双之人,江湖上无人不佩服三人的品德,由他们督办、加上宝剑的诱惑,别说是江南侠客了,就是不少北方江湖人都在络绎不绝地前来。
也是因此,禹城最近街上多了许多江湖人。
“哎,不世出的宝剑啊。”贺兰固兴致缺缺,这倒不是说他对宝剑没追求,而是因为屠冤剑的事,他现在有些心理阴影,“那肯定有很多武功高强之辈前来夺剑,若是时间上允许,我二人必前去凑个热闹。”
瞧瞧,傻白甜少爷都会说场面话了,从锦绣坊出来,谭昭也有些饿了,干脆就找了个客栈吃饭。
不过就如方才那位公子所言,禹城的江湖人含量确实有些超标了,酒肆茶馆处处都是提剑拿刀的侠客,他俩空着手进去,小二还觉得怪不习惯的。
“谭哥,你说沈姐姐会不会来参加江南精英节啊?”毕竟扬州距离禹城挺紧的,头筹又是宝剑,说不定会来看看呢。
“这我怎么知道,要不我写信去帮你问问?”
“那还是算了。”贺兰固摆手,这多不好意思啊,“那谭哥你参加吗?”
谭昭懒懒地抬了抬眼皮:“不参加,欺负人多没意思啊。”
……他就知道,谭哥感觉就像一只懒洋洋的大老虎,明明什么都会,却装得什么都不会,贺兰固的心境明显还没领悟这一层,光是站在谭哥的立场想一想,就觉得好遗憾啊。
谭哥,明明就应该是屹立在江湖之巅的男人,为什么这么不慕名利呢?
少年郎正忧愁着,却听到了从旁边桌传来的哄闹取笑声:“老河,你听听,这年头真是什么猫猫狗狗都来参加大会了,人都来了,还什么不参加,欺负人没意思,快把我的大牙笑掉了!”
“你看你看,居然还生气上了!他不会以为,自己穿得跟富家公子似的,咱们江湖人就不会与他生气了吧?”
贺兰固脸都气红了,可谭哥跟他说过,没本事不能强出头,不然就会害人害己,可——好生气啊!如果他会武功,一定要把这两人打得满地找牙!
“偷听别人讲话,很有意思吗?这难道也是你们江湖人的作派?”
谭昭略微偏头,对上隔壁桌两人的眼神,“我刚才的话,碍着你们什么事了?还是说,二位的心灵这么脆弱,刚刚不小心被我那句话刺到的?”
“你他娘的,今日老子就要——”
锋利的拳风直冲谭昭面门而来,可见男人的报复心当真是强烈,可惜这一拳是不可能打中谭昭的,如果真的打中了,那他这些年的江湖可不就白混了。
不过一个照面的功夫,原本出拳的壮汉就被直接摁在了酒桌上,哎哟哎哟地动弹不得了:“拳头这么软,难怪方才那么敏感了,原来是真的被刺到了啊。”
贺兰固:……爽了爽了!
“你——”
“别给脸不要脸,识趣的就赶紧滚,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剁了你的花拳绣腿。”
谭昭伸手一把将人扔下楼,江湖人皮糙肉厚,爬起来就滚,简直就将欺软怕硬写在了骨子里。
刚解决完锦绣坊的生意、在三楼吃饭的如玉公子:……好一个不是江湖人啊,能打但不是江湖人,对吧?
这样的小闹剧,最近在禹州城并不少见,店家见没有闹大,也就听之任之,很快酒楼里又恢复了热闹。
“谭哥,刚刚那招好厉害,我想学!”
“你怎么跟小阿辞似的,这也想学那也想学,我可不收徒的。”谭昭支着脑袋打了个哈欠,“说起来,小阿辞跟刚才那个男人有点像啊。”
贺兰固登时一拍大腿:“啊对,我就说嘛,他长得那么眼熟!”原来是等比例缩小在阿辞那张脸上了。
然后,正是说曹操,曹操就来了啊。
谭昭两人结完账刚准备往外走,门口就停了辆马车,车才刚停稳,就有个小孩儿从马车上直接跳了下来,嘴里还喊着:“盛姨盛姨,快点!阿辞肚肚都饿扁了。”
话刚说完,小阿辞立刻就看到了门口的两人,那眼神瞬间就亮了,直接跟个小炮弹似地冲了过来:“大哥哥,你是来找我的吗!我的烧鸡呢!天下第一好吃的烧鸡呢!”
谭昭只得将人抱了起来走到一边,以免挡住进出的大门:“如果我说不是,你会哭吗?”
“男子汉大丈夫,阿辞可不会哭!”小阿辞说完,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但阿辞会向娘亲告状,哼!”
“哇,那我好怕怕啊,你娘亲的剑,我可承受不住。”
阿辞登时就高兴起来:“大哥哥,我好想你啊,还有小哥哥,我也想你了。”
贺兰固:“……谢谢你,百忙之中还抽空想了想我。”
“不用谢哒,我好饿啊。”
谭昭还能怎么办,抱着人进去再吃一顿呗,盛夫人也没想到会在禹城再次相遇,不过柔章不在,阿辞本来兴致不高,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反正阿辞的亲爹不知道死在哪里,有个便宜爹也不错嘛。
正这般想着,盛夫人让马车先去落脚的私人宅院放行李,自己则跟着上楼去用餐。不过刚走到二楼的楼梯口,她就感觉前面的气氛些微地有些微妙。
她快步走过去,还以为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却没想到自家小孩开口就给她放了个大招:“盛姨,你看,这个人长得好像阿辞啊!”
阿辞说着,还可可爱爱用两只手指了指自己胖嘟嘟的脸颊,直接就把对面的如玉公子看楞了。
第290章 江湖剑雨(二一)
要说阿辞小朋友为什么能这么快发现自己跟别人长得像,乃是因为他很喜欢照镜子。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在意容貌,而是因为沈柔章一年就回来陪他两次,每次回来娘亲都说他长大了,都要认不出来了。
小孩子嘛对大人的话都是信以为真的,于是他心里就有些焦虑,生怕下一次娘亲回来真的认不出他了,于是他每天起来都照镜子,发现自己跟昨天长得一模一样,心里就不再担心,立刻快快乐乐地去吃早饭。
现在他看到长得几乎是跟他一模一样的大人,立刻就欣喜地寻找最亲近的人分享这个发现,他分享完还不忘记说:“是不是?大哥哥,我长大是不是也跟他一样好看?”
小孩子童言无忌,然而大人们就……齐齐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不沉默不行啊,无它,这实在是长得太像了,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盛春芝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心里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得出了结论——
“好你个负心汉!可叫我找到你了!”
如玉公子也是完全呆愣了,竟也不知道躲,这狭小的楼梯拐角上演如此热闹的一出,哪怕是江湖人,都竖起了高高的耳朵听起了八卦。
哎哟,抱孩子那个青年好像是刚才利落痛打歪拳老三那个人!
随后又有知情人透露,说跟他抢孩子那个,好像是锦绣坊的少东家周恕之。
哇,这可不得了了,江湖人跟富家公子,谁家女子这般能耐啊,能招惹两位样貌如此出众的适龄青年?
谭昭已经听到了周遭的嘻嘻索索,他没被人当猴看的习惯,就出言道:“盛夫人,阿辞刚才就在喊饿了,小孩子不禁饿的。”
盛春芝上头的愤怒终于下来了一点:“对对对,先上楼,还有你,下次别让我再看到你!否则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衣服都皱皱巴巴的如玉公子周恕之终于像是宕机许多反应过来了,他脸上欣喜、错愕、忧愁、后怕等等情绪在短时间内齐齐上演了一遍,这才立刻转身追了上去。
“等等!”
盛春芝走在最后,见人追过来,脸上凶巴巴道:“你还追过来干什么!”跟阿辞长得这么像,这次她绝对没有认错人了,这就是骗了柔章那个混蛋!要不是顾忌着柔章的态度,她早拉开架势找人算账了。
“我……”周恕之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可算算时间,那个孩子,“你们是不是认识柔章?”
不提柔章还好,一提起来盛春芝又怒气又上来了:“好啊,我果然没有打错你!”她说完,又很快往后看了一眼,见阿辞已经被烧鸡占据了所有的注意力,立刻松了一口气,“你赶紧走,你要是还有点良心,就不要出现在我们面前。”
虽然以前她一直跟柔章打听那个男人到底何方神圣,但盛春芝本意当然不是想要两人复合什么的,她自己吃过婚事的苦,明白女人成婚后会被迫放弃很多东西,柔章是江湖女侠,是一阵风,一道剑意,她不应该被困于后宅。
盛春芝从未说过,她是羡慕柔章的,也是渴望成为像柔章一样的女子,所以她从不希望柔章会因为一个男人裹足不前。
换句话说,盛春芝是个悬水剑毒唯,她可以在心里给偶像拉CP,但CP绝对不能是真的!比如里面那位谭姓少侠,盛春芝之所以如此放心,乃是因为知道柔章对这人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要说有,也是普通的朋友之谊。
但眼前这个男人就不一样了,盛春芝上上下下将人打量了一番,啧,怪道柔章把持不住,这确实是长成了柔章喜欢的模样。
周恕之是生意场上的人,哪里看不出眼前这位夫人眼里对他的嫌弃,可这五年多来他一直都在找柔章,江湖上悬水剑的名声如日中天,可他每次赶过去都见不到人,这一次也是听到了江南精英节的头筹是一柄宝剑的事,他才来到禹城巡视。
他想着,剑客哪有不爱宝剑的,或许柔章这一次就会来到禹城。
周恕之是个聪明人,若不是聪明人,也不可能让沈柔章折腰,五年以来他一次都没追上人,说明柔章在躲他,不愿意与他想见。
可……他还想强求一次,如果就这么放弃了,周恕之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会活在悔恨之中。
但叫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
那个孩子,那个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孩子,那不会是他和柔章的孩子吧?
周恕之心里又高兴又落寞,高兴的是他和柔章有一个孩子,落寞的是哪怕柔章怀了孩子,也不会因此停留。
但这五年多来,他也仔细地剖白过自己的感情,他喜欢的就是那样夺目耀眼、永远赤诚的柔章,哪怕在离开他时,也不屑于用任何理由来搪塞他。
“这位夫人,我会离开,不过能不能请你代我向柔章转达一句话?”
阿辞吃完第二只鸡翅膀时,盛春芝终于从外面进来了,看表情谈得明显不算多愉快。
“盛姨,你好慢啊,不过阿辞给你留了腿腿!”
“阿辞乖,果然阿辞最疼姨姨了。”
阿辞就笑了起来,又张罗着要倒茶,又说这个烧鸡没有钦州城的好吃,说着又把手送到了谭昭面前:“大哥哥,刚才你可答应阿辞了,可不许反悔哦。”
“行行行,指定不会忘的。”
阿辞嘿嘿一笑,又凑到小哥哥面前说小话,其实是炫耀,听得贺兰固忍不住攀比,说两人同龄人,谭昭觉得自己真心没有说错。
盛春芝看着无忧无虑的小阿辞,笑了笑,这才说起自己为什么会来禹州城。
“方才我就想问了,沈柔章没跟你一起来?”
“嗯,她遇到了一个友人,有些耽搁了,不过禹城这地不太好,等我办完禹城的生意,就立刻带阿辞离开这里。”盛春芝脸上,那真是写满了“晦气”这两个字。
看来,刚才那位公子确实是阿辞的父亲,不过就光长相而言,确实也没什么验DNA的必要了。
“谭公子,关于方才那男人的事……”
“我懂,我不会多言。”沈柔章也不是一个会被他人言论所左右的人,毕竟锦绣坊家大业大,就开在江南一带,若沈柔章真想找人复合,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既然没在一起,就有没在一起的理由,小明的爷爷活到了一百岁,长寿秘诀就是少管别人的感情事。
盛春芝心想,这便宜爹可比亲爹识趣多了:“这几日我与阿辞都在禹州,就住在杨柳胡同隔壁的第三户院子,你若是有空,可以带阿辞出去玩玩。”
“这么相信我?”
“柔章和阿辞都信你。”
阿辞吃得肚圆,很快就犯起了食困,加上盛春芝赶着回去给柔章写信,吃过饭两边就分开了。
贺兰固和谭昭又逛了一下午,太阳落山才回到落脚的客栈。因为城中江湖人太多,便宜大碗的客栈都被订完了,所以两人住的是禹州城最好的云祥客栈,而且还是自带院落的豪华套房,这也让贺兰固实现了泡药浴自由。
至少,唔,不会熏到隔壁住店的客人,不说了,反正说多了都是泪。
泡完药浴又按照谭哥的方法行气一炷香的时间,贺兰固就借着药劲早早睡觉了。倒是住他隔壁的谭某人,深夜还有一位客人上门。
“周少东家,难不成云翔客栈也是你家的产业?”
周恕之讶异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嗯,一点小产业。”
……谢谢,已经开始仇富了:)。
“周少东家深夜而来,不知有何要事?我想,我们应当是没什么交情吧。”
周恕之走得近了,身上浅淡的酒味就飘了过来,但很淡,要不是谭昭鼻子够灵,也闻不到:“我……”
“诶——事先说好,别跟我打听沈柔章的事,我今日若是敢多说一句话,明日她就敢提着剑来戳我四个窟窿,为着我的小命,还请公子高抬贵嘴。”
周恕之心里的气一下就卸了,他看看温吞的自己,又看看对方,心里十分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他哪怕学了些粗浅的武艺,也做不成那快意恩仇的江湖豪侠。
“我并不是来向你打听她的下落的,只是想老见见她的朋友而已。”
至于为什么会想见,他也给不出理由。
谭昭:???
“要喝酒吗?城中最好的梨花白,以前柔章也喝过。”周恕之说完,不知从哪变出来一个酒壶和两个杯子。
谭昭本来不想答应的,但对方给他们免房租哎,这谁能拒绝呢,毕竟他从羽裳兄弟那打劫来的一百两早就用完了,能省一点是一点吧。
不过说起酒,他也可以卖酒赚钱,不知道江湖人有没有脱发问题啊,他最近店铺里的库存都被小祖宗酒占满了。
“谭兄,你说我真的没有习武天赋吗?”
这是什么问题?谭昭偏头看人:“一般来说,如果到了你这个年龄还想习武,如果不是天赋绝伦,我的建议都是抹脖子重来。”
“你和柔章果然是朋友,她也这么说。”
谭昭:……你要这么说,口才很好的我就得装哑巴了。
第291章 江湖剑雨(二二)
好在这位少东家没太纠结习武这事,很明显哪怕有些微醺,他也知道自己做不成那逍遥自在的江湖游侠。
他是家中独子,整个周家都承载在他身上,从小到大的教育不允许他任性妄为、抛弃家人随柔章游历江湖,如果不是那一场阴差阳错,或许他这辈子都没可能遇上柔章那样的人。
可正是因为见过了,所以才忘不掉。
“抱歉,让你见笑了。”
谭昭举着酒杯,笑了笑:“何来见笑之说,屋里那少年你见过的吧,他今年将近十八,因经脉问题不能习武,他比你还要不如一些,照样心向江湖。”
周恕之很明显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可我观他面色红润,似乎并无沉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