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by梦溪石
梦溪石  发于: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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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对沈魄道:【你瞅瞅人家这年轻人,觉悟多高啊,还能自我反省!】
沈魄很不服气,出口自然也就不客气:“那肯定了,你从小就优柔寡断,连要不要多吃一个雪糕都得犹豫半天,更何况这种大事?”
郑笙反唇相讥:“所以你毫不犹豫多吃了一个雪糕,那天就拉肚子了,别以为我不记得!”
沈魄被挑破小时候的糗事,一下子张口结舌。
闻言嘲笑:【让你欺负老实人,现在被反噬了吧?】
老杨虽然也觉得好笑,但怕两个人吵起来,忙打圆场。
“两位少爷,馄饨来了,先吃吧,我饿坏了!”
三碗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
郑笙惊呼:“怎么这么多?老杨,你给我们加量了?”
老杨憨厚一笑:“快过年了,没什么客人,我这馄饨做多了也卖不出去,正好你们来了,帮我吃一下,免得浪费了,我还得谢谢你们呢!”
三个烧饼叠在一个盘子里,也是刚烤出来的,金灿灿,一口咬下去,酥酥脆脆,沾了一嘴碎皮子。
虽然沈魄嘴上不饶人,但碰见老杨这种,他也没话说,怼人的主要对象还是郑笙。
两人吵吵闹闹吃完馄饨,沈魄把钱往桌子上一放。
“用不着你请我,我自己有钱!”
闻言适时补刀:【想帮老杨就直说,还搞刀子嘴豆腐心的把戏。】
郑笙看一眼那明显多出不少的银圆,正想说话,就看见沈魄露出恼羞成怒的表情,还朝他们大吼一声。
“闭嘴!”
郑笙懵了。
他说什么了?
沈魄自知失言,冷哼一声,把银元抄起来,往老杨手里一塞。
老杨下意识要推:“不不不,这不能……”
“给你女儿的,不是你的!”沈魄打断他,“这是压岁钱,你不能代她拒绝!行了,别磨磨唧唧的,赶紧收下,别再还我啊,你手上油,还有味道,还我我也不要了!”
郑笙抽抽嘴角,这人怎么办件好事都不会说话呢?
老杨眼眶红了,嗫喏说不出话。
沈魄就不是一个习惯干好事的人,难得做一件好事,别人没什么,他自己倒浑身不自在。
郑笙看得想笑,心说你小子也有今天。
他难得恶作剧的心思冒出来,寻思多看会儿笑话再说,忽然间——
声音不大,在寂静寒夜分外清晰。
层层回荡,令人心头一颤。
是枪声!
沈魄三人的脸色一下就变了。
他们犹如惊弓之鸟,蓦地扭头循声望去,却只能看见道路尽头被黑暗淹没,连开枪的人,似乎也藏在那无尽黑暗之中,随时会伸出一只手,将枪口怼过来。
老陈压低了声音,尽量不显得那么紧张,他不想吓坏两位不经世事的大少爷。
“我们得走了。”
其实上海滩帮派火拼是常有的事。
但此处在租界里,一般很少有人敢到这里来捣乱,一旦出现枪案,那都不是寻常事,弄不好还得洋巡捕的头儿出面的。
郑笙连忙转头对老杨道:“你要不快点收摊回去吧!”
老杨点点头,也有点无措。
郑笙见状主动帮他收拾碗筷,老陈也跟着忙活起来,剩下沈魄一个,环臂站着。
闻言:【你想帮忙就帮忙,别扭什么?】
沈魄:【我累一天了,凭什么要帮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闻言:【你不帮他们,他们收拾得更慢,你不也得站在这里干等。再说了……】
又是两声枪响。
而且这次距离近了很多,像是就在马路斜对面不远处。
所有人一惊。
他们看这黑暗的前方,已经不仅仅是看见马路,而如同看见深渊。
随时都有可能生命危险的深渊!
“走,快收拾东西走人!”老陈急声道,手下动作没停。
这下沈魄不想帮忙也得帮忙了。
三人连同老杨手脚麻利,很快把桌椅搬进去,搂着碗筷把店门关上——幸好老杨还赁了个小铺面,一半做生意煮馄饨,一半当家。
七八岁正在写作业的女儿听见动静,从里屋出来迎接。
“爹爹?”
老杨作了个噤声的动作,女儿也懂事马上闭嘴。
几人贴着门板,只能听见外面呼啸的风声。
三声枪响之后,再无动静。
这里离图书馆就不远,老陈有些不放心。
“我还是回去看看吧!”
郑笙忙道:“陈叔,我跟你一块!”
老陈摇摇头,面色凝重:“你们俩还是赶紧回去吧。”
沈魄还有些懵懂:“不就是有人开枪么,大不了我回去把我的枪也带上。”
郑笙:“这地方是租界,本来不可能有人这么明目张胆的,现在快过年了,还出事,可能就不是小事。”
说不定还跟图书馆有关。
但有老杨在,他就没把这话说出来。
众人等了一会儿,外头没有动静,就准备推门出去。
冷不防惨叫声从远处传来,老杨开门的手一抖,门板砸到脚面上,痛得他一声嚎,脸色顿时煞白。
老陈赶紧上去扶人,老杨却走不动路了。
他把鞋子艰难除下。
老陈一看:“不行,怕是伤到骨头了,得去找大夫!”
老杨:“我没事,你们快走,别管我!”
郑笙:“不行,你这要是放一夜,明天肯定走不动路,你还带着女儿呢,腿废了怎么办?”
老陈:“这样吧,我带你去找大夫,我认识一个,现在可能还没睡的,两位少爷先回去。”
郑笙:“陈叔,我跟你一块!”
老陈板起脸:“绝对不行!”
郑笙:“我……”
“行了行了!”
沈魄不由分说开始安排。
“我去叫辆黄包车,陈叔跟我一块回沈家,我把家庭医生喊来,看完你再送老杨回来,郑笙你就留在这里,陪着小孩子!”
老陈张了张口,发现这个安排居然是最妥帖的。
毫无疑问,这是闻言的提议,不过沈魄也听进去了。
他现在嘴上虽然还犟,起码闻言的话还是会听的。
郑笙想了想,也没有异议。
“那你们出去得小心些!”
“知道,我们走另外一个方向,绕路回去!”
沈魄不耐烦听郑笙啰嗦,挥挥手,扶起老杨,喊上老陈,三人就往外走。
枪声是停了,可外面更静了。
就算有人被吵醒,估计也不敢出来。
老杨在两人搀扶下,一瘸一拐走得很慢。
三人都没说话,而且尽可能不发出太大的动静。
在这样的夜里,未知更容易让人恐惧。
谁也不知道枪声来源是什么,谁也不想去知道真相。
所有安静掩映下,仿佛有更大的事情正准备发生。
沈魄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虽然他已经强忍着不说话了,他也不知道能跟老杨和老陈聊什么,这两个老家伙都很沉得住气。
他只能跟忍不住跟闻言絮叨。
【你怎么也跟着不吱声了?你不会也被吓坏了吧?反正到时候真有人开枪打我,你也感觉不到痛,放心好了。喂,你说话啊!】
【我觉得,我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闻言缓缓道。
沈魄莫名其妙:【明白什么?】
闻言:【从我过来之后,一直觉得这里过分平静,明明月底可能就会发生那件大事,但所有人好像都生活在歌舞升平的假象下,从你大伯那样的阶层,老杨这样的,好像都没有感受到一点变化,跟我在历史书上看见的那一个个前置事件很割裂,仿佛两个世界。但我现在好像懂了,其实不是没有预兆的。】
从浅井在沙龙上“偶遇搭讪借书”,到有人跟踪沈魄,再到今晚的枪声。
无数断点组成风吹草动,这些注定不可能被载入正史的细节,令人细思极恐。
只是这些征兆都被掩盖在平静之下,微澜无法引起岸上的人注意,只有滔天巨浪来临时,才会惊惧恐慌。
想通这一点,闻言的心情很沉重。
他开始怀疑自己把沈魄拉进来,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会不会因此害沈魄丧命。
【小心一点,接下来可能还会有别的事情。】
闻言郑重其事地告诫。

正如闻言所预料的那样,平静只是表面的伪饰。
三人走了十来分钟,老杨额头的汗越来越多,却没有看见一辆黄包车的踪影。
也许是刚才的枪声惊吓,黄包车夫们远远躲开,不肯冒着性命危险讨两个钱。
沈魄搬了一天书,早就疲倦,平时别说十分钟,就是抬个脚他都不愿意,但现在他早已麻木,竟也发不上脾气。
【我记得,现在上海是不是已经有公共电话亭了?你要不打个电话回家,让司机来接。】闻言提议。
沈魄:【去年开始,全市是设了四个电话亭,但都在闸北和江湾那边,不在这附近。你说要是有你那小玩意儿,手机,随手拿起来一个电话打过去,得多方便!】
他抱怨完,眼前一亮。
“那边有辆黄包车,快!”
说罢也不等老陈他们反应,松手一个健步冲上去,拦住那辆路过的黄包车。
谁知黄包车夫见他们有人受伤,表情反倒更慌了,连连摇手,不等沈魄说什么,拉起车子一溜烟就走,快得像要赶着去投胎。
沈魄目瞪口呆。
老陈走过来:“他们也听见枪声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沾上麻烦,我记得印书馆里还有个药箱,不如把人带去那边,你们也先别回去了,这一时半会喊不到人。”
这是个稳妥的办法。
沈魄万般不情愿,因为他有点认床,何况印书馆里哪有床,条件肯定很差。
但大半夜也没有其它办法,他总不可能走路回家。
老陈扶着老杨在路边等着,沈魄回小铺跟郑笙说一声,喊他带上老杨的女儿过来汇合,五人先去印书馆将就一晚——老杨上完药之后再返回小铺也很麻烦,还有危险,与其如此倒不如把他女儿一道接过来。
路程不远,几个人轮流搀扶老杨,很快就到印书馆。
关上门,厚厚的墙体仿佛将危险遮挡在外面,大家都松一口气。
老陈以前一路从济南逃过来时,略微学会一点正骨手法,他拿出药箱,开始给老杨看脚。
“你这骨头可能稍微有点裂了,幸好没骨折,但也得好好养着,这几天就别出摊了……”
“不出摊,我可怎么活……”
“你自己想想,要是没养好,腿以后要落下残疾,你让你女儿怎么办,这世道一个姑娘家家的有多艰难,我是过来人,以前我老家是济南的……”
面对卖馄饨的老杨,老陈的话居然多了起来,两人絮絮叨叨低声说着,原本老杨很局促,因为这么多人为了他的脚,大半夜奔走,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渐渐地,两人说多了,老杨也自然一些,他发现老陈跟他一样,是个苦命人。
老杨女儿依偎在他旁边,听着两个长辈说话,即便半懂不懂,脸上也很专注,露出比同龄人更懂事的早熟。
沈魄则在抱怨自己今晚要落脚的环境。
老陈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但那条件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小小的床,逼仄的空间,还有浑浊的空气。
别说沈魄了,连郑笙也皱起眉头。
【这房间比你的教师宿舍还破啊,你那张床好歹我还肯躺一躺呢!】沈魄忍不住跟闻言吐槽。
“要不,今晚我在前面图书馆里将就一宿,就不跟你争床了。”郑笙慢吞吞道。
“谢谢你的谦让啊,巧了,我也准备在前头睡!”
沈魄面上冷笑,心理活动也在同时进行。
【你看看这人,你还夸人家学习好懂事呢,还对老陈挑三拣四,嫌弃人家条件不好!】
闻言无语:【学习好跟睡不惯这里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不也挑剔吗?】
沈魄理直气壮:【你把他夸得完美无缺,他就应该比我做得更好,我本来就挑剔,有什么好比的?】
多了五个人的图书馆终究热闹许多。
老陈拿出被褥,先给了老杨女儿,又每个人分了一条,沈魄和郑笙嫌弃那被褥味道重,就没用,两人宁可裹着大衣在前头图书馆里瑟瑟发抖。
这里头都是书,也不能用探炉,他们就挨着坐在一排书架下面,借着书来挡风。
外面又是一声枪响,而后还有一声惨叫。
之前的叫声来自男人,这次则是女声。
沈魄和郑笙停下抬杠,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沉默。
他们竖起耳朵,隔着玻璃窗在风声中倾听外面的动静,一时也不察觉身上的冷意了。
听了很久,都没传来下文,仿佛那一声惨叫,已将所有故事终结。
沈魄很想知道真相,抓心挠肝,但也明白现在不能出去,他开了灯,随手从书架上找一本小说,翻开几页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只能跟闻言说话打发时间。
【我忽然想起来,老陈不是一直要守着图书馆吗?月底那件大事发生的时候,他是不是还待在这里,我们要不要想个办法把他引走?你在那边有没有看见过老陈的结局?】
闻言一愣。
他仔细回想,但想了半天,也只能摇摇头。
那场变故,除了举世震惊的血战,以及印书馆被炸之外,还有什么?
还有十九路军和第五军的血战,和被狂轰滥炸的上海。
数万军民伤亡的数字,许多人连尸首都找不着,至今仍旧“失踪”,其中有没有一个老陈,谁又能知道?
【我不知道。】
他只能这么回答沈魄。
但老陈一天到晚都守在图书馆,到了那天晚上,肯定也是夜宿此地的,按照常理,又岂能幸免?
沈魄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竟不像往常那样咋咋呼呼就跳起来。
郑笙自然没有听到闻言说的话,但他不知想到什么,也神色凝重,抱着手里的书,却不知道在想什么,呆呆看着窗外漆黑。
枪声没再响起,但两人也不可能睡好。
快天亮的时候,两人迷迷糊糊趴在桌子瞌睡,身上不知何时被老陈盖了两件棉袄。
饶是如此,被摇醒时,沈魄还是打了好几个喷嚏。
老陈把油条豆浆放在桌子上。
这是他刚刚出去买的。
油条还是酥脆滚烫的,一口咬下去满嘴的油。
沈魄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紧接着他听见老陈说话。
“我出去打听了,昨晚确实是出事了,还不止一件。”
沈魄和郑笙不由竖起耳朵。
枪声据说是男女恩怨,就在一家地下舞厅门口。
所谓地下舞厅,就是有些黑白背景,但又没那么硬,就偷摸开个舞厅,给巡捕房送些孝敬,后者一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说是情杀,早上巡捕赶到的时候,地上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
沈魄冷笑:“凌晨的枪声,他们大早上才来,人都凉透了!”
郑笙也提出疑问:“我们都听见好几声枪响,最后就两个人死?”
老陈:“都是这么说的,有些早上去凑热闹的,就说巡捕把两具尸体拖走,地上还有两把手枪。”
沈魄:“太明显了,还非要扔两把枪在现场!”
老陈摇摇头,这又哪里说得准呢?
就算那两个人不是情杀,是另有缘故,难道还会有人冒出来为他们澄清名声?
他活了大半辈子,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如今上海也仅仅是看上去繁华平和而已。
“还有一件事,下半夜老杨隔壁着火了,火势蔓延到老杨的馄饨铺子,给烧了一半,幸好老杨跟他女儿过来,不然就危险了。”
沈魄和郑笙都很震惊。
“为什么我们没听见动静,那铺子离这里也不远啊!”
老陈道:“烧起来的是隔壁厢房,他们家小儿子怕冷,把炉子放在床边,起夜的时候踢翻了也没注意,就躺下继续睡,那屋子正好挨着老杨女儿的房间,两间屋子都着火了,火势不大,很快也扑灭了,但是他们家儿子也烧伤了,这会儿已经送医院。”
昨夜枪声接二连三,许多人都提着心,即使听见求救,也不敢跑出去,更何况图书馆这边是上风口,风往老杨铺子那边吹,窗户还关得严严实实,顺带也就把动静吹走了。
这也就是火势不大,要是火势太大,周围的人不得不出来救火,沈魄他们肯定也能听见。
闻言借着沈魄的视角,静静听着他们对话。
的确是幸运。
如果老杨女儿在昨夜那场火灾里被牵连,就算侥幸没有大碍,烧伤的医药费也足够老杨这种家庭喝一壶的。
这样千千万万小家庭的悲欢离合,是暴风雨前夜被忽视的露水氤氲。
老杨也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牵着女儿过来道谢,心有余悸。
吃过早饭,郑笙得起上课,沈魄则打算回去补眠。
郑笙刚站起来,似想起什么:“我要是没记错,你今天也得上课吧?”
沈魄:……
郑笙:“你又打算逃课了?”
沈魄:“你为什么要说又?”
郑笙:“你觉得我为什么要说又?”
沈魄:“……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主要是郑笙也是他们家亲戚,回头跟他爸妈告上一状,沈魄非得吃不完兜着走。
为免父母啰嗦,沈魄匆匆回家,换了身衣服,连澡都来不及洗,就跟家人说自己与郑笙约好了,拉着司机小吴直接出门。
一路上,小吴半是埋怨半是玩笑:“少爷,你昨晚是不是发现什么新地方了,怎么没带上我呢?”
沈魄语焉不详:“昨天跟老爷子吃完饭,就和郑笙去玩了,又不是连体婴,哪能次次带着你?”
小吴:“幸好呢,要是我在,你肯定要让我开去舞厅的。”
沈魄:“你这话什么意思?”
小吴:“少爷你还不知道吧,翡冷翠舞厅昨晚出爆炸案了。”
“嗯?嗯?!”
沈魄瞌睡飞了一半,整个人如坠冰窟。
“什么情况,谁干的?”
小吴没发现他的异样,兀自看着前方路况:“不知道啊,好像是有人把爆炸物带进去了,当时冯小璐正在台上唱歌,冯小璐你知道吧,新晋那个歌星,被翡冷翠请来了,每周一到周四常驻,所以据说台下客人也挺多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桌突然就爆炸了,当场伤了好几个人,客人们吓坏了,争先往外跑,还有踩踏受伤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沈魄没说话了,却有些坐立不安。
【你觉得这是不是日本人发现翡冷翠跟我们的关系了?】他问闻言。
闻言:【冯先生那种游走黑白两道的人,平时朋友仇人都不少,日本人如果真想警告,直接对你下手不是更快吗,除非……】
沈魄也有点想不通:【除非,冯先生和王先生另外有什么事情,得罪了人,但这时机也太巧了些。】
昨晚枪声,老杨隔壁起火,翡冷翠爆炸。
不管是不是巧合,接二连三的,都让人心生疑虑紧张。
【回头你跟老杜说一声,书运到码头仓库之后先放着,别急着跟冯先生那边接头,免得连老杜都被牵连进去,到时候那些书也会有危险。】
沈魄:【我知道了。】
经过这些事,他好像成长不少,也没心思玩乐了,到学校之后就老老实实上完一上午的课,听同学们说起昨天日本人殴打三友实业工人的事情,几个校内积极分子要去游行抗议,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毕竟也没闹出什么严重后果,大家骂几句也就散了。
许许多多飘絮微花正在往某一处飘动,渐渐汇聚成闻言所熟悉的方向。
他明知道这一天终将到来,却仍希望它到得慢一些,自己能做更多一点。
沈魄跟郑笙约好晚上继续去运书,对家里的说法是最近转系功课吃紧,去郑笙那边温习功课,沈家人自然乐得儿子回头是岸,跟郑笙这样的好学生在一起,总好过出去跟舞小姐厮混。
接连几天,下学之后,沈魄都去了图书馆,张元济还以为他跟郑笙关心图书馆修缮建设,老先生感动之余,让人做了丰盛晚饭给他们带过去,如此几个人也不用再在外面叫餐,有时候还能喊上老杨女儿过来一块吃。
半夜的时候,老杨也经常会煮上几晚热腾腾的馄饨送过来,给他们当夜宵。
日子紧张而平静。
像半夜枪声这样的小插曲,偶有发生。
二十三号当天,还有过一伙小混混路过图书馆,借酒闹事,想要闯进去搞破坏。
老陈一个人拦不住,郑笙又是个文弱书生,关键时刻,还是沈魄机灵,他抬出老杜的名头,喊了几个切口,说自己是老杜的拜把子小兄弟,唬得那些人一愣一愣,最后把人给吓跑了。
不管是不是巧合,老陈和郑笙逐渐认可沈魄的说法——图书馆确实不安全,这些书放在这里,就像珠宝没有上锁,引人犯罪。
在尽量不引起张元济注意的情况下,他们每天最多只能搬走三箱书籍,绝大部分是精挑细选的绝版。
当日历翻过二十七号这一天,连迟钝的郑笙,也终于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

过了好几秒,他慢慢重新躺下,伸个懒腰。
昨晚沈魄凌晨三点才回家,照例又是在印书馆跟着郑笙他们厮混到半夜,三人去老杨那吃了夜宵才散场。
十来天的时间,三人统共整理转移了五十箱书。
由于要层层垫着油纸软布,避免潮湿撞击,还要方便搬运,真正被装进一个箱子里的,顶了天也就二十来本。
这些数量对于整座东方图书馆来说自然是沧海一粟。
可那已经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极限。
要知道,这些书的转移,从头到尾都是瞒着张元济的。
而张老先生爱书如命,每两天都要到那里去巡视,什么书多了少了,他心里清清楚楚。
沈魄他们还得用空箱子来伪装成装书的箱子,蒙混过去,可这种蒙混要是多了,肯定会引起张元济的怀疑。
更何况,这一切还得瞒过日本人的眼线。
谁也不知道暗处有没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这件事看似简单,实则做起来心理负担很大,他们每天高度紧张,动辄就草木皆兵,还要在人前作戏,还得经常检查自己有没有露出马脚,精神压力极大。
沈魄也就罢了,他平时胡作非为,家里人早就习惯了,他现在能白天按时上学,沈太太已经觉得烧了高香,沈老头最近早出晚归,也没空多过问。
但郑笙这种好学生,每天都三更半夜才回家,难免引起郑家人关注,郑家家风甚严,决不允许家中子弟在外面无所事事厮混江湖,幸好他抬出外公的名头解释,又让兄长过来,亲眼见他每天下学都泡在图书馆里,这才算没有横生枝节。
郑笙并不知道月底可能会发生什么事。
他觉得还有时间,他们还能把更多的书籍转移。
就算转移不了,余下的那些,回头再跟张元济说一声,老人家即使不得不对日本人作出妥协,内心肯定也希望日本人“借走”的是一些不那么珍贵的书籍。
所以他虽然也紧张,却没有沈魄和闻言那种焦虑。
至于老陈,他固然不像郑笙那样读了许多书,也不像沈魄那样家里有人在当官,见过大场面,他只是出于自己家的遭遇,和这些年来的阅历判断,认为日本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从而支持沈魄和郑笙的行动。
三个人,经历不同,心态也各不相同。
沈魄这边,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两圈,准备再睡一个回笼觉。
敲门声响起。
“少爷,该吃午饭了,太太问您起来用吗?”
沈魄将脸埋进被子,动也不动一下。
“不用,别等我。”
刚回答完,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往常这个时候,沈太太早就出门找她那些朋友打麻将去了,怎么还会留在家里吃午饭?
难道她那些阔太太朋友过来聚会了?
不对,如果太太们在,绝对不会这么安静,那叽叽喳喳的喧闹声早就传过来了。
过了几分钟,佣人再度敲门。
“少爷,老爷也在,让您下楼吃饭。”
沈魄:……
他就知道,他妈不会无缘无故喊他下去吃饭的!
可老头子平时都是大早上就出门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天,更是早出晚归,父子俩愣是一面都没碰上,今天怎么这么反常?
沈魄忽然想到上回全家齐聚餐桌,还是听见他大哥噩耗的时候,心底不由一沉。
【你觉得老头子找我有什么事?】他忍不问闻言,心里忐忑。
【应该没什么事吧。】闻言心不在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沈魄觉得无趣,磨磨蹭蹭穿好衣服,再慢吞吞下楼。
他以为自己又要挨骂了,结果竟然没有。
老头子和老娘坐在餐桌边,后者看见他下楼走来,冲他使眼色。
沈魄看懂了,意思是老爹心情不佳,让他别顶嘴。
桌上已经有了两道热菜,刚端上来的。
沈魄本来过了饭点,已经没有饥饿感了,看见自己最喜欢的糖醋小排,又感觉胃部开始蠕动。
他看了老爹一眼。
脸色阴沉,但没注意自己这边。
沈魄悄无声息伸出筷子,精准下手。
“你这几天天天早出晚归,上哪去了?”
沈老爹冷不丁出声,差点把沈魄筷子吓掉。
“啊?”沈魄心虚,难得结巴,“没、没啊,我在印书馆,表舅公那里。”
他本以为老头子肯定要追根寻底,但竟然没有,对方好像只是随口一问,也不在乎沈魄的回答是什么,随即盯着眼前的菜开始走神。
还是沈太太开口道:“这孩子最近懂事许多,经常去印书馆给张老帮忙,张老也看重他,这不,连郑笙都跟他待一块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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