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点头,“那就放地窖里?”
其实也可以挂在凉棚上,但这时节毕竟是夏天,还是放窖子里保险。
“说起来,这地窖也是个好东西。”阿蓝笑道,“夏天可以储肉,冬天还可以储冰。”
被他这么一说,林稚倒真有点怀念起冬天来了,热腾腾的火锅、冰糖葫芦、香甜的柿饼,还有那蜜汁火腿……
美食丰富的冬天尚且需要等待,用来做鱿鱼的铁板却是短短几天就打好了。
因这些天的鱿鱼供应没断过,林稚就先做了些红烧鱿鱼给食客们上着,等到铁板到了,才上新了这道“铁板鱿鱼”。
不仅上新,还在前一天广而告之——明日的柔鱼有全新做法。
“全新做法”听着就勾人好奇心,是以转天一大早,爱吃鱿鱼且闲着没事干的客人便纷纷来店里等候。
闲来无事,人们边嗑瓜子边聊天,“除了煎炒烹炸,还能有什么新鲜做法?”
“谁知道呢?不过店主人从来没叫人失望过,先等着看吧。”
话音刚落,林稚和阿青一人拿着鱿鱼,一人手持铁板,一前一后从后厨出来。
林稚对店内食客道:“接下来,我和阿青为大家演示一下这柔鱼的做法。”
底下的食客很捧场:“好!”
阿青似是有些社恐,紧张地抿抿唇角,把处理干净的鱿鱼串在木签子上,两面刷上清酱汁、撒上孜然椒盐,往滚热的铁板上一放——
鲜香的海鲜味道顿时溢满了整个屋子。
他在那边烤着,林稚在这边解释着:“等到鱼须卷曲、颜色变深,就可以翻面继续炙另一面了。”
阿青很配合地把手中鱿鱼翻了个面,用小铁铲压了压。
闻着这股鲜香的味道,食客们纷纷抚掌而笑:“果真是新鲜的做法!”
如此又烤了一会儿,等到铁板那股热烫的温度稍稍降低,鱿鱼也就烤好了。
依然是切小块试吃,一根一根牙签发下去,食客们吃了都说好——好吃又好玩!
这场烤鱿鱼的表演结束后自是不必多说,人们都上前领了鱿鱼和铁板,打算亲自体验一下烤鱿鱼的快乐。
二十斤鱿鱼配二十块铁板,很快发放完毕,沈小七和阿蓝穿梭在各个食案之间,遇到不会操作、酱料刷得太多、串不好签子的食客就帮一下忙。
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手笨的食客或是没烤熟、或是烤糊了,但也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刚过上午,小酒楼就热闹起来。
更多还是烤成功的人:“这柔鱼味道真妙!”
热铁板炙过的鱿鱼口感独特,肉质软嫩却又富有嚼劲,轻咬一口,劲道、鲜甜,满口咸香。
看着欢声笑语的食客,林稚觉得,烧烤该是稳了。
听说酒楼上了个做法新鲜的菜,孟淮安当然要来凑一凑热闹。
“林小郎君!”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稚出来招呼他:“让我猜猜,二郎一定是来吃柔鱼的吧?”
孟淮安嘿嘿一笑,“小郎君果然了解我。”
然后林稚问了一串问题:“那孟小郎君是要刷好酱汁还是不刷的、柔鱼要大个还是小个的、酱汁要甜的还是辣的?”
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孟淮安琢磨着回答“不刷”、“大个”、“辣酱”。
替他串好签子,林稚忍不住问:“孟少卿怎么没来?”
意料之中的回答:“唉,兄长忙啊,每日在大理寺都脱不开身。”
同为大宋公务员,有人一年假期一百多天,有人天天加班……林稚不由得心疼了孟琼舟一把,“孟少卿果真辛苦。”
“是啊。”孟淮安拿铁铲烤着鱿鱼,“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要去大理寺。”
林稚笑了笑,这是能由人选择的吗?
谁知烤着烤着,孟淮安忽然一拍脑袋,“对了!”
“怎么了?”
孟淮安单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知道我今日要来小郎君这里,兄长特意让我捎了封信来。”
林稚愣愣地把信接过来。
孟琼舟给他写信?
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前几日“小郎君从未见过我的字,怎知我字好”的缘故。
林稚接了信,回到后院打开一看,是一首词的上半阕。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字端苍劲,笔墨横姿,实乃一笔好字,真是应了那句“神清骨秀,郎艳独绝”。
林稚轻轻一笑,把信折好放进怀里。
又过几天是夏至日,正捣菠菜汁子的时候,有人敲门。
“小郎君,我来讨饭啦。”陈三娘的声音。
这时候的“讨饭”并不是常见的那个意思。本朝人过夏至有一项特殊的习俗——吃百家饭,据说能避免中暑。
虽然不知道吃饭和中暑有什么关系,但并不影响这项习俗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哪怕是在后世,也有“冬至饺子夏至面”的说法。
林稚给她开了门,打招呼道:“三娘。”
陈三娘今日打扮得很清爽,带着与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又来打扰小郎君了。”
“习俗如此,何谈打扰。”
陈三娘笑了笑,接着感叹:“要是有个姓白或者姓柏的人就好了。”
从白家或柏家讨要的饭,可不就是百家饭?可惜南门大街没有这两个姓氏的人,不然能省去许多事。
早知道今日会有许多人来登门,林稚提前备了不少炒饭,没放太多东西,只胡萝卜丁、青豌豆、鸡蛋碎,放些酱油和猪油,简单炒一炒就很香。
两刻钟前程家两兄弟刚拿着食盒讨走两大碗,林稚又给陈三娘装下不少,“三娘拿好,当心洒了。”
“吃过林小郎君的饭,今年一定不中暑!”陈三娘笑吟吟接过,又问他:“来时没带着饭,小郎君要不要到我家用个午食?”
习俗如此,林稚也没推辞,只笑道:“刚挤了菠菜汁子出来,不如晚上再去叨扰三娘?”
菜汁子挤出来需得尽快拌进面粉里,不然就氧化了。
陈三娘扫了一眼那墨绿墨绿的菠菜,才反应过来今天要吃冷淘,“你看我,净顾着今日要讨百家饭,把冷淘这事都忘了!”
林稚笑笑,“我也是被阿蓝提醒才记起来的。”
宋朝人民夏至日惯常要吃冷淘,冷淘就是冷面,或是槐叶冷淘,或是甘菊冷淘,其中又以槐叶冷淘最为常见。
采青槐嫩叶捣汁和入面粉,做好的面条颜色碧绿,过冷水后拌着各种调味佐料吃,味道清苦适口,是绝佳的消暑小食。
于是陈三娘的疑惑就来了:“小郎君怎么没吃槐叶冷淘?”
因为……林稚嫌苦。
槐叶冷淘固然清香,又有“芳香敌兰荪”的美名,然而就算加了各种精浇,他吃着也觉得清苦。
林稚道:“三娘也不妨试一试这菠菜冷淘,颜色不变,清香不变,吃着却没那么苦了。”
想来这时候的浇头冷淘多了去了,银丝冷淘、丝鸡淘、熟齑笋肉淘面……也不多他一个菠菜冷淘。
陈三娘道:“行,等我回去试一试。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主意——晚上记得来吃饭!”
送走陈三娘,林稚继续鼓捣自己独一份的菠菜冷淘。
把菠菜汁子掺进面粉里,抻出细面条,烫水滚一遍,冷水过一遍,浇上炸虾子、煎鲈鱼片的浇头,这菠菜冷淘就算好了。
因菠菜槐叶颜色相似,阿蓝连吃好几口才觉出不同,“小郎君做的似乎不是槐叶冷淘?吃着没那么清苦。”
沈小七才不管是什么做的,好吃就行。
阿青倒是一尝就尝了出来:“菠菜?”
“没错。”林稚给他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阿青这舌头就是灵!
阿青抿抿唇,“菠菜也很好。”
配着酥脆的虾子、焦香的鲈鱼片,几人很快吸溜完一大碗面条。
吃过这顿不会中暑的菠菜冷淘,四人略作午间休息,又投入到了忙碌的食店工作当中。
把鱼贩送来的螺蛳放水里吐沙、鱿鱼剥皮去除内脏、铁板放炉子里烧着,忙忙碌碌度过了一个下午。
暮色四合,想起和陈三娘的约定,林稚洗净双手,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施施然去了隔壁香药铺子。
要说这约定俗成的习俗虽然麻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能讨个吉利不说,还无意当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对比充满高科技时代的上辈子,他哪里记得隔壁邻居姓甚名谁?
估计是想着他中午吃了冷淘,陈三娘准备的饭食没见到面条的身影,倒是有不少本土特色菜,肉咸豉、笋焙鹌子、炙鸡、百味羹。
肉咸豉是用豆豉汤煮熟的羊肉,笋焙鹌子是竹笋烤鹌鹑,百味羹是用猪棒骨和火腿制成的多味咸羹。
“小郎君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快多吃些。”
林稚笑道:“从菜量上就能看出,三娘是个实在人。”
海大的盘子里,肉菜多得要溢出来,林稚忍不住把自家酒楼菜量代入进去——要是照这个程度来,只怕要喝西北风了。
“菜多更要多吃!”陈三娘热情地给他夹菜夹肉,“这鹌子是上午送来的,现杀现烤,小郎君尝尝味道如何?”
林稚咬下小口,“酥香得很。”
说到吃食,陈三娘的话多了起来,“鹌子好吃虽是好吃,个头却小了点,做法也因个头受限了。除了炸烤,似乎找不到其他烹制方法了……小郎君以为呢?”
林稚再一次感受到陈三娘说话的艺术——和厨子讨论厨艺,那简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除了煎烤油炸,其实还可以煲汤喝。”
陈三娘一脸求知:“小郎君仔细说说。”
“我也是从人家那里听来的。”林稚笑道,“口味清淡的就是百合鹌子汤、红枣枸杞鹌子汤,想要口味浓郁一些,就放花胶或排骨同炖,都很好。”
陈三娘似乎对那道“清润百合鹌子炖汤”很有兴趣,让林稚详细说了说做法。
“做法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百合、茨实、虫草花、枸杞子,再放几颗枣子,慢慢炖着就是。”
陈三娘却宛如得到了真经,“我记下了。”边记还边给林稚夹菜。
林稚望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羊肉炙鸡烤鹌鹑……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吃。
然后他就不负众望地吃撑了。
眼见陈三娘还要给他夹一大块羊肉,林稚连忙摆手:“多谢三娘,但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陈三娘瞧了瞧他的碗,感叹:“小郎君饭量还是小了些。”
林稚忍不住自我怀疑:“……小吗?”他明明吃了那么大一碗饭!
“当然小。”陈三娘毫不迟疑地点头,顺便还把昱哥儿拉过来做比对,“小郎君吃得还没我家昱哥儿多。”
“昱哥儿还在长身体,吃得多些也正常。”
林稚往昱哥儿的碗里瞟一眼,发现除了满满当当的鸡骨头以外,碗中还剩下不少芦笋。
这是挑食了?
说到挑食,他很快想到某人,下意识笑了一下,“昱哥儿是不爱吃芦笋吗?”
昱哥儿疯狂点头,陈三娘也在旁边附和:“是啊,这孩子平日最厌烦吃笋。”
“可一年当中冬笋春笋都是少不了的,就连夏秋两季都随处可见,不吃笋怎么行?”
昱哥儿摇头:“就不吃!”
“为什么不吃笋?”林稚问它。
“笋子味苦!”
林稚想了想,道:“从前有个性格高洁的大诗人,他曾写下一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以此来赞美竹子的清风亮节。”
“大诗人!”昱哥儿一脸好奇:“可是这和笋有什么关系?”
“你傻呀?”陈三娘在旁边道,“竹笋是竹子的幼芽!”
“哦……”昱哥儿恍然大悟。
林稚适时地补上一句:“想不想成为大诗人?”
稚嫩又坚定的童声:“想!”
“那昱哥儿以后可要多吃些笋子。”林稚笑道。
昱哥儿马上皱着眉头把笋夹吃了。
离开香药铺子,林稚在街上溜达了好几圈,觉得消食得差不多了,这才回了酒楼。
刚踏进门栏,便瞧见窗边那道熟悉的背影——孟琼舟正在看食单。
今天加班狂魔歇班了?
林稚走过去,“昨日孟小郎君来吃过柔鱼,孟郎君今日也是来吃这个的吧?”
孟琼舟放下食单,“小郎君说的是。”
螺蛳粉、铁板鱿鱼……想到高贵冷艳的孟少卿要吃这些接地气儿的食物,林稚就觉得一阵兴奋。
点好小份甜口酱汁的鱿鱼,阿青把烧得滚烫的铁板端上来,看了看两人。
林稚总觉得这孩子最近有心事,不然怎么老是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
罢了,青春期嘛……
鉴于孟琼舟之前没吃过铁板烤鱿鱼,林稚给他仔细讲了讲做法,谁知不过错个眼神的功夫,孟琼舟就被烫到了。
孟少卿被烫到也不言不语,只是皱着眉头,林稚见不得他皱眉,连忙捉住他的手仔细察看。
对方白皙修长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一道鲜红的烫痕,对比周围白皙的皮肤,更显得触目惊心。
林稚马上往那处伤口吹了吹气,“疼不疼?”
被他的手握着,孟琼舟微不可察地蜷了蜷手指,“……不疼。”
怎么可能不疼!
林稚连忙带他去后院用井水冲洗。
冲完过后,林稚拿出店中常备的烫伤膏,“这三黄膏里面放了黄芪、黄柏、黄连,还有一味冰片,最清凉止疼。”
“万幸是左手,不影响写字。”
孟琼舟低头看他垂下的发丝,“多谢林小郎君。”
“孟郎君跟我道什么谢。”林稚涂着药膏道,“要是我刚才帮你弄完那铁板,你也不会烫到了。”
孟琼舟道:“是我手笨。”
林稚没接话,只专心致志地为他涂烫伤膏。
突然摸过一处略粗糙的皮肤,低头一看,是个薄茧。
感受到他的动作,孟琼舟解释:“练箭所致。”
怪不得在左手长茧。林稚点点头,忍不住在那里多摸了几下。
考虑到铁板导热迅速,他在打板子时特意告诉铁匠多加一个防烫手柄,自铁板鱿鱼上新以来,还没有客人被烫伤过……没想到居然被孟琼舟打破记录了。
孟少卿看着冰雪聪明,又写得一笔好字……怎么手这么笨?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
雨点滴答滴答打着窗沿。
过了夏至的雨, 再下起来就属于“一场秋雨一场寒”的范畴,仔细一体会,还真是比初夏的雨冷了许多。
林稚站在窗前, 仰头看外面的雨景。
想到当初“有钱了一定要找个专门采蘑菇的小工”的戏言, 小工好找,蘑菇却是不好采——雨哪是天天下的?
就算天天下, 还要人挤人地和其他采蘑菇的人抢,去得晚了, 可能只能采个蘑菇屁股,和上辈子挤公交挤地铁又是一番不同的感受。
原先还没这么多人采蘑菇, 喜好这一口的大部分也只集中在挑野菜、摘槐花的阶段,不知什么时候, 采蘑菇的活动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真不怪林稚自恋, 这和他酒楼的小鸡炖蘑菇有一定关系吧?
掐着雨刚停的时间点,林稚背着小竹筐子, 去南湖边采蘑菇。
要说临安城确实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春日野钓、夏日挑菜、秋日采蘑, 光是靠这些大自然的馈赠几乎就能吃饱了。
因刚下过雨,出来的人并不很多,林稚足足采了一上午,总算备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批榛蘑。
他听起身来,很意外地, 腰居然不是很酸。
可能食店开得久了, 身体得到了锻炼?
虽然和沈小七、阿青他们天生强健的身体比不了,但能达到这种程度, 林稚已经挺满意了。
许是和蘑菇有缘, 回去的路上, 又遇着一份卖平菇的。
那小贩见他也背着个蘑菇筐子,还以为遇到了同行,很是警惕地打量他好几眼。
听林稚说要买蘑菇,还是包圆买,这才放下心来。
林稚倒觉得没什么——如果其他酒楼食店的店主小厮来他店里吃饭,他也会很警惕。
那小贩嘿嘿一笑,把捆好的平菇递给他:“想来也是,郎君气质出众,哪里和我们一样?”
回到酒楼,把榛蘑洗干、剪去硬柄,铺在竹篾上,正准备放在得风的地方晾晒,谁知天公不作美,又开始下起雨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照这个势头,今天就得穿上五分之一棉袄了吧?
说起棉袄,很有必要去成衣铺子提前买着,免得日后涨价。
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收起来,正要鼓捣平菇的时候,有人打着罗伞来了。
孟琼舟进门就收了伞,依旧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孟郎君怎么下着雨就来了?路多不好走。”
孟琼舟道:“屋子闷,出来透透气。”
下雨天客人不多,酒楼里也就没准备什么吃食,只剩下朝食的清粥小菜。
林稚有点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若是要吃炙鸭等菜,可能要等上一会儿。
“林小郎君随意做些便可。”
随意做些……想起刚买来的平菇,林稚问:“孟郎君吃不吃炸蘑菇?”
撕成小块的平菇裹上蛋液面糊,下锅油炸,撒上芝麻椒盐,比肉还好吃。
这时候平菇的烹制方法有炖、炒、做馅等,可以与肉类搭配,还可以生食,炸制却是不多。
孟琼舟想了一会儿,“吃。”
于是林稚开始给他搭配起午食食谱,“炸平菇、葱爆肉、清炒鸡毛菜,再来一碗鸡子羹如何?”
“小郎君搭配得很得宜。”
林稚得意一笑,那是,这可都是在幼儿园练出来的!
“孟郎君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孟琼舟伸出蜷起来的手指,“你看看。”
那伤口已经结痂了。
林稚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道:“还是再涂些药膏吧?要不容易留疤。”
“手上的疤而已,不妨事。”
“别。”林稚去取了三黄膏,“孟郎君这双射箭的手这么好看,还是不要留疤的好。”
孟琼舟很轻很轻地抿了一下嘴角,原以为他会接着留疤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不知怎么却转到了林稚身上。
“小郎君的手也好看。”
林稚愣了愣。
说来奇怪,自己这双手每日洗菜切肉颠勺无数次,却依旧修长白皙,不像是厨师,倒像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手,很不符合规律常识。
不过穿越这种事就已经很不符合常识了,其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他冲孟琼舟笑了笑,“孟郎君今日是不是吃了乳糖真雪?”嘴这么甜。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见他进来,沈小七问道:“发生什么了,阿郎怎么笑得这么高兴?”
林稚把翘起的嘴角压下去,“不告诉你。”
沈小七:“?”
阿郎有小秘密了!
菜端上去时,孟琼舟正看着那三黄膏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久等了。”林稚把菜端上去,“这鸡子羹里额外放了奶液,吃起来口感更嫩滑,孟郎君且尝一尝。”
“哦,还有那葱爆肉用的也是甜葱,不辣的。”
孟琼舟抿抿唇,“林小郎君有心了。”
舀一勺鸡子羹,果然香滑可口,葱爆肉也是鲜中带甜,吃到那有些新奇的干炸蘑菇……
“外酥里嫩。”孟琼舟评价道。
林稚笑笑,“孟郎君喜欢就好。”
吃完饭,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依旧没有止歇的意思,孟琼舟把药膏揣进怀里,打着伞往回走。
林稚出去送他,“孟郎君当心路滑。”
听到声音,孟琼舟回头嘱咐他:“雨汽潮寒,小郎君别往外走了。”
林稚很听话地没有再出来,就站在门口送他。
细雨绵绵,那人就像从画中走出一般,诗情画意的。
孟琼舟离开后,又零星来了几个用午食的客人,做完他们点的吃食,林稚单手托腮,坐在帐台旁听食客们聊天。
“听说七皇子回临安城了,你知道吗?”
“不是前些天刚去了扬州,据说就是为了一道扬州炒饭?”
“这有什么新奇的。”那食客道,“七皇子素来爱吃爱玩,为了一道扬州炒饭亲下扬州,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有道理。也不知道那扬州炒饭好不好吃。”
“我吃过,不及林氏的什锦炒饭。”
“……”
什锦炒饭是前世的菜谱,林稚第一次在饭店吃它的时候,那名字叫“黯然销魂腊肠炒饭”,里面有菜有肉又有饭,确实很香气扑鼻、很黯然销魂。
考虑到这时候的人民对于“黯然销魂”可能没那么接受,最终还是起了个大众版本的名字。
扬州炒饭,林稚也吃过,只不过是在上辈子。至于这辈子真正在扬州城的扬州炒饭……没吃过,就不评价了。
许是被勾起了馋虫,那几个食客提完什锦炒饭,还真让林稚又上了两份。
此情此景,林稚自然喜闻乐见,今天的绩效指标就靠二位了!
然而没过多久,真正来完成绩效指标的大客户就出现了——刚刚还存在于八卦轶事当中的七皇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楼。
其实林稚一开始也没认出这位就是七皇子,毕竟按照“素来爱吃爱玩”的标准,这位怎么也得跟程砚清一样吧?没想到却是个文弱纤弱的少年郎。
文弱纤弱的少年郎刚一进门,阵仗就很大,刷刷刷先进来一队侍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酒楼的老板小厮犯什么事了。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的故事真切发生在了自己头上,两个刚八卦完的食客都有些惴惴,同时也有些遗憾——若早知说什么来什么,当初怎么没说些出门就捡到银钱之类的话?
等到各个侍卫站定不动,林稚才拿着食单上前,“殿下要吃些什么?”说完,顺便看了对方一眼。
今上子嗣稀薄,公主皇子加起来不过七人,七皇子最为年幼,又为梁皇后所出,很得官家宠爱——不然的话,也不能为了一道扬州炒饭就亲自去了扬州。
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原以为按照传闻,七皇子的性子必定娇纵任性,却没想到竟意外的……害羞。
对方红着脸接过食单,点了一道铁板鱿鱼。
林稚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侍卫,还是没忍住问他:“殿下是如何得知这里的?”
七皇子怯怯道出三个字:“饕先生。”
林稚懂了,广告的力量,诚不欺他!
上了鱿鱼和铁板,他终于知道传闻不虚,七皇子果真是个会吃的,那串签子的动作、烤鱿鱼的姿势、毫不拖泥带水的手法,简直浑然天成。
吃到心心念念的铁板鱿鱼,七皇子看上去也没那么害羞了,认真点评起来:“肉质紧韧,很鲜美,酱汁也香得很,是不是放了安息茴香?”
宫里面管孜然叫安息茴香,林稚笑道,“殿下慧眼如炬。”
七皇子点点头,“我喜欢安息茴香。”说完,自去小口小口咬鱿鱼了。
吃完了,似是觉得没吃够,七皇子又问:“你这里还有什么新鲜菜吗?”
想来七皇子走南闯北,吃的就是“新奇”二字。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今日下雨没弄太多菜,把那道干炸蘑菇端上来了。
“这是什么?”七皇子看着盘中似是酥肉的东西问道。
林稚如实回答:“炸平菇。”
七皇子若有所思:“蘑菇常吃,炸的蘑菇却是不常吃。”
夹起一筷送入口中,先咬到酥脆的外壳,接着就是细腻鲜嫩的蘑菇肉,外酥里软,香脆不油腻。
七皇子给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不是吃肉,胜似吃肉。”
林稚笑了笑,心道这孩子说话一套一套的,若是在二十一世纪,是不是能谋个美食评论家的职业?
临走前,七皇子恋恋不舍,“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再过来的。”
林稚微笑点头:“敝店时刻恭迎殿下。”
能不恭迎吗?这可是移动的招牌!
七皇子打着伞走后,雨很快就停了。
确定不会再下,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重新拿出来,放在得风的地方,看了看和往常相比黑得格外快的天色。
秋天要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秋天是吃螃蟹的季节~
林稚今天起得有些晚了。
立秋一到, 气温马不停蹄地降下来,原先的夏装是穿不上了,他和气温一样马不停蹄地换上秋装。
不光是秋装, 还有秋天的睡衣、秋天的床被, 盖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才让一贯早醒的他难得赖了床。
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些“被子沉些睡得更香”的研究, 看来是真的。
起床一看,桌子上已经放好被剪出花样的楸叶, 还有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秋水——阿蓝在处理这些事情着实很妥帖。
本朝人过立秋,除了饮秋水, 还要戴楸叶。
楸叶就是楸树的叶子,绿叶红花, 叶片心形, 落得早,戴在头上有驱散暑热之意。秋水则是加糖熬煮的红豆汤。
等林稚挑了片五角星形状的楸叶戴在头上, 又喝了一碗香甜的红豆汤之后,阿青的朝食也做好了。
“天气冷了, 该吃些热乎的。”
阿青把那屉不知什么东西放在食案上,掀开一看,里面挤着一堆大小均匀的汤包。
这时候的灌汤包还叫灌浆馒头,林稚嗅了嗅空气中飘着的香味,问:“这馒头是什么馅儿的?”
阿青把他那套卖关子的技术学了下来:“小郎君咬一口就知道了。”
林稚笑看他一眼, “行!”
把薄薄的面皮戳破一个口子, 又烫又鲜的汤汁从里面流到碗里,淡淡黄色, 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