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酒楼肯定也这么好看!”
阿青闻言也向窗外看了一眼, 片刻收回目光,幽幽道:“你要不要看看牌匾上的字?”
沈小七十三四岁出来做工, 错过了学堂入学的最佳年纪,并不识得太多字, 但对“林氏食铺”四个字早已铭记于心。
他眨了眨眼, 扭头又看了一遍,回过头来不可置信道:“这……这居然是我们的酒楼!”
上次来时酒楼大门刚拆下来, 空洞洞地映出内里同样断壁残垣的胡床案凳,看着就漏风, 根本没有现在这般美观大气!
鳞次栉比的铺子中间,一座七八丈高的三层酒楼高高矗立,青墙黛瓦,飞檐斗拱,彩楼欢门富丽热闹, 四只玻璃栀子灯高高悬挂, 不远处几棵杨柳就成了这万花丛中一点绿,悠悠地随风舞动枝条。
不光是沈小七, 连阿青都有些惊喜:“确实好看。”
阿蓝却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郎君起名字还真是从一而终。”
林稚心虚地咳了两声。
几个人下了马车, 把杯盏碗筷、食案木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拿出, 该放大堂的放大堂,该放庖厨的放庖厨,忙碌一番,这才背着包袱去了一楼后头的屋宅。
屋宅不大不小,和土豪人家前后几进的大宅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对于在春风楼的小住间里挤了两月的四人,已经算是很豪华了。
一路上,沈小七翘起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林稚给他们展示宏伟蓝图:“地下有个地窖,今年冬天储冰,明年夏天就可以吃冰饮了。”
“竹架这里就种些葡萄,正好可以顺着架子爬上去,到时一串一串地垂下来,还能避暑遮荫——哦,竹架上还能挂腊肉和蒜辫。”
“旁边那块栅栏圈起来的地方,我打算养些鸡鸭。你们意下如何?”
说到这里,林稚顿了顿,感觉自己有点像个画饼的领导。
看得出来,其他人已经完全沉浸在他所画的“饼”里了。沈小七一脸向往:“我当然没意见!都听阿郎的。”
阿蓝想了想,道:“养些雏鸡是不错,不过鸭子大多要下水,比较麻烦,小郎君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林稚确实没想到这点,笑道:“还是阿蓝的经验丰富,我根本没想到鸭子下水这件事。那就养些鸡或者鹅吧,不养鸭了。”
等他有了像孟少卿家那样临湖带池的大宅子,再养鸭子也不迟。
屋宅内室的大小面积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几个人领到心仪寝室,吃完饭后,都早早地去新卧室里躺着了。
林稚却在屋内写字。
明亮的烛火旁,一张张烫金雕花的请帖格外显眼,而比请帖更引人注目的是上方清新隽永的字迹,以及那只白皙修长、正握着宣笔写字的手。
他打算办一场温居宴,给酒楼热热场子,添些人气儿。
曹婆婆和李四郎自然不用说,胡大郎和赵二娘也请一下吧,孟淮安也要给写上一封……
孟淮安知道此事,程令宜也就知道了;程令宜知道,程砚清肯定也逃脱不掉;他们两个人都知道了,大姐程朝云自然也会知晓。
原本林稚还在犹豫要不要邀请前任房东、现任竞争对手程大娘子,现在倒是不必纠结了。
写上,统统写上!
直到最后一张请帖。
他想了想,还是认认真真写了一封,寄给孟琼舟。
翌日,客人们陆陆续续赶到。
赵二娘送来几棵发财树当作贺礼,巧的是胡大郎送的也是发财树,两人抱着三棵发财树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最后还是林稚上前说“一层楼放两棵正合适”,这才给解了围。
程朝云没来,托两个弟弟送来一幅“流水生财”的水墨画;曹婆婆依然送肉饼,李四郎依然送茶叶;孟淮安则给他带了一个巨大的花篮。
从他手中接过花篮,林稚道了声谢,没忍住问:“孟少卿今日不来吗?”
孟淮安收回和程令宜友好交流的眼神,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差点忘了!”
“兄长昨日和魏廷尉去了建康断案,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林稚有点笑不出来:“建康?”他喃喃道,“那恐怕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了。”
孟淮安安慰他:“小郎君放心,兄长说了,到时候会亲自来送上祝贺。”
差不多快到正午,一道道精美菜肴端上了桌。菜还是那些菜,但或许是换了个更赏心悦目地方的缘故,感觉味道都提升不少。
程砚清和程令宜毫无作为竞争对手的自觉,“酸菜鱼最好吃”、“明明藤椒鱼片最好吃”、“都好吃行了吧”……
林稚终于知道为什么程朝云没来了。
吃饱喝足,人们心满意足地扶着滚圆的肚子各回各家,沈小七和阿蓝打扫战场,林稚也没闲着,在后厨和阿青研究鱼片粥。
既然开了酒楼,原先的食单自然要进行一番改进,先从比较简单的朝食开始。
自从上新了水煮鱼片这道菜,林稚便和小御街那鱼贩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快到立夏,气温有所回暖,鱼贩每日网上来的鱼多了不少,价格也不贵,他就都承包了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鱼片入粥需得无刺,黑鱼刺少,又不像鲩鱼一样腥气重,很适合用来煮粥。
凉水下米,听到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再一片一片下入用黄酒、胡椒、姜丝腌渍过的鱼片,粥米里撒些香葱末和芹菜碎,盐和胡椒调味,就是一锅热腾腾的生滚鱼片粥。
片片透白的鱼片漂浮在晶莹的粥米上,点点翠绿的香葱和芹菜做点缀,一青二白,煞是好看。
尝一口,鲜嫩的鱼肉和清香的白粥结合在一起,鲜美无比。
香葱和芹菜口感微脆,和鱼肉粥挤在勺子里一齐送入口中,直至粥碗见了底仍觉得意犹未尽。
生滚鱼片粥做法不难,味道也好,阿青看了一遍就学会了,于是林稚接着教他做肉松饼。
肉松饼分硬皮软皮,林稚更喜欢吃软皮的。和阿青大概描述了一下,他也喜欢软皮,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剁猪里脊肉。
里脊肉切块,过水煮熟,用擀面杖压平,连搓带撕做成肉松——每到这种时候,林稚就格外想念后世的料理机。
尽管麻烦,但好在成品效果喜人,蓬松棉絮的肉松好似一团团金色软云,光是用眼看就能想象在唇齿间融化的松软。
沈小七和阿蓝还没见过这种新奇玩意儿,都放下扫帚凑过来看。
“到这种程度就可以调味了。”林稚用勺子搅了搅肉松,又往里放了盐、酱油和白糖。
“还要放白糖?”阿蓝惊讶。
“当然,白糖可是肉松的灵魂。”
做完一锅金黄酥软的肉松,接着擀油皮、包油酥、团肉松,一个个金黄松软的小饼上炉慢烤,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出炉。
面香混着肉香一同飘出,还能闻到隐隐约约的甜味儿。
然而这南风知我意还不是肉松饼最香的时候。刚出炉的肉松饼外皮稍硬,经过一天的回油才会逐渐会变得软糯,那时候掰开才叫一个香。
沈小七和阿青吞了吞口水,阿青也眼巴巴地瞅着。
林稚见状笑道:“回油一晚味道更好,明天再吃吧。”
在食店做工的人都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虽然忍得辛苦,但还是听话地等到了第二日早晨。
转天清晨,林稚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起的床,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到庖厨,就看见三个盯着肉松饼的小脑袋。
“……可以吃了。”
得到他的允许,三个人一手拿一个,直接掰成两半吃起来。
果真像林稚所说那般,经过一晚回油的肉松饼外皮更加软糯,色泽也更诱人了。
酥软油香的饼皮包裹着蓬松入絮的肉松,中间适度的凹陷证明了饼子的柔软,吃起来酥香可口,甜咸适口。
阿蓝赞不绝口:“好吃,白糖确实是灵魂——不愧是小郎君!”
几个人吃了五六个,还剩下不少,索性趁热打铁挂牌出售。
想到做肉松时那股子麻烦劲儿,林稚狠狠地把“金丝肉松饼”定了朝食里面的最高价。
出售朝食的酒楼并不多,再加外面的彩楼欢门太过惹眼,吸引来不少不愿在食摊买早点的讲究客人。
一个上午下来,新菜品“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居然卖得一点不剩。更有意思的是,这两样朝食大多是一同售出的。
沈小七疑惑,问林稚是怎么回事。
林稚想了想,“大概是因为‘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很对仗?”
沈小七表示赞同。
南门大街上来的都是新食客,好在鱼片粥和肉松饼来了个开门红,给食客们留下了一个挺不错的印象——新开的酒楼味道好吃、价钱适中,店主人长得也好看。
新酒楼第一次开业,客流量大得林稚这个老油条都有些遭不住,一天下来腿也酸了,肚子也饿了,晚上随便做了几道清粥小菜当暮食。
刚拿起筷子,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孟琼舟携着一身风尘出现在他面前:“抱歉。”
似乎走得很急,对方轻轻喘了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口,“没赶上你的温居宴。”
“酒楼很漂亮。”
“辛苦了。”
林稚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建康,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四五天才能赶回来吧?距离他给孟琼舟发请帖,不过才过去了两日。
他连忙站起身来:“谢、谢谢……孟郎君你饿不饿?要不要用些暮食?”
然而低头看了看食案上的清粥小菜,林稚又觉得有些拿不出手,“我再去做几道!”
“不用了。”孟琼舟拦住他,“这些就很好。”
青菜瘦肉粥、香菇油菜、凉拌莴笋丝,都是些家常菜。然而正是这些清淡的家常小菜,让并不很饿的他产生了食欲。
孟琼舟坐到他的对面,“一起吃。”
林稚连忙跑去庖厨给他添了个碗。
“今日匆忙,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不用的。”林稚咬着米饭摇了摇头,“孟郎君你能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孟少卿如此真诚待他,看来是真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朋友×男朋友√
第37章 品牌商标
快到立夏,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原先的春装穿在身上有些热,林稚揣着钱袋去成衣铺子买夏装。
他去得早, 成衣铺里只有零星几个人, 都在挑衣服。
店主娘子不大爱说话,给林稚指了指挂起来的衣服, “这些都是新上的样式,料子是苏州纱, 轻薄透气,郎君请自便。”说完低头继续裁剪手中的绣片了。
成衣嘛, 挂在那里一目了然,确实不需要太多介绍。正好林稚也不喜欢一个劲儿给他推销的, 便一件件挑起来。
林稚自穿越以来偏爱白色, 外加夏天也该穿些清淡颜色,买了好几件霜白茶白的凉衫。
阿青和阿蓝的就好办了, 给阿青买青色,阿蓝买蓝色……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至于沈小七……他盯着面前的明黄色凉衫陷入了沉思。
黄色显黑, 还是算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拿了一件紫衫。
如此买了十来件成衣,又顺手挑上几双轻便透气的单靴,林稚拎着战利品去帐台结账。
店主娘子没想到他一口气买下这么多,微微惊讶, 待林稚付过钱后, 免费赠了他几朵簪花。
本朝男子素爱簪花,原因在于皇帝举行宴会时, 每次都会赐予群臣花朵, 以此为殊荣。
上行下效, 渐渐地,男子簪花便在民间也流传起来。
不知道孟少卿有没有簪过花?
肯定是有的吧,如此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又很得朝廷重用——美人配花,该是很赏心悦目。
这样想着,林稚看向手心那几朵团团绒绒的芍药,笑道:“多谢。小娘子心灵手巧,这几朵芍药和真的一样。”
店主娘子羞赧一笑。
回到酒楼,还没踏进去,一股肉香先飘了出来。
后厨里,沈小七和阿蓝阿青正捧着碗吃朝食。
见林稚回来,沈小七站起来道:“阿郎回来了?这是新夏装吗,真好看——我去给你盛面。”
林稚点点头,把买来的成衣轻轻放在一旁,问:“是什么面?还没进门就闻到味道了,香得很。”
阿蓝咬着面条回答:“笋泼肉面。阿青做的。”
笋泼肉面就是竹笋肉丝面,一碗面里有菜有肉,早晨来上这么一碗,简直不要太幸福。
片刻,沈小七端着面走过来,“阿郎辛苦,多吃点!”
一碗笋泼肉面,里面放了满满当当的桂竹笋和三层肉,差点看不见里面的面条。
筷子一挑,露出裹满汤汁面条的庐山真面目,并一段笋和一片肉,连带着面条一同送入口中,清爽的芦笋、肥美的肉片、滑嫩的面条,共同迸发出喷香的味道。
面条吃完,再喝一口热汤。汤底完美吸收了食材的鲜美滋味,胡椒粉呛香十足,偶尔还能咬到几粒酥香的油葱酥。
林稚发自内心地赞美:“阿青的手艺真是越发好了。”
阿青闻言抿唇一笑。
吃过朝食,几个人换上林稚买来的新夏装。
没给林稚打工之前,几个人过得都是苦日子,可能一年到头都买不了几件新衣服,真是应了那句“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吃有住,每月都能领到丰厚的月钱,活儿也不忙,每到换季还有老板给买来的新衣服穿。
简直是以前不敢想象的神仙日子。
几人默默换上新衣服,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想要好好给林稚干活儿的愿望越发强烈了。
林稚却十分画风不符地想着:“我的小弟们颜值都很不错嘛,可以去拍个古代版流星花园了——正好四个人!”
阿青和阿蓝本就长相清秀,打扮过后更显得一表人才,打眼一看,哪里像是在酒楼做工的小厮和厨子?
再说沈小七,自从辣条发胖事件过后便不敢再暴饮暴食,很好地把体重控制在不胖不瘦的时候,再加上个子窜了不少,和初见时的干瘦模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稚后知后觉,自己的酒楼生意好,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既然如此……他清了清嗓子,“我也去换身衣服。”
片刻,一身茶白凉衫的林稚从屋里走出来。
这种淡绿透白的衣服,若是肤色稍黑黄的人穿了,必定衬得面如土色。
但是林稚生得白,头发又浓黑如同鸦羽,更衬得皮肤白皙、唇色淡红,这样一身清淡颜色的衣服,竟被穿出了几分鲜艳。
他还没说话,沈小七他们先开口了。
阿蓝赞道:“小郎君真好看!”
旁边的阿青和沈小七也赞同地直点头。
换完衣服,沈小七他们切肉切菜招呼客人,林稚继续在后厨研究朝食新食谱。
前两日上街采购,碰见一个卖莲藕的小贩,他看那莲藕藕节粗状、新鲜干净,忍不住买了不少。
前世,母亲最喜欢吃藕粉。
轻薄如雪的粉末小小三勺,先用冷水融化,再用开水边冲边搅,一下子就膨发起来,占了满满一碗。
粘稠透明的藕粉带着淡淡的清甜,一点也不腻人,是任何调料都无法模拟出来的味道。母亲不喜欢吃拌小料的,说这样会抢了藕粉本身的味道。
然而对本朝人民来说,不加小料的藕粉可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
新鲜的莲藕搅打成渣,滤出湿湿软软的藕粉,提前一天晾晒出来。
已经干燥的藕粉洁白无瑕、细腻柔滑,含一点在口中马上就融化了,足以证明品质上乘。
若是那些混了面粉和生粉的劣质藕粉,只会融成一团面糊糊。
有了藕粉,剩下的熟芝麻、杏仁碎、葡萄干、红枣丁、枸杞子、蜜莲子之类的小料就好办了。
藕粉冲出来,把全部小料一股脑儿地加进去,浇一小勺蜂蜜,再于其上撒一小把干桂花略做点缀。这样一碗浓墨重彩的藕粉,卖二十文钱。
对于藕粉来说,二十文钱其实有些偏贵,但食客们却很乐于接受。
晶莹剔透的藕粉裹着姹紫嫣红的坚果碎,微甜中带着丰富的颗粒口感,抿上一口,细腻又脆爽。
清晨出门,来上这样一碗清甜爽滑的藕粉,还能看见俊脸含笑的店主郎君——二十文就二十文!
这日阿蓝外出买藕粉里的糖桂花,回来忽然问林稚,要不要给酒楼打个商标。
“商标?”
“便是那些牌匾左下或者右下的标记。”阿蓝笑问,“小郎君是不是没怎么注意过?”
林稚确实是没怎么注意过。
从前赁店时,每个铺子都属于春风楼名下,哪里能打上什么专属商标,是以他从没好好观察过。
除此之外,他也有些惊讶。
“三分产品,七分营销”,一千多年前的大宋人民居然已经开始使用现代的商标广告了,果真大智慧。
“我先去考察考察。”
林稚考察过后发现,宋朝人民不是“开始”学会使用商标,而是已经将商标使用得得心应手了。
一路铺子逛下来,五楼山洞梅花包子的梅花商标、陈家财帛铺的铜钱商标、马一郎记的弹簧形金钗商标、归家花朵铺的牡丹花商标……数不胜数。
林稚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怎么样,小郎君要不要也给酒楼弄一个?”阿蓝问。
斩钉截铁:“弄!”
然而弄什么样式的商标却是个问题。
他冥思苦想好几天,连梦里都在思考“酒楼商标该弄成什么样式”,终于在第三天得出了答案。
前世的知名品牌商标,比如某猫某猪某袋鼠,大多以动物为主体,想来小动物形状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于是他也把商标设计成了动物形状——一只带着厨师帽的兔子。
这时候厨郎做饭时也戴帽子,扣在脑袋上像块西瓜皮,乍一看见后世那种高高的厨师帽,倒觉得挺新鲜。
林稚画了一张简单草图,带着底稿就去找了给他画食单的画匠。
画匠接过草图一看,哈哈笑道:“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点子!”
时不时就要补画一次食单,画匠早就和他成为了熟人,听说要画商标,更是不敢怠慢,这可是大事!
他把手头单子暂时搁置一旁,专心专意给林稚画品牌商标,隔不两日就出了成图。
画面上,一只玉雪可爱的白兔戴着一顶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耳朵压在帽子底下,憨态可掬,可爱之中还透着几分聪明气。
林稚很是满意,给了画匠不少小费。
印匾额、买模子、制印章,两日过后,一只顶着厨师帽的兔子出现在“林氏食铺”的牌匾之上。
在一众包子、索粉的吃食商标之中,这只兔子的出现显得格外引人瞩目,且并不突兀,仔细想想,还有种“合该如此”的感觉。
连一贯不爱说话的阿青都连着夸了好几句。
看着外卖油纸袋上一个个精神的白兔印章,林稚心中充满了满足。
休沐日,孟家兄弟来店里吃饭,孟淮安抬眼瞥见那新鲜的酒楼商标,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询问出声:“这是什么?”
孟琼舟抬头凝视片刻。
须臾,他轻声道:“小兔子。”
作者有话要说:
出现了,兔塑粉!
立夏日, 按照习俗要吃嫩蚕豆。
新鲜的蚕豆颜色翠绿,嫩生生的,连外皮都无需剥除, 过料水煮熟后直接开吃, 清甜脆嫩。
稍老一点的蚕豆就剥去外皮,重油炒成蚕豆泥, 适合用来送粥,味道很妙。
总的来说, 两种味道各有千秋。林稚遇到这种情况从来不慌,都买来就对了, 只不过老蚕豆多买了些。
他想吃油酥兰花豆了。
前世各大超市和便利店随处可见的零食小吃,眼神都不会在包装袋上停留超过两秒, 到了异朝他乡, 却开始想念那股油润酥香的味道。
金黄油亮的兰花豆,炸到外皮和豆子微微分离, 上面撒着淡淡的薄盐,拾几颗丢进嘴里, 酥香可口。
光是想想林稚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嫩蚕豆中间轻轻划一刀,破开外皮,放加了花椒大料的盐水里煮着,大火煮开后改换小火,有点像煮毛豆。
让阿青留意着锅, 林稚另开一口新锅炸兰花豆。
蚕豆冷油入锅, 没多久就浮了上来,笊篱一碰, 响声脆脆, 这便是炸好了。
炸好的蚕豆豆皮炸开、豆子酥脆, 沥过油后撒上孜然粉和椒盐,尝一颗,又松又脆,油香得恰到好处。
一时之间,不大的后厨里盈满了嚼豆子的嘎嘣响声。
沈小七又抓了一把油酥蚕豆,“从前也吃过不少炸豆子,但都没有阿郎做得酥香好吃。”
知道沈小七对自己带有滤镜,林稚没太当真,没想到阿青也道:“确实比一般的炸豆子好吃。”
林稚寻思,许是蚕豆用料水提前浸过一晚、又复炸过一遍的缘故?
总而言之,这道油酥兰花豆还是上了食单,在“小食”那一栏。
自从开了酒楼,林稚的食单大大扩张,不说别的,光是“小食”这一栏名下就多了不少。
香酥腰果、琥珀核桃仁、盐爆白果、冰糖黑芸豆……这些都是客人们在大菜上桌之前觉得口里淡了,便点一些吃着,好打发时间。
咸香酥脆的兰花豆一经推出,得到食客们的广泛好评,还有不少人单独买来带回家吃。
也有客人抱怨:“这炸豆子需得配酒才最好吃,小郎君的酒楼里还缺些酒。”
“月前已经在后院酿下了不少。”林稚解释,“大概再过三月便能开坛取出,到时二楼的酒肆也会一并开启。”
那客人又问林稚酿了什么酒,听说是琼液酒和雪花酒,原先的抱怨就变成了期待:“好酒确实急不得!”
林稚微笑称是。
一楼的食店,二楼的酒肆,三楼的茶坊……一步一步来,哪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
刚过立夏,没真正热起来,林稚去集市上采买葡萄种子,沿路顺便看看有没有卖小鸡小鹅的商贩。
结果先遇到了一个卖小鸭的小贩。
木笼子里,几十只手掌大小的小鸭子嘎嘎叫着,在笼子里转来转去,好像一团团游动的嫩黄云朵,十分欢实。
林稚的心被萌化了。
那小贩看他蹲下*身看得出神,以为他要买,趁热撺掇道:“郎君买几只鸭子吧,很好养的!”
林稚却站起身来,轻轻摇了摇头。
这些鸭子不是旱鸭,而他们几个人谁有时间天天去牧鸭?根本养不活这些鸭子。
不能确定自己能负责的话,有些事情就不要做。
不过买不了鸭子,买些鸭蛋还是可以的。
那卖鸭子的小贩也卖鸭蛋,林稚买下几十枚,继续在街上转悠,“卖鸭子了,强壮的小鸭子”的吆喝声音逐渐消失在身后。
不知走了多久,另一阵“叽叽叽”的叫声传入耳中。
循着声音走了几步,果然,一团同样嫩黄的云朵闯进眼帘。
卖小鸡的是位老婆婆,正坐在一把小胡床上,偶尔抬头看看行人,偶尔低头瞅瞅小鸡,也不叫卖兜售,看样子是准备没人买就带回家自己养。
林稚走上前,“阿婆,小鸡怎么卖?”
老婆婆抬头看了看他,“两文一只。”
“能下蛋吗?”
“能。”
林稚点点头,数了数,一共十一只小鸡。他道:“我给您二十五文,能不能把竹笼也卖给我?不然不好带回去。”
原本老婆婆是不愿意的——这竹笼可是她亲手编的!
但看林稚把小鸡包了圆,人又漂亮懂事,心下一软便同意了:“行,你带走吧。”
林稚笑道:“多谢阿婆。”
点出二十五枚铜钱,他左手提着一笼子小鸡、右手拎着几十枚鸭蛋,慢慢走了回去。
小鸡多的话排泄物也多,卫生问题难以解决,小鸡太少又不够未来捡鸡蛋吃,十一只不多不少,正合适。
说来也是巧,回去的路上,林稚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狗。
说是小狗,实际应该比小狗再小一点,该是只小奶狗。
这只小奶狗通体纯白,仰脸瞧着他,一双圆溜溜的狗狗眼亮得惊人,一下子就戳中了他的心。
林稚问周围的人:“请问大家,这只小狗有没有主人?”
周围人纷纷摇头说不知道。
林稚继续问下去,终于一个府宅奴仆模样的人告诉他,这小白狗没有主人,是附近的流浪狗所生,不幸的是前几日狗妈妈去世了。
“多谢告知。”
那奴仆摆摆手,回府宅了。
林稚低头看那小白狗,自言自语道:“和我回家吧。”
小白狗眼睛亮亮地望着他,奶声奶气地“汪汪”了两声。
叫声底气十足,看样子这几天没饿着。林稚放下心来。
左右手都腾不开,他尝试和小奶狗沟通:“你自己走行不行。”说完,他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回头一看,那小奶狗竟然也跟着他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林稚笑了笑,果然和他有缘分。
一人一狗一路行至酒楼,看见他买了一大堆东西,沈小七忙接过来,“阿郎买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提前叫我搭把手——啊,怎么还有小鸡!”
“不光有小鸡。”林稚回头示意他,“还有一只小狗。”
沈小七回头一看,一只白色小奶狗冲他吐了吐舌头。
“……阿郎,你这趟可真是收获丰盛啊。”
谁说不是?林稚空了手,终于得空把小狗抱起来。
小奶狗似乎意识到这人以后就是它的主人了,听话地趴在他的怀里,不叫也不闹,十分乖巧。
沈小七也觉得这狗挺可爱的,问林稚,“它叫什么名字?”
林稚想了想,“叫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