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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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我放低姿态,主动跟这个低贱无能的家伙套套近乎。可这该死的笨蛋好像根本听不到我说话,一路都在嘟囔着要吃什么“燕麦拌糖”!我猜这是准是罗宾还是别的什么人对他许过的愿。燕麦拌糖?多恶心的东西!

走了大约半个钟头,我们来到林子里的一处岔路口。从这里下去有两条路可选,其中一条是我和主人从前经常进去的,那条路比较平坦,虽然不是树林的中心地带,各种动物倒也挺多的。不用主人招呼,我当然是要往那边走。

“等等!”

罗宾喊道,声音听起来有点慌乱。主人命令我停下。我们一齐回头,看到他不知搞什么,骑马停在岔道中间来回走动,就是不前进。

“怎么了?”主人问他。

“不知道!”罗宾的样子挺焦急,“也许是那条路太窄了,这匹马不肯走……吁!吁!”

他用手里的细马鞭敲打骟马的后腿,穿靴子的腿使劲夹马肚子,下手可一点不留情。我看那傻乎乎的灰家伙一个劲儿地摇头晃脑,咬着嚼子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我要吃燕麦拌糖,你们说了的,要给我吃燕麦拌糖……哎哟!别打了,好痛!”

这家伙长的是驴脑子吗?作为同类,他可真让我丢脸。可是仔细一看,我发现他并没有真的犯犟不肯服从,倒是那个驱使他的家伙,一会儿拽着他的笼头要他掉转,一会儿又夹他肚子命令他向前。

“好吧,我们走另一边。”

主人依然心平气和,收了收缰绳,命令我掉头。罗宾喝了一声,顺利地给马掉过了头,跟上了我们。真是一场莫名其妙的混乱。

“蠢东西,真是个蠢东西!”

走上另一条路,那小子还一个劲儿地抱怨那匹笨骟马,粗暴地用后跟踢他肚子。这种不讲理的态度要是换在我身上,早发火了——当然,主人是绝对不会这么对我的。而那个不争气的笨蛋居然一点没脾气,除了哎哟几声,扭几下屁股,念念不忘的还是他那份永远到不了口的零食。

“别发火了,那不是马的错。”

主人劝他说,不管对我还是对别的马或者人,他总是这么仁慈。罗宾住了手,嬉皮笑脸地对主人耸耸肩,“抱歉,先生。”

然后,他不知为什么盯着我看,眼神怪怪的,教人不舒服。

“喏,崔斯坦才真是个好样儿的!”他说,“这么好的马可不多,差不多也该给他物色个‘好姑娘’了!”

傻瓜,你在说什么?!我的脑子里一下子热了起来,嗡嗡作响,幸好脸上长着毛,不会被主人看出我脸红。

“不。”主人回答说,“我不想让他留下后代。”

听他这么一说,我刚才那些乱七八糟的激动刷的一下就凉了下去。而且他的语气那么冷淡,好像早就下定决心了。

有点失望,不过既然这是主人的打算,我想,总不会是对我有害的。的确,有的马主人考虑到公马的性情,终生不许他们亲近异性,免得日后发情期徒生暴躁。而且大多数母马都傻里傻气的,我也不稀罕跟她们有什么瓜葛。嗯,其实在我看来,别的马都挺蠢,这我刚才也说过了。

话虽这么说,可惜每回一到发情期,哪怕闻到她们的一丁点儿味道,都会令我浑身如坐针毡,那时候,就连那匹癞毛的老母马——对,就是黑美人爱丽丝夫人——在我眼里可都是如花似玉得不得了!

“为什么不?这么好的身子骨,干嘛不让他造出几匹漂亮的小马驹儿来?!”

罗宾追问道,语气有点不耐烦。

“好吧,随您的便。”没等主人回答,他像是自暴自弃地大声叹了口气,“您是他的主人,您乐意给他配种也好,要不把他骟了也好!都随您的心意!”

什么?把我骟、骟了?!

我在心底打了个哆嗦。好啊!罗宾·艾洛斯通!我就知道你这家伙对我从来没安好心!居然想把我变成那种整天就知道自言自语的蠢东西!可怕的燕麦拌糖,给我见鬼去!

可是他的这一通话,对主人而言也实在太不客气了一点,十足的控诉口吻。他在恼火什么?真是在替我不甘心?

好在,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粗鲁,很快冷静下来。

“对不起,先生,我说错话了。”

“没什么,您有您的想法,这很好。”

主人始终那么和蔼,我怀疑现在的他恐怕不会对任何人任何事发火了。关于我的事,他也没再作任何解释。唉,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周围到处都是野生动物的气味,我们走进了树林深处。

罗宾好像听到什么动静,一下子把枪端了起来。这老练的姿势,显然泄漏了他是使这玩意儿的能手。

砰的一声,枪响了。紧接着是沉闷的扑嗵声,对面的灌木丛里有什么东西掉了下去。

可怜的骟马被这阵势吓得两腿发抖。我才不怕呢!主人以前就说过,凭我的素质简直可以去打仗。

罗宾翻身下马,把枪背在肩上,兴冲冲地去把猎物从灌木丛里捡起来。那是一只肥咚咚的大山鹑,浑身的羽毛又亮又多。

“够得上一顿晚餐了!”

他把那倒霉的鸟提在手里,得意地甩了甩。主人什么也没说,我下意识地觉得他在微笑。因为罗宾脸红了。

接下来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这个兴致高昂的小伙子简直弹无虚发,一口气打了好几只山鹑、灰鸫、还有兔子……沉甸甸地一大堆,把它们全都挂在那骟马的屁股上。

“噢,好重,好难闻,我饿了,我要吃……”笨家伙的抱怨更多了,念经似的在我耳边呼噜个不停。这声音人类可听不见,在你们耳朵里,那顶多就是一阵喘气似的哼哼而已。

折腾了一上午,我也有点渴了。下意识地循着气味,朝有水的地方走去。主人知道我的心思,没有约束,放我自己找路。

“中午了,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他对马夫建议说,对方当然不会反对。

我们很快来到了林子里的那条小溪边。

罗宾从马上下来,先把灰骟马拴好,然后走过来像往常一样扶着主人帮他下地。主人找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橡树,下面没什么灌木,都是平坦的草地。他背靠着树干,在那底下坐下休息。

罗宾牵着我和骟马先去溪边饮水。他挺周到地把我安排在上游,保证我喝的是最干净的水。

今天真是挺热的,我和另一匹马都大汗淋漓。从罗宾和主人的身上,我也闻到了浓烈的汗水味道。罗宾身上的更重一些,我想,那是因为他更激动的缘故。

这一上午全是他一个人玩得开心。主人一次也没开过枪。我怀疑打一开始他就没心思打什么猎,一路上当然也很少说话,简直就是给某人当观众来了。

既然这样,为什么当初他会同意这次打猎呢?我想起从前,主人骑着我单独来这里狩猎的情形。他的枪法和骑术可一点不比那个出风头的小子逊色,而且很有分寸,兴致再高也就捕上两三只动物就收手回去了。

估摸着我们都解了渴,罗宾又把我们牵上岸,选在离主人不远、一处长满苜蓿和别的嫩草的地方,把我们一同系在一棵野樱桃树上。然后,他取下骟马背上的褡裢,背着它跑去主人所在的树荫底下。

那个灰色的帆布包里装着他们的干粮和饮料,正好作为午餐。罗宾手脚麻利,很快把一块餐巾铺好在草地上,摆上三明治和一瓶白葡萄酒,还有两只不容易压碎的厚底玻璃杯——这家伙准备得还挺周到的嘛!

不出我的所料,主人吃得很少,主要是在喝酒,我想他大概是渴了。罗宾吃喝并重,只顾狼吞虎咽,很快吃完了自己那一份,最后在主人的许可下,把他剩下没动的那些也拿了过去。

“怎么了?您哪里不舒服吗?”罗宾一边吞下食物一边问主人。这个假惺惺的混蛋,自己吃饱喝足了才晓得关心别人!

“没什么。”主人回答,“只是天气太热了,我没什么胃口。”

“真有趣,您之前好像一枪也没开过吧?这也是因为太热了?”

哦,他也注意了这个问题,倒也不是个没头脑的笨蛋。可是那说话的语气真够自以为是的,这小子就是没一点身为仆人的谦逊自觉。

主人摇摇头,“是的,我没开过枪,不太喜欢火药味。”

“那您还同意出来打猎?”

罗宾感到惊讶,主人微笑着说:

“没关系,你喜欢的话也不错,有人高兴就好。”

对方愣了愣,睁大眼睛盯着他,不说话。

“你有什么问题吗?”主人问他。

“不是……”罗宾的声音变小了,似乎挺腼腆地低下头,“您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

听到这个傲慢的家伙这么说,主人似乎也觉得有趣,小声笑了起来。

“您这么说可太过奖了,艾洛斯通先生。”

“不!”罗宾喊道,使劲甩了甩脑袋,“真要命,我才不是什么‘先生’!干嘛不叫我的名字?”

“你的意思是……?”

“是的,叫我‘罗宾’!”

呸!这种凶巴巴的语气分明就是在下命令嘛!

主人想了想。

“这样的话,你愿意直呼我的教名‘塞西尔’吗?”

“当然了!塞……”

刚喊出第一个音节,罗宾反应过来,再次满脸通红地垂下脑袋。这还用说!连我都不敢这么直呼主人呢!当然,如果我能说话的话。

“抱歉,我好像又放肆了。”

“没有……”

主人觉得他大概是误解了什么,本来想要安慰他。可那小子不知犯了什么毛病,二话不说地转身过去,背对着主人,假装忙活地开始收拾餐巾。

他把那堆东西收拾起来,乱七八糟地塞回褡裢里;为了不被蚂蚁爬进去,又把它拿起来,起身走向我们,重新搁回马背上。

“真讨厌,我不要驮人打猎,我要回去拉车!”灰骟马又抱怨上了,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跟那个骑他的家伙可真是异曲同工。

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打猎。确切地说,是不喜欢那些死动物的味道,可又免不了因为猎手们击中猎物而激动。我想主人也是。即使今天他一直没有亲自动手,可每次罗宾射中一只鸟或者兔子,我都能通过他在我身上的轻微施力,察觉出他的欣喜。

于是我想:如果开了枪,打中了猎物,而它们都不会死掉就好了。

收拾完毕后,罗宾走到我身边,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脖子,还傻里傻气地冲我抬抬嘴角,感觉别别扭扭的。搞不清他在想什么。

不知是不是太累了,在那边的树荫里,主人背靠树干半躺着,闭上双眼,好像就这么睡着了。罗宾回到他身边,站着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脱下自己的外套,弯腰给他盖在胸口上。也许他认为,这么个性格阴沉、腿脚看着也不怎么利索的人,身体一向都很虚弱吧。

主人没被惊醒,看样子真的睡着了。罗宾留在那里,并不打算走开。过了一小会儿,他也坐了下来,就躺在主人身边。

我伸长脖子,疑惑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担心这个调皮的促狭鬼会不会干出什么不安好心地事儿来——上次在我脸上粘鼻牛儿的事,我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呢!

真奇怪,他干嘛一直盯着主人的脸看?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在我记忆里,罗宾脸上的表情可从没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皱起眉毛,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对眼珠动也不动,似乎考虑着什么很为难的事。然后,过了不知多久,他动了动肩膀,胳膊撑着上半身,侧身坐起来,弯腰把脸凑近主人,吻了他的嘴角。

没等我对此心生出任何感想,罗宾突然一下直起背,动作快得好像被安了个弹簧。他背过身去,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使劲抹。从这个位置,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出那对又宽又厚的肩膀一直微微抖个不停。

他在哭吗?还是在笑?我感到强烈的好奇。

终于,他站了起来,抬腿朝前面小溪的方向迅速走去。一边走一边脱下身上的衬衣和腿上的靴子,把它们远远扔开,袒露胸膛,赤脚踏进水里。他弯腰下去,双手捧起溪水,一个劲儿地往自己身上泼,然后又用力甩动被水打湿的头发,水珠四溅。活像一只被水淋湿了的狗。我真说不出他这么做是因为高兴,还是已经发了疯。

我回头忧虑地看着主人,更加惊讶地发现他居然睁着眼睛!那副镇定专注的表情,说明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我不知道他是被惊醒还是根本一直就没真正睡着,更不知道他现在想的是什么。

他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吗?

我所看到的是,他的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对面那个在水中恣意作狂的半裸青年,一只手按住自己盖着对方外套的胸口。通过他的手背,我看得出,那地方正强烈地上下起伏着。

6.那晚上有贼

所以我想,这个罗宾准是喜欢上主人了。

当然,打从第一天起,主人就以他文雅大度的迷人魅力,彻底制服了这个自大的野小子。但是这次,我说的这种喜欢,是更加深刻、更加隐秘的。那不是理智判断的结果,但又仿佛全然发自内心,那种渴望将两个个体合二为一的强烈吸引力。

所以他才会用那种方式去亲近主人,亲吻他。这是其中之一的表达方式,气味的融合。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虽然在你们人类看来,我们这些四足动物也只有用嘴才能亲近彼此。但事实上,真要我们发出这样的动作,对方必须是自己非常钟意的对象,我们才会愿意张开嘴,用全身最敏感柔嫩的部位去触碰他们。当然,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致命的武器,倘若对方是可恶的仇敌,我们能一口咬断他们的骨头!

我可想象不到罗宾会像那样去咬主人。

当时他的动作那么轻柔,连我都感到羡慕,他一定是非常爱惜主人的存在。而且他们两个都是男的。就我的所见所闻,这种情况在人类当中可是相当不寻常的。不过这一点,在我看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好几年前,我就像这样子喜欢过一匹小公马。我是看着他出生的,在温特伍德。那时候我刚来庄园不久,也不过是匹稚气十足的小马驹,才刚带上笼头没几天。而他是一匹品质优良的德国温血马,断奶离开母亲身边后,碰巧住进了我隔壁的马厩里。朝夕相处,我们就这样结识并成为最好的一对朋友。

当然,无论何时我始终忠于并爱着主人;可我对帕拉迪——就是那匹小马——的感情,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可以与之相比的。对于主人,我敬爱他,对他发出的命令绝对服从,并以此为荣。而对帕拉迪,我则把自己放在兄长的位置上去关爱他,为了他,有时甚至会什么都不顾。看上去,这两份感情的表达截然不同,但本质上,其实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说起亲密的举动,我们也曾互相摩擦嘴唇,就像人们的亲吻一样,脖子交缠起来嗅彼此身上的味道。这样能加强我们对彼此的信任,加深对爱的理解。我那时候也还太年轻,没有感受到发情期那种对异性如饥似渴的冲动,自以为把对主人以外的全部热情都投入在了那匹小马身上。可是归根结底,这两样东西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就像我怀念着与主人在一起的早年时光,跟帕拉迪一起生活的那两年是另一段令我磨齿难忘的幸福岁月。直到后来,跟当初主人与我相识一样,帕拉迪也被一位英俊的年轻绅士给选中带走了。这次分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时候刚好主人也不在。我相信他能明白我的心思,肯定不会允许那些人把我跟好朋友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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