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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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匹好马!口岁也不大。纯血种?挺值钱的吧?”

“你在打什么主意?”

汤姆狐疑地斜睨他一眼。罗宾满不在乎地耸耸肩,对他说:“我问问而已,干嘛多心?行啦,快告诉我怎么喂好他?”

接下来,新官上任的胖汤姆带着这个看样子有点吊儿郎当的新徒弟,一本正经地对他介绍了我的饮食习惯和照顾要领。罗宾呢?他那样子可是一点也不专心,不但哈欠连连,还时不时地剔牙和挖鼻孔。

可想而知,我对他的坏印象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一直挺羡慕人类用两只腿就能站稳走路,继而腾出一双手干很多有趣的事儿。可要说起用手指清理脸上的五官,在我眼里就实属于下流的举动,难看得要命!因为就我知道的,主人就从来不做这种糟糕的事儿,至少没有当着我和别的任何人的面干过。

“什么?你说勋爵老爷这会儿不在这里?”

听了上司的话,罗宾略有些惊讶地问。

“是的,他现在在伦敦的家里,每年只来温特伍德住半年。”汤姆解释说。

罗宾挺失望地叹了口气,转头看一圈周围的景致,“真是可惜!这么漂亮的大房子就怎么闲着,还有这匹好马!”

他这么说我当然也很同意。可是没办法,自从那次受伤退役以后,我们的主人在这里居住的时间就大大缩短了。而且听说在那个遥远的大城市里,他还有一份事业要操持。只是每年四月下旬,正是苹果花盛开的时候,他才乘着马车,载上大大小小行李箱——主要是一些书——来到这座北方的庄园,从此直到十月结束,在平静安逸的乡村里,消磨个大半年。

其实在我们相处的起初那几年里,主人本来也不是终年都住在这里的。不过那时他总是在夏天离开前往城市,也就是五月到八月期间,据说那是贵族们重要的社交季节。可现在,如你们所见的,时间完全颠倒了过来。主人一个人冷冷清清地在这里度过美好的夏季——虽然我其实很高兴这个时候和他在一起——却要在天气一转冷就匆匆离开,前往南方的城市。我想,这多半是因为他腿上的旧伤,受不了北方刺骨的寒气。

汤姆也是这样跟罗宾解释的,不过没跟他提主人受伤的事。

“这么说他下个月就要回来这里咯?”罗宾问道。

汤姆点点头,“不错。”

这时候,罗宾趁他不注意把刚挖出来的一大堆鼻牛儿擦到我鼻梁上,不偏不倚就在我那颗漂亮白星的中间!我可气坏了,使劲喷了个响鼻,猛劲儿摇晃脑袋,想要把那恶心的脏东西甩脱。

“嗨,你把他怎么了?!”

汤姆注意到我的异常,挺紧张的。

“没什么!”罗宾回答。这个厚颜无耻的混蛋,一把抓紧笼头稳住我——他的劲儿可真大!——还若无其事地用手拍拍我的脸颊,嬉皮笑脸。“瞧他高兴的样子!大概是喜欢上我了吧,哈哈!”

呸!你这个不要脸的讨厌鬼!

可是有什么办法,既然我不能说话也不会写字,无法申诉我的委屈,只得听凭这些人的安排,跟这个可恶的大坏蛋结下了解不开的孽缘!

当然,要说个人卫生方面,公道评价的话,跟其他那些脏兮兮的马夫比起来,这家伙其实还算干净。至少他每天都会拿个破梳子刮头发,每个礼拜也知道用肥皂洗洗自己的衬衫。看样子,他倒是很清楚自己相貌出众的事实,要在这方面做作一番,体现出与众不同来。可他那副寒酸的打扮和可笑的风流之举,跟主人那自然而然的优雅风度比起来,简直就不是同一类物种!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会不会是我对他的偏见;因为长相的缘故,荒唐地把他跟主人相提并论起来,继而要求过高。当然,我热爱主人并不仅仅因为他出色的外表,虽然他确实比我看过的所有男人女人都漂亮。不过眼下这会儿,让我看到那么个同样英俊帅气的小伙子,整天却尽干些乌七八糟的勾当,真令人可惜又可气。

特别教我难以释怀的是,自从知道了我的名字后,这个为所欲为的家伙居然敢无视那个人人遵守的“习俗”,不对我使用尊称,而是像主人那样直呼我的昵称!

“哟,崔斯坦,你这个大笨家伙!”

他就是这么放肆地喊的!(我才不笨!蠢才!)不过当第一次,听到他那年轻富有朝气的嗓音喊出这名字的当时,竟让我错觉地跟主人当年的情形联系在一起,心头顿时乱激动了一通。结果回头一看到那家伙邋里邋遢的讨嫌样儿,不但失望透顶,甚至有种受骗上当后的愤怒!

总而言之,我是越来越讨厌他,真是一看到听到闻到他的存在就心烦!虽然别的马夫也会使鞭子或小棍子偶尔抽打我,甚至克扣我的零食。这种司空见惯的事,基本上我是不会在意的。可一旦对象换成那小子,只要他我稍有不客气,我就特别生气,翻蹄嘶鸣,竭力表现,恨不得把他踢翻在地,再狠狠跺上一顿。

没多久,其他人也发现,只要放我跟他在一起,我的脾气就特别暴躁,继而提出质问——毕竟,我是整座马房里最受关注的焦点嘛。

罗宾说:“那是因为我喂得好,这家伙才有精神的!对不对,我的崔斯坦好伙计?”

呸!你这个不要脸的混蛋!我当时将就嘴里正在嚼的麦麸,使劲吐到他脸上。没想到这个机警的家伙居然躲开了,换成站在他后面,笨头笨脑的汤姆遭了殃。这个不讲理的胖子,当即狠狠甩了一鞭子抽了我的两条前腿。

唉,那些愚蠢又暴躁的粗人,可真是一点也不了解我苦闷的心思!

而且这会儿主人也不在,我就这么孤苦伶仃地沦落到那个狡猾的恶棍手下,遭受着由内而外的摧残。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熬到了这年的第四个月快结束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主人终于回来了。

3.主人回来了

这天中午刚过,他所乘坐的马车不早不晚,跟往年一样及时抵达了庄园境内。

当时我正在马厩里打盹,朦朦胧胧地听到来自外面大道上的动静:轻快的马蹄声和车轮轧过路面的隆隆巨响。多么熟悉的节奏!还有顺风飘来的那份若有若无的气息,书的味道。除了主人还能是谁?!我激动得浑身发抖,四条腿不停地来回踏着地面,恨不得冲出马厩,一口气跑去迎接他!

“嘿,老实点!”

罗宾拿着什么又冷又硬的东西狠狠打了我臀部几下,原来他这会儿正用一把钢齿梳在给我整理尾巴上的毛。

我回头瞪着他。

“是不是肚子不舒服?准是晚上偷吃了什么!”这个迟钝的家伙傻笑着看我,还自以为是地念念有词。要不是我当时心情太好,真该朝他脑门上踢一蹶子!

主人的马车很快进入了庄园大门,周围一下子热闹了起来。罗宾听到其他马夫和仆人们的说话,知道了这回事,于是也明白了我刚才发出那番举动的原因。

“原来是你的主子来了!”他讪笑道,“好啊,这下子有人给你撑腰了对吧?真是不识好歹的畜牲!别忘了在这儿是谁把你养这么壮的!”

他的这通唠叨让我觉得又气又好笑:什么叫把我“养这么壮的”?我本来就很健壮的好不好!也不知道是谁这些日子把我惹得这么烦呢!

话虽这么说,我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得意忘形的。主人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历经长途奔波,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跑来马房里见我。不过我也记得很清楚,每次只要一安顿妥当,不管休息得好不好,他一定会在晚饭前走来这里,来看看他最最宠爱的崔斯坦。嘿嘿!

在那之前,我照例先同来自城里的同胞们打上了照面。

一共四匹马,全都是与我不相上下的优良品种。因为这个缘故,再加上终年跟主人一起曾在繁华的大城市里生活过,他们的性子比较高傲,有点看不起眼下这些乡下马和马夫们,对他们很不以为然,只是在我面前还稍稍保持着平等的礼貌。跟从前一样,它们一进来就响鼻连天,对我抱怨起了旅途的辛劳和城市生活的诸多苦恼:污浊的空气、不新鲜的饲料、狭窄巷子里臭气熏天的污泥……

“说真的,崔斯坦,你可真有福气!主人整年都把你留在这里享清福。可别羡慕我们的日子,到了城里你就知道了,那可怕的鬼地方!”

总是这套说辞,也不知道是对我的安慰还是矫情。不过,在与他们的谈话中,多多少少倒是可以了解一些主人的近况。至于城市里的种种恐怖,或许有点夸张,不过凭着主人对我向来的爱护,我也并不怀疑这些事实的存在。

也和往年一样,马夫们大都跑到大房子那儿看热闹去了,顺便帮忙搬行李——那些书的分量可不轻!现在这里就留下罗宾一个人照看我和其他所有马匹。他年轻力壮,倒也没什么怨言,一个人忙来忙去,等到收拾完这堆活儿,日头已经向西,眼看就要到黄昏了。

“来吧,崔斯坦伙计!”

罗宾擦着额头的汗水,来到我跟前,为我把马厩的门打开。这时我才想起,他这是要像往常一样领我去林子里的小溪边散步,顺便吃一点新鲜的嫩草。

要在平时,我可是很高兴每天的这一娱乐节目,特别是那份可口的小点心。可是眼下,因为惦记着主人的探望,我是怎么也不肯挪步了。

“怎么了?!”罗宾着急了,拽着我的笼头,使劲把我往外拖。

这可真有点粗暴!

不知是不是干活太辛苦,害他的脾气变差了。虽然这小子平日里大大咧咧吊儿郎当,对我毫无敬意;可就他对我的照顾而言,倒真是挺仔细的,也很有耐心。不管我对他怎么凶暴嫌弃也好,他好像一点也不生气,从不过分打我。有时候,我闹脾气,真的踢伤或咬到了他,他也从来不去跟任何人告状。现在想想,这家伙对我还真够义气的,有点死心塌地的味道。

可是这会儿,他拿我没辙,转头看看周围没人,随手把我栓在了栏门上。我感到纳闷,没多久,只见他从对面的工具房里出来,肩头扛着一副上好的鞍具。

我知道他要干嘛了。这个无耻的狂妄之徒!无视自己的职责和地位,三番五次地冒犯我作为“勋爵专用坐骑”的独特身份!要不是考虑到我以温驯懂事著称的好名声,我早就发狂乱蹦,把这胆大妄为的混蛋摔个稀巴烂了!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回到了我身边,把那副鞍子稳稳架在了我的背上。这时候,我也有点气昏了头,实在拿不出决心跟他作对了——瞎闹一场,伤了人,换个“贞节烈马”的名头也没啥意义,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唉!

罗宾麻利地扣好肚带,把我牵出马厩。刚一走到场子里,他抓紧马鞍,一只脚灵活地踩上马镫,刚一用力,眼看就骑上来——

“你在干什么?”

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那么亲切,那么动人……天呐,刚才的一番骚乱不知让我有多恼火,怎么就把他的气味给错过了呢?!

是主人!

我欢快地咴咴叫起来,毫不犹豫地甩开那个企图冒犯我的家伙,用后腿站起来,漂亮地打一个旋儿,转身跑去了主人身边。

啊,他的味道,那温暖的体温……我低头凑近他的脖子使劲嗅。主人从不拒绝,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脖子,还用手指尖轻挠我的耳朵口——所有人当中,只有他知道我有多喜欢这个小动作。

“崔斯坦,我的好伙伴!”他对着我的鼻梁小声说,就像当初为我取名字时那样。我感动得差点流眼泪。

主人放开我,挽着缰绳让我站在他身边。

“你是新来的吗?因为我以前没见过你。”他问对面的年轻马夫。

罗宾没说话,一双眼直勾勾地瞪着主人,毫无礼貌可言。我生气地小声叫了一下,主人拽了拽缰绳,示意我冷静。

“是的,老爷。”对方回答道,语气很僵硬,不情不愿的。

“你的名字?”

“罗宾·艾洛斯通。”

说着,罗宾稍稍抬起下巴,垂下眼帘,那样子可真够傲慢的。

主人点点头,对他露出礼貌的微笑。

“好吧,艾洛斯通先生。”他和蔼地说,“你要是愿意的话,跟我和崔斯坦一起到附近的河边走走怎么样?”

我惊讶地瞪大眼睛——当然,因为马的眼睛本来就够大了,一般人也察觉不出来——以为自己听错了。

更不要说对面那家伙了,以他那卑鄙的鼠肚鸡肠,肯定没料到自己会被主人发出这么友好的邀请。

这个罗宾·艾洛斯通愣了愣,转动着眼珠,像是不由自主地举起一只手轻掩在嘴上,摸了摸下巴,像在思索。过了好一会儿,他点点头,望着主人,对他说:

“是的,老爷。”

4.今天心情好得很

出了庄园后,主人骑上了我的背。罗宾走在我们身边,一只手拽着我的笼头,看起来倒也挺有点忠仆的架势。

当然,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肚子里可绝对不是那么回事!

不管怎么说,这情况可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一方面,按以往的惯例,主人旅途劳累,这种时候最多来看看我,喂我吃点零食,通常是没什么心情和力气骑我出去散步的。还有,就是现在这个大胆叛逆的家伙。明明被主人亲自抓到了企图“冒犯”我的“现行”,他居然还敢用那种不敬的态度跟主人抬杠。不过呢,对方不愧是我那高贵大度的主人,不但没有对这无耻的坏蛋发火,面对那种无礼的挑衅也始终和颜悦色,最后甚至还邀请他跟我们同行!

算了,我今天心情好得很,完全可以忽视掉这只小小苍蝇的打扰。

沿着树林的边缘走到河边只要十几分钟。那是个非常僻静幽雅的去处,起初只有主人才会带我去那里散步吃草。后来他离开庄园的时候,吩咐下去,那些马夫们才接手下这个任务,时不时地带我或别的一些好马来这里开小灶。

河的上游穿过那座小树林,是一条湍急的小溪;有时候,主人也会骑着我在里面穿行。早些年,我们还在里面打过猎,真是开心极了。唉,那逝去的美好光阴。

分别了这么久,我们总算再次相聚了。此时此刻,一想到他把整个人都托付给了我,这个铁打的事实可真令我激动。不知是不是太过关心的缘故,我总觉得他这会儿比我上次,也就是去年秋天驮着他的时候轻了许多。去年春天,我也是这样的感觉。总之,每年相见,我都觉得他不如之前。仿佛有个什么东西暗地里消耗着他的健康,明明还是年富力强的年轻人,却这么一天天地衰弱下去。是因为腿上的那处伤?还是他眼中那挥之不去的忧郁?我真替他担心,要是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打心底里快乐起来就好了。

“你说你是艾洛斯通家的人?”

主人对罗宾发问了,这可真有点令我意外——他今天的心情也很好吗?

“是的,老爷。”那小子居然用这么硬生生的语气回答。我挺生气,可又好像听见主人轻笑了一声。

“不,不用这么喊我。”他说,“叫我‘先生’就可以了。”

“是的,先生。”

哼,还是那么僵硬!真是个不识抬举的蠢货!

主人接着问:“那么,你认识詹姆斯·艾洛斯通先生吗?”

“那是我的叔公。怎么,您认识他?”

“当然。他以前也是在马房里工作的,不是吗?”

“哼,这谁都知道。”

罗宾挺不客气地冷嗤一声。真是得寸进尺!我生气地使劲喷响鼻对他予以警告,主人察觉到我的激动,两腿轻轻夹了夹我的肚子,安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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