苜蓿的滋味——Abbyss
Abbyss  发于:201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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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现在还好吗?”他接着问对方。

“这我可不清楚,”罗宾冷笑着耸了耸肩,“他死了有好几年了。”

听了这个消息,主人好一会儿没说话。我也有点难过,虽然不认识对方。

“真是不幸的消息。”主人叹了口气。多么真挚的感慨,我真替这个詹姆斯什么的老家伙感到荣幸。

“没什么可惋惜的。”死者的侄孙说,“老家伙喝醉了,找不着路回家,结果一头扎进甘蓝地里,被那些菜叶子给闷死了。”

什么?!这可真是少有的有趣死法!要知道,甘蓝的味道可真不错啊!我忍不住噗噗笑起来,于是主人又夹了我一下。

“不管怎么说,我仍然对此感到难过。”他沉沉地说,没有丝毫谐谑之意。

罗宾还是那样满不在乎地冷哼一声。我懒得理睬他了。

不过他们说的那个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而且他还是罗宾这小子的亲戚。我猜那准是我来到温特伍德之前的事了,这么一来,那讨厌鬼岂不是显得比我跟主人更有渊源?真教人不痛快!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来到了目的地。潺潺的溪流近在眼前,夕阳西下,橘红色的霞光照耀着水面,金灿灿的反光照得我不停眨眼。夏天快到了,嗅着穿过河面的微风,我知道现在的河水依然冰凉如雪。清香甘美的嫩草味直冲进我的鼻孔,馋得我口水直流,低下头,张嘴就啃了起来。

主人轻轻挽起缰绳,示意我先忍住,他要从我身上下来了。

他从左侧下马,因为那处伤,右腿要一下子地承受从高处落下的体重对他来说可是不小的负担,每次都得像个初学者那样小心翼翼。要是身边有个知情的仆人,倒是懂得走上前来稍稍搀扶一下他。

不管怎么说,我尽量保持自己的站姿,无论他使多大的力都稳住不动。

不知是不是由此看出他的为难,罗宾走过来,伸出手一声不吭地扶在主人的腰上,帮他减轻了一部分负担。

主人顺利着地。“谢谢。”他轻声说,稍稍有点惊讶。也许因为刚才的吃力,他的整张脸粉红粉红的。嗯,看着真漂亮。

罗宾还是什么都不说就走开了。我扭头看他那样子,发现他好像也脸红了——也许是被太阳晒的吧?这么个厚脸皮的家伙!

“艾洛斯通先生。”

主人喊住他(干嘛那么客气?),伸手把缰绳递出去。罗宾转身看了看,表情像在发愣。

“我想这应该是你的工作吧?”主人友好地微笑着说。

罗宾想了想,终于伸手取过绳索。他低着头,轻快地抬抬眉毛,对于重获对我的支配权这一事实,似乎暗自有点高兴。

总算,我吃上了最为酸甜可口的新鲜苜蓿。周围的景色这么美,空气凉爽而湿润,真是延年益寿的天堂。我用余光看到主人站在岸边,背靠着一棵桦树稍作歇息。他穿着齐膝的黑色呢外套,既干净又笔挺,整个人就像画出来的那么美。尽管眼神还是那么忧郁,显得心事重重,可在我看来,这样的神情配合他的相貌和举止,反而显得更有魅力了。

“那就是你的主人?”

罗宾在我身边小声说。当然,在他自己看来,这不过是按捺不住的自言自语,我也假装什么也没听懂,继续专心地吃草。

他的一只手按在我的肩上,顺着我的鬃毛轻轻抚摸。

“他长得挺美。”他说,抬眼偷偷瞄了瞄对面的主人,然后做贼心虚似的很快躲了下去,“他是个真正的绅士,的确配得上你,我……唉,我真没出息!”

他叹了口气,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这下子,我可算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原来是这样,这个高傲自大的小子,居然一直以为自己就是我的主人了呢!

不过说真的,跟马房里的其他人比起来,无论外貌还是人品,他也算得上出类拔萃。可是现在,在我们高贵俊美举世无双的主人面前,不用我点拨,他自己也已经甘拜下风了。

哼哼!我得意地摇起了尾巴。知道了他对我的真心,我感到高兴,虽然不怎么稀罕。而且我由衷地希望这个聪明可爱的年轻马夫,最好能认清自己的职责和本分。要是因为这点不甘心,闹小脾气,就要与我们的主人作对,不但十分愚蠢,而且得不偿失。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罗宾和主人都掐准时间,算我差不多吃饱玩够了,我们原路返回。主人刚好赶上了晚餐,罗宾和我则直接回到马房。

把我安顿好之后,他自己也饿坏了,跑到别处去吃饭。

“天呐,崔斯坦,主人可真够宠你!”

看到我在第一时间就受到主人这番“宠幸”,那些刚从城里回来的马和牲口棚里的其他动物们又羡慕又眼红,七嘴八舌地议论个没完。我当然是沾沾自喜,心里美滋滋得不得了。

“现在那河边的苜蓿叶味道怎么样?”其中一匹年轻的枣红色母马问我,“去年我就吃过一次,滋味至今难忘。可惜老阿肯斯不在了,我不记得这里的马夫还有谁那么细心,懂得照顾我们的口味。”

听了她的话,我想起了什么。我问他们知不知道这里曾有过一位叫做“詹姆斯·艾洛斯通”的老马夫?

“据说他还曾是马房的头头呢?”我说。

那些马有的思索了一下,有的稀里糊涂地发愣,最后都不约而同地直摇脑袋。

“没有没有,我们没听过什么詹姆什么通的……”

“你们是在说‘老吉姆’吗?”

一个十分微弱却又不容置疑的声音不知从哪儿传了出来。大家伙儿仔细看了看周围,才从远处那间低矮的小窝棚里看到一个黑漆漆颤巍巍的影子。

“是我……咳咳……”随着一阵连吁带喘的叫声,一匹瘦巴巴的老母马从那边的栏门上探出头。

好一位沧桑的老祖母!看到她那张皱巴巴、几乎没了牙的嘴和光秃秃的细脖子,在场的所有动物都为之肃然起敬!(奇怪,我怎么从没见过她?)

“你们是在说‘金胡子吉姆’?”她问道,声音又细又颤,简直病入膏肓。

“您认识他?”我礼貌地对她说。“金胡子”?看来真是罗宾的亲戚。

“咳咳……是的,当然。”她喘够了气,慢悠悠地说起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嗯,那会儿我还年轻着呢!浑身的毛色又黑又亮,跑起来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知道吗?‘黑色的闪电’!这是当年老爷夸我的话!对了,他们都叫我‘黑美人爱丽丝’,黑美人儿啊……”

“那个,爱丽丝夫人……”呃,我不得不打断她美好的回忆,“我们当然尊重您的盛名,不过,您能先给我们讲讲关于老吉姆的事吗?”

“什么?你们在说老吉姆?!”她恍然大悟地喊道。

我的天,这老太婆可真够糊涂的!老爷?这说的准是主人的父亲或者祖父!天呐,她到底多大岁数了?没准比主人还早出生!

“老吉姆,嗯嗯……想起来了!”传说中的黑美人太太继续说,“‘金胡子吉姆’,也就是我们的马房总管,那个凶巴巴的黄胡子老头,酒鬼一个——嗯哼,所有人都是酒鬼,所有人类!不过吉姆比那个歪脖子的阿肯斯厉害多了!当时庄园里所有的小驹子和小伙计可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对了,他还是最早教会咱们少爷骑马的人呢!咦,少爷怎么都不来看我了?噢,听说他要去个叫什么‘牛’的地方上学……”

原来是这样。

从这通颠三倒四的絮叨中,我不费劲就明白了事情的端倪。难怪之前主人会对那小子那么客气!准是听他报出的名字,也许还有那副长相,想起了当年那个老吉姆——他的马术老师!

现在我放心了,主人对那家伙的青睐不是无缘无故的。本来就是嘛!那么智慧贤明的主人怎么会跟我一样,光凭长相就决定对一个人的好感呢?

可是这么一来,不知怎么的,我的心底隐隐有一种预感:虽然罗宾这家伙因为我而对主人怀揣着嫉妒,可是在今后的日子里,至少在这个夏天,我和他之间,在主人面前,才有得一比呢!

第二天一早,主人果然像往常一样准时来到马房,要骑我去树林里散步。

这时候,罗宾也按照日程,正在为我打扫马厩,因此把我放在大马棚里和别的马一起喝水吃饲料。

“早上好,艾洛斯通先生。”

“早上……好,老爷,呃,先生。”

听到主人的招呼(干嘛还是那么客气?),罗宾受宠若惊,傻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主人还是那样温和地对他笑了笑,然后一直走到我跟前。他抱住我的脖子,温柔地抚摸我的鼻梁,对我,或者是另外的某个人说:

“怎么样,一起出去走走吧?”

5.其实我也不喜欢打猎

就这么回事。从那以后,每天一早一晚,我们仨儿都会像那天下午那样,不慌不忙地绕着庄园,或进林子里溜达一圈。

有时候罗宾太忙,或者主人一时找不着他——天晓得这小子在干些什么勾当!——这样就变回从前,成了我和主人的单独约会。不知为什么,我没觉得这有什么特别惬意的,有时还嫌怪冷清,不太习惯呢。

如我在前面反复提到的,自从三年多前那次打仗回来,主人就变得沉默寡言,性情阴郁。我很少听见他跟其他任何人一次对话超过三句以上。就连管家和别的什么人对他作重要的汇报,他也总是用点头或者皱皱眉毛表达自己的意见。这种气质虽然看起来威风迷人,可仔细想想,不管什么人都摸不透他的心思,其实挺让人担心的。

可在这几天,跟罗宾和我一起外出的时候,他们总能对上一些话。我想,也许是因为罗宾的那位老马夫叔公,勾起了主人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的回忆吧。可惜那小子没读过什么书,也没啥见识,尽说些粗鲁下流的乡谈。不过看在有时候他居然能把主人逗笑起来的份上,我也不跟他计较太细了。

说句公道话,罗宾真是个挺招人喜欢的小伙子。除了模样漂亮,就一个乡下平民的标准而言,他懂的东西其实挺多,说话有条理,还会哼唱一些乡下人编排的小曲儿。他的嗓子也挺动听,稍稍带着点稚气,唱到高音的时候,那声音真是清亮极了。

也许因为这样,主人从来没有阻止过他的演唱,但也不去夸奖或鼓励他。自从第一天得到了主人友好的赏识,罗宾抛开了当初莫名其妙的赌气,跟我一样一心一意地侍奉起主人来。不过对于他的殷勤也好,奉承也好,主人的反应都很平静。就好像他平日里骑在我身上的时候,从不刻意操纵我的步伐,影响我的判断,只放我自由自在地行动。

不管怎么说,这个新来的年轻马夫算是在主人面前得了宠。我看这个罗宾整天乐呵呵的,干活也特别卖力,对我和别的马匹也好,照顾得更加周到仔细了。他经常细心地给我梳毛、刷背、别出心裁地用我的鬃毛扎辫子——自作主张的笨蛋,破坏我美好的自然头形!

“嗨,伙计,我给你打扮打扮!这样他也会高兴的,知道吗?我真喜欢看他笑起来的样子……”

当时我听他这么说,并没有理解得太仔细,只明白到他对主人的确已是忠心耿耿,这样的事实就足够令我欣慰的了。

这天下午还是个大晴天,太阳直到快落山都还刺眼得不得了,我们走进树林边上的小路好避开阳光。

林子里的鸟返巢了,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叫得真欢实。罗宾不住地抬头左右张望。

“哟,先生,这林子里的鸟可真不少!”他说。

“的确。”主人回答他。

“这么吵下去可不行,得想法整治整治!”

罗宾信誓旦旦地断言道。我听到主人轻笑的气息声,这种声音只有我才能察觉得到。然后我听见他说——

“是吗?这么说你以前干过?”

“啊……”

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罗宾不吭气儿了,脸转向一边,用手抓头发,妄想敷衍过去。

这个贼头贼脑的家伙!就我所知的,这小子半夜里经常溜出马房,不知用什么法子蒙混过巡夜人,钻进林子里捣鬼。有好几次,我亲眼看到他在黎明前不久回来,手里提着几只鸟或兔子之类的野物。只是在最近,也许是对主人的敬爱让他良心发现了,才有所收敛。

不过说真的,干这种勾当的人其实从来就不止他一个,他也绝不是其中最嚣张猖狂的。于是没多久,他自己也想开了,厚起脸皮笑着说:

“好吧,您说得其实也是那么回事儿!不错,有时候我是会钻进这里来练个一两手。”

话音刚落,他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儿,朝对面伸出来的一段矮树枝投去。一阵刺耳的尖叫与扑腾声中,一只蓝山雀惊慌失措地飞跑了。

罗宾盯着那里,似乎挺失望地低声吹了个口哨。

“您看吧!就凭我这点本事,根本不可能伤得了您的这么大一座树林。”

看到他那套逗趣的言行举止,主人开心地笑了几声。是的,他真是很开心地在笑,简直就像当年那会儿……唉,我高兴极了,跟着他们也抬头快乐地咴了一声。

主人说:“好吧,反正是狩猎季节,如果明天天气好的话,我们也进来试试手气。”

“真的?!”罗宾抬头望着主人,两眼快要发光了。

我猜主人对他点了点头——他这种安静优雅的表态方式最让人感动了。罗宾脸红了,低下头,腼腆地用食指擦着鼻子底下。真有趣。

第二天的天气真的很好,主人二话不说地兑现了他的许诺。

罗宾高兴极了,一大早就理气直壮地问管家斯蒂尔拿了两杆双筒猎枪,然后跑到厨房,准备好野餐用的干粮和饮料。经胖汤姆允许,他骑上一匹专给仆人们跑腿用的灰斑骟马,一路跟我们作伴。

“说真的,先生,这林子我以前可从来没走进这么深过。”罗宾说。刚走进树林没多久,这家伙的就开始倒话篓子了,而且谎话连篇——鬼才相信你没进来过!

“听说这林子里狐狸不少。”他说,“而且还有狼!不带枪根本没人敢走夜路。对了,有一次我们在庄园里听到它们半夜集合起来嗥叫,那声音真可怕,把马都吓得直哆嗦!”

少胡说!我可没被吓到过!

“是吗?”主人总是这样轻描淡写地回答。我猜他现在脸上准挂着那亲切又神秘的微笑。他好像听得很专心,从不让说话的人冷场,但却仿佛从来不放在心上。

虽然不服气,如今这个聒噪的家伙可真让他宽心了不少。想当年我也想过一些法子逗他开心:溜花步啦,后腿站立回旋啦……从来没起过什么作用,白费心机!这真不公平!为什么我只是一匹马?!

进入五月,天气热了起来。今天也是个万里无云的好日子,头顶有树叶遮荫真是太好了。连着几天都没下过雨,地面挺干爽,走上去松软适度,偶尔踩上石头也不怕打滑。当然,我可从没犯过这种低级错误。

跟我们一起来的那匹骟马笨得要死,不知是因为他的毛色,还是那经过改造的特殊生理体质造成的。起初我也想跟他聊上一两句解闷——既然主人也找了个解闷的家伙。一直以来,我跟庄园里的其他同类都不够熟络。我住的是单独的马厩,心里又只装着主人,他们也都嫌我高傲,不怎么爱搭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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