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by伏菽
伏菽  发于:202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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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十九年》第一集开播的时候,小白比她紧张多了,之前网上的谩骂犹在眼前,给这只傻白甜统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有很多人关注这部剧。
甚至宁望舒的粉丝是议论得最激烈的。
她虽然不在国内发展,但成就已令很多演员望尘莫及,拥护者向来很多。
网上已经讨论开了,朝笙一开始卷入宁望舒的感情中,人们好奇,这个被宁望舒冠以“替代品”的女孩子,在演技上比之宁望舒又如何。
明明还只演过两个角色,对照组就已经是蜚声中外的影后,大概在新人之中,几乎没有人有这个“待遇”。
“让我看看影后的赝品。”
“话说,颜氏的总裁不是澄清了嘛。”
“但是确实有点像宁影后啊,这么说不过分吧。”
“都算给她抬咖了。”
何希文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些,她摁着公关部,任由这些非议扩大。
既然宁望舒非要给朝笙抬咖位,她当然要顺她的意。
颜暮初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立刻就明白宁望舒的想法,无法说是她也变得荒唐,还是自己一叶障目太久。他神情比往日都冷上了几分,全然不是在朝笙面前的模样。
何希文于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应天十九年》的最初,开始于画舫中醉酒溺死的一具尸体。
锦衣卫百户沈寒独自前往教坊司调查,一无所获,却救下了一个年轻的舞姬。
【“奴名葛向薇。谢大人相救。”她噙着眼泪,螓首微垂。】
脸仰起来时,泪痕带出道红浥,春色半开,无边清艳。
原本准备好吐槽的弹幕忽然就发不出来了。屏幕中的这个女孩,一颦一笑都极其动人。
“沈寒”会不忍,观众当然也会不忍。
故事向前推动。
沈寒因为仗义相助,而被抽了五十鞭,再来教坊司查案时,被葛向薇看了出来。她眼睛微红,不问这个人费力隐藏的伤,只问自己能帮他做些什么。
就此开始,两心相识。
她借着舞姬的身份,帮沈寒遮掩,帮他寻他想要的证据。沈寒努力让她躲开纨绔的骚扰,几次鞭子没教他低头,上司也就任他去了——应天府中的人都知道,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居然为了个舞姬连死都不怕。
她的舞技渐长,应召于官宴,把无意得知到的隐私秘辛告诉沈寒,希望能帮得他些许。而他庇护着她,也会带着在教坊司中不得自由的她偷溜出去,无拘无束地走在青天白日下。
她和他说练舞的喜悲,少女的心事,他偶尔吐露锦衣卫的艰辛,和未酬的壮志。
故事到这时,都是互为知己的情节。
“薇娘会是沈寒的官配吗?”
“上次沈寒看她跳舞,耳朵好红啊哈哈哈。”
“居然有点甜!”
弹幕看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一出英雄救美互相成就的剧情。
直到——
银白飞鱼服的锦衣卫死在了一个女子手中。
她浑身裹着压抑的黑,唯有露出来的一双潋滟凤眼带几分神采。
沈寒追来的时候,只看到那女子利落拔出软剑,挑衅似地望了他一眼。
“卧槽……薇娘才是那个杀手!”
“她之前不是杀了沈寒的几个弟兄吗?在沈寒面前居然一点都能不露馅……太可怕了吧!”
强烈的反差带来了极大的讨论度,天真善良知恩图报的舞姬,杀人如麻血染深衣的杀手,居然是同一个人。
她杀人时也似起舞,优雅而流畅,软剑起落如春波,却不带一丝感情。
可沈寒见到在教坊司的她的时候,她又换上碧色罗裙,含羞带怯眼含欢喜的望了过去。
朝笙扮演着性格人设截然相反的两个角色,却又十分游刃有余。
而宁望舒给她带来的关注,让这部制作本就精良的剧很快从市场中脱颖而出。
没有人能在看过她演戏之后继续,说她只是“影后的赝品”,因为她的天赋太惊艳,而演技居然也可以完完全全地打动人。
关于朝笙的热度,随着剧播放到在“薇娘”剖白自尽后,达到了最顶峰。
真正的一夜成名。
道贺声如潮水涌来,有人开始反省,是否一开始对朝笙太过苛刻。
朝笙混不在意外界的看法,唯有x信里弹出太多红点点,有点强迫症的她挨个的回了。
黎子晗的道贺写得简约,随后还附了一个压缩包过来,压缩包里除了一个剧本外,还有一则邀约——
朝笙知道,黎子晗在为她人生第一部电影忙得昏天黑地,本子在黎巍那儿过了关,此刻正在找主角。
易衡写了一篇人物小传,全方位的分析了葛向薇人设的二重性,大概穷尽了他十年前在海戏写毕业论文时候的才华。
“总之,你不会被埋没的。”易·哈士奇·衡最后言辞笃定,热情表达了想要再和朝笙正儿八经合作的想法。
朝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手指往下滑,再次进组的林夏、《帝台歌》时寥寥几面的周子悦、剧组的化妆师、乃至咖啡店的晴姐,都真心实意的恭喜了她。
唐颂可能更夸张些,她直接请了剧组的人一周的下午茶和夜宵——至于用的谁的钱,唐秘书表示并不重要。
被朝笙冷待的颜暮初,对话框里敲敲打打,正在输入加载了大半天,最后却只有简简单单的一个“恭喜”,而那些仍在造谣引战的营销号,反倒是收到了颜氏条文详细的起诉函。
朝笙没回他,转头把黎子晗发过来的剧本打印了出来。
何希文来看朝笙的时候,她已经把黎子晗的剧本读得十分通透。
何希文带着正事来的,她很上心朝笙的事业,也知道朝笙会给她惊喜。
但是没有想到,一个女配角,让她演出了浩大的声势,扭转了大半恶评。
“之前因着背靠长洲的缘故,我手里已经有了不少好本子。”
何希文并不避讳颜暮初的存在,也不觉得朝笙会介意于她提及长洲娱乐。
她很欣赏朝笙干净利落地抽离那夜的闹剧,投入到《应天十九年》中去,最后,交出了一份令人喝彩的漂亮答卷。
——这样的女孩,其实是不应被颜暮初的鸟笼困住的。
何希文心中早有答案。
“后来你和颜总的事情公之于众,算是黑红。”何希文见朝笙果然神情如常,继续说道,“就算你不依靠长洲,也还会有其他的本子递过来。不过艺人的羽毛很宝贵,那些本子我都拒了。”
朝笙点点头,对何希文的方法表示了赞同,何希文又道:“现在不一样了。薇娘这个角色替你加了很多分。我们有了新的选择。”
“看看吧。”
朝笙听得认真,却没应下来,反而先拿给了一沓已被翻得泛卷的剧本。
“希文姐,我想——试试这个。”
何希文一愣。
剧本的封面上,印着宋体的“折春”二字。
“这是黎子晗磨了很久的本子。”朝笙眼睛亮亮的,“我读了一个月了,我很喜欢。”
何希文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略略思索后,道:“黎子晗是不是刚拿了新人学院奖的一个姑娘?”
《帝台歌》之后,黎子晗靠着毕业的短片拿到了一个对新人而言堪称电影殿堂敲门砖的奖项。
“我尊重你的选择。”翻开《折春》的剧本,何希文惊讶于朝笙早已经在上面做了无数的笔记,“但我仍需要考虑一下。现在你的情况有些特殊。”
何希文咽不下宁望舒“替身”的那口气,实际上,她也不满于颜暮初当初的荒谬。她承认颜暮初是个很好的老板,没有颜暮初的资本,她单打独斗带不出那么多顶级艺人,她也不会认识朝笙。但这是于公——于私,她觉得颜暮初荒谬。
“希文姐,我知道你的担心。”朝笙声音温和,语气笃定,“我相信黎子晗。而且,《折春》的监制,会是黎巍。”
那是金字塔尖的导演,票房的保障。
何希文看着眼前这个给了她无数惊喜的年轻演员,眼神柔和了下来,她摸了摸朝笙的发顶,默然一瞬后,笑道:“好,听你的,去试试吧。”

《折春》的故事发生于民国初年,军阀割据混乱的时候。
【学生左春宜,性情烂漫,热血赤忱,于十八岁这年考入燕京大学文学系。
在这个风云变化的年代,她被救亡图存的理念所打动,加入了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并成为共和党的地下成员。
为了套取伪政府的内部机密,她被委任去接近情报司司长虞斯齐。
事情似乎很顺利,左春宜借由躲雨认识了虞斯齐。虞斯齐对这个出身清白的女孩毫无戒心,甚至说是有好感。他与她聊政治、文学、理想等等让一个学生有兴趣的事情。
故事到此似乎就俗套了起来,风度翩翩又深沉难测的军官,年轻美丽才华横溢的学生,罗曼蒂克的爱恋应当要展开。
虞斯齐带着左春宜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盛大的世界——
党派博弈,政策之议,列强会见,象牙塔里的女孩宛如一块海绵,接纳了宛如百川奔涌来的知识。
虞斯齐本应当是她的任务,是潜藏的危险,但如今却似爱人似老师。与此同时,伪政府对于共和党派的清洗也悄然展开,左春宜的信仰与爱情站在了历史的洪流中——】
朝笙在粗读完第一遍剧本后,就立刻答应了黎子晗的邀请。她有很敏锐的直觉,当宏大历史与渺茫个人的轨迹重合时,通常会有极为震撼的化学反应。
江南水乡,绛郎山下,保存完好的古镇仍是民国时的风貌。古镇外侧,有依照镇中建筑新修的影视街,和古镇桥水融成一道和谐的景象。
“朝朝!”黎子晗忙完了手头的事情,特地出来接了朝笙。
她还是在那次人尽皆知的风波后第一次见朝笙。
黎子晗向来直来直去,眼里的欣喜全然不作伪。
“栗子姐。”
朝笙大大方方地舒展手臂,任黎子晗把她从头到尾打量了遍。
黎子晗原本还担心她的小学妹一蹶不振,没料一年不见,容光更胜往昔。
《帝台歌》时,眼前的人美丽但青涩,而如今反倒生出了几分沉静从容的意味来。至于身处风波的狼狈,更是分毫不曾有。
黎子晗也不问朝笙的那场纠葛到底如何,只满意地笑了,“好久没见啦。”
她引着朝笙往里走,声音随意而揶揄:“第二个角色就霸占了我首页半个月,没想到我这个本子你愿意来。”
初出茅庐的年轻导演,任其背后又有着谁,总归是没那么叫人敢相信的,特别是对演员来说格外看重的大荧幕挑战。
朝笙回看向黎子晗,黎子晗比她生得高挑许多,眉眼清隽,带着股独有的自信。刚刚话虽如此说,黎子晗但分明带着知道朝笙会来的笃定。
朝笙也笑起来。
她们继续往前走,剧组的布景已经完成,“通海银行”的金色招牌下,墨色西装的男子高挑,光凭背影能见出捺不住的风流恣意。
黎子晗的手指向这男子,朝笙看她挑眉朗笑:“好风凭借力——”
朝笙明白了她的意思。
黎子晗从不避着她身后有一个名彻全国的黎巍,坦然让姑姑替她压阵,最后居然找来了最适合虞斯齐的演员——凭借《帝台歌》拿下票房冠军的易衡。
朝笙遥遥同易衡打了个招呼,易衡正在和道具师沟通些什么,见她来了,动作随意地挥了挥手,举手投足间像极了剧本里的“虞先生”。
至此,黎子晗——这个还未有什么声名的年轻导演,打磨出了她满意的剧本,找到了她心中最贴切两个主角。
朝笙知道,黎子晗也好,易衡也好,她也好,都会借由这部电影飞上青云。
那些属于“洛朝笙”的遗憾与痛苦,那个被埋没掉的女孩的梦想,似乎都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
颜暮初,你且看着。
此后,你只能望着你的雀鸟飞去,而金铸的鸟笼,却会困住你剩下的人生。
她慢慢地想,露出个有些轻淡的笑来。
绛郎山微雨初来时,《折春》摁下了开机键。
【衣冠楚楚眼带风霜的军官站在银行的屋檐下,垂眼看向借着躲雨站在他身旁的年轻女子。
“伞借给你。”虞斯齐第一眼,就知道这又是一个蓄意接近他的人。
但鬼使神差,这个情报局的高级军官主动开了口,将伞递给了她。
“太感谢了。”青蓝裙子学生打扮的女孩面色微红,“那您怎么办?”
虞斯齐笑了笑:“我的司机快到了。”
眼前不安的女孩这才放心地接过了伞:“我叫左春宜,是青英大学的学生,等雨停了,伞我会还您的。”
黑色的轿车正好抵达,司机撑着伞走了过来。
虞斯齐走向雨幕中,声音隔着淅淅沥沥的微雨传来。
“再会。”
此时是民国七年,风云在此激涌,还未有人注意到,一个军官和一个女学生的相识。】
第一幕很顺利的拍完,易衡从车里出来时,朝笙正把伞收起。
“小洛,之前还说想和你合作。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雨打湿了易衡身上深灰的外套,他倒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笑眯眯地走到了朝笙身前。
——实际上,黎巍并不是易衡接下这部剧的关键。
易衡看着朝笙辫尾的雨珠,她作民国时学生的打扮,看起来不过二十岁模样。易衡忽然意识到朝笙与他已经认识一年。去年初见,还觉得她青涩,不过一年,好似变了个人。
不过任谁一年里经历这么多事,都会变的。
易衡心思并不复杂,见她现在好得不得了的模样,自觉不必再多说。
朝笙闻言,也跟着笑了:“这次也要给我写个人物小传吗?”
易衡想起他给葛向薇写的分析,自得的摸了摸下巴:“可以,不过仅供参考。”
“你的角色理解已经很好了。”易衡真心实意。
绛郎山的雨越下越大,黎子晗从摄像机后探出身子来,招呼他们过来休息。
三百公里外的海市,连绵的雨水沿着办公楼的玻璃幕墙往下,整座城市都变得模糊不清。
唐颂站在颜暮初身后,看着自家老板处理着文件。
她其实很不喜欢雨天,但颜暮初向来是不动声色的性格,情绪也很少外露,毫不停歇的雨声丝毫影响不到他的工作。
她转身去冲咖啡,尽职尽责地将热腾腾的拿铁放在了颜暮初的办公桌前。
乳白的拉花上浮起淡色的雾,春寒还没有褪去。
颜暮初忽而记起很久前的某个早晨,朝笙捧着咖啡,皱着眉慢慢地喝完。
他知道她不爱喝带苦味的咖啡,哪怕是加了很多很多牛奶的拿铁也还是喜欢不起来。
在这些他们共同度过的岁月之中,他自私而浅薄的伤害了她许多次,而失去她的痛苦,则漫长而无声无息,譬如此刻,骤然牵动。
“津洲也是雨天吗?”
唐颂一愣,立刻反应过来绛郎山就在津洲,她很快答道:“是的,颜总。”
“不过洛小姐在那一切都好。”唐颂福至心灵,看着颜暮初安静的神情,继续道,“我托希文姐给剧组送过下午茶,那边的春茶很有名。”
这是经由颜暮初默许的,以唐颂的名义去做,不论朝笙知道与否,颜暮初都不在意。
“要去津洲看望洛小姐吗?”男子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桌面,八面玲珑的唐秘书看得出自家老板的犹豫,十分上道的递上了梯子。
据她所知,朝笙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颜总了。
她早就做好了攻略,查明如何去津洲最快,哪天去天气最好,哪天朝笙不必上戏,恰好休息——
然而男子的声音淡而静:“算了。”
雨一直下着,朝笙仰面,看向天边乌色的云翻涌,易衡走到她身侧:“下一场开始了。”
“知道啦。”朝笙轻巧应声,从一侧提起了伞。

三百公里的距离在这个交通发达的时代实在不算长。
颜暮初很多次都想过独自驱车去看望朝笙,但他记得朝笙神情冷淡的拒绝。
正如《应天十九年》杀青的时候,纵然接下了他的花束,可那捧香槟玫瑰最后却被朝笙随意搁置在了空荡荡的玄关。
但她接过花的那瞬间,颜暮初确实感到心里压着的苦涩松动了分毫。
那就等待吧,等她某一天稍微释然,然后多看他一眼。
从此,就连唐颂都不知道,自家老板多了一个习惯。
唯有花店老板偶尔在包花时会感觉到奇异,这个形单影只的俊美男子日日沉默地带走一束花。
香槟玫瑰在冷清的公寓里盛开又凋落,颜暮初迟来的爱意疯长,他压抑着他的心意,从唐颂或者何希文,乃至——易衡的只言片语里来闻说朝笙的近况。
春季的雨水仿佛永无尽头,颜暮初翻看着手机中何希文发来的剧照,是青蓝裙子的朝笙撑伞走在江南的石板道上,他计算着她拍戏的日程,最后想——
等朝笙杀青那天去津洲吧。
毕竟唐颂也说,那里的春茶很好。
这一年刚刚开始,春过神洲,一切欣欣向荣,直到不歇的雨水带来山洪。
“四月二十、二十一号,津洲突降暴雨,部分道路桥梁被洪水阻断。今晨七点十五分,津洲绛郎山山洪爆发,部分群众被围困,下面我们将连线在前方的本台记者郑秀秀。”
“主持人你好!我现在正在现场——”
一直以来,津洲都以山清水秀而闻名,但在记者的身后,浑浊的褐色洪水翻涌,秀美的白墙被推倒,露出来木头的柱梁,风也翻涌,原本笔直的树被卷得倾斜。
记者的声音断断续续——
“绛郎山……群众已经基本转移!但根据群众反映,仍有人被困在洪水中……”
信号忽然断了,主持人一愣,立刻职业素养极好的接过了报道的责任。
这场山洪的严重程度已经显而易见。
“我们的队员还在搜寻,但您知道,这样的天气,找人本就困难……”救援队队长林国城看着眼前男子,语气有些焦灼的解释。
他的救援队是国内最为专业的团体,但山洪面前,谁都不敢一口咬定自己有百分百的把握,哪怕眼前男子给他们开出了天价的救援费。
“何况,现在信号也还没恢复……”
“我知道。”颜暮初开口,发觉自己声音哑得惊人,他神情难掩疲惫,道:“但我必须要她完好无损的回来。”
林国城看着他眼下的青黑,暗自叹了口气。
自从山洪爆发以来,他们队里的人几乎是第一时间就被联系,然后整个打包到了津洲,这两天他们没合眼过,这个一看便身居高位的男子也未曾休息过。
他心中有些不安,能把人好好儿的救回来最好,但这样大的山洪,生死转瞬,有许多人,只能在洪水退出后被“带回来”。
雨似乎没有停息的打算,颜暮初感觉这两天宛如晕眩着的噩梦。
朝笙离开以后,他也窥见过她生活的一角——
何希文的朋友圈里,有时候是朝笙撑伞走在青石板道上,有时是她在红砖的校园里抱着书奔跑,或是灯火璀璨,剧本里的“虞斯齐”俯身,邀请第一次穿礼服的她踏入舞池。
明明他还打算去见朝笙,如果朝笙不愿意,他远远地看一眼也没关系。他已经很能去等待、去忍耐,知晓爱一个人并非要以偏执来证明——
在杀青那天见到她,她会是什么模样?颜暮初并不知道剧本的结局,猜测着或许她仍然是青蓝裙子学生打扮……
但这些想象现在都不复存在了。
耳旁嘈杂,对讲机嗡鸣。林国城扯着嗓子吼:“水退了?水退了没有——”
风仍然卷着,唐颂斟酌开口,轻声劝颜暮初去休息。
“吉人自有天相。”她自己说出来都不太确定,毕竟现在连信号都断断续续。
“东边有消息了是吗?”林国城声音粗噶,“东边旗子下面,知道了……”
他正准备和那位颜先生说,便见他站起了身:“一道去。”
“雨还下着呢。”他有些为难。
“我没事。”颜暮初声音淡淡。
队长瞅了眼外头齐全的救援设备,除却他们自己原有的之外,这位颜先生提供的设备一应是最顶级的。
这样短的时间,能调度足够优质的资源的人,确实不容他多置喙什么。
“行。”
救援船轰鸣着往前开,浑浊的水流被破开。
船上,除却救援队的人之外还有被搜救后一定要跟来帮忙的当地村民。
“东头是我们镇的影视街,建了好多房子,地势又低……真是可惜了啊。”村民目光放远,谁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突兀的洪水在清晨到来,虽然绛郎山的大多数居民都在山中,“好几个剧组在那拍戏呢,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林国城不做声,凝神看向前方,这位给他们提供了丰厚报酬的颜先生自始至终都算得上冷静,他却觉得似乎有根弦就要断掉了。
“到了到了!”
东边的洪水退了不少,他们停船选择步行,而那个在人们的印象中、在颜暮初从照片中瞥得的长街已露出被毁坏殆尽的模样。黄泥满地,红砖朱瓦化作颓圮残垣,曾经金光闪闪的“通海银行”的招牌坠落在路中,白色大理石的墙体满是大块淤泥。
林国城抓着对讲机:“位置?我们马上就到。”
他回身看眼颜暮初:“颜先生,虽然水退了,但也没安全到哪去,您请小心。”
退去的洪水留下了腥臭的淤泥气味,颜暮初举目四望,那种无法忽略的痛意仿佛自心脏蔓延到了整个身体。
冷静点,颜暮初。他心想。
诚然这世间有太多骤然的别离,可谁会相信有一天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他淌过泥泞,往前走去。
是被他描摹过无数遍的青石板,是朝笙躲过雨的银行屋檐,是倒塌了的危楼,分不清原本轮廓的构筑——
“这儿有人!救援队!是个女孩!”
嘈杂中忽而传来高呼声,荧光橘外套的救援人员们往前跑去,白衣的医生步履不停地紧跟在后。
泥水飞溅,颜暮初如梦初醒,他拨开重重的人影,踉跄向前,那高呼声的传来之处,红砖跌落,屋架断折,浑浊的污水从废墟底淌出。
“颜先生!冷静点!”林国城心道不好,他试图拦住他,但那根弦终于还是绷断了。
满身泥泞的男子越过了他,站在坍塌如巨大坟茔的废墟前。
颜暮初垂眼看去,高墙半倾,坠落如山的红砖下,有一截湿透了的青蓝裙角露出。
林国城想拉住他,却莫名感到不安,信号终于好了些,他斟酌片刻,打通了那位唐秘书的电话。
“这不行,我马上过来。”唐颂斩钉截铁,立刻决定先将颜暮初劝抚住,虽然她也没有把握——但颜暮初是颜氏的主心骨,何况越到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
然而电话那端,林国城粗粝的声音骤然提高。
“颜先生!”
废墟旁本就摇摇欲坠的高墙在一瞬间坍塌,雨又下了起来。

颜暮初几乎是抖着手,伸向那片已满是泥泞的裙角。
多少次凝视着照片里她青蓝的裙摆,想象她如何走过长长的青石板路,到如今,却只见到这样残缺的一角。
疼痛感十分清晰,周遭的喧嚣好似都消失,耳旁也许有轰鸣,然后眼前一片黑暗。
湿冷的泥水浸湿了他的衬衫,温热的血不知从哪儿涌出,他已经无法再思考了。
颜暮初于渐渐弥散的思绪中抬手,最终,却也只够到满手的脏污。
“目前,津洲市的搜救已结束。赈灾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朝笙听到病房里的动静,抬手摁掉了电视,唐颂推开门,领着医生走了出来。
“伤势没什么大碍了。”医生道,“好好养着,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有要注意一下,病人有些低血糖。”
唐颂表示了然,颜暮初在绛郎山那几天,根本就吃不下东西。
“低血糖?”朝笙稍稍有些奇怪,她和颜暮初在一块的时候不记得他还有这样的毛病。
“胃病和幽闭恐惧症之类的有吗?或者洁癖?”小白之前病急乱投医,给她传了一堆总裁文的资料,她其实是有好好拜读的,不过发现手段不太适用——她可没有带球跑或者摘肾换心的想法。
唐颂一愣,见朝笙神情认真,居然也诚恳地回答了:“应该是没有的。”
作为老板,颜暮初在生活中其实是极其省心的。
朝笙噗嗤一笑,问道:“他醒了?”
唐颂点头,侧过了身,向朝笙比了个请的姿势。
叩门声响起,颜暮初微微抬眼,便见数月未见的人站在他的病房门口。
那双桃花眼底下犹有初愈的伤口,他说话都觉得有些艰难。
“你还好吗?”
醒来后的第一时间,他从唐颂口中得知朝笙并未在东街里头。
整个剧组的运气相当好,那天正好拍的是夜戏,凌晨雨势变大时,当地经验丰富的居民劝他们去地势高的地方避着。刚把人员转移走,信号便在暴雨里断掉了。
洪水退去时,朝笙才看到手机里几十个未曾接通的号码,就算没有备注,她也一眼看出了是谁。
“我挺好的,颜先生。”她神情自然,也不见数月分别前时的冷淡,似乎并不为旧事所困了。
颜暮初极轻地颔首,唐颂不会骗他,他只是想听她亲口说罢了。
问完这一句,好像也就没有再多的话可以说。
“我还有一段戏没拍完,先走了。”
朝笙的声音随意,也没有再久候的意思。
他满身狼狈都落在她眼中。原来废墟下的裙摆只是剧组遗落的道具,她也完好无损地站在他面前,礼貌地来看望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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