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犯过一次错了,可不能再重蹈覆辙。
对于尴尬时刻, 记性的复苏反而相当富有效率。我一时闪回到游轮的某个夜晚,沉心静气, 抱头蹲防, 小声拖着哼哼的长音消化羞耻。
随后又觉得这样像路边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脚的狗。于是收声,纯埋头当鸵鸟。
晚风与耳鬓厮磨。身侧似乎站来一个人,把轻摇摇的迎头凉风挡了些。
“蹲在这里做什么?”那人自来熟地说, “起来,回家了。”
我眯着眼抬头。几缕发丝热乎乎地粘在脸颊, 又被风轻轻吹开。眼前首先是一双黑皮鞋,然后是黑裤脚——男人两手插着裤兜,一袭神秘冷峻的黑西装,只有衬衫与领带的颜色鲜艳点。
他正低头看我,戴着一顶圆帽。
好亲切的穿搭。我说:“我要等人。等到了就回了。”
那人又道:“一杯扎啤,六杯生啤,两杯威士忌,四杯半烧酒。平时不运动,没事就爱抱着电视看,没人陪着就吃得很随便。你到现在还没胃穿孔未尝不是一个奇迹。”
“……”
我以为遇到了爱数落人的神经病,低下头,没理他。
半晌后,我再抬头:“你怎么知道我喝了什么酒?”
“我猜的。”
“不可能。”
“原来还有判断力啊。”他的声音里好像裹着笑意,“了不得。”
我觉得有点烦,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轻微的晕眩在眼底飞着雪花。我接连感觉到蹲了会儿后的小腿也隐隐发麻,便扶着墙,晃晃脚。拿出手机。
怎么还不来呢。
头开始作痛,像有谁拿着把小锤子轻轻敲我的后脑勺。我盯着手机,点了三四下——它从大学用到现在,实在有点不灵敏了——才成功点进拨号界面,再打了一次电话。
另一头的来电声却在很近的地方嗡嗡响。
我边把手机捂在耳边,边倍感疑惑地低下头,在地上找记忆里的小孩。可循着声响,只瞥见那双讲话特别不客气的黑皮鞋。
举目望去,西装男也握着一个手机。他接通:“还有什么事?”
同样的嗓音与语句从我手机里迟半拍地传来。
我看了他两眼,蹙着眉头再确认了备注:是保镖没错。
冷静地纠结片刻,我挂断电话,手机揣回兜里。接着左右评估了一下坐电车的方向。判断是往西走,便挪起脚步,绕过居酒屋的红灯笼,走上街道。
这里恰是一条有坡度的路。下坡之际,穿过低矮的栏杆,可以瞧见污浊夜色中一线明明灭灭的灯火。
才走两步,后领子忽地被揪住。
步伐被迫停下。身后的人松开手,我一头雾水地摸着领子回过头,“为什么拽我?”
“我还不至于眼看着你钻垃圾桶里。”人说,“现在又要去哪,不是要等人么?”
“我喝得有一点多,可能出了幻觉。所以我自己去坐电车回家。”
靠人不如靠己,我诚实回答。想了想,随便对莫名其妙的人透露行程又不太妥当,即使他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沉声道:“骗你的。我去找我朋友。”
仔细一看,面前确实是垃圾桶。一旁是亮着光的自动贩售机。
我绕开它们。下坡,拐弯。这次却被直接拉住手腕。
一位好心人说:“行了。等你一路撞着电线杆回家,明天脑袋可不止里面疼。”
“哦。”我下意识捂了捂脑门,还没撞上。“谢谢你提醒我。”
说着,缩了缩手腕,想要挣开。然而分明没有被握得紧实,却不知为什么甩不掉。我倒没有感到不妙与危险,而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顺从,导致情绪不佳。
我抿抿嘴,用另一只手去推他攥起的手指,“你放开。”
那人道:“放开然后让你走到半路睡街上吗?”
我:“我不会这样。我家有人等我的。”
人哼笑一声:“那走吧。”他越过我,两步便走到前头。
“走哪?”我发觉他要把我牵走,顿时严肃地努力定在原地,“我不能跟你走。”
人侧身转头,帽檐挡住了一半眉眼。
“为什么?”
“就是不能。”我说,“里包恩会担心我。”
似乎有谁再笑了一下。腕上收紧的触感一松,我察觉到裸露的指腹皮肤摩挲的温热与细腻,随后手指被轻轻勾着。抽开一寸,又被捉紧过去。
“傻瓜,看清楚了。”他颇显无奈的口吻里还透着几分耳熟的严厉,“我就是里包恩。”
“……”
我思路卡顿,只能顺着他的话尽力地好好观察这个人的脸。
黑头发,黑眼睛,眉毛狭长。五官深邃,像外国人,没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凶。但是留着一双卷鬓角。我应该一直觉得它们很可爱,很漂亮,也很适合某个人。
不过里包恩之前不是一直都是小朋友吗?
嗯。之前?
我回过神,错乱的记忆盲点终于在越发抽痛、发蒙的脑海里串成线。
这个人好像真的是里包恩。
原来他早就来接我了。我一声不吭地,平静地看着他,心里梳理着印象深刻的日子:
第一天门被敲响,刷着牙开门看见小婴儿的刹那;在地下通道边忍不住奔向他的那几步路;一起逛超市、玩游戏、吃饭散步;上班时低头瞥见趴在腿上的cos蜈蚣版小肥脸——
还有好多。我喝了酒,但都还记得。冲绳那霸的太阳,海浪声,不安稳的夜里揪紧的手。想来想去,最后只剩下他抬头朝我微笑的模样。
晚风习习,路灯寂寞。我抬头瞧着面前的男人,他的样子逐渐与记忆里小孩的身影重合,于是勾紧的指尖也微妙地变得炙热。我蓦然感到有点儿愧疚。
兴许是因为我这才认出他。
颇为自责地抿了抿嘴,我不禁反牵紧里包恩的手,脑子里还在走马灯似的闪过小朋友稚气的萌萌脸庞。几股酒热闷闷地从胃里往肺腑钻,我出神两秒,旋即忍不住发自内心感慨。
“……宝宝,宝贝呀。”我说,“你都长这么大了。”
不太好意思地嘿嘿一笑,企图把没认出人的事蒙混过关。
里包恩则是一顿,挑起眉梢。我隐约看见他帽檐下的耳朵微微一动,神色沉沉,说不清是动容还是什么。
我发现我似乎总是没能完全读懂他。
当杀手的是不是都这样?生怕别人知道心里在想的事情,所以习惯于不动声色。但是我也不要求读懂他。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连自己都搞不懂,我只要保证我所做的选择与决定问心无愧。
因此,在里包恩嗯了一声当回应,另一只手伸到我脸侧,又只是帮忙捋开被风吹乱的碎发便要收手时,我抓到他的手腕。
“等一等。”我慢吞吞地认真开口。
里包恩停住,问怎么了。
我没回答,研究了一眼这只宽大而修长的手掌。拉回来,低低地闭眼偏过头,让脸颊轻轻蹭到他的掌心里。
男人掌心的体温还比我要低。这不太公平,仿佛只有我一个人还停留在夏末。脸接触着轻微的凉意,我不由自主地再握着他手腕贴紧一些,多眷恋一点,下一秒却被一股称得上温柔的力道托起脸庞。
睁开眼,里包恩仍是那副淡然自若的、平静得近乎审视的神情。我望着他垂下的眼睛,又忽然隐约懂了点什么:
“你想亲我吗?”
话音刚落,脸颊肉就被毫不客气地掐了一把。
我顿时不舒服地把他的手推开,没听清这个下手不留情的保镖说了什么训斥的话,总之这人动不动就会有老师的架子。
但没等我反驳,那只手反而径自向下,五指扣住我颈侧。
被力道带着跌前半步,里包恩几乎在同一时刻俯下脊背,牵在身前的手也攥得紧。
我意识到他手掌的温度似乎也被我捂得更热。躁动地贴附在大动脉的搏动之间,一下又一下。嘴唇与交缠的气息却是泛凉的。
秋夜冷淡又寂寥,幸好人的心意天生就滚烫。
我揪着里包恩臂膀的西服衣料,脑袋不能说清醒。落在唇齿间的吻由浅而深,湿冷、火热、酒味弥漫,带着某些人一如既往强硬而不容置喙的风格,偏偏缱绻得好似有几分疼惜的意味。
满耳都是重重的心跳声。我没一会儿就累,不想亲了,稍撇过头。结果细碎的啄吻追在唇角,半推半就又交换一个深吻。
本就站不稳, 又稀里糊涂亲了一顿,我的腿都有点发软。头昏脑涨,更不想走路。
于是在好不容易推开男人后, 我提出需要原地休息。接着便打算去找一棵合眼缘的树抱一抱, 暂时把自己锁起来。
最后,有缘的大树是里包恩的背。
我回过神时已经被背了起来, 早先无意识丢在地上的包也回到了尽职尽责的保镖手里。
小心翼翼地环着他的肩颈,我趴在肩后, 不明所以。
看他的方向, 也不像是要去坐电车。更像要直接回家。路上背得很稳,几乎没有颠簸, 绕着连我都不熟悉的近路。
但里包恩身上香香的。吹着微风, 我沉在信任与安心感里, 觉得全世界潜藏的危险、意外及磨难此时离得好远好远。意识里一片打发过的淡奶油, 困意搅动,不知不觉脑袋一歪就睡了过去。
很好睡,一路都没有醒过。
只在到家的时候迷迷糊糊听到外界的动静。一两声小孩嗓门,然后背着我的人停了下来,好像把什么踹走了。
我模糊地抬了抬眼皮。
卧室门被推开。里包恩腾出手开灯, 我搂着他脖颈的臂弯稍微紧了紧,埋脸, 在那被衬衫领子挡住的颈窝里轻轻地蹭了一蹭。
“醒了就下来。”他说。嗓音离得近, 甚至听得到声带细微的振动。
“嗯。”
摇头摇头。
没赖多久,被拎了下来。一骨碌塞进被窝。
鞋子和袜子不翼而飞。
我一沾床就失去了哪怕是蠕动的动力。凭着本能把床头的海豚抱枕搂一半到怀里,脸贴到毛茸茸的肚皮, 又昏沉沉地睡回笼。
隔天周末。
按理说,我没有把每日定时的闹钟删掉的印象。可一觉睡到快要日上三竿也没有听到任何闹铃的响动, 手机也充满了电。
这本应该是难能可贵的自然醒睡眠,只是前夜贪杯的代价还是不遗余力地找了上来。
我抱着仿佛要从中线裂开的脑袋,半发泄地蹬蹬腿,蹬开一点被子。起床气与头痛带来的坏心情在崩溃中沉默,在沉默中侥幸——胃倒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想着,再睡了半个小时。
然而睡太久,肚子饿,头也更痛了。
以前刚开始学会应酬时也不缺这样的早上。不再坐以待毙,我一口气调动简直快罢工的身体机能,扶着头,龟速爬下床。
一伸脚,踩到柔软的东西。毛绒海豚不知怎的掉到了床下。
我把它抱回来拍了拍,姑且先放回床头。
客厅里还是一派熟悉的日常景象。
咖啡机的加热蒸鸣慢悠悠地响,夹杂着电视新闻专业的口播。
有人盘腿坐在茶几边摆弄崭新的虹吸壶。
我路过瞥一眼,没太多力气地含糊问:“什么时候买的?”
“前三天下的单。”他说,“这里网购送货的速度还有待进步。”
“喔。”懒得理。
我如一缕无力的魂魄飘进卫生间,洗漱都比平时花了更多时间。洗完脸,低头嗅嗅自己,倒是没什么刺鼻的酒味。不过心理上还是不太清爽。
嫌弃地皱了皱眉,我着手准备搓个澡,收拾一下臭衣服。
然而出来发现昨天穿的外套、衬衫、西裤和领带都好端端地晾在小阳台。
我扯起身上的睡衣领口,重新闻一闻。是带着洗衣液清香的。虽然我没有昨晚爬起来换衣服的印象,但看来就算喝得有点多,我的理智还是足以支撑去挑一套干净睡衣换。
看了会儿只晒到阳台边角的淡淡的太阳光,我一边盘算着得换个采光好的屋子,一边拿洗浴用品摸进浴室。
搓个舒服的热水澡,顺带洗了个头,换一身简单的休闲长袖长裤。我把脏衣篓收拾了一下,才把头发吹干,随手处理完浴室卫生便跨出门。
里包恩已经泡好了一杯咖啡。
他没穿外套,但仍然戴着帽子;套着件黑衬衫,规矩地系一条白色领带。此时正挽着袖子尝着自己的杰作,一面若有所思地看电视。
大屏幕里放着某某黑手党家族老大出门买菜被枪击的新闻。
“真是大意啊。”专业人士点评道。
我拖着总算爽快但依旧疲惫的身躯窝到沙发里,见杀手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福至心灵地吐槽:“你该不会想着回头要用这个办法锻炼你的学生吧。”
里包恩:“看来你也很上道了嘛。”
我委婉道:“我不是很想上这个什么道。”
“设身处地地替学生考虑是家庭教师的义务。这一阵子我为他特意准备突击考的内容,如今差不多完成了。”他说。
“什么内容。”我忍着没吐槽,顺手放下本准备打开的手机。
里包恩凭空递来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
纯黑的封底,正中心是一枚庄重而精致的黄蓝相间的纹章。我看着中间的子弹图案,想到里包恩早先送给我的手帕角落也绣着一模一样的图形。
“这是彭格列的族徽么?”我顺口问。
“是哦。”
“好漂亮。”
“那是当然。”
随手一翻,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剪裁下来的一角报纸。上面的报道是“某男子与同伴到野外游玩不幸坠落瀑布幸存却遭鳄鱼追咬”,左上角用水笔龙飞凤舞地写着【Day5】。
批注:【不够,加五头熊】
我:“……”
平静地翻一翻前四天内容。有的纯手写备注,有的则贴着灵感来源。
简单概括,分别是【Day1】特邀瓦利亚参与指环战重现活动助其一雪前耻(我怀疑这是在听我抱怨游戏卡池复刻的机制时想到的)、【Day2】家光放假带妻子去意大利旅游不告诉阿纲且不留零花钱、【Day3】患上考试没进年级前十就会在一天内迅速衰老至死的绝症。
【Day4】就更简单了,骗阿纲家里破产得一辈子给彭格列当牛马卖命,送去家族基层当小职员打工。
说实话,我居然觉得这个方式挺适合培养组织归属感的。如果在那时刚好还碰见什么感人的事,与基层员工产生羁绊,但凡是会心软一点的家伙都会感到放不下。
我忽视了还有些泛疼的太阳穴,撑着下巴,态度认真起来。
“你很厉害啊,过来兼职给我当人事吧。”
保镖喝了口咖啡,“看我心情。”
嗯,嗯?还真可以吗?
抬头看一眼。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姿态却十分放松,眉眼舒展。他似乎心情不错。
不过我也只是说说。
往后再翻,陆陆续续、尽职尽责地准备了持续将近一个月的突击考内容。
这个册子要是被当事人看见,估计会两眼一黑恨不得原地解脱。
“人家就这么一条命,”我把小册子还他,“你可别把他玩死了。”
“放心吧,他师兄都能顺利通过。”
“原来之前的学生也经历过啊!这都算毕业考了吧!”
“毕业?等他数学成绩突破30分再说。”
“……”
在心里为素不相识的阿纲同学祈祷平安一会儿,我收心,盘腿瘫靠在沙发里打开手机。
快十一点了。
回消息,回邮件。高木又在周末发通知,他抽什么风,谁能报警抓他?把文件导出来,待会儿再看。
中途,电视切进广告。里包恩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不先吃饭么。”
“头痛……突然没什么胃口。等等吃。”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史卡鲁呢?”
虽然那小鬼经常不吱声就自顾自跑出去探险,但中午没待在家里打游戏还挺稀奇的。
里包恩:“死了吧。”
我:“我问问地狱通信。”
回完邮件,反手给史卡鲁打个电话,一边挪下沙发回卧室。
小朋友说是在筹备复仇大计,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叫我叮嘱里包恩给他等着瞧。
我无意插足他们之间匪夷所思的恩怨。挂了电话,找到放在角落的电脑包就拎回客厅。
一出来,饭菜飘香。
矮桌上摆着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粗略一看就有千层面、炖牛肉、熏火腿水果拼盘、沙拉和肉饺,还有两碗与意大利菜格格不入的味噌汤。
我站在卧室门口,木着脸看里包恩气定神闲地戳了一块哈密瓜吃。
“我才进去没五分钟,你是哆啦A梦么!”我吐槽。
“一分钟就能做很多事了。”他又戳了个饺子,“懒虫当然无法理解。”
“少逮着机会说我。我要吃。”
“叉子自己拿。”
意大利不愧是美食大国。我光是闻着香料的味道,头好像都没那么痛了。坐到一边,吃了两片夹着水果的火腿,食欲也恢复一些。
咬一口千层面,里面包了香肠馅,烤得绵密顺滑的奶酪肉酱顿时在舌尖四溢。
好吃,感动。
但胃口毕竟有限,我吃撑了也没吃完。剩下的由里大胃王解决。
把放在地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它昨晚自动更新,于是等待开机期间,我倒了杯水,才坐回地毯上。
抿两口凉水,点点鼠标戳进文件。
身旁时不时是保镖走动的动静,紧接着似乎去了卧室。有谁穿上外套,衣料摩擦声窸窸窣窣,伴随男人由远渐近的嗓音:“阿龙邀我去他那边的跳蚤市场参观,你去吗?”
说起来,他长大的事黑田家恐怕还不知道吧。
只不过我就不操心了。一觉醒来累得不行,我得宅一天。
我头也没抬,“你去吧。”
“嗯。”
男人正来到跟前,屈膝半蹲下。我以为有什么事,抬起头,他温热的指尖便穿过耳后的发丝,不轻不重地捻着后颈的皮肤拉近几寸。
旋即,一个自然的、一触即逝的亲吻落在唇上。
里包恩站起身。
“走了,有事打电话。”他说。
然后走去玄关,换鞋,开门,离开又关门。
我在一片惊疑的缄默中反应过来,低头摸摸嘴巴,抬头不可置信地确认这是现实。
大脑痛却光速运转,千百个诸如“穿越了”、“老子上班上得总算是疯了”、“因为异界人的到来世界开始扭曲”、“谁家春梦长这样”的想法鱼贯而入。
冷静一下。
拿来手机,我拨出电话:“喂?”
保镖那边的背景已然充斥着聒噪的杂音。他低声回:“我刚走就有人入室抢劫?你让他等等。”
等个毛线啊!我单刀直入:“你亲我干什么?”
“很奇怪吗?”
“当然了!听说意大利黑手党在处死人之前亲一口受害者,就算会死我也得知道我犯了什么事吧!”
“哦。这个仪式以前的确有一些人在做,现在少很多了。”里包恩讲解道,“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这没什么必要,反而给警察提供了追查线索,让工作变得更麻烦。至于彭格列最开始是护卫团,预告杀人在家族内并不提倡,我们倒不会做这种事。”
“……”我竟然还学到了。心平气和地开口,“里包恩。”
“我知道你的意思。”
没等我再开口,听筒里隐约传来一声轻笑,“但这不是你昨晚自己问的么?”
“我?我问什么——”
诧异的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我一经提醒便蓦地想起前夜某些画面。未说完的话顿时如鲠在喉。
捂着这该死的短时间断片的脑袋,怀疑人生地沉默片刻。
里包恩又还在电话里叨叨。
“你要是忘了,我不介意帮你想起来。”
我立刻摁下挂断键。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已知我对里包恩有意思, 已知昨晚后劲太大蒙圈了做出这样那样的事,又已知回家前在无人的路灯边实实在在地被拽着不知道亲了多久。
能得出的结论已经很明显了。
莫名地,我又回想起轮船上, 有着茶色卷发的小学生说过的话。
“……”
扶着额头, 我勉强把注意力放回笔电。
在喜欢某人后,发现对方也对自己抱有相同的感情, 这种感觉其实无异于中彩票。
但或许是因为我手气从来都一般,而且相处起来的体验也与平时没什么差别, 我实在没有多少真实感。
仔细一想, 以前的经验也派不上用场。
被前任追求的两年里,不是像家人一样住在一起的关系, 所以平时基本都是在手机上交流。
他比我闲几百倍, 时不时会来探班;周末会邀我出去玩。
如果只和对方一个人出门, 我不会答应。因此去玩也都是一帮朋友一起。直到最后两个月, 我被打动,才松口和他约过几次会。
在一起之后,状态的变化自然就非常大:以前被我拒绝过的邀请我会答应,刻意保持的距离也逐渐允许靠近。
热恋期的几乎每一天,对方都保持着高昂的热情, 恨不得摘星星揽月亮献忠诚的殷勤也日益倍增。
我也是后来才明白,两年隔着人心的追求看似很长, 实际上除了记录的天数可观外没有任何意义。
等热情褪去, 才是真正开始了解对方的第一步。
和里包恩的情况根本是反着来。
思来想去,又发现看个文件居然看了半个多小时。
我当即提起精神,摒除杂念。赶紧先把事情处理了, 后半天好安心瘫在家。
十五分钟搞定。
合上电脑。抱起手机,侧躺到沙发上。刷会儿SNS。
刷没多久, 头还是丝丝作痛。
补点水。
我放下电子设备,翻箱倒柜,发现冰箱显眼的地方居然有一罐新买的蜂蜜。
于是泡了杯蜂蜜水,边听电视边小口小口喝。
一点左右再睡个小午觉。
醒来时,脑仁的不适感稍微缓解一些。只是在沙发上睡还是难以舒展,一下子腰酸背也酸。
我只好站起来随意活动一番筋骨。用手指梳梳头,另一手拿起忽然亮屏的手机,瞥见活蹦乱跳的新讯息提示。
保镖:【[图片]】
点开聊天窗口,是一张即时拍摄的照片。
阳光下,深紫色的地摊上摆着琳琅满目的小商品。
有手作的,比如亲手缝制的玩偶:小熊、小鸡、史迪仔和小马宝莉,还有围兜或者针织衫;也有厨房用品:鳄鱼打蛋器、熊猫锅铲、哈士奇洗碗机(我简直眼前一亮)等等。角落甚至摆着看起来有十成新的猫抓板。
摆放得并不算整齐,但都好好标注着价格。主打便宜实惠。
而依然在西装外系围裙的黑田龙先生蹲在摊位后,两臂直直搭在膝盖,赫然是黑//帮蹲姿。
那张墨镜后的脸也还是凶神恶煞,对着镜头真诚地、恳切地露出了一丝恐怖的微笑。
镜头的边角糊了一小块,应该是拍摄者的手指不小心挡到了。
我不由弯弯嘴角。
随即,界面里又跳出新消息。一条七秒的语音。
这貌似是里包恩第一次发语音消息。
因为他打字速度一直非常快,以前有事又会直接打电话。线上聊天时,我印象里都是文字交流,从来没把声音留在手机里。
我感到一种特别的新奇,像心口长出一簇蒲公英。
戳开语音。保镖的嗓音便从扬声器里响起,慢条斯理地透过市场嘈杂的背景音传到耳中:
“阿龙先生把家里闲置的东西拿出来转手了,你看看有没有想要的。”
我毫不犹豫地打字:【洗碗机】
保镖:【真懒】
我:【我要买】
马上打给他两万円。
我:【那件绣了青龙的黄色针织衫也要】
保镖:【你穿?】
我:【你穿】
保镖:【[沼跃鱼打哈欠]】
我:【跟阿龙先生说我买了】
对方已读不回。
我冷酷地哼笑一声,手机放一边。开始打游戏。
史卡鲁玩我的游戏时有乖乖地自己建新的存档位。我读档前看了一眼,游玩时长都快超过我的了。
不用上班的家伙真令人羡慕。
按我的计划,今天下午的安排只有躺尸、打游戏、躺尸和看电视,兴致来了就再看会儿书。
然而大约到了四点左右,门铃却倏地被摁响。
不记得有快递或者外送,近期的保险推销理应都拒绝过才对。
里包恩又恰好不在家。我稍稍提起警惕心,趴到猫眼上一看——只见史卡鲁(没带备用钥匙)气势汹汹地抱着手臂,杵在门口,后面站着三名黑衣人。
但说是黑衣人,其实只不过穿了黑皮衣和黑长裤,有一个甚至是时尚的黑色破洞牛仔裤。此外,还都戴着类似的机车安全帽,整齐划一地把双手背在身后。
我默了默,打开门。
“你回来了。带了朋友吗?”我低头问。
看见出现在门后的人是我之际,头盔小子预备好的气焰显然猛地动摇。
他忙道:“哦哦,我回来了。”接着又紧张地绷紧身子,临时抬高嗓门,“这可是我精心培养的新·卡鲁卡沙精锐战士!养精蓄锐多日,终于到我史卡鲁大人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嗯。”
我抬起目光,看向小孩后头三个站姿僵硬的黑衣人,“你们好。里包恩不在,先进来坐坐吧。”
三人霎时慌忙地把两手搭回身前,连连鞠躬。
左边的:“啊,好、好的!”
中间的:“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右边的:“那就多有叨扰了!麻烦您了!”
声音听起来都很年轻,撑死不过二十岁,一女两男。站右边的是女生。
听到里包恩不在家的消息,史卡鲁难以置信地抱着脑袋,嚷了几声“什么”、“怎么会”。但消沉不过几秒,很快就打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