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黑手党不应该会更复杂么。”
“不会啊。不爽就揍,揍了就听话了。”
“那是只有你会这么做吧。”
我说了又笑,学着漫才的捧哏,右手摆出手刀状,手背不轻不重地拍在里包恩的臂膀。没想紧接着,指尖却倏地被熟悉的温热与力道裹住。
拉着的手垂放到身侧。他没有握紧,我一缩手便轻松挣开。
里包恩语气不变:“干什么。”
“这是漫才的手势,”我吐槽,“你是不是看得少了,回去给你看我珍藏的节目。”
挪远半步,重新回到最初的距离。
我微微屈起近乎泛起几簇酥麻般热意的指尖。若无其事地,难掩严肃地沉下心。
糟糕了。
人是多么复杂的生物,可又偏偏是在最平常的时刻才会意识到某些心情。
被老师批评了,第一时间没觉得有什么,反而是在当天深夜里才感到难受;有人离开了,一开始并没有多伤感,接受也只是一件易如反掌的小事,却在碌碌几日后突然发现开了电视也会感到太安静。
我想起很多,最后只想到不久前,在热闹哄笑中投来的沉静而专心的目光。
于是原本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忽然隐隐有所贪图。
我感到有些棘手。
比方说,我一时实在难以确定:在这个时候喜欢上里包恩,是不是一件注定会留下遗憾的事。
第60章
人总会在一刹那间就觉察到不同, 之后便回不到过去。内心的欲望开始盘根错节地萌芽、蠢动,我却称不上心乱如麻。
相反,即使心跳声在耳后有节律地闷闷鼓动, 脑子倒比往常还要平静。
首先我想到, 或许我对里包恩心生好感的时间比想象中还要早。
因为回顾才发现,我其实并不抗拒和他传绯闻。否则要是换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和我捆绑营销——就算是逗我玩, 我也多半会不乐意,随后想方设法也要跟对方说清楚我的不愿意。
苍天有眼, 我绝对没有任何不良癖好。
我只是单纯被这位异界保镖的人格吸引, 不料他迅速长大,没半年就大变型男, 好巧不巧还非常符合我的审美取向而已。
对着小朋友的外表, 无论再看几眼都只会心如止水。
亦或者, 想要和他玩, 再和他去很多地方,一起度过数不清的夏末。这也许只是踩在友情的范畴。
平心而论,这种纯粹的情感多少拥有一席之地。
可问心无愧的友情不会为了谁的眼神而紧迫,也不会为了谁的触碰而忐忑,恨不得逃离, 又巴望着继续。
再怎么骗自己,我也得不出一个坦荡的答案。
回想起过去立过的家里天降一米八熟男的flag, 我的心情便处在一种微妙的沉重中, 甚至有点被自己可笑的乌鸦嘴幽默到。
然而,我经历过一次烂尾的感情,而且早也过了毛躁的、不计后果的年纪了。
我明白并不是每一段亲密关系都会有称心如意的结果, 也不是什么欲念都必须得到满足。能靠一腔热血与冲动去争取的东西,如今少之又少。
就算心知人生的体验在于过程而非尾声, 我扪心自问,也做不到完全不顾将来。
打个假设,如果想去追求他,我能承受最差的结果吗?
有可能再也做不成朋友,于是失去一份我本应当好好珍惜的友谊;
有可能里包恩在暧昧关系中会出现令我无法接受的一面(虽然我还挺想知道的),到头来又不了了之。
再进一步问:万一成功了,然后呢?这可不是异国恋的程度,直接跨了世界。我能搞定这其中衍生出来的各种麻烦么?
而如果决定把感情压在心底,始终只当他的一个雇主、朋友、熟人,似乎省事得多。
只要不去冒险,自然不会失望。
这也是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暗恋的缘由。
但是有提问就有答案,有答案就有对策。我不喜欢在由一个主要问题延伸出来的无数分支中浪费精力,权衡过后,立刻做出了决定。
我的想法很简单。
不去做就不知道会怎样。我想知道,所以我去做。并且作好面对最糟糕的结果的准备。
毕竟我已然无法坦诚地说,我不希望里包恩跳槽之类的要求中没有夹带任何私心。那么如果要努力伪装,还要朝夕相处,还要天杀的上班,烦心的只有我自己。
只是不打算追,也不打算试探。
诚实点讲,我没那么多精力。况且我也不指望我的心情能瞒过杀手的审视。
做到坦坦荡荡就算好了。
目前来说,搞清楚里包恩的态度是第一位。我需要主动地把握住对彼此都恰当的距离感,稍加观察,免得误事。
不过困难的是,他的心思放在平时还很好领悟,但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时刻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今晚就是一个例证。
回到家时,史卡鲁正在打游戏。他的通讯小手表被无情地闲置在枕头边,早已没有当时日日夜夜抱在怀里盯梢的劲儿。
我拉着小鬼和里包恩吃了个晚饭,便一如既往地各做各的事,时不时搭话闲聊。
在手机上回了几封邮件,便没有额外的工作。天时地利人和,我吃饱就开始犯困,今天决定早点睡。
给保镖打个地铺的计划自然提上日程。
或者不如说现在更有必要分床睡。我一点也不想挑战自己的自控力,搞不好会失眠。
“好麻烦。”我不禁在心里偷偷发牢骚,暗暗想,“他能不能变回去啊。”
但里包恩当初指望长大成人指望得天天盼星星盼月亮,就算再有一个变小的机会摆在他眼前,他估计也会目不斜视地踩过去。
于是我洗了个澡,换上长袖长裤的睡衣,马上回房开始翻衣柜。
结果压箱底的都翻了个遍,也没找到我记忆里有塞到里面的备用铺盖。
“……”我背手站在衣柜前沉思。
里包恩之前在我的严酷督促下把他那些只剩下纪念意义的超小号cos服收了起来,因此如今看着还比较顺眼:我的衣服基本挂在左边,他的在右边。留下的剩余空间还绰绰有余。
定睛一看,这家伙衬衫和领带的颜色还比我鲜艳丰富。
想了想,关上柜门,我去客厅找了一圈。没找到被褥,找到失踪蒙尘已久的小毯子。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我还买了个毯子睡午觉,后来用得越来越少,也就忘了放在哪。往后的日子一埋头趴桌就睡,早就没有当年的细致了。
怀念一秒,塞回储物柜。它估计最多只能盖住里包恩的四分之一。
我空着手站起身,面无表情地沉默片刻。继而转头问人:“史卡鲁,你有看到家里备用的地铺吗?”
戴着头盔的小屁孩盘腿窝在电视前,游戏机接投屏。他打到一半才迟钝地反应过来,悚然连按错了好几个键位,吱哇一顿乱叫。
“什、什么?等等……哇啊!可恶的蠢龙吃本大爷一刀!那个那个,什么地铺?没没没有啊,我发誓我动过的柜子只有冰箱!”
那就奇怪了,也不至于是进了贼。谁家小偷会费尽心思把被子卷走?
正凝重地思索一会儿,我再看向里包恩,“你有看见吗?”
男人舒舒服服地坐在真皮沙发里,两腿交叠,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捏着报纸。“没有。”他头也不抬地回道。
这副显然有诈的样子是一点也不遮掩啊。
我顶着死鱼眼盯着他,“真不知道在哪?”
里包恩喝了口茶,旋即不着痕迹地微微勾起唇角。
“不知道。”
“把我的被子还回来。”
“不知道啊。”
玩我是吧。
我认真打商量:“我打地铺,床给你睡。”
里包恩岿然不动:“喂?信号不好。Ciao ciao(再见再见)。”
“谁在跟你打电话啊!想蒙混过关也找个好点的借口吧!”
此人搞恶作剧不是一次两次了,因此就算忍不住想借此猜测他的态度,我也无从下手。说白了这种匪夷所思的小动作除了整我、听我吐槽、看我无语以外能有什么像样的动机?
总不能是单纯想和我继续共用一张床,只是因为不好意思说才用这么幼稚的方式达成目的……不对,好像有这个可能。
床确实更舒服。换位思考一下,家里的沙发窄小,又睡不惯地铺,不太好直接提出睡床,所以旁敲侧击试探我的意愿,未尝没有道理。
男人心海底针。
我颇感头疼地在心里叹了口气。
再怎样我都算不上吃亏。平心静神,心无杂念,眼睛一睁一闭就过去了。就当督促自己这几天抓紧时间找新房子。
坚决不同床的信念不争气地动摇。我知道只要我真的不想或是觉得冒犯,里包恩不会油盐不进。但我只是退让一步。
在床中间放了保镖当时在冲绳打回来的海豚等身抱枕。
蓝白相间的玩偶憨态可掬,柔软温良,微笑地趴在中心线上。
我表态:“一起睡可以,但是不能超过海豚。”
晚十点半,卧室里。穿着睡衣的里包恩抱臂站在床边,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一眼床上的玩偶。接着,他瞧向我,仿佛真心难以理解地挑起细长的眉毛。
“你个别时候也会搞这些没用的东西啊。”
我冷静地破防:“不许说它没用,哪没用了,怎么没用了,它起码可爱。况且腾半个床给你睡就不错了,你现在占地面积很大啊!挤到我的话很影响我睡眠质量。”
里包恩老神在在一哂:“是么?昨晚你倒是睡得挺香的。”
还好意思提?!他不提也罢,提了就来气。我顿时耳颊发烫,半跪在床沿,直起身,硬着头皮面对面抗议:
“那不然你想我一晚上睡不着觉白天像具尸体一样横着进公司给领导一点生化危机震撼吗!今天晚上不准扒拉我!”
放完狠话,我坐到属于我的一侧,抓着被角蒙头就躺。面朝墙壁。
被褥随着降温而加过厚,绵沉地笼在头顶。空气闷钝,半张脸与耳朵埋在柔软的枕头里,怦怦的心跳声便在四面八方波动;在喉咙里,在眼皮下,在每一个既远又近的地方。
好吵,略烦。
我闭上眼,听不清被子外轻微的杂音。里包恩的动静向来很小。我只知道有谁关了灯,随即,后侧床单隐约下陷,似乎稍微翻了个身。
一片寂静。
我警惕了一会儿,贴着脊背的海豚抱枕毛茸茸的,没有别的响动。
数了一百二十六只羊,我对自己说了好几遍杂念退散。捱不住困意,所幸是顺利陷入梦乡。
第二天又是自然醒。我迷迷糊糊抬起眼睑,映入眼帘的却是眼熟的睡衣领口。另一人的气息潜移默化般围拢而来。鼻尖几乎嗅到体温的热,触及呼吸的起伏。
我当即一个清醒,察觉到后背压着什么。伸手一摸,海豚君的肚子。
“…………”
我怀疑人生地僵直须臾。
枕边人侧身睡得相当安分,反倒是我像个虾米一样缩到人家胸前。这个看起来疑似我睡蒙了自发翻身滚过来的情况对本人十分不利。
竭力不发声响地坐起身,我反手搂起抱枕。
扭头一瞥。很好,没睁眼。
我把毛绒海豚放在床头,捂着脑袋翻身下床。顺手拿走充饱电的手机。
洗漱,穿戴齐整。里包恩走出卧室。吃个早饭,给史卡鲁留点饭钱,到玄关换鞋,开门。
我拦下握着门把准备关门的保镖。
“我们分前后去公司。”我说。
里包恩拎着他的电脑包,看着我,另一手稍一使力,不由分说合上门扉。咔哒一声。
“新奈,”他语气如常道,“我觉得这些没用的办法,你用一次就够了。”
我看着他。里包恩好整以暇地注视着我,单手插回兜。我有种刚梳理好的头发都变得凌乱的错觉。
我梗着脖子强调:“有没有用我说了算!”
里包恩:“再不走就迟到了。”
我:“我知道!倒是你那个包到底有没有用啊,昨天也没见你打开过。”
里包恩低哼一下,沉着声道:“这可比什么都有用。”
杀手拉开电脑包。黑黢黢的包内赫然嵌着两把捷克CZ52手枪,备用的大容量弹匣,几枚图案各异的诡异子弹,还有一个手榴弹。
我一脸空白地盯着他(嘴角颇为自得的微笑)和他心爱的小电脑包。接着礼貌地沉默两秒,纵容点头,声音平静得可怕。
“好,收起来吧。”别在公司打开就行了。
星期五从领导的啰嗦开始。
早上, 作为后辈的里包恩跟着我上班。周末近在咫尺,连我们部的气氛都肉眼可见地松弛懒散下来。大家摸摸鱼,找新人套套近乎, 半天就转瞬即逝。
午休的时候我带里包恩吃了食堂。小憩十五分钟, 迎来躁动的下午。
三两个积极的同事主动承揽了组织饭局的活计,确定人数、敲定时间与地点, 我基本跟着大家意见走。最后也不出所料,选了某家评价不错的居酒屋:人均消费不高, 中规中矩, 总归不会出错。
一下班,有的人驱车直奔聚餐地, 有的人则打算回家收拾一趟。
我懒得回。正好还有一些事亟待处理, 加了会儿班。
再从电脑前抬起头时, 部门的同事走得都差不多。办公室里一时寂然无声。我捏了捏泛酸的肩颈肌肉, 伸个懒腰。越过桌角生机蓬勃的盆栽叶片,瞟见斜对面的工位上仍坐着个人。
里包恩斜斜地靠着椅背,手肘撑在扶手上,正支着脑袋闭眼休息。
记得先前有人邀请他先一起去居酒屋点菜,看来是都拒绝了。
如今没有别人, 天花板的灯只开了我头顶的一盏。光束明亮、鲜活而温情,静静地垂青于一角, 与几乎和室外渐暗天色融为一体的其余区域形成一种模糊的过渡。昏与亮, 沌与清。令眼睛疲累地发涩。
男人倚坐在昏暗里,面容轮廓晦明不清。但还是看得到蜷在脸侧的柔软鬓发,低阖的眼, 从袖口里露出的手腕的肤色。
我忽然想要叹气,并不带任何含义。我也这么做了。然后安静地托着脸颊, 花了几秒钟,光是发呆似的记着里包恩的睡脸。百无聊赖地放任这短暂的,在人生里微不足道的时间被浪费。
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不带答案地想着。
没有掩饰的注视很容易被察觉。
不久,他睁开眼。
坦坦然迎上目光的一瞬,我顿了顿,留给他一点开机时间。随即开口道:“午休没睡着么。”
里包恩乌黑的眼睛盯着我,神色莫辨。
“算是吧。”他回应。
“那待会儿别喝太多了。”我放下手,从亮堂堂的工位上站起身,走两步关了灯。
唯一的光线熄灭。即使还没到真正的夜晚,室内也总比外边更暗。我拎起收拾好的公文包,保镖正好也站了起来,一起下了楼,一搭没一搭地闲扯。
等我们抵达目的地时,竟然成了最迟的来客。
周五晚上的居酒屋依然灯火绰绰,人声鼎沸。一掀开深蓝色的帘子,热气与烟火气便扑面而来,食客形色各异,聊天拼酒声此起彼伏。
我找到部门预订的榻榻米包间。有到场的同事分坐两排,稀稀拉拉的,并没有坐满,但也相当热闹。笑着说话的、抱怨工作的、埋头看手机邮箱的、顾着夹菜的——注意到我和里包恩的到来,都纷纷放下手头的事,好几重奏地叫唤起来。
“新奈、里伯山君,这里这里。”
“好慢啊——”
“诶——约会去了?”
“我们才不等你们哦,早就开吃五分钟了。”
“友寄新奈!!你说还有谁比我更懂你!还不快来?”这位一看就是菜没吃两口就开始喝酒,兴奋又夸张地嗷嗷举起一大杯盛着白沫的扎啤。
“某些前辈不会是趁我们走了就欺负人家吧?”
“你们什么时候见我欺负过人了。”
我边脱鞋边吐槽,把包放到一边,“少管那么多,给后辈君腾个位置。”
社畜们笑嘻嘻地挪了挪,挨近些,空出两个相邻的座位。
盘腿坐下,菜单便被塞进手里。
我看了两眼,饭桌上的小菜已经很丰富,没别的特别想吃。于是递给坐到身侧的里包恩。
“说起来——”对座的同事抬高声调,开启新话题,“里伯山君的品味很好啊,穿得比我们部某些老油条好看多了。”
另一头的男性老油条们顿时一阵骚动:“你骂谁呢?”
我接过旁边递来的扎啤,闻言闷笑。转头一看,保镖的画风确实在一众白衬衫黑西裤里脱颖而出:一身浅咖色的细条纹西装,灰衬衫,红领带,显高显瘦,随性又得体。
公司虽然在着装上有正装规定,但没有具体到要求穿什么颜色和款式。而且相对而言管得不严。
比如有要求女性职员穿高跟鞋和包臀裙,实际上一部分人还是穿着平底鞋和裤子。
遇到恶心的上司拿着装来说事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以我们这来说,高木自己都喜欢穿得花里胡哨,自然从来没管过下属的装束。平时同事们都是在正装范围内什么舒服穿什么。
当然,精力欠缺的社畜很多都没心思在上班期间打扮。我还见过衬衫穿反的家伙,顶着一头来不及打理的鸡窝毛就抱着当水喝的咖啡走来走去。
“啊,还有还有。”另一位同事又提道,“那个领带夹也很漂亮,看起来是有刻字吗?”
“我有看见!好像是Reborn吧?”这些人压根没给后辈留回答时间,立刻就此聊开。
“重启?”
“重生啊,我的妈。你高中英语没挂科吧。”
“不是差不多嘛……诶,这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里伯山君?”
“是啊。”
里包恩已经跟回了家一样松弛感十足地吃完了半碗饭,耐心道,“这是有人送给我的。”
谁问你了。我腹诽着喝两口酒。
斜对座的酒鬼伙伴说要拍个碰杯照片,我便把酒杯伸过去,等她举着手机调整视角。
而另一边,收到答复的同事们果然八卦地惊叹了好几声。
“是礼物?送领带夹?”
“不会还是女性朋友送的吧。”
“这么一说,里伯山君有女朋友了么?”
里包恩:“还没有。”
听热闹的几人:“哦哦——诶——”
旁边的男同事适时开玩笑道:“那我有机会了?”
饭桌上登时哄堂大笑。
“走开啊!你不是都和女友订婚了吗?”
“而且退一步说也轮不到别人吧,没看里伯山君都戴起来了吗?”
“别管他了,这家伙每次开玩笑就跟被触发关键词一样,上次也是。”
“上次?”
“上次可搞笑,有个销售部的半天没收到他的答复,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想你。”
“噗……好恶俗。”
“然后被领导抓去骂了,我都说了口嗨不可取吧。”
被当面说坏话的男同事刚灌没两口酒,不服气地扯起嗓子:“我这叫风趣,你们懂什么啊?没事叫我‘这家伙’,需要热场子的时候就叫我‘大人’。滚滚滚。”
闹腾腾的气氛炒热、拔高到一定程度,便又像扬起一把沙似的,片刻便轻飘飘地落下。一个事情的讨论价值被嚼烂了,见了底,于是在碗筷碰撞声中静了两秒,才拨出新话题。
“我说啊,之前那个人事离职……”
“嗯嗯,对了,上回……”
总而言之,绕不出生活里的琐事、旁人的八卦与对上司的吐槽。
我不时接话,偶尔一起笑。然而心里装着些不大不小的事,主要只是听一听,吃一吃。
吃了大约六七分饱,就着小菜和同事喝酒。
里包恩还没长大时拿酒就拿得很理直气壮,长大了更是不介意别人来找他喝。
我一开始没管,回头才发现他已然喝了两大杯生啤,正和找他碰杯的同事喝新开的烧酒。
想着他应该自己有分寸,我继续听一旁的人声情并茂地讲自己以前暗恋过的同学。结果余光瞥见里包恩一杯接一杯,那个同事也不服输,坚持不懈地主动给他续酒。一看就是想灌醉新人。
我无语。握着玻璃酒杯伸去,用手背把里包恩的杯子往边上一推。
“有点前辈的样子行不行,还给人混着酒喝。”我稍微抬了抬下巴,调侃道,“而且你脸都红了,不能喝就别在新来的这里找存在感。还是说之前没喝过我,怕了?”
捧着酒瓶的同事立刻用那无处安放的胜负欲给我满上。
“谁怕你?”他本就喝得有点多,嗓门也大起来,“以前是我没准备充足,现在不一样了!都看好,我今天必把友寄喝趴下!”
我提前免责:“我可没说要跟你比酒量啊,你也少喝点。”继而扭头环视一圈,举杯道,“待会儿所有要继续喝酒的都把紧急联系人报一下,不要没人照顾出事了。都别逞能。这杯我干了。”
在场的人纷纷起哄应声。
里包恩则一点没被影响,反而礼貌地用最后半杯酒跟我碰了一下:“谢谢了,友寄前辈。”
“别放心上。”我说。
一杯烧酒下肚,脸不红心不跳。气得输不起的同事又给我倒满。
他四处找理由劝酒,比如:“给新人挡酒就要有挡酒的觉悟,喝两杯!”
再比如:“你刚才看了帅哥服务员一眼,喝!”
再再比如:“是不是九大的?是不是?是就干了!”
十五分钟后,上了个厕所回来。放话要喝倒我的家伙眼皮沉重,目光呆滞,满脸通红地伸手拿酒瓶,拿一下、两下,没拿到。
“他下线了。给他妈妈或者哥哥姐姐打个电话,问一下谁有空。”
我向饭局组织者之一示意。后者笑得不行,忙比个OK的手势。
在此期间,有人临时有事,提前离席;有人菜但爱喝,被气氛带着跑,不出意外地红着脖子趴在桌上。也是联系朋友来接。
酒精总是能让人暂时把一切抛之脑后。
但我是越喝上头,越容易沉在心事里的类型。即使和酒量好的同事边喝边聊的氛围轻松惬意,在发觉自己话越来越少之际,我也就知道自己不能再喝了。
于是多贪了半杯,结束。
我摸了摸微微发烫的眼睑,爬起来,不小心踩到坐垫边缘晃了一晃。
“喂,你自己行不行?”没喝酒的人关心道。
“行。”
摆摆手,我慢吞吞地摸去再上个厕所。路过镜子时瞥了自己一眼。
我喝酒不上脸,只热不红。镜子里的人倒是依然清清楚楚,人模狗样。我洗了把脸,回去,饭局也到了尾声。
包间里倒着最后一名醉鬼。清醒着的,加上后辈和我只剩下三个人。组织者任劳任怨地联系家属,见我揉着眼睛回来,顺口也道:“虽然看你挺清醒的,但估计问问,有人接你不?”
“有。”我言简意赅,“我会联系,别担心。”
而且会来接我的人,不管在哪都会很快就到。
和那个讨人厌的前任不一样。我心想,他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在电话里抱怨我喝酒,也不会和我吵架。
“那好,我先送这家伙回去,她室友电话打不通。”
“嗯,路上注意安全。”
账已经提前AA结了。等待清扫的服务员候在包间门口。后辈提起两个包,凑到我跟前,说了什么走吧之类的话。
我转头,第一眼只瞄到浅色的条纹西装,皱皱眉。
“没事。你先走吧。自己路上慢点。”我平静地找手机,兜里没摸到。见公文包在对方手里,便伸手。
触感不对,居然不小心握到手背。我道了声抱歉。公文包便被好心提了提,递来,我顺利接过,说了声谢谢,回头见。
条纹西装在原地停了一会儿,走了。
我翻到手机。与门口鞠躬的服务员打了个招呼,便拨出置顶的联系人电话。
脑袋顶开帘子,走出居酒屋。夜幕低垂。我被兜头吹来的冷风糊了一脸,眯起眼,意识险些恍惚,不由感慨混酒喝就是容易出问题。
真是艺高人胆大,下次还是老老实实喝一种酒吧。不过我突然也有点记不清是为什么混着酒喝了。
耳边的拨号声好像比平时稍微长了一点。
就当我以为不会被接起来时,蓦地一静。紧接着,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颇为失真地钻入耳廓,低沉得让我觉得有几分性感。
“喂?”
我沉默须臾,“不好意思,打错了。”
挂断。我诧异地看着通话记录里的备注,明明没有打错。再拨出一次:“里包恩?”
另一边安静了两秒,接着响起我无比熟悉的小婴儿稚嫩嗓音。
“ciao,新奈。”
望着眼前繁华而寂冷的街道,不远处张灯结彩的桥梁,我忽然很想哭。忍住了,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声音却还是委屈得不像样。
我只好小声说:“我把地址发给你了。来接我。”
我的脑袋里闪过一个转瞬即逝的“好晚”。
这家居酒屋离市中心有一段距离, 如今这个地段小店多,生意都不错,只是行人稀少。窄小的马路边一团团地排着路灯昏暗的光。我还是坐地铁来的, 和……
唉, 我不是和里包恩一起来的吗?
呼出的气在凉飕飕的夜风里更显闷热。我杵在店门口的绿植边,没多久站累了, 蹲下。
手机和包抱在怀里,两手托住沉重的脑袋。我盯着地上从店里漫出的些许暖光, 心里觉着怪。但后劲有点大, 我没力气想,干脆就不去想。反正保镖应该在路上。
没醉没醉。
我默默感受着手指头的存在, 心里嘀咕。忍一忍, 过会儿见到人, 千万不能真丢脸地哭出来。虽然我知道这是酒品不太好导致的夸大情绪, 其实也是正常的,因为我一不注意想得太远,俯瞰到与人终有一别的结局,便会轻易地擅自怀念。但这样并不尊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