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那,那等他回来再说!”他捏紧拳头放话。
小心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顶着死鱼眼在心里吐槽。这小鬼哪骗来的无辜市民?不过算了,就当家里有小孩带同学做客。
“家里还有点乱,请别介意。”我让出一条道。
三人颇为拘谨地跨进玄关里脱鞋,闻言紧急摆手。
“不不不,没有关系的。”
“不用太客气,既然是史卡鲁的朋友,把这里当自己家就好了。”
“哪、哪里哪里,”其中一人却说,“怎么能和史卡鲁大人用朋友相称呢!”
我眨眨眼。
回客厅尽量收拾了一下茶几台面,再翻出备用的坐垫,排半圈。
比起大摇大摆就坐地毯上拿遥控器的史卡鲁,他带来的三个手下落座时都诚惶诚恐,老老实实地跪坐着,两手搭在膝头,眼观鼻鼻观心。
我没有刻意放轻声音,只是平常道:“喜欢喝茶还是果汁汽水?”
年轻人们纷纷表示喝普通的水就可以。我直接拿出冰箱里的橙汁、可乐,两个男生便不好意思地选择了可乐,女生活泼一些,选了橙汁。
囤粮里的袋装曲奇和糖果也装盘摆上。
再到水池边切一盘水果出来时,史卡鲁与三人都已经把头盔摘到一边。
比我预想得还要年轻一点。男生最大的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女孩更显小。此时在边喝饮料,边崇拜地围观小孩打怪猎。
发色都染得和史卡鲁似的张牙舞爪。一个大红色,一个明黄色,一个墨绿色。
红绿灯啊。
见我端着果盘过来,原本伸脖子趴桌子的小朋友们立即坐正。
小绿是女生,红着脸道:“谢谢姐姐。”
我朝她一笑。
聊了几句,得知三个人的确只有高中年纪,但是都辍学在外打工。白天兼职,晚上当暴走族——怀揣着热血的信念,加入了当地某个比较弱小的组。
前不久老大卷钱潜逃,组织分崩离析。没人愿意接手,成员没有依仗,一被别的组认出来就会遭到欺负。
有一天,小红和小绿被围堵。史卡鲁恰好路过,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替两人挨了一顿打。
年轻人们被这位小婴儿坚韧不拔的精神所深深折服。
遂拜为老大,愿意为他赴汤蹈火。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我想到史卡鲁的不死之身,感慨:
“那你们一定要长命百岁啊。”
三人听了却一怔。不知道脑补了什么没必要的东西,望向我的眼神都感动汪汪。
至于小黄则是后来不经意间看到新·卡鲁卡沙的自主训练,心生向往,便中途自荐加入。
聊着聊着,气氛活络不少。游戏特效声激昂澎湃地在电视里闯荡。少年人时不时互抢饼干吃,也会挨着脑袋大声密谋地讲悄悄话。
饶是我作为大人识趣地回了卧室,留给他们自己玩的空间,还是多少听到一点嘀咕。
“史卡鲁老大,那个里包恩真的是坏人吗?”这是小黄。
“你这是什么问题?本大爷还能出错不成!”
“但是老板姐姐好像和他很熟啊,”小绿说,“好人的熟人应该不至于太坏吧。”
史卡鲁一噎。
很快,他结巴道:“总而言之,你们要知道里包恩那家伙就是个很狡猾的人!”
三人:“噢噢。”
史卡鲁:“他很会空手套白猫!满口谎言!油嘴滑舌!”
小红:“那是空手套白狼吧?”
史卡鲁:“都一样!”
静了一会儿。随后,小绿沉声:“老板姐姐不会是被骗了吧。”
众人大骇。
我戴上耳机。
手机讯息里,里包恩表示去帮阿龙处理一点事情,会晚点回。
我边听音乐,边抽了本推理小说,坐靠在床头打发时间。直到六点多。正看到精彩处,隐约听到卧室外面一阵唐突的鸡飞狗跳。
放狠话声、喊打喊杀声与急促的脚步声四窜。
事发突然。我算是第一时间摘下耳机,外边却已然一片死寂。
迅速出门一看:客厅没人,余留着没吃完的果盘和零食。走到玄关,只见屋门大敞。户外天色黯淡,从走廊里挤出的一方天空呈现出冷灰的雾蓝色,是黑夜的前兆。
一名穿着灰色制服的快递员站在门外,压低的鸭舌帽挡住了眉眼。
他一只手托着纸箱,另一只手赫然握着一把手枪。嘴角冷冷地下撇。
“……”我趿拉着拖鞋走上前,“他们人呢?”
“刚才有谁在吗?”快递员微微抬起头,“我敲了门,它就自己开了。”
枪支蓦地变形,神奇地化作一只同样戴着迷你制服鸭舌帽的绿蜥蜴。小变色龙趴在男人戴着白手套的手背上,被稳稳送回肩膀。
我伸出手指,列恩便把脑袋凑来,亲昵地舔了舔指尖。
快递员适时开口:“它正在努力工作,女士。请不要在上班时间搭讪员工。”
“长得可爱也没办法吧。”我板着脸回应,“笔呢,我签收。”
快递员把夹在胸前口袋里的黑笔递来。
我看了一眼纸箱贴的单子。嘿嘿,哈士奇洗碗机。签了。低头签名之际问道:“衣服有吗?”
“在这里。”他把签好的纸箱放到地上,换了个小号一点的。
果然还是买了啊。
我很满意,一并签收。把箱子放进玄关,握着门把手便要关门:“谢谢你,辛苦了。”
“请等一下。”
业务十分专业的快递小哥叫停,从口袋里拿出清单,点了点。花了两秒确认完毕,接着煞有其事地塞回单子,转身蹲下,“还有人给您送了东西。”
“是什么?”
“我找找。”
我稍歪了歪脑袋,看着他从地上的大快递袋里陆续掏出书本、咖啡豆、玩偶、电锯、狙击枪、巫毒娃娃、手榴弹、抗肩型火箭炮等等诡异物件。
好奇心直降成吐槽欲:“那种武器不要在居民楼里乱掏啊!”甚至还有巫毒娃娃,你们杀手的手段有必要丰富成这样么!
然而背对着我的男人对此番正义谴责充耳不闻。
“哦,在这。”他道。
包装纸的塑料摩擦声显得清脆。快递员站起,转过身。
臂弯里静悄悄地躺着一束香槟色玫瑰花。
鲜艳、娇嫩,比热烈的红玫瑰要含蓄,又比纯粹的白玫瑰更钟情。花瓣如曙色,醒得很漂亮,每一朵都大胆地层层怒放着。被渐暗的天际衬得愈发细腻。
它们不会讲话,却好像盛满了倾诉感。一些没说出口的话似乎都有了具象的表达。
我接过花束。
不大,一小捧。抱在怀里刚刚好。不至于重得产生负担,但也能搂个满怀。
我注视着它,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过了这么多年,我自诩好好地学会了爱自己,也幸运地找到了很多人都没有的享受爱的能力。可原来与幸福离得近的时候,人还是会不知所措。
抬起头,里包恩就这么看着我抱花的样子,唇边露出一个安静的微笑。
他捏着帽檐压了压。
“喜欢吗?”一个笃定我会喜欢的语气。
我问:“没有寄语,这是谁送的?”
快递员翻翻单子:“来自一位叫柏林的先生。他祝您有个美好的周末。”
“喔。”我左右环顾,走廊没人经过。便空出一只手,向他招招,五指拢在嘴边要说悄悄话,“我也有话跟他说。这里不好大声讲。”
里包恩顺从地弯腰附耳。
我于是踮起脚,轻轻亲了亲他的脸颊。
第65章
我敢保证这个脸颊吻不含任何暗示, 仅仅单纯地传达了各种意义上的关于喜欢的信号。而里包恩明显也接收良好。
他只是微不可查地一怔,随后定定看了我一眼。
纵使囿于鸭舌帽檐的阴影之中,那双乌黑的眼睛也仍然沉沉地忽掠着动人的神采。我望着它们, 心跳一声比一声高, 不自主地眯起眼闷笑。里包恩几乎在同时勾起唇角。
明目张胆的气息缠绕着两方笑意。
男人并没有直起身。他的手掌抚到腰侧,隔着衣料也能感觉到棉纱白手套粗糙的触感。
侧着脑袋, 蹭蹭鼻尖。
然后是慢吞吞的吻。
一开始轻如羽毛,若即若离。一搭没一搭地贴合、摩挲、轻舐。
我只单纯觉得站在门口不太好, 拽着里包恩肩膀制服的衣料往里倒退了两步, 打算最后再亲他两口终止。结果不知怎么,或许是仰着头承吻时方向感失灵, 只听几声凌乱的脚步夹带着关门声, 脊背就抵到玄关鞋柜边的墙壁。紧随着压来的亲吻越探越深。
鸭舌帽掉在脚边。
呼吸又湿又热, 交缠勾结。咫尺之间辨不清是谁更急促。一时半会儿, 耳边尽是轻微而暧昧的换气声与唇舌吞吮的渍响。
后颈隐隐发麻。
我感受得到理智的清醒,却又不受控地下沉。恍惚间发觉后腰一紧——是里包恩的手臂搂在腰间,整个人贴着墙面被托起悬空几厘米,拖鞋滑落在地。
怀里的鲜花被抽走,放上柜子。
手忽然没得抱, 只好搭上里包恩的肩背。距离轻而易举地再缩小,压近。令人错觉在昏闷的热带里相拥。
我回过神, 在细密紊乱的呼吸间隙里别开脸, “好了。”
粗重的吻顿时印在耳垂。相比起估计烧红得彻底的耳朵,他的嘴唇甚至泛着冷。温度差激得我忍不住打了个颤。
里包恩没应声。
又开始低头亲别的地方。脸颊、下颔,到喉咙。
今天穿的休闲长袖是圆领, 他轻而易举便吻到颈窝。还搞小动作。
我倍感不妙,只穿着袜子的脚踩在里包恩小腿上稳住重心。一手揪着他后背的衣服扯一扯, 另一手紧急制动,捂住这个不务正业的快递员的嘴。
“里包恩,”我二次制止,“你放在外面的东西不要了?”
男人总算抬眼瞥来,细长的眉毛微微蹙起。
灼热的气息纠葛着铺洒在掌心,有点痒。我见能停下,想要收手却也没来得及。手腕被猝然捉住,拖到唇边;他偏过头,慷慨地在掌根又亲了一下。
杀手说:“无所谓,谁喜欢谁拿去。”
“不行,去收了。”我会被邻居举报的。
里包恩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望回去,第一反应只是想着他睫毛好长。补充道:“待会儿还要录一个开箱视频给美久。你先放……”开。
没说成。连着手腕也被死死按在墙上,蹬他腿也不起作用地被迫再接了半天吻。
快递员这才听话地出门回收物件。
我抱着纸箱和花束回客厅,仿佛灵魂都被磨平棱角。冷静地反省了一番我到底为什么会看上这个耐心比心眼还小、睚眦必报有仇必还、一不高兴就要折腾人的幼稚鬼。
而且是不是太快了,跳过了什么步骤?不太对吧?
哪家好人刚确定心意就抱着一阵啃的?
我凝重地绷着脸,沉思半晌。想要捋一捋逻辑,可情感上又不觉得有不习惯或排斥的地方。似乎一切都只是顺其自然地发生。
手背捂捂脸。还是烫的。
于是把这辈子最难过的事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心头赧然的热意才消解几许。
现在天慢慢冷下来,嘴巴本就会发干破皮,亲久了更容易裂。我简单盘算一下家里护肤品的存货,回头还得买两支新唇膏。
随手收拾收拾茶几和地上乱放的游戏手柄。
里包恩再出现在眼前时,已经换回了平常的黑西装。
“你把史卡鲁和那几个孩子丢哪了?”我把桌上才吃了一半的曲奇扔进垃圾袋。
“三途川。”
“哦。”算了,应该没大事。
“那家伙说要正式打败我,一雪前耻。但连分给手下的武器都没有。”
里包恩轻哼一声,倒是平静道:“跑腿的就算给自己重新找了跑腿,到头来也还是个没长进的跑腿罢了。”
我:“不要用名言警句的语气说这种话啊。”
里包恩:“我饿了,新奈。”
我:“点外卖吧。”
家里的食材也一样即将告罄,改天再去趟超市。
等披萨外送期间,我心情很好地录了个开箱视频(由里包恩版手机架执行录制),热烈欢迎哈士奇洗碗机:
小机器方方正正,并不怎么占地,头上顶了个拳头大的灰白狗头,憨态可掬。机身的涂装则是哈士奇的毛色,左右侧各画了两只脚。
插电检查功能。
没有损坏,齐全且灵敏。
我把视频发给美久小姐。后者可能在忙,没有马上看消息。
接下来是衣服。
实物和下午在照片里看到的没有任何出入——一件淡黄色打底,胸口绣青龙的针织衫。摸起来质地柔软亲肤,不愧是万能的家庭主夫手工缝制。
我坐在地毯,两手拎着针织衫举起,对准靠在沙发里的里包恩稍加比划。
“正好就快到穿毛衣的季节了。”我思索道,“这是阿龙先生按自己的码数缝的吧?你虽然骨架宽,但好像比他瘦一点,穿起来应该也挺合身的。”
保镖正伸手给自己倒了杯热茶,闻言睇来一眼。
“他最近确实吃胖了不少。”
里包恩说,“我中午也顺口提醒了一下。看他那副表情,回去大概会再报十节瑜伽课吧。”
我叠起衣服,礼貌地沉默一秒。
“你跟他说了什么?”我问。
“正好说到隔壁楼有个人中年发福,身材走形后妻子经常加班不肯回家的事。”
“然后你就直接说他胖了?”
“我没说。我的原话是‘你再这么松懈下去不怕步他后尘吗’。”
“有什么区别!那还不如直说啊!”
茶香氤氲。里包恩不紧不慢地啜饮一口红茶。
“收摊后,他要去和主妇协会的会员一起去甜品店,我临走前再好心说了一声会胖的。总的来看,也就委婉地劝过两次。”他说。
我诚心评价:“哪委婉了。他最后去了吗?”
“没去。”
“你真是富有压迫感啊。”
“有吗?还好吧。”嘴角又翘翘。
小样,还得意上了。
没多久外卖送到。就着电视的当红热播剧下饭,解决完晚餐。
天黑得很快,客厅早早地开了灯。
我从吃饱后就撸起袖子翻箱倒柜。里包恩中途下楼扔了个垃圾。直到屋门再次响起开合声,我还踩在凳子上垫高,伸手去开吊柜。
先是挂外套时衣料摩擦的细响,而后一静,几声脚步由远至近。身后站来一个人。
“你在找什么?”
“花瓶。”我往柜子深处探头一看,“我记得刚搬过来的前两个月还有尝试插花。当初心血来潮,忙起来后就没心思照顾,瓶子好像放到——”
喔,找到了。
由于呆在橱柜里,倒没有积出太厚的灰尘。
“只是透明的普通水晶工艺,不过这个纹路我还挺喜欢的。”
我说着,小心地关上吊柜门,回过头。
借助于三十多厘米的软凳,我此时比里包恩的个子还要高一些。
好令人怀念的视角。
保镖这回没有戴圆顶帽,微微抬头看过来,我能清楚地瞧见暖色的灯光打在他眉眼上的模样。
即使他长大成人,五官线条不再柔软,也没了以前小小一只的萌感。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我却还是感到几分亲切。
把花瓶拿给里包恩欣赏。
他接过透明的、底部如鱼尾裙般收窄的瓶子。垂眼时,乌黑的睫毛也轻轻地搭下。
我忽然又觉得他其实并没有长大。
被可爱到,忍不住伸手,没用上多少力气地捏捏脸。
反正能捏到就说明他不拒绝。因此就算里包恩在下一秒不带情绪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没收手。
可惜没什么肉。
我遗憾地缅怀一秒小婴儿白皙软嫩的小肥脸,转而用掌心轻抚上他的脸庞。指腹触摸到皮肤的细腻,以及些许刚从户外挟来的凉意。
“太瘦了,还是吃胖点吧。”想了想,我承诺道,“我不会经常加班不肯回家的,在公司多呆一分钟都是磨难。”
里包恩不着痕迹地挑起眉毛。
不等他反应,我接着说:“顶多下班后坐在车里听音乐、玩手机、找朋友聊天,到了十一点才疲惫地回到家,把锅推给领导,说对不起最近社里特别忙太累了欠你一次……嗷!好痛!”
我目死地捂着脑门。本已经褪去的宿醉感仿若卷土重来。
果然一点变化都没有!我都要问出“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这种定番被渣台词了啊!
里包恩这才沉声开口。
“先不说我会接你下班。”他语气不变,“某种程度上说,我也不喜欢有人欠我什么不还。”
施施然收回魔爪的杀手后退半步,向我伸出手,掌心向上。
我只好哼哼一声。一面扶着脑袋,一面搭住那只宽大的手掌,从凳子上慢慢下来。
说到平日里的接送,我突然想起先前的计划。但如今一想似乎失去了实施的理由:一是这位保镖完全没有想答应的苗头;
二是在原来,我多少会觉得被误认成暧昧关系有些麻烦,虽说不介意,解释起来也累。而现在看来不再有什么解释的必要。
至于分床睡,我还是认为需要。
不过想到里包恩那一通操作,我权衡片刻,还是算了。跟这种闲着不用上班、精力充沛还喜欢恶作剧的人士对着干实在很耗精力。
在水池边将花瓶洗洗,擦干加水。放点食盐。
再把玫瑰一朵朵插进瓶身。
塑料包装塞给里包恩处理。鲜花暂放在灶台边,我满意地退两步端详。
很好,插花天才。
某些人原本还想插手帮忙,被我遣送回客厅喝他的凉茶。这会儿才拿着他的茶具路过来洗,顺便也凑来看。
“打算放在哪?”里包恩问。
“放茶几我担心容易打坏。”我说,“还是放电视柜旁边吧。”
“喔。”
我侧过头,看了他一眼。
男人穿的黑色衬衫此时解开一粒纽扣,领带也松垮地耷拉着。正一手勾着茶杯耳,一手插着兜,与我一同并肩注视着透明瓶里缱绻盛放的花朵。
随即,他转眼对上视线,神情显露出一丝诧异。
我没多想地伸出手臂。
转身一步抱住他的腰。侧耳正好对着里包恩的胸膛,听了两秒稳健鲜活的怦怦的心跳。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闷在衬衫前襟里:“谢谢你。我很喜欢花。”话音刚落,有迈出一步的勇气就会有第二步,便仍然搂紧了保镖紧实的腰身,脑袋从他胸前仰起。
迎上那一瞬不瞬的垂落的目光,我认真地小声道:“也很喜欢你。”
“……”
他的心跳有没有也加快了一点点?我不确定;他的情绪藏得好,我也读不出。
只是能感觉到顷刻后,里包恩原本忽地有些紧绷的身形隐约放松,似乎有一次无声的叹息,又或者是不易觉察地松了口气。
我不由想到,这个看似万能的杀手一定遇到过无数危急时刻,也一定从来不缺追求、讨好与献媚。
如今面对着这样普通的拥抱,却也会突然觉得有点紧张吗?
不懂不懂。
只见里包恩一言不发地移开视线,把杯子放到一边的台面上。一声轻响。
紧接着俯身。
一只有力的臂膀揽过两肩,环紧。体温隔着衣料变得亲密无间。这全然已经是一个专心的回应了。但我还是察觉到另一只手抚上后脑勺,手指从披落的发丝间轻柔地穿过,带着我靠到他的颈肩前。
里包恩侧过头,耳鬓相抵。
他的嘴唇几乎贴在耳畔。低沉道出的嗓音裹挟着温热吐息钻入耳朵,我莫名一阵脊背发麻,心率攀升。
然而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我又很快平静下来。
一串叽里咕噜的意大利语。
听不懂。
像忘记背单词结果刚好碰上那个单元的英语听力,连蒙带猜的同时还想吐槽这是谁发明的鸟语。
我沉默一瞬,立刻在他怀里挣扎,里包恩从善如流地放开。
“你刚刚说什么?”
“我的家乡话。”
“…………”本来面无表情都被逗笑了。我努力按捺,没忍住笑,烦得轻轻捶了下他的肩膀,“我是问你刚才说的话什么意思!”
始作俑者优哉游哉地勾着唇角,挨了一下,满脸不痛不痒的云淡风轻。晃去洗茶杯,铿铿锵锵地收茶具。一边说:“谁知道呢。没什么意思啊。”
我:“好吧,那你再说一遍,我记个音。”
里包恩:“不要。”
我:“求求你。”
里包恩:“现在没用。”
我:“我要把你偷偷塞进衣柜里的快递员cos服挂二手平台卖了。”
他迈去客厅的脚步一顿。
“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什么好不知道的!不要一脸‘你这家伙不可小觑’的表情看着我!”
几朵香槟玫瑰挨着脑袋, 乖巧而艳丽地为简朴的电视柜衬上晨曦般的底色。
晚上十点多,我洗完热水澡。出来还没瞅到史卡鲁的人影,便给他发了个消息, 询问情况。
总是大难不死的小鬼回得非常快。我相当怀疑他有时候大半夜不回来睡觉, 其实并没有在做什么正事,而是纯粹在玩。
史卡鲁:【本大爷才不会有事!】
史卡鲁:【告诉里包恩, 这次算他走运】
史卡鲁:【[怒火][怒火][怒火][微笑]】
史卡鲁:【点错了![怒火]】
收到这个独具个人风采的报平安,我也就随他在外闲晃了。顺便问了一嘴关于三个暴走族年轻人的状况。得知所有人都在为下一次复仇努力奋斗, 便为他们祈祷两秒, 接着处理自己的事。
美久今天有事临时出差,也是差不多九点钟才回了消息。
先表达了对哈士奇洗碗机入住新家的祝福, 再与我闲聊两句。精英设计师小姐这次回家很是郁闷, 因为丈夫不知道突发什么奇症, 本来都在出家中闲置了, 却又购置了一堆健身器材。
她一到家,就看见一个累得气喘吁吁的半裸纹身男,背靠墙面,屈起一条腿。手臂还搭在膝盖上,满脸大限将至的阴沉惆怅。
然后自嘲地说着什么忘却初心的我已经无法再给组织效力云云。如果不是美久小姐及时提出要吃夜宵, 恐怕早已切腹谢罪。
美久:【问清楚了才知道,原来是怕胖了被我嫌弃】
我:【原来如此】
美久:【可是, 其实要胖也没那么容易吧?】
我:【是的】
美久:【何况他在家做家务的运动量那么大】
我:【没错】
忙碌到深夜才休息的设计师发了个叹气的表情贴纸。
【也不知道是受到谁的刺激了】她感慨道。
我半躺在柔软的床上, 背靠毛绒海豚,平静地打字:【会传播身材焦虑的人真是个坏蛋】
再多闲扯了十分钟,便和美久互道晚安。
某个坏蛋正好泡完澡, 换上睡衣,走进卧室带上门。
与平时一样, 没事就各做各的。我刚回完消息,Gmail就开始不长眼地逢年过节般嘀嘀作响。因此我冷漠地盯着手机三秒,眨眼两下,深呼吸一次,一改懒散躺靠的姿势坐起身——回邮件。
自动过滤冗长的问候语,挑拣出核心问题。都没什么大事,光速回完。
然后静音,只开闹钟铃声。
扭头瞄一眼:里包恩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低头认真做枪械护理,涂油擦拭。
光是暂搁在桌面的,加上他手里正在捏着布细细擦亮的,多多少少都有五六来把,型号不一。我记得他刚来时只带着一只百变列恩横行天下,现在不知道从哪神不知鬼不觉搞来这么多。
而且虽然平凡的日常里没有天天看见他拔枪,之前但凡注意过的时候,印象里好像用的都是同一把捷克制。应该是他觉得这支用得最顺手。
其它的枪如同吉祥物,拥有但没用。
果然,兴趣爱好这种事,常常就是围绕着自己可以不用但不允许没有的东西进行的。
我刚从高中毕业那一阵子沉迷游戏,于是兼职打零工买了不少卡带。到手之后最多玩了四五个游戏,也没玩完。
闲置积灰到大学开学,迫于经济原因,这个“可以不玩但不可以没有”的心态才遭受现实破击,转了二手回血。
而卧室里的书桌椅也是当初类似心境的产物。
抱着工作闲暇之余还能读读书、考考证的自信,购置一套,摆在角落。结果贪便宜,桌子买小了,坐着办公也浑身不舒服,尤其在卧室里自带懒惰BUFF。
于是居家办公的地点转移到客厅。读书就更不用说。又要应付前任,又要努力当牛马在大城市站稳脚跟,没精力。
考研的选择自然而然延后。升学早就不是主要目标之一。
要是哪天有钱有闲,指不定还有心情试试重返校园。
不过,我又想,有时候东西留着也不是完全没用。起码现在就被这位室友拉高了使用率。
脑子里无端的念头闪得七七八八。我盘腿坐床,托腮瞧着不远处斜对的人,偷偷围观专业护理。
杀手眼皮一抬,瞥来两眼。随即坐在椅子上转了个方向,背对我。
“……”我看着他黑漆漆的背影,抽抽嘴角。
这都不让看,小气。
心知肚明这人是纯心逗我玩,我也懒得理他。把手机放到床头柜上充电,我拿起下午顺手也放在上面的推理小说,靠到床头继续读。
我看书的速度向来很快,何况只是剧情流。刚买来的那两天看了五分之一,下午就翻到一半。
等身侧的床单传来下陷感,肩旁有谁探来一个脑袋时,我已经读完剩下内容的二分之一。差不多到线索齐聚,伏笔收线,人物矛盾即将迎来最后一段爆发转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