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善还真没考虑过这件事,忍不住转头偷偷觑了眼霍去病。
霍去病并没有立刻和他讨论去留之事,而是开口说道:“你总得去长安认个门,不然以后你去哪里看我?”
刘彻看了眼霍去病,觉得这小子哄起小孩来还挺老道。只要把孩子哄到了繁华的长安城去,他哪里还愿意回来这乡野之地?
刘彻笑道:“没错,你连家门都不认识,怎么去看你爹爹?你莫不是撒谎骗人?”
霍善急道:“我才不会撒谎!”他总感觉霍去病他们好像在挖陷阱给他跳,却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陷阱,不由转过头看向李长生。
李长生见霍善有些着急,知道霍善向来敏锐得很,已经察觉霍去病是想哄他去长安、再也不叫他回来。
他自然是舍不得霍善去长安的,可是刘彻张口就是给霍善封侯,这是多少人终其一生也求不来的好事,如果现在由着霍善拒了这份前程,日后霍善后悔了怎么办?
李长生摸着他的脑袋安抚道:“师父陪你一起去,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霍善听后心中大定,和霍去病商量起来:“不能去很久,我还要回来给师弟和小白讲《孙子兵书》,去太久的话小白都不认得我了。”
霍去病疑惑:“小白是谁?”
霍善道:“就是霍小白,我们家前天买回来的驴,嘴巴特别白,所以叫小白,跟我姓的!”
说到这里,他就开始给霍去病三人介绍他们是那天怎么决定霍小白跟谁姓,并且当场掏出五铢钱给他霍去病三人演示了一遍,表示五铢钱的此等妙用是东方朔教他的。
霍去病三人:等等,这里为什么会有东方朔?
刘彻忍不住多看了李长生一眼,这人和东方朔也认识?
还有,为什么这娃儿打算给一头驴讲《孙子兵书》?他自己能读懂了吗?
小孩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虽然过程不如刘彻想象中精彩(霍去病实在太镇定了),但是出来一趟白捡个看起来很机灵的孩子,刘彻几人心情还是很不错的。
霍去病让李长生帮霍善收拾点东西,毕竟怎么都得小住几天等封侯旨意下来,绝对不可能当天去当天回。
李长生点了点头,起身去给霍善准备行李。
易知紧跟在李长生身后,有很多话想说,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埋头把霍善喜欢的东西都归拢到一起。
收拾着收拾着,易知就开始啪嗒啪嗒地掉眼泪。
他无论怎么被兄嫂磋磨都不怎么爱哭,可一想到霍善马上要被霍去病几人带走,他的眼泪根本憋不回去。
李长生心情也并不算好,瞧见易知这般情态后劝道:“别让阿善看见你哭。”他强忍着满心的担忧,劝说着易知也劝说着自己,“没什么好哭的,长安离得那么近,以后又不是见不到。这几天你且在家照看好小白,我很快便会回来。”
不管霍善能不能跟他回来,他们都要把家里维持原样。若是霍善在长安受了委屈,往后也有个家可以回。
他答应过师妹要照顾霍善长大成人,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食言。
易知听出了李长生话里的意思,用力抹了把眼泪,使劲点着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谁都不知道长安城中是什么光景,他得听师父的话好好替霍善守着这个家。
另一边,霍善正独自在外头陪霍去病他们说话,这是他师父刚才进屋前交给他的重要任务。
刘彻也不急着回长安,饶有兴致地和霍善聊起了《孙子兵书》:“你这么小就开始读兵书了?记得你爹小时候我想教他读吴起、孙武的兵书,他根本不愿意学,说是打仗主要看临场应对,只会照搬古代兵法根本没用。”
霍去病:“………”
说话就说话,提当年的事做什么?
霍善道:“用来识字!”
他给刘彻三人背起了兵书,先是背“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接着又背“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最后还要背“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
看到没,短短几句话就包含了数字和许多常用字,是他目前最喜欢的识字教材没错了!
其实汉代也不是没有专用的儿童启蒙教材,像《仓颉篇》《急就篇》之类的都是孩童识字的通用教材。
只可惜霍善远还没到读书的年纪,他那四个神秘老师(李时珍那几个小老头儿)又不是专业的蒙师,一般都是看霍善对什么感兴趣就给他讲什么。
最近瞧着霍善拿着五色旗蹦来蹦去,他们便琢磨着给霍善讲讲《孙子兵书》,这个比讲《千字文》《三字经》之类的安全,好歹不会冷不丁出来个还没出生的人。
不专业的蒙师碰上不安分的学龄前儿童,启蒙起来就是这么不靠谱!
霍善背兵书背得轻松自如,刘彻几人却听得惊讶极了,连全程没怎么插话的卫青都忍不住认真打量起霍善来。
好伶俐一娃儿!
他家幼子卫登已经六七岁了,背起书来恐怕远没有霍善这么流利。
这样聪明灵慧的孩子不能埋没在山野之间。
太子今年才十岁,将来有的是用人的时候……
刘彻:这个崽,我发现的!
刘彻:得给他封个侯当当!
李广:破棺而出.jpg
当皇帝,主打一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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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匈奴不灭,无以家为”和霍去病不读兵书:参考《汉书》
【去病为人少言不泄,有气敢往。上尝欲教之吴、孙兵法,对曰:“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上为治第,令视之,对曰:“匈奴不灭,无以家为也。”由此上益重爱之。】
②“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几句:出自《孙子兵法》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危也;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
第11章
有师父作陪,霍善就不怕去长安了。他还没去过长安,一路上忍不住跟他天降亲爹霍去病嘀嘀咕咕:长安城长什么样的?长安城有多大?爹你住在长安城哪头?
霍去病:“………”
这小孩认起爹来还挺干脆的,倒是他这个当爹的乍然听到孩子喊爹有点不习惯。
他小时候跟着母亲她们生活,从未听人提起过自己的父亲,直至长大成人才知晓自己的亲爹是什么人。
后来他领兵出征途经父亲所在的平阳郡,派人去把那个早已与母亲断绝联系、另娶他人的男人请过来见了一面。
许是因为从小接触的就是刘彻、卫青这样的长辈,所以见到生父时他心里并没有生出什么波动,只觉得“哦原来是这样一个人啊”。
霍去病只给生父置办了宅邸和田地,便没再过问过了。
后来再次途经平阳郡,也只是将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带回了长安。
所以对于如何处理父子关系这一点,霍去病自己也是个生手——毕竟他自己并没有和亲生父亲好好相处过。
这辈子也就见过两面而已。
不过对于怀里这个安安分分窝在自己怀里共骑的小不点,霍去病却是有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这种感觉与见到生父时的平静孑然相反。
这让他对待霍善的时候无比耐心,一路上简明扼要地回答着他的每一个问题。
新丰县离长安城确实不远,骑马只消小半日就到了。霍善坐在高高的马背上,离得老远便看见了高高的城墙与角楼。
汉代城墙都是夯土墙,远远看去土黄土黄的,可胜在它非常高大。霍善左瞅右瞅、上看下看,只觉那城墙足足有五六个他爹那么高!
至于他,一个三四岁大的小豆丁,到了城墙底下简直渺小得不得了。
最远只到过新丰县的霍善对着远处的城墙发出没见识的感慨:“爹你没骗我,长安果然好大。”
旁边的刘彻听后忍不住笑了,天子富有四海,手握生杀予夺的大权,谁到了这位置上能不以自己所拥有的江山为傲?他时常白龙鱼服行走于民间,为的就是听听众人的议论。
像霍善这种直白的夸赞,刘彻就特别爱听。
尤其他还是个三岁小儿,这个年纪的小孩儿说的能是假话吗?那肯定是假不了的。
城墙不仅高,还深,这一点霍善穿过长长的城门时就感受到了。入了城,人声越发喧嚣起来,长安城的街道修得又大又直,且被两条排水渠分为三股,中间的驰道只有奉天子之命才能走,寻常行人只能走两旁的路。
可光是这供普通人行走的街道就已经比新丰县的街道宽敞多了。
出了往前走的直道,还有一条环长安的环道,可以沿着城墙把长安城绕上一圈。
霍善坐在马上左看看右看看,看什么都觉得非常新鲜。这就是长安城吗?他又开始问霍去病每条路都通往什么地方。
得知还有一条环城路的时候霍善顿时来了兴趣:“我能走吗?我什么时候能去走?”
刘彻道:“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怕是走不完一圈。”
霍善自有自己一套逻辑:“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总有走完的时候!”
霍去病道:“我现在骑着马带你走一圈,以后你再自己走。”
霍善听后立刻雀跃起来:“好!”
霍去病别过刘彻和卫青两人,与李长生一起带着霍善去走那条环城大道去。
霍善本来就是个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小孩,第一次去县城时便把所有见到的岔路都给问了一遍,这会儿他也一样问东问西,还嫌弃霍去病答得不够仔细,要霍去病调转马头带他过去亲眼看看。
“我得统统记下来,下次带师弟和小白过来走走。”霍善向霍去病表示自己不是特意为难他的,而是肩膀上背负着特别大的责任!
霍去病不是没接触过小孩,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有不少表弟,连带太子刘据都要喊他一声表哥来着,只不过像霍善这样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性格和他可真是一点都不像。
估计就算冷不丁把他扔去单独和刘彻相处,他也能直接和刘彻混熟了,追着刘彻姨公姨公地喊。
霍去病满足了霍善环城逛一圈的心愿,才终于带着他抵达冠军侯府。自从去岁一路杀到狼居胥山,完成了前所未有的“封狼居胥”成就,刘彻便命人给他建了这座府邸。
这次霍去病没再拒绝,因为他把弟弟霍光也带回长安来了,总不能整天带着弟弟去舅舅卫青家蹭住蹭吃蹭喝。
天子亲自命人建造的府邸,自然是处处都装点得富丽堂皇。霍善看到大门后就夸道:“好威风的门!”
霍去病笑了笑,并不觉得霍善看到啥都一惊一乍,只觉得他率直可爱。他将坐了一路马背都没喊累的霍善抱下地,牵着他往大门方向走。
主人回府,中门大开,仆从出来牵马的牵马、迎接的迎接,俱是恭谨有礼。
与仆从一起出来的还有个穿着郎官服饰的少年郎,约莫才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唇红齿白、很是俊秀。
“阿光。”霍去病见了少年,朝对方招招手,让对方过来与霍善相见。
少年郎便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霍光了,他听话地走了过去,恭谨地向霍去病问好:“兄长!”
霍去病道:“这是阿善,是我流落在外的孩子,陛下已经见过了,接下来应当会择日召他入宫觐见。你是阿善的叔父,平日里我不在家时你要看顾好他。”
霍光心中微惊,看向霍去病牵着的小孩儿,完全没想到霍去病出去一趟竟带回个孩子来。
他现在因为霍去病的缘故得了个郎官的差使,实际上做的事也就是帮霍去病看看家、备备车架之类的。即使是这么寻常的事,霍光也做得非常认真,因为他知道世上有许多人想要这样的机会都要不到。
比如他们父亲就在家乡当了一辈子的小吏,郎官这种职位他们父亲绝对是想都不敢想。
霍光的震惊转瞬而逝,接着他便对霍善露出了笑脸:“阿善饿了吗?我叫人去备些饭食。”
霍善已经与霍去病相认,在他心里他与霍去病便是一家人了,而霍去病说眼前这人是他叔父,他也就没有假客气,摸着自己的小肚皮掷地有声地说道:“饿了!”
霍光笑道:“好,我这就让人去准备。”
霍善道:“还渴!”
霍光对他的要求照单全收。
霍善被霍去病两人引着往里走了两步,猛地又想起自己的师父。他转过头去一看,看到李长生和平时一样跟在自己身后,才放心地继续迈开小短腿大步往里走。
霍去病没错过霍善往回看的小动作,便对李长生说道:“我也想在府中弄个石碾道,不知先生能否多留几日帮忙弄好再走?”
李长生这个当师父能为徒弟准备的东西,他这个当爹的当然也能准备。
为了表示自己并非卸磨杀驴、过河拆桥之人,霍去病还让霍光在府中给李长生单独留个院落,只要李长生愿意住,这个院子就永远为他保留。
李长生道:“将军有心了。”
霍去病在外并没有礼贤下士的名声,甚至还有人说他治军有些不近人情。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霍去病从小以勋贵身份长大、年纪轻轻就已经位列公侯,难道还指望他深谙人情世故、处处体察人心民情?
据传他连第一次去见自己的生父,都是由当地太守亲自迎他到落脚处,派个小吏去把他生父带过来相见。
如今霍去病能做到这种程度,全是看在他这几年悉心养育霍善的份上。
目前看来,冠军侯府这边不至于让霍善受委屈。
霍善并不知道他师父心里的诸多思量,只觉冠军侯府大得他走不过来。
他的住处被安排在霍去病院子里,靠他的小短腿去找李长生要走很久,于是他抱着李长生的腿不撒手,要李长生晚上陪他睡。
小孩子到了陌生地方警惕心是很强的,哪怕霍善已经认了霍去病这个爹,这会儿还是很担心李长生会突然走掉。
霍去病看在眼里,知道霍善现在最信任、最依赖的还是他师父,便依着霍善的意思说道:“先生就先陪他睡一晚,等他习惯了再说。”
李长生点头。
师徒俩就这么暂且在冠军侯府安顿下来。
另一边,刘彻和卫青已经回到宫中,刘彻换回常服,闲坐着与卫青讨论起霍去病父子俩来。
刘彻笑道:“早前总觉得去病还小,没想到一转眼他都给人当爹了,还当得挺有模有样的。”
霍去病回长安路上可是一直护着那孩子,谁见过威名赫赫的冠军侯骑马骑得那么慢?
他可是能带着几百人深入敌后、眼也不眨斩杀匈奴过千人的家伙,什么时候这么小心翼翼过?
卫青算是看着霍去病长大的,提起霍去病来语气不免也多了几分亲近,笑着应和刘彻的话:“他对阿光也挺有兄长的样子。”
人大抵都是要在开始承担起责任的时候才会成熟起来,霍去病也是这样,若不是有了为人兄、为人父的责任,他瞧着永远是个满腔孤勇的少年郎。
刘彻对霍去病这颗冉冉高升的大汉将星很是满意,愈发觉得给霍善封侯之事宜早不宜迟,当即命人去把刚走马上任没多久的丞相庄青翟喊来商议。
霍小善:唉,大家都爱崽,但崽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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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霍去病见亲爹:参考《汉书·霍光传》
【既壮大,乃自知父为霍中孺,未及求问。会为票骑将军击匈奴,道出河东,河东太守郊迎,负弩矢先驱,至平阳传舍,遣吏迎霍中孺。中孺趋入拜谒,将军迎拜,因跪曰:“去病不早自知为大人遗体也。”中孺扶报叩头,曰:“老臣得托命将军,此天力也。”去病大为中孺买田宅、奴婢而去。还,复过焉,乃将光西至长安,时年十余岁,任光为郎,稍迁诸曹、侍中。】
太守郊迎,背着弓箭到当地传舍等着亲爹来拜见自己
不愧是冠军侯!
第12章
霍善不知道自己即将达成三岁封侯成就,他的日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第一天暂且在家中吃饭,第二天早上要去卫青家认识几个表叔,接着还得看看宫中宣不宣召他进宫见见皇后以及太子。
虽然中午吃了点东西垫肚子,傍晚那顿饭还是非常丰盛的。
霍善被领到非常宽阔的堂屋里,因着天气还有点热,所以堂屋中架设着一架十分精巧的七轮扇,顾名思义就是有七个转轮相连的大扇。这七轮扇只需要一人操作,便能满堂生风,着实是消暑利器!
霍善没见过这东西,见有一仆僮在那摇扇,登时来了兴趣,跑过去跟人说他也要摇摇看。由于七轮扇用的是转轮,摇起来还真不费劲,连三四岁大的霍善都能轻松摇动。
瞧见大扇子呼啦啦地转动扇风,霍善立刻哒哒哒地跑去把他师父李长生拉到七轮扇面前,话都还没说呢,那双贼亮贼亮的眼睛已经明明白白写着这么一句话:“要这个!师父!给我做这个!”
李长生:“………”
李长生蹲下研究七轮扇的构造。
其实也不难做,就是转轮须得吻合得足够精巧罢了。
“回去后给你做。”李长生说道,“不过都快入秋了,今年怕是用不上了,明年再做吧。”
霍善连连点头,又兴致勃勃地呼啦啦地转了好一会七轮扇,直至闻到肉香后才屁颠屁颠跑回自己的食案前洗净手等开吃。
别看他生在乡野,饭前便后要洗手的习惯他记得可牢了,是个非常爱干净的小孩儿。
连刚跻身郎官之位的霍光看到他那娴熟又认真的洗手动作都忍不住把手多洗了一会。
晚饭吃的是烤羊腿,大大的羊腿下足了香料,炙烤得香喷喷的。
羊肉对于寻常黔首而言属于过年过节都吃不起的东西,霍善年纪小,李长生也不会特意给他买羊肉吃,所以他还没尝过羊肉的味道,而且还是这么大一根羊腿!
霍善左看右看,一时不知该从何下手,他转头看向霍去病,想学学霍去病是怎么个吃法。
霍去病注意到他望过来的目光,问他:“你牙齿都长齐了,应该咬得动?”
霍善点点头,可咬是咬得动,这么大只羊腿该从哪里咬起呢!他不懂就问:“怎么咬?”
一只羊腿连着骨头足有七八斤重,对霍善而言着实是庞然大物。虽然中间已经被划了十几道,烤熟后肉都是一块一块的,可摆上桌时看起来依然是又大又完整的整只羊腿。
这可怎么吃才好哟!
霍去病道:“直接拿起来吃就是了,你要是觉得不习惯,让人帮你把肉切下来也行。”说着他拿起自己面前那只羊腿给霍善示范了一下,一口下去,烤得十分入味的羊腿肉就这么被他咬掉了一块,露出里头格外细嫩的肉质,看着就令人食欲大增。
霍善看着觉得自己学会了!
他卖力地捧起自己面前的大羊腿,啊呜一口咬了下去,吃下了对他而言老大一口的肉。等他开心地把肉咀嚼完吞下去,看看自己咬出来的小缺口,再看看霍去病那被他三两口消灭了大半的羊腿,有点茫然。
好在霍善最不缺的就是不服输的劲头,当即决定埋头干掉自己手里那只香喷喷的羊腿。
霍去病几人见他那副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还是李长生怕他吃撑了,叫他别顾着啃羊腿,别的也挺好吃。
等霍善很听话地放下了羊腿去尝别的菜,李长生便不动声色地叫人把霍善那根被他啃得坑坑洼洼的羊腿撤走。
霍善吨吨吨地喝了几口水,正准备继续和羊腿一决高下,结果发现它居然凭空消失了!不过他已经吃饱了,倒也没有非要找到那只没吃完的羊腿不可。
夜里霍善睡得很早。
小孩子的睡眠向来很好,每晚几乎都是沾床就睡。不过这晚有些不一样,四个小老头儿怎么都不让他到梦里玩耍去,而是劝他接下新手任务。
做完新手任务好处多多,不仅可以正式开启他的学医之路,还可以获取一个的新手礼包。这礼包里有样东西,对他爹霍去病目前的情况非常有好处!
霍善这才想起白天这几个小老头儿说过,他爹明年可能会死。经过今天霍去病带他骑马环行长安城,霍善已经有点喜欢这个爹爹了,他立刻问道:“什么好处?”
李时珍道:“我看新手礼包里有个‘橘井’,从里头取的井水对你爹这种情况尤其有效,常年汲以饮食的话说不准还延年益寿。”
橘井其实是晋代葛洪所写的传说故事,讲的是有个苏仙公即将得道飞升,临去前对他母亲说明年可能会发生大疫,到时候取庭院中的井水一升、檐边那株橘树上的橘叶二枚,便可以救活一人。
只不过在这个系统把井和橘树合二为一,直接取其疗效了!有这么一口橘井在,对于调养身体是非常有用的。
霍去病之所以早早病逝,很可能是因为常年急行军伤了身体,这种情况下身体平时看起来倍儿棒,啥事都没有,可要是一不小心碰上厉害些的外邪便很难与它们抗衡,运气不好说不准就一病不起了。
要是让他们出手帮忙调理,倒也不必依赖那什么橘井,可他们这不是还出不去吗?他们要想出去坐堂行医,怎么都得霍善把医馆经营到“小有名气”才行。
现在他们只能安安心心给霍善当老师。
李时珍循循善诱:“将来你医馆里能绑定这么一口井,你和身边的人想必都能长命百岁。”
霍善道:“可是我没有医馆。”
李时珍道:“所以你要接下这个‘新手任务’,跟着一步步做下来你就有医馆了。而且跟着我们学医也不会占用你白天玩耍的时间,可以在夜里慢慢学。”
霍善以前只是对这些事没兴趣而已,现在他被李时珍几人悉心引导了这么久,又得知亲爹身体可能出了问题,这会儿终于认真考虑起来。
目前他们能使用的系统功能其实挺少,四个小老头儿每天只能待在空荡荡的医馆正堂里面谈天论地。本来所有任务选项都是灰扑扑的,经过李时珍几人孜孜不倦、见缝插针的教导,新手任务一栏里的第一环终于亮了起来:出发吧!学徒!完成日常跟诊(0/100)。
任务介绍是这样的:【恭喜你,默默无闻的小学徒!你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基础知识(100/100),是时候跟着你的老师出诊了……请问你是否接受任务?】
霍善好奇地回了句“接受”。
接着就到了选带教老师的时候了。
华佗道:“仲景兄最年长,仲景兄先吧。”
霍善和四个小老头儿打了那么久交道,已经能认出张仲景几人,马上望向看起来最为正经的张仲景。
张仲景的爹是个读书人,他自己也是个读书人,而且南阳在东汉末年是个相对繁荣、相对安稳的地方,所以张仲景从小就得以博览群书。
这样长大的张仲景行医很有些读书人的气质,稳而正。更难得的是,他不仅会治病,还特别会归纳总结,将历代医书和自己的行医经验结合起来写成了《伤寒杂病论》。
即使张仲景已经是个小老头儿了,那种被诗书熏陶出来的气质也没有被时光磨灭,反而愈发地突出了。
霍善奇道:“我跟您去出诊吗?”
张仲景捋须笑道:“我可以带你到长沙城去。”
霍善没看过舆图,不知道长沙城在哪里,不由追问道:“长沙有长安大吗?”
张仲景道:“没有,但那边的风土人情也别有一番意趣。”
可以去外面玩!
这可比霍善想象中的学医要有趣多了,他满脸的跃跃欲试:“马上出发?”
张仲景轻轻颔首,让霍善闭上眼睛。
霍善听话地照做。
再睁眼时,一老一少已经抵达了长沙。
东汉末年的长沙。
长沙这座城池在后世许多文人墨客心中都蒙着一层悲情/色彩,主要是因为有两个人曾经到过这里:一个是屈原,一个是贾谊。
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就专门把屈原、贾谊放在一起写,认为两人都“可与日月争光”,偏偏却都有志难伸、郁郁而终。
这里是张仲景所在的时代,李时珍几人虽不能出来,却依然可以和霍善对话。望着不远处那座古朴的长沙城,小老头儿李时珍就开始摇晃着脑袋地吟诗感慨起来:【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霍善茫然地眨巴下眼。
有听没有懂。
李时珍就给他讲解了一番,说这诗讲的就是那位有名的“贾长沙”,据说有次汉文帝特意把他从长沙召到京中,结果只和他聊鬼神聊到半夜,期间甚至不知不觉地前倾身体靠近贾谊。
这便是“夜半虚前席”了。
霍善这下总算听懂了——
夜半三更!聊鬼神!
看来这贾长沙肯定知道很多特别有意思的鬼神故事,要不怎么连皇帝都听得入了迷?
霍善兴致勃勃地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后我要是能见到他,也要听他讲一整晚鬼神故事!”
李时珍:【………】
说话间,张仲景已经领着霍善走进城门。
天才刚蒙蒙亮,城门也才刚打开,城外的百姓们鱼贯入城,有的驾着牛车,有的背着背篓,有的背着包袱。即使整个东汉大厦将倾,人们依然认认真真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有人认出了张仲景的身份,恭恭敬敬地上前相迎:“太守!”
张仲景道:“走,回府衙。”
今日恰逢初一,乃是张仲景这位长沙太守停办公事、置案诊病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