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归云后来成了222的徒弟,实不相瞒,这个徒弟看起来好像要比它这个师父要聪明许多。
在飘离这片领域,最终进入到彻底沉睡之际,冒着被混沌空间劈死的风险,语焉不详的向他透露了一点点任务内容,并把压箱底的一柄时空镜子留给了他,留给了未来的二皇子殿下。
镜子是它以前在黑市淘来的残次品,只能小世界的土著使用,还只能用三次。好像可以穿梭时空,但它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都到山穷水尽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就是这样!】
淮阴侯府中,222骄傲的挺起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胸脯,【我觉得上一世的应云渡很不错喔,他不色的时候还是很好的嘛。怎么样,他有没有大展神威,救主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啊?那都是我222的功劳,不是他的喔,你可不要爱上他,要爱就爱我222!】
镜子?乔知予回想起这一世初遇应云渡的场面。那矮林篝火旁,他的那面镜子确实是碎了,但她怎么没有觉得这小子有什么特异之处……
“节外生枝。”乔知予不耐道:“为什么不把镜子给我?藏私,还给外人,我抽你。”
【拿不出来,在这里没法拿,会被巡查组发现。】222狗狗祟祟道:【这是电子黑市淘的,违禁品。】
“没用的东西。应云渡和你一样没用,不愧是你的徒孙。”
乔知予啜了一口茶,“不过他在床上还是有点用,我操他操得心安理得。”
【不要,你不要操他。】222难过的哼唧起来。
乔知予无法无天的笑了,食指在杯口划了个半弧,“偏要。”
应云渡又回梦云山住寺庙去了,看起来一整个就是一清心寡欲的妙龄小和尚,哼,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清心寡欲。
乔知予还想去会会他,最好能再揉他一揉,逼问他到底用那面镜子做了些什么,以及是不是对妙娘蓄谋已久,别有居心!
现在想起来,第二世的时候他就和妙娘走得很近,等等——第二世的时候就走得很近,他俩不会是情投意合吧?妙娘不会真的喜欢他吧?!
乔知予突觉不妙,恨不得立刻就冲去梦云山揪住应云渡的衣领问个明白,但还未出门,王福公公就来到淮阴侯府传达了圣上口谕,把她请进了宫里。
宣武帝这次把乔知予召进宫,是与她商议朔狼部的问题。
朔狼使节团昨日来京,表达了新朔狼王对大奉的臣服之意,表示朔狼永为大奉属国。
使节团呈上的国书里,新朔狼王对宣武帝都喊上“天父”了,还亲亲热热的说要把自己的亲弟弟归仁亲王留在大奉,替自己侍奉天父左右。以后每年宣武帝的生辰,朔狼都会前来朝拜进贡,以示对天父的忠诚与爱戴。
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这是每一个君王心中的至高梦想。新朔狼王不过二十七八,年纪轻轻拍马屁功力了得,一记马屁正中宣武帝的红心。加之大奉确实应当养精蓄锐,再次用兵不免劳民伤财,于是宣武帝就打算用杜修泽呈上的方案,对朔狼部羁縻待之。
说是商议,但其实宣武帝心头已经拿好了主意,乔知予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倾听完毕后就捡了些类似于“陛下真是英明仁厚”这样的好话喂给皇帝听,让他十分受用。
既然进了宫,那肯定得去看看姻姻。和宣武帝请示以后,乔知予就去了趟姻姻的寝殿。
蠢姻姻已经把头发盘成了妇人的样式,让乔知予看了一时难过,一时又欣慰。她坐下来,听姻姻聊了聊这十几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继续密切的关注姻姻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
接下来,整个三月她都十分忙碌。
宣武帝林林总总摊派了十几件事给不言骑做;临雒出了一件特大贪腐案,刑台顿时又收了几十个嘴巴咬得死紧的牢犯;李维仪顺利的参加了春闱,女扮男装没被任何人发现。
杜修泽上次被她玩了一通,似乎男性尊严在她这儿碎了一地,从此避她不及。但奇怪的是,每逢朝会或者宫宴,当她的视线没有落在他身上时,他却仍然在偷偷的看她。
朔狼使团很快离开大奉,留下了一个被当做质子的朔狼亲王。
这个亲王是上一任朔狼王的儿子,本来也有继承朔狼部王位的资格,但却被自己的亲兄弟扔到了大奉。在大奉,他是他乡之客,寄人篱下,而当他日后回到朔狼部,那里也再没有他的立锥之地。
明眼人都知道,他被选中成为质子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了一颗弃子,没有任何人在意他的死活。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乔知予得了闲,准备去探望这位被幽禁在十王宅的外邦亲王。
她倒也不是滥好心,朔狼拧成一股绳对大奉迟早是个威胁,她更想看到朔狼乱起来,或者,朔狼权柄握在听话的人手里。
十王宅是前朝留下来的圈禁王子王孙的宅邸,如今这里由朔狼亲王执思义独享。虽然宅子很大,但到底是幽禁,这让这位曾经驰骋草原的小亲王十分不适应,脾气异常暴躁,十分没有教养。
“滚!操你娘,给老子滚!”
一碗伤药被砸到地上,瓷碗砸得稀碎,送药的侍从被人一脚踹了出来,惊恐万状的爬起来跑开了。
“侯爷,你看,他吓人得很。”
管事的嬷嬷愁苦的摇着头,“谁都靠近不得他,他的脚都快烂穿了,到时候万一圣上怪罪下来,我们真的……哎!”
这小子会说汉话,这点倒挺出乎乔知予的预料。
她端起嬷嬷盘中的伤药,优哉游哉的进了屋。
四下狼藉不堪,椅子、桌子全部翻倒,盆栽、花瓶全部砸碎,帐幔被扯下,杂乱的堆在墙角。
一个少年颓唐的坐在这一地杂物之间,身形瘦削,披发左衽,赤着脚,脚底满是伤痕。
感受到有人进来,他抬头就准备骂人,可目光刚一触及乔知予的脸,他的瞳眸就猛地一缩,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紧张道:“是你。”
乔知予把伤药放到了门口花架上,随后上下打量了两眼地上的少年,衡量他到底值不值得她的投资。
朔狼部的图腾是狼,每一个战士都像狼,穷凶极虐、杀气腾腾,但面前这个很明显不像狼,像狗,而且还是丧家之犬,是脾气极差的那种坏狗。
“乔迟,你个婊子养的。”
少年狠喘了两口气,眼神狠戾的开始乱吠起来,吠的极其难听:“老子不怕你,操你娘的,敢过来,老子咬断你的喉咙!”
乔知予眯眼一笑,大步走过去,左手搭上他的肩,右手成拳,狠狠一拳喂进他的肚子里。
“第一课,好好说话。”
少年应声倒地,疼得满头大汗,面目扭曲,在地上瑟缩得像个虾仁,所有污言秽语全都被堵在喉头,半句都发不出来,只顾着倒吸冷气。
缓了好久,他终于缓过来,不屈的盯着面前人,憋出了一个字:“操……”
面前人的手高高的扬起来,像是要狠狠赏他一个耳光,抽得他口鼻流血。
他浑身僵直,恐惧的等着即将到来的严厉惩戒。
可最终,那只温暖的手却轻轻落到他的额头,将他脏污狼狈的头发抹到了脑后。
“过来,喝药。”
面前这张俊美到近乎邪门儿的脸,执思义一辈子都忘不了。
两年前,乔迟奉命来到漠北,暂任漠北军统帅。彼时大奉已经创立,而淮阴侯乔迟在中原大地上因智计过人,手段残暴被冠以“魑鬼”之名,是应离阔麾下令大奉的仇敌们闻风丧胆的一员猛将。只是在遥远的漠北,还没人知道他是谁。
“劫掠”的习性流淌在朔狼部的血液之中,一旦草场上冻,牛羊饿死,劫掠就成为他们的主业。他们劫掠敌人,也劫掠邻居,倘若无人可供劫掠,就劫掠自己的兄弟。
如往年一样,朔狼部再次将手伸向南部的这个软弱的大国,用弯刀与长矛收割肥美的脂膏。老人和男人全都杀尽,金银、粮草、牲畜、女人、幼童……可称为财富的一切,他们统统劫掠。
纷乱的马蹄裹起滚滚烟尘,朔狼大军在这烟尘中出现,欢呼着驾马踏破汉城城门,大肆烧杀抢掠,再踩过满地尸体血泊离开,留下残垣断壁、满目疮痍。
草原上就是这样,你吃我,我吃你,胜者活,败者亡!最好的东西,只属于最强大的部族,懦弱的人只配做牛马,被奴役、被践踏、被屠杀,甚至死之后还要被敲骨吸髓、啃食殆尽。
那一年,朔狼部战士们在朔狼王的带领下,再次侵入汉境,在满载而归之时,在珍珠碛遇到了一字排开等待在此的漠北军精锐。人不多,只有三千人,但气势熏灼、杀气腾腾,像一把闪着寒光的长剑,而乔迟就是这柄长剑最锐最利的剑锋。
在漠北亘古的寒风中,他领着这柄长剑,以拔地倚天之势,狠狠向朔狼军斩下来!
那是朔狼部从未遇到过的劲敌,以一当十的朔狼勇士,在珍珠碛折了两千,血染红了整片戈壁滩!朔狼王首尝败绩,被斩一臂,差点身首异处,带着残部大败而逃。
从未有过失败的朔狼王认定这支南部王朝的强兵只是侥幸得胜,但事实证明,他的逃脱才是侥幸,天神并未再次庇佑于他。
在五个月后,在华木盖,朔狼部再次一败涂地,而这次,他的首级被乔迟这个活阎王毫不留情的割下,悬挂于边塞城门之上。
华木盖一役,镇北军统帅乔迟乔知予一战成名,自此——声慑燕然,势压横山,鹰扬虎视,惮赫千里!
执思义那时只有十五岁,他的父亲是朔狼王,母亲是被抢来的汉人,他是朔狼王的儿子,可却从未被任何人当做他的儿子。他是杂种,是朔狼和汉人之间的夹缝,他不为任一部族而活,只为他自己而活。
在华木盖一役中,朔狼大势已去,所有朔狼勇士都在往前冲,他握着武器,转身逃离。最后一次回头,纷乱的战场上,透过互相厮杀的人群,他看到乔迟提脚踩在父亲的胸口,弓着身,一只手扯住父亲的头发,另一只手提着剑,割下了他的头。
四周狼烟滚滚,杀声震天,但执思义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他只怔了那么一瞬,立刻扭回头,逃得干脆利落。
在战事结束之后,他那个名义上的大兄执思庆即位为新王,决定向大奉臣服。草原上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打得过就掠夺,打不过就俯首于强者。活着,更好的活着,就是这里唯一的信条。
为了博得大奉天子的信任,大兄效仿旧制,要往大奉送出质子。质子的人选需是朔狼王血亲,一旦朔狼反叛大奉,质子便会被即刻处死。
大兄无子,只能送兄弟,在争夺朔狼王位的过程中,不懂事的兄弟都被他杀光,剩下的都是坚定的站在他身边的手足,自然送不得,于是无人在意的执思义立刻就被封了归仁亲王,被请上了马车。
草原上的狼群从来成群结队,可也有不为族群所容的孤狼,他从始至终都是那只孤狼。
大奉不会有他的容身之处,朔狼部也没有,可相比于这豪华的金丝笼一样的宅邸,他更想念草原上粗陋的毡房、成群的牛羊、还有低矮的蓝天、爽利的风。
“腿伸出来。”面前人说道。
执思义打了个激灵,猛地回神,“想干什么?我不!”
他忘不了面前人在战场上厮杀的凶悍模样,后来许多次做噩梦都还会梦到他慢条斯理的割下阿爹的头的场景。他如今孤零零的被撇在大奉,他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或许他是想来戏耍他、折磨他,或者还有其他的想法……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他想活,实在活不了,死也可以,最好能留全尸,他不想被割脑袋。
臭小子竟然还硬气得很!乔知予眼神一凛,缓缓抬起了手,眼神在执思义的身上逡巡了一下,瞄准他的胸,正要下手,执思义见势不妙,赶紧把腿伸了出来,伸到了她面前。
吃硬不吃软?
她阴阴的斜了他一眼,他咬着牙瞪回来。
实话实说,小伙子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双眸碧蓝,眉宇之间既有汉人的柔美,又有朔狼部族的刚毅,哪怕是以时下的眼光来看,他也是个俊俏的小伙。只可惜,身为两族混血,他注定在哪里都讨不了好。
瞥了眼他伤痕累累的脚底,她问道:“脚怎么回事?”
“干你屁事。”他回道。
乔知予点点头,拍开一坛子烈酒,向他介绍道:“你看,这是酒。”
说完,她大手一翻,酒液倾泻而出,全都浇到了他的脚上。
凄厉的惨叫声顷刻响彻十王宅上空——
“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操你娘,放开我,放开我!我杀了你!”
执思义痛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剧烈的挣扎着,一边痛叫,一边在地上扭得像条翻肚皮的菜花蛇。
屋里侍人扫地的扫地,拾掇杂物的拾掇杂物,没人搭理他。
等他喊得差不多了,乔知予使了一个眼神给侍立一旁的嬷嬷,嬷嬷立即朝门外招手。几个身强力壮的下人一拥而上,把执思义按严实了,给他脚底上药。
“我自己上,放开我,别碰我,滚开!全都滚开!”
不知这臭小子哪里来的牛力气,一挣扎起来几个大汉都按他不住。
乔知予看得心中窝火,双眼一眯,箭步上前,伸手一巴掌狠狠就呼他脑门上。
蒲扇大的大巴掌果然药到病除,执思义被呼得头晕眼花,也不骂人了,也不挣扎了,有气无力的耷拉着脑袋,任由侍人把他的脚缠满了绷带。只是这个过程中,嘴里一直哼哼唧唧,不知道在哼些什么,听起来倒是委屈巴拉的。
药上完的时候,屋里也打扫得差不多了,乔知予挥退了全部侍人,拿出了自己给执思义带的礼物。
盛京最近有家酒楼新开业,厨子是漠北边镇来的,烤羊做得一绝,味道正宗。想到执思义这小亲王幽居在十王宅中,估计平日也只能厨房做什么吃什么,乔知予就给他打包了两大根烤羊腿,用油纸包着,还是热乎的。
执思义本来缩在墙根,一副受尽折磨萎靡不振的模样,一闻到肉香立马双眼一亮,爬了起来。
乔知予蹲下身,把油纸展开,递到他面前,他倒也不客气,提过一根羊腿就迫不及待的捧着啃,像是八百年没吃过饭一样,好像已经完全记不起刚才才被她扇了两巴掌。
看少年埋头吃得满嘴油光,两腮鼓鼓,好像饿死鬼投胎,乔知予心底那点坏心思又冒了出来,忍不住问:“有这么好吃吗?”
执思义歪坐在地,只顾着啃肉,忙中抽空的点点头,半点眼神都没给她。
她打量了他两眼,幽幽道:“我下了毒。”
此言一出,执思义顿时傻住了,猛地抬头看向她,两腮仍自鼓鼓,嘴边满是油渍,眼里全是茫然。他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中的羊腿,似乎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又嚼了嚼腮帮子里的肉,似乎不知道该咽还是该吐。
好可怜的孩子,她怎么一天到晚净干这事?
乔知予自我唾弃一番,然后伸手在执思义手中的大羊腿上撕了一块肉,放进了自己嘴里,笑道:“开个玩笑,继续吃。”
执思义明悟了自己被耍,一时十分气愤,可又舍不下手里喷香油亮的大羊腿子,只好瞪了她一眼,背过身继续啃。
淅淅沥沥的汁水滴在他的身上、地上,他不管不顾,一边啃,还一边吧唧嘴。
乔知予觑他一眼,眉头皱起,“执思义,你是狗吗?是不是没人教过你规矩?”
吃相丑成这个样子,实在少见。
“你才是狗。”执思义百忙之中反唇相讥,“我们朔狼人都是这样,我们又不用筷子。”
“人吃饭,是让食物来够嘴,狗吃饭,才是用嘴去够食物。”
乔知予挑眉道:“朔狼族人是不用筷子,可是我记得,你们的贵族吃肉用刀剐着吃,不是像你一样上嘴啃。”
“要你管!”执思义头都不抬。
十王宅的厨子做的饭菜全都不合他的胃口,肉不是切成丝就是切成丁,还要和一堆菜叶子炒在一起配米饭,挑都挑不出来。他被关在这里,每天也就勉强饿不死,好久都没吃到大块的烤肉,好不容易吃到一次,也不知道这辈子下一次吃是什么时候。
至于吃相,他从小就没吃相,没谁管过他。
乔知予嫌弃的皱起眉头,很想抽他一巴掌,然后把他放弃,但看了他两眼,还是叹了口气,劈手夺过羊腿骨,“今天就吃到这儿。”
“唔唔唔!”执思义嘴里死死咬住羊腿肉,吊着不撒口,眉毛眼睛都皱成一团。
“松口!”乔知予抬起手威胁他,他却怎么也不松,偏就要犟着。
她被气笑了,把手放下来,手指顺着他的唇缝抠进去,生生掰开了他的嘴。
“再不听话,牙给你挺了。”
此言一出,执思义浑身一抖,赶紧卸了下颌的力。
乔知予的手指却没有拿出去,而是摸了摸他的两颗锋利的犬齿,“狗牙长得不错。”
泥人也有三分火气!执思义瞪了面前人一眼,就要闭嘴狠狠咬这人两个血窟窿!
可乔知予双目一横,他就立刻没了这个胆量,只敢臊眉耷眼,软软的嚼了两下她的手,任由她又摸了摸犬齿。
第84章 第八十四癫
原著《外室春生》的故事主要发生在大奉,但并不意味着大奉以外的地方是一片虚无。这个世界很大,大奉居中,北有北狄朔狼,南有南蛮万象,西有西戎大蕃,东有东夷百济。
前两世,乔知予的力量都实在太过弱小。第一世,世界对于她而言好像只有盛京这么大,第二世,世界也就只有整个大奉这么大,到了第三世,随着她的实力逐渐强大,她的触角开始探出大奉,探索大奉之外的领域。
这是最后一世,不过任务没有截止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姻姻还活着,她也还活着,这个任务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一直以来,乔知予都在有意无意的留后路。倘若宣武帝突然翻脸,她又倒霉的没能把他从皇位上扯下来,总不至于像上一世一样无处可逃。她会带着姻姻,去大蕃,去万象。如有必要,她甚至不介意假装向长平和启蛰出卖一下色相,换取短暂的庇护,等缓过来了,再想办法做任务。
当然,姻姻嫁进宫里后一切都十分顺利,看起来似乎不太有这样的风险……但谁知道会不会有意外发生?
退路,永远不嫌多,而面前这个被朔狼部视作弃子的归仁亲王,调教好了,也将是她的一条退路。
乔知予用虎口卡住执思义的下颌,逼迫他抬起头。
她左右扫了他两眼,微微皱眉,眼神挑剔得像在看一款理财产品。
他的父亲执思力,大兄执思庆都是典型的朔狼部勇士,狡诈、狠戾、骁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们有着身为头狼的敏锐与果决,还有对待敌人的歹毒。与他们相比,执思义毫无头狼气质,看起来更像条屡战屡败的狗。
他的大兄坐在朔狼部金帐里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他在大奉寄人篱下,吃块烤羊腿被香到不肯撒嘴……
有的时候人没出息到一定的境界,甚至会生出一种蠢萌的即视感。
看着他糊了满嘴的脏污油渍,披散的乱糟糟的卷毛短发,还有系成左衽的鼓鼓囊囊的衣服,乔知予只觉得这落魄小狼离呼风唤雨、搅弄风云似乎还远得很。
“是不是从来没人教过你规矩?”她俯身问道。
执思义被迫仰着头,似乎被掐得不舒服,但又不敢挣扎,眼里满是不耐,“我阿娘死得早,我在羊群里长大的。”
“你爹呢?”
“被你杀了。”
“我说的是在他死之前。”
“他没管过我,我也不用他管。”
看着面前人这双灰蓝色的澄澈眼眸,乔知予继续问道:“你几岁了?”
“二十五。”
“你看,这是我的巴掌,待会儿会抽在你的脸上。”
执思义迅速改口:“十八。”
行,吃硬不吃软也是一个优点,总比软硬不吃好。乔知予决定接下这枚棋子,手把手教一教,就从吃饭穿衣开始教。
她倒不担心这小狼崽子要为父报仇,有的时候,仇恨是成长最好的催化剂……不过看他的样子,也不像对他那个父亲有多深的感情。
思即至此,乔知予摸出了帕子,居高临下的给他擦去脸上油污。她下手没有分寸,一擦就是一道红痕。
执思义皮糙肉厚,一点没觉得疼,反而因为乔迟竟然给自己擦脸,新奇得不行,头抬得高高的,眼睛亮亮的。
“喜欢吃什么就和管事的嬷嬷说,厨房会给你做。”乔知予不急不慢的说道:“你识不识字?”
“不识,我是漠北蛮子,蛮子都不识字。”他回道。
闻言,乔知予立即嫌弃地皱起了眉。
执思义见她皱眉,闷笑两声,露出两颗雪白的虎牙,“骗你的,其实我会,阿娘教的。问这干什么?”
“不该问的别问。头发束起来,衣领重新系,系成右衽。”
最后,执思义心心念念的两根烤羊腿还是落到了他的肚子里。
乔知予走的时候,他跟到了十王宅的门口,对着她的背影,不知礼数的大声问道:“下次什么时候来?”
乔知予回头看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还会来。”
他本来笑得正开心,一听到这句话,顿时一怔,愣愣的望着她,“没有下次了吗?”
“我……”他一脚迈出十王宅的门槛,像是有什么话想对她说,但下一刻,门口的守卫便上前,将他拦回门里。
他被掀得倒退两步,无措的看了看左右两边侍卫,又看了看她,清澈的蓝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灰,也不说话,就是呆呆的看着她。
只是半天的功夫,他的精神面貌已经比乔知予刚见他的时候好上了不少。腿上的伤抹了药,头发束了起来,衣衫也规整了许多,肚子里还填了两根烤羊腿。
按理说偶尔一次能得到她淮阴侯的送温暖活动已经该满足了,但人就是这样,有了一次,还想有下一次,如果再也没有下一次,那么这一次的快乐也会变成伤感和怅然。
乔知予看着他,最终笑了笑,安慰道:“药要每天换,头要每天梳。我不忙的时候就来。”
闻言,执思义立即又活了过来,面色一喜,提出无理要求:“我要吃烤羊肉!”
臭小子还真挺不见外。
乔知予哭笑不得的离开了十王宅。
【他装的,他装可怜,你一开始进门他就在装可怜,他肯定是故意的……】
一路上,222一直在碎碎念的说执思义的坏话,试图说服自己的主人离他远点:【他只是一个没有用的男人,我们要成大事,千万不能和男人纠缠不清!】
乔知予嗤笑一声,双手一摊,“完蛋了,我不仅和男人纠缠不清,我和女人也纠缠不清。”
222当即发出了哀嚎:【不要,不要和他们纠缠不清。】
“偏要。”
【不嘛呜呜呜!】
回侯府的路上,乔知予偶遇了景亲王。他依然秀弱无辜的坐在行椅上,书童尺墨推着他,沐着春日暖阳走在湖畔杏花树下。
按照应云卿的尿性,这次偶遇也应该是他精心筹划的。乔知予想要当做没看见,调头走人,谁料推着行椅的书童尺墨已经发现了她,并惊喜的喊出了声:“侯爷!”
她见避无可避,索性坦然面对,接替尺墨,推着景亲王在湖边遛了两圈。
应云卿不愧和应离阔是一家人,脸皮都是一样的厚,年前才被他敲打过,现在就又跟没事人一样,小声的跟她聊起近日搜集的名家字画。聊着聊着,他白玉般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难过,开始就上次雪斋会面时的鬼迷心窍而对她道歉。
这一世,应云卿和朔狼部拉扯不清,可能暗中达成了什么协议。而现在她刚和朔狼的质子亲王接触完,他就冒出来在这儿等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要探她的口风,看她到底对他的那些腌臜事了解多少。
乔知予是没空和他风花雪月扯东扯西的,她的话十分黄暴,一句话就把他的嘴堵死了。
“下次要见臣,别坐在行椅上。衣服脱光,躺在床上,有什么话床上慢慢聊。”
应云卿埋着头,双手紧紧抠住了扶手,脸也从耳下红到了脖子根。
乔知予最后把他扔在拱桥上,自己一个人走了,所作所为十分的混不吝。
那处拱桥人迹寥寥,而那个行椅,坐在上面的人又是无法驱动的,如果应云卿真的不良于行,就只能在拱桥上喝许久的冷风,可是他是个假瘸子,他的腿早就已经好了。
所以在没人看见的石拱桥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医学奇迹——某个不良于行的瘸子在喝了一肚子冷风后,怒而拍椅而起,扛着自己的轮椅库库下桥,到了人多的地方再一屁股坐回行椅上,继续西子捧心、病弱无力。
乔知予实在很想在旁蹲守,在他站起来的那一刻猛地跳出去,给他一个猝不及防的惊喜,看他在尴尬之中到底怎么圆回来,但鉴于此事属实缺德,最终还是放弃实行。
【他装的,他也是装的!这些诡计多端的男人,主人你不要被他们勾引啊呜呜呜呜……】
222急得团团转,恨不得把这些一夜之间就冒出来施展诡计的男人全都拍飞。
只是由于它压根没有实体,这个念头也就只能在它脑海之中转一转。
风平浪静的日子又过了两个月,在这期间,李维仪通过了春闱,又参与殿试,随着殿试名次揭榜日期临近,乔知予也开始为她未来的发展铺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夜爬人夫墙。
是的,夜爬人夫墙。在一个月朗风清的晚上,她叼着一只狗尾巴草,风骚无比的爬了杜尚书的墙,稳稳的落进他家的宅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