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侯她准备发癫—— by颠勺大师
颠勺大师  发于: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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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姻让伯父失望了,伯父会放弃姻姻吗?”
乔家的女儿如今不止她一个,还有乔时锦。她看着伯父像当年疼爱自己一样疼爱时锦妹妹,心里有时十分难过。时锦妹妹聪明听话,也不像她一样时不时就要和伯父拗着来……
乔知予没有回答,而是将糖葫芦递给她,心平气和道:“随我来。”
书房之中,熏香袅袅。
乔知予自顾自给自己斟了一盏茶,对窗而立,啜了一口茶,“上巳节后有大选,我送你进宫。”
“真的吗?”她身后的乔姻双眸一亮,激动道。
“进宫,嫁给应离阔,这是你自己选的路。既然是自己选的路,那么以后再多的苦,你要自己担。这是你最后一次任性。进宫以后,我会帮你,但你必须听话,如果仍然随心所欲……”
说到这里,乔知予微顿,冷不丁抬手,手中茶盏里的茶水随着她的动作,悉数泼出了窗外。
她神色冷淡的回眸瞥了一眼姻姻,问道:“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闻言,乔姻缓缓收敛了脸上的喜色,肃然颔首道:“姻姻明白了。”
乔家向来没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说法,但嫁入天家不一样。倘若她嫁进宫里还要肆意妄为,连累娘家,自然是不行的,伯父的警告大抵是这个意思。
虽然被伯父小小敲打,但不管怎么样,她想要得到的东西还是得到了。这一次和三个月前不同,经历了许多波折,她对好不容易才到手的这个东西更加期待起来。与普通世家小姐的归宿不同的一条路正向她缓缓展开,路的尽头是与九五至尊共享尊荣的后位。
她一定能拿到!
到那时,淮阴乔氏能因为她永载史册,伯父也会为她骄傲。她的儿子,她儿子的儿子,都会一出生就获得世上最好的东西,那些她从没有得到过的东西,全都会如宝山一样堆在他们的面前。
乔知予斜睨了满脸激动的姻姻一眼,眉峰微挑,随手将手中茶盏放到一边。
香饵之下,必有死鱼。这条路她第一世的时候就走过,硌脚,硌得人鲜血淋漓。
大年之后,朝会照常召开。
近日的朝会倒是有两件大事,震得武将们连瞌睡都忘了。
一件事是尚书令李正瑜借身处高位,庇护宗亲贪污赈灾款项,令其宗亲的辖地饿死灾民无数。证据确凿,陛下震怒,黜其官职。
另一件事是科举即将落地施行,这一次,没人再敢提出异议。
紫宸后殿,香炉袅袅,乔知予与宣武帝对坐弈棋。
“这群老文贼,平日里蹬鼻子上脸,李正瑜下去了,你看他们人人自危,如今一个都不敢蹦跶。”
宣武帝“嗤”了一声,又落一子:“早知如此,年前就该把李正瑜剔下去。朕让他们过个有滋有味儿的好年。”
嗯,生杀予夺,逞情而为。
宣武帝这个皇帝,是越做越熟练了,他确实是有这么一些做皇帝的天赋的。
“陛下彰善去恶,昭德塞违,万万于虞舜。”乔知予从容的在棋盘上落下一子。
“万万于虞舜?”宣武帝忍俊不禁,挑眉道:“你莫不是在揶揄朕。”
“臣有求于陛下,自然要说些好话。”乔知予道。
“十一想做什么,在三哥这儿,都不叫‘求’,直说便是。”
十一极少有事相求,宣武放下了手中棋,眼神从棋盘上移开,落到面前人身上。
乔知予也抬眸看向他,认真道:“姻姻想进宫。”
宣武帝先是一愣,随即双眼一亮,眼神陡然炽热起来。
这反应,不得不说,和姻姻真是一路人,颇有夫妻相。
乔知予都默默的在心底开始怀疑自己,或许天命之子就该配天命之女,他们两人在一起,或许真能歪打正着,最后顺利完成任务也说不定。
“姻姻怎么又想进宫了。”宣武帝强捺激动,佯装轻松道。
“小孩儿脾气。”乔知予摇了摇头,似乎颇为无奈。
宣武帝笑了笑,承诺道:“朕一定会好好照顾她。”嘴里这样说着,炽热的眼神却有意无意的飘到了乔知予身上。
乔知予恍若未觉,优哉游哉在面前棋盘上落下一子。
臭不要脸的东西,在宫里肖想她,待会儿她出了宫就去玩他儿子。
这就叫父债子偿,天理昭彰。
“陛下,该你了。”她端起茶盏,浅啜一口。

卧室中水雾氤氲。
乔知予躺靠在浴桶里,舒适的泡了个热水澡,等泡到水温凉下来了,就站起身取帕子擦身。
水珠从她肌肉紧实的肩背上缓缓滑落,被她下一刻就擦去。
擦完身,紧接着就是缠束胸布。
她的胸不算大,但毕竟是女人,胸前的起伏明显和男人不大一样。
以前刚入伍时,她会把胸缠得紧一些,有时把自己憋得都喘不过气,每逢此时脾气就会格外暴躁,看谁都不爽,常常与人动手,把犯到她手上的人暴抽一顿。后来参军日久,她也做出一点成绩之后,这束胸就可以裹得松一些。毕竟她这么魁梧奇伟一大将军,牛高马大的,胸肌大块点怎么了?胸肌大块点只能说明她很健硕,这叫威猛。
再者说,哪怕军中真的有像她一样品味低俗的大胸爱好者,也并不会把目光落在她的身上。因为相比于胸肌只是略微大块的她而言,应离阔以及郑克虎还有朱横他们几个,胸怀明显要更加Q弹可观。
扮做男装的这些年,缚胸是她每次洗浴完必须要做的事。其实裹得松一些,这束胸就和运动内衣差不多,活动起来时固定性很强,十分方便。
穿好裤子,披了外衫,乔知予提着帕子,带着一身的热气走出屏风。她的外衫没系太紧,开襟颇深,隐约可见宛如绷带的束胸,以及胸前几处纵横狰狞的疤痕。
屋内燃了炉子,温暖如春。
她单手擦着湿漉漉的长发,然后大大咧咧的往黄花梨围椅上一坐,身躯往后一靠,两条长腿习惯性的岔开,坐姿十分的大马金刀。
应云渡本来乖乖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本杂书翻看,听见她出来的响动,便抬眸瞅她一眼。
可能是见她衣衫不整,下一刻他便眼神慌乱的别开眼去,如玉的脸缓缓蔓延上一层绯红。
乔知予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毫不掩饰的端详着坐在床边的男人。
此刻这个场景十分微妙,她实在是威武霸道,他又有点太含羞带臊,令她产生一种霸王硬上弓、糟蹋了良家男子的诙谐感。
思即至此,乔知予忍不住唇角勾起,“睡都睡过了,有什么好害羞的。头抬起来,看着我。”
一言一行,跟个女流氓没什么两样。
有道是天下极无耻之人,其初亦皆有耻者也。说来惭愧,羞耻心这个东西,她乔知予曾经也是有的,直到这一世参军入伍。
军营大帐就像学生宿舍,一个大帐之中,往往要睡二十多个男人。这些男人真叫臭男人,臭不讲究,夏夜成群去河里游完泳,趁着夜色赤条条走回大帐是常事。如果有伙伴不合他们的群,偶尔还要被奚落,被怀疑是不是太小不敢露。
在军营里呆久了,她看过各种各样的躯体,逐渐就麻木了。都是人,下半身长得不太一样罢了,死了都是一坨烂肉,没什么好害羞的。
但是那晚看应云渡青涩的样子,根据她的经验,他应该还没有和女人在一起过。
一时之间,乔知予又坏心大起,指着自己的束胸,问道:“想不想看看这下面是什么样子?”
那晚,整整一个晚上,她的束胸都没有解开。她当然不会让应云渡看自己的胸,但这并不妨碍她调戏一下在情事方面十分青涩的二侄子。
顷刻之间,应云渡的脸爆红两个度,红的像是要从头顶冒出蒸汽来。像是听不得这些虎狼之词,他仓促道:“知予,别说了。”
乔知予没再说话,而是眯起眼眸,饶有兴致的打量他。
床边的男人姿貌秀美、眉目如画,肩宽腿长、腰腹有劲。一想到他那天晚上爽到崩溃流泪哀求的样子,她觉得他这个侄子还是很好玩的。
前两世,她从他爹宣武帝身上除了学到“能屈能伸”以外,还学到“敢作敢当”。吃了就吃了,虽然他是她在仓促之下随手抓的人,人选不太好,刺有点多,扎嘴,有留下麻烦的隐患,但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个没长熟的皇子而已,翻再大的浪,她一只手就摁下去。
“过来。”乔知予眉峰微挑,命令道:“别让我说第二遍。”
应云渡看了她一眼,稍一犹豫,放下书,起身朝她走来。
等他走近了,乔知予便伸出手去,一把将他扯过来,摁在自己怀里。应云渡似是不愿意,想要站起来,她哪能由得他的意思,蛮不讲理的将他制住,“再动一下试试。”
他其实与她一样高,只是身形颀长单薄,没她这么壮,此刻被她按在怀里,颇有些大鸟依人的滑稽感。但她不管这些,她觉得,他这样温顺得刚刚好。
许是因为常年礼佛,应云渡身上有股浅淡的檀香气,闻着令人凝神静气。她一边嗅着他身上的这股气息,一边把玩着他冰凉的长发,兴味盎然道:
“十几年来,我与你的父亲、叔父们并肩作战,同吃同住。我是个女人这件事,除了你,谁也不会相信。云渡,不要有小动作,到时候口哑眼瞎耳聋,手也齐腕断了,叔父只会心疼。”
“我也并非不讲道理的人,你与我欢好一场,我助你青云直上。你我男欢女爱,各取所需,你觉得如何?”
他就在她的怀里,她与他挨得近极了,近到呼吸相闻。应云渡一侧过头,就能看进她的眼底,是墨色的,像一块上好的墨玉,又像是夏夜的夜空。湿漉漉的发丝披在她的身后,也有几丝在她的颈上蜿蜒。
这一世的她强大又美丽,威风凛凛,像一头所向披靡的狮子,而他只希望她能捕获到想要的一切,甚至愿意将自己也献到她的口中。他与妙娘都是这样,只想要她好,想要她得偿所望,做成一切想做的事情,除此以外,别无所求。
“我什么都不想要。”应云渡凝视着她,认真回答道。
“什么都不想要,难道是想被我金屋藏娇?”乔知予把玩着他的发丝,笑了笑。
说到金屋藏娇,她曾经真的想把某个人藏起来。他也叫她叔父,但没他白,没他年轻,没几个文化,还不识好歹。
她其实很喜欢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建个房子,将自己喜欢的人放在里面,像恶龙守护着自己的珠宝一样,每隔几天就去摸摸看看,可一想到那个人,她就突然不是特别有兴致把应云渡藏起来。
“天家贵胄,流落在外,备受冷落,实在令人唏嘘。云渡,在我面前,没必要隐藏你的野心,想要什么,慢慢想。什么时候想好了,可以随时来找我。不过……”
乔知予看着他,从容一笑,“今天,我先收取一点利息。”
她说着,手探进他的里衣,并往下游移,然后抓住了他的裤带,在未知力量的支配下——开始给他的裤带打结。
兔耳结、八字结、恭喜发财中国结,一时之间,裤带之上打满了整整十三个绳结。当然,由于他的裤带上都是绳结,那裤子肯定就剐不下来,所以他的要害部位十分的安全,没有任何一点要被强占的危险。
这一女一男两个人之间,氛围异常的喜庆,是一种光明正大的可以见人的,而不是不可以见人的喜庆。他被她攮在怀里,二人面面相觑,她像领导一样端肃,脸上写满了正直,他像下属一样板正,脸上写满了无私。
是的,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但他俩是世上完全不存在私欲的两个人。在未知力量的支配下,在十三个绳结的掌控下,光明正大,坐下来就像谈生意,就差互相恭维了给对方倒酒,就是说真的好神奇。
在这样的严肃正直的氛围下,乔知予垂眸观赏着他,像是观赏着一尊传世的瓷器。
他真的很美,肤色莹白、眉目如画,和他的姐姐一样。他们的长相继承自他们的母亲,是一种温和端正的秀美,但他又要比他的姐姐还要多一丝平和与宁静。
他让她想到自己小时候花大价钱买入,小心爱护的那些笔记本。软牛皮的外壳、象牙白的纸页,翻动间有淡淡书香,美好到让以前的她自惭形秽于字迹太丑,一笔都不敢落,直到某天无故丢失。而她现在再也不会做那种傻事,她立刻就要在他身上落笔,留下她或张扬或丑陋的字迹,让他彻彻底底属于她,哪怕日后他离她而去不复相见,他也曾经是她乔知予的东西!
“你的这里、这里,你身上的每一处都被我打了印。”
心底似乎有一簇火焰燃了起来,乔知予把头埋进他的肩颈间,吻舐着他的脖颈,“不许再去勾引妙娘,她是我的。”
说罢,她喘了两口气,看了一眼他恍惚失神的脸,低声道:“你也是我的……”
下一刻,她吻上了他的唇,手臂用力,狠狠将他压向自己。
未来得及发出的呻吟声和喘息声都被深深的堵在他的咽喉里,她强势的攫取一切,不容丝毫抗拒。
长乐居里的纱幔旖旎的飘摇了一个下午。
直到申时,乔知予推开槅门,神清气爽的吐出一口浊气。
院里积了厚厚的雪,院中树枝、屋檐、檐下陶缸全都披上一层银装。她迈步走到院中,抬头见梅花开得繁盛,便折下一枝绿萼,出了门。
把长乐居买下时,她本来是打算把它送给妙娘的,因此这处宅子离胭脂铺很近,信步走上半柱香就到了。
方才和二侄子厮混的时候,她不小心说了一句心里话,于是又想到了妙娘。但她走到胭脂铺门口,看着门口毡帐,怎么也伸不出手去掀。
胭脂铺被她踹烂的大门已经被修理好了,但并不代表她那晚暴躁发狂的样子就能一笔勾销。她也并不知道妙娘对应云渡到底有几分情意,她就这样把他逮来吃了,她会不会因此而记恨。
不如不见,过几天她给她安排几个军中的俊秀男人,看她会不会喜欢。
和谁在一起都比和应云渡在一起好,她实在不想让她卷进这乱局之中。相比于做别人手中的刀剑,她还是愿意让她做胭脂铺的女老板,不用与谁勾心斗角,一辈子平平安安。
乔知予驻足片刻,把绿萼插到了胭脂铺门侧的雪人头顶,瞥了一眼毡帐,转身离去。
而毡帐之后,徐妙听着逐渐远去的脚步声,眼角微红,双眸失落的低垂。
她强自按捺住心中不甘,可染了蔻丹的十指一用劲,生生捏碎了手中瓷盏。
她嫉妒,她嫉妒!凭什么是他,她怎么看都不来看她,她怎么舍得不来看她?她怎么舍得不进来看她?
疯狂而强烈的独占欲在徐妙的心里横冲直撞,伴随着委屈,伴随着嫉妒,伴随着不甘,拉扯着她的全副心神,让她都快要疯了!
她想要揉碎她,占有她,与她融为一体,也想躺在她的怀中,让自己被她揉碎,被她占有。
她与她的中间,本不该有任何人才对啊。
知予,回头,回来看看妙娘吧……

一个荒诞的、俊美的、冷漠的人。
坐在金铜打造的马车之中,身着盛大繁复的礼服,应念安的双手规规矩矩的交叠,放在膝上。马车晃动,面前的珠帘轻轻摇曳,相互碰撞着,发出泠泠轻响。
时如白驹,见那个人的最后一面,已经是两个月以前。在今天,她终于再次回到大蕃的都城惹逻,以先王大妃的名义、以大奉和亲公主的名义,再一次回到了这个曾经令她无数次想要逃离的地方。
三年前,她那么仓促的被嫁过来。身为嫡长公主,为保社稷安宁,从华夏之地,远嫁到这礼俗不通的番邦,以自己的一生,换取两国和平。
但十几年的和平岁月,在历史中短暂到恍如弹指一瞬。
在大奉史书中,或许会有史官落下寥寥几笔,记录那个远嫁的和亲公主,说她是大奉开国君主的长女;在大蕃的史书中,或许会有史官也留下只言片语,记下这个嫁过来的他国公主,说她是两任蕃王的大妃。
她永远在史书的夹缝中,扮演着谁的女儿、谁的妻子,没有留下她自己的痕迹。
没人会愿意留意她的一生。待到她百年之后,历史会将她遗忘。在代代流传的王侯将相的故事中,再也不会有她的影子,她爱的、她恨的,一切的一切都不为任何人所知。
她知书达礼,她深明大义,她无可指摘。
她如此听话懂事,可即使如此,又能为她自己换取什么呢?
从小到大,一切的等待与乖顺,从没为她换到过任何想要的东西,在现在换不到,在将来更不可能换到。身前无物,身后无名,循规蹈矩的一生,镜花水月,转眼成空。
“殿下,我们到了。”马车缓缓停下,柳嬷嬷在马车外说道。
阿斯尔撩开马车的锦绣帐幕,伸出他的手,透过帐幕的缝隙,他那双异色的深邃双眸柔情款款的望向她。
应念安搭上他的手,俯身缓步走下车乘。
惹逻城前搭起了为她洗尘祈福的气势恢宏的高台,三丈宽的红毡从脚下一路延伸到台前阶梯。红毡两侧候立的全是大蕃高官显贵,而台阶之上站着的,则是前两任大蕃王的兄弟和儿子们。
无数宫廷武士护卫在外围,保护着贵人们的安危。高台上的长案之上,已经摆好了香炉与祈福的法器。
此刻所有人,都在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这个母国强盛的和亲嫡长公主,注视着她这个去而复返的前两任蕃王的大妃,注视着她这个大蕃蕃王所有候选者的长嫂、长母。
走在长长的红毡上,沐浴在这些或尊敬、或期待、或狐疑的复杂的眼神中,应念安却突然无来由的感觉到轻松,甚至不自觉的像乔迟那样,慢慢挺直了肩背,走得越来越稳。
远离故土,也远离了三从四德、德言容功,远离了那些从小到大让她不敢伸手的声音;嫁来番邦,也在这里扎下她的根。
她不想知书达礼,不想深明大义,她想权倾朝野、势位至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她不想做谁的女儿、谁的妻子、谁的母亲,她想在史书上烙下她的名字,让他人因为是她应念安的丈夫、孩子、父亲而被后人所知。这史书中最鲜明的一笔应是乔迟,他将是她的爱人、宠臣,还会是她孩子唯一的父亲。
台阶之上站着的,都是前两任大蕃王的兄弟和儿子们。上至三十余岁的壮年男子、下到四五岁的散发小童,人数有四五十人之多。上一任大蕃王去世得仓促,没有指定继承者,按照大蕃习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资格继承大蕃王位。
近半年来,这些叔伯兄弟之间互相厮杀,仍然没有角斗出最后的赢家。在这个局面之下,母国强盛的蕃王大妃则成了每一个亲王都必须争夺的女人,谁能获得她的垂青,谁就将赢得大奉的支持,也赢得王庭大臣们的信心,从而最终赢得王位。
作为和亲公主,只要应念安一口气还在,就必须在大蕃历任蕃王之间辗转,但正如乔迟所说,如今局势逆转,她不再是被绑在王位之上被迫委身于人的可怜傀儡,只要她想,大蕃王的王冠将成为她的嫁妆,由她亲手戴到她指定的丈夫头上。
碧空如洗,高台之上,祈福经幡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姐姐,你的眉心为什么是蓝色的?”王储们之间,一个五六岁的披发小童怔怔的问道。
他举起了手中的一小簇蓝色野花,直愣愣的递向她,“你好看,送给你。”
应念安与身侧阿斯尔交换了一个眼神,阿斯尔扶着她的手,微微颔首。
她伸手接过了他手中的小野花,俯身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赤扎。”小男孩回答。
后来,远嫁番邦,封号为“长平”的和亲公主,成为了这个国家被称为“国母”的女帝,而这就是她与她第三任丈夫的初遇。
但是彼时的应念安还看不到这么遥远的未来,她只是穿着繁复沉重的礼服,坚定的拾级而上。
当祈福的神香在她的手中点燃,她仿佛听见了野心与火焰一起燃烧的声音。
成叠的隆达纸被卷起,纷纷扬扬,随风而去。
长风掠过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穿过万里之遥,再落到地上,吹到郁郁葱葱的密林之间,将大树的树梢一只昏昏欲睡的小绿蛇摇下了梢头。
一只戴着银镯的手伸了出来,来人一把接住小蛇,随手缠在自己脖子上。
杨启蛰站在大奉与万象的边界上,背后是大奉绵延无尽的碧绿群山,前方是视线开阔、人稠物穰、花团锦簇的万象城池。
他张开双臂,天地之间的清风吹过他的指尖,吹得他一身的银饰叮当作响。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天宽地广,为所欲为!
“主人,下一步我们该做什么?”
玉腰奴黑纱遮眼,一袭紫衣,站在自己主人身侧,也跟着看向远方的城池。
“先吃顿好的。”杨启蛰说道。
不言骑神通广大,不愧是乔迟练出来的兵,要摆脱他们的跟踪真是让人活生生脱层皮。这一个月,他带着赤燕军残部逮着林子就往里钻,哪里人迹罕至钻哪里,嘴里淡出个鸟,都快要活成一群野人。
当然,大丈夫绝不能耽于享乐!
“吃饱以后……”
杨启蛰盘了盘脖子上正嘶嘶吐信的毒蛇,举起了右手,竖起食指,轻描淡写道:“放毒把万象国主给我药了。”
没错,把万象国主给他药了!
万象国主年老智昏,学着中原皇帝那一套,想要追求长生,在宫里养了一大批道士给他炼制仙丹。丹药炼得好的道士还被封为国师,赐给宅邸,听说位高权重,备受尊崇。
等万象国主被药倒,无人能解这个毒,他就出来说是傩鬼作祟,他这个苗疆祭司见义勇为来给老国主驱驱邪、救救命。当然,既然救了老国主的命嘛,这国师得给他当当。不给,他就再药,然后再救,多救几次,老国主就知道世上只有他这个祭司拜的神仙最灵验。
他娘是百苗祭司,他来当万象国师,子承母业,合情合理。
等他做了万象国师,再把老国主捏在手里,哼,哼哼……
想到某个冷心冷肺的人,杨启蛰咬牙切齿的点了点头。
有和亲公主,也该有和亲将军,要是宣武老儿不给,他就发兵抢苗疆!当然,就算乔迟真的被宣武派来嫁给他,他也不一定不发兵抢苗疆,这一切全看他的心情。
乔迟得使尽浑身解数讨好他,到时候……看他怎么折腾他。床上也折腾,床下也折腾,掰断他的傲骨,也把他关在黑屋子关五年。但他的心没乔迟这么冷,他会每天都去看他,亲他、抱他、上他,逼他亲口说爱他、一辈子离不开他。
真是一想到就让人心潮澎湃。
思即至此,杨启蛰露出一个野心勃勃的笑,潇洒道:“走,下山,吃饭!”
前方万象城池,花团锦簇,锦地花天……
二月,南国已芳春,北国正飘雪。
华木盖草原上朔风凛冽,风中夹雪,草场之上也覆盖着一层薄雪。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慌不择路的逃跑在辽阔天地之间。这么冷的天,他没有鞋,赤着脚,脚底有伤,踩过的雪都留下斑驳血迹。
很快,有一队朔狼部的骑兵纵马追来。
“他在这儿,别让他跑了!”
“抓活的,快!”
人终究还是跑不过马,少年很快被骑兵团团围住。有人怒斥道:“执思义,你个杂种,敢跑?把他按住!”
牛高马大的大汉们得了令,纷纷纵身下马,三两下就把名唤“执思义”的少年擒获。
少年衣不蔽体,身体也瘦弱,唇角溢血,可眼中的光像狼一样又冷又狠,不死不休的挣扎。
骑兵的首领是个衣着华贵的青年男子,他跳下马来,一马鞭抽到少年脸上,然后一把掐住他的下颌,冷声道:“归仁亲王,我们是带你去大奉享福的,你别福没享到,死半道上。”
执思义猛地挣脱他的手,胡乱喘了两口气,一口就咬过去,看架势是咬住绝不松口,一定要把人咬掉一块肉。
首领眼一横,狠狠一巴掌抽过去,顿时把少年抽得耷拉了脑袋,一动不动。
“捆起来,绑在马上。”
“归队!”
远处,一支规模庞大的朔狼部车队正浩浩荡荡,往大奉的方向而去。
盛京的天,阴得和华木盖草原上的天一样。
御花园的太液湖化了冻,一群野鸭子排成一列,悠闲自得的从浮冰之间游过。
突然,一块碎馒头从天而降,众鸭齐齐一惊,争相扑腾着翅膀,伸长了喙争抢这突如其来的珍馐。
“朔狼部乞求归顺,使队已经启程,还有一个月能到盛京。”
宣武帝又掰了块碎馒头,饶有兴致盯着远处争食的鸭子,“化外蛮夷反复无常,朕要看看他们还能耍出什么新花样。”
“四夷左衽,颠倒来王。恭喜陛下,这是盛世之兆。”乔知予负手而立,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
“十一与朕生分了。”宣武帝看她一眼,叹道:“朕不用你说客套话。”
乔知予微微一笑,闭口不言。
不说客套话,还能对你说什么话,脏话。

说起来,朔狼部雄踞漠北已有近三百年。
他们名字虽然叫做朔狼部,但并非只有一个部落,而是以朔狼部为核心的联合了诸多部落的草原部落联盟,是一个朔狼部统辖的还未成型的草原帝国。
一条狭长的名唤“珍珠碛”的戈壁滩从漠北中间穿过,将漠北划分成南北两部。
北部叫做华木盖,是低矮的荒漠草场,南部则是大奉的关内道四镇十八州所在,这里有连绵的幽山山脉,山脚则是水草丰美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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