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超市去种田—— 作者:烧柴煮咖啡
  发于: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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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敢连忙把黑色的面巾又蒙住了脸,只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睛:“现在呢?”
太孙缓过神来了,却还是有些迷惑不解,转过头问刚刚同样被李敢的笑容晃花了眼的储君:“爹爹,李叔叔笑起来这么好看,为什么不天天笑,总是板着脸,还要戴着面巾遮住脸呀?”
小孩子的困惑很真诚,储君一时语塞。
这个问题,明明大家都知道原因,但要对小孩子解释,就很麻烦。
李敢见储君皱着眉,一时想不出妥当的答案,干脆亲自回答了这个问题:“既然我都长得这么好看了,怎么能随随便便就给别人看呢?”
“哦……”太孙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李叔叔的脸,就像戴嬷嬷的点心一样!戴嬷嬷做的点心特别好吃,所以我都是留着自己偷偷吃的……”
说到这里,太孙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把私藏点心的事情暴露了出来,赶紧偷瞄了一眼爹爹的脸。
却发现爹爹好像压根儿没注意到这件事。
储君只觉得李敢这话说得,好像有哪里不对,但,能把儿子糊弄过去才是最重要的,姑且就这么着吧!
他总不能告诉儿子,李敢因为这张脸,已经跟京城的权贵子弟们,打过了好几轮罗圈架了吧!
安南王府为什么会跟李敢结仇?
不就是安南王府那个荤素不忌的小儿子,在街上偶遇李敢,被他的脸迷住了,天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嚷嚷着非得要“一亲芳泽”,还敢满大街追着李敢跑……
一开始,李敢看在安南王府的面子上,忍让过几次,没跟他正面冲突,每次遇见,都只是迅速打马逃离而已。
后来,李敢还曾经上门拜访安南王,请他约束小儿子的行为。
没想到,安南王对此十分不以为然,还劝李敢不要害羞,最好能多跟自己儿子亲近亲近。只要哄得自己儿子开心,少不了他的好处!
李敢当场气得拂袖而去。
再遇见安南王的小儿子来纠缠的时候,就不再给安南王府面子了,而是直接把这家伙打断了腿,扔到了安南王府门前。
这下子,李敢算是彻底把安南王府得罪了。
类似安南王的小儿子这种权贵子弟还真不少,究其原因,其实应该怪李敢的爹。
李敢的父亲也是有爵位的,只是,自打李敢的母亲去世,父亲续弦,又生了好几个弟弟妹妹之后,父子之间的关系,就变得越来越差了。
李敢十二岁那年,某日与同窗出门游玩,他六岁的同母妹妹阿俏,却在家中的荷花池里,溺水身亡。
李敢认定了继母就是凶手,但他没有证据。
继母在出事当时,就雷厉风行地杖毙了在场的几个下人。其中包括李俏的丫鬟和乳娘。
李敢回家后,发现妹妹没有跑出来迎接自己,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等见到妹妹的尸身,他差点当场就疯了。
李敢要求父亲为妹妹主持公道,父亲却不相信他,反而认定他素日里就一直对继母猜疑不断,是为不孝,罚他跪祠堂忏悔反省。
李敢在祠堂跪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便不肯再跪了。
他抱着母亲的牌位,硬闯出了家门。
当年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几乎整个京城权贵圈都轰动了。
父皇原本还没有立储。
听说了李家的事情之后,将李敢和他父亲都召进宫,跟他们聊了聊。结果却跟众人意料得很不一样。
父皇听了事情的经过和东乡伯的辩解之后,并没有直接出手惩治东乡伯的继室。甚至对这件事的始末视而不见,未置一词。
只是收了李敢做了三等御前侍卫,并且赏赐给他一套地处内城的两进小宅子,允许他分府别居,单独立户。
至于李敢母亲的牌位,暂时交给李敢亲自保管。但将来东乡伯百年之后,李敢母亲的牌位还是要送回到李家祠堂的。
双方都对这个结果不够满意,但父皇金口玉言,既然已经做出了安排,东乡伯和李敢都只能谢恩。
李敢离家,算是彻底脱离了李家的庇护。但他又成了父皇的侍卫。只是大家不知道,父皇对他,到底是一时兴起,还是挂在心头。
所以,刚开始,所有人都在观望,倒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他。
这件事的影响,迅速波及了每一个权贵家庭。很多权贵家的后院,都成了乱箭齐发的战场。
数日后,父皇突然就直接颁布了立储的旨意。

第051章 哪来的猴儿啊(二)
立储这件大事,远远比李敢与东乡伯闹翻,离家出走、分府别居,更值得京城权贵圈的众人关注。
父皇春秋正盛,若不是受了东乡伯家后院的刺激,怎么会这么早就立储?
自己当年才刚九岁而已。
在诸位皇子中,既不占长、也不占嫡,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名声,母家无论在朝中还是军中,都没有什么凭仗。而且,母妃一直不如淑妃受宠,也不比贤妃家世好……
不论是母妃、还是自己,当年都没有想过,这个储位竟然会落到自己头上。
母妃其实一直都活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从来都没有肖想过那个位置。
她甚至不求恩宠,只求不要惹了父皇的厌,好确保自己这个不受宠的皇子,能在后宫这种险地之中,平安长大……
立储的旨意一下,自己和母妃,瞬间就被抛到了风口浪尖。
后宫前朝,顿时风起云涌。
各方势力,各种博弈和站队,各种合纵连横,甚至还有个硬闯宫门、想要刺杀自己的……种种状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这都是八年前的事情了。
这个过程中,无数次危机,李敢都一直坚定地选择了站在自己这一方。
现在,连自己的嫡长子都已经三岁了。
储君略有一丝怅惘地收起了回忆的神色,低头看向太孙。
太孙的模样和他母妃很像。皮肤比自己还白净。脸蛋儿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右边脸颊还有个一笑就露出来的可爱梨涡。
也不知父皇是怎么想的,竟然在这小家伙儿刚满一周岁的时候,就跟立储一样突然地直接册立了太孙。
有时候,储君心里忍不住有几分怀疑,父皇兴许是故意要把自己这一家子放在火上烤。
不行,不能再想了。
再想下去,简直就是对父皇不敬啊!
储君将心头偶尔泛起的疑惑压了下去,牵住了太孙的手:“好孩子,要是困了就睡会儿吧,咱们留在这千户营算了,别再误了你李叔叔查案子。”
太孙用小拳头揉了揉眼睛:“我不困。我要跟着李叔叔。”
大概是起得太早了,或者是昨晚上没睡好。
太孙虽然嘴上说着不困,眼皮子却一个劲儿往下掉。
别说储君这个亲爹,就是李敢看着,都忍不住有些心疼。但把他们这两尊大神留在千户营,他实在是放不下心来。
谁知道千户营背地里是哪一方势力的地盘?
最后,李敢便让千户营的人备了一辆马车,把车身里头稍微改装了下。
多铺了好几层棉被,车厢内壁上也挂上了柔软细密的毡毯。连马车内部固定的桌椅都用柔软的毡毯包裹了边角。
一来这样调整坐车的人会觉得比较舒适,二来也可以避免碰伤、撞伤。
出门的时候,可以让储君带着太孙坐在车里休息。太孙年龄小、身量也小,在宽大的马车里面,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觉。
虽然做了这些安排,李敢却没有直接就这样离开千户营。
他甚至没透露自己真正的动向。
不过,千户营的两位大人,也不敢让他们就这么走了,只好专挑那心眼灵活又忠诚可靠的好手,挑出来百十来人,让他们跟着李敢给两尊大神做护卫。
李敢简单地测试了一下,从中只挑了三十个人出来,把剩下的都淘汰了。
千户和副千户也都不敢说什么,战战兢兢地劝了几句,李敢再次拒绝之后,两人就乖乖地只管听从李敢的命令,照着他的意思做了诸般安排。
李敢带着两位贵人,将一场原本就是顺手为之的查案之旅,彻底搞成了游山玩水。
虽然在贵人们,看来已经十分轻车简从,在李敢看来也不算夸张,但在北关镇和北关村的小老百姓看来,这得是多大的大人物啊!
竟然有那么多高头大马!
竟然有那么多马车!
竟然有那么多随从!
竟然有那么多兵勇跟在周围贴身保护!
李敢很有几分哭笑不得。
他自己倒是什么衣裳都穿得,什么事情都做得,什么苦头都吃得。但眼前这两位金尊玉贵的客(累)人(赘),可万万不能有半点闪失。
不过,这样招摇着,在北关镇上溜达了两条街,太孙就嚷嚷着无聊、无趣、闷坏了,要李叔叔带他去真正有意思的地方看看。
李敢一直是个胆大包天,喜欢剑走偏锋的家伙,不然也不会做了那么多得罪人的事情,惹下那么多仇家。
此时,不过是年幼的太孙抱怨了几句,他竟然在犹豫片刻之后,就决定将大部队撇下,带着两尊大神一起深入民间去了。
他留下了几个心腹照看车队和兵勇们,自己带着储君、太孙,和两个很靠谱的手下,一块儿金蝉脱壳,去了北关村。
这样做固然有些冒险,但北关村这个地方,他已经让锦衣云骑粗略地查过了背景,就是个平平常常的小村子罢了。
这地方能遇到的最大的危险,顶天了,就是遇上那几只从山林里跑过来的漏网之狼。
除非,那萧鲁不花,真的藏在这北关村附近。
李敢其实不怎么相信这个可能性。
不然,他就算想要顺着这条线查下去,也不会亲自出马。
毕竟带着储君和太孙,万一跟萧鲁不花对上,那搞不好就是给对面送护身符了。
李敢带着两个锦衣云骑里的兄弟,和储君、太孙,脱离了车队之后不久,就混进了一家小客栈。五个人都脱下了原本的华贵衣裳,换上了平民打扮的便装。
为了方便不带着黑色蒙面巾见人,李敢还特意化了化妆。
他用一种特制的药粉,往脸上抹了一层,又拿了个沾了某种药水的帕子一擦,原本一张白皙如玉、纯净无暇的脸,瞬间就变成了古铜色。
他还怕不保险,又将双眉画得极粗,还在左边脸颊上贴上了一道淡淡的瘢痕,还在上唇和下巴上,都粘上了胡须。
储君和太孙看得目不转睛,两人都被这个神奇的过程给迷住了。太孙尤其好奇,小嘴微微张着,半天都合不拢。
李敢将脖子和双手,都弄成了跟脸部同样的颜色。甚至连耳朵后面都没落下。

李敢给储君和太孙也略微化了点妆。
两人面上涂了淡淡的粉,嘴上擦了浓浓的胭脂,眼角还被李敢贴了好几样不知什么东西,在这些细节之处,稍微做了些改动。
但除了某些天赋异禀、眼神特别毒辣的人,一般人已经根本认不出他们来了。
储君和太孙看了看对方,都觉得有点儿陌生。
又照了照镜子,惊讶地发现,镜子里的自己,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般。
虽然改动的部分只有眉毛的浓淡、眼睛的形状、鼻头的模样,整个人就已经截然不同了。
一行人做好了准备,就悄悄从客栈中翻墙离开了。
只留了一个没有改变形貌的锦衣云骑,跟客栈老板那里留了一锭银子做房费,细细地叮嘱对方仔细留好房间,别让外人靠近。
尤其是三日之内,任何人都不要来打扰。
一行人赶到北关村的时候,已经将近午时了。
春耕刚过,田地里需要操心的地方还很多。一行人一进村,便看到有许多农夫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的身影。
远处的房屋如同雨后的蘑菇一般,参差散落有野趣,远近高低各不同。家家户户炊烟渐起,鸡鸣犬吠、鸟叫虫鸣,好不热闹。
远处青山巍峨、绿树葳蕤、芳草鲜美、野花婀娜。
农家孩子在田埂上玩耍,大人偶尔抬头瞅一眼自家孩子,喝一口水、擦一擦汗、喊一声“别跑得太远”……
无论是下过江南、上过塞北的李敢,还是一直养在深宫之中的王储和太孙,都被眼前这有滋有味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
他们一行人顺着村口自然形成的小径往前走去。
走了不过三五十步,就有村里人过来探问:
“几位贵客,这是打哪里来啊?到我们北关村,有何贵干?”
李敢一个眼神活络、口齿灵便的手下忙笑呵呵地迎了上去,对着来探问的老人家就躬身施了一礼:“哎呦,这位老丈,小生这厢有礼了。我们几个是到北关镇来访友的,听说咱们这北关村风景好,就想过来看看。多有叨扰,还请见谅。”
“不妨事、不妨事。
不过我们这地方,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景可看。不过都是些泥腿子人家。
倒是翻过那边那座山,绕过半山腰的林子,往西边再走上半日,那里有个陡峭的断崖,断崖上挂着条好宽阔的瀑布哪!
雪练一般飘在半空,太阳一照,还能看到彩虹哪。”
“哦?这里竟然有这般奇景!那我们这一趟,还真是来着了!”
储君笑意盈盈地听着李敢的手下跟村里的老人一问一答,心道:这锦衣云骑,还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什么类型的人才都有!
太孙也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汉子和村里的老丈聊天。
他一直长在深宫之中,难免对外界的一切都很好奇。
他这个年纪,也恰恰是好奇心最旺盛的时候。年幼的太孙,就像一块努力吸水的海绵一般,猛烈地吸收着他能接触到的一切新奇的信息。
夏稻花远远地看见了这边的情景,顿时起了好奇之心。
她跟村里别的小孩一样,蹦蹦跳跳、走走停停、东瞅瞅西看看,很快就凑到了李敢他们面前。
别的小孩满是好奇和惊喜地去围着几个陌生人,和他们的高头大马。
尤其是这几匹马,又高大、又漂亮,毛色油光水滑,长长的鬃毛轻轻垂下来,就连马身上的鞍具都装饰得十分华丽。
除了里正王大叔和地主冯举人这两家,村里再没谁家是有马车的。老夏家算是十分舍得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的人家了,可也只有一头牛,一匹骡子。
再说那里正王大叔家的马,是一匹老马,轻易不舍得驱使。
冯举人家的马也不过是两匹普普通通的劣等驽马——这种高大神骏的好马,可不是有银子就能买得来的。
夏稻花却在一边仔细观察着几个陌生人,侧耳细听他们的谈话,不断猜测着他们到北关村来的目的。
除了那个小孩,其他几个人手上都有很重的茧子。
多半应该是练武练出来的。
尤其是那个为首的,乍看起来肤色深,胡须重,带着疤痕又有皱纹,怎么着也是个饱经风霜的主儿。
但他的气质却有些奇怪。
首先,按说那肤色,应该是吃了很多苦,晒过许多太阳的。
但他那身材,却好得有些过分了。
高大、颀长、肩宽、腰细,随随便便站在那里,那种健康的美感就要满溢出来。
可惜全毁在这张脸上了——哪来的猴儿啊?
若是脸上没这么多瑕疵,五官再长得好看些,简直分分钟可以送去电视台选秀了!
夏稻花对着李敢的身材流了足足三秒钟的口水,但很快,就因为想起来了自己的故乡,想起来了那再也看不成的电视,再也上不了的网,而深感怅惘。
夏稻花的心情瞬间低落起来,顿时失去了一探究竟的兴致。
她轻轻垂下头、转过身,随手从地上拔了一根狗尾巴草,拿在手里甩啊甩啊,正准备离开,却蓦地听到一段对话,让她一瞬间又改了主意。
“老丈,您见过这样一个人么?”
“哎呦,这是个胡人吧?这模样、这衣裳!这、这有点像北蛮的鞑子啊!”
夏稻花“嗖”一下转过身,“噔噔噔”跑到沈七爷身边,就着沈七爷的角度,往那画像上面看过去。
这一看,夏稻花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不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差点被她扒光了的那个胡人吗?
那家伙身上还带着个什么布防图来着……坏菜了,自己个儿当时光顾着数钱来着,竟然忘了把那布防图给衙门送去了!
李敢他们见夏稻花是个半大孩子,只当她是好奇,没把她当回事,继续跟沈七爷套话:“老丈可曾见过这个人?他来过村里不曾?”
刚刚还热情似火地跟陌生人聊得高兴的沈七爷,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冷冰冰的:“你们这些个后生,看着也不像是坏人哪!怎么会认得鞑子的?”
几人对视了一眼,这回,那个跟沈七爷唠了半天嗑儿的小伙子没吭声。
倒是李敢一脸坦诚地开了口:
“老丈,这个鞑子坏得很!他骗了我兄弟的钱,还偷了我家的东西!这一趟到北地来,我一来是专程为了陪着我这兄弟”,李敢说到这里,稍稍顿了一下,抬手指了指储君,然后又接着说了下去:“过来看看朋友、赏赏风景;二来就是顺便查查这个鞑子的下落……”

第053章 紫苏叶与刺嫩芽
见李敢面不改色地指着储君,说他是自己的兄弟,两个锦衣云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心道:指挥使果然不是一般人!单看着胆量,就绝非自己能比的!
两人勉强保持住了面上的严肃表情,听李敢继续现场发挥,肆无忌惮地胡诌下去。
储君心中,却有几分暖洋洋的。嘴角也微微翘了起来。
从小,李敢就经常护着他,甚至不惜为了他,跟别的贵族子弟打架。
父皇立了他为储,旁的朋友对着他,便总是忍不住拘谨起来。那副束手束脚的样子,搞得他也常常觉得很是尴尬无趣,渐渐地,过去的朋友就难免都有些疏远了。
只有李敢,依旧像从前那样,把他当成亲弟弟一般护着。
李敢在自己面前,礼数做得足足的,从来不曾有过仗着关系亲近便怠慢的时候。但他就是能让自己感受得到,那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呵护。
也许,他不但是念着儿时的情谊,也是念着玉嫔娘娘和静怡公主的香火情吧。
储君的双眸微微泛起点点泪光。
想到玉嫔和静怡,他一下子就想起来很多小时候的回忆。
母妃和玉嫔,当年是同一批选秀入宫的秀女。
当时东乡伯还没有封伯,只是军中的普通中层武将而已。母妃也只是个六品官的女儿,好在还有个四品的堂伯,不然都未必能顺利通过选秀。
玉嫔和母妃十分投缘,两人的性情脾气,又都不是那掐尖要强的,相处得竟然十分和谐。在后宫的刀光剑影之中,两人相亲相爱、互相扶持,总算是一步一步走了下来。
后来,母妃和玉嫔先后承宠。
母妃生了自己,晋位为嫔;玉嫔生了静怡,晋位为婕妤。
在李敢七岁那年,李俏一岁多点,静怡不幸夭折。
玉嫔痛失爱女,肝肠寸断。当时就大病了一场。
之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玉嫔一直茶饭不思、以泪洗面、甚至夜不能寐,整个人枯瘦憔悴得不成样子,最终病入膏肓,香消玉殒。
当时,她还只是李婕妤。
父皇追封她为玉嫔。
储君因为母妃和玉嫔情同姐妹,便也格外对静怡青眼有加。
李敢一向爱护妹妹,不管是李俏,还是静怡,在李敢心目中,都是很重要的亲人。
而储君因为和静怡关系很好,是静怡口中对她最好的“六哥”,便也成了李敢忍不住要护在羽翼之下的自己人。
玉嫔病逝后,大约半年左右,东乡伯因在平定南唐的战场上,作战英勇、屡次立功,受封为东乡伯。
东乡伯做了不到一年伯爷,李敢的生母就病逝了。
只留下了李敢、李俏这两个没娘的孩子。
东乡伯很快就在热孝之中续了弦,将李敢的继母娶进了门。
继母年轻貌美,与东乡伯感情融洽,三年抱俩。
大郎君李敢和大娘子李俏,很快就成了下人们口中娇纵任性、横冲直撞、蛮横无理的坏孩子。
“爹爹……”
一只白白胖胖的小手扯了扯储君的衣衫,他从回忆之中瞬间回神,原来是太孙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脸色有点怯怯地,轻轻扯着他的衣襟。
储君略感奇怪,温和地问道:“泓儿,怎么了?”
“爹爹,你脸上湿了……”
储君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刚刚回忆得有些投入,竟然不知不觉流了眼泪。他急忙背过身去,用帕子将眼泪擦掉了。
再回转来,却见之前凑过来到那乐意指路的老丈身前,一起看画像的那个小女孩,竟然毫不怯场,反而十分自来熟,正跟李敢聊得起劲儿:“你们是什么人呀?我看你这长相,不大像我们大楚人呢!我们大楚人,要么白、要么黄、要么黑,红彤彤的也不是没有,但就是没有像你这么糊的。”
李敢顿时被问住了,竟然语塞了一瞬。
他这套妆扮,行走江湖查案子,那是别提有多好用了。
谁曾想,竟然被一个小娘子指出了破绽!
夏稻花歪着头,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辜,好像这个问题,只是童言稚语一般。
但其实,她心情很紧张,而且正在仔细观察李敢的微表情。
她想确认李敢的身份,到底值不值得她信任。
毕竟,如果李敢其实是那胡人一伙儿的,那么自己手上的布防图,宁可继续扔在空间里,或者干脆毁掉,也不能落到他们手里。
但如果李敢是自己人,那自己只要想办法引导他“巧遇”这份布防图,“发现”它、“找到”它,就已经足够了。
自己也算对得住这个大楚朝啦。
李敢不知对面这个一脸天真好奇的小娘子,原来正在暗戳戳地观察自己的反应,心里一边琢磨着到底该怎么把这肤色的染料再调整调整才能更自然,一边随口应付道:“小娘子好会说笑。我这皮色,是有些登不得台面。但这也是爹娘给的,有啥法子?再说了,那胡人都凶悍得很。鞑子里面,哪里有我们这般脾气好的?”
沈七爷点点头,他觉得这后生说得不错。
他又不是没见过活的鞑子。
那鞑子哪怕跟人问路,也都凶横霸道得很,压根儿就不会好好说话。
而且,不管是南蛮还是北蛮,但凡外族,说起大楚人的话来,都有些别别扭扭、怪腔怪调的。
夏稻花微微一笑,她知道沈七爷之所以被尊称一声沈七爷,主要是因为这老爷子辈分高,而且是个热心肠。
沈七爷打年轻的时候,就爱唠嗑,好打听,所以他既然觉得这几个陌生人不是鞑子,那应该也还有点可信度。
但是,夏稻花从微表情中,判断不出来面前这个人有没有说谎,而且她其实也并不是测谎或者心理学方面的专家。
只是因为创业开超市,需要接触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把眼睛练得“毒”了。
所以,她看出来了,眼前这猴儿,似乎没有对她说实话。
但她莫名地觉得,这猴儿丑归丑,却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或者说,他身上有种气场,能让人感到信任。
夏稻花甚至愿意拿那个差点被她剥光的胡人的性命发誓,她愿意多给眼前这只猴儿几次机会,真的真的不是因为他的身材太好!
天真懵懂的小娘子夏稻花歪着头,眨巴着一双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笑盈盈说道:“这都到了饭点儿了,你们累不累、饿不饿呀?我请你们来家吃饭吧!我娘今天蒸了糜子面饽饽,还做了凉拌紫苏叶和清炒刺嫩芽呢。”

第054章 泼辣凶悍的野丫头
李敢还没说话,太孙悄悄地扯了扯储君的袖子:“爹爹,什么叫糜子面饽饽?什么叫刺嫩芽?”至于紫苏叶么,太孙倒是隐约猜到一点儿。
因为在太后娘娘宫里,有个很威严的姑姑,名字就叫做紫苏。
储君牵起了太孙的小手,温柔地笑了笑:“这个呀,咱们得问你李叔。”
糜子面,大概就是那种比较粗糙的黄米面吧。不过,宫里头很少吃这东西。需要用黏米蒸点心的时候,宫里用的都是江南进贡的细江米。
刺嫩芽,听起来应该是一种野菜或者树芽之类的,只是,宫中也不吃这个。
李敢微微犹豫了一瞬间,仔仔细细地打量了夏稻花一番。
见这孩子衣着干净整洁、眼神清亮,唯有发型有些奇怪,但可能是小孩子岁数小,还没留头的缘故,便有几分意动。
再看跃跃欲试的太孙和一脸兴味盎然的储君,李敢便爽快地点了头:“那就叨扰了。只是我们这么多人,不知是否会太过麻烦?”
他其实是在隐晦地问:地方够不够大?东西够不够吃?
夏稻花听出来了,心道,如果你们敢敞开了吃,姐能撑死你们!
不过,转念想想,这些人虽然身着布衣,却都是上好的江南细布,颜色也都很光鲜。而且从头到脚,连一个补丁都不见,一看就是新制的衣衫。
想必这些人就算不是胡人,也不会是什么普通百姓。
达官贵人有这种顾虑,倒是也挺合理。
夏稻花笑道:
“不麻烦,不麻烦。家里还算整洁,我娘手艺也好。只是房舍简陋、吃食也不过是些粗茶淡饭,还望几位客人不要嫌弃。”
李敢也笑了,这小孩儿不但不怯场,说话还一套一套的,很是不一般哪!
这要是普通的村里丫头,自己一说话,她怕是已经满脸红彤彤,连话都说不利落了吧?!
李敢却是忘了,此时他不只是没有戴上黑色蒙面巾,他还画了个丑丑的妆……
现在这张猴儿脸,当然没那种让小娘子们红了脸颊、羞答答地说不出话来的杀伤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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