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第一太子妃—— by相禾
相禾  发于: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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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今日出行,她清晨早早醒来,又被马车颠簸了一路,身心俱疲。
朱标见她面色苍白,整个人病恹恹的样子,识趣地歇了凑过去撩拨的心思。
运河清波起伏,带着船身轻轻浅浅地摇晃,那恰到好处的弧度最能催人入眠。
常乐伴着流淌的水声,一觉睡至晌午,若非腹中空空,饥饿难忍,她其实还不太想起来。
甲板方向传来浓郁的鱼汤香味,闻着便已令人胃口大开。
常乐脑子里已具象地描绘飘着碧绿葱花的奶白鱼汤,她吸溜了口水,赶紧起来换了件衣服。
门外守着的晚月听到声响,立马端了洗漱用具进来。
她在常乐身边多年,知晓她的习惯,睡醒必要先刷牙,再洗脸,最后还要喝杯温水。
随行回临濠祭祖的官员有文有武,朱标安排了他们在另一艘船,主船唯有他和常乐两个主子。
常乐知道没有别人,她胡乱披了件外袍,满头青丝随意挽在脑后,就出了门。
古代盘发是个费功夫的活计,即使有晚月伺候,那整日盘着头发对头皮也是种伤害。
将有数月同行,常乐又不想得朱标青眼,她懒得装大家闺秀,索性按照自个平日在家的生活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
朱标自幼受诸子典籍熏陶,论理该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奈何他的亲爹,以及来往密切的叔伯兄弟们都是混迹军营的糙汉子,两相结合,他的思想既不迂腐,也不死板。
也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披头散发,没规没矩地打着哈欠,懒懒散散,毫无仪态,朱标也未觉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还亲自盛了碗鱼汤,献宝似的道,“乐儿尝尝,河里现捞的鱼。”
常乐小小舀了一勺,还真挺鲜美可口,但......
他无事献殷勤,是在为拖她回临濠,累她长途奔波而作弥补呢,还是又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坏招?
出于对未婚夫人品的了解,常乐觉得定是后者无疑。
朱标夹了筷鱼肉,体贴地剔掉鱼刺后放到常乐碗里,“你喜欢的红烧醋鱼。”
鱼肉色泽红亮,香味诱人,常乐忍着大快朵颐的冲动,看向笑意纯良的少年。
少年扬着嘴角,露出两排晃人的大白牙,他仿佛是要在脸上刻“我铁好人”四个大字。
常乐默了片刻,提醒道,“......世子,食不言寝不语。”
朱标:“......”

春末夏初,和风煦煦。
朱标去了另一艘船听老师们讲课,他每天都有固定的读书、习武课程,外出时也不例外。
常乐绕着主船逛悠了圈,兴致索然地回了自个房间。
房门在身后一合,她做贼似地悄声问,“那什么,带了没?”
晚月瞅眼自家毫无形象的主子,无奈道,“听您的吩咐,带了。”
她在妆奁底层翻出两盒包装精致的......纸牌。
常乐亲自洗牌,手法极其熟练,她以下巴点点桌前的椅子,“你两坐呀。”
晚星向来是主子说什么,她做什么,陪主子打牌这种小事,她早已习惯成自然。
晚月尚有顾虑,“小姐,在府里也就罢了,这在世子的眼皮子底......”
您的淑女形象还要不要了?
常乐逆时针方向“唰唰”分牌,“怕什么,我们偷偷地玩,他又不知道。”
晚月:“......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常乐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要是为此退婚,那可太好了。”
晚月不得不配合地翻起牌,“......我能问问,您为何如此抗拒世子么?”
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婚约,谁都知道世子是板上钉钉的未来......
何况世子本人龙章凤姿,器宇轩昂,脾性温和,还尤为惯着未婚妻。
常乐撇了撇嘴,朱标瞧着的确优秀,是名合格的皇朝继承人,但并非合适的丈夫人选。
他将来要封次妃,要和别的女人生别的孩子,他还会早死,他的整个人生,连带着他妻妾儿女的人生都是场盛大的悲剧。
常乐自觉接受不了丈夫纳妾,也没有信心得到太子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更不想陪他演绎那段载入史册的遗憾。
当然,此间缘由是不太方便跟晚星晚月明讲的了。
常乐歪着脑袋思考片刻,义正言辞道,“他太年轻。”
晚月默默瞅眼自家主子,提醒,“......您与世子同龄。”
常乐“啧”了声,“你们不懂......”
她灵魂已是能造火箭的年纪,朱标却才刚刚出生,妥妥差着辈分。
试问,哪个成熟稳重的女强人,会喜欢还留有婴儿肥的未成年?
她又不是什么变态怪阿姨咯。
舟行千里,风催夕阳渐沉。
晚霞染红天际,给河面,给甲板,给船帆,镶镀层层赤红光晕。
自应天从大运西进淮河至临濠,常乐沉迷玩牌,那偷偷摸摸,避于人后做坏事的感觉,欲罢不能。
朱标规律地读书、习武、办差,两人除了吃饭,其余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倒也相安无事。
船停靠在码头,常乐极其厌恶但又不得不换了马车。
至目的地还有段路,是她双腿所不及的距离。
马蹄扬起,临濠那旮沓地儿的破路,车厢跟连着振动仪似的。
常乐整个人生无可恋,萎靡如霜打了的茄子。
朱标头回见她如此,着实有点意外,也觉好笑,“乐儿,晕车?”
常乐眉峰紧蹙,双目紧闭,仿佛原地“嘎嘣”了似的,懒得搭理罪魁祸首。
晚月赶忙替自家主子告罪,“世子见谅,小姐实在是难受,才会在您面前失了礼数。”
朱标自然不会追究,再者常乐在他面前失得礼数还少么。
他皱了皱眉,“可有减轻症状之法?”
晚月恭敬回道,“小姐已在嘴里含了薄荷叶。”
否则就不仅仅是难受而已,恐怕早已吐了满车。
车行一日,总算到了临濠。
朱标马不停蹄赶赴朱家祖坟所在之处,常乐留在了城里修生养息。
绝不是她偷懒,也绝不是朱标良心发现。
而是常乐生而为女子,这个时代的女性不具备祭拜祖先的资格。
常乐唾弃、鄙夷,倒也乐得自在。
朱标是在三日后回到城里,他风尘仆仆且瞧着心事重重。
常乐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有实践课范例在前,她沉默缩在自个房中,最大可能减少与其碰面,主打一个隐身。
可惜,她不就山,山也是会来就她的。
朱标在连续数日外出后的某个傍晚,他敲响了隔壁的房门。
常乐试图拒绝,“世子,夜半三更,男女有别......”
朱标悠悠瞅她一眼,指指尚未全落的太阳,“你我未婚夫妻,不必拘泥于俗礼。”
他的态度很坚决,到底人在屋檐之下,常乐识趣地让开了门。
朱标沉默地饮了杯薄荷柠檬水,混沌的脑子稍稍清醒,很自然道,“来玩把牌?”
常乐拎着水壶的手猝不及防抖了三抖,玩牌什么的,他怎么知道?!
朱标:“倘若我赢,乐儿替我解个疑惑?”
常乐:“......什么?”
朱标盯着她,沉声道,“定都。”
常乐:“......为何问我?”
他身边多得是有识之士,为何问她一介后宅女眷?
朱标笃定道,“直觉,直觉你懂。”
直觉你回答了,定是为百姓所想,而非为君为官谋私。
常乐指腹摩挲瓷碗边沿,既震惊于他的直觉,又不得不考虑现实,定都二字牵扯太广了。
朱元璋是个乡土情节极深的人,史书记载,他曾有过定都临濠的幼稚想法。
可临濠不过是凤阳下面一个小城而已,一来华北平原,易攻难守,但凡周围发生叛乱,帝都城防根本没法承受敌人的冲击,二来经济落后,三来人口稀少......
总而言之,哪哪都不适合作为帝都。
可朱元璋明明知道了不妥,他还是坚持定临濠为中都,妄图与应天、汴梁并驾齐驱。
帝王任性,为达一己私欲,劳民伤财。
前些日子,朱标亲自踏足祖籍所在之地,想必是有所悟。
常乐却是不想掺和,主要朱元璋那性格,真不是好相与的。
他要知道有牝鸡司晨前嫌的未来儿媳,跟他儿子瞎逼逼,常乐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朱标叹息了声,“我自幼长于应天,懂事后,身边婢仆如云,不该懂,确也不懂百姓疾苦,。”
常乐抬眸看他,不明白他突然的感慨是什么意思。
朱标:“以实践课之名,体百姓疾苦之法,我想不出来。”
如果他将其列于国子学课程表,他爹定会有所怀疑,继而会查到是出自谁之手。
常乐一怔,朱标无法与平民百姓感同身受,那常遇春娇养长大的嫡女难道就能么?
朱标:“乐儿,但可放心。”
常乐垂眸良久,他所说的放心,放心他能保护她,也放心他将来还愿意保护她么?
夕阳已藏身于山后,夜幕降临,沉默在两人间无边蔓延。
常乐终还是道,“临濠不适合立为中都,更没必要修建豪华皇宫。”
史书记载,朱元璋在洪武二年召天下能工巧匠至临濠修建宫室,至洪武八年四月下诏停止营建计划,那历时数年之功的城池,最终不过是堆烂尾楼。
于国于民非但无利,不过徒增百姓苦难而已。
朱标深以为然,他亲眼所见之临濠,的确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
“那应天和汴梁,或者还有别的稳妥之处?”
他爹现如今的想法是立应天作南京,汴梁作北京,两都共治。
话已至此,常乐也必要再藏着掩着,“最合适的乃元大都。”
也就是后世的首都北京。
史书记载,明成祖朱棣,也就是朱标的四弟,靖难之役后登基为帝,历经数年迁都北平。
朱棣迁都虽有其私心,因他封燕王时驻地北平,北平可以说是他的大本营,但北平却也是经过历史验证的都城,于军事,于政治皆是最佳之处。
朱标若有所思,元大都目前还不是朱家势力范围的土地,而他爹已是登基在即......
看来应天势必是要作为临时都城南京,至于临濠、汴梁,他得尽快打消他爹的想法。
该解答的疑惑已解,常乐瞅眼陷入沉思的少年,道,“世子可否帮我个忙?”
朱标抬眸:“当然,你说。”
常乐:“我家舅舅蓝玉,您也熟识,他年二十,已到成婚之龄。”
朱标微讶,“乐儿的意思是?”
常乐:“因我之故,舅舅与文玉姐姐熟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愿能与之共结连理。”
史书记载,朱元璋登基后封朱文玉为福成公主,同时授其夫王克恭。
或许她没有出现的历史里,蓝玉和朱文玉并无相交,又或许是皇命难违......
无论如何,她现在是常乐,自幼相伴的舅舅,唯她命是从的舅舅,他既已动心,文玉姐姐对他同样颇有好感,那她得助他们一臂之力。
这桩婚事,按理来说应当不难。
前提常乐还是朱元璋肯定的未来儿媳。
朱文玉的亲哥朱文正没有同史书里的那般遭受圈禁,是朱元璋信任的得力干将。
朱元璋想必是乐见其成的,他的好大儿朱标与侄子,极具军事天分的侄子通过姻亲关系更加深入的绑定。
但是为防万一,万一朱元璋对她已有所不满......
常乐希望朱标看在她乖乖配合的态度,能助蓝玉和朱文玉二人能得偿所愿。

应天码头旌旗飘扬,朱元璋双手背后,独立于众人之前。
这位开局一个碗的草莽英雄蜂腰猿臂,站在那儿便有气吞山河之势。
主船缓缓靠岸,朱标快步走过艞板,拎起袍脚扎扎实实跪于君父膝前,“爹,儿子不负所望,平安归来!”
朱元璋拉起他心爱的好大儿,上下打量后,心疼道,“标儿瘦了!”
常乐埋头跪于朱标身后半步,悄悄翻了个白眼,真正吃不好睡不好,暴瘦的那个人是她......
马秀英仔细看过儿子,见他虽瘦了许多,精神头却是极佳,倒是未来儿媳颇有些萎靡不振。
她略弯腰扶起常乐,“累坏了吧?”
常乐哪敢当着朱元璋的面言累,那不是找死么。
马秀英也不再问,只叮嘱道,“你待会便跟你娘回府歇息。”
常乐蹲身行礼,“乐儿多谢夫人。”
朱标侧身朝未婚妻点了点头后,跟着他爹和他娘凳上回吴王府的马车。
朱元璋表达过思子之情后,问起正事,“标儿此行,可有所获?”
朱标点了点头,“爹,儿子想为国子学再添门课。”
朱元璋意外挑了挑眉,“什么?”
朱标撩起车帘往外,瘦骨嶙峋,衣衫破旧的百姓忙忙碌碌为生计奔波。
他道,“爹,儿子与文武百官享百姓供奉,当为百姓计。”
那实践课之法,他先前不该懂,而临濠之行后,便该懂了,他爹也希望他能懂。
果然,朱元璋听完后,既欣慰又感慨,“我标儿,长大了!”
吴王车架远去,常乐拎起裙角奔向等候已久的自家娘亲。
蓝氏拉着许久未见的女儿直抹泪,“乐儿,我的乐儿,怎么黑成碳了!”
常乐:“......”
她原本满腔的孺慕之情,就跟泡沫似的,“嘭”一声,裂开了......
她家娘亲叫什么蓝珠,合该叫蓝刀才是,刀刀专戳人肺管子。
蓝氏边捏着帕子给自己擦泪,边拉着女儿上了马车,“乐儿别怕,娘吩咐厨房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猪蹄,定能在短时间内,把你养回之前的白白胖胖。”
常乐:“......”
我的娘亲,真是我的亲娘啊!
常府马夫知晓自家小姐有晕车症,一路赶得飞快。
车刚一停,常乐率先跳了下来,等在门口的常茂带着弟弟常升立马扑了上来。
四岁的常升壮得像只小牛犊子,他出生时折断的锁骨早已愈合。
两个弟弟一人一边抱着常乐的胳膊,“姐姐,姐姐......”
常乐稳住身形,边抱起她还抱得动的常升,边朝常茂打趣道,“茂儿是逃课了?”
常茂抓着姐姐的衣袖,“是请假,茂儿是特意请假等姐姐回家!”
蓝氏扶着丫鬟慢慢下了马车,“姐姐奔波劳累,你两可别缠着她。”
常茂乖乖点头,常升扑腾着短腿也要下地自个走,还惋惜道,“姐姐累得都发黄了!”
常乐:“......”
弟弟什么的,那是弟弟么,那是刀刀!
常府花厅,佳肴满桌。
蓝氏夹起块猪蹄放进常乐碗里,“乐儿,多吃些,补一补。”
色泽鲜亮的卤猪蹄,满满当当的胶原蛋白......
她家娘亲的心也是真大,常乐之前还担心过她会留下阴影......
也算好事,武将家眷合该心大些。
常乐给她也夹了一筷子肉,“娘,您也多吃点。”
蓝氏擎着泪重重应了声,“嗯。”
女儿平安归来,姐弟三人感情深厚,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是......
蓝氏放了筷子,怅惘道,“也不知道你们爹和舅舅什么时候回来。”
院中池子里的荷花粉的,白的,亭亭玉立,时值盛夏,老爹已经快一年没有回家了。
常乐在脑海里翻开资料,“娘,爹和舅舅快回来了,您别担心。”
照着历史进程,常遇春现在正和徐达一同围困平江(今苏州市辖区),攻打张士诚。
张士诚是朱元璋王权霸业路上除陈友谅外,最大的另一个对手。
平江是张士诚的老巢,他给自己最后的地盘整整修建了八个城门,每个门的城墙都极其坚固,城楼上还配备了固定弓弩,城内也存有大量粮食。
朱元璋用二十万大军自年初开始日夜攻打,至今也还没攻下来。
直到七月,平江城内余粮渐尽,张士诚终于率领绰号“十条龙”的上万亲军准备突围。
他出城后,先见城左敌军兵队严整,心生畏惧,就转向另一边虎丘门,常遇春主领的营垒。
也不知道他这些年安于江南富庶之地,是不是脑子也进了江南的水,竟然主动招惹猛将“常十万”。
常遇春端坐马背远眺,难以置信呢喃,“那是张士诚?他怎么胖成那熊样!”
蓝玉同样费解,他再一次翻开情报,“明明写得是美男子......”
咳咳......
原本的确是美男子来着,可前些年,有个名为“奶茶”的东西自应天传入苏州,传入平江......
张士诚发家之前是个私盐贩子,吃多了盐的人吧,可能跟吃多了苦一样,骤然品尝到糖,特别美味的糖,他就有些停不下来。
糖是好东西,混入奶茶的糖更是好东西,每喝一口,都令人心情愉悦,欲罢不能,就是热量太高,太令人容易发胖。
张士诚奋力睁开上下眼皮快要胖到一块的两只眼睛,嘶吼着朝常遇春杀来。
常遇春很失望,没有见到传说中的美男,他毫不留情地调兵遣将,把丑胖版张士诚及其精兵挤逼于沙盆谭里。
本来按照原史,张士诚本人惊马堕水,虽几乎被淹死,但有一亲兵冒险把他救起来,抗在肩上,逃回平江城内。
但是现在,那个亲兵有心也无力,他真的,杠不动呀!
于是,本来还能再坚持两个月的张士诚,本来被抓后以绝食,以上吊自杀为结局的张士诚,提前被常遇春淹死于平江城外沙盆潭里。
也好,战死沙场,总比俘虏自杀要更适合作为一方霸主的结局。
张士诚既死,平江城内的废物张士信自然翻不出来花来。
消息传来,朱元璋很高兴,所有人都很高兴,唯独常乐没法高兴......
因为她又昏过去了!
自她得时不时就晕的毛病以来,前面的每一次,她好歹都知道自个昏迷的原因。
而这一次,她还没来得及收到常遇春的详细战报,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又篡改了什么历史。
她觉得自己简直太无辜了,可她没处说理,也抵挡不住纷至沓来的晕眩......
月余之后,常乐在自个闺房里悠悠苏醒,刷牙,洗脸,喝水,喝粥,安抚娘亲和弟弟们......
一整套流程,她娴熟的跟流水线的工人似的。
天气有些凉了,池子里的荷花逐渐凋零,唯余残黄茎叶浮于池面。
常乐把娘亲和弟弟们送回正院,自个扶着晚月的胳膊,绕着池子锻炼久未使用而僵硬的双腿。
她随意搭了件月白披风,长及腰的青丝散在肩后,约莫是长久困在屋里的缘故,原本因去临濠而被晒黑的面庞恢复了白皙,但本就消瘦的身形却是愈发纤细了。
乌发雪肤的羸弱少女,枯枝败叶的夏末荷塘,她仿佛是要消散在那片衰竭里。
匆匆而来的朱标蓦然停在院门边,他没来由的心慌。
常乐经由晚月提醒,遥遥朝他行礼。
朱标逼迫自己稳住狂跳的心脏,踏着规律的步伐走到她身边。
常乐微微翘起唇角,“世子怎么来了?”
她弯起的双眸满是灵动,朱标莫名觉得踏实。
常乐摆了摆手,晚月、晚星稍稍往后退开半步。
朱标隔着衣袖亲自扶着她继续绕圈,“来看看你。”
常乐莫名其妙看他一眼,“那多谢世子?”
她语气里是玩笑的意思,朱标却沉默良久,“是为何故?”
他前言不搭后语,问得像是在打哑谜。
常乐刚恢复运转的脑子反应了很久,才终于明白他在问什么。
可她没法回答,常乐没想过要告诉别人自个的神奇来历。
尤其朱标,未来的帝国掌权人,她依然试图退婚的未婚夫。
他倘若知晓自个未婚妻能知未来,那他两的婚约是无论如何都退不了了。
清风拂过荷塘,带动枯叶沙沙作响。
少女满头青丝飘扬,握在掌心的胳膊细得仿佛稍稍用力便会断裂。
常家嫡女,不负病弱之名。
朱标叹息了声,主动退让一步,道,“可有解决之法?”
以他们现在的实力,天下名医竟可招来。
只是,他记得她说过,她无病。
常乐笑笑:“没有,唯听天由命耳。”
其实也是有的,她不再干预任何,任凭历史照着原来的轨迹行进,任凭老爹、舅舅壮年而亡。
可她做不到,即使是朱标,她面前这位惊才绝艳的未来太子……
她想退婚是真,但要有机会,她也会竭尽全力助他长命百岁,造福百姓。

九月初,平张士诚师还,又逢南京新宫落成,朱元璋决定在奉天殿宴请百官。
他高坐于金灿灿的龙椅,马秀英和朱标一左一右伴其身侧。
霸业将成,妻贤子孝,也算是朱元璋最志得意满的时刻了吧。
“......封李善长为宣国公,徐达为信国公,常遇春为鄂国公......”
内侍尖利激昂的嗓音响起,读到名字的大人们一一出列谢主公恩。
酒宴即始,灯影幢撞,女乐轻歌曼舞。
先于众人晋封国公的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三人,来他们跟前敬酒的同僚络绎不绝。
李善长和徐达笑脸含蓄,端是开国功臣之风范。
唯独自家老爹常遇春笑得跟朵花似的,配着他那煤炭似的皮肤,妥妥一朵刚进城的黑玫瑰。
常乐扫眼上头的一家三口,再想想朱元璋的脾性,老爹铁憨憨也挺好,最起码不招皇帝忌讳。
来给蓝氏和常乐敬酒的女眷也源源不断,自从伴随世子朱标回临濠祭祖后,她就成了应天闺秀中的第一人。
常乐扬着笑脸又送走位夫人后,恰好与对面李娴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她那满满的羡慕嫉妒恨,常乐想了想,摇摇举起酒杯。
那什么,娴姐姐,您加油!
我能不能顺利退婚,就靠您了!
奈何李娴没理解她的意思,恨恨转过了头。
酒过三巡,奉天殿进进出出,有出去更衣的,有出去透气的,也有出去摸鱼的,比如常乐。
夜幕沉沉,凉意阵阵。
奉天殿外,汉白玉阶,御路石面九条巨龙凌空飞舞。
常乐迈下阶梯,通过左侧小门,是条安静的宫道,她懒懒倚于宫墙,半仰着头眺望漫天星辉。
六百多年后,城市灯火辉煌,满天星月皆失光芒,要找它们得借助天文望远镜。
她来之前的那个夏夜,因观测空间站太晚,直接睡在了阳台的躺椅,也不知道那个自己怎么样了。
后方传来脚步声,常乐借着月辉望去,她略略站直了身体,“世子。”
朱标缓缓走近,带着股浓烈的酒气,想来也是喝了不少。
他也靠在了宫墙,抬手遥指前方的建筑,“那儿便是春和宫。”
春和宫,位于奉天殿的正东方,朱元璋专为心爱的好大儿建造的东宫。
常乐粗粗瞟过一眼,道,“恭喜世子。”
朱标侧眸看她,“乐儿......”
他突然地停顿,常乐回眸顺着他视线向右侧后方望去。
朱红宫墙,月辉郎朗,他们后方拐角处有一方裙裾随风飘扬。
那艳丽的色泽,繁复的花纹,其主人不言而喻。
常乐揶揄地睨了眼自个未婚夫,以嘴型道,“世子魅力无边。”
朱标无奈摇了摇头,随即似安抚的低声道,“乐儿放心,我唯心悦你一人。”
这话说的,好像是她在吃醋似的,常乐无声翻了个白眼。
朱标轻咳了声微微正声道,“乐儿,你先回奉天殿,我去谨身殿换身衣服。”
无论是回奉天殿,还是去谨身殿,必先绕过后方那道拐角。
他意在提醒拐角后的那人速速离开么?
常乐蹲身行了个礼,“是。”
朱标走进一步,极为体贴地托起她搭在身前的两只手腕。
常乐有点怀疑他是不是在占自己便宜......
朱标突然低声在她耳边道,“春和宫见。”
常乐:“???”
拐角处的那片裙裾已经消失,也不知道是急着回奉天殿,还是转道去了谨身殿。
常乐看眼莫名其妙的朱标,乖乖听话去了春和宫。
新落成的宫殿,院子里栽种了许多梅花树,严冬未至,暗褐树干,纹路粗粝,暂无观赏价值。
且朱标种什么梅花呀,他需要的是高洁、坚韧么,他需要的是长命百岁。
常乐朝姗姗来迟的世子大人真诚建议道,“春和宫最好能栽些香樟。”
长寿、避邪、吉祥如意,最适合懿文太子体质的祝福。
朱标挑了挑眉,“乐儿喜欢香樟?你院里似乎种的是桂花吧。”
每逢秋日,她满身尽带桂花香。
常乐:“我又不需要......”
等等!她好像也需要!
整整十三年,她依然常常忘记自己现在是个英年早逝的短命鬼。
朱标:“什么?”
“没什么!”
常乐咬了咬牙,“我回去就种香樟。”
种满整个院子!
不,是种满整个常府!
她老爹,她舅舅,都需要!
更深露重,常乐和朱标逛了圈春和宫出来,恰逢奉天殿酒宴散场。
平日里衣冠楚楚的文臣,或是五大三粗的猛将,这会儿皆都醉意酣然。
猛人常遇春更是一左一右两个小厮搀扶,方可踉踉跄跄前行。
常乐远远瞅着老爹黑里泛红的皮肤,开始思索哄他戒酒的可能性......
殿前九转宫灯下,朱标笑吟吟目送每一位劳苦功高的叔叔伯伯们,那姿态把二代掌权者的亲近与疏离拿捏得恰到好处。
常府众人也出来了,常乐恭敬行了个礼,“世子,乐儿先行告退。”
朱标点点头:“好。”
马蹄声哒哒脆响,朱红宫门消失在深夜浓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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