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玄幻科幻]——BY:浮砣
浮砣  发于:2019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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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的肩膀停滞了一瞬,猛地扭头冲着我。隔着头盔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便走上前,自行将他的面罩推了上去。
  他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我偏要分毫不落地将他的每一丝神情变化收入眼底,“是吧,骑士?”
  他褐色的眼眸紧勾着我,浑身骤然满溢出杀气和寒气,“你不配说万疆帝国曾经王子的名讳。”
  “我去你妈的。”我回敬道,再也没说什么。当你想挖苦一个人却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可比辣椒酱下的布丁无奈多了。我对这颗金棕色的脑袋没太大印象,但隐约觉得当年爱戎身边似乎有这么一个砍都砍不歪的傻蛋。
  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
  ****
  一声嗷嗷的怪吼隔着墙壁劈过来,“死去吧死去吧死去吧死去吧!!”
  哦,那场面可真他妈美妙,是我近一个月所见的最富有诗意的画面。流放队刚走过监牢长长的旋转台阶,就看到一个恶兽般的囚犯掐着一个狱卒的脖子,咣咣往铁栅栏上撞,撞得血浆四溅。队伍里有些人惊骇地抽了一口气,有些人笑得就跟被几大桶黄金砸中了似的。
  我叫道,“哦,砸掉他的牙齿!豁了他的嘴!干得漂亮,伙计!”
  押送犯人的几个骑士迅速上去分开两人。那狱卒整张脸被撞得血肉模糊,双眼翻白地躺在地上呻|吟。囚犯被踢了一脚还唾沫横飞地骂道,“该死的,让你这狗逼崽子威风!老子扒了你的脸!”
  “把他拖出去,交给狱官处置!”那名扯着我锁链的骑士怒吼道,冰雪般冷峻的面庞上染了几分愠色。其他骑士则抬起那个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倒霉蛋急匆匆地离开了监牢,只剩这个砍不歪的大骑士傻蛋,气势汹汹地注视着我们或嘲弄或惊慌的一张张脸,胸膛在护甲下凶狠地起伏。
  “该死的……愿神宽恕你们!”傻蛋只憋出这么句话,仿佛“该死的”就是他脏话词汇中的极限。我们又哄然大笑。我他妈肚子都要笑痛了,结果傻蛋打开牢门,一扯锁链,直接把我丢了进去。
  我撞到一团黑乎乎的影子,那影子尖叫一声,我才意识到那是个干巴巴的老头子,长了只红通通的塌鼻子,头发稀疏地耷在脑袋上,在角落缩得像只蚂蚱似的。乍一看我以为那是乞乞柯夫,毕竟所有的老头子在我眼里都一个样。
  傻蛋正在给剩下的罪犯分配牢房,显然囚犯袭击狱卒一事令他气得不轻,接连扔鸡蛋似的把好几个犯人扔了进去。那傻蛋臂力还挺厉害的,没空长一副高大的肌肉架子。
  独眼艾厄钻进了我的牢房,一声不吭地坐下。我瞄他一眼,“那死瘸子又犯病了?”
  “你做得有些过分了。”他答非所问,只不快地盯着我,“大哥他只是说话难听些,我以为你知道。”
  我道,“你以为个屁,我就是想揍他。”所有的罪犯都被分到牢房里去了,傻蛋泰然自若地走在骂声不断的过道里,步伐一下一下迈得可他妈像样死了,简直比丧钟还整齐规律。他在路过我的牢房时顿了一下,我都不需抬头,就能感受到他那双褐眸中的锋锐和疑惑。
  “我调查过,你杀了很多人。”傻蛋说,“但迟暮帝国的人占了八成。”
  我冷笑道,“你要授给我荣誉勋章么?”
  “你知道索尔王室的事?”
  “去他妈的王室。”我靠在墙壁上,斜睨着他冷笑,“他们早就滚进墓室了。”
  傻蛋不再问我了,大概知道跟我说话无异于自取其辱。我笑嘻嘻地看他,冷不丁却看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伤痛,像一道闪电一样打中了我的脑袋。我兴致盎然地瞪大眼睛,甚至吹了声口哨,他却飞快地转过身,脚步沉重地走出了监牢。
  我倒在墙壁上,咬下别在衣襟上的一根黑发卡,探入锁眼打开了镣铐。咔哒一声,两半铁块铿锵落地。我又给艾厄解开,那同一间牢房的老头子就像发现新大陆般盯着我们,“上帝啊……这……你们可真了不起!”
  我嘻道,“我可是监狱的常客了,这破锁还不算太难。”我给老头子也解开了镣铐,他甩着轻快不少的双手,欣喜地嘿嘿笑个不停,“感谢上帝……”
  给老头子卖了个人情,我问出了那个令我感兴趣的事,“那个砸狱卒脑袋的家伙是怎么回事?”
  “那个说来话长了。”老头子靠在潮湿的墙壁上,摇了摇头,“你们听说过‘混斗’吗?”
  我和艾厄交换了一下眼色。关于“混斗”我们知道得不能更清楚了,这可是我们几个选择锒铛入狱的缘由。外面流传着一个说法,被迟暮帝国流放到兀鹫城的罪犯们,将自愿参加这个由这座城唯一的正规军——“冬霆军团”主持的赛事。所有囚犯被分成两队,一队脖子上绑着蓝色的方巾,一队绑着红色。混斗之中不准使用锐器,不准杀人,但可以选择逃走。骑士团的大人物将在混斗之中观察有资质且良知未泯的囚犯,收于麾下,优秀正直的甚至可以直接平步青云当个小军官。
  老头子沉吟道,“当年那个狱卒和跟我一个牢房的囚犯是被一同关进来的。两人都自愿参加了混斗,狱卒得到了上层的认可,而囚犯依旧是囚犯。在被同时关入监牢的那天,谁能想到未来的差距竟会如此悬殊呢?”
  我嗤之以鼻,“当个狱卒有什么好得意的。”
  “不只是狱卒。”老头子叹气道,“而是身份地位的差异啊。那名狱卒摆脱了囚犯的身份,反倒开始收拾当年和他一同进来、却未能改变命运的可怜人们。”
  独眼艾厄沉声道,“那家伙活该。”
  “哈哈哈,有点意思。”
  我漫不经心地翘起腿。兀鹫城里许多旧国的落魄贵族至今仍对迟暮帝国心怀恨意,军团的元帅也是当年顽固的守疆派,不然不会被流放到这个鬼地方。冬霆军元帅认为被迟暮帝国判为罪犯的人未必是恶徒,尤其是旧国的罪犯(显然这是爱屋及乌的刻板印象)——因此这是我们混入冬霆军团的最好办法。
  艾厄还好说,我倒是不太清楚赖格和阿姆那种四肢残废能不能入得了元帅的眼。瘸腿赖格大概也想到这一层了,所以才故意找茬。
  艾厄问老头子,“你不参加混斗?”
  老头子惊恐地说,“上帝啊,我才不去那个地方……我隔着铁栅远远观望过,虽然规定不准使用锐器,但那简直……简直……”
  “……就是人间地狱……”
  “——哈哈哈哈哈哈!”
  我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边笑边恶狠狠朝身下的水泥地捶了几下。艾厄看着我,摇了摇头,却似笑非笑地挑起一边嘴角。
  “要去吧?”他用并非疑问的语气问道。我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双手叠在脑后,冷笑道,“要赢。”
  我必须赢。


第25章 混斗
  我见过冬霆军的首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在我五岁时他曾指点过我剑术,然后在我努力挥剑时抚掌大笑,把我高高举在半空,逗得我咯咯大笑。
  “一定记得,切勿荒废剑术,小王子。剑是高贵的象征,同时是不灭的英魂。当你的王国遭到侵犯,唯有手中的剑才是忠贞不二的伙伴。它随你披荆斩棘,随你赴汤蹈火,刺穿邪恶,坚守正义。而你需要做的,就是利用它的力量,保护你自己,保护你的子民,让帝国的功业永垂不朽。”他道,我至今记得刻在这位元帅面庞上的每一道细纹,就像花岗岩上被时光的风沙侵蚀出的印迹,沧桑而冷硬,每一道沟壑都在诉说着一段荣膺的往事。
  我笑道,“父王说,只要普卢默一族世代守卫着万疆帝国,和平之鸽衔来的橄榄枝便可万世常青。”
  “我们会永远守护着你们,守护着帝国。”巴克豪斯元帅道,“即使我老了,还有我的儿子,我的军团……瞧,那就是我的儿子,法洛斯。未来属于你和爱戎王子的骑士。”
  我顺着元帅的手望去,见到草地上那两个挥剑相较的身影。爱戎那一头金发就像深海中的灯塔那般显眼,而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同样持剑的男孩,金棕色的头发,结实强健的身躯,还有那双硬铁般冷锐的眼眸,随着爱戎一次次反击他的动作而变得热切敬慕。
  剑刃相碰的激响传到我身边,我抓着元帅胸前的荣誉金章,紧张地看向草地中央,看向那个狼一样的金棕色头发的男孩。
  那是我头一次见到能和爱戎的剑术不相上下的人。
  “快些长大吧,莱蒙王子。像你的哥哥一样,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勇敢。”巴克豪斯摸了摸我的头,沉声道,“一定记得,未来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能放下手中的剑……”
  ****
  “妈的,我讨厌剑。”我恶狠狠地将手里的钝剑丢到地上,“可他妈讨厌透了!”
  独眼艾厄道,“他们不许你带着你的刀?那个已经很钝了。”
  “说使剑是‘战士的荣耀’,真他妈神经病。”我怒气冲冲地将额发捋到脑后,让清冷的空气为脑袋降降温。论杀起人来的舒适度,剑比刀可差远了。我还记得当年爱戎如何用剑把我打得鬼哭狼嚎,那把剑就像长在他手上一样,不能用好似长在我手上的斫骨刀剁了他是我的毕生大憾。
  荣誉之剑守不住那些蠢货想要守护的,而屠戮之刀却能替我得到我想要的。
  艾厄静静地盯着那把被我抛在地上的钝剑,拎起来放在手里掂了掂,随手一挥,就将透明的空气割出了一道闪电般的光隙。
  “呵。”我似笑非笑道,“没想到你除了使尖头锤还会使剑?”
  他道,“随手挥两下没什么难的。”
  我从武器架上挑了另一把钝剑,用尖端敲了敲他的剑刃,“那教教我怎么随手挥两下。”
  其他自愿参加混斗的囚犯也陆陆续续抵达了准备场地。和艾厄比划几下后我还是觉得动作不协调,便在钝剑上绑了两块石头,增加剑身的重量,让这柄天真烂漫的破铁挥动起来的力量感和我那把罪行累累的斫骨刀相似。
  准备比赛的第一声号角吹响。我和艾厄从军需官那里领了红色的方巾,系着脖子上,迎面看见瘸腿赖格和断臂阿姆走过来,脖子上系着蓝色的方巾。我没从独眼艾厄的脸看出什么,就听见瘸腿赖格骂道,“我早他妈料到有这么一天了,艾厄!抱着你深爱的狗崽子滚蛋吧!”
  断臂阿姆神色复杂地看了我和艾厄一眼,跟着死瘸子得得索索的脚步走远了。一个没了胳膊,一个瘸了腿,那场面可真够人看的。我对着墙壁比划几下钝剑,独眼艾厄沉默地坐在不远处的岩石上,忽然道,“抱歉,莱蒙。”
  我挥剑的动作一顿,看他摘下了脖间的红方巾,跟军需官换了一条蓝色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红色队伍的场地。我冷着脸看他走向那片阴郁的蓝,拄剑撑在地上,揩了一把脖间的薄汗。
  操他妈的。操。
  ****
  宣布赛事即将开始的第二声号角吹响了,调子比前一声还要慷慨激昂,雄伟嘹亮,让我听了想吐。我身边簇拥着除了红方巾就无一相似的陌生面孔,每个人瞪着如狼似虎的眼睛,望向头顶高大开阔的看台。砖石砌成的看台上摆了一排软椅,几个衣着雍容的大人物在上面就坐,俯视着我们,就像俯视着一群活蹦乱跳的蟋蟀。
  我没看到巴克豪斯元帅是不是在那几人之中,只看见白狮在注视我们,在那一面迎风飘荡的冰蓝色旗帜上探出森寒的前爪。我朝它回了一个狰狞的笑,站在铁栅后,盯着场地对面的蓝色人墙,磨了磨发痒的牙齿。
  这时,吹号人呜呜嘟嘟地吹响了最后一声号角,洪亮得能把人的屁股震成四瓣。铁拴一拔,沉重的铁栅被放倒在地,随着滔天的怒吼,我们这些恶棍如两群脱笼的疯狗冲了出去,挥着手里的钝剑,声势浩大地朝对面的敌人发起攻势。
  红色和蓝色如两条汹涌奔流的河交汇在一起,尽管比赛有“不能攻击队友”的规则,但真要打起来,除了脓包软蛋谁也不会管这些的。我冲在最前方,先他妈踹倒了一个蓝脖子的瘦子,鹰抓鸡崽似的追在他屁股后面打。那瘦子被打得嗷嗷乱叫,几下就惨呼着跑回了铁栅之后,宣告弃权。
  真他妈无聊。我又挑了一个肥硕的红脖子大块头,挥剑穷追猛打。这头戴着红方巾的熊一开始被我打了一下还认不清形势,直到我用剑柄又给了他一击才明白过来。他想躲避我这个连自己人都打的疯子,尽可能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姿态,我偏不让他如愿,把他打得忍不住想一剑劈了我时,用钝剑上的石块把他砸了个头破血流。
  在追击他的同时我又揍了两个不知好歹扑到我身前的白痴。我的杀意涌上来了,手臂按捺不住地开始颤抖。血,我想要血,温热的、腥臭的血,而我的喉头一片干涸。钝剑,不是斫骨刀也无所谓,只要有边缘的物器就能被我用作凶器,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
  “别上瘾!”独眼艾厄猛地撞了我一下,沉声道,“别忘了这场混斗的初衷!”
  “我呸!”我疯癫地笑着,对他照打不误。艾厄叹了口气,很快鬼魅般的身影就在人群中隐匿不见。
  这场混斗与其说是比赛,不如是向上头人展示自己的一个武斗台。想从囚犯一举升为军人可不是几下花拳绣腿就能办到的,混斗者需要展现的是正直宽厚的君子品德和刚毅不屈的军人风范。赛前艾厄就和我提过,混斗的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举止是否合乎大人物的口味。只有顺应冬霆军团的仪容风貌,我们这些披着人皮的斗兽才能够博得他们的青睐,以示自己是个可塑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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