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作者:浮砣
文案:“这就是最坏的时代,没有之一。卑鄙的弑君者被万人称颂,死亡之灵重返人间,妓.女高唱爱情诗篇,残废将勇士杀得片甲不留,修士把地狱之火引向黎明,而遗失未来的人,抛弃了过去。”
“你问我是谁?——一个即将登基加冠的恶徒。一切就绪,这便是除我之外,无人欣赏的最棒的故事。”
CP:狂躁疯魔·恶棍王子攻X温柔纯善·忠犬亡灵受
[阅读指南]:
1.架空西幻,暗黑风,双视角第一人称。“主攻”仅指本文主要以攻的视角行文,不代表其他。
2.因背景设定,可能会有部分极其引人不适的胃疼情节,请小天使们务必根据自我接受度谨慎 入坑。看文时还希望不要带着太多个人情绪哦,毕竟单一视角是会骗人的。*( ̄︶ ̄)*
3.本文虽然是复仇主题,但并非打脸爽文,作者不偏袒任何一方角色。
4.结局True End,攻受永不分离。
内容标签: 年下 西幻 亡灵异族
搜索关键字:主角:莱蒙,罗 ┃ 配角: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小分队 ┃ 其它:
第1章 王子与恶徒
“我失了心,没了过去。
我挖了心,没了未来。
我,
有朝一日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
令地狱害怕我含血的涎沫。
我是一份虚伪的功绩,一则污臭的传说,一个腐烂的灵魂。
我饮恨而活,不需救赎,不需爱。
生生世世,万古永存。”——《恶君传:莱蒙·骨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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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
我掐住那狗杂种的喉咙,一刀剁掉他的手。火光从我身后爆炸般闪耀出狰狞的光芒,烧毁了我半边斗篷和裤脚,只在我皮肤上留下很浅的尘灰,一拂就散。这头熊一般魁梧的畜生前一秒还在嘶吼着用匕首戳我的心脏,后一秒那宽阔的腰骨就被当空抡过来的一只流星锤砸得粉碎。
“啊!”他撕心裂肺地叫起来。身后的大笑声震耳欲聋,“这一下够你尝尝滋味啦!”
我无视那个人的笑声,把在地上抽搐的男人拎起来,用刀柄朝他粉碎的后腰一戳——我发誓我的力道比剁碎他手腕时轻得多,但他却鬼哭狼嚎地叫了起来。要不是我还要从他嘴里问出些东西,真想把烧火钳捅进他嘴里。
“最后的机会。”我说道,“格森在哪里?”
“伯爵大人在里面!”他嚎叫得像头猪,“就在最里面的房间!”
“好。”我点点头,放下他散发着尿骚味的身体,“我饶你一命。”
说着,我取过一根燃着火焰的木棍,捅进了他那大叫的嘴。火焰烧焦了他的嘴唇。他吞着满嘴的火在地上,像条在砧板上拍尾巴的鱼。
“我喜欢你身上这股狠毒的劲儿。”断臂阿姆跟上我的步子,和我一起走向回廊尽头,顺手扯断了烧焦的发尾,“我一直以为你是唬我们的,原来火真的烧不死你。”
“不是火烧不死我。”我踩着冰冷的地砖。破旧的靴底有些薄,凉意透入我的脚心。该换一双皮靴了。我道,“我死而复生。”
我走到回廊的尽头,推开了那扇装饰华丽的橡木门。断臂阿姆甩动着他那长链流星锤,一下子就劈裂了铺着鹅黄色壁纸的墙壁。这个恶棍没有了一条胳膊,因此只有在使用长长的链锤时才有安全感。
我回头对他道,“出去吧,继续放火烧这山庄。”
断臂阿姆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我,“我可不能保证会给你留一条出路。”
我扯下肩头破碎的衣物,“我若是靠你给留路,早他妈死过不知多少遍了。记得备一套新的衣服。要是我发现你留了任何一条路给这个山庄的活物逃走,我就把你另一条胳膊剁下来。”
那个男人坐在钻石丝绒软椅上,背对着我们,在我们谈及烧毁山庄时连头也不回一下。断臂阿姆恶呵呵地举着火把出去了,顺便点燃了这间屋子的墙皮。
屋外女仆们的尖叫声在这浓烟滚滚的回廊里显得异常低沉,我猜一定是瘸腿赖格搞的鬼,那个家伙每清洗一处地方就要祸害不少姑娘。我将门关闭,瞥了眼火浪翻涌的墙壁,揩净了刀刃上的鲜血。
“格森。”烟雾在这间豪奢的屋子升腾,我冲坐在正中央的男人高声喊,“神来惩罚你了。”
用浮夸刻意的嗓音说话是件很羞人的事。我用破布飞快地擦拭着刀锋,如果那块布是燧石,足以令利刃着火。这把刀我喊它“斫骨刀”,其实就是一把长一点的菜刀。之前我一直用它来剁骨头,我能将这把笨重弯曲的刀使得又快又灵巧,它的钝刃穿梭在无数骨缝间割肉,比我直接用手都要敏捷,连绣花的女人看了都要自惭形秽。
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我,翘着腿,摆出适合他伯爵身份的架子和腔调。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我想要重重扇他两个耳光。
“莱蒙王子。”
“你说错了,我不是王子。”我说,“我是个打家劫舍的流氓。”
我走上前,扯住了他的头发,逼他那层虚伪的面皮颤抖不止。几年不见,这个养尊处优的男人依旧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看得出是两朝的宠臣。我听说他几年前离开了王宫,到乡下建了一处庄园,整日蛰伏不出,安逸得很。
大概他没料到我这个早该死掉的玩意儿会再一次出现。
“你果然找到了这里。”
见鬼的,这个男人偏偏要摆出一副看破一切的语调恶心我。“很久以前我就有预感,你会亲自了结我的性命。我逃得过旧王的怨怼,躲得过新王的疑虑,唯独避不开你。”
“你把我给了龙。”我说道,“你把我给了龙。你亲自拉着我,把我送到了龙穴。”
“你说你会来带我回家,然后让龙把我吞进了肚子。”
格森陷入了沉默。我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斫骨刀,一字一顿,用再清晰不过的声调说,“我曾那么信任和敬重你,我的老师。”
格森听到我这么称呼他时愣了一下,我看到他酸胀的眼眶和鼻孔里的黑烟。人临死前格外容易良心发现,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我从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到了山庄内连绵闪耀的火光,比天上璀璨的银河还漂亮。他钟爱的园艺植物和古典雕塑被付之一炬,估计过不了多久整座山庄只剩残垣断壁。
我第一次想发自内心地赞美那些恶棍们的破坏力。
“我问心无愧。”格森说,“若牺牲一人能够换得和平,无论要牺牲的是谁,我都会做同样的事,即使是国王。”
“你又说错了,老师。”我道,“恶龙要的分明是我的哥哥。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当年被你蒙在鼓里的孩子么?”
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脸色变得惨白,有点想笑,“而你们这些蠢猪预料中的和平并没有到来。你还活着。你凭什么?”
格森闭上了眼睛,胸腔因为吸入了大量的烟雾而虚弱地起伏。我将他按在椅子上,温声说,“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私仇,是私心。你对我做的恶事还不够我敲碎你的手指头。我需要你的脑袋,还有那枚戒指,老师。”
他比谁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要什么。因为他只听到这一句话就变了脸色,短促地喘着气,“休想……你从小就是个恶童,莱蒙。即便你的哥哥不在了,你也别想得到它。你找不到它在哪里,即使这座庄园,连同我,一齐被你烧成灰烬,你也找……”
我没等他说完便砍下了他的头。鲜血从脖颈的断口喷泉似地涌出来,我灌满了整整一只水囊,又啜了一口,防止自己在烈火中被烧干。我把格森的脑袋系在腰带上,将那头漂亮的棕发打成一个蝴蝶结。
从屋顶掉下不少烧毁的房梁木,我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看不清景象。我蹲下身,执起我亲爱的老师的左手,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钻戒。我把钻戒扔到一边,开始拿刀剔那根戴着戒指的手指。待最后一丝肉被我剔得干干净净,我拖着死尸,砸烂了挂在墙上的壁画,撕掉了壁画后的墙纸。
一个内嵌的密箱露了出来。我将那根雪白的指节捅进锁孔,轻轻一扭,箱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两件简单的物品,一枚铜戒,一小张贴膜画像。我将铜戒含在嘴里,盯着那张小小的画像。上面有一个女人,她的笑容在四周扭曲的焰流下安详而平和。
****
火焰将山庄最后一丝痕迹烧毁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呼吸了一口如胃液般酸腐的空气。湿润的水汽使我浑身的灰烬都凝成了泥浆。放眼望去,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瘦削的枯树,铅灰色的云层将天际勾勒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
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赤_裸着身体,哼唱着跑调的歌谣,懒洋洋地走出化为尘埃的灰霾山庄。不远处的灰石大道上停留着一辆马车,上面坐着三个残废,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残废兄弟正两眼馋光地从麻袋里掏珠宝,比花岗岩还坚固的牙咬得圆润的金银饰品咔咔响。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又打了起来,这两个白痴总是将搜刮来的战利品放入一只麻袋,然后因不满分配大吵大闹。他们的另一个兄弟,独眼艾厄坐在一旁编麻绳,对那两个蠢货无聊的争执并不在意。
妓_女芭芭拉比起珠宝似乎更关心我的鸟。她盯着我的胯,直到我系好裤带才发出赞叹般的啧啧声。我坐在老头子旁边,吐出了嘴里的铜戒和画像,“如你所说,乞乞柯夫,格森把戒指藏到了壁画下,‘钥匙’就是他的手骨。”
我瞄了一下他那颗闪着精光的灰蓝色眼珠,“你这只眼睛着实了不得。”
乞乞柯夫漫不经心地摩挲着铜戒,对那块小画像更感兴趣,“没想到你把这东西也拿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膀,“好歹看得下眼。没女人时凑合着爽爽。”
“那可是你妈妈。”乞乞柯夫龇出了一口黄牙,猥琐地笑起来,“你这个小畜生。”
芭芭拉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腿间,媚眼如丝地扭腰,“别忘了还有我,莱蒙。我能让你爽上天,小野狼。”
我将她一把掀下去,这个骚女人发出一声尖叫。我从乞乞柯夫掌心里拿过铜戒和画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那我去了,乞乞柯夫。”
残废三兄弟一齐转头冲着我,“你是说真的吗,莱蒙?”
我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我何时开过玩笑?”
独眼艾厄说,“你要去的可是亡灵法师的地盘。”
我道,“一个活人还会怕一个死人不成?何况我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我敲了敲腰间的那颗脑袋,又吐出勾着铜戒的舌头,“万事俱备。”
芭芭拉从车轮底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短小的身体拼命想跳上马车,“我要和你一起去,莱蒙!我决不会让你单独和那个法师待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危险,要是突然反悔,你拼不过——呀!!”
我扯着她的头发把她从底下捞上来,芭芭拉疼得叫嚷不止,声带像是一根拉长的橡皮筋。我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谁再敢跟我晦气一句,我就割了谁的舌头。”
我把斫骨刀用布包好,挂在腰间另一侧,想了想,把那颗头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乞乞柯夫沉默着吞云吐雾,好半天憋屁似地憋出一句话,“好歹把刀磨得锋利一点。”
“没必要,老头子。”我咧嘴道,“别忘了这就是把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刀。
第2章 蛋壳骑士
我挑了拉车的两匹马中较为强壮的一匹(虽然跑得还没有驮着我的独眼艾厄快),驭马朝荒骨沼泽前行。离开灰霾山庄附近那层缥缈的白雾,行了不过几小时,污浊的天色就清透得仿若水洗,从铅色的灰变为深邃的黑。深夜降临,马蹄踩在枯枝败叶上沙沙作响,我在林间乘着风穿梭,任那些飘落的碎叶眷恋地缀在我烈焰般鲜红的头发上。
曾经,大概,我是一位王子。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久到我分不清那是现实还是我的幻想。我曾有着一头任谁看了都自惭形秽的金发,我不喜欢金色,但喜欢它象征的高贵血统。但金色没给我带来多少好运,反倒是这头魔鬼般红发,让我如一个真正的魔鬼般在这世间恣意游荡。
我不是王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骑士。
马儿驶过一块起伏的麦田,嗒嗒地在泥梗地上跳动。仿佛在响应我的心声,一排麻雀吵吵闹闹地从麦田飞起,我勒住了马头,目光被那个伫立在麦浪中的身影吸引过去。
嘎,嘎,嘎。乌鸦在他身边叫个不停。起初我以为那是个赶麻雀的稻草人,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个活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乌鸦蹲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只乌鸦把一块长着头发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肉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