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手很巧,光秃秃的狗尾巴草总能变成可爱的小狗,像是能朝他汪汪两句。
除此之外,奶奶还会编花环、手链,只要郑秋实想要,没有什么是奶奶做不到的。
郑秋实自诩自己遗传了奶奶的优良基因,心灵手巧。
他无比自信地捣鼓着狗尾巴草,最后终于扎出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小狗。
他讨喜一样把“小狗”伸到凌难眼前,满心欢喜,喜悦像泡泡一样从嘴里吐出:“怎么样,还不错吧?”
凌难和“小狗”对视了一秒后,面无表情地移开了眼,仿佛多看一眼就会瞎掉。
看到凌难的反应,郑秋实有些不敢相信,疑惑道:“不好看吗?”
他又瞧了瞧小狗,开始怀疑凌难的审美。
凌难继续插着花,选择无视这又像蚂蚱又像蟑螂的玩意。
郑秋实歪着头思考,抿了一下嘴唇,心道:“肯定是没有画上眼睛鼻子的原因!”
他拿起桌上的毛笔,干脆利落地填上几笔,一只吐舌头的小狗活灵活现。
“这样就更完美了!”郑秋实拿着小狗在凌难眼前晃了晃,道,“这是我儿子!好看吧!”
只见凌难的眼睛亮了几分,终于将视线移到小狗身上,他盯了小狗足足有一分钟,终于木讷地微笑点头。
得到了凌难的肯定,郑秋实无比欢喜,仿佛得到主人赞赏的小狗,欢快地摇尾巴。
郑秋实沉迷于他儿子的美貌,没注意到凌难正在准备晚饭。
凌难来到院子里的水井边,拿出背篓里的刚挖的新鲜小洋芋,洗净削皮。
他本来想做芋头汤,却在井边发现了一大摞小白菜。
他朝着堂屋里独自玩耍的郑秋实笑了笑,将小白菜清洗了几遍,决定做芋头炖小白菜。
他将洗净的芋头和小白菜端进屋,然后剁碎。
青菜炖芋头本身就是一道家常菜,没什么技巧,充满了随意性,但是做好了却是一道难得的美食。
凌难烧火起锅,锅里倒水,大火烧开。
水开后扔入芋头,中火焖煮。
随着时间的流逝,芋头在滚烫的水中不断翻滚,慢慢化成芋泥,浓稠无比。
芋头的香味已经飘散出来,郑秋实的饿也被勾出来,终于从他儿子的“美貌”中拔出来,来到炤边。
这时凌难将小白菜扔入芋头汤中,撒上盐,用锅勺搅拌。
芋头汤浓稠黏糊,凌难大幅度搅拌,将小白菜完全搅进芋泥中,借温度和水把小白菜煮熟。
一锅青菜炖芋头很快就做好了,郑秋实在一旁早就馋得直流口水,凌难首先盛了一大碗给郑秋实。
芋头刚好炖到烂熟烂透,呈流体状,看着像粘稠的粥。入嘴的刹那,芋泥口感细腻绵滑,缓缓滑入肚肠。舌头和芋泥轻轻搅动,舌尖被烫得发麻,给人翻云覆雨的快感,闪电一般电麻全身。
芋头并没有完全化作芋泥,仍有成块的芋头混杂在芋泥之中,挖一大勺放入嘴中,有时会吃到醇香软糯的芋头块,有时则会吃到温顺丝滑的芋泥,一切充满了不确定性,像拆盲盒一样,给人带来惊喜的快感。
芋头熟软粘稠,单独吃总有些腻口,但是混杂着清爽的白菜就完全不同了。
白菜茎清新爽口,甘甜多汁,带着通透的清甜,嚼一口,微脆,顿感汁水迸溅。白菜叶软趴趴的,吃起来感觉口齿清爽,仿佛炎炎夏日被山泉水冲洗,凉爽快人。
淡紫色的芋头汤,混杂着清爽的白菜,紫中透绿,卖相一绝,口味更是清咸淡雅,像是一位江南女子身着旗袍,撑着油纸伞,漫步于江南烟雨朦胧之中。
一锅青菜炖芋头让人欲罢不能,吃了还想再吃。
两个人还是捧着一个碗一起吃。
经过一天的相处,郑秋实已经完全把凌难当成朋友,忽略了他们之间的尴尬关系。
夕阳早已收起最后一抹余晖,漫天晚霞悄悄被夜幕取代,这顿晚餐吃得又饱又惬意。
郑秋实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感叹道:“在这样下去,我都要变成一个胖子了!”
凌难无声地笑了笑,眼角眉梢皆带笑意,然后起身将锅碗瓢盆收拾干净。
山里的生活说有趣也有趣,说枯燥也枯燥,晚上吃饱饭后基本无事可做。
但很快郑秋实就发现自己错了,无事可做的是自己,凌难收拾完后又是烧水又是喂猪,忙上忙下,一刻也不闲。
郑秋实看着凌难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眼皮开始打架。
他打了一个哈欠,突然想起今天凌难被坑的事,瞬间清醒起来,说道:“今天我去阿李叔家,他说张婶卖给他的猪脚才二十文一只,他还嫌贵了,说镇上才十五文!”
郑秋实数了数手指,忿忿不平地道:“我算了一下,张婶卖给我们的猪脚要五十文一只!简直是天价猪脚,她这分明就是在坑你不会说话,不能讨价还价!”
郑秋实越想越气,站起来叉着腰:“都是一个村的,不便宜点就算了,还卖的那么贵!明天我就要她把钱还给我!气死我了!”
凌难终于忙完手上的活,坐到桌边,从花瓶里抽出几根狗尾巴草,开始编织。
灯光粲然,照在他身上,把他的粗布麻衣照得更加单薄。
不会说话给凌难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不知道这些年他是怎么过来的,郑秋实心里泛起一股酸涩,道:“以后有什么要和别人打交道的,让我来,你不能说话,会吃很多亏的!”
郑秋实满眼认真:“我们是一家人,必须相互关爱!”
凌难猛然抬头,乱草般的头发下眼睛突然发亮,惊讶又略带欢喜,对视着郑秋实的眼睛。
郑秋实被盯得发虚,其实自己不是那个意思,心道:“他不会误会了吧……”
他移开眼睛,摸了摸耳垂,道:“呃……我的意思是,我们……”郑秋实搜肠刮肚地想词,仍想不出准确的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最后只好放弃,道:“就是要相互帮助……”
余光里,凌难的背似乎耷拉下去了,他到最后还没有成功地扎出一只小狗,只好默默地把狗尾巴草插回花瓶里。
夜色也愈发浓郁,吃饱喝足后身体疲惫,郑秋实又爬上床呼呼大睡。
睡意朦胧中,烛火熄灭,堂屋里的椅子吱呀几声又安静下来了。
第8章 家长里短之护夫宠妻
第二日清晨,郑秋实是被鸡鸣吵醒的,天还是雾蒙蒙的。
想起今天要对付张翠芬,郑秋实瞬间就清醒了,他一骨碌就从床上爬起来。
脚肿了快两天了,搓过药之后好了很多,他麻溜地穿上衣服,下床走出里间。
凌难早就起了,在灶边烧着火,灶里的火烧的旺旺的,映得他灰黑的脸红红的。
郑秋实伸着懒腰,向凌难道早安。
凌难点点头,起身朝铜盆里倒入热水,把毛巾放进去浸湿,捞出来拧干,递给郑秋实。
动作熟练,一气呵成。
郑秋实自然接过,将毛巾敷在脸上,捂了一会,用手揉搓了几下。
凌难又接了过去,把毛巾洗了洗,端着铜盆,走出堂屋,倒掉洗脸水。
郑秋实蓦然感觉这场景有点熟悉,可又想不起来哪里熟悉。
在这个朝代,连牙刷都没有。
他一边吐槽着,一边接过凌难剥好的水煮蛋。
鸡蛋不大,一口入嘴,触碰到嘴唇时温温热热,牙尖划破白净的蛋白,刺入沙糯的蛋黄,嚼几下,弹牙的蛋白、软糯的蛋黄简直绝配。
郑秋实连吃了三个才停嘴。
虽然开春了,但是山里面的温度还是很低,灶里的火不能熄灭。
凌难用火钳把烧得通红的炭火夹出来,单独放在一个烂铜盆里,端到郑秋实身边给他取暖。
炭火烧的旺极了,还不会有烟熏到眼睛,郑秋实从心里赞叹凌难的细心。
又勤劳又贴心,还会搞浪漫,最重要的是做菜好吃,古有田螺姑娘,如今给凌难封一个田螺夫郎的称号不过分吧!
郑秋实在心里密谋着,脸上笑意不断。
但凡郑秋实是个女人,穿越过来遇到这样的夫郎,他铁定赖上。
郑秋实刚吃饱,烤着火。凌难烧火熬猪食,喂鸡喂猪,忙里又忙外。
山里人起的早,过了一会,张婶便提着两个猪蹄来了。
还没进堂屋就能听见张翠芬的声音,像是乌鸦在叫,难听至极。
“凌难这么勤快哩!”张翠芬堆起笑,扭进堂屋,她直接忽略郑秋实,笑巴巴地和凌难讲话,“婶来送猪脚来了!”
她把一个稍大的猪蹄挂在炤台上,压低声音,生怕有人听见:“婶疼你,特意把这个大的给你,这个小的我给那谁。”
她撇撇嘴,一脸嫌弃:“他太扣了,一个猪脚才多少钱,还和我讨价还价……我都不想帮他家带,又不是看在他阿母要死不活的……我才大发慈悲……”
说到这里,郑秋实的火彻底窜了起来。
他毫不客气地打断张翠芬:“张婶真是菩萨心肠,镇上十五文一个猪脚,到你这就五十文了,你是欺负我家凌难不会说话,还是欺负我是个疯子啊?”
张翠芬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她抱着胸,伸长脖子,摆出一副在理的样子:“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我好心帮你们带猪脚……”
“好心?”郑秋实哼一声,“我看你分明就是欺负我家凌难不能说话,什么狗屁疼你,我呸!”
郑秋实被气得脸胀红,凌难连忙过来劝架,用手抚着郑秋实的后背,帮他顺气。
张翠芬也不是个能吃亏的主,她本来不想和任何人撕破脸皮,但是现在先撕破脸的人是郑秋实。
她叉着腰准备开骂:“现在金雷河涨大水,我家那口回个家,还冒死给你们拿猪肉,我抬高点价格怎么了?你可以不买啊!”
“行!这猪脚我不用了,你把钱退给我!”郑秋实就等她这句话,朝她伸出手。
张翠芬只是口嗨,完全没想到郑秋实真的会朝她要钱,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这是、是欺负人,你……我告到村长那里去,你信不信!”
“呵,你告你告!我从来没怕过谁!”郑秋实咬着下嘴唇,试图显得更凶一些,可是唇珠微凸,显得他像一只奶凶奶凶的小狗,“我不管这猪脚来得多么不容易,反正我就是不要了,你把钱退给我!”
张翠芬觉得自己说不过郑秋实,破罐子破摔:“不可能!你爱要不要,反正钱是不可能退的!”
说完,她拎着给阿李叔的猪脚准备走人。
郑秋实自然不会让她走,上前抓住张翠芬的袖子,张翠芬反应快速,一把甩开,郑秋实没站稳,整个人往后倒去。
好在凌难及时扶住,不然郑秋实可能又要受伤了。
“疯子!果然是疯子!”张翠芬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往外逃走。
郑秋实还想追出去,却被凌难紧搂阻止,他不罢休,对着张翠芬落荒而逃的背影回道:“你才是疯子!”
郑秋实气不过,大声质问凌难为什么拦住他,说着说着郑秋实气得鼻音都冒出来了。
他咬着下嘴唇,唇珠微凸,奶凶奶凶地瞪着凌难。
如果不是凌难拦着他,说不定他已经把那一两银子拿回来了!
他又气愤又委屈,眼尾泛起了红,让人一时分不清是气的还是委屈的。
郑秋实突然觉得凌难有些懦弱,分明知道别人强占便宜,却甘心吃哑巴亏、不作为,难怪别人还会欺负他!
郑秋实瞪着凌难,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凌难没有太多表示,表情淡然,仿佛此事与他无关。
静默了一会,凌难扶着郑秋实坐下,用手安抚着他的后背,他牵过郑秋实的手,在他掌心一笔一划写道:“我不要你因为我再受伤。”
他看着郑秋实,表情严肃认真,眼神像是在哀求,可字里行间却像是在命令。
郑秋实愣了一下。难道凌难是因为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才阻止他的?
更让郑秋实愣住的是凌难的表达方式,哀求的眼神、命令的口吻,像极了林楠。
倘若不是凌难太丑了,郑秋实真的以为林楠也穿越了。
而且林楠也是理智型的人,对待一切——不管与他有关还是无关的事,总是一脸淡漠。
但相处久了,郑秋实才发现林楠其实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
郑秋实想起当年的一件事。
当时郑秋实和林楠还在念大一,他们住在一间四人寝室。
四个人中有一个富二代,叫王皓。某天,他的电脑不见了,便说是林楠偷的,林楠只否认了一次便不过多解释,但是王皓不肯罢休,闹到了辅导员那里,虽然最后没有找到证据,但林楠还是因为这次影响失去了拿国奖的机会。
后来郑秋实意外发现,王皓的电脑压根没丢,王皓也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而是一个小混混。
于是他气冲冲地把这件事告诉林楠,谁知林楠一脸淡漠,好像这件事与他无关。
郑秋实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他最看不惯人欺负人,于是决定找王皓理论,谁知却被林楠阻止。
郑秋实以为林楠懦弱,于是偷偷去找王皓,后来两人大打出手。
再后来,林楠二话不说直接带着郑秋实申请外宿,郑秋实不愿意,毕竟整件事情他和林楠才是受害者。
但他还记得林楠拽着他在医院走廊和他说的那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