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 田螺夫郎他好宠我—— by作者:山野嘉树 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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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面疙瘩里包着的不会是未溶解的面粉吧……
  吃了不会拉肚子吧……
  上次吃甜品拉肚子之后,郑秋实心里一直发虚,他艰难地咽了口口水。
  他瞥了一眼凌难,立刻露出八颗牙标准笑容:“凌难,这是我特意为你做的三……三……”
  话还没说完,只见凌难一脸痛苦,弓着腰,捂着肚子,指着外面的露天茅房,冲了出去。
  “……不
  ……粘”
  “……”
  郑秋实似乎能听见凌难冲出去与空气摩擦发出的呼啸声……
  他是装的,还是真的肚子疼?
  郑秋实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比较自信的,自己做的东西哪有那么难看……
  直到他低头往锅里一瞧……
  郑秋实自己都不敢恭维。
  但是,这一餐本来就是做给凌难吃的,自己也不好吃第一口吧。
  于是郑秋实心安理得地坐下,静静等着凌难上完茅房回来。
  他一边等一边复盘着刚才的操作,好像没什么不对的啊,都是按照视频教程的操作,为什么最后结果如此大相径庭呢?
  郑秋实想了想,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果然不能跟着营销号做美食。
  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凌难回来。
  这家伙不会掉茅坑里了吧……
  郑秋实瘸着伤脚,一跳一跳地跳到院子外面,往茅房里一瞧,连个人影都没有,凌难早就不知所踪。
  郑秋实的表情像吃了馊饭一样,呆立了一分钟,又瘸着腿走回堂屋里。
  他认认真真地盯着新鲜出炉的三不沾,决定亲自一试。
  用筷子好不容易揪下一小团三不沾,正要送入嘴里,郑秋实突然停住,说实话,他心里也没有底,万一又拉肚子怎么办……
  思考了一下,最后索性把筷子一扔,又坐了下来。
  肚子实在饿到不行,郑秋实灵机一动,把三不沾拿去给邻居阿李叔,相当于初次拜访的礼物,自己顺便去蹭顿饭!
  好主意,说干就干!
  郑秋实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三不沾从锅里转移到碗中,可是锅勺怎么也拽不下来,仿佛被强力胶粘住一般……
  最后郑秋实端着个大海碗,长长的锅勺横杠在碗上,脚瘸着跳到隔壁,轻轻敲开阿李叔家的门。
  开门的是一个五短身材的猥琐汉子,他脸颊泛着不自然的红晕,身上一股酒味。
  郑秋实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呃……我、我是凌难的、的新婚夫郎,过来拜访一下阿李叔……”
  汉子笑了笑,露出一口大黄牙,声音粗粝:“噢,是凌难家的哥儿啊,进来坐进来坐!”


第6章 三“不”沾(2)
  阿李叔虽然看着像是喝醉了酒,表情猥琐,但是说话却很正常,有着山里人的憨厚,客气热情地道:“凌难不在家啊,咋让你一个人过来?”
  “他、他忙。”郑秋实走进院子,扫了一眼发现院子里种满了应季青菜。
  “哎呦,再忙也不能让新媳妇一个人来啊,真是的!等我见到他一定帮你骂他!”阿李叔说着笑,把郑秋实带进堂屋。
  堂屋里,还坐着一个汉子,年纪看着比阿李叔小几岁,也是不修边幅。
  “这是我弟阿顺。”阿李叔扯了张凳子给郑秋实坐。
  郑秋实主动向阿顺打招呼,但是阿顺仿佛没听见,坐了一会后钻进里间关上了门。
  阿李叔有些尴尬,向郑秋实解释:“哎呦我弟脾气有点怪,你莫在意!”说完他对着躲进里间的阿顺吼了一句:“把那点猪肉喂完给老母吃!”
  郑秋实见状,笑了笑,缓和了一下尴尬。
  阿李叔虽然看着猥琐,但是相处起来却朴实热情,不像是不正经的人。
  两人唠嗑了一下家常,聊到了海碗里的东西。
  郑秋实捏了捏耳垂,道:“这是我、我家夫郎做的东西,叫做三不沾。”
  郑秋实本来想说是自己做的,但是想到凌难的突然消失,心里莫名有些生气,于是借着凌难的名声出气。
  “我们刚成亲,他说做三不沾来还礼,结果做的不太好看,他不好意思送人,家里穷,实在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送,但是这风俗必须要送啊,所以我只好来送……”郑秋实把家里的穷酸和夫郎的懦弱说得真真切切。
  “那、那这锅勺……”阿李叔的嘴角都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这个,要趁热吃。”郑秋实把大海碗捧到阿李叔眼前。
  只见阿李叔盯着大海碗里那坨黄乎乎的东西,挤出一丝苦笑,艰难地咽口水。
  阿李叔看着郑秋实的眼,亮晶晶的眼里满怀期待,他没忍心拒绝,只好拿起筷子,夹起一团三不沾。
  可是这三不沾太粘了,要么一夹就是一整坨,要么就是夹不起来。
  阿李叔索性放下筷子,用手揪下一小团三不沾,结果三不沾非常黏手,在郑秋实的协助之下,阿李叔终于揪下一小坨,然后用嘴咬下手上粘的。
  他紧闭双眼,面露痛苦之色,仿佛吃一口能要了他的命似的。
  阿李叔嚼了嚼三不沾,只是一瞬,阿李叔的脸涨红起来,他的脸本来就泛着不自然的红晕,现在比关公还红。
  郑秋实心里突然虚得没底,这东西不会吃死人吧……
  阿李叔猛然睁大双眼,仿佛如梦初醒,他张大嘴巴,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怎、怎么了?”郑秋实看到他的反应,有些害怕,忙劝道,“叔,你没、没事吧?不好吃可以不……”
  “我的娘啊!太好吃了!”阿李叔终于吐出一句完整的话,大喊道,“这比我在凤凰楼吃的还要好吃!”
  “啊、啊?”郑秋实甚至怀疑阿李叔在说反话。
  谁知阿李叔直接上手揪下一大坨三不沾,塞入嘴中,一边塞一边大赞:“太好吃了!”
  “我真的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糕点,”阿李叔嚼巴嚼巴,口齿不清地说,“这东西和酒贼配,我去搞点酒来!”
  说完,他跑进厨房搬出一罐老坛酒,拿了两个破烂碗,斟上两碗满满的酒,豪爽招待道:“喝啊,别客气,自家人!”
  郑秋实不会喝酒,立马摆手拒绝,他现在倒是好奇自己做的三不沾到底是什么味道,竟然让阿李叔赞不绝口。
  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揪下一坨,略带迟疑地放进嘴里,嚼了嚼。
  本来无比粘牙的三不沾在放入嘴中,裹上口水后,竟然失去粘性,变成一坨Q|Q弹弹的球,带着弹性,嚼一下,面团好像在口腔之中来回弹跳,嚼两下,面团像是肥硕的盐水鸡皮结实紧致,嚼三下,面团的口感成为浑然一体的bia黏bia黏。
  在口水和面团的充分混合之下,本来较紧实的口感变成了软绵,带着一点沙沙的糯,用上颚和舌面按压,面团完全被展开,平铺在舌面上,像是在比基尼海滩晒着太阳,把湿润的沙子敷在身上一样,让人浑身舒坦。
  本以为是翻车之作,没想到又一次挽回了他“甜点之神”的称号。
  将三不沾吞了下去,留在齿间的是甜甜的蛋香味,完全没有一丝腥味,郑秋实不禁有些得瑟,自己可是一点酸都没加,居然可以做到一点腥味都没有,不愧是“甜点之神”,郑秋实的自信再次回归。
  郑秋实迫不及待吃第二口,这次他选择直面不堪,直接揪下那让人看了就起鸡皮的疙瘩面团,他之前严重怀疑那是未溶解的面粉。
  面团放入嘴里,嚼了一下,咔的一声脆响,是疙瘩面团被嚼碎的声音,又嚼了几下,咔咔咔一连脆响,每嚼碎一颗疙瘩,嘴里的焦香味就浓了一分,真的是越嚼越脆,越吃越香。
  最后,郑秋实撕下之前粘锅底的底板,这底板像是锅巴一样,焦得刚刚好,金灿灿的,仿佛初升太阳般金黄。锋利的牙尖扎破底板,咔嚓咔嚓,带着些许嚼劲,又带着脆香,像是在嚼薯片,碎成小块的底板在口腔中来回摩擦,让味蕾再次苏醒。
  这样的三不沾确实是第一次吃到,因为没有放油的缘故,整个嘴巴里面没有一丝油腻的感觉,只有蛋糕的香味,口味清新甜美,口感有软有脆,吃起来毫无罪恶感。
  郑秋实再次伸手去揪三不沾,这时阿李叔居然将海碗揽了过去,他搔着头,红着脸道:“这不是回礼吗……”
  “啊这、这……”郑秋实完全没想到阿李叔居然会为了糕点说出这样的话,只能用哈哈大笑掩饰尴尬,“这东西要趁热吃,叫阿顺叔也出来吃啊!”
  郑秋实心道:“早知道这么好吃,就不拿过来了……”
  “我弟脾气怪,不爱见生人。”阿李叔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阿顺出来吃。
  过了一会,阿顺才出来,阿李叔问:“阿母吃完那点猪肉了吗?”
  阿顺摇摇头,倒了一碗水又走进里间关上门。
  郑秋实大概能猜出阿李叔家的情况——两个四五十岁的单身老汉和一个瘫痪在床的老母亲。
  哥哥老实,弟弟脾气怪,老母瘫痪在床,家里面一穷二白,总之,情况也不好。
  两人一边吃三不沾,一边唠嗑。
  郑秋实想起张婶说阿李叔也订购猪肉,问他:“叔,你们向张婶订购猪蹄一般是多少钱?”
  阿李叔打了个酒嗝,悠悠道:“二十文一个,我一般按月买,一个月定十只,大概二百文钱。”
  才二十文一个?!凌难定二十只就要一两银子,如果按一两银子一千文的话,那凌难定一只猪蹄岂不是要五十文?!
  阿李叔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二十文我还嫌贵哩,镇上才卖十五文!”
  “张翠芬那人特别爱占村上人便宜,这不,仗着金雷河涨水,又把猪肉价抬高……”他摇摇头,道,“都是村上人,又不好说什么……”
  这也太坑了吧!不行,他郑秋实不能吃这种亏!
  郑秋实完全没有了待在这里的想法,准备打道回府,回去好好谋划怎么退订猪蹄。
  回家之前,阿李叔摘了好多小白菜塞给郑秋实。
  了解到阿李叔一家的情况,他推辞着不用,阿李叔却说:“拿着吧!河边发大水,我种的菜都运不到镇上去卖,扔在这都老了,你拿点回去煮!”
  挡不住阿李叔的热情,郑秋实最后拎着两大捆小白菜和大海碗回家。


第7章 青菜炖芋头+夫夫恩爱
  郑秋实回到家,凌难还是不见踪影。
  看着空荡荡的家,他感觉有些无聊,开始谋划着如何对付张翠芬,他一定要把被坑的钱要回来,他还想好了,以凌难的情况,估计被不少人占过便宜,他以后一定要好好把关。
  郑秋实是一个护短的人,他是绝对不会让外人欺负自家人。
  郑秋实撅起嘴唇,唇珠更明显,他用手轻点唇珠,突然想起还有一件大事没干。
  今天凌难鬼鬼祟祟的,偷偷摸摸一直不让人靠近橱柜,郑秋实怀疑橱柜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瘸着腿走到橱柜面前,握上柜门把手,犹豫了片刻,猛然打开——
  橱柜很空,一览无余,几个布袋子、一些瓶瓶罐罐。
  郑秋实不死心,又将布袋、瓶罐一个个打开看,净是些面粉、调味品之类的,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东西。
  要非要说一点奇怪的地方的话,大概就是这些布袋、瓶罐都挤在一层,明明一个橱柜那么大,为什么非要挤在一层呢?
  其它层的空间很高很大,柜台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干净的地方刚好呈现一个方形,而且有拖拽过的痕迹,说明这里曾摆放过一个箱子,应该刚被搬走。
  郑秋实的嘴唇更撅了,蹙着眉头,一脸疑惑,他好奇心很重,开始在家里翻来翻去,试图找出这个消失的箱子。
  最后,他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累得微微冒汗,只好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休息。
  他撑着脸,手指轻点着脸颊,百无聊赖地盯着天边。
  黄昏时分,下沉的夕阳宛如一枚浓稠的蛋黄,触碰到远山的棱线,引起满天红霞喷|射。
  一道身影从远处小路走来,背着光,看不清脸,走路的姿势有点熟悉。
  直到那人推门进来,和郑秋实来了个猝不及防的对视,露出一副怯懦的样子。
  是凌难回来了。他背着一个破竹篓,看起来怪沉的,把背压得更驼了。
  他手里捧着一大束野花,红红紫紫绿绿的,他犹豫了会才踏进院子,低着头,嘴里啃着食指指腹。
  郑秋实早就忘记凌难今天的消失,看到他回来十分高兴,心道终于不是一个人在家了,他像只小狗摇尾巴,他欢快地叫着:“凌难!你回来了!”
  他一瘸一拐地走过去,伸手想取下竹篓,却被凌难躲开。
  凌难将野花塞到郑秋实怀里。野花小小一朵,簇拥在一起像是满天星,有野菊、狗尾巴草、酸浆草花,还有很多叫不出的野花野草。
  没想到凌难挺浪漫的,郑秋实有些惊讶:“给我的?”
  凌难看着郑秋实,点点头,被头发遮住的眼睛明亮又真诚。
  “谢谢!”郑秋实拨弄了一下野花,看到狗尾巴草,单独拿出来,道,“我要扎出一个小狗!”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堂屋。
  凌难找来一个瓶子,加水,将野花插入瓶内,他还修剪了枝叶,让整束花看起来更美观大方。
  郑秋实坐在一边,捣鼓着狗尾巴草。
  小时候,农村没有什么玩具,奶奶总会变着法子给他找乐子,编狗尾巴草就是一种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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