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 田螺夫郎他好宠我—— by作者:山野嘉树 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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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螺夫郎他好宠我》作者:山野嘉树
  简介:
  受视角:
  郑秋实是一名美食博主,因为做的食物太丑、老是翻车而走红网络,人送外号“丑食阿婆煮”……
  某天,他吃了自己做的甜食,结果窜稀,痛晕过去。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啦!!!
  最致命的是,这个世界的他新婚燕尔,刚嫁给一个长相丑陋、蓬头垢面的穷哑巴!
  郑秋实:救救我!QAQ
  但是相处几日下来,他发现这哑巴夫郎貌似对他不错——
  番薯粥、红烧肉、黄鱼小馄饨……丑夫郎厨艺超绝、菜菜精通,不仅如此,晚归时还会贴心地带些野果、野花、小动物回家。
  郑秋实心血来潮,给哑巴夫郎赐了个“田螺夫郎”的美称。穿越的日子过得美满悠哉顺风顺水,却召来同村人的闲言碎语,郑秋实气不过,决定夫主外他主内,毅然决然重抄旧业,做起了甜食!
  当他无比骄傲(bushi)地将一盘爆炒牛乳搭配天选之蕉 端到夫郎面前时,哑巴夫郎居然口水直流、大叫起来!
  嘿这不是治好了他夫郎的哑巴病么!!
  但是不对!这哑巴夫郎的声音好像……有点熟悉……?!
  ……
  攻视角:
  林楠是一名全职写手,他的合租室友兼暗恋对象 是一名美食博主。
  但是他性格内向,暗恋室友多年不敢表白,只能暗地里偷偷写他和室友的同人文。
  某天,他吃了室友的“拿手”甜品后,竟然穿越到他刚写的同人文里!
  在这里,他拥有最强智能大脑系统、能变出各种家电器的百变金手指。
  于是他假扮丑哑巴,将室友娶回家,开启他的宠妻之路!
  可是被宠他上天的室友似乎并不高兴,决定重抄旧业,又做甜品。
  林楠:救救我。T_T
  当室友将一盆黄乎乎、稀巴烂的东西端到他面前时,林楠忍不住大叫——
  这不就是上次的窜稀甜品么……
  ————
  在富庶的桃花城中,一条偏僻的街道上,一家平平无奇的食肆悄无声息地开业了。
  食肆位置太过偏僻,大伙猜它不出三日便会关门大吉,却未料想,不出三日,食肆生意却是异常火爆,食客络绎不绝,食材供不应求。
  传言中,食肆的大老板烹得一手好菜,色香味俱全,二老板做得一手甜点,貌丑却味美……
  表面装哑扮丑傻大个妻奴倒霉蛋 实则黑心猛虎 攻×表面武力值爆表 做甜品普信 小狐狸 实则娇滴滴纸老虎 受
  美食硬菜夫郎×丑食甜品哥儿
  美食种田夫夫恩爱小日常,夫夫同心开美食店爆火带全村脱贫致富!
  食用指南:
  1、正文无生子番外生子,家长里短的唠嗑
  2、种田+美食+丑食
  3、哥儿只是对自己做的甜食普信,不是普信男!
  4、1v1,he,架空历史,私设如山
  5、攻不丑,只是扮丑
  美食向种田文,全文美丑食互搭,搞事业抽空谈个恋爱,感情线比较慢热哈(单向暗恋转双向暗恋互宠),重在对吃的过程和感觉描写!
  内容标签: 生子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秋实,凌难(林楠) ┃ 配角:村民,食客 ┃ 其它:预收《咸鱼爸和卷王崽的相“爱”日常》文案戳专栏可见!
  一句话简介:咸甜搭配,美味加倍(吸溜~)
  立意:积极向上,相信未来会更好!


第1章 番薯粥
  不知过了多久,郑秋实醒了。
  眼皮沉重得睁不开,脑子也还是懵的。
  但是窜稀之后的感觉却无比真实,肚子还在咕噜噜地叫,屁|眼还是火辣辣的疼。
  浑身酸胀到不行,他揉了揉空瘪瘪的肚子,在心底发出一声喟叹。
  好歹也是有百万粉丝的美食博主,居然因为吃了自己做的甜食窜稀了,这说出来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唉!肚子饿了,起来搞吃。
  郑秋实伸出手在被子里乱摸,想捞出手机看看时间。
  谁知手机没捞出来,倒是摸到一个奇怪的东西。触感像是人的皮肤。
  郑秋实猛地睁眼,对上一张其丑无比的脸。
  那人满脸污垢,头发油腻打结,有长有短,乱糟糟的像鸡窝,长的部分遮住了大半张脸,看不清五官。实话实说,只能勉强看得出是个人。
  还是个男人。
  郑秋实:“啊!妈!呀!”郑秋实立马从床上弹跳起来,环视四周,屋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屋顶还是漏光的……
  “……”
  那男人惊慌失措,手指一顿比划,配上他咿咿呀呀却吐不出一个字的嘴巴,郑秋实愈感不妙,他该不会是一个又丑又猥琐的穷哑巴吧!
  我艹!郑秋实拔腿就跑。
  ***
  天还刚亮,灰蒙蒙的,茉莉村却已经炸开了锅。
  起因是村里的哑巴凌难捡到的哥儿是个疯子。
  疯哥儿在村子里狂奔,逮着人就开始狂问,这是哪,是什么朝代。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
  全村人还以为丑穷哑巴凌难走了大运,捡到一个有模有样的哥儿,当天就成了亲,谁知这哥儿却是个疯子,还不是一般的疯。
  不过哑巴配疯子,好像也挺般配。
  ***
  郑秋实跑累了、问累了,在小河边一蹲就是一上午。
  他耷拉着脸,撑着下巴,盯着河里面的倒影,有点懵,他理了理思绪。
  他窜了个稀,然后穿越了。穿到一个不存在的朝代,这个朝代里除了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这种性别。哥儿在身体方面要比男子柔弱一些,能生孩子,但生育功能却不如女人,所以哥儿的地位其实很低。
  在村民七七八八的话里,他了解到穿越过来的他昏在山沟里,被村子里的丑哑巴凌难捡回家,当天就成了亲。所以今早上和自己同床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的夫郎——凌难,人丑家贫,还是个哑巴。
  郑秋实瞧着水面上他的倒影,五官和现代没什么区别,只是嘴角边多了一颗殷红的痣。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孕痣,用来区分男人和哥儿。什么狗屁!郑秋实骂道。
  他气呼呼地握紧拳头,弯曲着胳膊,努力鼓起他的肱二头肌,心道:“我才不柔弱呢!”
  可是没两下他就泄气了,这里穷山僻壤,他又没有半点在古代生存的技能,要非说有,那只能说厨艺了,但是目前自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怎么活啊!
  在一连串唉声叹气后,郑秋实的肚子便开始咕咕地叫起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天上又飘起了蒙蒙细雨,不一会就打湿了全身。
  看这天气,应该是初春,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停不了,料峭春寒,郑秋实感觉有点冷。
  他正发愁,站起身想着去哪躲雨,结果眼睛一瞥,就瞥到身后站着个身穿蓑衣的高个汉子。
  不会是丑哑巴来抓他回去吧!
  他登时被吓出一身冷汗,下意识拔腿就跑,可是石头沾了水太滑,一个不小心就崴了脚。
  嘶!郑秋实倒吸一口凉气,他感觉脚伤的不轻,跑估计是不行了。他立马抓起一块石头,挥舞着,冲着高个汉子大喊:“我警告你,你别过来啊!小心我砸死你!”
  对方连忙后退三大步,将雨帽拿下,露出脸。
  果然是丑穷哑巴凌难!
  凌难狂摆手摇头,然后伸出手比划着,嘴上咿咿呀呀地配合,他拍了拍肚子,又指了指他来的方向。
  郑秋实好像明白了凌难的意思,他好像是来叫他回家吃饭。
  郑秋实犟得很:“我不饿!”
  这时凌难指了指天,脱下蓑衣,弯下腰,将蓑衣轻轻放到郑秋实脚边。他动作一滞,指着郑秋实发肿的脚踝一顿比划,一脸着急。
  他立马重拾蓑衣,往郑秋实身上一套,转身就要背起郑秋实。
  郑秋实有些局促,又有些不情愿:“你干嘛!”
  之前凌难驼着背,人又畏畏缩缩的,一副老实好欺负的样子,但他却比郑秋实还高,此刻皱着大浓眉,给人一种凶凶的压迫感,郑秋实的声音瞬间小了下来,手很自觉地搭到他肩上。
  看来这丑穷哑巴也惹不起,还是乖乖服从安排,逃跑的事以后再想。
  凌难看着高瘦,力气不小,背起郑秋实来轻轻松松,他的手臂勾住郑秋实的腿关节,轻轻一颠,将郑秋实稳稳兜住。
  雨似乎下得更绵密了。
  ***
  回到家后,凌难先把郑秋实放到床上。他还是蹙着大浓眉,凶凶的样子,可是动作却轻柔得不行,他将郑秋实的鞋子轻轻脱下,很仔细地看了看发肿的脚踝。
  他小跑出门,拿回来一块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布,叠成小方块,轻轻敷在发肿的地方,他还时不时地看着郑秋实的表情,似乎生怕弄疼郑秋实。
  小方块冰凉凉的,敷上去瞬间好了不少。
  凌难用手比划一下,郑秋实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能说:“我知道要冰敷。”
  凌难用力地点了点头,他又指了指外面。
  郑秋实明白了他的意思,回答道:“你去忙吧,我有事叫你。”
  于是凌难出了房间,郑秋实坐在床上,这房子太简陋了,只分为两个区域,外面是生火做饭的地方,姑且能叫做客厅吧,里面就是睡觉的地方,两个区域之间有一扇门,但是那扇门早就不知所踪,只剩下空空的门框,在里面可以看见外面。
  郑秋实看着外面凌难忙碌的身影,心里想着午饭能吃到什么。
  看着这家徒四壁的样子,肉是肯定没有的,鸡蛋估计也悬,八成就是一碗糙米加水煮的粥。
  郑秋实都能想到那碗粥的卖相,一碗接近透明的粥水,碗底沉着几粒糙米,上面可能还飘着谷壳……
  郑秋实无声地叹了口气。
  这时凌难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一块小布,他将旧布拿了下来,又将新布敷上去,动作小心翼翼。干完这些,凌难才出去生火做饭。
  视野有限,郑秋实看不见他在忙活什么,只能听见外面传来整齐的哒哒声,凭借郑秋实多年的厨艺经验,他觉得应该是在切菜。
  凌难每隔十几分钟就会进来换布,而每一块布都是冰冰凉凉的,像是刚从冰柜里拿出来。
  郑秋实心里正纳闷着,难道这个朝代已经有冰窖了?
  这时空气中飘起一股香甜的味道,郑秋实本来就饿着,注意力更是被香味吸走了。
  郑秋实咂咂嘴,这香味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是米香,熬粥时特有的香味,像是现代的奶油和奶香味混合,但是细细一闻,就能闻到一股番薯味,这番薯味是清新甜香的,番薯仿佛还是刚刚挖掘出来,带着泥土芳香,伴着大自然的清甜,仿佛初春早晨菜园子里沾上露水的青菜叶,清新、田园、明快。
  郑秋实享受着微眯着眼,这香味让他想起他的童年。
  郑秋实是留守儿童,从小和奶奶住在农村,记得小时候奶奶最喜欢的就是番薯粥,有段时间家里早餐天天喝,他喝烦了,每天早上就和奶奶斗智斗勇,要么偷偷倒掉,要么耍赖不喝,在到后来,长大了出远门上学,想喝却再也喝不到了。
  郑秋实一边回忆着,肚子一边咕咕叫。
  没想到在这么贫穷的家里,还能喝到有味道的粥。郑秋实不禁有些小期待。
  这时凌难从外面走进来,手上端着一个木碗,木碗早就被摸的包浆了,光溜溜的。他一边搅拌着粥,一边轻轻吹气,带着笑意。
  番薯粥的香味更浓郁了,简直把两人都包裹起来。
  郑秋实忍不住伸长脖子往碗里瞧去。
  番薯粥看起来浓稠黏糊,是他最喜欢的稠度。橙黄色的番薯块大小均匀,乳白色的米早已被熬得软糯,两者混合在一起,连粥水都是橙黄色的,如同朝霞般橙红,仿佛海面的夕阳,像是一幅色泽饱满的落日油画。
  没想到连卖相都这么好,大大出乎郑秋实意料。
  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这一幕恰好被凌难看到,他的笑意似乎更深了。
  郑秋实立马缩回脖子,有些不好意思,抿了抿嘴唇,摸了摸耳垂,这是他害羞时惯有的动作。
  凌难坐到床边,舀起一勺粥,在嘴边轻轻吹了吹,然后往郑秋实嘴里送去。
  郑秋实早已被番薯粥吸引了,压根没意识到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番薯粥一入嘴,整个口腔便充斥着甘甜,细细一品,居然有一股奶香味!
  番薯粥刚熬好,本来应该是烫的,但是经过凌难一吹,温度正好入喉,米粥温热无比,第一口便将身体内的大半寒气驱散。
  没有什么比淋了一场小雨后,喝上一碗温热的粥更舒服的事了。
  紧接着第二口粥被送进嘴里。
  番薯香、糯、软、滑,只需舌头和上颚一合,块状番薯瞬间被挤压变扁,溢满整个口腔,番薯和米粒便软在嘴里,滋味如同沙尘暴一般,席卷了舌头上的所有味蕾。
  番薯绵软醇香,口感绵绵糯糯,仿佛白云一样,轻轻柔柔。米香润口,甘甜醇香,带着沁人心脾的香甜,叫人飘飘欲仙。
  不知道是不是太想奶奶了,郑秋实竟然感觉这粥有一丝奶奶做的味道。
  番薯粥温温热热,让人浑身舒坦。郑秋实拉回思绪。
  他猛然发现自己和凌难坐得那么近,都可以看见凌难头发下的眼睛,闪着微光,他分明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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