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 田螺夫郎他好宠我—— by作者:山野嘉树 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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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你为我受伤。”
  话里透着一股冷漠,但是无论是眼神还是语气流露的都是哀求,真真切切的。
  从那件事情后,郑秋实才彻底认清林楠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他会以他的方式去关心、去照顾别人。
  而凌难也恰恰是。
  郑秋实愣愣地出了神,盯着凌难发了会呆。
  凌难被盯得心虚,低下头,双手绞在身前。
  郑秋实有些内疚,其实凌难也是为他着想。他抿了抿唇,缓和语气道:“我知道你刚才拦住我是为了我好,高价买猪脚也是为了我好,可是我就是看不惯张翠芬,看不惯她用着帮你的名头趁机占便宜。”
  郑秋实继续说:“你以你的方式对我好,我以我的方式对你好,总之,我们都是为了对方好。”
  “下次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希望你可以先告诉我,没有纸笔你可以随时在我手上写字。”
  “以后我就是你的嘴巴,你想说什么,写给我,我来说,好嘛?”
  听到这里,凌难抬头和郑秋实对视,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两人算是达成共识。
  郑秋实还是有些气恼,估计张翠芬以后都不会来送猪脚了,那一两银子彻底打水漂了。
  凌难揉了揉郑秋实的发顶,在他手背上写道:“没事,别生气,我做黄豆焖猪脚给你吃。”
  难怪昨晚凌难就泡上黄豆,郑秋实还以为他早上要磨豆浆喝,没想到凌难早有计划。
  一听到有猪脚吃,郑秋实黯淡无光的眼睛亮了几分。


第9章 黄豆闷猪脚
  黄豆焖猪脚是一道硬菜,需要不少配料来调鲜增香。
  郑秋实主动帮忙打下手,他欢快地跟在凌难后面,去院子里摘葱、蒜、姜之类的配菜,洗净备用。
  凌难将猪蹄用火燎了一遍,将上面的猪毛都燎干净,又用刀刮了一遍,清洗了好几次才将猪脚砍成大块。
  猪脚冷水下锅,放入切好的葱姜蒜,加入一点白酒去腥,焯水捞出。
  这一步非常简单,郑秋实在心里模拟了一遍,想着如果以后有机会穿回去,还可以做给林楠吃,不然林楠老毒舌他不配做美食博主。
  凌难开始炒糖色。
  这一步郑秋实看得特别认真,因为他以前拍视频的时候也炒过糖色,不是炒得发糊,就是没炒出来。
  只见凌难将一些柴火分开,让火势小下来,之后才在热锅里加油放入冰糖翻炒,炒到冰糖完全融化,糖汁呈焦糖色,并且产生大量气泡,这时才将猪脚倒入翻炒。
  翻炒过程中,猪蹄的肉慢慢变得紧致,颜色呈现诱人的焦黄色,放入姜片、小葱、八角、桂皮等香料,放入盐继续翻炒均匀,最后倒入一大碗热水,将黄豆放进去,搅匀,让每一粒黄豆都浸泡在水中。
  凌难在炤中添入柴火,火势变猛了一些,盖上锅盖焖煮。
  大概十几分钟后,锅里飘出了肉香味,郑秋实定在炤边不动,就等着黄豆焖猪脚出锅。
  等待的时间总是格外漫长,焖的时间越长,肉香愈发浓郁,咸香味从家中飘到院子里,又飘出门,说是十里飘香也不足为过。
  凌难趁着焖煮的时间用另一个炤烧饭。
  想到喷香的大米饭上面淋着咸香浓郁的酱汁,铺上皮质软烂的猪蹄,郑秋实就口水直流,方才的怒气烟消云散。
  在经过一个小时的漫长等待,一锅黄豆焖猪脚终于现世了!
  一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酱汁味扑鼻而来,咸香四溢,黄豆的香味隐隐约约,让人口水直流。
  猪脚红润剔透,满满的胶原蛋白,猪脚上的筋骨晶莹沉稳,黄豆粒粒分明,每一粒都裹上赤酱。
  郑秋实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干上三碗大米饭。
  凌难贴心地为他盛好饭,特意挑了肥瘦得当的猪脚圈,还淋上了醇香无比的赤酱。
  郑秋实夹起猪脚圈放入嘴中,牙尖先是碰到弹性十足的猪皮,齿尖微微用力,便将骨肉分离,轻而易举。
  脱骨的猪脚圈皮肥肉厚,沉稳霸气,它并不像外面卖的那么软烂,它的弹性适得其所,带着微微的弹性和韧劲,不至于入口即化,也不至于嚼也嚼不烂。
  肥肉中渗着酱汁的滋味,口感像是吸吸果冻,口味带着丰腴的油鲜,瘦肉可谓软糯细腻,裹着赤酱的香蜜,一直香到舌尖、蜜到心里。
  再扒拉一口饭,混合着馥郁咸香的酱汁,夹杂着软熟的黄豆。
  米饭温润弹牙,酱汁咸香醇厚,黄豆粉粉糯糯,猪肉的油腻瞬间化作一对美丽的蝴蝶飞走,给人留下无限的遐想和期待。
  论起郑秋实的最爱,那还是猪脚里面的筋骨。
  筋骨带着十足的韧劲,放在嘴里嚼,像是变成一个皮球,不断在口腔里蹦跶,将鲜香醇厚的赤酱带到口腔的每一个角落。
  筋骨嚼起来还会发出咔咔的脆响,肉质紧致,爽弹油亮,嚼几下咽下去,整个人仿佛成仙,飘飘而去。
  接下来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啃猪蹄!
  郑秋实已经开始不顾形象,早已将筷子扔至一边,徒手抓起猪蹄,大口啃了起来。
  猪蹄光泽油亮,红润晶莹,毫无腥气,口感复杂,三分韧七分弹,轻呡不会烂,轻咬不会断,吮吸一下,厚重的荤香像是脱缰的野马在草原尽情驰骋。
  猪蹄的肉质满满,敦实厚重,泛着赤酱的浓稠,淌过嘴唇,像是少女的一枚吻,轻轻落在干涸的嘴唇,留下浓浓的咸香。入口之后,又仿佛重拳出击,将酱汁的香、浓、咸、醇发挥到极致。
  浓油赤酱,爽口弹牙!
  真的是太美味了!
  满屋子醉人的肉香,将两人牢牢裹起,仿佛置身世外桃源。
  直到门外再次响起脚步声,吃得满嘴是油的两个人回头一看。
  居然是张翠芬!
  她居然还有脸回来,难不成是来还钱的?
  只见张翠芬微眯着眼,鼻子抽动着,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中了邪。
  她闻着香味,一脸享受,毫不客气地试图往堂屋里走。
  郑秋实放下碗,在门口便拦截了她:“我那一两银子呢!”
  张翠芬装糊涂:“什么一两银子,你不是要了猪脚吗?”
  她说着话,脖子伸得老长,视线越过郑秋实,落在那锅咸香醇厚的黄豆焖猪脚上。
  郑秋实猜出了张翠芬是被香味吸引过来的。
  张翠芬见郑秋实丝毫没有要让他进屋的意思,用手开始扒拉他,道:“你问问这村里村外的,哪有给了钱有退的。”
  郑秋实像是掌握了什么秘诀,信心十足地道:“行,不退就不退,那我关门送客!”
  说罢,他作势要关门送客。
  张翠芬果然急了,忙不迭道:“行行行,都是村里人,有话好商量,有话好商量!”
  她开始打感情牌:“现在金雷河涨大水,村里人都上不了镇里面去买肉,我家那口……”
  郑秋实不想听她胡扯,作势关门。
  这下张翠芬彻底着急了,忙道:“退退退,我退钱给你!”
  听到张翠芬的保证,郑秋实稍微放宽了心。
  谁知张翠芬十分不知羞耻,竟然直接从郑秋实的手臂下面钻进堂屋里。
  谁知凌难也在家里,凌难毕竟是男人,张翠芬不好在他面前太放肆,进屋后便装模作样起来。
  她拢着袖子,明知故问道:“凌难在吃晌午饭啊,吃点什么菜,怪香的!”
  她伸长脖子,巴不得眼珠子往锅里贴去,咽了咽口水。
  凌难没办法招呼她,郑秋实也不会客气地说叫她吃午饭,她只好自己创造机会。
  她堆起笑,吊梢眼都眯成一条缝了,笑吟吟道:“吃黄豆闷猪脚啊!这猪脚是婶今早拿来那只吧,皮肥肉厚的,特意留给你的!”
  “这头猪是镇上王家的养的,养了两年了,又肥又壮,你张叔磨了好久的嘴皮才让王家卖了!”
  “就四个猪脚,个个抢着要,婶子也想给家里壮哥儿留一个,可是想想你们都要了,婶子也不好不给你们……”
  凌难还是没有表示,张翠芬按耐不住,直接说:“婶子来尝尝这猪脚的味道!”
  说罢她顾不上一个妇女的矜持,将手探入锅中,迅速捞起一只热乎的猪蹄,不顾形象地啃了起来。
  她一边啃,一边吸溜着酱汁,发出的声音特别大。
  她吸溜的速度特别快,三两下就解决掉一只大猪蹄,继而探手去捞第二只。
  好在郑秋实反应迅速,一把抓住她的袖子。
  郑秋实看了凌难一眼才道:“张婶,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啊?”
  “怎、怎么!”张翠芬心虚得说话都不利索,“是你家凌难同意的,你一个哥儿有什么资格说话?”
  “我家凌难是个哑巴,不能说话,我就是他的嘴巴,我说什么就是他说什么,”郑秋实直视着张翠芬,“这道黄豆焖猪脚我卖一两银子,给钱吧!”
  “什、什么?!一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张翠芬气得脸红脖子粗。
  郑秋实仰着头,眼神上瞟,洋洋得意地掰着手指数数:“一只猪脚原价五十文,我们得中间商赚差价吧,再算上调料费,人工费……”
  张翠芬一个山野村妇,还是个古代人,压根听不懂这种现代词语。
  但她察言观色技巧一绝,早就看出凌难和郑秋实夫夫同心,她一个外人根本无法挑拨。
  猪蹄红润油亮,静静地躺在锅里,着实诱人,而且吃这件事情,一旦张了嘴就很难不继续吃下去。
  张翠芬实在抵不住诱惑,从红棉衣内层摸了好久,摸出一个蓝色碎花布袋,犹豫了好久才递给郑秋实。
  “这、这是我今天才收的猪肉钱,半两银子,没有更多了,郑哥儿你行行好,给婶再吃一个……”张翠芬难得露出哀求的模样。
  郑秋实怕张翠芬反悔,不同意:“一两银子,分文不少。”
  张翠芬叹了口气,才从棉衣最最最里层掏出一个发旧洗白的布袋子,不情愿道:“这点真的是婶子最后的钱了,加起来刚好一两银子……”
  郑秋实接过去正要数数,张翠芬已经捞起一只猪蹄啃了起来。
  他见状叹了口气,表示十分无语。
  他数了数两袋钱,不多不少正好一两,这么说起来,他还赚了一只猪脚。
  郑秋实的心情喜滋滋的。
  张翠芬啃猪蹄的速度实在太快,郑秋实连忙将钱收好,继而也啃上猪蹄。
  三人风卷残云地将黄豆焖猪脚扫荡了一番,最后只剩下两个猪脚圈,静静地躺在锅中。
  连吃了三大碗米饭,郑秋实有些饱了。
  张翠芬看着那两个香喷喷的猪脚圈,对凌难说:“我家壮壮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脚,我拿个回去给他尝尝!”
  壮壮是张翠芬家的哥儿。
  说完她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大树叶,快速捞起猪脚圈,包起来。
  没想到张翠芬来之前就做好打包的准备。
  郑秋实看着张翠芬的抠搜样,洋洋得意道:“张婶,这黄豆焖猪脚还不错吧,一两银子可不亏!”
  说起一两银子,张翠芬心里像猫挠一样,嘴硬道:“还不是因为猪脚本来就好吃,这皮厚肉肥的,怎么煮都好吃!”
  “你要多亏我家那口磨了好久嘴皮才能杀这头猪,不然你们哪有口福!”
  没想到张翠芬不承认,还非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
  张翠芬害怕郑秋实反悔,一边说回家煮午饭一边往外溜。
  郑秋实拿回了该有的钱,也不想过多计较这些,嘴上和凌难吐槽了几句。


第10章 丑食之大杂炖
  自打那日出了太阳后,接连几天都下着雨,绵绵细雨,天气愈发潮湿。
  凌难似乎更忙了,扛着锄头,戴着雨帽,天天早出晚归,他要除草挖地,准备播种种菜。
  而且快就到插秧种田的季节了,凌难还要犁田。
  茉莉村是个山沟沟里的村子,距离最近的古坪镇需要翻过两座山,还要过一条大河,叫做金雷河,然后再走上十几里的山路,去一趟镇上,来回至少需要两天。
  因为交通闭塞,茉莉村非常穷,鲜有村民家中养得起牛,所以每到春耕季节,村民就开始轮流用牛犁田。
  对于农活之类的,郑秋实也帮不上忙,凌难更是不让他动手,一来二去只能一个人在家中闲坐。
  就在他闲得发霉的时候,邻居阿李叔来找他了。
  原来阿李叔的阿母最近胃口不好,吃什么都吃不下,估计是因为天气太潮湿,胃口不好,阿李叔想让郑秋实又做上次的三不沾,让阿母吃了开开胃。
  郑秋实一听,立马起劲,他这个美食博主终于要发挥用处了!
  但是三不沾挺费牙的,郑秋实想了想还是决定做不费牙口的,毕竟老人家牙不好,而且春季潮湿应该吃驱寒的美食。
  郑秋实想起凌难做的番薯粥,温温热热、绵软润口,很适合潮湿的天气喝,驱寒效果很好。
  复刻一碗番薯粥对于郑秋实太简单,郑秋实心道,作为一个百万粉丝的美食博主,创新才是他的专利。
  他决定做一锅郑氏独门开胃粥!
  阿李叔听到郑秋实的想法,表示赞同,自从上次吃了郑秋实做的三不沾之后,他对郑秋实的厨艺还是有一点信心的。
  首先要准备食材,郑秋实想了想,嘴上嘟囔了几种开胃食材,但是他突然想起这里是古代,家里穷得叮当响,哪里会有那么多开胃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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