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不认识我,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而且如果我是事先有预谋有准备的话,甚至还可以变装迷惑他。”
迷惑?变装?你以为你是吧啦啦小魔仙?是不是还想代表月亮消灭我?安灏禹总觉得滩涂边波光粼粼的浅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着银光,他如履薄冰般挪着脚步走过去,不耐烦地朝他挥了挥戴着橡胶手套的手:“你到底想说什么?”
刚想回答什么的谢展忽然闭上了嘴,金丝框眼镜背后凝起的目光忽然聚焦在了不远处某个黑乎乎的石头上,他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迈过去,却并没有着急拾起来,而是一边摸出手套戴好一边跪趴在滩涂上,先歪着脑袋换不同角度打量着这块石头,然后小心翼翼捧在掌心里再一次仔细地观察。
忽然,他兴奋地大喊了起来:“形状!凶器!”
“什......什么?”这一惊一乍的安灏禹险些滑了一跤,还好他赶紧稳住身子,一个弯腰捞起了水里闪光的东西。
这是一块某品牌的钢链防水手表,表盘上有被重物碰撞后产生的裂痕,应该是甩脱之后砸在了水里的石头上造成的。
安灏禹看得很清楚,自己手里这块表,和高远光手腕上的表印大小、形状都高度吻合。这说明,高原光确实在这里钓鱼没错,他一直戴在腕上的手表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掉在了水里,而这个原因却让他没有机会再去捡回来。
“谢......”
话音未落,刚转过身,一块黑乎乎的石头就猛地杵在了安灏禹眼前,聒噪的声音也紧随其后一句接着一句灌进了耳朵里。
“安队你看,这应该就是凶器!你看这个边缘,这个凸起的部分是不是和高远光头颅上的外伤极其相似?这么说,高远光就是在这里被人用石头打晕的!安队,这里,这个滩涂才是高远光遇害的第一案发现场!不行,我得马上报告给师兄知道,这上面虽然被水冲过了,但说不定还能提取到高远光的血液......还有,队里得马上派技术科的人来进行勘验,肯定还能发现更多有用的线索......”说着,谢展难掩激动地把装在证物袋里的石头塞进队长怀里,摸出手机就要给徐子轩打电话。
“慌什么慌!”
看他这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双腿还插在冰冷湖水里的安灏禹赶紧拦住他:“我们不是带了设备来吗?先自己勘验一遍,如果确实有让技术科来的必要,再打电话也不迟。而且,你现在最应该打给朝滩湖管委会派出所,让他们麻溜地赶紧过来把这儿管制起来再说!”
安灏禹对这里的判断是正确的,经过两人再一次仔仔细细地勘查,除了谢展找到的凶器石块和他发现的手表之外,已经没有更多线索了。
不过,现场保护的具体情况是取得勘验结果最大真实性的基础,安灏禹招呼朝滩湖管委会派出所的警员们先把这片区域拉上警戒线,这才把谢展拉到一边。
“你在发现这块石头是凶器之前,想说什么?”
“......哦,我是想说,凶手明明可以在这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高远光,为什么非得既费劲又冒险地把他的尸体带回城里,还带去了黎晚晴家进行肢解?”
安灏禹脱口而出:“在这里杀了高远光谁能知道?”
“对,就是这个原因!安队,看来你还是没我想象中的那么笨嘛!凶手就是想引起注意!选择食堂也不仅仅是因为后勤通道方便,而是因为周一早上学生们去吃早餐可以迅速引起轰动!这是典型的表现型人格!”
谢展话音刚落,安灏禹的手机就收到了几条不同的新闻APP推送,内容大同小异,不外乎都是什么云中学校惊现肢解尸体之类夺人眼球的标题,看来舆论控制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再看这小子一边说还一边“装模作样”地把那副金丝边框的眼镜往上推了推,他生生忍住了要把他鼻梁打断的冲动。
“什么人格?”
“表现型人格也叫表演型人格,属于病态人格的一种,喜欢用夸张的言行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行为就好像是在舞台上表演一样富有戏剧性,而且情绪非常不稳定,与歇斯底里人格很相近,只不过这种人格的反复无常更多是为了寻求他人与自己的情感共鸣。”
见队长没说话,也不知道他听进去自己的话没,谢展又补充了句:“在统计中,表现型人格年龄多在25岁以下,而且更多见于女性。”
“???......”
安灏禹半晌无语,似乎只能把他刚刚说的这些做个总结性反问:“你是说,这起同时杀了三个大男人和一个成年女性的凶手,是一个25岁以下的女人?”
Z省云中市,“雨过天晴”个人工作室。
黎晚晴的“雨过天晴”个人工作室属于当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装修风格,办公区域无论是灰色墙面,冷调木纹桌椅,还是黑棕色的皮质沙发,都给人以高冷干练、有条不紊之感,而休闲区虽然没有采用过多明亮的色彩,但却让人觉得非常舒适,尤其还摆放着许多可爱有趣的手办、公仔还有玩偶,想必设计的时候是想着劳逸结合的工作环境更能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作灵感吧。
吴燕的两只眼睛又红又肿,一看就是还没从这场意外中缓过来,接过她端来的咖啡,肖明喝了一口便放在工作台上,开门见山直接询问道:“黎晚晴老师工作中有产生过什么矛盾吗?比如和出版社,和其他年轻作家?”
吴燕虽然年纪不大,但给黎晚晴当了一段时间的助理,多少也学会了些察言观色,加上她本来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悬疑小说什么的,一听警察这么个问法就知道是在寻找有符合作案动机的人。
她捂着憔悴不堪的脸仔细想了下,摇头道:“没有。黎老师虽然性格比较强势,但很会为人处世,她进省作协还是作协几位主席共同推荐的。至于其他的作家......”虽然是言之凿凿的否定,可她的声音里依然带着不可抑制的哽咽。
“这行虽然竞争蛮大,但网络作家们基本都不认识,就算要互相写个什么推荐是通过出版社来对接的,平时都没有接触。不过,与黎老师熟识的倒是有几位,我等会儿把联系方式给你们,但......但我觉得都不可能。”
“那你知道风云出版社公关部的汪洋副部长和职员周民安,他们两人星期天特意来找黎晚晴老师,是之前就约好的吗?”
“应该是单独和黎老师约的,黎老师是周六和我通电话的时候提了一下,让我周日下午去她家再细说。谁知道......”说着,吴燕赶紧别过头去,抬手轻轻擦去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
“那到底是谈的什么事情?”
“哎......还不是为了出书审查那些琐碎的事情。”提起这事,吴燕显得有些无可奈何:“《血色》的漫画改编版权前段时间卖出去了,可是出版社考虑到漫画的受众年纪大多比较小,如果在漫画APP上连载,希望能把其中某些情节做些适当修改,但黎老师一直没同意。这回汪副部长带着下属周民安亲自出马,估计就是想再和黎老师好好沟通沟通,看能不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徐子轩慢慢品完咖啡,似乎觉得意犹未尽,还把马卡龙色的杯子抱在手心里:“黎晚晴老师的小说我看了,第一部 《月色》就比较血腥,这部《血色》的尺度还要更大些,没有读者投诉吗?”
“黎老师的小说本来就是主打恐怖悬疑,连载时在小说详情都中做了特别说明。再说,其他出版了的小说可都是经过审核了的,即便要投诉也是向出版社投诉。”
徐子轩抓住她话里的意思,抱着咖啡杯向前微微倾了倾身子,又问:“这么说是有投诉了。”
“投诉肯定是有的,”吴燕的言语间顿了一下,还是老实回答:“但出版社都自己处理好了。”
“黎老师本人呢?”问完,徐子轩终于把咖啡杯放在了工作台上,不轻不重:“她自己有没有收到过什么投诉?”
看眼前这位温润如玉般的警察忽然正容亢色起来,吴燕也不敢有丝毫大意:“投诉没有。但我倒是听黎老师提起过,之前有人好像对她搞过什么恶作剧,但她也没在意。”
“恶作剧?”肖明皱起眉看了看略显茫然的吴燕,又看了看一脸若有所思的副支队长。
“什么样的恶作剧,麻烦你详细点说给我们听听。”
第67章
Z省云中市,朝滩湖的返程路上。
返回支队的路上,谢展也不由地反复思考安灏禹提出的那个问题,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真的可以几乎同时杀死并肢解四个人,还分别对尸体进行了浸泡和摆设的处置?
逻辑是可以联系在一起的,但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他转过头刚想问,安灏禹握着方向盘右手上的那圈银色戒指就闪进了眼里,于是话到嘴边却不自觉地问了个与案件完全不相关的八卦问题。
“安队,你为什么会喜欢师兄?”
但凡提起某人,脑海中便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了那清风明月般俊朗的面容,安灏禹几乎连想都没想就回答。
“长得好看。”
什么?长得好看?虽然这是一顶一的大实话,可也太肤浅了吧?!谢展一方面觉得安灏禹这lsp天天对着师兄就跟孔雀开屏似的本来就挺肤浅,一方面又觉得对方的回答是在敷衍自己。当然,师兄是藏在他心里的宝贝,旁人碰都不能去碰,就别说会去和人讨论了。
就在他偃旗息鼓打算识趣闭嘴的时候,安灏禹却忽然侧过脑袋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看似自嘲却是怡然自得的笑容。
“如果不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如果不是他曾经怀有那样的秘密,只怕是轮也轮不到我。”
无是他还是师兄,谢展感觉他们虽然十分念旧,但却都不是甘于止步不前的人,相反他们活得如同探路者一样,对过去发生的一切泰然自若,又对未来始终保持着心潮澎湃。
“或许是吧。”
托着半边脸颊,谢展孩子气般气鼓鼓地看向窗外,就这四个字也似乎是连带着鼻腔里那一声冷哼说出的,可安灏禹非但没有生气,回答他的语气更有种少见的悠远。
“我知道,听起来或许很荒谬,但年少时如果遇到那个足以惊艳他整个世界的人,从此便会任凭山高水阔唯独心之所往。”
——当了整整七年弟弟,如果不是听到母亲无意间的那两个字,安灏禹或许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明白,自己从来没把徐子轩当成过哥哥。
徐子轩离家去了警校时,还在读高中的安灏禹没事就会翘课去看他训练,没多久甚至把警校每一次训练课的时间都摸得一清二楚,甚至临时调课他都了如指掌。
他坐在看台上,固执地盯着哥哥的背影,一刻也不愿离开。
其实,大家穿着训练服,又清一色剃成了平头,身形胖瘦也差不多,远远看去其实都一个样,但安灏禹偏偏就看得见那抹萧肃爽朗的身影,被泥地里滚了一圈的训练服衬得格外清楚。
词穷的他除了用真tm帅在心里感叹之外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以至于后来有节语文课在迷迷糊糊间听老师在念“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时,他一下从梦中惊醒,脱口而出。
“老师,我知道这是写的谁。”
“好,那就请安灏禹同学说说,杜甫《饮中八仙歌》中的这一句写的是谁。”
“我哥。”
“???安灏禹同学,你哥是吏部尚书崔日用之子,官至侍御史,与诗仙李白交情深厚的齐国公,崔宗之?”
“崔什么?......”
伴随着一阵满堂哄笑,安灏禹讪讪坐下。
下课后,他连书包都没拿,轻车熟路地翘了课打车去了警校。
不一会儿,他就跟随着一群围观学生的尖叫声不自觉地陷入其中,当他们大声喊着徐子轩名字的时候,安灏禹感到了突如其来的欢喜,站起来与他们一同呐喊。
是的,徐子轩就该是这样。
将来,他会头顶国徽,在罪恶的土地上惩恶扬善,舍我其谁。
安灏禹一边助威,一边还有点不服气地想,那个什么崔什么之的,怎么能和我哥相提并论?
就这样,安灏禹整整看了一年,面对父亲突如其来不再同意他报考警校,他也显得满不在乎,他早就下定决心,将跟随着徐子轩的脚步,与他一路并肩而行。
那一天,他和母亲沈茹去看校内选拔赛,据说第一名可以代表省里参加全国警校系统技能比武竞赛。
徐子轩能轻松拿下比赛并不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情,真正让安灏禹意外的是,比赛刚一结束,有个女生拿了瓶水递给他哥,而母亲轻轻碰了碰他,笑得意味深长:“小禹,你经常过来,那个女孩子是不是你嫂子啊?”
嫂子。
安灏禹忽然反应了过来,他其实是认识这个女生的。从前,每次比赛完,她都是第一个跑过去拿水给徐子轩的,不同的是,徐子轩从来都是摇头拒绝,而这一次徐子轩不仅接了过去,还冲她熟稔地笑了起来。
拨云见日,星河灿烂。
曾经这样的笑容,只属于自己,也应该只属于自己。
安灏禹在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兴致,以至于徐子轩跑过来的时候他几乎是沉默着没有说话,心里涌起了一阵莫名的疼痛。
这就是喜欢?
或许发现自己一直喜欢着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也是这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