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何家遭逢巨变,先是何妈妈被检查出得了癌,治疗费用奇高无比,再然后老何自己做的装修生意也因为合作对象卷款跑路而亏了大半;最艰难的时候他拖着两天没吃饭的身体立在病房门外,透过房门的窗户看爱人因为生病而日渐消瘦的脸,他知道其实已经没痊愈希望了,只是拖着,只有拖着,最起码让何宣云好好地和妈妈道别。
那时何宣云因为高中就读寄宿制学校,一个月也只有几天时间在家里。
于是何家原本美满的四口之家只剩下两个人,老何带着叨叨从原本宽敞的房子里搬出来,睡大街、睡公园,睡只有一张木板床的漏水出租屋,一人一狗就凭借一件破旧的褪色军大衣取暖,让他后来再想起,时常觉得对不起叨叨,唯有它,是真切地跟着他吃了那么多苦,却没来得及拥有更好的结局。
他甚至没能再给它一个可以无忧无虑睡个好觉的家,他带着它去问了好多人,想要将它送养,不必跟着他受苦,可是每次都不能成功,小狗就用那种和以前如出一辙的单纯眼神看他,咬紧了他的裤腿,死也不要房门在自己眼前关上。
那年冬天,他因为营养不良,加上东奔西走,免疫力降低许多,在简陋的出租屋里发起高烧,而当时他身上其实已经连下顿饭钱都不够了;他烧得意识模糊,朦胧间感觉有个冰凉湿润的东西拱在自己掌心,于是费力地睁开眼,看到叨叨围着他一个劲儿地鸣叫,他手里被塞进一小块吊坠,吊坠镂空,刻了两个字:[平安]。
是他某年去出差,在外地寺庙里求过的一个平安符,家里每人都有,给小狗的就一直挂在它脖子上,那时他想:如果分离在所难免,那希望他们和它至少都能一生平安。
他的愿望没能实现,后来爱人长住病房,而他穷困潦倒,身上能变卖的东西被他卖了个遍,连同那块其实并不怎么值钱的护身符;只不过出于一点仅有的私心与自尊,给小狗的他没收回,就一直挂在它脖子上,哪怕再艰难也没想过取回,当时的叨叨已经类似于他精神支柱一样的存在,所以即使一无所有,他还是希望讨个好彩头,祝它平安。
现在,叨叨将那个它最宝贝的金色吊坠弄下来,就放在他手心;他知道它的意思,边牧常被说是最聪明的小狗品种,它是想说,和他吃了这么多苦,它一点也不怨恨,这个东西再喜欢,只要能换回他的平安,它都可以不要。
他抱着狗大哭,其实眼泪已经被烧干了,就只是咧着嘴嚎啕,小狗一动不动地被他抱着,像以前一样舔他的脸颊。
那天晚上他踉跄地握着吊坠去了药店,回来时精致的镂空平安符变成一盒最便宜的退烧药和一根火腿肠;他想叨叨看到一定高兴坏了,可是等他拖着病躯走回他们的出租屋,他看见片刻前还活蹦乱跳的小狗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竟然失去了气息。
他唯一的依靠,愿意付出一切让他健康快乐的小狗,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死在了出租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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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其实也写过挺多有关宠物或者人类的生离死别了,一直试图传达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必经之路,如果能被所爱的人牵挂着,那么死亡其实也可以变得幸福,但写老何家往事的时候仔细思考,发现确实很难是个圆满结局,无论怎么样都过了太久了,漫长的遗憾其实弥补了也用处不大,只会反复提醒你究竟错过了或者误会了什么。
老何当初离开家里,没带一张小狗相片,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他害怕再看到他们家叨叨,但是你带他去宠物餐厅,去烧烤摊,去据传很灵验的寺庙,他第一时间还是会想:下次带他们叨叨来吃,叨叨肯定会喜欢这个吧。
至亲的离开不是暴雨,是一场漫长的潮湿,谁说小狗不是如此呢。
第88章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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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是在后来才知道,当初他买回叨叨的那家犬舍因为违规早被查封,店内售卖的许多名贵犬种都是身躯羸弱的病狗,活到一岁已经能称作奇迹,而叨叨去世时再有五个月满两岁整,更是上天眷顾。
失去小狗后他常常会回想以往细节,才发现一切其实早现端倪,叨叨还是奶狗的时候被他带回家,走路与奔跑常发生磕绊,再大一些才渐渐好起来;和他因为躲债而东奔西走时,也常常显得疲倦而安静,不像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蓬勃。
难怪他先前计划将它送养,它那么急切地不要他走,大概那时就已经发了病,知道如果今日一别,就是永久。
老何从家道中落时开始不相信命运,但叨叨在深夜最后塞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却好像真的有莫名的力量,使他在往后的人生里都真的平安顺遂,再没像当时那么狼狈过。
那晚他浑浑噩噩,抱着没了气息的叨叨想要找个地方埋下,却在路上遇到一个先前他去借钱未果的老同学;老同学家里有个比何宣云小几岁的女儿,他们相遇时她怀里抱着一只拥有雪白皮毛的博美犬,那老同学原本不想和他搭话,但是那只漂亮的小博美却奔过来,绕着叨叨仔细地嗅,末了发出一声呜咽,安静地舔了舔它的头顶,像送别。
小姑娘跟着她的狗奔过来,怯怯地看他脏兮兮的脸,叫了声:“何叔叔,你的小狗睡着了吗?”
老何应了一声,目光却落在旁边博美亮晶晶、黑葡萄似的眼珠上,他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毫无形象地在这女孩儿面前大哭,泪水打湿了他怀中小狗的茸毛,他说,是,它太累了,没等我就先睡着了。
他那一刻想,我也能永远睡着就好了。
因为活着真的太累了,有还不完的钱和躺在重症病房里的爱人,他甚至无法在她生命的终点好好陪伴她,而他们唯一的女儿又那么小,没学会好好地接受离别,现在就连唯一能够陪着他、听他讲这些的小狗也走了,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人活着,难道就是为了学会忍耐痛苦的吗?
他眼前一片模糊,察觉到有只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泪眼朦胧地望去,看见原本对他冷淡的老同学站在他面前,说:“去哪儿?今晚先住我家吧。”
老同学借给他一笔足够他东山再起的资金,在那个年代称得上是一场豪赌,好运就这么突然地降临在他头上,尽管那是他的狗用命换来的一瞬心软与怜悯;他用这些钱填上了欠下的窟窿,却没救回爱人的命,她还是一天天地衰败了下去。
下病危通知的当天,他将上学的何宣云从学校里叫到医院来,何宣云没见过这种场景,无措地摸着妈妈枯瘦的手,其实心里有预感,但却不愿意接受,只说:“妈,等你好了,咱们去海边,让我爸开车,带着叨叨,你不是最喜欢海边了吗?”
没人回应她,老何站在病房外,很用力地抹掉了脸上的眼泪。
但这句话好像有魔力,第二天,他重症的爱人精神竟然好了起来,老何心沉了下去,知道这恐怕就是回光返照,但他没说,只看着何宣云高兴地和她妈妈聊天;当天夜里就不行了,已经病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女人时睡时醒,醒着的时候越来越少,偶尔她睁着无神的眼,叫道:“叨叨呢?我给叨叨做肉泥。”
何宣云在一旁小声地哭,老何强忍着,哄她:“医院不让小狗进来的呀,你忘了吗?”
女人就安静下去,闭上了眼,过了会儿却又睁开,突然笑着说:“我看见叨叨了,它来接我,老何,我要走了。”
那时何宣云不知道叨叨已经不在了,她想妈妈要看一眼小狗,为什么就不能看呢?
她哭着要老何把小狗接来,哪怕远远地看一眼就好,老何终于没法再遮掩下去,他看着自己年轻的女儿,而病床上垂危的爱人眼角带笑,仿佛真有最爱的小狗在迎接,于是他想:如果离别不可避免,那就再晚一些吧,至少不要是今天。
所以他说:“叨叨……叨叨跟我吃太多苦,现在的条件暂时没法养活它,我就把它送给别人养了。”
病床上人的手重重垂落下去,连带着何宣云眼里的光一并熄灭,那一刻他耳朵轰鸣,清晰地听见了有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他知道何宣云怪他,怪他如此狠心,将朝夕相处的小狗就这么转手送人,怪他没让妈妈在生命的末尾最后再看一眼她最爱的小狗;可直到这里都还不是故事的终点,后来何宣云让他把小狗接回,他屡屡搪塞,而对方好像也在这场漫长的拉锯中明白了什么,父女关系日益疏远,彻底闹掰那日何宣云看着他冷冰冰地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能这么狠心。”
“我知道你也许怕触景生情,怕看到叨叨想起妈妈,”何宣云讲,“但是叨叨就不是我们家里的一员了吗?”
他原本想说出真相,可常年的忙碌与沉默让他已经不习惯再向女儿吐露心声——或者是他也还没走出那个在街头痛哭的夜晚,他下意识逃避,最后要说的话就变成了:“你高三,正是学习的时候,养狗太分心,等你考完试,我们——”
“什么叫分心?”何宣云质问他,“在你眼里,爱心、善良和同情就是分心吗?还是说,你希望我成为一个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就像你一样?”
他无言以对,何宣云夺门而出,自此父女渐行渐远,再之后,他搬出了旧时的房子,蜗居在这个简陋的小巷深处;人到中年他已没什么念想,于是他开始频繁地捡回各种各样的流浪动物,尽自己能力让这些小动物重回健康,在此他经历许多离别,终于彻底明白人类的天性是无法正视死亡,愈有感情愈痛苦,只能等漫长的时间让其麻木。
所以他再不提叨叨,宁愿这只早夭的小狗在何宣云心里是找到了更好的人家安然度过余生,也不希望她和他一同背负这份永远没法弥补的愧疚;他时常在梦里梦见它,和年轻的爱人遥遥站在云端,他们的模样都不再变了,只剩下他,在漫长的年月里苍老衰颓,与无数残缺流浪的生命相伴,但每一张都不是她和它的脸。
他抓不住那片云,眼睁睁看着他们离那一年的自己越来越远,他好想问:要怎么补偿你们呢?还有机会补偿你们吗?
没吃到的那根火腿,没能去的那趟海边,人世间瞬息万变,草草埋在路边的小土丘变成宠物墓园里平整干净的碑石,猖獗的狗肉店摘去招牌整改,变成宠物也能用餐的乐园,还有好多好多,这些我都没来得及带你们去看,你们会怪我吗?
老何茫然地望向小院里那块四方的天地,在众目睽睽下,他动了动,颤抖地从衣服内侧口袋摸出了一个金色的吊坠,镂空工艺,时隔多年依旧闪亮,像记忆里那双漂亮的小狗眼睛,上书两字:
平安。
来生已经变成今生了吗?上辈子受了这么多苦,这辈子一定会平安吧?
第89章 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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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过于惨痛的往事让这个小院里一片安静,不知从何处飘来一阵饭菜香,被关在笼子里的小狗扒拉着铁丝门小声急切地鸣叫,很快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老何也望过去,他仍旧面无表情,目光却极深邃,好像透过眼前不识愁滋味的这只小狗看见了更远的谁,良久,他慢慢地走过去,打开笼子,将那个平安符挂在它脖子上,又摸一摸它脑袋,叫了声:“乖乖。”
小狗不知道这是多么沉重的礼物,歪着脑袋望他,然后踮起前脚去舔他的脸颊,好像安慰眼前这个心碎的人类就是它来人间一趟的终极使命;一片寂静里,宋楠搂着小灰的脖子,将眼泪擦在它头顶,这会儿也不计较以前结下的梁子了,鼻音很重地问:“叔,还送吗?”
“不送了,她不想要。”老何道,然后转过身望着季恕,问,“你也看到她说的那只狗了吗?”
季恕猝不及防,像做了错事一样低下头:“我没看到,但是我朋友见到了,他说何宣云、宣云姐今早就要去领养那只边牧,但是按理说这种稍微有名气一些的犬种都是偷来的,在先前的地方应当有自己的主人,如果她拿不出自己就是主人的证据,是不能立刻给她带走的,除非最后没人领养才行。”
话刚说完,钟悦发消息来:[哥,这边牧的主人找到了!果然不是何宣云!]
片刻前季恕也许会为这场闹剧终于画上句号而松一口气,可如今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更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老何看着他表情瞬息万变,猜也猜到发生了什么:“找到主人了?”
他捏着手机,颇为羞愧地:“嗯。”
“那也挺好的,在路上颠簸这么久,总算能回家了。”
出乎意料,老何的情绪十分稳定——或者不如说一直都是他们这些看客在为此揪心,他安静地低头盘着那只小边牧的脑袋,不知想到什么,转头问他:“能让我看一眼吗?一眼就行,来不及算了。”
“……来得及!”
季恕马上给钟悦打电话,在得到后者答复说主人还在高速路上的时候放下一点心,他挂断电话,把站在旁边不知道在想什么的谢今朝往兜里一揣,旁边宋楠见状,豪迈地一挥手:“你们去吧,今天院里的小家伙我管饭!”
“小季!”他们走出一段路,听见宋楠在身后叫道,“如果还有找不着家的小狗,记得通知我,我们欢欢——还缺弟弟妹妹呢!”
载着三人一狗的车辆在路上飞驰,老何将那只原本要送给何宣云当礼物的小狗也带了出来,他一路都显得有些紧张,季恕透过后视镜看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正当此时,谢今朝终于说话了:“何宣云应该知道你们的狗在很多年前就不在了。”